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统计管理制度通用八篇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通用8篇)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统计报表的管理,保证统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报表在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作用,满足集团公司对外提供各类统计报表的需求,根据管控流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计报表日常管理工作由计划财务部负责,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指定统计专员,各二级子分公司要指定统计部门。

第三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负责归口统计报表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各二级子分公司指定的部门负责本单位统计报表资料的收集、整理、汇并以及上报给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

第四条统计报表分为内部统计手册,以及集团公司对外提供的上报统计报表。

第二章统计手册的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所有二级子(分)公司均纳入统计手册的编制范围。

第六条各子(分)公司为统计手册基础资料提供的责任主体,负有及时、真实、全面提供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求提供的统计资料的责任。

第七条各子公司下属公司统计资料由子公司汇总填报,恒源托管分公司由恒源公司汇总填报。

第八条统计手册分财务、人力资源、生产及安全环保、工程投资、设备五部分内容,具体内容由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制订。财务部分由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力资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生产及安全环保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工程投资由董事会秘书处、计划财务部负责,其中:基建、技改项目形象进度由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其它工程形象进度以及各类工程投资财务进度由计划财务部负责;设备部分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各单位每月在报送财务报表的同时,按照年初工程计划口径同时报送工程统计进度报表。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拟订印制统计手册所需基础资料的明细表格,下发各子(分)公司,由各子(分)公司填报完整后,上报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各职能部室进行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并将汇总后的资料报送计划财务部,由计划财务部集中汇总,统一编导,并印制成统计手册。

第十条统计手册按月编制,本月编制上月手册。

第十一条各子(分)公司于每月6号前上报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求的基础资料,包括电子版资料和纸质资料,纸质资料要求统计专员签字,并有单位印鉴章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后,于10号前报送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统一汇总、编导,于20日前印制成统计手册。节假日顺延。

第三章上报统计报表的管理

第十二条上报统计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年报以及不定期报表四种,报表格式及要求随主管部门要求变动而变动。

第十三条上报统计报表主要包括:经信委报表、统计局报表、中煤协会报表,由计划财务部统一报送。

第十四条各二级生产子分公司为上报统计报表基础资料的提供主体,负有全面、及时、准确报送相关基础资料的`责任。

第十五条各子公司下属公司统计资料由子公司汇总填报,恒源托管分公司由恒源公司汇总填报。

第十六条各单位每月月底最后一日,将本单位的本月主要产品的产销存报表报送至计划财务部,由计划财务部汇总后报送至相关主管部门。其它报表,按照后附报表目录要求的时限和内容,准时报送。不定期报表内容和时限要求另行安排。

第十七条上报统计报表具有严格的时限性,各二级子分公司要严格按照附表的时限要求及时报送。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子分公司要明确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负责协调处理相关统计事宜;

第十九条统计资料作为经济运行质量的反映,其数据来源为经审计、审核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有计量基础的数据。

第二十条统计报表将实施评比机制,对在统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篇2

摘 要:近几年来,工业统计制度在企业经济管理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工业统计制度的改革备受企业关注,本文通过对工业统计制度的分析,讨论工业统计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分析了目前工业统计制度的优缺点,提出改革的思路,对企业经济管理有一定启示作用。

关键词:工业统计制度; 改革; 企业经济管理

一.工业统计制度

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工业统计制度.主要是分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两大部分。报表有年报、季报和月报。综合报表和基层报表等不同报送方式。还有定期、不定期的抽样调查。以弥补定期报表的不足,或是了解定期报表以外的工业经济情况。

1. 按统计范围,分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两个部分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统计部门为各级统计机构i规模以下工业,由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的法人企业和个体工业企业两部分组成,统计部门以国家调查队为主。

2. 接报送时间,分月报、季报、年报三种

工业月报,主要是B201表,即《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涉及的主要指标有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以及企业的主要产品产量。季报,有B202表,即《工业企业财务状况》、B203表,即《主要工业产品销售、库存、订货》两批报表。B202表是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主要指标有主营业务收入等;B203表主要是反映企业产品的销售状况、库存量等。年报.是综合反映企业全年的经济状况,指标设计比较全面。

3. 按报送方式,有综合报表和基层报表两个类型

综合报表,又称综合汇总,是统计部门把收集的统计资料进行汇总,向上级报送汇总结果。基层报表,又称超级汇总,统计部门把收集的基层单位数据进行审核,向上级报送基层数据,使用这种方法各级统计部门都能掌握基层数据。

二.工业统计在企业经济管理中的作用

1 .通过对产品销售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挖掘市场潜力,开辟销售市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只有将生产的产品销售出去,收回垫支的资金。生产才能顺刺进行,企业的盈利才会实现。所以说,销售决定生产。在产品销售的'统计中,市场占有率和市场覆盖率两个指标,能很好地反映工业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强弱。市场占有率是指生产的某种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量占市场同类产品销售量的比重。市场占有率就越高,产品的竞争能力也就越强。在社会需求既定的前提下.影响市场占有率的主要因素是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市场同类产品质量相同的情况下.价格上的竞争往往占主导地位。因此,企业要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必须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上下功夫。市场覆盖率是指某种产品的实际行销地区数占该产品全部行销地区数的比重。它是从市场占有的广度方面反映某种产品的竞争能力、辐射能力的。企业通过对市场覆盖率指标的分折。可以考察本企业产品行销的地区范围。研究产品扩大销售的可能性。

2. 通过对产品质量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改迸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鼍、提高经济效益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工业产品必须适应市场的需要,“以质量求生存”,生产出优质低价的产品。工业产品的质量状况,决定于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而工业产品质量统计指标既包括反映产5林身质量的产品技术性能(如含量品级1指标,也包括反映企业生产工作质量的(如合格率返修率)指标。企业通过对这些质量指标的统计。反映和调节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对产品的好坏进行分析。进而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和管理,找出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不断改进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就意味着各种资源浪费的减少。而且可以使本企业的产品取信于消费者。增强本企业产品在同类产品中的竞争能力。这样。既增加了企业有形资产的价值.也增加了企业无形资金的价值,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工业统计制度的优缺点

3.1 工业统计制度的优点

1.月报指标设计简单,时效性强;

2.实行超级汇总。保证数据质量;

3.年报指标结构严谨,可从各个方面了解工业经济状况;

4.全面调查、抽样调查相结合,更全面了解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3.2 工业统计制度的缺点

1.产品代码变换过于频繁

2.产品目录太多太烦琐,部分产品难以界定

3.同名产品品种多种多样.单从数据上不能反映生产的细节情况

四、工业统计制度的改革思路

1、提商入统工业企业规模标准,变月报为季报

现在的入统上业企业.标准都是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由于入统标准较低,入统f业企业个数逐年都在增加。基层统计机构人员少。一个人同时负责几个专业。个别县区百余家规模以上J二业企业每月两次报表任务,确实负担不轻。所以提高人统上业企业的入统标准.适当减少入统企业的个数,是减轻基层统计部门工业报表负担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再一减负的措施就是变工业统计的两次月报任务为季报任务。既减轻了基层统计人员的负担同时也减轻了企业统计人员报表的负担。

2、实行会计软件与统计软件对接

工业统计月报《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B202表),其中绝大部分指标都是取自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建议设计一套软件.实现J:业统计报表与会计软件中“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对接.这两张报表生成后,统计软件直接从这两张报表中取数,既提高r上作效率,又确保了数据源头的质量。

3、推行电子报表、无纸化办公

目前统计报表的传送没有统一的软件平台,统计部门与企业问的报表传送大多沿用邮寄、电话报送和传真等落后的方式,统计工作效率不高,及时性不强,实现会计软件与统计软件对接后,下面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网络报表的问题。国家设计一套统计软件。将之推行到企业.充分依托现代网络技术,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和上作质量。

4、 小结

搞好工业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在统计管理体制和工作方式上大胆改革创新。只要我们信念坚定,不断完善统计制度方法.搞好统计软件的开发和人员培训,大力推进网络报表.依法统计,努力提高一身综合素质,工业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定能够再上台阶。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泥企业管理,保证和稳定水泥及水泥熟料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相关水泥、水泥熟料的产品标准,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水泥和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第三条 水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按照

GB/T19000-ISO9000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确保有效运行。水泥企业应建立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否决权,并设立质量基金,用于开展质量活动和奖励对企业质量管理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企业最高管理者可以任命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质量管理,化验室主任在企业法人或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下对产品质量具体负责。

第五条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和省级建材(水泥)行业协会应加强对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本规程。

第二章 质量管理机构

第六条 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

(一)企业应确立以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负责的质量管理组织和设立符合《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附件1)的化验室。

(二)质量管理组织设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各车间和职能部门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组织,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三)企业化验室内设控制组、分析组、物检组和质量管理组等,分别负责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的检验、控制、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 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质量管理组织的职责

1、编制适合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负责和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4、制定质量奖惩制度,负责协调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并考核工作质量;

5、组织企业内部质量审核;

6、负责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7、监督企业质量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8、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二)各车间和职能部门的职责

1、保证质量管理体系在本单位得到有效运行;

2、组织开展质量管理活动;

3、严格执行质量管理组织和化验室的质量指令;

4、完成本单位涉及的质量指标或质量目标。

(三)化验室的职责和权限

1、质量检验

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按规定做好质量记录和标识,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掌握质量动态,保证产品检验的可追溯性。

2、质量控制

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制定原燃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企业内控质量指标,组织实施过程质量控制,运用数理统计方法掌握质量波动规律,不断提高预见性与预防能力,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预防措施,使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出厂水泥和水泥熟料的合格确认和验证

严格按照相关产品标准和企业制定的出厂水泥和水泥熟料合格确认程序进行确认和验证,杜绝不合格水泥和水泥熟料的出厂。

4、质量统计和分析

利用数理统计方法,及时进行质量统计,做好分析和改进工作。

5、试验研究

根据原燃材料、助磨剂、混合材等材料的变更情况及用户需求,及时进行产品试验研究,提高水泥和熟料质量,改善产品使用性能。

6、化验室具有水泥和水泥熟料出厂决定权。

第八条 化验室人员配备

(一)化验室应配备主任、工艺、质量调度、统计及检验等人员。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可配备一定数量科研人员。检验人员人数应能满足检验工作需要,一般不得低于全厂生产职工总数的4%,或不得少于12人。

(二)化验室人员任职要求

1、化验室主任:必须具备中级职称以上资格,或从事化验室工作多年,具备较丰富的质量管理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坚持原则,熟知生产工艺、相关标准和质量法规,并取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材行业协会或其授权的建材质检机构签发的水泥企业化验室主任资格证书。化验室主任的任命和变动应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工艺、质量调度人员:具备初级职称以上资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经过专业训练,掌握水泥生产理论知识和检验技术,熟知有关标准和规章制度

3、质量统计人员:具备初级职称以上资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经过专业训练,掌握水泥生产理论知识和相关统计技术,熟知有关标准和规章制度,并取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材行业协会或其授权的建材质检机构签发的水泥企业质量统计员资格证书。

4、检验人员: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熟知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控制项目、指标范围及检验方法,经专门培训、考核,取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材行业协会或其授权的建材质检机构签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5、化验室人员要相对稳定,化验室业务骨干的任用和调动应征求化验室主任的意见

第九条 企业化验室的.认定

(一)化验室需取得合格证:日产熟料4000吨(合计产能)及以上规模的企业需取得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颁发的化验室合格证,其他水泥企业需取得各省级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各省级建材行业协会颁发的化验室合格证。

(二)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管理办法、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评审员管理办法、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三章 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条 企业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制定企业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编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图表和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内控指标,按照GB/T19000—ISO9000族标准编制为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必需的程序文件。

第十一条 化验室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与检验制度,主要包括:

(一)各组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制和作业指导书。

(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三)对比验证制度(如与国家级、省级对比验证;内部抽查对比验证;使用国家有证标准样品/标准物质对比验证)。

(四)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的管理制度。

(五)标准溶液配制和专人管理制度。

(六)标准砂采购和管理制度。

(七)文件管理制度。

(八)样品管理制度。

(九)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

(十)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审批制度。

(十一)月报、年报的填写和上报制度。

(十二)质量统计管理制度。

(十三)出厂水泥(熟料)的合格确认制度。

第十二条 检验环境条件、试验仪器设备和化学试剂的管理要求

(一)检验环境条件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仪器设备必须按相关水泥产品标准和《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要求配置齐全,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并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三)检验用的化学试剂应验明其生产企业名称、产品等级、执行标准及生产许可证的编号,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化学试剂。

第十三条 产品对比验证检验和抽查对比的管理要求

(一)企业应按《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管理办法》(附件5)的要求,定期向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建材行业授权的质检机构寄(送)样品,进行对比验证检验,不断提高检验水平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检验结果以相应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凡无故不按规定寄(送)样品者,当年对比合格率按零统计。

(二)参加国家或省级建材行业质检机构组织的水泥物理性能检验和化学分析对比。

(三)为了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化验室对各检验岗位人员要组织内部密码抽查和操作考核。

抽查次数:生产控制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4个样品;

化学全分析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2个样品;

单项物理检验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4个样品;

强度检验岗位每月不少于2个样品;

同一岗位的对比检验每月应进行一次。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篇4

为切实加强我矿瓦斯防治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瓦斯事故统计分析制度。

1、瓦检队和监测监控队每日认真检查和填写瓦斯日报并按时上报和相关领导签字。

2、瓦斯办要加强瓦斯防治信息的采集工作,并把新采集的信息技术面向全矿展开学习。

3、瓦斯超限等瓦斯事故由通风科和矿安全部门部门负责建立台账,每5日前统计煤矿瓦斯事故、瓦斯超限情况,并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4、瓦斯办不断完善瓦斯事故数据库,并按规定统计、分析、找出事故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5、瓦检队加强对井下盲巷、密闭、上隅角等特殊地点的'瓦斯检查工作。

6、监测监控队负责人带头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瓦斯防治的新趋势,新情况,新问题。

7、本规定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上级下发新规定时,相关部分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企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本单位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建立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公司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公司的管理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必须依照《统计法》、《天津市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上报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四条应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

(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三)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第二章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第五条应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

第六条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各部门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

(二)对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第七条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第三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

第八条必须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所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做好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载。

第九条统计报表每月一报。报表上报时间为次月5日以前。

第十条原始记录、内部报表和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签字手续必须齐全。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要逐步采用电子文档形式。

第四章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上报

第十一条必须按时上报政府统计部门和公司其他相关部门所要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资料,所提供的统计资料,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有关财务统计资料由财务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提供,并经财务会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

第十二条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相同指标的口径范围及核算结果必须一致。

第五章统计分析

第十三条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必须随同上报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要求依据准确,方法得当,分析透彻,并有预见性、前瞻性的结论和建议。

第十四条统计分析要紧扣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结合经营进展和发展前景进行测算、对比、论证,要具备符合企业现状的规律性的东西。

第十五条统计分析的制作文本要规范统一,便于公司汇总。

第六章有关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企业上报政府统计部门的报表、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并由相关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批后,统一上报,如因违反法规而受到处罚,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按照《天津市统计管理条例》,有下列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给予以警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二)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无相关的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等核算依据的,按伪造统计资料论处。

(三)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在一个统计年度内累计三次以上迟报统计资料的,按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论处。

(四)企业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的,由公司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五)企业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虚报、瞒报统计资料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其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企业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七)因违反统计法受到罚款处理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篇6

1、加强妇女儿童发展综合统计工作,增设分性别统计指标,建立和完善分性别统计数据库。分析妇女儿童发展现状,预测趋势,评估实施效果,为制定政策、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建立市、区两级妇女儿童状况监测体系,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分性别的统计指标纳入市统计制度和各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卫生监测、教育督导、统计评估、法律监督机构,完善监测机制,确保两个规划的有效实施。

3、建立定期报送和审评制度。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市统计局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实施效果。市监测评估周期分为年度监测、每2-3年的阶段性监测评估、5年的`终期监测评估。

4、建立监测评估机构。市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审批检测评估方案,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5、统计监测组由市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专家评估组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组成。各地区要建立相应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两个规划的实施情况。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篇7

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二、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三、加强统计报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对各种定期上报的统计报表按时上报,并做到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对各类报表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82号规定统一格式填报。

五、统计人员对生产经营数据要深入落实进行分析,为公司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

六、统计资料专人负责,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

七、统计人员以报表为基础,以检查为重心,做好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统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

九、属于保密性质的统计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严防丢失,提供时应按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

十、统计工作交接,统计人员调动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所有资料应造出清单移交。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篇8

集团公司统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统计报表的管理,保证统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报表在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作用,满足集团公司对外提供各类统计报表的需求,根据管控流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统计报表日常管理工作由计划财务部负责,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指定统计专员,各二级子分公司要指定统计部门。

第三条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负责归口统计报表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各二级子分公司指定的部门负责本单位统计报表资料的收集、整理、汇并以及上报给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

第四条 统计报表分为内部统计手册,以及集团公司对外提供的上报统计报表。

第二章 统计手册的管理

第五条 集团公司所属所有二级子(分)公司均纳入统计手册的编制范围。

第六条 各子(分)公司为统计手册基础资料提供的责任主体,负有及时、真实、全面提供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求提供的统计资料的责任。

第七条 各子公司下属公司统计资料由子公司汇总填报,恒源托管分公司由恒源公司汇总填报。

第八条 统计手册分财务、人力资源、生产及安全环保、工程投资、设备五部分内容,具体内容由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制订。财务部分由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力资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生产及安全环保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工程投资由董事会秘书处、计划财务部负责,其中:基建、技改项目形象进度由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其它工程形象进度以及各类工程投资财务进度由计划财务部负责;设备部分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各单位每月在报送财务报表的同时,按照年初工程计划口径同时报送工程统计进度报表。

第九条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拟订印制统计手册所需基础资料的明细表格,下发各子(分)公司,由各子(分)公司填报完整后,上报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各职能部室进行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并将汇总后的资料报送计划财务部,由计划财务部集中汇总,统一编导,并印制成统计手册。

第十条 统计手册按月编制,本月编制上月手册。

第十一条 各子(分)公司于每月6号前上报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求的基础资料,包括电子版资料和纸质资料,纸质资料要求统计专员签字,并有单位印鉴章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后,于10号前报送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统一汇总、编导,于20日前印制成统计手册。节假日顺延。

第三章 上报统计报表的管理

第十二条 上报统计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年报以及不定期报表四种,报表格式及要求随主管部门要求变动而变动。

第十三条 上报统计报表主要包括:经信委报表、统计局报表、中煤协会报表,由计划财务部统一报送。

第十四条 各二级生产子分公司为上报统计报表基础资料的提供主体,负有全面、及时、准确报送相关基础资料的责任。

第十五条 各子公司下属公司统计资料由子公司汇总填报,恒源托管分公司由恒源公司汇总填报。

第十六条 各单位每月月底最后一日,将本单位的本月主要产品的产销存报表报送至计划财务部,由计划财务部汇总后报送至相关主管部门。其它报表,按照后附报表目录要求的时限和内容,准时报送。不定期报表内容和时限要求另行安排。

第十七条 上报统计报表具有严格的时限性,各二级子分公司要严格按照附表的时限要求及时报送。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子分公司要明确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负责协调处理相关统计事宜;

第十九条 统计资料作为经济运行质量的反映,其数据来源为经审计、审核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有计量基础的数据。

第二十条 统计报表将实施评比机制,对在统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来自: 小龙文 档网:企业统计报表管理制度)适当奖励。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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