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直属学校学生食堂管理,保障学生伙食质量和卫生安全,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依据《xx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x教发〔20xx〕号)及有关政策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食堂,是指具备卫生安全条件的学校为满足学生就餐需要,按要求准予开办的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市幼儿园。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市教育局负责局直属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监督工作,推进学生食堂建设,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学生食堂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市教育局发展建设科负责审核、指导、监督和考核学生食堂等工作,计划财务科、审计科、学生工作科依据各自的职责对学校学生食堂进行监督。
第五条学校全面履行本校学生食堂管理责任,制定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细则,成立学生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堂管理。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学校成立以学生、家长代表为主,教师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参与和监督供餐质量、食品安全、检查评议等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三章总体要求
第六条学校按照有利于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管控水平、有利于提高学生满意度的原则,选择自营、托管等方式开办学生食堂。
第七条坚持公益性原则。学生食堂严格遵循“非营利”要求,实行零租赁、零折旧,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从学生食堂牟利。
第八条坚持自愿原则。尊重学生、家长就餐意愿,遵循自愿原则就餐,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搭餐。
第九条推行营养食谱制度。学校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参照有关营养标准,优化配餐方案,制定每周带量营养食谱并公布执行。鼓励食材供应本地化,推广使用冷鲜肉,少使用或不使用调和油与冻品、香肠、肉丸等加工肉制品。
第十条建立完善餐饮定价机制。学生食堂应根据营养食谱,按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确保学生餐费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价格。学生食堂饭菜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并将每天主、副食菜谱及原材料来源、价格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学生食堂收支结余实行月度结算,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月结余款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
第十二条落实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与教师应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并做好陪餐记录。
第十三条建立满意度测评制度。学校制定学生食堂满意度测评标准,每月组织社会力量和膳食委员会进行满意度测评,公开测评结果。
第十四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要建立严密有效的食品安全管控制度,抓好从业人员和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全过程的监管,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制度,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加强就餐场所管理。在食堂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和营养食谱等信息。就餐场所应张贴节俭养德、食品安全、营养均衡、健康饮食行为等宣传资料,引导学生节约用餐、安全用餐、营养用餐、文明用餐。
第四章自营食堂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自营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向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供餐。学生食堂新建、改建、停办或变更经营模式,应向市教育局备案,并向市食药监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加强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学生食堂财务制度,学生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
第十八条严格控制运营成本。学生食堂成本支出包括原材料、水电煤气、人工等成本,不得将应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的费用计入食堂支出。自营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原则上不得低于伙食费标准的75%。
第十九条规范食堂物资采购。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采购人员每学期轮换一次。逐步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和供应商准入制度,对米、面、油、肉、蛋、豆制品等大宗食品供应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积极推进“农校对接”,建立学校蔬菜和农产品直供基地,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降低原材料成本。
第二十条规范食堂食品储存。学校食堂食品储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符合安全要求。学校要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学校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应有专人负责,做到核对数量、检验质量、签字确认,物品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须在盘存单上签字。
第五章托管食堂管理
第二十一条自主经营学生食堂存在困难的学校,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可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声誉良好的社会餐饮企业托管服务。
第二十二条实行餐饮托管服务的学校,应与供餐企业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合理确定服务期限,对卫生、安全、质量、价格、利益空间等载明实质性条款。托管企业,应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托管经营服务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根据综合满意度测评结果一年一签。
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制定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监管具体办法,明确专人对企业物资采购、供餐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督与考核。托管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
第二十四条建立退出机制。合同期满的自然退出;因企业自身原因出现合同中明确应当退出情况之一的,立即中止合同,限期退出;经营期间两次综合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不得续签合同;对企业在招投标过程和经营期间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加学校食堂招投标。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发改、审计、食药、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监管常态化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学生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市教育局制定学校食堂考核办法,将学生食堂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七条市教育局将自营食堂的财务列为必审内容,进行全面审计监督。原则上每年对30%以上的学校进行食堂财务审计,3年内完成一轮审计。
第二十八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并及时处理举报情况。
第二十九条严肃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的;
(二)强制学生搭餐,或者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的;
(三)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等费用的;
(四)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的;
(五)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的;
(六)学校以任何形式收取托管企业租金或接受无偿服务的;
(七)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
(八)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堂用餐食物中毒,或发生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九)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1、厨房必须保持整洁规范,不得大量堆积易燃油脂、油垢、煤气炉灶及时关闭,防止煤气漏气、电气设备未及时切断电源或超负荷用电等引起火灾;
2、炉灶排烟罩油污定期清除,炼油、炸食品切勿随便离开或让其他厨师操作;
3、油锅失火时,关闭炉火,立即用锅盖或灭火毯紧闭,使之缺氧而熄;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煤汽筒钢瓶、不可放置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5、插座头损坏或电线外部绝缘体破裂应立即更换或修理,发现电线走火时,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
6、煤气火灾灭火的方法:A、断绝煤气电源B、用泡沫灭火器械灭火。C、降低周围温度。D、断绝空气供给。
7、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到来之前,要先自己抢救,油类失火最好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扑灭。
8、下班前由厨房防火安全员(兼职)检查厨房情况,特别是电气阀是否关好,每天填写《厨房班后消防安全检查表》。
9、全体厨房操作人员熟悉掌握消防常识,经常检查灭火器及消防拴以免失效,处理意外事故的最初控制方法和报警方法。
为保证食品安全,我校食堂一般不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堂加工烹饪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严格执行如下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购买必须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经学校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购买、使用。
二、采购食品添加剂只能向具备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资质,且证件齐全的经营者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并执行严格的验收、登记制度,及时建立台帐。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数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三、严格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保管。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四、使用添加剂必须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及卫生安全要求。
五、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需领取、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记。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由两名以上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使用。
七、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八、禁止使用和保存过期的食品添加剂,过期的食品添加剂,按特殊垃圾处理。
厨房奖罚管理制度
一、罚款制度:
1、不穿工作服进餐厅,罚款10元
2、在餐厅内吸烟,喝酒者,罚款10元
3、在餐厅打骂,嬉戏,罚款10元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5元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5元(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
8、在205房间吵嚷打闹,造成客人投诉者,罚款10元,超过两次不可住在店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9、如客人在餐厅点餐,收现金私吞,不与前台沟通,开除处理
10、报错房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价赔偿;
11、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罚款10元
13、卫生检查不合格,罚款5元
14、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帮厨和厨师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5、丢失厨房、餐厅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二、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10元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奖励50元
1、目的
规范厨房各项管理,改善就餐环境,让员工吃得放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适于对厨房、餐具、菜品卫生的管理。
2.2适于对就餐人员、厨房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
3、职责与权限
3.1行政部/后勤主管对厨房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与规划。
3.2行政部/人事文员对购进的菜品原料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
4、制度内容
4.1管理原则
抓好厨房卫生工作,餐具每天全面消毒,厨房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遵守厂规厂纪。行政人事文员对当日采购的菜品数量质量卫生进行监督,以保促进工作,行政主管/后勤/员工代表可不定时协调改善,并不断听取多数员工的意见;后勤应保证蔬菜品种多样,干净新鲜;大米及饭里没有沙粒和其它杂物,油料统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2菜品卫生管理
a)菜品确保新鲜卫生,当天购进当天食用,蔬菜必须履行拣、洗、切、浸泡程序,严禁采购腐烂、霉变,病毒食品。
b)菜品应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确保食品品味纯正;
c)剩余菜品必须采取保鲜及雪藏等措施,变质变味食品严禁使用;
d)厨房人员食品应严格进行卫生检查,以杜绝食物不洁净导致意外。
4.3厨房卫生与餐具卫生的管理
a)厨具在使用前洗干净,按规定处理,摆放有序,刀、砧板每次用完后应彻底清洗干净。
b)炉灶、配料盒、锅头、工作台、洗菜盆/池,洗碗台/池使用后及时清理,保持干爽,洁净。
c)清除卫生死角,防止老鼠、蟑螂、苍蝇等污染食物。
d)严格洗、刷、冲、清毒、保管的卫生管理程序。
e)各位就餐人员请自备就餐用具,清洗碗筷,存放于相应餐具柜或消毒柜中。
4.4对厨房人员的要求:
a)厨房的日常工作,厨工及杂工的调配由厨房管理人员直接安排。
b)遵守厨房的作息时间,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迟到、旷工。
c)上班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事外出向主管请假,上班禁止吵闹,工作尽心尽力。
d)不留长发,常剪指甲,穿戴整洁,要求个人卫生健康并持证上岗。
e)上班时间严禁在厨房内抽烟,更不准随地吐痰,大声喧哗。
f)节约水电、燃料、不浪费蔬菜及食品/调料,合理使用清洁/劳保用品。
g)爱护厨房用具及一切用品,不得乱丢、乱撞、乱敲。
h)合理配份,合理搭配,安排好炒菜时间,确保菜色新鲜和热度。
i)煮熟煮透,煮炒好后的饭菜要盖好,以防蝇、尘等。
j)做好开饭前的准备工作,分菜公平合理,保障供应。
k)做好餐后的及时清理工作,桌上/地面保持卫生,存放好剩菜剩饭。
l)检查炉台,电源、水源开关、门窗是否关妥,确保厨房安全。
m)对厨房的卫生突击大检查,如有达不到相关要求的,行政部将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惩罚。
为了加强与规范餐厅管理,切实把餐厅服务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充分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200元;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餐厅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200元;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5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5·在工作中,菜品得到客人表扬者,奖励10-50元;
6·在重大事故中为餐厅减少损失者,奖励200-500元;
7·在工作中,拾金不昧者奖10-100元;
8·在工作中,各方面表现好,团结互助,舍己为人者奖励10-100元;
9·在工作中任劳任怨,为餐厅创造利益者奖励20-100元;
10·修旧利废,降低成本费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50元。
二·惩罚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5元一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0元一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一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100元;
5·不爱惜厨房用品,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0元,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200元;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材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10元一次;
8·打荷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50%赔偿;
9·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荷者罚款5元一次;
10·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1·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2·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予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与配菜人员按菜谱价格平摊赔偿或视情节,酌情处理;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一次;
14·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20元一次。 15·顶撞上级,没有责任心和执行力差,视情节轻重予以20-200元罚款或开除处理。
16·迟到早退者(5分钟内)罚5元,以此类推,半小时按旷工半天,一个小时按旷工一天计算。
执行方式
违反条例或受到表扬奖励时,由部门主管开取奖罚单,并由主管与当事人在奖罚单上双方签字确认,如当事人拒绝签字,主管核查属实此罚单生效,并以工资形式罚款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