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目标责任书(通用3篇)
为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结合学院的工作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系(中心)必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制。各系(中心)主任全面负责本部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本部门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
二、各系(中心)主任请务必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实验室的管理工作之中,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一样,同计划、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
三、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制度,实验室每个房间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四、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进行科研、教学、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之前,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对进入本室开展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室应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五、实验室要制定消防业务学习与培训计划、灭火预案和疏散预案,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常识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提高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实验室要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记录,随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教师或学生在假期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须经实验室主任和岗位责任人同意并完成安全责任委托手续后方可进行,否则各实验室可拒绝提供实验场地和条件。
七、加强对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91号)《、成都中医药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随领随用,安全管理。接触细菌、微生物、寄生虫的实验,必须谨慎操作,减少细菌向容器外繁衍的可能及生长途径。细菌室的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八、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气体钢瓶应分类摆放,妥善固定,远离火源和热源,标识标记完好。
九、对使用完和未使用完的化学试剂瓶和玻璃器皿不得随便乱扔、乱放、乱倒。
十、实验室要加强水、电的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防止电源打火引起火灾,出现问题要及时关掉电源。需要连续通电或连续用水运行的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下班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关闭水、电开关。
十一、实验室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内部装修或变更建筑物用途的项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必须经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和基建处批准,工程竣工后要主动向学校主管消防、安全的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实验室必须制定消防、安全各种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主管部门。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系(中心)、学院各执一份。
系(中心)主任签字:
学院盖章:
二○一年月日
一、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二、实验室管理员为本室的安全责任人。
三、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四、责任追究:在部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学校将追究实验室管理员的责任。
五、本责任状一式两份,教导处、实验室各执一份。
校务办责任人:白永宽
实验室责任人:
教导处责任人:刘文朋
20xx年9月1日
为了保证化学实验教学中心(下称实验中心)的人员在实验中心期间的人身安全,维护实验中心的整体安全,防止发生事故,实验中心与实验中心的技术人员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甲方:化学学院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乙方: 实验室(房间号: )
安全责任人(签名):
一、甲方的责任:
1、与每一位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及时签订本责任书。
2、结合实验的性质,向乙方提供实验操作规则并进行操作指导,监督乙方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实验室防护器具。
4、认真听取乙方对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根据意见进行整改。
5、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实验中心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乙方的责任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观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学校、学院及实验中心制定的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克服麻痹思想,时刻提高警惕,对参加实验的学生积极进行安全教育。
2、要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消防现场演练,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技巧,学会人身保护。明确本实验室周围的安全疏散出口、消火栓、走廊灭火器材位置以及实验室内的电源开关(各空气开关对应的插座)、消防砂箱和灭火编织物的位置。
3、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预备室、电热室、药品室等严格管理,注意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触电、防污染、防中毒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出安全事故。坚持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实验中心。节、假日前,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更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4、协助实验指导教师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维持实验教学秩序。学生实验结束后,须督促值日生做好实验室的卫生清洁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让值日生离去。每日下班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检查水、电、气、门窗是否关闭或切断,检查易燃物品、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等是否安全,确认无误方能离开。
5、对自己分管的危险化学品要建立账本、定期检查盘点,破损容器和不清楚的标签及时更换,保证帐实相符,出入库均要有记录、有经办人签字、手续齐全。剧毒化学品管理要坚持双人管理、双人领、双人用、双锁、双帐按规定程序申请、采购,并做好出入库记录和使用记录。
6、要树立安全、节约用电的指导思想。启动或关闭电器设备时,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拉妥,警惕产生发生电火花或静电。严禁在烘箱、马弗炉等加热设备后面堆放杂物。仪器设备及配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请专人修理,不得擅自乱改线路和乱接电线。烘箱、电炉、马弗炉、搅拌器、电加热器、冷却水等原则上不准工作过夜,确需过夜的须安排专人值班,并上报中心同意。
7、在实验室工作期间要穿工作服,特殊环境下戴工作帽、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加强劳动保护。不应在学生实验室和实验准备室中内吸烟、饮食,违反者将在中心内部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处理,因吸烟导致重大火灾等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具体人员的法律责任。技术人员应在每天最后离开实验室时,认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8、遇有突发性事故要保持沉着镇静,不要惊慌失措,要立即紧急处理。应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若造成一定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及时向甲方以及甲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口头报告。如事态严重,应在第一时间上报院实验教学中心。不论大小事故,凡隐瞒不报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学生安全工作是学校、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和社会的稳定。确保学生安全,政府、学校、家庭都有责任。根据市、区政府、教委、卫生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要求,以及方校长的办学理念:学校无小事、学校安全问题是其它工作的生命线、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确保学生的安全,杜绝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学校依据分层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制定本责任制,并要求相关责任人签定此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