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月考核细则(汇总3篇)

保育员月考核细则(精选3篇)

保育员月考核细则 篇1

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3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企业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4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5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6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7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8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9条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10条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修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管理费。

(三)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11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企业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12条企业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13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14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15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16条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17条企业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18条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第19条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

第20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21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保育员月考核细则 篇2

一、师德

1、违反市局规定“六条禁令”之一者,扣积分2分,违反园“教师行为十五不”之一者,扣积分1分。

2、搬弄是非,传递闲话,闹不团结,一次扣积分2分。

3、与园内同志或家长吵架,一次扣积分1分,骂人一次扣积分1分,打人一次扣积分5分,并承担医药费及一切经济损失。

4、有意见不正面提,故意顶撞、吵闹、恶语伤人,一次扣积分1分。

5、打牌赌博或因其它行为影响工作,影响单位名誉扣积分10分。

6、思想意识不健康,生活有越轨行为的,扣积分10分。

7、对持不同意见的同志打击报复(在经济上、政治上造成严重后果)一次扣积分10分。

8、不服从工作安排,经劝说仍不服从,并故意吵闹,在此期间不发给自筹工资。

9、因教师个人行为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全额给予赔偿。

10、家属在园大吵大闹,扣其教师积分10分,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全额进行赔偿。

二、出勤

1、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不到岗上班者,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小时扣积分2分,1天扣积分5分,无当月全勤积分。

2、事假:当班请事假半天,扣积分0.5分;2天以内扣积分1分/天;3天以上(含3天)扣积分2分/天;无当月全勤积分。

3、病假:请病假2天以内(含2天),扣积分0.5分/天;3天以上(含3天)扣积分1分/天;无当月全勤积分,一周以上扣除当月超量积分。一学期内教龄十年以上病假1天,二十年以上病假2天,三十年以上病假一周内只无全勤积分。

4、病、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方能离园,否则作旷工处理;病假需医生证明方可,办公时间每月请假3次按事假1天处理;私自换班一次扣积分1分。

5、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6、凡无故不参加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政治活动等集体活动,一次扣积分1分,并无当月全勤积分。

7、上班迟到、早退一次5分钟以内扣积分0.5分;10分钟以内扣积分1分,并以此比例计算。每月迟到3次,当旷工一天处理。

8、所有教职工一律实行上班查到考勤制,值日领导实行查到制,上午查4次,中午2次,下午2次(配班教师、保育员在指定地点办公、配班),岗位无出勤者扣积分0.5分。

9、全月出满勤,积分5分。

三、教职工工作量及教育教学管理

1、岗位工作量积分:园长12分,书记、副园长、工会纪检积分为10分,办公室主任、保教主任、后勤主任积分为7分,保教副主任、政工干事、保卫科长积分为5分,主班教师积分5分,炊事班长积分5分。

2、班级按幼儿人数小小班20人,小班30人,中班40人,大班(学前班)45人标准,多一人每月每班超量积分0.6分(参考班级儿童出勤率高低计算)。

3、教师不认真制定和执行教学计划,不按时按计划组织晨晚间活动、备课、填写成长档案、教课、批改作业,一次扣积分1分。

4、不按时填写、报送饭餐表及各种表册和材料,一次扣积分1分。

5、教师不得将自己小孩放在本班内(三位教师)。上班时间打毛衣、带自己小孩、接待客人、午睡不及时为孩子盖被子、管理不善、陪睡等,发现一次扣积分0.5分。

6、不按时作息,不履行一日工作职责,发现一次扣积分1分。

7、保育员不执行一日工作职责和卫生保健一日常规,一次扣积分1分。如:消毒、拖地、幼儿尿床尿裤子不及时洗晒、保育员不流水冲碗筷等。

8、不按时保质保量洗晒行李(月中洗床单,月底洗被子)一次扣积分1分。

9、当班教师和保育员如果不按时供应幼儿足够的饮水,幼儿喝自来水,一经发现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不发工资,扣除当月全勤积分、超量积分,年度考核视作不合格。

10、班上物质保管不妥,造成损失,由当班教师和保育员按折旧价值赔偿。

11、事务人员每月二号前不提供报表,一次扣积分0.5分,不按时交盘存表一次扣积分0.5分。

12、采购质量不好的、腐烂变质的蔬菜照价赔偿。不按食谱购物,不按时提供食品和菜类,一次扣积分1分。

13、保管员要管理好各类物品,做到帐物相符,每学期清查一次公物,年终由会计填写《固定资产表》并存档,如不履行职责,扣积分1分。

14、因失职造成服装、道具损失,保管员按折旧价值赔偿。

15、炊事员不履行本人工作职责(如领取白案物资,不按时发放早餐,不按食谱操作等),一次扣积分1分。

16、保育员、炊事员不按时作息,提前或推迟早、中、晚餐供应时间,不执行岗位职责,一次扣积分1分。

17、早点、午点出次品,一般伤欠碱一次扣积分0.5分,严重伤欠碱负责赔偿二分之一成本费。

18、不按要求做好各自划分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一次扣积分1分,现场抽查出现问题扣积分2分。

19、医务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离岗、串岗,造成幼儿病、伤无人诊治,一次扣积分1分。

20、公用设施出现问题(龙头、灯具、玩具、床等所有用品),随时处理,报告后两天内不处理扣后勤负责人积分1分,危及儿童生命安全的必须及时抢修,因抢修不及时而出现事故按事故处罚条例追究责任。

21、虐待、体罚儿童的行为,发现一次扣积分5分,当众检讨,发现二次扣积分10分,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三次以上(含三次)停职检查,停职期间不发工资并扣除全勤积分、超量积分,直到彻底反省批准上岗为止。若后果严重,要负法律责任。

22、老师、保育员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完成班级各项任务,每月积分5分。

23、常规检查优胜班奖班级积分3分,环境美化、活动室布置优胜班奖班级积分3分,质量评估优胜班奖班级积分3分,期末评比优胜班级奖班级积分6分。

24、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含常规教研活动、编排儿童节目)者一次积分2分。获奖者按级领奖:

国家级:一等奖5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30分。

省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5分。

地市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县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园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获奖课件积分8分,制成碟积分12分。(课件(碟)须交园电教室。)

25、在指导绘画、文体及其它竞赛中获优者给奖,国家级积分5分,省级积分4分,地市级积分3分,市级积分2分。

26、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儿歌、绘画作品、故事等按级发奖。

①消息通讯:300字以内,市局积分1分,市级2分,地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300字以上,市局积分5分,市级6分,地市级7分,省级8分,国家级10分。

②教师文艺作品、绘画作品发表,县市级3分,地市级4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

③教学论文、业务文章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地市级刊物10分,省级20分,国家级30分。

27、凡参与教学科研活动者,取得科研成果后,园级5分,市级10分,地市级20分,省级30分,国家级40分。

28、厨房工作人员努力搞好师生生活,不断提高技术,保质保量做好饭菜、早午点、主厨师傅一月不出次品积分5分,其他炊事员积分3分。

29、勤俭办园、增收节支、经济效益显著,有突出贡献者积分10分。

30、教职工私自带走集体财物,私自带走食品、用具和搞特殊化,发现一次扣积分5分。

31、次事员不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出现事故的,一次扣积分5分,如情节严重,加倍惩罚。

32、保管员不坚持原则,接受腐烂变质和质量不好的物品,照价赔偿,接受个人推销或存放食品一次扣积分5分。

33、图书管理员(档案员)须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一次扣积分0.5分。

34、财会人员须认真履行职责,如造成经济损失,扣积分1分,并全额赔偿。严重者负法律责任。

35、门卫24小时值班,若发现离岗一次扣积分0.5分,若幼儿无家长接而出走,在岗一次扣积分5分,不在岗一次扣积分10分,若情节严重给予停职处分,停职期间不发工资,认真履行来客登记制度,若管理不严造成财产损失和被盗,赔偿损失金额的1/3,每天早晚打扫园区内卫生,场内有纸屑、垃圾,发现一次扣积分0.5分。

36、在全园聘任中聘掉的教职工,需自己联系岗位,若无岗无人接纳,园务委员会安排工作岗位,停发三个月自筹工资。

37、教师脱产进修必须提前一学期说明情况,按《松滋市教育局教师管理规定》执行。

四、安全

1、全月无安全事故,每人积分5分。

2、一般事故(破皮、挖伤、起疱、青肿、流血等),老师在岗,一次扣积分0.5分。若不在岗,一次扣积分5分。

3、大型事故(关节脱位、缝针三针以内,轻度烫伤不需住院治疗),老师在岗,一次扣积分5分,若不在岗,负担二分之一医药费并扣积分10分。

4、恶性事故(骨折、烫伤、缝针三针以上)老师在岗,负担二分之一医药费,扣积分10分,老师不在岗,扣积分30分,并负担二分之一医药费,视其情节追究法律责任。(走失、支票遗失、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出现后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重大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及直接领导者的经济责任,并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育员月考核细则 篇3

为巩固我院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快精神文明创建步伐,规范内部管理,整治内外环境,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司法公正,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实现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目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书记讲话精神,全面展现新时期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文明司法形象,以“展现文明礼仪,建设文明法院”为主题,以争创“文明法庭”、“文明法官”为重点,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内容,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圆满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促进法院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文明单位创建主要考核任务(总分100)

(一) 领导重视精神文明建设(30分)

庭、科、室各部门领导班子重视,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摆在重要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1、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把文明单位建设业绩纳入干警考核内容;各相关职能科、室以及工、青、妇组织职责明确,实行齐抓共管。4分。

2、各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庭室文明单位创建工作。4分,每季度0.5分。

3、各部门领导班子要结合各项专项教育活动,在创建工作中要关心干警的工作生活,积极为群众、为干警办事实;建立学习庭室、学习园地。6分。

4、制定庭室领导学习制度、学习考核制度,坚持理论学习,把文明单位建设理论纳入计划。4分。

5、建立完善的科室、文明法官干警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并列入本庭室评优评先的考核条件。4分。

6、认真落实市、区文明委各项工作任务,并积极参与全省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4分。

7、各项活动资料齐全、规范,并有本部门特色。4分。

(二) 政治思想道德建设(37分)

着力加强本部门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道德意识,强化道德实践,规范道德行为,提高道德修养,全面提高干警思想道德和素质。

1、各部门要制定抓好干警政治理论、形势政策、理想信念教育和经济、法制、成人教育、科技等知识综合素质的培训计划措施。3分。

2、坚持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教育活动。有全面的活动记载3分。

3、政治思想教育有宣传阵地(法院内网、电教设备、板报、橱窗、报栏、简报等),且管理有力。缺一项减0.5分。3分

4、制定部门行为规范,并贴上墙,经常性地开展职业道德建设活动。2分。

5、“窗口”行业服务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性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共4分,每次1分。

6、各部门要积极开展 “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有活动记载3分。

7、要求各部门干警熟记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官道德规范。抽查、测试,每项1分,共计3分。

8、各部门要积极开展 “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3分。

9、各部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活跃,积极参加市区和法院系统组织的各项文化活动。不参加的扣3分。

10、各部门办事程序要公开、规范、高效的制度;抓廉政、抓作风、抓形象、树行业新风。4分。

11、要制定服务承诺制度。每一项1分,共3分。

12、要开展本部门干警开展岗前岗位职业道德、技能培训活动,有培训计划和活动记录共3分,缺一项扣1.5分。

(三)军民团结建设(10分)

各部门要加强团结,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团结协作,拥军优属,军民促进。

1、把部门团结教育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教育经常,认真召开每年至少两次专题会议。纳入日程的1分,有会议记录1分,共2分。

2、“团结教育”有计划、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上半年、安排下半年的工作,有记录。2分。

3、“团结教育”开展至少一次内部、外部联谊或其他形式的活动。2分

4、积极参加“驻村联户,帮扶共建”活动,至少完成1次“送法下乡”行动任务。2分。

5、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慰问、联谊共建活动,有活动记载。共2分。

(四) 环境卫生创建(18分)

1、有卫生制度、职责明确,工作落实,活动经常,共6分。

2、楼院整洁,道路硬化、庭院绿化、环境美化,无卫生死角,无垃圾乱扔,有一项扣1分,共6分。

3、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参与植树绿化、环境整治,要积极创建花园式单位。共6分。

(五)社会治安工作(3分)

1、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按各庭室签订的责任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3分。

(六)计划生育工作(3分)

1、严格按照法院与区妇联签订的计划生育责任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3分

三、保证措施(9分)

1、要建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运作工作机制和目标管理体系,合理安排,有组织、分步骤落实各项创建任务。3分。

2、积极营造文明氛围,大力总结推广宣传身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品牌效应,树立“学先进、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文明氛围。3分。

3、完善机制,各部门要完善考核机制定期检查、督促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落实激励机制,对创建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处理。3分。

四、考核标准

各项考核总分为100分,90——100为优秀文明庭科室;80分——89分为合格文明庭科室; 80分以下为不合格庭科室。其中不合格庭科室年底评先进科室、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