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方案范文(精选32篇)
为进一步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严抓严管、标本兼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统筹发展与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组织开展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精准管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永安镇开展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办公室,分管安全副镇长任主任,乔玉康、安梦婷为成员,具体负责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协调沟通、情况汇总、统筹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风险辨识管控
针对岁末年初低温雨雪、大雾团雾等恶劣天气增多,用电用气用火需求增加,电力、天然气等能源安全保供增产压力加大,以及极易出现抢工期、赶进度、超强度、超能力生产现象等特殊情况,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进行系统分析研判,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督促企业结合冬季特点开展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受控,将安全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做好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引导社会公众加强安全防范。
(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食品卫生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农贸市场等群体性聚餐场所以及食品市场供应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食品药品安全卫生情况;餐饮业食品卫生状况,服务人员是否经过健康检查、持证上岗,是否取得卫生经营许可证,饮用水是否干净,餐具是否经常消毒,是否进行流水洗碗等。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方面。重点排查加油加气站、烟花爆竹零售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证照情况,以及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存在问题和隐患,灭火器和灭火沙池等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工作人员的培训情况等,严防泄漏、爆炸、中毒等事故。
交通运输安全方面。加强对农村公路安全检查,检查在养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高边坡等危险路段的安全设施及警示标志标牌的设置情况。检查桥梁和涵洞的安全情况。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超限、酒后驾驶、车辆违章行驶、违规改装车辆、农用车和非机动车违规载人等重大交通违法行为。
消防安全及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方面。围绕居民烤火场所门窗关闭通风不良,燃气管道年久老化,燃气泄漏,农村熏腊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使用燃气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治理。
在建工程安全方面。落实防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坠落、火灾、触电、倒塌、坍塌、窒息、淹溺等措施情况;施工现场电焊、气焊、起重、登高、脚手架架子工等应持证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施工项目是否存在赶进度、赶工期、违反施工工序和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工贸行业(含非煤矿山)安全方面。对辖区内企业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是否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用火用电用气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物资储备及应急演练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方面。加强人流动态监控。加强对商店、学校、卫生院、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突出检查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及完好情况、消防控制报警系统是否完好、应急照明设施配备设置是否合理且完好,应急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等。
(三)施行隐患动态清零
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和要求,组织“回头看”,进行动态更新,做到精准发力、闭环管理。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报自改,对企业自己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自行纠正处理,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一是要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森林防火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疫情防控安全等重点领域,制作安全宣传牌,安放在交通卡口要道、各村(社区)、各企业显眼位置;二是通过微信群、广播等不定期的、循环的、多角度的进行安全宣传;三是通过各检查组在排查检查过程中,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四是结合日常工作,如安装反诈骗APP、脱贫攻坚“回头看”等过程中,积极向群众宣传安全常识;五是要求各企业对员工不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事故警示教育、消防安全培训等。在全镇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做到人人心中有安全,安全惠及到人人,确保全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包企联村领导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充分认清安全防范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对各行业领域和企事业单位的检查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切实把工作做实,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应急值守。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稳定,让全镇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20__年元旦、春节佳节。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检查组要及时汇总专项行动数据,形成工作总结,分别于20__年1月20日、20__年3月24日将工作总结、检查汇总表报镇综合执法办(安办),逾期未报,视为该行业领域、村(社区)、企业无隐患。
为科学组织实施20xx年重大活动期间我辖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根据菏环函〔20xx〕72号和《郓城县20xx年重大活动期间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聚焦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科学组织实施20xx年重大活动期间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避免“一刀切”,加大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污染排放,有效控制环境污染问题,促进我街道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实施范围
焦化、铸造(电炉铸造除外)、炭素、砖瓦窑、玻璃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
三、实施时间
错峰生产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28日--3月15日
四、实施措施
(一)因地制宜、因企施策。街道办事处将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组织企业合理调整生产、施工计划,分别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明确具体停产、限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细化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科学实施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避免“一刀切”和扩大范围情况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差异化管理。在错峰生产期间,街道办事处对重点行业中焦化等企业应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方法,确定A、B、C、D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对C、D级企业及其他未实施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按照《分行业错峰生产管控措施及应急强化措施指导意见》(附件)有关要求,制定统一的错峰生产措施。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范畴,应采取停产措施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三)错峰生产与应急相结合。已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的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四)优先突出民生保障。错峰生产企业若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我街道按照县委县府要求执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执法,优先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并根据承担任务量由县工信部门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经县政府同意报市政府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的实施主体,成立错峰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家、省、市 、县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辖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形成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并报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备案。错峰生产企业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如确有必要调整的,需经县政府同意,报上级政府批准。
(二)明确责任分工。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好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街道环保所积极配合县工信和生态环境部门错峰生产组织、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提出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的意见。
(三)强化联动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办事处,有效整合检查执法资源,强化联动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方案,特别要加强对企业电力缴费清单、生产销售台账、生产现场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错峰生产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我区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法检查和安全准入,严厉惩处加油站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加油站安全生产秩序。根据青岛市《全市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区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标准规范要求,严肃查处“三违”行为,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遏制安全管理滑坡和松懈现象,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范围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区范围内所有加油站,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加油站是否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创建及运行情况;
(二)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按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
(三)安全评价报告与现场是否符合;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五)是否建立并落实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是否编制了安全操作规程,加油站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完善;
(六)是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培训合格后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资格证书及操作证上岗,产权出让变更法人的,相关人员是否按期取证;
(七)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油气回收系统是否设置并正常运行;
(八)加油站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及站内设施设备布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九)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器材,是否制定了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了年度演练计划并按要求演练;
(十)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十一)罐区管理及罐容情况,降级加油站停用储罐是否拆除或采取有效措施;
(十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安监[20__]88号)中摩托车加油区及现场管理等落实情况;
(十三)防雷防静电是否按规定检测,油罐和加油机静电跨接以及卸油静电接地是否合格;
三、方法步骤
采取企业自查、集中检查、抽查检查的方式进行,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30日。具体步骤为:即日至3月xx日为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各街道安监办通知辖区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并于3月xx日前将自查报告统一收集后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月xx日至4月30日为全面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阶段,由局各对标小组对管辖的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文书并进行复查,各街道安监办督促加油站整改到位;5月1日至5月30日为抽查阶段,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在各对标小组复查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加油站进行抽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近期各种检查情况来看,“三违”现象增多,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有滑坡和松懈情况。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街道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局各对标检查组、各街道安监办要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进行对标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提交执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安全设备依法依规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警告,并按规定处罚: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拒绝或阻碍检查的;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提供虚假情况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停业整顿,并按规定处罚: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改扩建项目未履行安全许可手续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提请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经营许可证的。
(三)认真落实闭环监管工作制度。各检查组负责督办发现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和复查,每次检查都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重点、发现的隐患、下达的执法文书内容、确定的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并由检查组成员和被检企业负责人共同签字备查。
(四)及时报送检查信息。各街道安监办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在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果。5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运管处《关于加强冬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特制定我区加强冬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是交通运输行业第一要务”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神,遵循“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以道路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储运、治超源头企业为重点,认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保证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主要工作
此次冬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六检查、六落实”,即“检查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情况,落实安全职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落实安全责任;检查车辆技术管理情况,落实技术状况;检查驾驶员、危货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落实持证上岗;检查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行为规范;检查安全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专项整治重点为农村区域旅客运输、危险货物的运输、存储、货运站场、源头治超企业、机动车维修和检测企业。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把交通运输经营者资质关
各企业要在部署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不断加强基础性工作,严把运输、物流、仓储、维修等企业经营者资质关。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各项基础工作。经营者要根据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车辆、装备和应急处置措施等事宜。三是交通运输经营者要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运输车辆和设施设备技术档案,完善并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四是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制度,要求各相关企业必须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二)强化危险品运输、存储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危险品储运企业重点设备、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及安全保障系统等的监控和检查,特别要加大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的防冻、防火、防爆、防泄漏工作。二是督促企业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防冻保暖工作,针对冬季低温、雪多、路滑、雾多、风大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三是抓好危险品储运领域的“打非”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依法打击和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四是严格要求危险货物车辆要按照规定安装或者喷涂警示标志,配备通讯工具和消防设备。
(三)强化旅客运输管理。一是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和交通事故规律,结合我区旅客运输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车次和从业人员,严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定期、不定期地反疲劳、反超速、反超载等专项安全检查。二是督促客运企业按规定做好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和旅客违规携带危险品安全检查,严格配备各项防火、救生设备设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四)加强源头治超监管力度。一是各货运企业和源头治超企业要加强日常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进出库场、站场。二是要结合区域内源头治超工作实际,统筹安排,采取定点巡查、联合检查、突击抽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的搅拌站、沙石料场站、建筑工地、钢材生产、加工企业、相关运输企业等源头企业开展深入详实的排查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保持源头治超高压态势。
(五)加强营运车辆技术安全检查。一是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维护和等级评定,未按规定维护和等级评定或技术等级达不到相应要求的车辆以及未经年度审验合格的车辆,不得参加营运。二是加强对非法改装、改造车辆的市场监管。要严格按照《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规定进行审查,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得准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活动。
(六)加强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一是道路运输经营者要严格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对招聘的驾驶员应严格上岗资格审查,切实把好从业人员素质关。新近聘用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参加培训,持证上岗。二是督促危险货物运输、存储经营者建立健全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档案。三是严格要求经营者每月至少安排驾驶人员、危货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教育学习,不断健全从业人员动态管理制度。
三、职责分工
(一)局运管科、物流科、各运管所协调配合对各交通运输企业,重点对危险货物储运企业的危险货物营运车辆、货运场站、仓储库区的安全救生、安全保障等设施设备进行冬季安全督导检查,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对所属车辆及其他设备设施组织一次全面的冬季维护。要求源头治超企业全面落实本单位治超责任制,严格履行治超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要专人负责,整改合格后要签字登记,一定要确保经营状况良好和装备的齐全有效。
(二)局维管科要加强机动车安全检测的监督管理,严格营运车辆技术安全和装备检查。对营运车辆冬季检修维护和此次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登记,同时注明检修和安全检查的责任人员。
(三)局驾培科要加强对客运企业和驾驶员从业资格和行车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和安全责任意识,做到依法经营、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安全行车。二是营运车辆驾驶员配备要符合规定,驾驶员具备道路运输法规规定的从业资格。三是严格要求驾驶员坚持出车前、运行中、收车后的车辆“三检”,遵守各项行驶规定。四是督促企业根据气象信息状况,合理安排车辆运输和及时调整运行路线,并提前做好应对的`各种准备。
(四)局稽查大队要加强冬季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检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的营运手续、从业人员资质、超员超载及安全防护设备的配备等情况,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安全、和谐的市场经营环境。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自今年11月23日至今年11月28日,局各相关科室要结合行业实际和全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督导检查工作计划,完成行业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和部署工作。
(二)检查整改阶段:自今年11月29日至今年3月31日,对道路运输企业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局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整治活动开展期间组织检查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成立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动全局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李义柱局长任组长,王国华、赵寿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负责指导、协调、督导各相关部门冬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检查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汇总相关信息并整理上报等工作。
(二)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职责。严肃查处违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经营行为,加大对危险品、客运企业运输车辆的稽查力度,重点打击无资质运营、未按规定进行机动车定期检测、超范围运营、客货混装运输、危险品违规运输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辖区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加强排查摸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明确责任、措施和联系方式,切实掌握企业现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监督整改落实。局各科室、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责任倒查制度,确保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调部门协调,坚持齐抓共管。要与公安交警、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形成互动机制,坚持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扩大监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四)加强信息反馈,扩大宣传范围。局各职能部门要将此次冬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迅速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的企业,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各相关科室和运管所要在每周五将整理汇总检查情况表及工作信息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法制科)。同时要充分利用此次安全大检查的时机,认真总结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经验,确保冬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见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市大气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重点用车企业柴油车辆管控的通知》、市港航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关于《济宁市20xx-20xx年秋冬季港口码头错峰运输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秋冬季港口码头车辆错峰运输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20xx-20xx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减少不利气象季节运输环节污染物排放为目标,通过对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港口码头实施错峰运输,推进运输转型升级,减少秋冬季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为实现全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贡献港航力量。
二、职责分工
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执法中队具体负责属地港口码头柴油车辆管控业务工作;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局港航管理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做好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导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秋冬季重点任务:各港口企业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及以上车辆承担运输任务,封存自有达不到国五排放标准的车辆,或不与达不到国五排放标准的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签订运输服务协议,保证秋冬季国五及以上运输车辆(含燃气)占比不低于80%,鼓励大型港口企业提高占比。
(二)重污染应急期间重点任务: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港口企业要承担起重型载货车辆管控工作主体责任,黄色、橙色、红色应急期间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管理措施。在装卸无扬尘货种时,严格执行《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对于柴油车辆运输管控要求。
(三)调查摸底重点任务: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中队要牵头开展摸底调查,调查辖区港口承担运输的车辆排放阶段、使用频次尾气排放污染控制等情况。按照“一港一台账”的原则,明确秋冬季错峰运输安排,分别建立辖区港口企业柴油车辆管控清单台账(附件1)。
(四)执法监管重点任务: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中队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秋冬季期间国五及以上运输车辆占比不达标、重污染应急期间违规使用柴油车辆的港口企业要严管重罚。对查处的涉嫌伪造、变造车辆行驶证、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清秋冬季污染防治面临严峻形势,将错峰运输工作作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与打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统筹安排、同步推进。
(二)做好宣传动员。局港航管理科牵头召开辖区港口企业柴油车辆管控现场动员会,传达柴油车辆管控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柴油车辆污染治理工作;督促港口企业签订承诺书(附件2),进一步夯实港口企业柴油车辆管控主体责任。印制港口码头柴油车管控明白纸(参照附件3),将管控要求一次性告知,明确管控时段、管控要求、管控重点。畅通各类投诉通道,在港口码头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采取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三)抓好工作落实。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中队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港口码头柴油车辆日常执法检查,持续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凡涉及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出的港口码头必须全部纳入管控清单,应按照市智慧环保平台对接标准和功能要求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车牌识别和监控系统(记录保存三个月以上),在秋冬季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采取管控措施。
(四)强化督导检查。局港航管理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等单位要落实好监管责任,要把柴油车辆管控工作作为业务督导的重点,压紧压实各执法中队、各港口企业的管控责任,督促港口企业落实柴油车辆管控措施。
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春运有关工作的通知》和集团公司《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紧紧围绕创建“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平安春运、诚信春运”的主题,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和治理存在的各种安全生产隐患,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运”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确保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走得舒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2月1日——20xx年3月12日
二、活动组织机构
客运总公司成立“春运”安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爱科
常务副组长:安震锋
副组长:刘洪潮、买鹏虎
成 员:各处室处长及各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客运总公司技安处,办公室主任:黄江涛(兼)。办公室电话:,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单位开展“春运”安全活动。
三、活动主要内容
1、积极组织动员,周密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召开“春运”活动动员专题会议,教育每一位员工及驾驶员都理解开展“春运”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并要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活动方案。
2、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单位要利用例会、板报、横幅、简报等多种形式对管理人员及一线生产人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岗位生产责任制及“一岗双责”制度,签订责任书,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责任体系。使全体员工及驾驶员肩负起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4、做好客流高峰、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制定完善各综合应急预案以及各专项应急预案,保证应急车辆、物资、人员、资金、措施落实到位,应急队伍人员联系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遇到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报告。
5、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及时宣传、布署、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善安全基础资料,按培训计划和例会要求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定期对车辆及生产环境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安排专人整改落实。客运总公司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停运整改。
6、以车辆驾驶员为重点,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监管。各单位要严把驾驶员安全教育关,对冬季安全行车的注意事项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加强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行车意识,严禁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夜间2—5时未停车休息等违法行为发生。对在行车中违反有关规定、发生违法行为或不服从公司管理的驾驶员,要采取批评教育、警示学习、经济处罚、停车整顿等措施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各单位要按规定对本单位驾驶员车辆定期进行违法行为排查,发现有违章的驾驶员、车辆必须及时清除违章,对连续多次违章或发生严重违章、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驾驶员要列入“黑名单”并予以辞退,凡被列入“黑名单”的驾驶员,集团公司所有单位不得聘用。
7、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城乡公交等为重点,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格执行营运车辆例保检查、维护保养、检审的相关规定,确保正常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要求和规定。各客运单位和汽车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严把“三品”和车辆门检关。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出,严格做到进站行包逢包必查和出站客车逢车必检,坚决杜绝“三品”进站上车;严格客运车辆凭证、卡报班规定。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的客运车辆,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员,客运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落实驾驶员途中休息制度,严防疲劳驾驶。严格落实营运客车凌晨2—5点落地休息制度,营运客车夜间不的通过三级以下山区公路。
8、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动态监控总控中心和各单位分控中心要严格执行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对已安装动态监控设备的车辆实行24小时动态监控,责任落实到人。对监控中发现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及时利用动态监控平台进行提醒告知,并要求纠正,情况严重的及时通知车辆所属单位。动态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在线的客运车辆,不允许参加营运。各经营单位不能有私拉乱运现象发生,对重点车辆有专人负责监管,做到责任到人。
9、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相关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排查,存在的不足之处要及时整改补充完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单位要成立“春运”安全活动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基层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迅速组织开展此次安全生产活动。
2、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单位技术安全和经营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开展“春运”安全活动的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自纠活动,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3、落实责任,层层分工。对未研究、未制定方案、未安排部署的单位,要从严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活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重大安全事件被媒体曝光或相关部门通报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春运”期间安全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送信息,不得迟报、瞒报。
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认真全面总结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于3月15日前将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客运总公司技安处。
为科学有序推进水泥企业开展错峰生产,持续推进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减少能源消耗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动建材行业减污降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错峰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__年3月10日
二、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均要错峰生产130天,规定时限内未完成错峰生产的天数在20__年6月底前补足。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规定。水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开展水泥错峰生产的'规定要求,不得自行缩短错峰生产时间。要严格执行自治区相关能耗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万元产值能耗限额、万元增加值能耗限额等相关指标,确保错峰生产落实到位。
(二)强化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园区要指导企业提前做好停窑前期准备,要求按规定时间停窑。并调查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和企业诉求,结合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和预测预报结果,与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会商研判后,适时对冬季错峰生产与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有机结合,进行灵活调整。同时协调督导企业在错峰生产期间统筹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消防安全等工作。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对错峰生产企业及时宣传引导,要求企业对停限产时限、停限产方式等实行台账式管理,并在门户网站和企业门口适当位置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将落实错峰生产与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环境改善、满足群众民生福祉结合起来,增强自律意识。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牵头制定行规行约,开展行业监督,协调督促企业加强自律,推动错峰生产落实。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生态环境局于11月1日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实地查看企业停窑情况。错峰期间要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和暗访等方式,加强对企业落实错峰生产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冬春季熟料储存现场管理,防止原料、生料、熟料、成品露天存放造成二次污染。
(五)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故不执行行规行约、不守信、不开展错峰生产且拒不改正的企业,提请自治区核实后在年度更新并公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中注明,限制其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分局,各园区工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依据方案督促企业实行台账式管理,严格执行错峰生产调度制度,确保错峰生产平稳有序开展。错峰生产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20__年3月15日前将错峰生产工作总结分别报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一、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10日。
二、错峰生产重点行业
(一)冶金行业。
1.钢铁企业: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线(主体设备)安全运行的条件下,由各市结合实际确定。
2.铁合金、炭素企业:对能耗、环保、安全达不到有关要求的,由各市根据实际实施限产或停产。
(二)建材行业。
1.水泥企业。全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2.砖瓦企业。除以粉煤灰、煤矸石为主要原料和以天然气为燃料且符合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的达标排放企业外,其他企业错峰生产由各市结合实际确定。
(三)化工行业:电石、焦炭、活性炭、金属钠、染料等企业,能耗、环保、安全达不到有关要求的,由各市结合实际实施限产或停产。
(四)铸造行业: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铸造熔炼设备采暖期实施停产。
三、工作要求
(一)实施差别化错峰。各市要结合产业结构、大气污染状况等,针对不同行业、企业排放实际,结合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评价,制定差别化错峰生产方案,坚决防止和杜绝“一刀切”等不作为问题。对列入自治区《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清单》的工业窑炉、各市确定的.“散乱污”企业,未完成治理的均实行错峰生产。错峰生产方案要细化落实到具体的生产线和主要设备,明确错峰期间的安全生产措施。要结合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适时对错峰生产方案进行灵活调整。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市要建立协调机制,采取用电监控、巡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企业落实错峰生产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要及时处理投诉信息,对不执行错峰方案的企业及时约谈,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通过媒体曝光;要督促辖区内错峰企业针对可能引发的风险做好防控预案,减轻错峰生产对企业运营和安全生产的影响。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市要对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停限产装备及最大日产量、停限产时限、停限产方式等实行台账式管理,并在门户网站公告涂料网,接受社会监督;要把落实错峰生产与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环境改善、满足群众民生福祉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传,增强自律意识;要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牵头制定行规行约,开展行业监督,协调督促企业加强自律,推动错峰生产落实。
(四)强化考核问责。各市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摸排工作不细致、监督检查不到位、限停产实施方案不得力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生产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市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发局)、生态环境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导错峰生产平稳有序开展。错峰生产结束后中国涂料网,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于20xx年4月10日前分别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春节及全国"两会"临近,为确保我园安全生产、治安稳定,游园持续井然有序。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通知》相关要求,认真吸取"2.11"公共场合持戒杀人案深刻教训,我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自即日2月15日起安保部牵头和园内值班领导、干部在我园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治安防控部署工作。为确保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防空部署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我园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认真制定治安防控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安全防范工作做在前面,把措施落到实处。认真排查我园区内安全生产和治安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综合施策,狠抓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健全完善专项工作机制,把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人。不断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狠抓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处置公共场所爆恐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打击恐怖活动,营造平安祥和的游园环境,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职工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游园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xx年2月15日至3月20日。
三、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对全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治安防控部署专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指挥、组织、协调和信息的报送。
四、检查内容和范围
重点防范游客和公园环境人为制造的危害社会稳定、危害游客生命与财产安全的`一切形式的活动,认真检查办公院及各部门、库房、配电室、北门两侧沿街门面的消防器材设施的有效期限及状态,确保随时能够正常使用和相关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检查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有占用、堵塞、封闭情况,确保畅通。农机设备使用散装汽油管理制度,坚决禁止存储散装汽油情况;及时清理修剪枯枝危树,防止倒塌脱落伤及行人和火灾隐患;检查绿化养护药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从农药采购、存放、使用等各个环节要有严格检查登记记录。杜绝园内进入一切违禁物品,杜绝外来隐患安全事故。做好园内施工围挡区域安全及夜间值守工作,驻园人员的登记和安全管理。对公园的水、家属院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公园建筑物、基础设施、办公院及临时人员(工)暂住场所的用电安全管理,确保所有用电线路设施都必须符合安全管理标准。井旁、湖边、水边、高压线等危险地段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增强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治安防控部署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把安全生产、治安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确保活动组织严密,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二)细致排查,及时整改。
要对照检查内容,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安全大排查、治安防范布控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包括影像资料)。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逐一销号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制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省全市冬季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薄弱环节,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落实,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机构改革顺利进行,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全区冬季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
围绕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紧盯重点任务,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安全风险管控。高度重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主体责任,对确定的各类风险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逐项落实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逐级明确岗位风险管控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因管控措施不到位而形成的事故隐患。要将重大安全风险纳入执法检查重点,凡是没有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倒逼企业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确保各类风险点始终处于有效的安全管控状态。
(二)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结合冬季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组织执法骨干力量,聘请行业专家参与,对辖区内化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新一轮评级评价中安全生产评级为“中”“差”,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反复开停车,安全管理水平不高、近两年内发生过事故或险情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重点排查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和危险性较大的储存装置自动控制系统运行维护情况、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和管控情况、检维修和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工艺运行和工艺纪律执行管理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控情况和化工装置开停车制度落实情况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自控系统、监控监测系统、安全联锁装置良好运行,落实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防建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措施,加强仓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三)强化工商贸及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管方面:深入推进工贸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教育培训。加大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工贸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确保有效运行,特别是加大力度抓好小微标杆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工作的培育和评估检查工作。努力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体系同步建设、有效运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方面: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按照《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20xx〕110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严把经营安全准入关,严格零售经营许可,严肃查处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落实“六严禁”,烟花爆竹零售企业严格落实“两关闭”、“六严禁”,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
(四)强化执法检查,继续开展“诊断式”联合执法检查。区安监局将聘请专家组成执法组,对危险化学品、工商贸、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危险程度高、问题隐患多、工作不配合的企业。着重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安全培训、素质固安等)、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等内容。对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一企一册”整改档案,逐项整改销号,确保每一处隐患都整改到位、每一项违法行为都处罚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全面深入排查。要全部沉入生产一线,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做到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尤其是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企业、不放心部位,进行重点监管,确保不出问题。同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彻底整改安全隐患和问题,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属于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项的,严格依法依规实施严厉处罚,绝不姑息迁就。检查和隐患整治情况要建立台账,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煤体,广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速险常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安全生产舆情监测,及时了解舆情动态,密切关注各类媒体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积极配合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等部门做好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巩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契机,以消除农机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为目标,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等措施,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县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及重点内容
整治目标:拖拉机挂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均达到90%以上;拖拉机违章率降低到24%以下,农机事故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建立农机源头管理长效机制,达到管理水平高、守法意识强、安全隐患少、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好转、农机事故减少的目标。
重点内容:重大隐患的治理,确保整治和监控到位;及时纠正、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酒后驾驶、拖拉机无反光标识、安全设施不齐全等严重违章行为;农业机械场、库、棚等设施安全情况检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的贯彻执行;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落实。
三、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1日-10日)。深入村屯、集市和人员集中的场所进行宣传,印制专项整治宣传材料,发放到每名驾驶员手中,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的强大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1日-20xx年4月30日)。围绕整治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有效整治。对“黑车”要坚持先落户、挂牌,后治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的田查路检的查处力度,增加检查的次数和密度。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5月1日-10日)。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5月10日前上报县安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以“巩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造舆论声势,让农机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提高广大驾驶人员和有机户、农民群众的遵章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部门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严格道路安全管理,规范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县农机监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共同搞好以查处无路权车辆(即无牌车辆)和无证驾驶为重点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警监联合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处罚。对经多次耐心教育仍拒不办理牌、证的农机驾驶员要依法强制执行。
(三)强化行业服务,提高驾驶人员素质。农机监理部门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深入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热情为有机户服务,树立农机监管部门良好行风。大力推行规范化、亲情化服务,努力做到“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要主动上门服务,深入村、屯及有机户家中进行现场办公,方便有机户。同时,开展技术咨询活动,无偿为有机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无偿为农机户安装反光标识,指导农机使用和保养,提高广大驾驶员素质。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监理站,办公室主任由李同志担任。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节假日期间是生产和旅游旺季,人员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也是事故的易发期。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属地监督管理和“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各村、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超前谋划、及早部署,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隐患排查整改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针对节日特点,结合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严密的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和防范措施,要将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交通运输、五龙河景区游乐设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作为重点,全面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人身财产安全。
道路交通:要认真分析元旦、春节期间群众出行大量增加的实际情况,及早做好预案,合理安排,及时疏导,科学应对,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各地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切实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对危险路段要切实整治到位,一时无法整治的要设置警示标志,严禁超载超限,确保安全;乡派出所要加大路面警力投入,严格路面巡查执法,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加强对运输危险品车辆的安全监管。
人员密集场所:针对节日特点,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超市、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巡查,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节日期间举办各种节庆和大型公众聚集活动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要加强对五龙河景区的安全管理,做好游乐设施、设备和旅游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搞好日常维护和检修,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要合理安排游览活动,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旅游高峰时段游客总量,合理疏导人流,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的安全畅通,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矿山:各村对已经关停的坚决杜绝私挖滥采偷运;取得相关合法开采手续的要加强监管。一是要强化落实节日期间停工停产的安全,加强值班值守,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重点危险源要派专人监控。二是要防止和杜绝节日期间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三是加强对矿山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控流量,严格出入库手续,严防流入社会。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全面查找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事故隐患,切实防范泄漏、爆炸、污染事故的发生。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加强危险作业管理,对动火等作业提级审批,节假日期间由主要负责人审批。春节期间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窝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各村要加强春节祭祀情况摸排监督,提醒群众注意明火使用安全,杜绝一切明火使用带来的安全隐患及灾情。
校园安全:中心学校牵头辖区学校,要全面落实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制度健全、保卫人员配备、门卫宿舍值班、食堂卫生管理、营养餐安全、电器设施管理、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教育开展、监控设备管理、特别应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情况的管控。
农业机械:各村要重点检查农机安全监管、特别是旋耕机操作、打击农用车载客等情况。
三、以问题为导向,注重隐患排查整治实效
各村、各单位一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的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杜绝习惯性违章,防范事故发生,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二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发挥部门联合检查执法的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和隐患整治的社会氛围。三要巩固前一阶段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成果,组织力量“回头看”,防止隐患排查走过程,督促企业形成隐患排查工作长效机制。
四、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各村、各单位务必要高度警觉,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之以恒,持续深入开展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各自领域各类单位(场所)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安全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依法采取“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该关闭的要关闭,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
五、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组织各类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并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场所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
为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公司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创建“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和谐企业,突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特制定本活动方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公司安委会2x13年工作会议“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指导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反违章管理,树立全员参与意识,把保障安全放到至高无上地位,通过多样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促进公司安全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xx年5月31日-6月30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员工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明显加强;事故隐患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总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月活动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主任由担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月”的相关活动,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安全员组成。
五、主要活动计划:
1、安全环保部负责定制、悬挂安全宣传挂图,组织安全月主题横幅签名活动,营造现场氛围;
2、各部门组织学习公司典型事件案例汇编,结合安全月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求每名员工写一篇“学习心得”;由各部门选出(x部10篇,x部10篇,x部8篇、装置2篇)优秀作品参加公司评比,本次活动将评出“优秀奖”10篇、“鼓励奖”10篇、“参与奖”10篇;(预计费用1800元购买奖品)
3、开展“隐患排查大行动”活动,三大部门全员参与,积极排查身边的安全隐患,以图片和文字整改方案进行上报,并组织整改。
4、组织全员开展安全基础知识竞赛活动,旨在提高全员安全理论知识,规范安全管理。由各部门组织参赛队报名参加(x部2个队,x部2个队,x部1个队、和x1个队),安全环保部负责选题及具体活动策划和安排。(预计费用32x0元购买奖品和道具)
5、组织开展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应急事故的`组织和救援能力;
6、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教育影片;
六、活动要求: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月活动的开展,围绕本部门实际情况召开部门动员会,结合公司安全月活动计划积极开展活动。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2、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各种活动开展,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参与。通过活动的开展,排查安全隐患,提高全员安全技能和意识,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3、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公司办公室配合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宣传先进,批评违章行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根据《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加油站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加油站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杜绝较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非经营和建设实现“清零”。
二、检查范围和时间
对全县加油站企业进行为期一月的专项检查。
三、组织机构
为落实专项检查行动,特成立两个检查组:
第一组
组长:刘国平应急局正科干部
副组长:王俊国应急局危化股股长
成员:张利斌王利霞
第二组
组长:柴俊贵应急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副组长:王志刚应急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员:综合行政执法队全体成员
四、重点检查事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行为;
2.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行为;
3.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行为;
4.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行为;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7.安全生产虚假培训制售和使用假证、无证上岗行为;
8.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行为;
9.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行为;
10.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加油站现场检查重点
1.对安全管理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劳动防护、人员培训、记录台账、购销管理、安全标识、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等方面进行检查。
2.高低液位报警与紧急切断装置联锁运行情况;防雷、防静电及接地设施现场管理情况;消防设施配置完好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突出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2.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实现企业自查,检查督查“三个全覆盖”。企业自查中紧盯企业车间班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要完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
3.采取有力措施。危化股和执法大队要严格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除对企业通报批评外,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照上限予以处罚。
4.严明工作纪律。在专项行动期间要落实疫情防护措施,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不安排聚餐,一律不得饮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纪律。
5.认真分析总结。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把企业的基本情况摸准,下大力帮助企业解决好疑难问题,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__〕201号)有关精神,扎实推动水泥行业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严格落实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当前,我区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的结构性矛盾依然严峻,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和能耗双控目标任务仍然艰巨。全行业要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各企业要践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立足水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低碳发展,科学谋划、分类指导、差异管控、落实责任,加强绩效分级和区域联动,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有效压减过剩产能,避免水泥熟料生产排放与取暖污染排放叠加,减轻采暖期大气污染,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做错峰生产的倡导者和节能减排的先行者,促进水泥行业提高绿色生产水平,加快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错峰时间安排
(一)错峰范围。全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
(二)错峰时间。根据我区实际,从20__年起,12月1日至3月31日共4个月实行错峰生产。
各盟市要明确每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具体停窑时间,经所在盟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审核后,每年11月20日前将下一轮次错峰生产方案报自治区工信厅。盟市工信局负责企业错峰生产计划与错峰规则符合性审查;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核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企业错峰生产、指导企业错峰生产计划与本区域环保管控要求的衔接。
自治区水泥协会可根据我区实际,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以自律方式在夏秋季开展错峰生产。
三、错峰规则
(一)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电石渣企业)应当主动与当地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非电石渣企业)沟通协调,通过“错峰置换”参与错峰生产。鼓励电石渣企业通过上下游联动等方式错峰停窑,不足部分以错峰置换的方式补齐。电石渣企业应当对非电石渣企业在非错峰期增加停窑时间,按照非电石渣水泥企业生产成本价给予一定的补偿。单条非电石渣生产线全年产能利用率低于30%(即实际运行时间低于100天)的,不得参与置换。
电石渣企业每年11月20日前需将双方签字盖章的置换协议、置换停窑方案,经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审核后,分别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厅、生态环境厅审核,公示公告后执行。电石渣企业若未按期报送置换协议,必须在12月1日停窑执行错峰生产。
(二)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生产线。
采暖季优先保障居民供暖,应在非采暖季、非错峰生产期间一次性补足错峰时间。采暖期结束之日起,立即一次性停窑补足4个月错峰时间。
由该企业在每年11月20日前通过盟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上报错峰生产停窑期限安排。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审核确认,公示公告后执行。
(三)承担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任务生产线。
承担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应当在满足协同处置任务的前提下,降低至最低生产负荷。错峰期结束后,应继续降低生产负荷,以冲抵采暖季错峰期最低生产负荷运行产生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
由企业提出申请,根据错峰期危险废物的处置量,在确保储存库最大限度临时储存的基础上,确定最低的生产负荷和运行时限,以及非采暖季、非错峰期的生产负荷和运行时限,制定具体的错峰限产方案。经当地盟市生态环境局初审认可后,11月20日前报生态环境厅审核确认,抄送工信厅备案。
(四)有关要求。
1.因应对重污染天气、设备故障检修等特殊原因出现的计划外停窑时间,不得冲抵采暖季错峰生产,不计入年度错峰生产停窑时间。
2.同一盟市范围内拥有多条熟料生产线(规模不相同的生产线按照国家产能置换办法确定的窑径换算错峰时间)的企业内部,在达到能耗、排污标准的前提下,鼓励能耗低、污染排放少的生产线多开,能耗高、污染排放多的生产线少开。
3.水泥熟料企业因应对能耗双控、重大活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停窑的,经企业申请,盟市工信、生态环境部门审核,报自治区工信厅确认后,停窑天数计入错峰时间。
4.承担协同处置市政垃圾、污泥任务的生产线都应停窑执行错峰生产。
5.承担居民供暖、危险废物任务的生产线,需将供暖或协同处置项目核准备案、竣工验收文件及服务合同、服务资质等相关佐证材料报自治区水泥协会审核,报自治区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备案后,方可执行相应差异化错峰规则。
6.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产线如不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负荷生产,经认定属实的,企业必须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方案报生态环境厅、抄送工信厅。如再次发现的,将在下一轮次错峰期停窑进行错峰生产。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水泥企业为错峰生产实施主体,要提前谋划、科学组织,保障水泥市场供应和员工工资福利。错峰生产期间统筹做好水泥窑、环保设施检修及技术改造等工作,着力改善生产环境,深化环境治理,发挥好工会作用,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活动。在达到能耗、排污标准的前提下,鼓励能耗低、污染排放少的生产线多开,能耗高、污染排放多的生产线少开。大型企业应发挥龙头作用,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鼓励企业进行脱硫脱硝技术和降低颗粒粉尘物排放和噪声的超低排放改造。鼓励企业加强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绿色矿山绿色工厂建设。骨干企业要充分发挥引领带头作用,持续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二)强化监督检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生态环境厅负责督促各盟市错峰生产执行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执行行规行约、不守信、弄虚作假、不履行错峰生产、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企业不按照确定的负荷生产、电石渣企业未按时签订置换协议或签订后不履行的企业,必要时进行约谈。拒不改正的通报电力部门实施拉闸限电,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违法违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在下一年自治区工信厅按年度更新并公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中注明,限制其作为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并纳入生态环境部门重点监管对象。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会同生态环境局组织本地区相关的水泥企业制定错峰生产停窑计划,督促所辖企业按规定时间停窑并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12月1日派人到现场监督企业停窑,3月31日前要派人检查实际停窑情况,期间不定时抽查。必要时通过调取各企业用电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要建立错峰生产工作调度制度(自12月起,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错峰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直至错峰期结束)。对未完成错峰生产任务的企业,各盟市整改情况将纳入督查检查,适时开展“回头看”,督促其限期整改。生态环境局要通过大气污染在线监测系统和排污许可等手段,加大错峰生产落实情况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去产能平台作用。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要加强与自治区水泥协会沟通联系,支持自治区水泥协会成立错峰生产督导专门队伍,建立错峰生产台账档案,对水泥企业实施常态化督导。自治区水泥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和协调督促相关企业加强自律,制定错峰生产行规行约,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同时防止违规企业利用错峰生产哄抬水泥产品价格,保障市场稳定供给。去产能平台(内蒙古水泥集团)负责编制电石渣与非电石渣错峰置换方案,调度错峰生产实施情况,并及时反映错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监督检查。
为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抑制产能过剩,支持行业协会牵头组织企业开展夏秋季错峰生产。加强与中国水泥协会及泛东北等周边省份的沟通联系,建立跨区域的业内协调机制,做好错峰区域与非错峰区域的协同协作。创新错峰生产模式,积极探索利用能耗或电耗总量落实错峰生产的有效方式。各相关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
(四)强化宣传引导。
利用传统媒体、新型媒体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错峰生产对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促进行业提质增效的重大意义,增强水泥企业的责任感、荣誉感和自律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对不执行行规行约、不守信、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公开曝光。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掌握水泥错峰生产执行情况,保障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平稳有序、顺利进行。对上一年度错峰生产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予以宣传,对落实不到位的负面典型及时通报处理,进一步实化细化错峰生产常态化机制。并将上述情况在每年4月10日前分别报自治区工信厅、生态环境厅。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安全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高度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办事处冬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办事处具体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安全防范工作。
(一)道路交通安全。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做好险工弱段等事故易发、多发区域警示标牌设置工作。加大雨雪天气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宣传力度,采取道路两侧明显部位设置警示标语、制定发放冬季交通安全常识手册、开辟电视专栏等方式,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二)人员密集场所和企业消防安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粮食仓储场所、集贸市场、商场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自检自查和抽查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状况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挤占消防通道、私接电源线路、违规用火用电等行为。重点抓好娱乐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养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聚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对“九小”、“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改。
(三)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冬季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冬季装修、建筑施工的季节特点,一是检查停工期间工地安全管理情况,落实安全责任人。二是防范停工期间建筑物高空坠物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人。三是施工现场冬季停工期间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落实责任人。四是临建设施冬季停工期间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仓库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管理情况,落实责任人。五是安全生产值班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四)城市燃气安全。以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储存、充装为重点,检查民用加气站安全运营情况,督促企业做好管道防冻防裂检查和维护,加强设备气液结合部位的安全检查,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面整改。对非法加气点从严打击取缔。
(五)危化领域安全。一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二是检查易燃易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防火、防中毒等措施落实情况。
(六)非煤矿山安全。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的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用火用电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企业生产系统运行情况,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非煤矿山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
(七)工贸企业安全。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成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情况;二是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情况;三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四是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五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六是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八)养老机构安全。重点检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药安全、电器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健身器材安全及人身安全等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冬季用火用电情况;检查事故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做到思想上不松懈、精力上不放松、督导检查力度不减弱,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检查督查,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督查检查。各村(居)各单位要对此项工作认真开展督导检查,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村(居)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安全教育和警示作用,扩大和增强检查效果。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村(居)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瞒报,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快速反应、及时救援。加强舆情监测监控,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决战“秋冬防”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精神要求,进一步削减秋冬季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收官之战。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xx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南》)《临汾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临政办发〔20xx〕55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科学划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为抓手,采取综合防控、协同减排等措施,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精准施策、科学调控,实施差异化生产管控,避免“一刀切”,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发生,全力助推人民群众获得更多蓝天幸福感、环境获得感,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善质量与保障民生相结合。始终将持续向好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根本底线,既严格落实省、市错峰生产相关要求,从严实施分类分级停限产,最大限度抵消不利天气造成的影响,有效防范重污染天气,又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对承担城市供热、供气和涉危险废物处置的企业予以适当豁免。
2.坚持错峰生产与精准管控相结合。全县所有工业企业要严格落实错峰生产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重点行业企业要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制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在常态下执行错峰生产管控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采取提高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应急停限产、运输管控等应急减排响应措施,确保各项管控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3.坚持绩效分级与动态调整相结合。参照《技术指南》,结合我县实际,以年度环保治理任务完成实际为基本要求,对所有涉气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动态管控清单,重点行业按照绩效分级从严落实分类分级管控措施;鼓励工业企业加快对标提升改造,根据企业环保升级改造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绩效等级,更新管控清单。同时,结合今年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三)管控范围与实施时间
全县所有涉气重点行业企业(详见管控内容),长流程钢铁、焦化、烧结砖瓦企业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其他行业企业从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
二、错峰生产管控要求
(一)长流程钢铁行业
Ⅰ类: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被评定为A级的企业,生产设施自主减排、不予错峰。
Ⅱ类: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限产20%。(以高炉、转炉产能为基数,以高炉、转炉停产数量、停产时间、停产负荷核定限产比例,高炉和转炉限产、停产的同时,配套的烧结、球团、轧钢、石灰等工序同步限产、停产。下同)
Ⅲ类: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限产30%。
Ⅳ类: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被评定为C级的企业,限产40%。
Ⅴ类: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限产50%。
(二)焦化行业
Ⅰ类: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被评定为A级的常规机焦企业,生产设施自主减排、不予错峰。
Ⅱ类:完成了《临汾市20xx年钢铁、焦化行业深度减排实施方案》(临气指办发〔20xx〕35号)规定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治理任务,采用了干熄焦工艺的,且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进行了收集和焚烧处理的,常规机焦企业结焦时间延长至30小时。(分焦炉进行管控。下同)
Ⅲ类:完成了临气指办发〔20xx〕35号文件规定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治理任务,未采用干熄焦工艺的,且对VOCs进行了收集和焚烧处理的,常规机焦企业结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
Ⅳ类:未达到Ⅰ、Ⅱ、Ⅲ类条件的,常规机焦企业结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
(三)水泥熟料生产行业(不包括粉磨站工序)
Ⅰ类: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被评定为A级的企业,生产设施自主减排、不予错峰。
Ⅱ类: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产。
Ⅲ类: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被评定为C级的企业,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停产。
Ⅳ类: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停产。
(四)烧结砖瓦行业
Ⅰ类: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被评定为A级的企业,生产设施自主减排、不予错峰。
Ⅱ类: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产。
Ⅲ类: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被评定为C级的企业,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停产。
Ⅳ类:未达到Ⅰ、Ⅱ、Ⅲ类条件的,错峰停产6个月。
(五)煤焦发运站、洗煤、混凝土搅拌行业
Ⅰ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的企业,生产设施不予错峰。
⑴按照行业整治要求,完成深度治理任务并通过验收;
⑵完成标准化车辆冲洗平台建设并正常使用,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含燃气、不含改装)标准的车辆并严密封闭。
Ⅱ类:未达到Ⅰ类条件的企业,错峰停产4个月。
(六)独立石灰窑行业
Ⅰ类: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被评为A、B级的,或满足《临汾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案》(临气指办发〔20xx〕21号)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限值分别达到30、200、300mg/m3,且以焦炉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或电等为燃料的企业,生产设施不予错峰。
Ⅱ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的企业,限产50%。
⑴满足《临汾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案》(临气指办发〔20xx〕21号)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达到30、200、300mg/m3;
⑵以煤为燃料。
Ⅲ类:未达到Ⅰ、Ⅱ类条件的企业,错峰停产4个月。
(七)石膏线/板行业
Ⅰ类:满足《临汾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案》(临气指办发〔20xx〕21号)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限值分别达到30、200、300mg/m3的企业,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停产。
Ⅱ类:未达到Ⅰ类条件的企业,错峰停产4个月。
(八)粉磨站和矿渣粉行业(包括有工业炉窑的熟料企业粉磨站生产线、独立粉磨站和矿渣粉企业)
Ⅰ类: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被评为引领性的企业,生产设施自主减排、不予错峰。
Ⅱ类:满足《临汾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案》(临气指办发〔20xx〕21号)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限值分别达到30、200、300mg/m3的企业,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停产。
Ⅲ类:未达到Ⅰ类、Ⅱ类条件的企业,错峰停产4个月。
(九)工业锅炉
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和未完成低氮燃烧改造的燃气锅炉,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停产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组成、重要抓手。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军令状和交总账”意识,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是秋冬季错峰生产管控工作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把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管控工作作为大事特事,摆在秋冬防攻坚工作的突出位置,落实到企业、生产线和生产设备,对列入管控的行业企业逐一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值守。县工信局负责钢铁、焦化、水泥行业;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散乱污”企业;县交通局负责汽修行业;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家具制造及食品加工行业;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石料厂、采石场等非煤矿山企业;县住建局负责水泥粉磨站、商砼搅拌站行业;县能源局负责洗煤、储煤、煤焦发运等涉煤行业;县文旅局负责包装印刷行业;其余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企业由属地政府监管;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落实秋冬防减排措施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相关行业企业要结合错峰生产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编制“秋冬防工作一企一策”,明确限产、停产等要求。县大气办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完善健全全县管控清单,并按时上报市大气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力度,坚决确保错峰生产管控工作如期完成。
(二)强化监督检查。
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责任,按照“管发展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的要求,持续开展错峰生产管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责范围内的企业错峰生产管控落实情况、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是否符合分类分级标准、是否按照管控方案细化落实到企业停产时间、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对发现落实不到位的实行清单式管理,挂账督办,限期整改,对存在未批先建、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浓度或排放量排放大气污染物、未落实错峰生产管控要求等违法违规情况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同时报县大气办采取降级加严管控。对未能如期完成年度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安装用电量管控系统,或安装点位未达到全覆盖要求的重点行业企业,要立即予以停产整治。同时,根据秋冬防期间疫情防控需要,在经市、县政府同意的前提下,县大气办将适时调整错峰管控的相关要求。
(三)强化落实问效。
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在落实错峰生产管控要求时,要指导企业提前调整生产计划,重点行业减排量原则上不低于20xx-20xx“秋冬防”;限产方式优先选择错时或轮流停产措施,停产时间优先选择在20xx年12月和20xx年1、2月份;停产时,优先选择整体停产,无法整体停产时,优先选择次序依次为生产线停产、设备停产、按产量限产。对涉及居民供热的企业,要逐一核实供热能力和供热量,严格落实“供热解绑”“以热定产”等要求,未能做到“解绑”的,采暖季结束后实施1.5倍补偿。要核实错峰生产企业的车辆运输量,确保做到与生产设施停限产比例相匹配。重污染天气期间,要严格执行应急减排措施。县大气办将对秋冬季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情况进行动态审核,对照在线监测数据、用电管控系统、生产量、运输量等进行核查,对不能落实错峰生产管控、不及时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将依法实施高限处罚,并降级加严管控;同时建立重点管控行业主要领导包联机制,特别是涉及企业供热的,供热解绑包联领导要采取措施,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对未落实错峰生产管控和供热解绑承诺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严肃问责。
(四)强化信息公开。
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清单将在官方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管控企业要及时公布自行监测数据、错峰生产管控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环境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电子显示屏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各类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环境,提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根据安办《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十四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时间范围
(一)排查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危险作业
1.有限空间作业。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重点整治: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未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高处作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广泛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宣贯培训与事故警示教育。针对坠落高度超过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重点整治:未制定并落实高处作业审批制度;作业人员不具备高处作业的身体条件(如酒后作业、情绪异常等);作业人员未规范系安全带(绳)、戴安全帽等劳保用品;将脚手架支搭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在强风或大雨、雪、雾等不利天气实施露天高处作业。
3.煤气作业。以陶瓷、铸造等涉及使用煤气作业的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煤气作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整治:未开展煤气作业安全培训;未在煤气作业场所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规范设置固定式检测报警器及使用便携式报警器;未配备防毒面具等劳保用品;未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在煤气区域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煤气影响区域内设置人员密集的会议室、休息室等场所。
(二)涉危险区域作业
4.熔融金属场所作业。以巩固提升冶金安全整治成效为基础,进一步组织开展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场所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会议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液渣)吊运影响范围内;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作业人员未开展岗位安全培训;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熔融金属吊运设备及相关配套附属件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5.涉爆粉尘场所作业。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粉尘企业为重点,大力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
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②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③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④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⑤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⑥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⑦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⑧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⑨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⑩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6.涉氨制冷场所作业。继续巩固提升涉氨制冷治理成效,督促企业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整治: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仍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氨气检测报警、排风及喷淋等装置未安装或失效;未按要求配备劳保用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三)其它重点作业
7.外委施工作业。全面开展外委施工(含检维修)作业重点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整治:外委单位不具备相应作业承包资质;未制定检维修工作方案;相关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书面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单位未履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
8.特种作业。在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全面开展特种作业安全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其它属无证上岗行为。
(四)建筑施工。重点排查复工复产工业企业集中居住场所(如集体宿舍、板房等)、临时建筑和未办理任何手续的等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工业园区内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五)消防。重点排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六)混凝土搅拌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继续抓好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搅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我县新型墙材生产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各乡镇场、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责、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规范管理工贸行业安全整治的工作机制,严格监督和督导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
(二)突出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照整治内容要求,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同时,要加强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对自查的隐患及整改情况要按照“两个15天”要求及时录入系统。
(三)严格检查执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行业领域的督导检查,对发现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要严格“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坚决杜绝企业“带病”生产。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小结和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推动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工作,结合《清溪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综合使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加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工作
(一)党委政府及部门突出问题集中攻坚整治
把安全生产摆到突出位置,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制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对策。要强化闭环管理,督促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企事业单位重大隐患集中攻坚整治
辖区各企业、风力电站、食品加工厂要切实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要求,构建和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制定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在隐患整治期间,要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闭环管理体系,并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攻坚任务
(一)学习宣传
1.认真学习。着力提升应急管理干部的专业精神、专业素养、专业能力。
2.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镇党委政府常态化开展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重点时段,利用微信、QQ等平台广泛宣传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措施和成效。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1.提升安全监管能力,配齐配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落实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按时完成在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企业公示牌设立、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内容更新等相关工作,通过有效施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抓住企业关键人,加快补齐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短板,不断提升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
(三)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1.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采取集中培训和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做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宣贯,提高企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建立相关台账,及时更新人员名单,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预警信息、事故警示等方面。
(四)消防安全整治
1.整治清溪老街老旧场所及等突出风险地区。持续推动老旧场所公共消防设施和微型消防站的升级改造。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1.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强化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动态更新“三个清单”,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
2.大力查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深化农交安APP的录入工作,。
3.强化节假日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巩固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成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科学管控团雾多发路段,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在元旦、春节坚持交管员全员上路督导检查。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1月至3月底,结合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攻坚范围和整治重点。督促辖区、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集中攻坚年”方案。深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查漏补缺,深挖问题隐患并结合工作实际,动态更新“两个清单”,贯穿到三年行动计划中,积极制定制度、措施有序推动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本次百日攻坚是既定的阶段工作安排,更是顺利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阶段。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上来,结合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合理安排时间进度,一手抓问题隐患整治,一手抓制度措施建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分头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工作保障,全力攻坚克难
要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政策支撑和制度创新,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发挥好专班的统筹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企业的沟通,督促指导全力做好专项整治。
(三)严格监管执法,严肃问效问责。镇安办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四)大力宣传推动,抓好示范引领。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推广先进做法,鼓励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办事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安全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高度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办事处冬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办事处具体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安全防范工作。
(一)道路交通安全。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做好险工弱段等事故易发、多发区域警示标牌设置工作。加大雨雪天气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宣传力度,采取道路两侧明显部位设置警示标语、制定发放冬季交通安全常识手册、开辟电视专栏等方式,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二)人员密集场所和企业消防安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粮食仓储场所、集贸市场、商场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自检自查和抽查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状况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挤占消防通道、私接电源线路、违规用火用电等行为。重点抓好娱乐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养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聚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对“九小”、“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改。
(三)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冬季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冬季装修、建筑施工的季节特点,一是检查停工期间工地安全管理情况,落实安全责任人。二是防范停工期间建筑物高空坠物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人。三是施工现场冬季停工期间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落实责任人。四是临建设施冬季停工期间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仓库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管理情况,落实责任人。五是安全生产值班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四)城市燃气安全。以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储存、充装为重点,检查民用加气站安全运营情况,督促企业做好管道防冻防裂检查和维护,加强设备气液结合部位的安全检查,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面整改。对非法加气点从严打击取缔。
(五)危化领域安全。一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二是检查易燃易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防火、防中毒等措施落实情况。
(六)非煤矿山安全。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的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用火用电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企业生产系统运行情况,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非煤矿山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
(七)工贸企业安全。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成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情况;二是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情况;三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四是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五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六是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八)养老机构安全。重点检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药安全、电器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健身器材安全及人身安全等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冬季用火用电情况;检查事故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做到思想上不松懈、精力上不放松、督导检查力度不减弱,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检查督查,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督查检查。各村(居)各单位要对此项工作认真开展督导检查,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村(居)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安全教育和警示作用,扩大和增强检查效果。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村(居)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瞒报,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快速反应、及时救援。加强舆情监测监控,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实施原则
聚焦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科学组织实施20xx年重大活动期间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避免“一刀切”,加大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污染排放,有效控制环境污染问题,促进我街道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实施范围
焦化、铸造(电炉铸造除外)、炭素、砖瓦窑、玻璃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
三、实施时间
错峰生产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28日--3月15日
四、实施措施
(一)因地制宜、因企施策。街道办事处将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组织企业合理调整生产、施工计划,分别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明确具体停产、限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细化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科学实施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避免“一刀切”和扩大范围情况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差异化管理。在错峰生产期间,街道办事处对重点行业中焦化等企业应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方法,确定A、B、C、D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对C、D级企业及其他未实施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按照《分行业错峰生产管控措施及应急强化措施指导意见》(附件)有关要求,制定统一的错峰生产措施。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范畴,应采取停产措施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三)错峰生产与应急相结合。已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的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四)优先突出民生保障。错峰生产企业若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我街道按照县委县府要求执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执法,优先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并根据承担任务量由县工信部门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经县政府同意报市政府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的实施主体,成立错峰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辖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形成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并报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备案。错峰生产企业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如确有必要调整的,需经县政府同意,报上级政府批准。
(二)明确责任分工。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好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街道环保所积极配合县工信和生态环境部门错峰生产组织、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提出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的意见。
(三)强化联动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办事处,有效整合检查执法资源,强化联动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方案,特别要加强对企业电力缴费清单、生产销售台账、生产现场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错峰生产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加油站的反恐安保工作,不断强化反恐怖防范意识,提升反恐防恐能力,妥善应对各种恐怖活动,确保油站及周边安全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
一、责任体系
(一)成立反恐安保工作小组由加油站站长任组长,对本站反恐防恐工作负总责。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反恐怖工作的法律、法规与规定;
(2)组织、指挥、协调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和处置工作;
(3)组织反恐怖防范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和演练工作;
(4)监督、管理防范体系的建设和运转情况;
(5)协调外部应急资源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
二、重点防范区域和部位
(1)重点区域:加油区、储罐区、营业室
(2)重点部位:加油区出入口、储罐池、营业室收银台和监控储蓄柜。加油站反恐安保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
三、反恐安保措施
(一)人防措施:全员参与反恐怖防范,人人都是安保力量。
①通过散装油实名登记系统进行对摩托车、散装油进行实名登记,对无身份证、持可疑证件及言行、衣着异常的人员禁止加油。营业室及周边实行常态化巡逻,配合当地派出所执勤民警进行各种形式的安保巡逻。防范对象:言行异常、衣着异常、冒用身份、携带管制刀具等物品的可疑人员。
②无人认领物品、异常气味物品等可疑物品。
③其他可疑情况。
(二)物防措:反恐物资装备。营业室设置散装汽油身份证识别仪,配备防暴棍、防暴钢叉、催泪喷射器、防割手套、防爆头盔等,放置位置要方便取用,确保用时及时拿出、迅速用上。反恐物资装备由安全保卫人员每周检查一次,重点检查设备的数量、性能,确保反恐物资装备正常使用。
(三)技防措施: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对营业室及周边进行实时、有效的视频探测、监视,且具有视频入侵报警功能。监控系统由公司零管部门监督运行,一旦发现摄像头偏离目标位置等情况及时组织维修。
四、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描述
1、1事故类型
恐怖袭击事件
1、2事故发生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加油站油罐区、加油区和营业厅、配发电房是恐怖袭击发生的主要区域。
1、3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
a)无明显季节性;
b)人员伤亡;
c)火灾爆炸;
d)财物重大损失;
e)加油站及周边地区。
1、4事故可能出现的征兆
1、4、1可疑物:站内油罐区、加油区、垃圾桶等部位发现可疑物品。
1、4、2可疑人员:发现举止异常人员出入油站。
a)神情恐慌、言行异常者;
b)着装、携带物品与其身份明显不符,或与季节不协调者;
c)冒称熟人、假献殷勤者;
d)频繁进出加油站或重大作业区域者;
e)反复在重大作业区域附近出现者;
f)疑似公安部门通报的嫌疑人员。
1、4、3可疑车辆:
a)状态异常。车辆结合部位及边角外部的车漆颜色与车辆颜色是否一致、确定车辆是否改色;车的门锁、后备箱锁、车窗玻璃是否有撬压破损痕迹;如车灯是否破损或异物填塞,车体表面是否附有异常导线或细绳;
b)车辆停留异常。违反规定长时间停留在加油站危险区域,如油罐区、加油区,且往往车内无人;
c)车内人员异常。如在我们询问或查看过程中,神色惊慌;发现警察或保安后启动车辆躲避的。
为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市局长交安监[]2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实有序、高效推进我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我局决定,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考评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协调工作。
二、实施范围
经行政许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直接从事道路水路运输(含客货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城市客运(含公交、出租汽车企业)、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机动车维修、驾校等企业。
(一)集团公司如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可不申请考评;如果主动申请,也可以进行考评。如果集团公司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应申请考评。对于集团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子公司以母公司名义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对分公司、子公司单独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集团公司下属多个分公司、子公司90%以上评为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经集团公司申请,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机关同意后,可直接评定为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二)对于包含多类经营项目及“一套班子多个牌子”的企业,考评均实行分类考评,分类定级。
(三)对于公路客运站、渡口码头客运站等客运类站所,应按照“一站一考评”的原则进行考评。
(四)对于从事多种货种运输经营的企业,可按照达标标准最高要求进行考评。
(五)对于县乡公路施工的建设项目部,原则上工期超过一年的项目部均要实施考评。
三、管理分工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一)局安全监管股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
(二)运管所负责全县客、货、维、驾及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三)客运办负责组织出租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四)质监站负责在我县满一年以上,县乡公路施工项目部的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传贯彻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及时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培训,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达标要求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xx年6月30日前将完成道路旅客运输、汽车客运站、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渡口、出租汽车营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类企业的达标考核工作;适时启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类企业的达标考核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企业总量的50%。
(三)方法步骤
1、开展企业自评。
各管理部门发动企业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各企业成立自评工作组,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考评指标》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逐项给出自评分值,并针对每一项评分值写出详细的自评报告。
2、考评启动,接受企业申请考评。
省交通运输厅对我市交通运输企业考评机构和考评员认定后,市局将及时启动考评工作,在考评有效期内,局考评机构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方法》及省厅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各交通运输企业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化达标考评指标》完成自评,形成自评报告,经考评组审核,按流程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向评审主管机关(三级向市交通运输局,二级向省交通运输厅、一级向交通运输部)提出考评申请。评审主管机关制定相应的考评机构实施考评。
3、加强监管、形成交流,协调解决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安全监管股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督导检查等形式,及时掌握考评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考评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督促企业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4、组织复评、严格考核,确保企业安全标准化全面达标。
考评机构完成考评后,对不达标企业要及时就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企业提出整改建议,企业对考评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经考评机构核实后,可视为达到考评要求。企业对考评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向评审主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由主管机构及时组织复核。
县交通运输局将把这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企业绩效考核、信用评级、示范创建、评先创优等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要切实加强对未达标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安全生产达标定级的交通运输企业,由行政许可单位责令其停产整顿,对规定时间内经整改仍不具备最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吊销许可,以确保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目标顺利实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充分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的创新和发展,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机构、人员、资金等方面保障,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约谈,通报相关单位,并将未按期达标的企业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名单和“打非治违”对象。
(二)明确目标,完善方案。相关单位要依据本《通知》明确的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完善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排出重点工作,列入工作节点,建立倒排时间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地完成达标考评工作。
(三)规范程序,强化服务。考评机构和考评员在开展考评工作中,要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方法和要求,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考评程序、严格考评标准、严肃考评纪律,认真做好申请材料受理、评审结论审核、评审工作质量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质量。
考评机构的考评工作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考评机构要根据申请企业的规模、安全生产水平等情况,科学合理考评组人员组成、考评行程安排,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干扰,在保证考评效果的同时,尽量节约考评成本。严禁考评员私下收费。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局安全监管股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与时俱进,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一要将安全生产达标与行政许可、目标责任制考核、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没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没有严格按照标准化体系运行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努力提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自觉性,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要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以行政手段推进考评工作;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激发企业自觉性,以经济手段促进考评工作。三要建立考评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强化宣传,加强教育。凡经考评达标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告,通过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带动其他企业积极做好安全生产考评工作。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的学习、深入、全面把握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新要求,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努力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效。同时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把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及时总结,逐步提高。各单位要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工作,确保填报及时准确,每月28日前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报送局安全监管股,无工作进展的单位实行零报告,未及时上报的按未上报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高安委办报〔20xx〕5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中央、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县安委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靠实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村、各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燃气使用、公共安全、校园、工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
1.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中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到位、监管盲区不排查整治,预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2.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等问题。
3.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
4.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落实不力,“三重一高”安全监管不严格,企业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不扎实等问题。
5.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押运证、通行证、车辆灭火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是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危险货物装卸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1.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桥梁的隐患排查,治理道路防护设施防护不力等情况。
2.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客车、货车、面包车、运输学生车辆、危险物品运输等车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行驶、“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3.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违规运营和非法营运的“黑”出租车、班线客车倒客抢客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以及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检验情况。
(三)非煤矿山安全方面
重点加大对全镇砂石料厂等相关企业的资质、安全状况、生产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乱采滥挖、越界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
(四)烟花爆竹安全方面
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行为,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对居民楼下和人员密集场所周边具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予以取缔。
(五)消防安全方面
1.加强农村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整治柴草堆垛之间、堆垛与建筑物是否保持10米以上防火间距;家畜圈舍10米范围内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和电气线路布线不规范、线路老化和未穿管敷设等问题。整治村民房屋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是否在非安全距离内同时使用炉灶和液化气;是否违规存放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生产生活区防火分隔不到位、柴草等物料与建筑物未保持10米以上防火间距等问题。整治农村群众随意烧荒、焚烧垃圾、枯枝败叶等问题。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整治。汽车站、敬老院、学校、医院、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情况。
3.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单位安全监管,加大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情况;严格落实消防设施安全审查、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
(六)建筑施工方面
1.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其它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倒塌措施情况。
2.施工现场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施工现场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落实情况。
(七)燃气安全方面
重点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八)公共安全方面
加强举办的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预案,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保障措施情况,并按规定报公安机关审批,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九)校园安全方面
重点整治上下学期间校门口等重点路段交通防护设施缺失、交通秩序管控不力,运输学生车辆超载等非法营运行为;严查严治学校课间操、放学等活动安全措施不力,安全教育不落实,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等问题。
(十)旅游安全方面
对小泉丹霞、西大村羊蹄沟度假村等旅游地和游乐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危及游客安全的隐患进行整治。
(十一)特种设备方面
锅炉、压力管道等重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整治;对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对特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测检验情况。
(十二)工贸等行业领域
对磨坊、油坊等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十三)其他重点领域
安排电力、卫生、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单位结合实际开展本单位、本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
四、组织实施
此次安全大检查自20xx年11月30日开始至20xx年1月30日结束,由各村和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自行开展。镇应急管理所对全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深入开展检查,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安全大检查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QQ、乡村大喇叭、电子屏等各类载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力度,畅通社会舆论监督渠道,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究,努力营造全民抓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坚持齐抓共管,做到协调联动。各村、各单位要做到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本辖区、本领域企业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报追责等执法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有力开展。
(四)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监管”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靠实安全生产责任。此次检查实行痕迹管理和闭环管理,确保查出的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镇上也将把此次大检查的工作情况作为今年目标责任中社会事业模块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委办和农机局“打非治违”工作精神,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打击农业机械行业非法和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创造安全、有序的农机作业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使用假冒或伪造牌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行为;
(二)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私自拼装、改装及出售报废农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20xx年5月开始,到11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措施。
(二)集中整治
要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对查出的农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登记,逐项纠正和治理。既要督查检查,又要做好服务,落实分类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分析(11月20日后)
各中心要对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告于11月底前报市农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明确人员和工作职责,要将其与“农机安全生产年”、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推进各项农机安全责任和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农忙季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抓好“三夏”和“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橱窗、宣传标语、“平安农机通”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着力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四)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坚持“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长期抓、反复抓,按照“工作深下去、执法严起来、措施落实好、事故降下来”的要求,积极探索增强农机安全监管特点规律,建立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立务实的管理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xx年行动计划》《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xx年行动计划》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错峰生产范围
对建材(砖瓦、耐火、石灰)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实施冬季错峰生产。
二、基本原则
1. 统筹保障安全。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开展错峰生产。
2. 统筹保障民生。全面落实“六保”工作,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优化错峰生产措施;对保障民生的其它类企业,按照保障需求开展错峰生产。
3. 统筹应急管控。参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错峰生产计划安排要优先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基本要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做好衔接。错峰企业在冬季期间(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执行错峰生产措施,在预警管控期间要严格执行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
三、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四、错峰生产方式
错峰生产方式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生产工序(设备)为主,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采取轮开轮停方式实施,对不可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采取整个冬季调整生产负荷方式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因行业、因企施策。
五、错峰生产差异化管控要求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确定的环保绩效分级、绿色工厂评定、超低排放改造等情况,实施差异化管控。
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或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错峰停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冬季期间实施错峰停产;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冬季期间实施最严格的限产措施(不低于红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冬季结束后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或解除限产。
被评定为B级、B-级、C级、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实施轮开轮停,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减排比例确定停产天数,生产期间如遇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严格执行应急减排;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冬季期间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
被评定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可豁免错峰生产。
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错峰生产措施。
(五)错峰生产期间,针对重点涉气行业如出台更严格的管控措施要从严执行。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社区、乡镇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督促企业提前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同时加大生产调度,营造落实冬季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联合联动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乡镇政府要有效整合检查执法资源,强化联动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方案,对拒不执行错峰生产方案要求,甚至偷排偷放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三)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县环保局牵头,会同县工信局成立督查组,对各社区、乡镇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落实情况开展督察检查。对督察检查中发现的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进度滞后、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情况,将倒追责任,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并对各社区、乡镇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xx-20xx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xx-20xx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工信原函〔20xx〕941号)精神,进一步巩固钢铁去产能成果,促进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质量效益提升,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钢铁行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全市采暖季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结合各企业能源消耗、环保绩效、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等因素,采取市场化、法治化办法实施差异化管控,避免“一刀切”。抓住关键的炼铁环节,对焦化、烧结、球团等相关配套设备实施全流程管控,按照“可操作、可核查、可统计”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政府科学制定错峰规则,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运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钢铁生产供给平稳有序。
(二)坚持分类指导、差异管控。合理安排承担供暖任务的钢铁企业错峰时间,优先保障民生和社会公共需求。把握市场供求规律,科学安排集中错峰时段,有效保障供给和减少污染。鼓励环保水平高、管理规范、装备先进企业发展,适当减少先进生产线错峰时间。
(三)坚持科学谋划、注重实效。系统研究生产供应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错峰生产规则,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保障生产高效、供给稳定。发挥龙头企业市场主导作用,调节规避集中错峰,协调市场供需动态平衡。
三、总体安排
(一)实施对象。钢铁冶炼企业,环保绩效评级A级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全废钢短流程炼钢企业自主采取减排措施,但须确保错峰生产期间粗钢产量同比不增加。20xx-20xx年度新投产且单线运行的搬迁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但须按照错峰比例压减粗钢产量。
(二)错峰时间。本轮次采暖季错峰生产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15日。
(三)工作目标。第一阶段,严格落实《河北省20xx年粗钢产量压减工作方案》(冀发改产业〔20xx〕1098号)要求,确保完成我市粗钢产量压减目标任务。第二阶段以削减采暖季增加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原则上全市钢铁企业错峰生产比例不低于上一年同期粗钢产量的30%。
(四)错峰安排。钢铁企业根据错峰时间和规则,结合企业实际,科学制定错峰生产计划。企业错峰生产计划经所属县(市、区)政府同意后,于20xx年12月10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对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开展错峰规则符合性审查。
四、错峰规则
(一)B、B-、C、D级企业根据不同环保绩效评级执行差异化错峰生产比例,环保绩效评级越低错峰生产比例越高,企业环保绩效等级以20xx年10月10日前评定情况为准。
(二)重点对长流程企业实施错峰生产。错峰以高炉设备停产为基础,不得以减负荷生产方式代替,企业停产高炉设备产能天数占当前在产高炉产能天数的比例计算方法为(∑(停产高炉产能×停产天数))/(在产高炉总产能×74天)。与高炉配套的焦炉、烧结、球团、石灰窑等生产设备错峰生产比例不得低于高炉错峰生产比例。
(三)对20xx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等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钢铁企业,错峰比例上调5%。
(四)对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钢铁行业规范公告的钢铁企业(新投产但暂未经工信部规范公告的企业除外),错峰比例上调5%。
(五)对20xx年1-9月份产能利用率超过120%的钢铁企业,错峰比例上调5%。
(六)对吨钢(以粗钢产能计)供热面积大于2平米的钢铁企业,错峰期间最高生产负荷比例按照实际供暖面积需求(以上一年度供暖面积计)与2倍粗钢产能的比值来确定。
(七)对提前关停产能置换装备、新建装备20xx年一季度未满负荷生产的企业,为其补足粗钢产量核算基数,计算方法为((受影响的装备产能/365)×受影响天数)。对产品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鼓励类的企业,错峰比例下降2%。对存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限制类冶炼工艺和装备的企业,错峰比例上调2%。
(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重点时段管控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应急减排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钢铁行业错峰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制定辖区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领导包联机制,组织辖区钢铁企业落实国家、省、市方案要求,严格按照“一企一策”错峰生产计划执行。错峰生产期间,企业可结合实际在保持停产比例不减的情况下,申请动态调整减排措施,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后执行。各县(市、区)20xx年1月起,每月10日前将错峰生产工作进展(包括辖区钢铁企业错峰生产落实情况、各县(市、区)政府督导检查情况等)分别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生态环境局,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钢铁企业为错峰生产实施主体,要统筹协调谋划,处理好错峰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关系;要科学组织,保障钢铁市场供应和员工工资福利。错峰生产期间统筹做好冶炼装备检修、技术改造等工作,着力改善生产环境。骨干企业要充分发挥引领带头作用,持续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三)确保任务落地。各企业错峰生产计划要落实到生产线、生产设施和时间段,明确具体高炉、转炉(电炉)、烧结、球团、石灰窑的停产时间,以及具体焦炉的错峰时间和措施。全市范围内隶属同一集团的钢铁企业可统筹使用错峰生产指标,但需确保高炉停产产能天数与粗钢压减量达到要求。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对错峰生产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通过电量分析、现场核查、台账核查、运输核查、在线监测、卫星遥感等手段持续跟踪辖区内钢铁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企业严格执行错峰生产计划。各县(市、区)要按月向社会公示企业错峰生产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区)要将错峰生产实施情况纳入钢铁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对不按证排污、不执行错峰生产、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错峰生产期间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将适时组织检查,对工作进度明显滞后、属地责任落实不力、错峰生产计划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严重的县(市、区)和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必要时进行约谈。
(五)加强舆论引导。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错峰生产对巩固去产能成果、节能减排、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大意义,提升钢铁企业的责任感、荣誉感和自律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掌握钢铁行业错峰生产执行情况,解决执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防止借机炒作,保障钢铁行业平稳运行。
根据《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集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6个方案的通知》(辛政发〔20xx〕16号)、《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集市20xx-20xx年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辛政字〔20xx〕20号)要求,结合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范围
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附后)。
二、要求
(一)各大宗物料运输企业要制定符合本企业错峰生产运输的工作方案。各企业要按照提前准备、应急保障、重点突出的原则提前做好原材料的储备工作,对外运产品要提前做好分期运输计划。
(二)各企业要将向本单位运送原材料的车辆及本单位的自备车,报市交警大队备案,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
(三)所有运输大宗物料的车辆严禁驶入市区,要严格遵守《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对部分车辆实行禁行的通告》,远端绕行,合理调整通行路线。
(四)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期间,要严格遵守限行规定,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障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三、措施
(一)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指导重中型运输车辆远端绕行,合理分流,对采暖季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的车辆按管辖属地加强监管,未申报备案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上路行驶,予以劝返。
(二)交通运输、公安、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大宗物料运输企业车辆的监管,确保采暖季大宗物料运输车辆符合环保要求。
一、工作目标
1、各部门有效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3、努力防范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内容:
1、检查各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等;
2、检查安全职责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台账、记录的完成情况,安全基础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3、检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的教育是否达标。
4、定期开展现场安全检查。
5、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部门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6、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的。
7、制定本单位的停产停工方案,有关安全措施的落实。
8、制定本单位的复产复工方案,对设备设施开展全面检查,对设施的完好性进行确认,有关安全措施的落实。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
“两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处于繁忙时期,同时低温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增多,不安全因素增加,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增大。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实现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至关重要。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促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对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县安全平稳有序;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突出、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地方、单位、场所,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__年1月20日至20__年2月28日。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抓住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集中力量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县安监局要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对节日期间停产企业,要强化巡查力度,确保节后复工复产正常安全启动。各派出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翻车泄露、爆炸和污染等事故发生。
2、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一是要认真做好春节、藏历新年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教育群众远离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强化联合执法,切实整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严厉查处经营、销售非法劣质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组织销毁劣质烟花爆竹。
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一是由县交警大队对全县所有公路进行排查,完善交通设施和警示标识,明确责任,24小时巡回监管,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抽调足够警力,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各项措施,加强道路安全执法和对驾驶员培训教育,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以及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二是针对冰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客运企业和危险路段的监管治理力度。严格对各类运输工具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进行车辆的检修、保养、维护,防止带病运营,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4、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一是对全县学校、网吧、商场、饭店、医院等公共聚集场所和商贸服务场所进行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充足、有效,检查有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和场所要坚决停业整顿。二是要切实加强对各类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的安全监管,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条件。三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
5、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县食药局要扎实开展食品流通市场安全整治行动,强化对进入我县农副产品的检疫工作,重点排查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的劣质、变质食品,严查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加强对超市以及蔬菜副食品销售点的检测、检疫工作。对营业性饭店、集体食堂、农村婚丧嫁娶宴席进行预防性卫生检查,严防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确保春节、藏历新年期间的安全稳定。
四、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实施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各行业领域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二是对合法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个监管责任人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和工作任务,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监管。三是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严格落实现场整改措施;属限期整改的,要按时按要求进行复查,对未能按时按要求整改消除隐患的,要严格落实处罚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责令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并由主管部门落实专人督促整改;对于经整治仍不达相关安全生产标准的,要坚决停业或关闭,并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安全隐患排查率达100%,安全隐患整治责任落实率达100%,重大安全隐患挂牌整治率达100%,安全隐患整治责任落实率达100%,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警钟长呜。全县各成员单位必须从政治、经济、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可有丝毫含糊,不能因安全生产形势趋稳,而产生丝毫麻痹侥幸心理和松懈畏难情绪,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从零开始”的理念,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以主要精力抓安全生产”的要求,由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订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并进一步细化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频次等,并逐一明确各监管对象责任人,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全面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情况要记录在案。对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经督查发现,要严格执行事前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发生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问责,从重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因敷衍塞责、落实不力、拖拉延误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利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从重、从快予以处理。
为加强全县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怀化市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配合商务部门严厉打击成品油“自流黑”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加油站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风险,彻底整改隐患,规范安全管理,努力实现风险隐患可防可控,积极配合商务部门严厉打击成品油“自流黑”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提升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县所有发证的加油站,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基础管理
1、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3、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完善,加油站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
4、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是否齐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资格证书及操作证上岗;
5、加油站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6、是否制定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二)现场管理
重点从油罐及附件、管线,加油机及场地,配电室,电气、防雷、防静电,消防器材管理,标识和警示标志等6个方面检查加油站与标准要求的'符合性。
三、时间要求
辰溪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烟花股将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时间从20__年7月10日起至20__年8月20日为期一个月。
四、工作方法
专项整治聘请第三方安全专家参加检查,对照加油站检查表逐一逐项进行检查,严格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加油站、流动加油点,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理,要及时通报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落实好辰溪县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各企业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反思问题成因,诚恳地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和监督,不找借口,不讲困难,不打折扣,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此项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治理“三违”行为,整改消除加油站安全风险隐患。要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严格处罚。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法定程序,依法严肃处理,推动加油站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及时移交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加油站及流动加油点问题,通过及时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加强调度,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加油站、流动加油点,及时通报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强化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辰溪县应急管理局8月31日前将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烟花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