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锦集[]推荐五篇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锦集[](通用5篇)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锦集[] 篇1

日常管理办法

一、导游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及公司要求进行各项工作。

二、导游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朴素大方,带团严禁穿高跟鞋、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三、导游人员应提前半个小时抵达团队集合的地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携带话筒、社旗、出团预算书、确认书、意见表、团款。团队出发时致欢迎词,景区概况,注意事项,路途中要尽量调动游客情绪,最少要表演三到五个节目,结束时要致欢送词。

四、导游人员应始终坚持微笑服务,认真负责,细心周到,体贴入微,尽量满足游客合理要求,能与每一位游客交流、沟通。如遇问题立即报公司解决。

五、导游人员应配合并监督司机、地陪工作,尊重领队意见。团队夜间行车时导游要提醒司机行车安全,不开疲劳车。

六、导游人员处理各种事情要以大局为重,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与游客合法权益。

七、导游人员应公私分明,严禁与地陪联合鼓动游客购物,擅自增加景点与购物点,严禁私拿回扣。

八、导游人员带团时帐目要清楚,随时记清每一笔开支,保存好发票,严禁虚开虚报,损公肥私,团队返回后两天内账目交清。

九、导游员严禁与游客共餐(特殊团队除外),每餐最少要看三次,住宿时要检查好房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导游人员要时刻与游客在一起,严禁脱离游客,单独活动。

十一、导游人员要与驾驶员、地陪保持距离,严禁与司机、地陪单独行动或交头接耳。

十二、导游人员要保守公司各项机密,不得泄露。

十三、导游人员应加强学习,在上团前要熟知前往地的景点特色、民俗风情,沿途交通状况,途经省份、城市、景点概况,要准备好调节团队气氛的节目。

十四、遇到紧急事件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十五、导游人员应时刻监督团队食宿游行质量,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严禁把问题团带回来,确保团队质量。

十六、导游人员在带团期间,要严格按照团队确认书上行程执行,如因导游擅自更改行程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导游个人承担。

薪酬管理办法

一、通过导游薪酬管理办法,激励导游的工作积极性,让导游有很强的'动力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提高导游的服务质量。

二、导游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出团补助、提成、奖金、福利构成。

三、试用期基本工资为1000—1200元/月,转正后基本工资为1500—1800元/月。转正后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保。

四、导游上团期间住宿费由公司全报销,免去导游上团住宿的后顾之忧。

五、交通补贴:早晨8:30以前接团补贴15元,晚上20:00以后散团补15元(20:00前散团不予补贴)。电话费补贴:上团补贴

电话费10元/次/天。餐补:上团餐补10元/次/天。上团奖励:20元/次/天,按该团客人购物销售额的3%提成奖励。

六、每月评选优秀导游。总评分为100分,由销售额评分、游客评分、出勤评分等构成,当月优秀导游将由评分最高者产生。公司将对优秀导游进行通报表扬,并发奖金100—300元以资鼓励。奖励与处罚办法

一、公司收到客户表扬导游信件每次奖励50—100元;

二、导游拾金不昧捡回客人丢失贵重物品并送还客人每次奖励100元-300元;

三、因导游带团表现突出,公司收到客户赠送锦旗每次100元-300元;

四、导游上团未按公司要求准备出团文件和出团物品者每次处罚50元-100元。

五、因违反导游工作流程或违反导游管理制度所发生的客户投诉,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300元的处罚。

六、公司收到客户对导游的投诉,经调查确因导游失职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300元的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导游自行承担损失。

七、导游丢失或伪造带团文件(结算单、团队质量客人回执表等)、证件、协议,给予100元-500元的处罚;

八、导游丢失或损坏公司带团物品照原价赔偿。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锦集[] 篇2

一、各部门按规定领取备用金,由专人负责进行日常报销业务。

二、报销适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核对无误后方给予报销,不能白条抵库。

三、凡现金支出的'各项费用,应按明细用途分别填写另用单。并由经手人和主管、总经理三人签字方可报销。

四、财务部将报销单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编制现金付款凭证,统一报销,补足备用金。

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营业款。每天的营业款必须在次日全部解入银行。

六、凡暂支现金(包括差旅费及小额支出)须填写暂支单,经主管报总经理同意,方可提取现金,并应及时结算,不得随意拖欠。

七、公司财务部现金报销定于每周三上午,每月逢5日(发工资)不报销。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锦集[] 篇3

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杭州市旅委《杭州市导游人员安全责任》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导游人员的管理

1、本办法所定义的导游,系指为本公司工作的所有性质的导游人员,包括专职导游、持有导游证而安排在非导游岗位的公司员工、及实习导游。

2、为本公司工作的导游,除按《劳动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取得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本公司的导游工作:

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⑵、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导游工作疾病的;

⑶、受到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⑷、被吊销导游证的;

⑸、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宜从事导游工作的。

4、为本公司工作的导游,应服从公司的管理、监督、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5、在本公司签约的导游人员,由本公司负责对其教育培训,每年每人不少于60小时;并协助办理年度“清卡”、换证及晋级。

6、与本公司签约的导游人员,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其导服关系亦不复存在,离职导游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脱离导服关系证明。因导游本人原因不按时办理的,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导游人员的执业活动

1、导游人员从事导游工作时,应佩带导游证。

2、导游人员的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在服务过程中,有权拒绝游客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3、导游人员应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4、导游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5、导游人员应向游客讲解旅游地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但是,不得迎合个别游客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6、导游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公司确定的行程表安排游客的旅游、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减旅游项目、购物场所或者终止导游工作。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到可能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游客的`同意,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表,

7、在游览过程中,导游人员应及时对游客进行安全教育,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和内容,必须明确警示,对不适宜者应加以劝阻;团队出发和返回时必须清点人数,严禁导游擅自离开团队。

8、入住酒店时,导游人员必须了解并向客人介绍酒店安全设施的性能和疏散通道等,掌握游客住宿的分布状况。

9、导游人员不得向游客兜受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游客索要、收受小费。

10、导游人员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11、导游应在游程开始前,告知游客有关通讯联络办法,以便在掉队或突发事件时保持联系。

12、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应严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

13、导游应提醒游客做到以下几点:

⑴、身体状况须胜任旅游活动如期完成。

⑵、在到达景点或住宿、购物下车时,须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和现金,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要将其存留在车上;入住宾馆时,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必须寄存。

⑶、严禁擅自离团参加无组织的游泳、探险等活动。

⑷、遵守交通规划,不随意横穿马路。

⑸、在整个行程中须按时参加团队活动,个别需自由活动(探亲访友)的,必须向导游或领队请假并留下通讯联系办法,按时归队;对治安状况不了解的地区,应劝阻客人单独活动。

15、导游人员在从事导游工作中,应自觉抵制旅游经营不正当竞争与商业贿赂。

三、导游的劳动报酬

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按其不同性质分别享受,具体标准按公司制定的有关工资政策执行。

四、奖惩措施

1、导游人员在为公司担任导游工作中,为公司创造可贵的经济效益或赢得较大荣誉的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奖励。

2、导游人员因违反各项规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公司除给予行政处分外,还将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锦集[] 篇4

安全是旅游的重中之重,为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2大部分,第一部分:紧急突发事件、伤亡事故预案;第二部分:其它大型活动预案和制度

一、紧急突发事件、伤亡事故预案

首先成立安全事故处理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任副组长,各部门经理成员任组员。在出现紧急突发伤亡事故时成立紧急事故处理小组,全面负责处理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

(一)安全事故处理小组主要职责

1、接受上级主管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负责贯彻执行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市旅游局等相关安全管理部门关于旅游安全的相关政策、决定;制定紧急事故、伤亡的应急处理预案;

2、组织本旅行社应急救援及处理工作;

3、做好事故后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4、总结经验教训,并执行责任追究制。

(二)紧急事故处置原则和操作程序

1、原则:

(1)发生旅游事故后,一线工作人员应坚持救援第一的原则,应立即组织救援,将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同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2)公司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组长、组员应坚持首接负责的原则,立即处理事故的相关事宜;

(3)超出公司能力范围以外的、遇有把握不准的或情况特别紧急严重的问题应立即上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2、操作程序:

(1)对轻微事故,责任人要做好记录并由副组长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处理。待恢复正常后,一天之内,由副组长负责上报材料,分析、研究事故产生的原因和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

(2)对一般、重大、特大突发伤亡事故,一线工作人员应立即报警,并会同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及时严格地保护现场,在第一时间进行组织抢救并上报公司。

(3)在发生紧急事故时,公司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理事故,并将事故情况迅速报知总经理,必要时通知市旅游局相关职能部门。

(4)公司紧急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在现场应进行调查、取证、分析、核实情况、制定处理方案,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5)对特别重大事故,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呼和浩特市旅游局关于呼和浩特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呼和浩特市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理。

(6)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上报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b)事故发生的主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7)造成事故的直接和间接责任人,按公司规定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突发事件的应变措施

1、发生一般、重大、特大突发旅游紧急事故和恶劣的`旅游意外伤亡及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警:

发生治安事故: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拨打119报警

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拨打122报警

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拨打120报警

同时,拨打公司电话、总经理值班电话和总经理助理值班电话,并立即执行《紧急事故、伤亡的应急处理预案》,由公司紧急事故处理小组决定,出现重特大事故时通知呼和浩特市旅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保险公司。

2、现场指挥

(1)一线工作人员有责任制止一切案件、事故的发生和扩大,保护好现场并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2)事故责任人和一线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畏罪逃匿。

二、其它预案和制度

(一)大型旅游活动(超出100人)、特殊惊险旅游项目和特殊群体旅游活动管理。把旅游安全始终放在首位,周密安排旅游团队的行程计划,认真考虑可能影响旅游安全的诸多安全因素,及时做好安全提示工作;在组织大型旅游活动、特殊惊险旅游项目(登山、探险、等)及组织学生、老年旅游时,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或相关组员,必须亲自审核活动的安全准备情况和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充分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对于导游带团过程中,部分游客极力要参加一些危险项目旅游的,导游要求游客、全陪、领队签订导游随身携带的我社危险项目旅游协议书,强调参加危险旅游项目纯属自愿,若由此而引发的其他纠纷、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由旅游者个人承担,不涉及他人责任。

(二)加强旅游业务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选择具备经营资格且信誉好的汽车公司(车队),技术性能合格,证照齐全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责任心强和技术过硬并且有旅游车辆驾驶员上岗证的司机运营旅游团队,做到不超载、不违章、不疲劳驾驶、不开故障车等切实保证游客的安全。

(三)必须按时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切实保障旅行社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四)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小组成员负责加强对所属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导游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常识,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拨打紧急救援电话。

(五)及时做好总结分析。公司处理应急事故小组成员应依据有关案件的性质及原因,组织员工认真分析,总结与教育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锦集[] 篇5

为了实现旅行社安全工作目标,保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办法

1、责任目标的考核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

由安全领导组组长牵头,小组成员参加,组成考核小组,每季度对各职能部门的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各部门为一个单位,每季度对所管辖的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自查情况。

2、采取会议评议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班组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填入“责任目标考核表”中,成为年终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的`基础资料。

二、考核内容

1、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2、责任目标适宜性评价及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内容;

3、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上期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考核内容均以文字表述形式进行评定。

三、考核依据《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和《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内容。

四、考核范围

各部门、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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