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交通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根据淄川区教育体育局印发的《淄川区教体系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淄博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淄川区教体系统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淄川区教体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根据我镇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恶劣天气,是指影响人们生产和活动的天气<>状况,例如暴风、雨雪、冰雹、大雾等。这种天气常带来路面湿滑、结冰、塌陷、洪水、山体滑坡、能见度低等现象,给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
第三条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坚持“早计划、早部署、早预防”的原则。
各学校应当成立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避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处置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
第四条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校负责本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二章应急管理
第五条各学校应当加强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的应急管理,完善应急责任体系,对恶劣天气下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预见评估,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安全事故。
第六条各学校需根据《淄博市教育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淄川区教育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校的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必需着重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理念,重点突出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安全,主要内容需包括组织领导、工作原则、预警机制、启动标准、应急保障、处置措施、信息报送等。
第七条各学校应当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组织师生开展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能力。
第八条发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学校需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减少损失。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九条各学校应当加强对学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第十条各学校根据气象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对严重影响师生上下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的恶劣天气,应当对辖区内学校实行放假、停课、提前或延时上下学、接送学生车辆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防范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心学校。
第十一条校长是本学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学校校长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十二条学校必需加强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应对能力和防范水平。
教育师生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认识恶劣天气及其危害,掌握必要的应对知识和防范技能。
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关注天气变化,与学校共同做好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遇有恶劣天气,应当主动接送子女上下学。
教育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提高安全和责任意识,在恶劣天气下接送学生,必需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操作规范谨慎驾驶,加强对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在严重影响车辆行驶的恶劣天气下,应当采取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第十三条恶劣天气师生需减少外出活动。预警解除后需外出或上下学,必需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尽量乘坐公交等有安全保障的车辆或步行,过马路时,必需认真观察路面情况,主动避让过往车辆,严禁追逐打闹,尽量不骑自行车外出。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结合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地质等情况,主动关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等级,启动相应预案,通过校园广播、手机短信、“家校通”等方式及时通知师生、家长、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遇有恶劣天气,必须督促车辆驾驶人及时了解途经的桥梁、山坡、隧洞等重点部位的通行情况。
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恶劣天气,学校可以采取停课、提前或延时上下学、接送学生车辆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防范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到校接送学生,同时向中心学校报告。
因此影响的教学计划,向中心学校备案,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进行补课。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督促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建立和完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加强车辆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应急出口、应急锤、灭火器等车辆消防、逃生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齐全有效。
第十六条遇有恶劣天气,各学校必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24小时畅通,遇有问题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发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突发事件,各学校应当按照《罗村镇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中心学校。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学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对恶劣天气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对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九条恶劣天气下学校发生交通突发事件,因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所称学校,是指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本办法所称师生,是指前款规定学校的学生、幼儿和教职员工。
第二十一条各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贯彻落实意见。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__年三月二十二日
一、学校安全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校长包校、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课堂制度。每年年初,学校、班级、家长层层签定年度安全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二、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形势、环境的变化及学生的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校会、班会、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安全知识读本》、《学校安全工作须知》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要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到学校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产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管理。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每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2、加强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鉴定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舍,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报告、立即整修。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干、教师值班管理。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学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要清晰,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学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用电线路。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拉电线、私用电器,用蜡烛照明。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要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氰防蝇、防鼠等必要的设备。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炊事人员要定期查体,取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严禁个体商贩、学校内部职工及家属在校内经营小食品、冷饮及饭菜,教育学生不得随意到校外饮食摊点就餐。
6、加强学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规定配备校医,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和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强化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查体,建立学生健康查体档案。
7、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安安全管理。要与综治办、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校门口不能有面向学生的小食品摊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得开办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所有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学校保卫人员要昼夜值班、巡逻。
8、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学校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或变相役使学生。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问题。
四、校内外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学校审批,审批报告要附有安全应急预案。活动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对现场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一般性庆典活动。确需学生参加的大型庆典活动,必须报请学校批准。
五、学校安全报告制度
要加强学校事故及事故报告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中小学安全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1日上报前一月安全情况。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后,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六、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工作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进行。
检查结束后,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学校负责人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跟踪档案,限期整改,并及时调度整改情况。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对思想重视、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一律取消本年度评选任何先进的资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学校要成立治安保卫领导组,加强学校日常治安保卫工作
2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巡逻制度,二十四小时值班不空岗不缺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学校要对外来从业人员审查、登记、备案,外来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3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外来人员带入校内,严禁私自容留外来人员在校内住宿
4要加强校内财务室、微机室、电教器材室等重点部位的防盗、防破坏管理
5校内的贵重物品要登记造册,明确保管人和责任人,防止丢失损坏。
6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或不健康的书籍进校,定时宣传排查,随时发现随时收缴7定期排查矛盾纠纷,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案件、事件
为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各类事故隐患。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四、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的登记,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帐,对学校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备案。
五、每周召开一次班子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每月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报告校长,校级领导研究决定后上报主管部门。
七、学校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八、学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励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处室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处室和个人予以奖励。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4、班级出现学生无故缺席、意外伤害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安全办公室,以便做应急处理。
5、值日教师要向学校行政值周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安全分管领导每月要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本月安全工作情况,并在每月5日前,书面向县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上月安全工作及校长履职情况。
7、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坚持逐级报告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在明确事故后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为了把我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下课后要轻步走出教室,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活动,未经许可,不得进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周转喧哗,不随意串班。
2、各班值日生在预备铃之前,应主动认真地将黑板擦干净,把讲台整理好。
3、课间休息不追赶打闹、起哄、搬动桌椅、乱写乱画。
4、上下楼梯靠右慢行,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不并步,不跳步。
5、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下楼道和上厕所不滑栏杆、不拥挤,不做其它各种危险性游戏。禁止学生扔石子、攀爬花坛、教室窗台和教室内桌椅。
6、课间应抓紧做好下节课的准备工作,预备铃响后迅速进入教室。
7、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出校园必须有班主任批条,否则门卫不得放行。
8、值周领导、执行校长、值周班级、班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并做好记录。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加强教育。
9、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10、不玩各种电器开关、插头等,发现破损应马上报告老师,不要私自触碰。
11、课间玩耍要文明,不欺侮弱小同学,不骂人,说脏话。
12、课间活动不声喧哗,轻生细语,说普通话。
13、课间活动同学间不相互打闹,不相互推来推去。
14、学校举行型校内活动,各班任课老师要认真组织,消除安全隐患。
15、开展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老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16、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品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2、学校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在每层楼梯口处标明“上下楼梯,请勿拥挤的警示。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顶木梁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后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4、学校管电人员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和维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安全隐患,以防事故发生。
5、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教师、家长、学生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6、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为了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教育和谐持续健康发展,我校特制定学校安全台帐管理制度。其意义在于摸清“家底”、分类管理、明确责任、及时整治。
一、查清隐患,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明确责任,分类管理,做到职责明、考核严
三、齐抓共管,大力整治,做到力度大、效果好
四、完善制度,注重防范,做到机制好,有创新
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特制定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光文
副组长:李胜安,张宗福,田信飞
成员:张宗勋,田万平,向良荣,肖昌进,王定才,向家俊,张永龙及政教,处工作人员
二、工作措施及方法
1、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2、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如食堂设施、商店食品、实验药品等等),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3、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4、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5、学校值班保卫人员每天要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6、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地上好每节课。
7、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8、加强食堂卫生、食品安全检查。
9、加强对学生乘车、爬围墙、下河水库洗澡的巡查。
三、值日及分工
起床至吃早饭A组
吃早饭至下午上课B组
下午上课至上晚自习A组
上晚自习至就寝B组
说明:
1、A组为雷诗猛和周永辉,B组为张宗治和王秀娟
2、中午、晚饭后和下晚自习这些时间A、B组必须都到位;王秀娟站中栋教学楼楼梯口、田信飞站初中部教学楼东侧楼梯口、周永辉站初中部教学楼西侧楼梯口,雷诗猛站雕塑旁边,张宗治站校门口和门卫工作人员。
3、每组按周交替值日,每组当班时负责校园内巡查,课间十分钟必须巡视。夏天每天值中、下午班时要骑摩托车到四坝水库巡查。
4、每周星期五放学时张宗治和周永辉上街巡查(不准坐“三无”车、防学生打架)至四坝水库热天并在水库巡查有无洗澡学生。雷诗猛和田信飞下街巡查。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委会领导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学校保卫科具体负责和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
二、学校实行校、科室、年级组和各重点部位三级管理责任故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履行门卫制度,把好人员出入关。
四、校保卫科设消防安全员,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检查,随时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负责用火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
五、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科消防安全员任队长,定期组织消防队员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干,并负责教会教职员工“五知二会”。
六、校综治会和保卫科人员,负责定期对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给有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节假日放假前均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七、安排校领导和科室干部行政值日,检查当日校规校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由校保卫科安排安全保卫值日,负责检查当日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偶发事件。
八、节假日由保卫科安排人员值班,作好值班记录,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维护学校治安。
九、每年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总结会,对学校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1、学生在校内进行活动前,教师要事先检查活动场地和所用器具是否完好安全,并在危险处设立明显标志,教育学生对活动现场一些电闸、开关、按钮等,不随意触摸、拨弄,以免发生危险。
2、活动中和活动结束前,学生要在教师视线范围内有序活动,防止学生碰撞、拥挤、踩踏。
3、大型室内活动打开消防通道,注意通风透气。
4、活动结束安放好活动器具,关好水、电、门窗。
5、师生远足外出活动要考虑天气,学生承受能力。
6、师生外出需用车辆时,租用交通部门认可的合格车辆和驾乘人员,按车辆额定人数乘车。
7、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保证安全,最重要的是遵守活动纪律,听从老师或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行动,不各行其是。
8、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认真听取有关活动的.注意事项,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允许做的,不懂的地方要询问、了解清楚。
9、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随意四处走动、游览、防止意外发生。
值班保卫安全制度
⑴、传达室人员对来校人员进行询问、登记或制止其进入学校,节假日不开大门。
⑵、学校行政人员与部分教师轮流值班,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被盗,失火及被他人破坏捣乱。
⑶、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等,下班无人时要及时关门、关窗。
⑷、库房、仪器室、各专用教室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入内。
⑸、住校教师不得随意带校外人员进入学校,特殊情况要经领导同意。
⑹、重点部位要有防盗门、护窗、防火设施。
⑺、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填好值班记录,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察,若有意外及时通知学校领导。
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喝酒、不打牌,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防护工作。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⑴、学校实验室应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按有关部门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学校危险物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
⑵、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物品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危险物品的领用、消耗,学校应随时登记,建立档案备查。
⑶、存放各种危险物品的仓库要设在远离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⑷、对已无用的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上交专业机构进行处置,不得由学校私自处理。
⑸、对化学药品、毒品按特性分类保管,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对氧化剂、自燃品、遇水燃烧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品、腐蚀品要严格管理,谨慎使用。要绝对避免因混放(如氧化剂和易燃物混放)而诱发爆炸、燃烧等事故的发生。严禁室内明火,禁止在化学药品、毒品仓库内存放食品或吸烟。
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存放应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进货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无标签药品,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以报废处理。有毒废物(液)的处理要符合环保要求,不得随意倾倒。
消防安全制度
⑴、严格实行消防法规,教育引导师生加强火灾防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⑵、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确保其完好有效,熟知其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⑶、各部门用火、用电必须按规操作。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使用、储备、运输或消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⑷、物资保管室、科学科实验室、档案室、图书室、网络教室、财务室等要要害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对公众聚集场所、多功能教室、会议室等必须具备消防条件。
⑸、建筑工程内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⑹、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实施灭火和启动应急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灭火灾,及时疏散人员。灭火后并要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及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⑺、各部门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奖惩分明,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处理。
⑻、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系统的检查和调试,确保完好有效,加强值班和巡逻力度,并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消防安全工作做到实处。
我校为了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门卫、巡逻制度:
一、门岗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认真作好外来联系工作人员的登记。晚上作好上级来电记录,如有重要消息及时通知相关领导。
二、在学校上课期间,严禁学生擅自或独自离开校园,如教师单独带学生出校,也必须取得园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 学生在入校期间,若生急病需要到医院,必须经校领导允许后,由教师或家长带领方可离校。
四、 门岗工作人员,夜间要不定期进行巡逻,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要作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学校的负责人。根据情况的重要程度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严禁与学校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学校,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值班岗位。如果在值班人员离开岗位期间,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将追究该值班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值班人员注意交接班工作,在交接时应及时交待值班情况,接班教师及时查看值班记录。
一、学校应在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标准配备好各种消防设施,各种基建项目,应充分考虑消防设计要求。
二、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生经常进行防火教育,懂得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学习《消防法》、《消防条列》和防火灭火基本知识,严格执行消防法规,不断提高防火意识和防火责任心。
三、学校内部各个重要部门、部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器要放在便于使用的地方,学校内任何地点和部门配置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龙头、消防水管、水带、黄沙、水桶等,不能随便移作他用。不发生火警和火灾,任何人、任何情况下,任何时候不准使用,更不得破坏。如有人破坏或作它物使用,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四、在每学期定期对学校配置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标志,组织检验、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熟知其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鞭炮;严禁带危险品进入学校和宿舍、教室等。
六、校园内严禁学生吸烟、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禁止学生携带打火具及香烟等物品入校,学生不准在宿舍区内燃烧物件及生火煮食物;教职工在公共场所(办公室、教室、会议室等)禁止吸烟。
七、来校建筑的人员要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管理提高经济效率的工作中,做好安全生产,不准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场抽烟,制作木制品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人员在场内或周围5米内不准使用明火。同时在工场要配置消防器材,安置消防设施,对因不重视防火安全的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走廊、门口及各公共场所的通道不准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九、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有关部门每周定时对学生食堂、宿舍、教学大楼等易发火的要害部门进行用水用电安全检查;
学生宿舍供电由专人专闸控制,学生宿舍私人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电茶壶、电熨斗、电热梳、电吹风、床头灯等电热器具及其他不准使用的电器,严禁学生用灯泡取暖、烘烤衣物或将衣物挂在运转的风扇上晾衣,学生宿舍不准拉接乱拉乱接用电线路、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气,教育学生不把点着的蚊香、蜡烛等放在床沿或靠近窗帘处,不在室内焚烧物品,凡有违反者一律收缴,并另作处理。凡破坏用电设施,割开电线绝缘包皮、乱拉、乱接、乱改电器者,每次罚款20至50元。造成人身事故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学校各办公室、教学楼、实验楼、图书室、档案室、仓库、饭堂由各责任部门做好消防工作,严格控制火源,定期进行检查。
十一、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且监督教育家属子女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十二、消防人员、保安人员要会使用灭火设备,发现火情要积极扑救,应迅速采取下列措施:
1、拨打119报警或校内的报警玻璃报警,“报警早,损失小”;
2、组织人员救人,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
3、灭火;
4、保护现场。
十三、学校每学年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必要时组织消防演练。
十四、学校与各处室、各年级、教师宿舍、学生寝室管理员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防火安全职责,每年对责任人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 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处理。
安全是学校进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的前提,也是社会稳定与兴旺的重要条件。安全工作重在教育,重在防犯,我校在安全工作方面,从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学习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入手,不断的对学生进行教育,并从校内到校外,从老师到学生,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全校形成了“人人参与,严格管理”的良好局面。
一、对教职工的规定
1、全校教职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把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
2、教师要不断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导处,大队部每周为全校学生上一次安全教育课,并对各班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
3、“四送活动”:放学前把注意安全的一句话送给学生;外出前把安全教育送给学生;放假前把注意安全的要求送给学生;开家长会把安全工作中好的作法送给家长。
4、班主任老师要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作到定期讲,及时讲,并能实施一定的安全措施。学校也把安全问题与班级工作挂钩,作为评选文明班级的重要条件。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级进行奖励。
5、值勤老师在值勤时要注意学生的安全,做到课间巡视,监督教育学生不做危险的游戏,并做到按时静校。
6、体育老师上体育课时,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要给学生明确的活动范围及活动要领,不能随便解散学生,自由活动时间,体育老师要在操场里巡视,不能放任自流,对于体育课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将严格予以处罚。
7、后勤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活动器械进行检查,管理好食堂、锅炉房,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还要做到在放学后及节假日严格管理学校秩序,不准附近的学生和居民到校玩耍。
8、外出活动要经学校批准,并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及安全措施,做到班主任老师带队,任课老师跟队管理,任何老师都不准单独行动。
9、任何教师都不准把学生单独留在校内内,如出现问题,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对学生的管理工作
1、要求学生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2、路对时学生要坚持戴小黄帽,并要求队伍整齐,要靠马路右边走。
3、要求12岁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骑自行车和坐汽车上学的'学生都要与学校签定安全协议书。
4、要求学生课间做到上下楼梯靠右边走,1-3年级走西楼梯,4-6年级走东楼梯,课间不能追跑,打闹,要做有意义的活动,值勤学生要严格监督管理。
5、上体育课时,学生要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活动,并要做到:老师不让做的动作不做,老师让去的地方不去。
6、设立安全员,外出活动时学校为低年级每班配备6-8人的安全员(高年级的学生)协助班主任管理低年级同学。
7、放学后要求学生立即离校,节假日学生一律不准到校玩耍,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8、节家日期间,要求学生在校外不做危险游戏,不到危险的地方去,外出要与家长讲明还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触电。
9、学生上学不准带任何玩具及食品进校园。
三、设立保险措施
学生(包括幼儿园生)一入校都要加入人身保险和医疗保险,出事故有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新转来的学生,当时不能保险的,要与学校签定安全协议书,学生出事故,学校不承担医疗费和营养费等,此事有教导处,幼儿园主任,班主任,会计负责办理。
一、朱家小学门岗制度
1.门岗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按学校规定时间上锁、落锁,确保学校公私财产免受损失。
3.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登记,坚决执行进出人员检查登记制度。
4.发现陌生人要进校,需问明情况,让其登记,方可放行。对于行迹可疑者要阻止进入,及时报告,把不安全隐患拒之校门之外。
5.不到放学时间,不得让学生出校门,确实有事者,须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批准的请假条方可放行。
6.值班期间,工作人员不得脱岗,接待客人要热情大方、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7.维持校门秩序,保证门口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8.控制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但要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
9.值班人员遇到违纪事件,及时处理;遇到突发事件,果断处理,及时报值日领导及时妥善处理。
10.值班人员因事、因病等请假,需书面请假说明情况,报学校批准,并按学校请销假制度执行。
11.坚持报告制度,对重大事情要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12.严格检查出校门的公物与物品,无许可证明,不得放行。
13.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时期,外来人员进校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二、小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学、放学途中,不得玩耍或进行危险性活动,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通过”原则过公路。
2.学生上学不论路途远近,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3.在教师未上班的时间内,学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走出校门。
5.校园内应文明行走:课间不追逐打闹,爬高上低,在教学楼里活动时,主动让行,不攀楼梯、走廊栏杆和窗台;上下楼时一律靠右行走,应慢行,不拥挤。
6.校园内严禁玩耍棍棒、砖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险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学生身上不得带有诸如火柴、打火机之类的火种,禁止***,防止发生火灾。
8.学生不得触摸或靠近校内电线、电器等,学校应在这些地方做好标记,提醒学生,预防触电。
9.学生上操及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都应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下课时不哄散。
10.学生放学后应及时回家,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门。
11.在学校内发生事故,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主动做好缮后工作;对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法规、法律明确责任,严肃处理。
12.学校、教师要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三、学生保护制度
1.学校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视。
2.学校应该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3.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安排未成年人参加聚会、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5.不适易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6.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应根据自身的年龄、认识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危险。
7.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四、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职权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的内容;
5.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7.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二、校长授权分管该项工作的校级领导,对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
三、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积极组织师生开展灭火自救。
四、教师 “谁在岗,谁负责”,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五、交通安全制度
1.全校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
2.及时宣传并模范地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行为规范》。
3.如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4.学校内不准骑车,自行车必须放在指定位置。
5.学校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把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抓好。
六、教学活动及教学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2.师生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必须按操作规范去做,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3.学校组织的有学生参加的劳动或者集会、文化娱乐、体育、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要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须的安全保障措施。
4.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有关设备设施时,要先看说明书,并且检查教学设施的安全性后,方可实施。
7.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许私自动用。正常的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做好指导,易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带电、带毒、用明火的设施、设备严禁学生动用。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全校用电由总务处专人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灯具、电扇、背投、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6.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7.学校每学期将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凡是出现灯管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八、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1.每位教职工对校园中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的安全隐患负有尽力排除并及时上报责任。
2.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发现人要立即报告校长和其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学校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对隐患作出整改,发生事故要立即进行保护现场、抢救人员、并且立即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
九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中心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6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书面报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①住院治疗要上报。②一次3人就诊要上报。③学校被盗1000元以上要上报。④火灾500元以上要上报。⑤学生非正常死亡要上报。⑥小学六年级毕业后,未到初中报名前发生的溺水死亡要上报。
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不受意外伤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学校应经常对师生开展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2.对教职员工进行经常性电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导,使全体员工懂得电器使用常识,增强防火意识。
3.未经学校领导的批准,任何人不许私自使用电暖风、电水壶等非教学用电器,一经发现给予批评和罚款。
5.冬季取暖,教师注意爐火的安全使用。
6.经常检查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等消防器材,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与清除。
十一、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门卫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为了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把一切不安全隐患排除萌牙状态,必须做到警钟长鸣,建立完善各种安全制度是做安全工作的前提,现将我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制定如下:
一、加强监督、层层把关
每学年由校长对各教师、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校舍安全工作方面,校长对安全副组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在学生安全工作方面对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班主任对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作好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意识。
二、定期检查,及时总结
安全责任书签订后,副组长每学月对校舍安全普查一次,校长每学月检查一次检查安全隐患记录,列检查记录一次扣操行分5分,校长未监查扣校长操行分10分,班主任每周每天都要强调安全工作,并作好记载,校长每学月检查班主任工作安全记录一次,发现未作好安全工作的班主任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改正。如校长未检查,扣操行分10分,班主任安全工作未做或记载不好的扣操行分2—10分,每学月总结一次安全工作及时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是安全工作督查制度,有不足之处,在工作中及时补充完善。总之,在安全工作上,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我校建设成为无安全事故发生的一流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把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切实保障师生及学校的人身、财产安全,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和-谐发展,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常规。
一、一日常规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巡视检查制度。值周、值日人员每天要加强校园内重点时段、重点地段(上、放学时段的校门口,课间休息时段的走廊、楼梯、室外体育设施,晚自修及晚自修结束时段的各楼梯处等)的巡视检查。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或危险行为,及时予以制止与教育。
2、门卫询查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以及学生在非放学时间出校门,学校门卫必须进行询查,并向学校相关人员确认后方可放行,同时要作好登记工作。
3、班级安全管理责任制。班主任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必须做好学生考勤工作。对未到班的学生要及时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并查明原因。若遇异常情况必须报告学校。对有器质性疾病、心理异常、行为偏差等的特殊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天应给予关注。任课教师上课(活动)前必须清点学生、幼儿人数,对缺席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通报班主任。上课时教师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学生上课期间离开学校,必须持有写明离开原因并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名批准的出入证,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离校。夏季中午各校要建立学生午休制度,值日教师要加强管理;对早到的通学生,要安排在教室里午休,不准学生在校园、教室大声喧哗、乱跑。
4、教学安全管理责任制。体育、实验操作、劳技课等科目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严格按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意外。在教学(活动)过程中涉及到体育器材、刀剪、实验用具等物品,任课教师课前必须教给学生正确的使用方法,并在教学过程中给予全程关注。
5、集体活动上下楼梯排队制度。学生课间操、大型集会、等必须以班级为单位排队靠右上、下楼梯,并安排教师随队维护秩序。
6、饮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学校要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对送餐公司进行督查,不断提高其素质。要加强学生就餐秩序管理,倡导文明就餐,确保饮食无安全事故。
7、学生上、放学定点值岗制度。学校要在校门口、接送车辆停泊处、校园周边危险路段等安排教师值勤,帮助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通行。作好学生上、放学乘坐车辆的调查工作,对家长自行承包送子车辆进行调查登记。
8、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学校安全专干要坚持每天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情况严重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或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9、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如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安全专干要在2小时之内报告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
10、安全例会制度。学校每月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当月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和相关措施。
二、一日常规安全工作要点
1、学校保安要按时着装上岗,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负责门卫工作的保安要对入校人员进行检查,以防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幼儿园。
2、上学时段,学校必须安排两名保安或门卫、一名值日教师、一名带班领导在校门口,看护、管理学生有序进入校园,发现学生遇到危险或有过激行为要及时制止。
3、学生入校后,应自觉到本班级学习,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负责门卫工作的保安要及时锁好校园大门,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
4、学生进入教室上课后,任课教师要先清点人数,发现有缺席学生,要及时向班主任通报,班主任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与家长沟通。
5、上课期间,任课教师要随时注意学生、幼儿状态,及时制止和处理课堂中出现的纠纷、冲突,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6、下课期间,学校、幼儿园要在各楼层各楼梯口安排值日教师值守,负责学生安全、有序上下楼,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7、课间值日教师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要阻止学生到有安全隐患地方活动;二要劝阻学生不要进行过于激烈以及有危险性、伤害性的活动;三要化解学生之间发生的纠纷;四要看护学生安全、有序返回教室。
8、学生在校园期间,学校要安排一名保安、一名值日教师、一名带班领导在学校内进行巡查,严防外来无关人员入校园,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
9、放学时,学校要安排各班学生排队依次出校,同时必须安排两名保安、一名值日教师、一名带班领导,在校门前看护、管理学生走出校园,必须在学生全部出校后方可离岗。
10、学生出校后,保安、门卫要及时锁好校园大门,加强学校内部巡查,确保学校安全。
11、带班领导、值日教师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并做好夜间巡查,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同时做好值日记录。
12、学校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
为贯彻网络化管理在学校中实施开展,进一步规范,加强校内安全管理措施,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各责任人必须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人,管理到物,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文明的校园环境。我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学校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全员参与”的安全工作格局。
(一)科学划分网格,明确工作责任,建立七级网格管理责任体系
1、构建以各办公室和处室为主体的“组室网格”:负责组室的安全管理和各项安全教育活动贯组织开展。
2、构建由各班级组成的“班级网格”:负责本班级的安全管理和各项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开展。
3、建立以学生小组为单元的“小组网格”:负责班级中分配的部分安全工作,组织小组成员积极参与。
4、建立由每一名学生参与的“学生网格”:负责一项或几项具体的安全工作,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5、学校内部活动区域建立全员参与的“活动安全网格”:有专任教师兼职负责活动区域内的学校、学生、集体活动的`开展工作。
为保证安全责任的落实,各网格层级间层层明确安全责任,将安全工作层层分解细化到每个班级、每个组室、每个人员,确保校园中没有无责任人的事,没有无安全责任的人,实现校园安全工作全面覆盖、全员参与和无缝衔接。
(二)开展隐患排查
认真落实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每月第一周作为安全检查日,安全员对本组室进行一次全方位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办公室和教导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组室和班级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建立档案,督促落实。
(三)措施要求
1、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实施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盖,不留死角,更要突出工作重点,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网格化管理负责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因体罚、变相体罚、违反教育法规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四)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要以学校常规安全教育知识、法制教育、心里健康教育为重点,结合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开展预防安全事故方面在知识教育,特别要加强防交通、放溺水、防火灾、防拥挤踩踏等事故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表,在课程中开展安全专题教育,通过安全教育日、专题报告、安全知识讲座和学科教学、班级团队活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一)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二)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存在购买“三无”食品;二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有否规范;三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四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五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六查学校锅炉管理使用情况;
(三)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二查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三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四查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五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三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1、学校、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做操安全有序。
2、以班为单位,不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事故发生。
3、以班为单位,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制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对军训场地应事先考察,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5、军训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6、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国工作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等安全课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7、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习。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一、将晨(午)检表考勤与《安全日志》填写、上交和考勤黑板公示结合管理。
1、建议由安全委员负责统一考勤,上交晨(午)检表填写、上报,公示栏公示,并填《安全日志》。
2、对于不假不到者务必与家长及时联系,2月22日,初三1名女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2月23日,初三1名男生第二、三节课离教室,旷课,经学生寻找后返教室上课;3月6日,初二1名男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解决方法:学校要求?各班要加强考勤,做到每堂课清点人数,做好记载,重点是记载好体育课为典型的缺勤名单。?加强了门卫的管理,学生进校后,一律只能凭假条离校,早上、中午第一堂课前一律不能出校门购物或油印资料。(减小隐患,避免后续麻烦)
3、每日安全教育要要点式记载。
4、《安全日志》填写不是负担,简单,效果好,学生能落实。?希望老师们督促,减小自身的安全压力和避免责任。
二、重点治理初一年级“课间跑跳闹”现象,本周起,安全办将要求保安人员对课间教室内及走廊上跑、跳、打闹的现象做人数、次数的记载,定期公示。以此为各位班主任营造管理跑跳闹的声势。
三、特殊群体管理:重点做好杜绝串班、串楼、串校。本期校门口学生逗留现象越来越少,得益于学校老师们的治理,坚持。但不能掉以轻心,上周五,一初中4名学生要进学校,被门卫和保卫拦下,上周3,一初中旁巷道内学生打架,由我校学生参与。请班主任还要加强对重点防控学生的警示教育。建议:?深入了解、排查经常与校外人员,社会人员、不良少年交往的学生近况,要求家长多接送,共同管理,多警示教育,避免其造事。?将常在校门口逗留的学生向保卫、保安介绍,加强联系与保卫联系,如有逗留请保卫告知或督促其早回家。
四、提醒乘车安全,不坐无运营资质的车,包括不乘坐老年人驾驶的两轮车、电瓶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长与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上交学校。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设施、课外活动、消防、用电线路、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学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为维护学校的稳定,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公共财产和学生的安全,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希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书记和主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总务主任为第三责任人,全体教职工为第四责任人,引发安全事故者为直接责任人。
二、每学期召开1-2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布置学校的安全工作。
三、每学年学校下班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四、教学楼、办公大楼、各功能室、午托所、学生寝室、宿舍大楼及学校门面均要配有消防灭火器。总务主任每年要培训教师使用灭火器,每年要定期检查灭火器的使用情况及校舍的楼房和线路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学校门面不许经营液化气及电子游戏机业务。
六、学校午托所要严格执行午托所管理制度及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七、值日行政和值日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值日管理制度,按学校规定时间值日,认真巡查并填写值日登记表,放学后晚走20分钟,巡校和清场。值日期间发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值日行政要认真检查值日教师的值日情况,校要经常抽查值日情况,值日效果与期终评估挂钩。
八、全体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的规定的学生在校活动时间,班主任要按时放学并认真按学校的要求送学生过马路。班级集体外出活动须经校长同意。
九、学校每学期要请公安政法部门给全体师生作法制和安全报告。班级要利用班队会对学生进行防火、防险、自救、互救及用电知识教育。
十、任何个人(包括门卫)未经学校同意一概不许在办公室、教室和门卫室使用电炒锅、电钣锅、电炉等家用电器。违者罚款50-100元。
十一、宿舍大楼各住户的竹篙要绑好,前阳台一律不许放花盆和重物,以免风大吹落造成伤人、毁物事故,人行通道不许安装空调。若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綮事住户负一切责任。
十二、对突发事件,在场的所有教职工要全力以赴,消除险情。
十三、对安全工作实行奖惩挂钩,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对全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篇2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值周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天晴学生必须站队由护送教师护送过主要的路口,然后让学生排队径直返家。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一、安全工作例会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做到“时时、处处、人人”讲安全、抓安全。
2、加强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如实汇报相关情况,不瞒报、不夸大。
3、利用墙报、校内广播、周朝会等积极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4、加强卫生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防治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建立安全例检制度,督促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例检,及时掌握情况,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理。
二、安全例会制度:
1、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制度。
2、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工作汇报制度。
3、坚持安全工作定期和不定期例检制度。
4、坚持安全工作发现与处理结合制度。
5、坚持安全工作第一知情人责任追究制度。
6、坚持安全工作记录制度。
根据教育局要求和《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黑龙江省学校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的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细则》的相关内容,我们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对学校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现将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学校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了安全责任,层层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安全管理无死角。学校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按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师和学生爱教育面达100%。
开学初我们组织教育科、学校、幼儿 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设施、线路、水电、监控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时间处理,需要进一步解决,确定了具体的整改时间,保证学校安全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一)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消防逃生系统、防火系统、灭火系统完好,各项管理制度都已经落实。学校究全总管理人副校长许福昌,安全设施检查管理负责人罗汉明,中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周秀伟,小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安百环。
(二)化学品安全。学校严格执行省化学毒麻、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使用过程的管理,各项记录详实,药品室安装防盗门、窗子加装护网,实行双人双锁。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学校教学楼、运动场等各室管理人员、制度、紧急疏散预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实。各室全部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层级管理,分点落实。
(四)各校要扎实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学校都要以班会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课”,每学期学校都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放假时学校还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学校真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全部师生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避险应急演练,并现场给学生讲解安全常识及危急情况 下的逃生方法。增强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落实,4月10日全部完成。
二龙山农场学校
20xx年3月28日
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校园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校园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校园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一、班级、年级组组织学生离开学校所进行的集体活动,必须事先报告学校。获许可,方能进行。
二、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用车的,由学校联系车辆,严禁使用无证、无牌车辆、严禁使用车况不良的车辆、严禁超载,必须严格保证安全乘船、乘车的安全知识和自救知识事先向学生进行再教育,车、船运行途中和活动的过程中有关教师要严格管理学生,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三、校内进行的学生集体活动,必须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学生上楼和 下楼时,两个楼梯口必须有值日和值周教师分别管理。
四、未经学校允许各班级、各年级不准变更课程安排,如有需要请教务处申请。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师生在校内、校外的教学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离开关电、关水、灭火、关门、锁门。
二、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仓库、保管室、器材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具备消防知识,否则不得上岗。
三、保安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公物出门,必须有总务处放行条。
四、财务室保险箱锁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随身携带;防盗门必须上锁。
五、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园内用电线路和设备,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园内使用电焊电炉。
六、电工、电焊工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七、校园内消防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有效;每个学期末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科技楼、田径场、学生食堂、学生,教师宿舍等);构筑物。
三、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四、管理常规
1、总务处安全管理员、维修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主管校长,再报成都市教育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4、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班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幕墙、网架、办公楼的屋架、避雷设施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计划,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七、学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学校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九、总务处应建立全校校舍档案,详尽记载校舍以下基本情况
1.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十、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黄金桥中学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必要时应通知总务处、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到场监护)。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成都七中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一、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制度
由安全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档案建立归档工作。做到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归档;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内容归档;学校制定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归档;学校安全工作机构,职能分工归档;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归档;学校安全案件发生处理和整改措施归档;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归档;学校安全排查工作情况归档;学校安全隐患记录归档;其它需要建档材料归档等,并单独编制学校安全隐患预警档案。
二、建立“预、查、防”为一体的安全预警制度
学校将在各种条件下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造册归档,并制订相应排解预案,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经常查阅预警档案并就预警内容及时提示领导。主管安全工作领导要定期查阅学校安全预警档案,及时督导学校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
1.预:就是预设在各种情况下可能出现的突出师生意外伤害事故,制订相应的解决方案。
2.查:根据预设安全隐患和上级要求,或在特定情况下,对学校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或对相关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进行硬件隔离,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协助解决。对查过的设施要求绝对安全。3.防:根据预设和排查情况,对可能的由学校内部因素或外设环境因素引起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防范。
三、学生优先,生命优先制度
学校安全制度规定,任何条件下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必须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为第一任务,所确定的处理方案必须体现学生优先,师生生命安全优先于财物安全的原则。一切设定的方案都要求教师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和表现出极高的职业道德水准,不允许出现教师在任何突发事件面前出现自私自利行为,更不允许出现置学生生命于不顾擅自离开现场的逃脱行为。同时学校还规定在事故现场为保证学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现场指挥人员可以安排动用现场当时可用的一切手段进行营救师生和救险行为,以最大可能减少师生人身财产损失。
四、责任到人制度
学校根据“预、查、防”的要求,按照承包分配和可能出现的事故性质进行分工,使学校所有可能出现意外的设施和险情明确其责任人,实行全天候责任制,不留安全死角和空挡。
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清除各种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我校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