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运行管理制度合集九篇

电梯运行管理制度(精选9篇)

电梯运行管理制度 篇1

为加强电梯使用维护管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提高电梯的使用寿命,特制定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一)日常巡检

1、电梯管理人员每天对电梯的运行情况进行观察(上下运行、换速、开门、平层等)。每日在机房巡视时,必须检查曳引机各传动部位状况是否完好。

2、检查电动机和曳引机减速箱油位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控制柜、配电柜及其他电气设备的端子,有无松动烧坏现象。

3、检查断路器、接触器各触点有无打火、拉弧现象。

4、检查各接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限速器工作运行情况,及时加油。各内选、外选按钮工作情况,是否灵敏。

6、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种安装参数和动作试验状态是否符合标准。

7、检查轿厢照明和风扇是否正常。

8、检查消防及紧急按钮等功能是否完好。

9、检查井道位置传感器是否完好。

10、检查完毕每天早上8点前对电梯进行试乘,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检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二)月巡检

1、每月检查轿顶检修开关及上、下强迫缓速开关,调整钢丝绳张力。

2、每月清洁机房、清扫轿顶及底坑卫生,检查缓冲器油位及复位情况。

3、每月检查井道随行电缆、平衡链悬挂及转动情况。

4、每月检查厅轿门相关尺寸,并作相应的调整。

5、每月清洁地坎滑道卫生及杂质,使房门和轿厢门无阻塞。

6、每月检查、调整开关门机构及上、下端站的换速、限位开关,使其位置正确,功能可靠。

7、电梯整机性能的调整检查,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存档。

二、维保单位监管制度

1、电梯进行维保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有效地通知相关使用人员,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扩措施,并为维保人员做好配合工作。

2、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维保工作的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对每次的维保工作予以签字确认,并将维保记录存档。

3、维保人员如未按规定周期进行维保或维保质量存在问题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和维保单位协调,确保维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4、管理处工程部负责人以及值班经理每日对中心一至九层及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三、定期报检制度

1、由专业检验机构定期对电梯是否能够继续安全使用进行监督性检验,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2、不得使用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3、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限速器校验周期为两年,杂物电梯的限速器校验周期为五年。

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主动向济南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6、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电梯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应急预案制度

(一)、电梯的应急管理

1、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对电梯运行的安全管理。

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电梯管理人员,落实每台电梯的责任人,配置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设备。

3、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4、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定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责任。

5、参加电梯事故责任保险。

6、电梯发生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同时由本单位专业人员实施力所能及的处理。

7、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并通过各种宣传品和明显标牌提示,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常识。

(二)、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1、值班人员发现所管理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本单位专业人员(持证)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

2、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设备或其它可行的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3、值班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4、专业人员(持证)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难,应当配合电梯维保单位或电梯救援中心实施救援。

(三)、电梯应急救援

1、电梯困人应急救援预案

(1)、乘客在遇到电梯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

①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救援。

②与电梯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以防轿厢门突然打开。

③在救援人员达到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电梯轿厢外。

④保持镇静,可做抱头屈膝,以减轻电梯急停时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2)、到达现场的救援专业人员应当先判别电梯轿厢所处的位置在实施救援。

a、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平层位置0。5米以上时,执行如下救援程序:

①至少需要3名专业人员(持证)迅速赶往机房。

②关闭电梯总电源(应保留照明电源),然后根据平层图的标示判断电梯轿厢所处楼层。

③由一人安装手动盘车轮,确认安装完毕后,根据轿厢所在位置的就近楼层缓慢盘车至平层位置,松开松闸扳手。

④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

⑤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因恐慌引发的`骚乱。

⑥重新关好电梯层门、轿厢门。

⑦在电梯没有排除故障前,应在各层门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b、如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平层位置0。5米以内时,执行如下救援程序:

①关闭电梯总电源(应保留照明电源)。

②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

③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因恐慌引发的骚乱。

④重新关好电梯层门、轿厢门。

⑤在电梯没有排除故障前,应在各层门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2、发生火灾时,电梯使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2)由专业人员(持证)按下电梯的消防按钮(电梯有消防功能),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在乘客离开电梯轿厢后,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电梯轿厢层门、轿厢门,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照明电源)。

(3)井道内或电梯轿厢发生火灾时,立即停止运行,疏导乘客安全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4)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将其余尚未发生火灾的电梯停于远离火灾区,或交给消防人员使用。

(5)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停止运行电梯,以避免因火灾停电造成的困人事故。

(四)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2、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会同事故调查部门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和理赔工作。

3、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尽快检查并修复。

电梯运行管理制度 篇2

1.0巡视监控

1.1专职人员每天应对所有电梯的主要部位至少巡视一次。

1.2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曳引机有无异常噪音或气味,是否温度过高(烫手),曳引电机轴承是否需要加注

a.润滑油,螺栓是否松动;

b.减速箱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油色、油位是否正常,联轴器是否牢固可靠,螺栓有无松动;

c.指示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各继电器、接触器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d.变压器、电阻器、电抗器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

e.制动器动作是否正常,制动线圈是否过热,制动轮上是否有油污;

f.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测速机等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g.通讯设施是否灵敏畅通,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盘车手轮、开闸扳手等救援工具是否已放置在指定位置;

h.轿厢照明是否正常,厅外轿内指层、指令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i.厅门及轿门踏板是否清洁干净;

j.轿厢运行有无异常振动或声响,舒适感有无明显变化;

k.电梯运行有无异常(顺畅);

l.开关门有无异常(顺畅);

m.底坑限速器、张紧装置、开关和碰铁距离是否异常;

n.补偿链是否有异响;

o.底坑有无积水或脏物。

1.3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规程》。

2.0异常情况处理

2.1发生火灾的处置:

a.楼层发生火灾时,专职人员应立即击碎玻璃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应使乘客保持镇静,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

b.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c.对于上述两种情况,专职人员应及时通知消防中心,《安全管理手册》中《应急处理程序》处理。

2.2电梯湿水处置:

a.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浸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断开电梯总电源;

b.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一层,断开电梯总电源;

c.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总开关;

d.发生湿水时,应迅速阻断水源;

e.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抹布擦拭、热风吹干(湿度不能太高),自然通风(用工厂用鼓风机)、更换管线等。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达到要求并且试梯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2.3停电造成停梯或故障造成停梯时的.困人救援按《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处理。

3.0电梯机房管理

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需经服务中心主任同意,并在专职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3.1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3.2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做到地面、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3.3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3.4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工程部保管,不得私自配钥匙。

4.0交接班要求

4.1接班人应准时接班。

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电梯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电梯运行记录》上签名。

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5.0当值管理员应将电梯的运行情况规范、详细、清晰地记录在《电梯运行记录》内,并将记录整理成册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电梯运行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剧

为了加强本单位电梯安全运行,防止为生安全事故,保障乘客和司机安全及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电梯运行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运行的电梯。

电梯包括乘客、载货等垂直电梯和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倾斜电梯,以下简称电梯。

第三条电梯运行保险

为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降低和减少本单位使用电梯的经济损失,电梯参加安全运行保险是一个有效的办法。本单位鼓励电梯管理部门在适当时期和适当的条件下,积极参加电梯安全运行保险。

第二章电梯运行管理

第四条电梯安全运行管理机构和电梯安全管理员

电梯管理是本单位的极为重要的管理环节,根据本单位的电梯拥有量的大小,确定专管或兼管部门,并用文件形式明确电梯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形成安全管理组织网络。电梯安全管理员至少一名,专门负责管理电梯安全运行。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电梯专业基础知识,对机械或电气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对电梯的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较为熟悉,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并具体电梯安全设施和层门三角钥匙的管理和制度的落实。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证,方可从事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电梯司机

电梯司机应持证上岗。

对载货电梯,或信号控制的其他电梯,在一般情况下,每台电梯至少配备一名司机,司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每两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三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审请。

第六条电梯运行管理

电梯安全管理员或电梯司机每天在电梯开始工作前,对电梯应做准备性的试车,发现有不下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人员,进行检修,不得带病工作。

在用电梯应保持干净,清洁,轿内,厅,轿门地坎不能有异物或灰尘;通道应畅通无阻,有适宜的照明;机房内,井道内,不得有与电梯无关的设备或其它物件。

对电梯安全使用应严加监督,乘客电梯,不得靠背,撞击,脚踢层门,严禁用物撬开层门;切忌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体搭乘电梯,禁止超载运行,禁止装载超过轿厢容积的物体运行,对在电梯内的各种犯法行为应当严加关注;在轿内不应打闹,嬉戏,大声喧哗和吸烟等,对不文明行为和不良行为,电梯安全管理员和司机应当及时劝阻或制止,对犯法行为和危及他人生命的行为,应立即报警和坚决斗争。

电梯候厅,轿内机房应有充足照亮,照明不应低于50l*,损坏应及时修复,照度不足应加大或加装灯具。

第七条电梯标示牌管理

电梯标牌标示是电梯的身份,备案注册依据,安全运行,安全警示,受控状态的象征,应严加管理,张挂稳固,不许拆除电梯安全警示,标示,并防止其受到破坏,丢失。发挥其应有的`做用。

第三章对电梯维修和改造及年检的管理

电梯生产,安装,改造和维修国家执行行证许可制度,凡从事电产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同时国家还执行生产厂家电梯终身制度。

第八条维保合同

电梯'三包'期满,应与原安装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注: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安装和维修许可证,如果不是与电梯制造单位同属一个单位,还必须由制造单位出具认可的证明文件,管理人员应有维修单位的联系信息,保持交流和沟通。

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维修热线电话应张贴在轿厢内,操纵箱旁醒目位置。

第九条维保监督

对电梯维修保养应进行必要的监督,电梯保养每月至少两次,每次保养间隔不得超过15天,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在保养单上签名盖章,并有一份自留。电梯维修记录单同样应签章,也应自留一份,电梯大修和年度检修应有详细记录,均应有自留记录。

这些大修和维修单据一律由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提供。

电梯安全管理员有资格查看电梯维保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件,对维保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保持和维保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如实反馈意见和要求。

第十条维修零配件

电梯安全管理员对维修人员更换的新的零部件,元部件,应认真核查,以防止假冒伪劣,以次充好。

第十一条电梯定期检验

电梯使用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周期为一年),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由管理人员或委托维保单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并组织和准备好年检和受检工作。

在一般情况下,电梯应进行年度检修,安全部件,易损部件,元器件该更换的应予更换,使电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全面接受检验机构的年度检验。

管理人员应将年检合格标识张挂在电梯适当和醒目的位置。

第十二条电梯改造

当电梯载重,运行速度,控制方式,运行长度,梯级宽度等主参数已不满足使用要求,可以委托具有改造资质的单位进行改造。

承担电梯改造单位应提供电梯改造技术资料,更换的安全部件,主要部件(包括电梯控制柜)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和必须的技术资料与使用说明书

改造工程在施工前,可由施工单位携带规定的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工程竣工自检合格后,电梯安全管理员或委托改造单位备齐报检申请表要求的所有资料,并填好申请表,进行报检,接受检验机构的全面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检验。

改造后的电梯铭牌,由于电梯主参数已改变,应随之更换。

电梯改造原则上应由原制单位进行,只有在原制造单位已关门倒闭或不愿承担改造业务,才可由其它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改造,其他单位铭牌主参数包括制造单位名称均应变更。

第四章电梯故障与救援

第十三条电梯故障

电梯不可能不产生故障,电梯产生故障停机,电梯安全管理员或电梯司机,如有足够的把握,才可进行一般的小故障排除。在一般情况下,在第一时间内,告知维修单位,派人赶来维修,排除故障,使电梯能在规定的不超过两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电梯正常运行。

电梯严禁开门运行,超载运行,冲顶和蹲底恶性故障存在和发生,电梯安全管理员应特别关注。

电梯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电梯安全管理员应按抢救预案进行抢救,并在两小时内

报告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电梯大修

电梯使用到一定的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使用频率较高,最短为两年,应进行电梯大修。

电梯故障频率较高,电梯主要部件,安全部件损坏或磨损严重,应进行大修。

电梯大修应按正常程序执行,合同签订→告知→竣工自检合格→报检→安全检验合格→投入运行(使用)。

第十五条紧急救援

当电梯停电或故障,电梯未停在开门区域内,乘客无法安全走出轿厢,可采用紧急救援方法解困。

紧急救援方法应按照电梯制造厂根据电梯曳引机性能和安装位置的救援说明书进行救援。

救援应由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电梯维保人员进行。

第五章电梯档案

电梯档案,原则上一梯一档。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将以下资料收集入档:

(一)合同:产品供货合同,安装合同,维保合同,改造与大修合同等。

(二)产品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单位的行证许可文件。

(三)产品供货时的随机技术文件(应包括装箱单,使用维护说明书,安装说明书,电气原理图,部件安装图等),改造清单及资料。

(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整机出厂合格证,新装,改造大修年检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行政许可使用等文件。

(五)新装和改造所涉及到的电梯整机,主要部件(主机,电控箱)主要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绶冲器,门锁,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电子原件的安全电路等)的型式试验报告和限速器,渐近式安全钳调试证书副本。

(六)检验记录:电梯安装,改造,大修,年检施工单位的自检记录。

(七)维修保养记录一般应保存近三年的记录。

(八)电梯安全事故记录。

(九)电梯停用记录等。

电梯运行管理制度 篇4

一、部门、岗位责任

(一)电梯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本单位的电梯使用和运行安全管理由负责。

2、贯彻执行有关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电梯的使用和运行安全。

3、负责制订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检查和督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电梯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5、负责保持轿内紧急报警装置随时与值班人员的有效联系,负责检查和督促电梯作业人员按章操作。

6、负责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7、定期检查安全作业条件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8、负责日常自行检查与年度自检并做好检查记录、使用状况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9、负责劝阻并禁止有可能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滥用电梯行为如踹门、扒门、撬门、倚靠层门或轿门、跨层轿门地坎而立、在轿厢内蹭或跳动、人为阻止层轿门的开关、小孩单独乘电梯或在电梯上玩耍等。

10、负责在乘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人员较集中、密度较大时的疏导、分流或限员乘用,甚至采取停止运行的非常措施,以防超载溜梯事故发生。

12、负责电梯困人救援的组织实施,安排紧急救援演练并作好记录(见附表1)。

13、负责电梯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配合电梯事故调查。

14、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和检验工作。

(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制定电梯日常自行检查、日常巡视计划。

2、负责落实电梯日常自行检查、日常巡视和定期检验工作。

3、检查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确保其随时与值班人员的有效联系。

4、检查电梯注意事项和安全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5、负责检查电梯钥匙的保管、使用状况。

6、负责劝阻并禁止有可能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滥用电梯行为(如踹门、扒门、撬门、倚靠层门或轿门、跨层轿门地坎而立、在轿厢内蹭或跳动、人为阻止层轿门的开关、小孩单独乘电梯或在电梯上玩耍等)。

7、负责在乘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人员较集中、密度较大时的疏导、分流或限员乘用,甚至采取停止运行的非常措施,以防超载溜梯事故发生。

8、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电梯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9、负责组织电梯发生困人事故时的紧急救援,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10、负责配合电梯验收和定期检验工作。

11、积极参加电梯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12、严格执行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三)电梯自行检查人员职责

1、掌握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安全作业的法律、法规。

2、掌握电梯的基本结构、原理、性能和电梯日常检查项目、要求及检查方法。

3、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复审。

4、负责电梯的自行检查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检查时应仔细认真,不漏查、不误查,作好自行检查记录。

5、负责保管电梯钥匙(包括紧急开锁钥匙,机房门钥匙、主电源箱钥匙、轿厢检修盒钥匙、操作柜等)。

6、负责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保养工作的监督确认。

7、发现电梯存在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8、发生电梯事故的调查分析。

(四)电梯司机职责

1、掌握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安全作业的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复审。

3、对工作有责任心,讲究职业道德,爱护电梯设备。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6、发现电梯有异常、故障、或不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不开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

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保持电梯层门地坎、轿门地坎和轿厢的清洁卫生。

二、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病床电梯、额定速度2.5m/s观光电梯、司机操作电梯、超面积载货电梯和非商用汽车电梯时,应由取得电梯司机资格的人员操作。

2、电梯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司机应:

2.1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轿厢是否在本层;

2.2打开轿厢照明;

2.3确认紧急报警装置有效;

2.4确认在厅门外徒手不能扒开、确认厅轿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启动;

2.5用适当的工具和方法清洁层、轿门地坎和轿厢、厅门;

2.6每日电梯正式投入运行前,须将电梯上、下行驶数次,直观判断有无明显异常现象;

2.7确认轿厢平层精度无明显异常。

3、司机在电梯正常运行时应:

3.1运载的乘客、载荷不应超过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3.2不得将乘客电梯经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

3.3装载货物时应尽量保持均衡、防止严重偏载。

3.4未经电梯管理部门、或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3.5严禁用检修速度作正常行驶;

3.6不得利用轿顶安全窗来装运长物体;

3.7要劝阻乘客勿依靠轿门和跨厅轿门地坎候人;

3.8确须离开驾驶岗位时,应将轿厢停于基站,并关闭厅门和电源开关。

4、当电梯发生如下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梯并通知维修保养人员进行检查,待排除异常现象后再使用。

4.1层轿门完全关闭后而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4.2开关门有明显撞击;开门到位后有反复开关现象;

4.3电梯行运方向与运行指示方向不一致;

4.4发现异常声响、异味、较大振动和冲击;

4.5指令登记、指示无效;

4.6平层精度明显异常;

4.7不在平层区停梯;

4.8中途层站不停梯;

4.9关门防夹人保护装置无效;

4.10触及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

4.11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情况。

5、当电梯在运行中,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司机应保持镇静,首先安定好乘客情绪,劝阻乘客切勿企图跳出轿厢;再是用紧急报警装置要求维修保养人员或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前来救援,同时告知停梯位置、被困人数等到有关情况,然后让乘客静待救援。

当电梯在运行中发生超速坠落或上冲时,司机应立即揿按操纵盒内的停止开关使电梯停住;如无停止停开关或停止开关无效未能使电梯停住,司机应沉着冷静,禁阻乘客切勿企图非法逃离轿厢,告诉他们做好保护自己的最佳动作,电梯的超速保护装置或缓冲保护装置会使电梯安全停止,然后通知维修人员前来救援。

6、司机不得自行维修电梯。

7、一天工作结束,应将电梯停于基站,关闭照明、风扇、厅门、切断电源。

8、做好交班记录。

(二)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维护保养工作须由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

2、进行电梯维保维修至少有两人及以上,并应确定维修责任人,维修责任人

由维保单位工程部经理指定,未指定时由参加维修人员中技术级别较高者承担,维修人员作业时应绝对服从维修责任人的调度和指挥。

3、维修作业须严格执行电梯维修操作有关规定和本规程的规定。

4、当需要切断电梯的主电源进行维修时,须将主电源开关上锁,在电源开关上

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在维修电梯的厅门前设置“检修停用,请予谅解”的告示牌。

5、需用手轮来盘车升降轿厢时,应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如援救被困乘客应严格

按“电梯困人紧急救援操作说明”进行。

6、在轿顶停梯检修时,须揿压轿顶停止开关、将检修开关置于检修运行状态。

7、在轿顶,严禁用额定速度运行电梯。

8、在底坑停梯检修时,应断开限速器张紧装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和底坑停止开关。

9、必须在井道两端同时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工具应放在工具袋里。

10、如确需将在个别电气安全装置失效的情况下进行维修检查,须严格执行维保

单位制定的安全线操作使用规定且在检修完毕后立即拆除安全线;

11、严禁在无专人监护且又短接门锁电气安全装置的情况下运行电梯。

12 、严禁一脚踏在轿顶、另一脚踏在井道中的任一支点上作业,作业时特别要注意轿厢和对重交错时的距离,防止人身或工具与对重发生碰撞。

13、严禁从井道外探身到轿厢内或轿顶作业。

14、修用的行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15、维修时不得擅自改动控制线路,确实需要改变时须经原制造设计部门批准、

并将改变内容按图纸修改程序在图纸上进行修正。

16、维修人员不得带领与维修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维修现场。

17、维修结束应将所有开关恢复到正常运行位置,并洁净工作现场、清洁脏污表

面,除去警告牌和告示牌。

18、填写好维修保养记录。

(三)电梯自行检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自行检查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3、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栏。

4、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5、在检查过程中,电梯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6、检查电梯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应是36伏或以下的安全电压,且有防护罩。

7、下底坑检查时,须揿下停止开关或将电梯设置在检修运行状态,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8、电梯检查时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与检查人始终并保持联系畅通,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按检查人的要求完成协助、配合和解困操作。

9、在轿顶检查时,严禁以额定速度运行。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进行检查。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

10、严禁检查人员用力拉扯井道电缆线。

11、检查完毕后要将拆卸下零部件、盖板等原样装回;临时加接的检查线须拆除,不得遗留。

12、检查正常后方可将电梯交付用户使用。

三、电梯自行检查制度

1、电梯的自行检查工作由电梯作业人员负责实施。

2、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

3、电梯自行检查工作主要项目及要求:

(1)电源锁应完好;

(2)层轿门地坎清洁无异物、脏物堵塞;

(3)层轿门地坎槽无影响层轿门正常运行的变形;

(4)紧急报警装置能随时与值班人员进行有效联系,紧急报警号码清晰易见;轿厢内紧急照明有效;

(5)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完好,没有超期未检;

(6)召唤、指令外观完好、登记有效、显示正确;

(7)关门防夹人保护装置否完好;

(8)轿厢不在本层,在层门外徒手不能把门打开;

(9)自动关闭层门装置有效;

(10)层门无影响正常运行的变形;

(11)机房门警示标志齐全清晰;机房照明、消防设施完好;

(12)紧急救援装置有效、紧急救援操作说明清晰易见。

(13)限速器未超期运行。

(14)主机运行、电气装置工作无明显异常声响、异味;

(15)电梯运行无明显异常声响、异味。

(16)维保合同在有效期限内。

(1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在有效期内。

4、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安全隐患应作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

5、及时、完整、正确、准确地填写电梯使用和管理自行检查记录表(见附表2)。

四、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1、电梯维护保养包括半月维护保养、月度维护保养、季度维护保养和年度维护保养。

2、电梯维护保养工作须由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

3、电梯维护保养的项目和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xx;

(2)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维护保养合同。

4、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维护保养工作质量负全责。

5、维护保养过程中确需更换机电零部件的,应经有权决定的人员同意,并对更换零部件的品牌、性能、寿命和价格合理性负责。

6、经维护保养交付使用的电梯不得带安全隐患运行。

7、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按规定作好电梯维护保养记录。

8、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每年应当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的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报告,且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前提供。

9、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维护保养工作由电梯安全管理员或检查人员实施监督和确认。

五、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必须实行定期检验的规定。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内,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

理使用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附着于电梯的显著位置。

3、在用电梯每年检验一次。在安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由电梯安全管理

人员负责向金华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提出书面定期检验申请,并负责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4、限速器每2年校验一次。在限速器校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由电梯安全管

理人员负责向有资格校验的单位联系并落实校验日期,同时督促维保单位及时配合或进行校验。

5、当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由电梯安全管理

人员负责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办理申请检验等启用手续。

6、维保单位变更时,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登记机

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向金华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申请更换轿厢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7、当发生电梯大修、改造、事故等情况时要按规定及时报检。

8、当电梯报废时,在30日内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电梯钥匙保管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电梯钥匙需要时随时能用,使用时能确保安全,现就电梯钥匙使用管理事项规定如下:

1、电梯钥匙包括:紧急开锁钥匙(俗称三角钥匙),厅门外电源锁钥匙,轿内操纵盘检修盒锁钥匙,机房钥匙,机房主电源柜锁钥匙。

2、实行“谁使用电梯钥匙,谁负责使用安全”的原则。

3、电梯钥匙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4、不得将紧急开锁钥匙(俗称三角钥匙)等交给无电梯作业资格的人员使用。

5、使用紧急开锁钥匙时须站立稳固、有人监护、按规定方法操作。用紧急开锁钥匙开启过的层门,如无人值守,应确认层门已经完全关闭。

6、电梯钥匙使用完毕须立即交回。

7、电梯钥匙保管人员变更时,应办理变更交接备案手续。

8、电梯钥匙保管使用人员应及时、主动参加或配合电梯困人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

七、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规定,制定以下制度。

1、从事以下工作的为电梯作业人员。

(1)电梯司机;

(2)电梯安全管理。

2、电梯作业人员须经国家规定部门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无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者不得独立操作。

3、新招录的电梯作业人员必须已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否则不得录用。

4、在职人员因工作调整从事电梯作业的,参加培训时间按国家规定培训部门的通知决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者给予报销有关费用,否则培训费用自负。

5、已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者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复审,复审时间按国家规定部门的通知决定,复审合格者给予报销有关费用,否则复审费用自负。

八、电梯紧急救援预案

1、事故接报处置程序

1.1值班人员接到故障、事故报告时应向报告人了解以下信息:故障电梯位置、是否困人、如果困人有几个、困在哪个楼层、是停电困人还是故障困人等其他有助救援的信息,并做好记录。

1.2值班人员应通过电话及其他途径向工程部(或办公室)等核实接报情况是否无误。

1.3确认事故报告信息无误后,立即通知电梯作业人员迅速作业紧急救援准备;同时通知维保单位立即赶到现场。

1.4接到电梯事故通知后,电梯作业人员应携带电梯机房钥匙、电梯紧急开锁钥匙、通讯工具和维修工具在最短时间内赶往现场进行处理

2、事故救援程序

2.1曳引电梯困人事故救援程序

2.1.1首先切断机房电梯主电源;

2.1.2确定轿厢所在位置;

2.1.3如轿厢停在接近厅门位置且距楼面不超过±0.5米时,则按以下步骤操作:

2.1.3.1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

2.1.3.2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2.1.3.3重新将门关闭。

2.1.4如轿厢停在远离层门楼面时,则按以下步骤操作:

2.1.4.1告知乘客保持镇静,轿厢即将移动,切勿试图用撬门、爬安全窗(如有)方法离开轿厢,以免发生意外。如轿门处于半开闭状态则应将其完全关闭;

2.1.4.2再次确认电梯主电源已切断、层轿门已完全关闭;

2.1.4.3其中一人用力扶住盘车手轮;

2.1.4.4告诉乘客轿厢马上就要移动,请保持镇静;

2.1.4.5另一人使用手动松闸装置,缓缓松开抱闸且用持续力维持;

2.1.4.6向容易转动的方向缓慢转动盘车手轮使轿厢移动,直至轿厢到达平层位置;

2.1.4.7重复2.1.3中的操作步骤。

2.1.5向维修人员说明故障现象、由维修人员查明原因并修复。

2.1.6无机房电梯应按电梯制造单位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实施紧急救援。

2.2液压电梯困人事故救援程序

2.2.1首先切断机房电梯主电源;

2.2.2确定轿厢所在位置;

2.2.3如轿厢停在接近厅门位置且距楼面不超过±0.5米时,则按以下步骤操作:

2.2.3.1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

2.2.3.2 (轿顶)用人力开启轿门;

2.2.3.3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2.2.3.4重新将门关闭。

2.2.4如轿厢停在远离层门楼面时,则按以下步骤操作:

2.2.4.1告知乘客保持镇静,轿厢即将移动,切勿试图用撬门、爬安全窗方法离开轿厢,以免发生意外。如轿门处于半开闭状态则应将其完全关闭;

2.2.4.2再次确认电梯主电源已切断、厅轿门已完全关闭;

2.2.4.3打开液压梯控制箱面板。

2.2.4.4将控制板上的“手动-自动”开关打至“手动”位置。

2.2.4.5、在机房按动油箱底部的手动泄油阀,此时轿厢会缓慢下降;到达平层位置关闭手动泄油阀。

2.2.4.6轿厢平层后可打开层门后轿厢内门将乘客放出。

2.2.4.7确认轿厢内门和层门全部关好。

2.2.4.8将电梯控制箱内的“手动-自动”开关设为“自动”。投入主电源,观察电梯是否正常运行。否则由电梯专业维修人员查明原因并修复。

2.3电梯剪切、挤压事故救援程序

2.3.1当值班人员确认发生了剪切、挤压事故后,在第一时间向单位负责人、电梯安全管理员、维保单位、电梯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单位的办公室、工程部、财务立即做好各自的救援准备工作。

2.3.2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人员应立即赶到救援现场,密切配合维保单位开展救援伤员、保护现场工作。

2.3.2维保单位要严格按制订的“紧急增援预案”实施救援。

3、作好事故记录。

九、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包括以下技术文件:

(1)《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2)产品出厂合格证、主要部件型式试验证书及合格证;

(3)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4)电气原理图及符号说明、电气敷线图;

(5)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事故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

(6)安装单位自检记录或报告;

(7)维保单位年度自检记录或报告;

(8)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紧急救援演练记录;

(9)定期检验报告;

(10)电梯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11)维保合同、作业人员证书。

2电梯技术档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完善后交办公室(资料室)负责保管。为了方便维护保养,应复制电器原理图的备份,供修理人员使用。

3、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检记录或报告、紧急救援演练记录、定期检验报告、电梯运行故障记录保存2年。其他资料永久保存。

电梯运行管理制度 篇5

1.由电梯使用单位(业主)向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提出使用电梯安全检验要求。

2.由电梯使用单位(业主)负责临时用电梯最终具备正式验收条件后的安全监督检验的申请报验(电梯厂家及安装单位无条件配合)。

3.电梯临时使用期间的维修保养由上海中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

4.各电梯轿内配备对讲机,使用单位、维修保养单位及总包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对讲机,即时响应轿内呼救。

5.根据建设工程进度的变化,协调施工各方对电梯使用的需求

6.协同相关保安部门和人员,加强电梯在临时使用期间的防盗工作。

7.督促检查临时用电梯期间的.清洁保养和使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协同处理。

8.总包单位需确保电梯动力电源供电正常。

9.使用过程中对违反使用规定,经驾驶员提出劝告不听从者,驾驶员有权拒载。

10.禁止任何无证人员操纵电梯。

11.不得违反电梯关于乘载人数和重量的规定,不允许超载运行。大型物件长度超过2米,载重超过600kg以上或其他的材料必须拆除后进入轿厢;散装物品(如水泥、石灰、沙石等)进入电梯轿厢前,应用适当包装物包装,保证没有散漏。

12.禁止用电梯运输液体。

13.电梯轿厢内严禁吸烟。

14.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电梯。

15.做好现场防护的工作,避免电梯各部件进水或受潮。

16.在紧急情况下应保持镇定,按求救警铃及对讲机,等候救援。

17.发生火灾时,切勿乘坐电梯。

18.轿厢内壁用三夹木板保护。

19.电梯的厅门及门套用胶保护膜保护。

20.电梯的机房由总包单位做好防偷盗及防水措施。

21.使用单位安排每天有专人对电梯进行运行检查及每月的维护工作。

22.商定临时使用结束,安装单位对电梯各部件进行整修、调整事宜,使之符合合同约定的移交要求。

电梯运行管理制度 篇6

一、电梯设备的运行巡视监控管理。

巡视监控管理,是由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实施的,定时对电梯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管理方式。电梯机房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进行一次巡视,根据巡视情况填写《电梯设备巡视记录》。

(1)建立巡视监控管理制度。公司工程部的电梯管理员,根据电梯的性能和运行情况制定出电梯巡视管理制度。并监督机房值班人员执行。

①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的主要部位巡视一次。

②巡视时按要求的内容认真巡视检查。

③及时处理巡视中的问题,并做好巡视记录

(2)巡视内容。机房值班人员巡视应注意:曳引机是否有噪声、异味,是否烫手;轴承螺栓是否松动;减速箱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连轴器是否牢固可靠;指示仪表、指示灯、各继电器动作是否正常;变压器、电抗器等是否过热;制动器是否正常;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等是否正常;通讯设施、标示牌、盘车手轮、开闸扳手等救援工具是否放在指定位置;电梯运行有无振动,开关门是否顺畅;底坑限速器是否正常。

⑶巡视中发现不良情况的处理。当巡视中发现不良状态时,机房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如果问题严重则应及时报告电梯主管,协同主管进行解决。整修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标准》。

二、异常情况处置管理。

当电梯工作中出现异常情况时,乘梯人员要冷静,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便寻求比较安全的解决方案。

(1)发生火灾时的处置①当楼层发生火灾时,电梯的机房值班人员应立即设法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电话通知有关部门并拨打119电话报警。②井道或轿厢内失火时,管理员应立即停梯并疏导乘客离开,切断电源后用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同时,电话通知主管部门。若火势较猛就应拨打119电话报警,以便保证高层建筑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2)电梯遭到水浸时的'处置。电梯的坑道遭水浸时,应将电梯停于二层以上;当楼层发生水淹时,应将电梯停于水淹的上一层,然后断开电源总开关并立即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用摇表测试绝缘电阻,当达到标准后,即可试梯。试梯正常后,才可投入使用。

⑶电梯困人时的处置。因停电或故障导致电梯停运时,乘梯人员不要着急惊慌,及时拨打救援电话,待电梯管理员到来时实施救援。救人后,管理员查明困人原因,及时解除故障。

三、电梯机房的管理。

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在电梯管理员的领导下工作。电梯管理员负责制定电梯机房的管理制度。机房值班人员严格执行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①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必须进入时应经过公司工程部经理同意,在机房人员的陪同下进入。

②机房应配足消防器材,免放易燃易爆物品。

③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保持机房清洁。

④为防止不必要的麻烦,机房要随时上锁。

(2)交接班制度

①正常时,按时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讲清当日电梯的运行情况,接班人员应查看《电梯设备巡视记录》、工具等,确认无误后在运行巡视记录上签名。

②当遇到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应请示工程部电梯管理员寻求解决。

③电梯发生事故后,未处理完时,应由交班人员继续负责事故的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四、电梯的档案管理。

为了解电梯的整体状况,维修管理中心以高层楼宇为单位建立电梯档案。电梯的档案包括:电梯的原理图、安装图、《电梯设备巡视记录》、《电梯设备维修记录》等项内容。档案中的《电梯设备巡视记录》,由电梯管理员每月初整理成册,交中心电梯管理员保管。

电梯运行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规范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梯良好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电梯的运行管理。

三、职责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2、机电维修部班组长负责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电梯管理员具体负责电梯的运行管理。

四、程序要点

1.巡视监控

(1)电梯管理员每天应对小区内所有电梯的主要部位至少巡视一次。

(2)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a、曳引电机有无异常噪音或气味,是否温度过高(烫手),曳引电机轴承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螺栓是否松动;

b、减速箱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油色、油位是否正常,联轴器是否牢固可靠,螺栓有无松坳;

c、指示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各继电器、接触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d、变压器、电阻器、电抗器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

e、制动器动作是否正常,制动线圈是否过热,制动轮上是否有油污;

f、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机械选层器、测速机等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g、通讯设施是否灵敏畅通,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盘车手轮、开闸板手等救援工具是否已放置在指定位置;

h、轿厢照明是否正常,厅外轿内指层、指令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i、厅门及轿门踏板是否清洁干净;

j、轿厢和对得导靴油盅油量是否足够;

k、电梯运行有无异常振动或声响,舒适感有无明显变化;

l、开关门有无异常(顺畅),轿厢内应急灯是否可靠;

m、底坑限速器、张紧装置、开关和碰铁距离是否异常;

n、补偿链是否有异响;

o、底坑有无积水或脏物。

2.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电梯管理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处理不了的总是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主管的`协同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1)发生火灾的处置:

a、楼层发生火灾时,电梯管理员应立即击碎玻璃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应使乘客保持镇静,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

b、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电梯管理员应即刻停梯,疏导科客迅速离开轿厢,世断电源。用干粉和1211灭火器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2)电梯湿水的处置:

a、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浸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断开电梯总电源;

b、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一层,断开电梯总电源;

c、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决开关;

d、发生湿水时,应迅速阻断漏水源;

e、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抹布擦拭、热风吹干(温度不能太高)、自然通风(用工厂用鼓风机)、更换管线等。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达到要求并且试梯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3)停电造成停梯或故障造成停梯时的因人救援按《电梯困人救援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3.电梯机房管理

(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须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机房内应配足消防器材,禁止吸烟。

(3)每周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5)机房应当做到随进上锁,钥匙由当值管理员保管,管理员不得私配钥匙。

4.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应准时来接班。

(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电梯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电梯运行日记》表上签名。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接班时发生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5.对于电梯运行情况,应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电梯运行日记》表内,于每月的3号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五、记录

《电梯运行日记》

六、相关支持文件

《电梯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电梯运行管理制度 篇8

一、电梯运行应由专人负责,并对运行情况作出记录。

二、出现运行异常,及时关闭电梯,并对电梯进行检查、修复。问题严重时,应及时与电梯公司联系。

三、当电梯出现故障,乘客被困时,应将动力电源断开,先以善言安慰乘客,同时请专业人员尽快解决。

四、楼层水管破裂或因其他原因引起水流入电梯进道时,应及时断开电源,将电梯停至顶层。

五、台风、暴雨来临时,应及时做好防护措施。

六、定期检查坑道有无积水,应做到坑道无积水、清洁。如有积水杂物应及时排除。随时保持轿顶及门槛的清洁。

七、定期检查电梯的`安全保护设施,做到安全运行,万无一失。

八、定期检查电梯运行状况,对问题应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九、非电梯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卸,修理电梯,不得进入非乘客空间。

十、做好电梯运行记录,以及维修运行报表。

十一、电梯实行二十四小时运行制。

十二、进行电梯维修时,应在首层电梯口注明,通知各住户。

十三、电梯维修应尽快进行。

十四、按“电梯保养管理与维护制度”,“电梯月保养制度”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电梯运行管理制度 篇9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电梯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安装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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