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目标责任书(精选7篇)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加快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落实各社区(村队)环境管理质量的职责,建立社区监管,群众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机制,镇政府决定与各社区(村队)签订20xx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一、各社区(村队)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
1、领导重视,尤责任分解,年初对环保工作要有要求,环保工作有计划,有考核,有总结。
2、镇人民政府与乡镇各站、所、村、社区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
1、环保机构健全,各社区、村设立环保机构,配备环保专职工作人员。
2、各社区(村队)在年初工作中,对环境保护工作有明确的要求,对改善环境质量有明确的指标。
3、各社区(村队)组织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消除各种环境安全隐患。
4、无越级重复环境上访事件发生和久拖不决的突出环境问题。
5、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尤固定的宣传栏,有永久性宣传标语,积极参与“6、5”世界环境日。
二、环境保护工作
1、配合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水源地等重点目标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与防范措施。
2、做好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农田林网化建设通过自治区达标验收;人工草地面积比上年增加5%。
2、做好农村饮用水源的保护区规划工作,使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
3、组织开展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区、生态林区的维护,无滥垦、滥伐、毁林、毁草现象。
4、农田地膜残留小于2、5公斤|亩。
三、生态创建工作
1、积极开展县级“生态村”创建工作,落实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绿色学校创建的各项任务。
2、积极配合上级开展村庄建设规划编辑工作,村庄建设科学规划,布局合理,无乱塔乱。
3、生活垃圾集中堆放,按时清运,无二次污染。卫生管理纳入村规民约。
4、积极实行改水、改厕,推广使用新型清洁能源。
5、主要道路两侧、房前屋后无“四大堆”,村内无柴草乱垛,粦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五乱”现象,村内排水畅通。
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1、社会公众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
2、辖区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3、社区阵地开设固定环境保护宣传栏。
各社区每半年自查一次,并将自查结果书面上报镇政府,年底将全年落实责任书的情况总结上报镇政府。
按照《环境保护法》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的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环保责任书,由生产车间负责人与单位签订。
员工工作期间,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
一、 公司提供环境保护咨询服务,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及会议精神,作好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二、 公司负责组织环境保护的培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检查落实有关环境保护的硬件设施,如建设和完善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
三、 公司制定与环境保护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提供必要的资金等保证规章制度的正常运行。
车间负责人在职期间应该作好以下工作:
一、 车间负责人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和公司制定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责任,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对本部门的环保等全面负责。
二、 积极参加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活动、会议和环境检查。定期作出环境方面的检查计划,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三、 加强对环境的监测,对有关化学品必须有专人负责看管、使用,按照规定存放,作好记录。
四、 负责组织新员工、复工、换工种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指引、教育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人伤害)
五、 严禁玩忽职守,对工作不负责,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除经济外,
严重的直接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年终公司对车间(部门)按照相关条款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总结。一年中对在环境保护方面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员工)进行表彰奖励;存在问题的部门(员工)则取消有关奖励。
以上责任状一式贰份,有效期一年,双方各执壹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保全镇耕地总量平衡,切实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与你村(社区、管理处)签订本责任状。
一、确保行政区域内达到预定目标
1、稳定耕地面积,确保耕地总面积不减少。
2、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房、建窑、采矿;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各建设单位占用耕地,必须依法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执行县下达的年度计划,积极支持土地开发整理及复垦项目的实施,并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纠纷调解;严禁在耕地范围内倒土、倒废料;农民个人建房占用耕地由镇政府统一掌控,不突破县下达的计划指标,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山、荒坡地、废弃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准开“天窗”建房。
4、不越权批地。协助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规划城建部门搞好村民建房用地的初审、察看和跟踪管理。
5、违法占用耕地案件逐年减少,如发生违法占用耕地现象,应立即制止,并报告镇政府或福田国土资源管理所。
6、加强规划用地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特别是耕地保护政策的宣传,做到普法率95℅以上。
二、镇政府将安排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村级耕地保护、规范用地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并对本责任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考核内容:
(1)擅自改变基本农田性质和用途,不及时制止、上报的;
(2)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不及时制止、上报的;
(3)私自交易、非法买卖土地,不及时制止、上报的;
(4)水土保持无举措,封禁区域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行为,不及时制止、上报的;
(5)宅基地违规乱建,私自承诺,私自收费,不按程序报批的。 有上述行为造成影响的,对村(社区、管理处)书记、主任和有关村干部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问责书记、主任且扣除村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土地方面的全部分值;情节严重的,给予书记撤职处分,对主任依照选举法程序予以罢免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施行(有关责任人异动时,由继任者履行责任)。
镇 长(签字盖章)
责任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一、实现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濮阳市政府部门、中交一公局三公司及项目部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加强环境保护是国家和政府的要求,是全体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一件大事,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的思想,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文明生产,对于污染环境的废气、废水、废墟,要实行综合利用,化害为利;需要排放的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一时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限期治理;预期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限制项目的生产规模。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讲政治、促和谐、促稳定的高度,把环境保护工作当作事关全局、重中之重的大事抓紧抓好,切实做到环境保护有措施、有检查,防微杜渐,做好日常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工程建设总目标,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环保的施工环境。
二、环境保护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太原政府部门、中交一公局三公司及项目部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
2、牢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思想,积极参加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
3、遵守项目部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4、在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周边植被的破坏;
5、袋装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库内存放,粉煤灰露天存放时应洒水浸湿,不得出现扬尘现象。运输上述材料时应采用加盖措施,防止沿途遗撒、扬尘。卸运时,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扬尘。
6、取土场尽量选择植被稀少的丘包、废地,并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在划定的界内取土。取完土后,按合同规定,及时整修和绿化。
7、在施工中尽量限制人员、机械车辆活动范围,避免不必要的活动对周边植被的破坏。施工机械及车辆应做好相关装置,使尾气排放达标。
8、要严格遵守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以外的草场应注意保护。
9、必须保持驻地干净整齐,必须修建厕所,并按相关要求尺寸设置垃圾堆放坑,将垃圾随时填埋处理,不得乱倒乱扔。
10、在施工期间应提高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严格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扬尘、排污、嘈声、材料漏失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等,以防其产生有毒气体对人员产生不利影响。
11、在施工过程中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集中处理,
12、防止水源污染,采取防止噪声污染措施。
13、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气、污水等监测和监控工作。要根据监控结果,进行妥善而有效地处理。应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一起检查、考核、奖罚。
14、做好生态植被的保护,在施工线路经过的地方,有草原、果园、树林、农田、湿地等,施工中应尽可能保持原来的地貌特征,对各种生物的栖息地进行完善保护,严防破坏。
三、目标责任年度:
自德商高速TJ-4标项目开工至竣工
项目部(盖章):责任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
xx街道办事处
20xx年大气污染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责任书 为建立大气污染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县委、县政府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有关要求,城区街道办事处与各社区环 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签订《20xx 年大气污染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责任书》。
责任目标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大 气污染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为开展 综合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向城区居民和经营业户免费发放环境保护政策知识明白纸, 同时制作宣传横幅在社区居委会显要位置进行悬挂,从而进一步 提升城区居民和经营业户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观念。
三、抓好重点工作 (一)20xx 年6 月30 日前空气自动监测点(县环保局)半 径3 公里范围内的拌和站实施搬迁。 (二)20xx 年6 月30 日前空气自动监测点(县环保局)半 径3 公里范围内及重点干道1000 米可视范围内所有燃煤锅炉杜 绝冒黑烟现象。 (三)20xx 年6 月30 日前空气自动监测点(县环保局)半 径3 公里范围内取缔所有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分散燃煤设施,实 施清洁燃料置换;取缔所有煤炭经营场所、粉性物料堆场。 (四)加大城区建筑施工及娱乐场所噪声的污染防治力度,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五)取缔建成区饮食服务业直燃煤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六)城市集中供暖管网范围内的供暖锅炉全部取缔。
桓台县城区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
社区居委会(单位) 负责人
20xx年3 月28 日
为了深入贯彻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整治城乡环境、建设最美乡村”活动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发展环境质量和整体形象,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彻底改变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提高百姓幸福指数,现与镇域各村签订“整治城乡环境、建设最美乡村”活动责任书。
一、 主要任务
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内容和标准,各村要全力抓好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
1、编制规划。各村要认真编制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村庄为基本单元,实施污染治理项目,不断加强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2、综合整治。各村要动员群众主动参与,对所辖区域、村庄进行全面整治,对道路沿线各村坟地统一进行植绿遮挡绿化,全力消除各村辖区内通县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影响环境面貌和对外形象的“脏、乱、差”问题。高标准实施辖区内主干道路、村庄绿化、硬化、亮化、净化和美化,确保达到“五净四无三有”的要求,对辖区内主干道和村庄道路两侧墙体,组织专业队伍,统一按照“黄墙、灰裙子、
红带子”的风格要求进行粉刷。
3、处置垃圾。各村要彻底清除辖区内主干道沿线裸露垃圾,多方筹集资金建封闭式垃圾台(屋)确定垃圾填埋点,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清理车;所有村组街巷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桶(箱),全面推广户存放、组收集、村拉运、镇处理、县监管的垃圾处置模式,做到垃圾每日清运,逐步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
4、污水处理。按照“早建设、早投用”的要求,各村组所有排污明渠一律进行衬砌、加盖,及时接入镇区排污管网。同时加快推广农村污水处理大型或分户沼气建设,在人口集中的村庄推广微动力、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以及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模式。
5、生态创建。各村要以“村有最美街道、镇有最美新村、一线两路,建成最美乡村游廊”为目标,坚持“净化先行、绿化跟进、硬化强基、美化提升、亮化增色”的思路,广泛动员,攻坚破难,聚力推进各村环境整治,做到分层建设、分层推进,全力晋级升等,努力推进各村环境综合整治向纵深发展。
6、污染防治。各村要全面加强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划定水源保护区,清除保护区内排污口,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科学划定养殖区,对禽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防治禽畜养殖环境污染;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切实减少面源污染;严格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加大督察处理力度;要坚决杜绝“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落户,违法生产。
二、责任考核
1、责任主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党支部书记对辖区整治工作付总责,村主任全力配合,要明确专职人员,夯实责任,全力抓好本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落实。
2、制定方案。各村要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每年制定年度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方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建立机制。各村要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措施,逐步建立组织领导、综合整治、资金保障、舆论宣传、督促检查等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化推进。
4、强化考核。镇政府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和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奖惩。镇政府将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滞后的村实行挂牌监督;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并追究责任,以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柳林镇人民政府 领 导(签字):
____________村 负责人(签字):
20xx年四月十二日
为加强村(居)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及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各村(居)两委。
二、责任目标:
1、加强集镇、道路、村庄“五乱”治理,即做到垃圾不乱扔、摊位不乱摆、广告不乱贴、车辆不乱停、工地不乱象。
2、按照“户集,村收,镇转运、市处理”的要求,全力推进农村垃圾生态处理工程。
3、宣传到位,有标语、公示、召开广播会记录。广泛宣传环境整治“人人参与”重要性和 “垃圾生态处理工程”、 “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加强示范建设和创建。
4、推进实施“七进”活动,尤其是“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活动的推进。
5、关注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突出问题,重点整改;特别是公路沿线、村办公室周围、大的院落等。
6、广泛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提素质”集中治理三乱活动,逐步引导村、本责任片区老百姓养成讲文明,爱卫生的良好习惯。
三、责任划分,以责任区域所分责任段为准。
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是本村环境治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区域内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整理治理。联村干部和联片领导负连带责任,负责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
四、对责任不落实及落实不力的将严格按照《湔氐镇实施方案》进行问责,被问责的责任单位承担主要责任,联村干部、联片领导负连带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政府、责任单位(部门)各执一份,望共同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