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工作情况自查报告(通用3篇)

廉洁工作情况自查报告(通用3篇)

廉洁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篇1

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自查领导小组

于10月20日接到通知后,召开全院职工会议,学习贯彻《临高县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全院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把《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等规范和学习列入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中。成立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就卫生院规范依法执业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开展自查自纠。

二、坚持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范围

1、卫生院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范围》从事执业活动,无超诊疗科目行医现象。

2、卫生院现有工作人员50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2人,执业护士18人、药剂师3人、医学影像技术人员1人、检验技术人员2人,严格无证及非卫生技术人员单独从事医疗活动。

3、医院会诊严格按《医疗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4、没有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5、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与管理,医疗文书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病历、处方、护理记录必须照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随意变更格式或简化项目、内容、不得延误完成时间。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进行规范书

三、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

我院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由医院统一网上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无假劣、过期、失效药品。

四、落实消毒隔离制度,杜绝感染事故发生

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医疗用品复用。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并建立记录。严格落实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所有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统一交由县医疗废物管理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

总之我院对规范执业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为提高医疗质量打下扎实的基础。

廉洁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县委、纪检部门的具体安排,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现结合本人的实际将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人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政策。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致富一方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按照上级纪检部门的有关要求,经常性的学习党纪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中纪委提出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六项规定”、“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身思想修养,与党中央和上级保持一致,以此端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2、正确对待权力,认真履行好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一年来,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本人对家人能严格要求,严以律己。妻子在教育战线工作,我们能经常交换意见,互相督促,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为家庭谋私利,从事个人经商活动。在公务活动中由本人经手的事务,一律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本人不自作主张。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抓好落实,同志们能经常进行思想交流,互相鞭策,互相促进。在财务工作管理方面,先请示申报,再逐级审批,杜绝了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

3、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主要领导做好工作。能够同镇党政班子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勤奋工作。真正做到该做的事情积极去做好,不该做的事情不去管闲事,该忙的忙,不该忙的不忙。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本色。按照县委、纪委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对照各项规定:(1)、没有收受过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2)、没有到任何单位和企业报销过属于自己支付的费用;(3)、没有违背“十个严禁”、“三个不准”的规定;(4)、没有拖欠公款、将公款借给亲友或违规到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5)、保持了艰苦朴素,没有奢侈浪费和到过高档娱乐场地消费活动;(6)、没有公车私用。

二、今后廉洁自律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认真学习xx大五中会精神并深刻领会其思想内涵,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自己实际工作。要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证。平时,要经常性地学习上级纪检部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廉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要以《党风廉政责任书》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为行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具体工作中,在有关程序和细节上公开透明,严格政策,为经济发展和服务人民群众用好权,把好关,要在廉政责任书的基础上加以细化,明确个人及本人所联系的部门执行好廉政制度的具体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三要对所联系中心、办的同志进行经常性思想沟通,及时把握本单位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改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同时,自己也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倾听下属意见,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经常性对照检查。身先士卒,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总之,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我严格执行了有关的制度规定,无一例不廉洁行为发生,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后我要继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个人及所联系办、站、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争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廉洁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篇3

成都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按照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关于对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成规服办[20xx]12号)的要求,市林业局对本部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完善,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

20xx年10月20日,市政府召开了“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动员大会”,发出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xx]38号文件)。会后,市林业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进行认真研究,确定了本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进程,切实抓好林业职能的重新定位和转变,进一步突出培育市场、经营和管理森林资源、服务社会的职能;归并、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完善办事程序和监督程序;坚持依法管林,积极探索林业行政综合执法的新机制,实现林业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转变;建立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绩效考核、社会评议制度,使林业管理工作实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全面实现林业审批事项和面向社会的各项服务信息公开。局党组会议决定成立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并对机关各处室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进行了具体的目标分解。

20xx年4月,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成府发[20xx]48号)发出后,市林业局党组再次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成委发[20xx]38号、成府发[20xx]63号文件、成府发[20xx]48号文件的综合要求,提出了本局贯彻“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及纠风工作大会”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和具体措施:

1、调整充实了局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工作领导小组;

2、形成了《成都市林业局贯彻市政府20xx年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一览表》;

3、全面实施市政府已经出台的各项配套文件;

4、进一步修改完善本局的公务员培训、绩效考核、激励机制规范;

5、全面实施透明政府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

6、抽调专人负责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信息、简报的采集、编辑、报送工作;

7、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信息的拟写、报送纳入本局专项目标进行考核,保证本局上报的各项信息、简报、工作动态等各项目标全面完成。

(二)措施得力,狠抓落实,认真完成各项制度设定

按照成委发[20xx]38号文件确定的任务、时限要求,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成都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对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解,明确了承办处室和具体的责任人,明确了具体的完成时限。

市林业局各处室按照各自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在研究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基础上,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本局职责,借鉴了市公用局、市工商局等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组织完成了相关文稿的拟写、论证工作,提交局务会议审定后,分两次按期向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成都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成都市林业局关于报送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的报告》(包括:《成都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实施细则》、《成都市林业局办事流程导引图》、《成都市林业局工作规则》、《成都市林业局职位设置说明书》、《成都市林业局职位代理实施意见》等)。

按照市政府、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任务安排和报送时限,市林业局按时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梳理、优化办事流程与验收论证、行政许可清理、本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代拟稿)》、城乡一体化绿化研究文稿、贯彻“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及纠风工作大会”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和具体措施的报告、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信息报送等项工作任务的文稿报送。

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一)优化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1、按照市政府关于进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的要求,市林业局组织专门力量,对经市政府确认保留的10项林业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办事流程进行了认真研究,重新进行优化,进一步简化、规范了办事流程。

2、按照市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20xx)第16号《督办事项通知》的要求,市林业局对本局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等进行了再次梳理,经认真研究,市林业局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1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对林业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进行再次优化,把过去确定为“承诺件”的《木材运输证》等审批事项改为“即办件”,把《野生动物猎捕证》的办证时限由过去的30天改为10天。政务大厅现场办结率提高到75%,超过规定的50%标准。

3、按照市政府目督办[20xx]第58号《督办事项通知》的要求,成都市林业局于20xx年4月16日组织召开了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专家、投资者验收论证会,对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环节和办事流程进行了逐项验收。验收结果和专家、投资者意见的采纳情况已按时报送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4、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始运行以来,市林业局结合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前后三次对林业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优化,每一次优化结果都简化了办事流程,减少了办事环节,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为市民提供了《林业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设置了规范化的文本填写范本,提供了各类申请书的电子文本供下载,实行窗口接件办事的“一次性完整告知制度”和“承诺制”,极大的方便了投资者,提高了行政效率,在行政管理的理念、措施上真正体现了为民办实事,方便投资者的目标。市林业局窗口的审批事项办结率、服务质量一直受到社会公众的好评,并多次受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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