领导带班制度(精选9篇)
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东省建设工程管理局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公司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副总经理、安全部经理、质检部经理、经营部经理)必须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项目部领导(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主任工程师、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值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负责对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的填写当班期间轮流值班记录表。
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告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监督检查
对项目部日常带班情况,由公司安全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班记录填写真实性及交接班记录等情况。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工程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公司级领导按总经理、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报质安室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三.部门级领导带班职责
3.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3.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2.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3.4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带班要求
4.1
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4.2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4.3
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佩安全带班标志。
五、考核: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5、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6、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10元;
7、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20元;
8、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9、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总则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实行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
2、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车间、部门
3、现场带班人员范围本公司中层以上领导
4、现场带班工作范围内容和职责
4、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4、2、排查隐患并达到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相关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安全等部室研究处理。
4、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4、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安全等部室。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5、对单位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4、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4、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安全等部室报告。
4、8、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以及处理意见。
5、相关要求
5、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5、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
5、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5、4、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要对违章者进行现场帮教和现场整改。
5、5、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要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安全的生产环境。
5、6、带班领导对当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带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作好记录。
5、7、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视事故情况经安委会研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从扣款至辞退不等。
5、8、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9、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要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5、10、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5、11、由安技保卫部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6、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本管理办法委托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解释。
一、严格遵守值周作息时间: 早7:00 ------ 晚 4:30 分
二、具体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检查教师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离岗、参加会议活动、病事假以及签到、出操等
2、检查教师工作秩序。 每天至少上、下午各检查一次,教师授课、备课、在室其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质量。如是否晚进课堂、离开课堂、缺课、提前下课及教师备课、教研情况。检查教师执行《学校管理规范》《课堂教学标准》《课堂教学要求》。并进行量化赋分。
3、检查学生纪律情况。 如:楼内班级小声、走廊无声。上放学结队、学生间操。学校制定的学生一日行为规范、经常巡视各班早自习,督促检查各班卫生责任区落实情况。
4、检查各办公室、学生教室物品摆放,卫生管理、用电节电。及学校值日、值宿、门卫、更夫的工作。
5、每日做好安全工作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返馈给主管部门。
6、及时填好检查记录,做好检查总结。
7、检查督促值周教师的工作。
三、带班领导每组两人。必须二人同时在岗,特殊情况需请假批准。值周领导实行工作报告制。对学校一周工作负全责,代表学校领导总结一周工作。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带班工作,主要内容有视察站点安全工作情况,解决安全隐患,通过行政能力改善站容站貌。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带班工作,主要内容有观察站点安全工作情况,解决安全隐患,通过行政能力改善站容站貌,检查站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三、站点主要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二次的现场带班工作,主要内容有检查设施、设备情况,人员操作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大家共同提升站容站貌。
四、班组每天提前15分钟到岗,班长每1小时对站点设施巡回检查一遍,人员操作情况,和大家共同提升站容站貌。
五、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人人必须遵守,不组织带班或不参加带班,带班了不认真执行,处以100-500元不等的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辞退。
1、目的
为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保障公司生产工作的安全、高效、连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2、管理制度的原则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做到“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3、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
4、职责
4.1公司领导带班职责
4.1.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抽查公司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1.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消除可能发生事故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1.5做好做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指挥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对发生的事故要积极组织伤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4.1.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
4.2车间领导值班职责
4.2.1布置当日生产时必须同时交代安全,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定,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组织班组员工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4.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4.2.4要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4.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5、要求
5.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天保证一人24小时在厂值班,如遇节假日有特殊要求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5.2公司级领导配以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按顺序由下一组人员带班,需进行换班、替班提前报公司调度,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生产部统一安排。
5.3车间领导按照排班顺序每日轮流值班,如工作忙或出差须进行换班的,车间要提前报公司调度。
5.4带班、值班领导每天早上8点前到生产调度室签到
5.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值班领导交待清楚。交接班必须当面进行,严禁短信、电话交接班
5.6超过交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处理,应及时通知生产调度,并坚守岗位至有人接班。
5.7公司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车间值班领导对当日安全生产直接负责,各级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公司领导带班期间下现场巡检不得少于5次,带班和值班领导必须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检查并填写记录
5.8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管、对于大修,开、停车时的带班、值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
6、处罚
6.1对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罚款100元,带班、值班期间外出,未按照请销假制度履行请假和替班的,按照严重违纪处分。
6.2对值班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交接班不清楚的,每人次罚款50元。
6.3带班、值班领导不下车间检查,不履行职责,每次罚款500元,弄虚作假,忽视生产安全的,经查明后按严重违纪处分,造成事故者,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6.4对突发异常情况不能及时汇报的,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突发异常情况处置不积极,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附则
7.1安环部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制度的修订。
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8、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安环部。
一、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基础与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公司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安全办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经理按分管生产车间主任的顺序轮流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
①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②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工地的质量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③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④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3、公司领导的主要带班职责
①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②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③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④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⑤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⑥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的状况;
⑦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⑧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⑨领导带班必须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⑩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要求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内容,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带班的工作范围包括本单位所有作业现场和人员。
4、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①检查各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②检查指导各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情况;
③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和违章情况并协助纠正解决;
④收集基层单位的意见和信息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⑤公司经理、副经理、总工每月值班二次,公司业务人员具体日期不定,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⑥因故不能按时值班的,应提前向安环部门负责人说明,除休假、出差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请假。
⑦公司必须建立领导带班记录本,带班领导必须及时将本班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签名。
⑧公司建立机关人员值班记录本,当班值班人员必须登记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签名确认,问题当面告知责任单位值班领导。
四、考核:
对带班领导实行考核奖罚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100元;
4、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100元。
5、安全带班领导不得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50元;
6、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7、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向领导请假导致空班的,考核责任人300元。
8、不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考核责任人50元。
9、带班和值班时,不填写相应记录的,考核责任人50元。
五、公司领导安全生产交接班制度
1、为了确保生产正常、安全运行,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各班组必须严格按岗位制交接班,以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
2、必须按时交接班。
3、交接班必须在现场交接,严禁在现场以外的地方交接班。
4、交接班必须实行对口交接,上不清、下不接。
5、上述规定,纳入考评考核。
为了更好的完成幼儿园常规工作任务,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幼儿园每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规范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每日由一名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负责幼儿园安全和各项事务的处理,带班领导要分配好值班教师的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2、在幼儿接送时间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应提前到岗,在幼儿园门口负责幼儿安全出入。
3、做好重点部位的检查和巡逻,检查幼儿园大门是否及时上锁。
4、每日对外来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严防可疑人员入内。
5、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6、负责接待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区下达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副总工程师、采煤副矿长、掘进副矿长。
2、带班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余副矿级领导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5次,采煤副矿长、掘进副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20次。
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7:30、中班15:30、夜班23:30,分别在风井井口乘罐,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
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每月30日前由矿安检科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
二、带班人员职责
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
8、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9、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臵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10、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三、考核及相关规定
1、由调度所会同安检科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矿长审定后执行。
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10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200元/次。
3、带班人员未当班与员工同进同出的,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罚款50元/次。
5、本制度从二○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属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