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精选](精选32篇)
为进一步改善高速公路路容路貌和通行环境,切实规范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的管理,充分展示我区良好形象,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的工作要求,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区局决定自20xx年1月15日至5月31日,在全区集中开展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现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清理内容虚假、违规广告,增强广告发布主体守法意识,明晰产权关系,实施科学化管理,让高速公路段的户外广告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成为对外宣传和展示企业实力的名片,为迎接4.18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整治范围
明确整治范围如下:一是高速公路收费站区、服务区以及建筑控制区(高速公路隔离栅外缘起30米、互通立交或特大型桥梁隔离栅外缘起50米内区域;没有隔离栅的,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下同)内的广告设施;二是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至隔离栅外缘起100米范围内的广告设施;三是高速公路用地内设置的隶属其他产权主体(非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广告设施。
(二)积极履职尽责
1、限期整改。对于设置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区、服务区以及设置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至隔离栅外缘起100米范围内,手续完备,但内容的违法、违规的广告,于20xx年5月10日前责令广告发布者纠正到位。
2、理顺登记管辖权限。利用高速公路收费站区和服务区内的广告设施发布广告的,统一由省工商局登记;沿线其他区域的户外广告,该户外广告设施必须符合设置规划,并依照《省广告条例》、《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广告设施设置涉及用地的,还应当提交国土资源部门核准的用地审批手续,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区局依法登记。20xx年6月1日前,暂停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
(三)主动支持配合
积极协助区政府规划等部门按照《省广告条例》的规定,于20xx年4月30日前,依据《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设置指导意见》和相关技术标准、规程,制订我区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不符合设置规划和指导意见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登记。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15日-3月15日)
按照市局以及区政府要求进行充分动员,明确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对高速公路沿线职能范围内的广告设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作工商局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数字化监管信息平台。
(二)清理整治阶段(20xx年3月16日-5月10日)
根据整治工作部署与要求,依照工商职能分工和制定的整治实施方案,在调查摸底基础之上,全面组织清理整治工作,依法对本区境内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违法违规内容责令广告发布者限期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5月11日-5月31日)
按照整治工作序时要求,及时认真进行总结,接受市局以及区整治协调小组的专项检查验收,确保验收合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保障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区局决定成立工商局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整治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区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管科,承担日常工作。各分局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
(二)注重宣传,保持稳定。各分局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当好政府联系相关广告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既要保护广告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又要多做正面引导,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思想工作,及时、详细地向有关广告企业及相关利益者传达、解释清理整治工作的目的、内容和要求,把政策法规宣传到位,积极营造平稳、理性、和谐的整治氛围,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依法行政,防患未然。整治行动要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后勤保障,确保执法人员、车辆、装备及时到位,确保执法安全,提前防范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四)巩固成果,长效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将手续完备、合法保留的户外广告逐块建立档案资料,并录入经济户口管理系统,纳入日常巡查范围,加强长效管理。
(五)加强联系,沟通信息。各分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整治动态信息实行每周上报制,紧急重大事项信息应在事发后2小时内专门报送。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全县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实现重大火灾隐患“消除存量、控制增量”,坚决预防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重大节点、敏感时段、重要部位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县科工信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督导我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的开展。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
要严格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xx),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摸排,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集中、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火灾防控基础条件差的工业企业,必须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力争摸清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的底数,对重大火灾隐患企业要逐个、分类确定整治计划,明确每处重大隐患的具体问题、整改时限以及整改责任人。
(二)全面整治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逐个督促全县工业企业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按期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四、整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
一是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较大的,报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办,加快隐患整改。二是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工业企业,提请相关部门依法查封、取缔;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要将隐患整改与工业企业资金申报、项目审批等挂钩捆绑,促进工业企业主动整改隐患。三是要落实工业企业责任。工业企业是隐患整改的主体,必须履行第一责任。要督促隐患工业企业明确整改工作的责任人员、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整改资金。要指导工业企业倒排整改时限、制订整改措施、完善整改方案,用最短的时间,达到最佳的效果,实现消除隐患的'目的。
(二)组织多种宣传
一是要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宣传机制。开辟固定宣传阵地,对积极整改、提前完成销案的隐患企业,要大力宣传,予以表彰鼓励;对工作消极、整改不力的隐患企业,要公开曝光、形成舆论压力。二是开展内外曝光。内部曝光,就是要在重大火灾隐患企业,显著位置张贴、悬挂警示牌;外部曝光,就是要运用媒体力量,将隐患向社会、群众公布,督促企业自觉主动整改。三是实行明暗访查。要经常性组织媒体深入各工业企业火灾隐患突出的区域实地暗访,督促整改进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将此项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
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对重大火灾隐患问题涉及多方职能的,必要时提请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合力消除火灾隐患,避免出现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等现象。
(三)强化标准,报送信息
严格落实标准,及时报送工作信息。7月7日前,将我局重大火灾隐患摸底排查情况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4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再进行认真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销案。9月27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共建美好新,共享幸福新生活”的总体要求,以“绿色低碳、青春活力”为目标,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务实苦干,针对区主干道、主要出入口沿线及青奥场馆周边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做好青奥会的市容保障,以靓丽的城市面貌迎接各国青年运动员和中外嘉宾。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区城管局成立了“迎青奥十项重点工程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城管局局长任组长,区城管局副局长、区城管局副局长、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区城管执法大队政委任副组长,区住建局、区青奥办、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分局的分管领导及东山街道、街道、开发区、高新园、街道、街道的分管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市容景观科,负责十项重点工程城市管理保障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内容
此次区城管局涉及的保障行动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完成青奥城市景观标识工作;二是主城区主干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做好双龙大道、地铁3号线沿线、机场轻轨线沿线、宏运大道、场馆周边道路、主城区道路、机场高速沿线、宁杭高速东山至高新园段、绕越高速南庄枢纽至高新园出入口沿线、南站段周边等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整治区域内立面、围墙、围挡,违章店招、店牌、户外广告,不洁楼宇,违章渣土运输,违法建筑,占道经营,“三乱”及卫生死角,停车秩序等实施专项整治。
四、整治步骤
整治时间从20xx年2月至20xx年8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组织建立,宣传发动阶段( 2月):制定详细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形成政令畅通、指挥得力的工作体系;城管系统内部实施广泛动员,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并依靠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形成政府、市民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
2.全面实施,深入推进阶段( 3—5月):各项整治、各种工程全面启动、全线铺开,紧扣节点,科学规划,高效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3.重点攻坚,检查验收阶段( 7月):紧紧围绕难点问题,实施专项督察、跟踪推进、限时完成;针对已经完工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发现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4.青奥保障阶段(8月):巩固前期工作成效,严防反弹,全面做好青奥会召开期间重点区域市容环境保障工作。
五、工作分工
详见附表
六、工作要求
l、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xx年青奥会是一项国际性综合重大体育赛事,也是展现作为副城的功能品质形象的重要机遇,更是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的挑战。各单位要以强烈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保障工作。
2、落实责任,强化执行。全面梳理整治工作任务的各项菜单,科学设计、系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建立倒逼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着力提升工作的组织力和执行力。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实行量化考核,对落实不力者严格追究责任,引导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3、整合资源,高效运行。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矛盾和问题,确保青奥会各项市容、环卫保障任务全面落实,坚持规范与效率同步提升、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同步提升,各项工作组织有序、运行高效、阳光透明,努力为此次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4、广泛参与,全面监督。加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动员引导广大市民和全社会力量参与到青奥会的环境保障工作中来,汇聚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提升整治工作的群众参与度,为创造“绿色、绿色青奥”做出贡献。
夏季是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以及溺水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期,为扎实做好我校夏季安全工作,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县教育局决定6月份《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夏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消防安全:以宿舍、食堂、教室、楼道、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排查学校的线路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老化现象以及跳闸器等防护设施是否安全有效等。
(二)防溺水工作:重点检查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教育落实情况;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情况,特别是教育部印发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回执回收情况;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会同乡镇、村庄对辖区河道、池塘等危险水域排查整治情况,在危险路段、水域设置警示牌、设置防护设施情况等。
(三)自然灾害防范:以校舍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强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五)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学校周边治安、交通、经营秩序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校车行驶路线上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等情况。
三、方法步骤
本次检查采取各班、功能室自查和学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校的夏季安全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整治。检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7日)。各负责人对学校的每个部位、每个区域特别是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务求排查不放过一个部位,不遗漏一处隐患,做到全覆盖、无缝隙。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要逐条逐项建立工作台帐,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务求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妥善解决。
第二阶段:督查阶段(20xx年6月8日-6月21日)。
学校将按照班子成员分工,组织督察组,对照检查细则(细则附后),对学校的夏季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结束后,督查组不仅要现场反馈督查情况,而且要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整改验收阶段(20xx年6月22日至6月30日)
排查是基础,整改是关键。对一些突出的、整治难度较大的安全隐患,校长要亲自挂帅,投入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全力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要本着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对学生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各督查组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排查工作既要做到从严从细,又要做到公正公平、不偏不倚、有理有据。要专门组织人员对学生宿舍安全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二)加强督查,落实整改。一是各督查组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总体要求,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检查组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二是要坚持排查整治一抓到底,各分包领导为整改责任领导,负责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建立销号工作制度。三是学校要迅速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定整改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四是各责任人要把夏季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作为一项中心工作,积极深入学校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并督促学校全力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学校也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夏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良好氛围,积极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全力推进夏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
(四)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凡因排查不认真、不彻底,出现安全隐患漏查、漏报,并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督查组要和责任人共同承担责任;对态度消极,整改工作不主动、不落实的人,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凡因整改不力而引发责任事故的,坚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一、工程简介:
新华路隧道位于中山西路新华路东侧,为下穿东华大学的下立交隧道。隧道在xx年进行过大规模的改建,由原先的100余米延伸至现在的约500米。由于建成使用至今已有较长时间,隧道内部出现了渗水现象,结构变形缝防水橡胶条也有比较严重的破损老化现象,影响到了交通安全及市容观瞻,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对市容市貌的整治要求,决定对新华路隧道进行彻底整修。
1、修补侧墙混凝土墙身渗漏水。
2、修补结构变形缝渗漏水。
3、更换结构变形缝嵌缝防水条。
4、修补沥青混凝土路面破损。
5、修补过渡段透光顶棚破损。
6、对内墙进行清洗、装涂。
二、意义
混凝土结构的防水抗渗一直是地下工程中的难点,尤其上海处于长三角冲积平原,地下水位高,常年保持在2.5~3.0米左右,故对地下结构的防水抗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署青年突击队的队员们在经过了“长宁区桥梁检测及索引”“长宁区工程档案地图索引”“长宁区人行道普查”等众多项目的历练后,主动向署领导请缨,承担起新华路隧道整治这项高要求、高难度的工程。
三、人员安排
1.交警部门及管线部门的协调:
2.实施过程中的资料跟踪:
3.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600天资料:
4.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
5.原始状况的分析,及原始养护资料的收集整理:
按照《关于实行城区道路环境秩序整治责任包干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全县“创三城、破三难、建三网”工作会议部署,经研究,现对属我局责任路段至区块制定以下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并作为长效化制度执行。
一、成立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查落实、信息宣传等工作。实行局系统全体干部共同参与的工作制度。
二、明确工作方法
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以办科室为单位,分组上路执勤,开展对至区块的环境卫生、市容秩序进行市容巡查和日常管理。实现包干路段区域内容貌整洁美观,环境卫生整洁规范,城市秩序井然的工作目标。
三、整治工作内容和措施
(1)配合主管部门,共同承担起宣传教育、检查监督的责任,消除“脏、乱、差”现象,保持城市道路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
(2)协助县爱卫会与沿街单位、经营户签订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书,并负责监督落实。
(3)开展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工作,督促责任包干区内的业主落实门前“三包”,确保环境整洁和公共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
(4)主动协助做好清除乱张贴工作,确保包干区内无乱张贴,并纠正店面、绿化带内不规范张贴(悬挂)各类广告、晾晒物品等有碍市容的行为。
(5)主动协助整治乱设摊,取缔马路市场,纠正商家店外设摊、占道经营等现象,协助规范各类车辆的停放,使之整齐有序,保持道路畅通。
四、工作要求
1、值班轮流表由局办按月排班一次,以每周工作日为单位排班。因工作特殊需要,经本班责任领导批准后方能不参加轮值。
2、每天安排正班2人为一组,每日一次上路巡查,并认真填写巡查日志。值班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置,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
3、为促进此项整治工作落实,实行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对该路段的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值勤履职情况列入干部个人年度考核评比。
非法办班,违规办学扰乱了正常的教育秩序,损害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推动骊山中心校落实严查违规违法办学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临潼区成教办关于认真贯彻《严查违法办学工作专项整治》通知的要求,结合骊山中心校实际情况,在中心校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2.对辖区内的办班办学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
教育教学质量。日前,教育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统一部署。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为民办教育提供一个规范、和谐、有序的办学环境。
1.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各校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2.严禁违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3.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各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4.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加快构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要把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来抓,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加强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大力推广先进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2、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 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要重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
3、着力整治违规违法办学机构,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整治未经审批无证举办的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对中心校范围内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彻查,从办园资格、办园条件、管理工作、从业人员、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类教育机构的举办资格要进行一次“回头看”;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教育机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合格,坚决吊销登记注册证和办学许可证;对已符合办学条件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落实临潼区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专题会议精神,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确保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名单如下:
组 长:明更文
副组长:唐西安
成 员:焦 英乔润文 黄 宁贺麦青李 青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辖区内各小学要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政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学校将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升学率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学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暴光,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
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骊山中心小学 20xx年7月11日
一、工作目标
20xx年3月20日前,排查、关闭镇内所有沤制池,20xx年3月30日前完成验收。20xx年4月9日前,对镇内县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停产整治,20xx年4月15日前完成验收。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消除污染的原则。
(二)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原则。
三、工作标准
(一)目前我镇沤制池和小纸厂已在过往的工作中全面取缔。20xx年3月8日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苗头,及时取缔关闭。防止死灰复燃。
(二)镇辖区内的县五福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列入县整治名单,予以依法停产整治,并停止供电。
四、组织领导
成立三个工作组,分为思想工作组、现场行动组、秩序维护组。思想工作组由副镇长任组长,党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现场行动组由副镇长任组长,企业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秩序维护组由党委委员、副镇长任组长,综治办工作人员为成员。
五、工作职责
(一)安管办3月8日前完成沤制池、小纸厂摸底排查并针对制定工作措施。
(二)思想工作组负责上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三)现场行动组牵头组织安管办、工商所、电管所、派出所配合县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关闭取缔工作。
(四)秩序维护组负责做好维护现场秩序和稳定工作。
(五)工商所对被查处对象依法取缔、吊销、封存措施。
(六)国土所查处工作对象违规违法用地行为。
(七)电管所对违法工作对象实施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备。
(八)派出所查处妨碍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行动中的涉法行为。
(九)各村、社区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遗漏、不隐瞒、不说情。
1、方针与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2、工程概况:
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土石方及渣土工程位于湖南大学计专校区内,本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建筑砖渣挖掘及建筑物基础的凿除、装卸、运输(包括土石方及渣土的场内二次或多次转运)、卸土、卸土区平整,挖方区边坡整理,填方区的夯实碾压、整个土石方施工区域内施工期间的雨水及地下水排水、用地红线区域内挖填至设计标高后的场地平整光面碾压。因此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场区排水施工队伍及土方开挖队伍的配合。
3、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见下页: 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技术分析组和善后处理组。
4、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专业救援组职责
4.1 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4.1.1 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
4.1.2 组建义务应急救援队,并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4.1.3 检查督促做好土方开挖工程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1.4 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4.1.5 向呼铁建设公司分管领导、相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为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结合区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的相关问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1、现场围挡:城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xx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并达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工地围挡按文明办要求设置不少于%关于“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2、封闭管理: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应设置门卫值班室,建立管理制度,配备门卫值守人员,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按统一标准设置洗车设施,安排专职冲洗、清扫人员,所有车辆出入一律严禁带泥上路,并保持出口20米内干净整洁,所有人员佩戴工作卡。
3、施工场地:主要道路及加工区应进行硬化处理,现场应有防尘、防污染措施,排水设施畅通有效,裸露土进行网质材料或绿化覆盖。
我局将组织建管、质安、城监等部门按以上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确保在3月12日前整改到位,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停工整改,并上报相关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及经济处罚。
二、“煤改气”工作方案
1、已制定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xx-2030年),推动燃气市场开发,拉动燃气消费。
2、进一步加强天然气输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加气站、调峰储备站的布点配置,力争实现燃气加气站无缝覆盖全区。同时,落实乡镇“煤改气”工作主体责任,全力推进燃气进农户工作,20xx年底前实现乡镇天然气用户超过xx户。
3、加快更新淘汰燃气锅炉。鼓励发展的天然气为主要燃料的蒸汽锅炉。根据政府安排,今年,九申公司在桥南工业园新增八台锅炉集中供热,力争在这一领域有所突破。
4、加强政策扶持和宣传引导。研究制定促进燃气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比如:现有燃气企业建设延伸管网向镇、村供气的,可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扩大经营区域的申请,燃气主管部门予以标准确认,不再分行申办燃气经营许可。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推行“煤该气”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突出成果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推行“煤该气”的良好氛围。
5、加强天然气市场监管。加大了燃气市场的行业指导和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加气站同市政燃气管网对接,引导各乡镇制定包括燃气管网布局的市政设施规划。督促相关企业与上级供气单位签订保障供应合同,切实保障整个行业向良性发展。
三、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
1、加强宣传、有针对性制定解决方案。要把黑臭水体与海绵城市建设有机结合,一边搞好宣传,让老百姓明确其害,一边摸清底子,搞清几处黑臭水体的形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2、注重点源、面源控制。要进行一步协同环保、城管等强力部门加强了执法监察和治理。
3、进一步加强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永兴河、阳明湖、红星高低渠等20xx年的治理项目也已提前启动,各项前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力争在xx月底前全面完成上述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加强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落实工地“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工作要求,现将市建委《落实部门联动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方案》及《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工地需要进行余泥渣土运输排放施工的,必须严格执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纳)管理规定,工地在排放(受纳)余泥渣土前,应到区市政园林局下属余泥渣土管理所申办排放(受纳)证工地未取得排放(受纳)证或证件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禁止进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纳)作业。
二、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应明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相关管理责任,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执行责任及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制度,并严格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工地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
三、根据“谁雇请,谁负责”的原则,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全面负责建筑工地内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工地需要进行
余泥渣土运输排放时,必须雇请取得余泥渣土准运证以及其他证照齐全的运输车辆进行余泥渣土运输,严格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管理规定。已取得余泥渣土准用证的运输公司及运输车辆名单可登陆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所网站查询。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建筑余泥渣土运输
与排放管理员制度,委任本工地专职安全员兼任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具体负责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规定,填写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工作台帐(包括余泥渣土装载量、装载和离开工地时间、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运输路线、受纳场所等)。如发现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必须及时制止。各工地应于9月xx日前将本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我局下属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
五、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过程 的监督,发现存在违反“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规定情况的,应立即发出监理通知予以制止,必要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监督部门报告。
六、我局及下属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将加强监督巡查, 并定期组织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不履行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职责的施工单位、监管不力的监理单位及强制施工、监理单位违反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规定的建设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我局将按市建委的有关要求实施行业处理,采取通报批评、实施省级动态扣分、责令停工整改、上报不良行为等措施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2.《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工作实施 意见》
二〇xx年九月九日
一、工作目标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范围、幅度内行使,且实施的处罚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基础上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排除不相关因素对行政处罚自由权的干扰,杜绝违法裁量、自由裁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住建局行政整治方案。
二、实施范围
局属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股室:规划股、城建股、施工管理站(招投标办)、房管局、质(安)监站、市政所、园林处。
三、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公布行政处罚项目及处罚标准阶段(5月初—6月20日)
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要依照本股室的'职责和权限,对本股室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的行政处罚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并编制目录。同时,对照省厅制定的细化标准进行了认真核查对接,以确定本股室实施的行政处罚项目的新处罚标准。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实施的行政处罚项目及新处罚标准应在6月20日前报局综合股。
(二)组织学习、培训新处罚标准阶段(6月21日—8月20日)
行政处罚项目新的处罚标准确定并公布后,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要以熟知新的执法标准为重点,自行组织本部门的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新处罚标准的自学性和主动性。
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应自行处罚项目及新处罚标准确定并公布之日起,在行政处罚时,适用新行政处罚标准。
(三)完善机制阶段(8月21日—10月20日)
1、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应制定本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调查、检查、听证、审核、批准等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确保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进行。
2、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审核制定。除简易程序外,执法人员调查终结,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罚建议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经分管领导审查决定或集体讨论决定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建立说明理由和告知制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种类、罚款数额。书面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要求听证的权利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4、建立听证制度,规划方案《住建局行政整治方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要求听证的,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应当依法组织听证。没有告知听证权利或者没有依法组织听证以及违反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5、建立自由裁量公开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应当将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录以及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处罚种类、幅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结果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当允许社会公众查阅。
6、建立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局综合股、监察室要结合我局执法工作实际,建立并逐步完善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围绕每个阶段的执法工作重点,对突出的或带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7、建立行政执法反诉制度,及时处理投诉案件。
8、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制度。
9、建立自觉接受同级政府、上级部门和有权机关监督检查制度。
10、建立定期评估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效果制度。
11、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
(四)考核总结阶段(10月21日—11月20日)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作为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重点工作之一,纳入机关效能考核范围进行年终考核,考核办法由局里另行制定,并负责组织考核、考核报局综合股汇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落实国务院制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是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实现行政执法公开、公正,打造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重要意义,严密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确定联络员,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二)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要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将本《方案》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对落实《方案》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范畴,对落实不力的,将及时予以通报。
(三)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要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放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认识和把握,与推进转变执法模式和管理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相结合,统筹安排,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有序进行。
为加强全区塑料管材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整顿,加大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坚决制止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现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决定对全区塑料管材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塑料管材行业的规范管理和产品质量的提升为目标,在全区范围内依法查处影响人体健康、存在假冒伪劣现象的违法塑料管材企业,依法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的违法者,着力关停一批违法企业,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为全区所有塑料管材生产企业,整治重点是七都镇塑料管材生产企业。
三、方法步骤
1.整治方法及部门职责
以区质监、工商、环保、卫生、监察、公安等联合执法为主,结合各自职能,突出整治重点和主攻方向,对全区塑料管材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质监局:对全区塑料管材行业生产领域开展整治;把好原材料的进口关和出厂前的产品检验关,建立原材料审验制度,验明原料生产企业资质、质量合格证明和质量标识,建立原材料进货台帐,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及检验台帐;
工商局:加强证照管理,对相关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无证无照的坚决取缔;证照齐全的在核实生产经营范围的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和市场管理,对虚假标识、商标侵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卫生局: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积极向上争取、协调、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确保规范回收、规范处理;
环保局:重点检查企业环评手续,对无环评或环评手续不全的,予以停产整顿;强化危废、固废的监管,对掺杂使用危废、固废的生产企业予以坚决打击;继续开展塑料造粒企业整治,堵住源头;
监察局: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开展调查,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全区机关作风建设,重点检查履行职责、勤政廉政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追究责任;
公安局:积极主动参与联合执法检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相关镇区:七都、震泽、太湖新城(松陵镇)等镇(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整治工作;七都镇重点加强对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的管理。
2.整治步骤
(一)全行业关停,摸排底数。各部门协调配合,对生产塑料管材的企业全面实施停产,摸清塑料管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二)全行业检验,严格把关。质监、卫生部门分别对停产企业仓库、车间内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特别是给水管实行强制检验,对检验发现有毒有害产品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三)加强案件查办。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加强案件的查办力度,该关停的关停、该法办的法办,决不允许一家违法违规企业存在。
(四)注重长效管理。坚持打治结合,进一步健全巡查、抽检、约谈等监督管理制度,强化部门协作机制,杜绝监管过程中的漏点和盲点,通过有效治理促进区域产品规范、健康发展。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各职能部门都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推进。
2.加强协同配合。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互通有无,周密配合,确保专项整治步调一致、协同推进。
3.加强舆论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把握舆论宣传导向的主动权,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及时将典型案件公开曝光,重要问题深度报道,以震慑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专项整治声势。要注重正面引导,营造好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区的实际,特制定**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小作坊监管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知法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秩序逐步规范,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明显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止。
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__年八月至20__年十一月底。
三、工作重点
全区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四、工作安排
1.进一步摸清企业底数,分类监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将在原有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再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检查,并严格按三类(即B、C、D类)进行归类,在摸查中,要充分发挥“三员”的作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突出重点,加大监管抽查的力度。要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督抽查工作,突出三个重点加大抽查力度:一是突出重点品种,如桶装饮用水、白酒、罐头、膨化食品、含乳饮料、婴幼儿米粉、婴幼儿配方奶粉、小麦粉等8类列入20xx年全国重点食品专项检查的食品;二是突出重点项目,重点检验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项目,如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等;三是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特别是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确定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地区,进一步加大跟踪抽查力度,并及时通报抽查结果。
3.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⑴开展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和黑窝点的专项整治。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环节为重点区域,着力打击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活动。切实加强对农村和小城镇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监督,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对无证照生产和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加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愿意取得证照,继续生产经营的,要建议政府督促引导其限期获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⑵加强对城镇及周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企业的专
项整治。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进度和无证查处的要求,加大对白酒、大米、饮料、桶装饮用水等食品的无证查处力度,对无证企业,坚决要求停止生产,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准入要求的不得恢复生产,并报请政府予以取缔。
4.强化引导帮扶,搞好监督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要坚持整治与服务并举,引导企业做大做强,规范发展。
5.加大后处理力度切实加强对小作坊和未获证企业的监管。主动收集投诉举报、质量申诉、监督抽查等有关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公告、曝光、整改复查、举办培训班、行政处罚和强制收回等监督检查后处理措施,做好对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按照“统一
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的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进一步加大巡查回访的力度,推行网络监控,动态监管,将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到位。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运用各种渠道,及时收集媒体报道的产品质量安全卫生事件和区域性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及时报告区政府和上级局。建立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扩散和蔓延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坚持值班制度,预排执法力量,保证遇到情况能随时出击。加强部门间的联动,积极主动争取政府的领导,搞好与工商、公安、药监、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假和办案的合力。
3.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要进一步整合打假信息,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大力宣传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执法为民、严厉打假的形象。对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制售假活动,在执法打假行动中要主动邀请新闻媒体介入,适时报道执法打假全过程,扩大宣传,营造声势,使新闻宣传成为展示打假成果、通报打假信息、震慑违法分子、正确引导群众、推动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市容环境品质,打造干净卫生、整洁有序、出行便捷的城市环境,加快宜居城市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按照全市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安排会工作部署和《孝义市开展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重点整治、长效管理、保持常态”的思路,以城乡环境秩序、道路交通秩序、绿化美化、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公用设施整治为重点,开展城乡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实现城市干净卫生、交通畅通有序、经营秩序井然、市容市貌显著改善,努力为全市人民营造整洁卫生、健康安全、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从“脏、乱、差、堵”等较为突出的环境问题入手,从薄弱环节突破,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抓起,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城市环境的.突出问题。
(二)坚持目标导向原则。通过集中整治,提升环境秩序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为人民群众创造卫生整洁.畅通有序、健康舒适、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三)坚持任务导向原则。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整治,以局部治理带动综合整治,以重点整治优化长效机制,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坚持责任导向原则。坚持双向联动、协同整治,各村、社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合力。
三、整治重点及标准
(一)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乱泼乱倒、乱搭乱建、乱涂乱贴、乱堆乱放、残垣断壁、路面破损等突出环境卫生问题。具体任务及标准(6项):
1、村庄内大街小巷路面平整干净,无果皮、纸屑、烟头等可视垃圾,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符合要求,无裸露垃圾,路面无清扫盲区、无卫生死角,排水道口无垃圾、杂物,确保全天候、全方位保持干净整洁。
2、继续实行垃圾不落地管理,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定时清运。生产性垃圾和建筑装潢垃圾以及大型废弃物由产生垃圾的主体自行清运至指定垃圾场,严禁偷倒垃圾,做到无乱抛乱扔乱倒,无暴露垃圾。
3、禁止违法占道堆放、占道作业、占道经营,取缔无证经营,街巷两侧无乱堆乱放现象;对村内和村周围柴堆、煤堆、垃圾堆、料堆“四堆”进行彻底清理。
4、村内村外、村前村后层次分明、美观协调,对建筑物外立面脏污、破损等情况,要及时清洗、修补、粉刷。对墙面、地面以及路灯杆等设施的小广告及乱涂乱画进行全面清理,对室外喷绘广告、乱悬挂遮阳网、破旧彩旗、破旧条幅等进行一次全面清除。对损坏街巷路面,要进行翻修,达到路面无裸露、无坑槽、无破损、无塌陷,路沿路基干净整洁,对残垣断壁(具有历史价值的除外)进行修缮拆除。
5、基础设施完善,排水系统良好,下水道畅通。排水渠有专人清理保洁,无淤泥杂物。
6、提升完善村庄绿化美化,对公共绿地、道路两侧等绿化缺株、断垄、断带现象进行彻底排查,进行修剪养护,清理枯株死树,做到无死株、无践踏。清理绿地花坛、树坑内等绿化带的垃圾杂物,清理树体上的各类悬挂物、张贴物。
(二)社区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对居民区和住宅小区路面、排水、照明等公共基础设施及楼门内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具体任务及标准(7项):
1、各居民区和住宅小区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运,收集清运密闭化,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果皮箱、垃圾箱设施完好无污损,无纸屑、无烟头、无可视垃圾,无违章建筑。
2、各居民区和住宅小区楼宇楼道内干净整洁,无电动车自行车等乱堆乱放、无小广告等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墙面、玻璃干净无破损。
3、及时清除各居民区和住宅小区公共绿地、车位等公共区域的枯枝杂草、渣土等杂物;对公共绿地、道路两侧等绿化缺株、断垄、断带现象进行彻底排查,进行修剪养护,清理枯株死树,做到无死株、无践踏,清理绿地花坛、树坑内等绿化带的垃圾杂物,清理树体上的各类悬挂物、张贴物。
4、各居民区和住宅小区内街巷路面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 照明灯完好、无缺失; 报栏、宣传栏、标语等公共设施完好,保持干净整洁; 对涉及廊亭、座椅、健身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粉刷、维护,公共场所指示牌设置规范,整洁美观,特色明显,标识标牌表面禁止添加广告覆盖物。
5、加强居民小区公厕环境卫生管理,公厕有专人保洁,无尿液粪便等残留污渍水渍,无杂物,无垃圾。
6、加强居民小区秩序管理,电动车、自行车、汽车分区域有序停放,无摊点乱摆现象。
7、排查所有社区楼宇各类管线不能入地埋设只能凌空架设,长期风吹日晒,线路断头掉落、乱拉乱接等现象,排查水、热、气、电入地管网设施,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对接规划局、执法局、住建局、供电公司、供水公司、热力公司、供气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进行整改。各类管线全部维护、捆扎、进管归整,并进行贴墙或入地处理;对水、热、气、电入地管网设施进行维护,造成路面破坏的要及时修复。
一、专项整治内容
1、教育收费政策执行及宣传情况。
2、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3、对群众反映违规教育收费整改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3月29日-4月2日)。
(二)学校自查阶段(4月6日-4月9日)。各校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查面达到100%,并形成自查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三)县级抽查阶段(4月12日-4月16日)。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各校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及所造成影响进行通报曝光,同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民办学校违规乱收费的,依法依规进行相关处理。
(四)整改规范阶段(4月19日-4月23日)。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等网络途径和召开家长会、设置收费公示牌(栏)、公示咨询电话等方式宣传收费政策,使用收费政策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学校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建立规范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各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落实举措。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传导压力,传导到每校的每位教师,扎扎实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为汲取近期我县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准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6月23日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会会议精神和县安委会制定的“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分工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暂行规定,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原油生产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建宏
副组长:姬存伟 李海元 田新文 申矿生 吴文亮
高瑞锋 刘永欣 迟 静 罗然昊 白 李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质监科,曹林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xx年6月23日至20xx年9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本次“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由厂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检查,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内容
(一)原油生产、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开发科、后勤服务科要重点加强对原油开采、运输、储存、集输和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严把特种设备准入关,按期进行校验,严查管线巡查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迅速安排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跟踪验证,督促整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车辆管理中心要坚持固定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路面管控措施,加大对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等事故高发易发时段的管控力度,加强GPS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突出抓好危运车、油田值班车和油田特种作业车辆的道路安全监管,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基建工程科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对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开挖高边坡、建筑工地塔吊、围墙和简易厂棚、施工电梯、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建筑工地要责令立即停工整顿,安全不达标决不允许开工。同时对于工程安全与质量协议不完善的要尽快完善,明确项目监理人职责与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四)防汛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要重点完善完备汛期防汛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按照值班安排,坚守岗位,作好记录,对重点河流、堤坝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站点、井场要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全部编号登记入库,并着手整改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五)地质灾害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在管辖区内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活动,进一步加大潜在隐患的排查力度,及早发现隐患,及时将其纳入监控范围,落实防灾措施,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同时,要加快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重点排查道路急转弯、陡坡防撞墙设置情况,路面塌陷、路面冲毁等灾害,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序实施排险加固工程。
(六)外协作业队伍的安全管理和作业现场检查情况。外协作业队伍归口管理部门要与外协作业队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外协作业队伍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外协作业队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资质、是否存在分包现象、是否存在资质范围外的工程),重点抓好钻井、修井、压裂、固井、测井、试油、工程建设等作业施工队伍的现场安全监管,排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按照HSE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要求执行。
(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办公室、车辆管理中心、油田工程作业大队要重点加强餐饮卫生监督检查,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率达100%,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及培训合格率达100%, 加大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采购的重点食品开展专项抽查,严防劣质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职工灶,杜绝群体中毒事件发生。
(八)家属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后勤服务科要对家属区内的天然气管道,家属区业主和家属区前商铺用户用气安全情况进行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坚决消除隐患,确保用气安全。
六、检查步骤
(一)自查整治阶段(6月26日至8月26日)。各部门要全面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分级负责、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分类别、分等级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治理措施、治理时限、治理标准,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化和经常化。各部门务必于8月31日前,将自查整治总结报安全环保质监科。
(二)检查验收阶段(8月27日至9月10日)。厂安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的自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排查不实、措施不当、整改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任责。
(三)接受县安委会检查验收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县安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对照各生产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档案,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的办法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细化明确检查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按照“零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落实,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制定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期限,随时跟踪整改治理情况,采取消号制,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治理,保证安全生产。
(三)夯实责任,严格追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夯实责任,凡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走过场搞形式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二、专项整治地点
辖区各路段
三、人员组织
为关于货车抛洒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人员组织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整治主要内容
对在辖区各路段上行驶的渣土车、砂石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建筑废料运输车等车辆进行监管;对存在抛洒行为的车辆进行扣押、处罚等方式处理;对抛洒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清理干净。
五、专项行动目标
有效预防和杜绝辖区内各路段车辆抛洒行为的发生,改善路面环境,减少扬尘污染,提升区·镇宜居宜业、文明形象。
六、工作纪律及要求
1、各成员听从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按时到岗,统一着装,保持通讯畅通。
2、各成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严禁泄密。
3、按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整治工作正常进行,发现特殊情况和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组长。
4、对在执法过程中寻衅滋事、暴力抗法、干扰阻挠正常执法活动的当事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迅速带离现场。
5、执法过程要全程录像,对扣押的车辆出具扣押清单,拍照、存档、签字。
一、电梯井口的防护
1、电梯井门孔的防护,应在洞口设置防护栏杆、栏板,其高度不得小于1.2m,栏杆必须设置两道平杆,并设警示标志。
2、电梯井在施工时,井筒内必须搭设脚手架至施工层,并满铺脚手板。
3、电梯井内的脚手板拆除后,必须每隔两层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其高度不得超过10m。
二、楼梯口防护
1、楼梯在分层施工时,必须设置临时拦杆。
2、楼梯段的防护拦杆高度不小于1.2m,设三道水平杆,顶层楼梯口应随施工安装栏杆或临时护栏,高度不小于1.2m。
3、夜间施工时,楼梯间应有照明设施。
4、楼梯护栏在安装栏杆时拆除,拆除后应立即安装拦杆。
三、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1、边长或直径在20-50cm的洞口,可用固定盖板防护
2、边长60-150cm的洞口,用盖板固定防护时,应在盖板下增设楞木或钢管。
3、150cm以上的洞口,洞口下张设安全网,四周应设护拦,护栏高度不小于1.2m,设三道水平杆。
4、坑井防护主要是指施工过程中的电梯井坑、设备基坑、深基坑、窖井、人工挖孔桩桩孔的防护。应采用盖板和护栏防护。夜间应设警示灯,大型基坑、挖桩施工时(人工挖孔桩施工间歇时,桩孔必须用盖板防护),应派专人值班。
四、信道口防护
1、人行信道口都必须设防护棚,其宽度应超过信道的宽度。设置两层防护层,除道口外其余部分应设防护栏杆,防护棚顶应设防护栏,并张设安全网。
2、井架、龙门架信道口,除设置安全防护门外,也必须搭设防护棚,设置两层防护层。防护顶棚上设置防护栏,并张设安全网。
3、卷扬机棚、砂浆机棚、砼搅拌机棚,除设置有防雨蓬的操作室外,还必须设置防护棚,设置两层防护层,不允许以防雨棚替代防护棚。
4、临近建筑物的工作场所(如钢筋棚、木工棚、水泥库、工具房等),切应设置双层防护棚。
五、临边防护
1、临边防护主要是指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2、临边防护的措施主要是设置防护栏杆,护栏设高1.2m以上,设三道水平杆(层顶护栏1.2m以上)。
3、临边悬挑结构等高空作业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在下方设置安全护网,距离墙面不得大于15cm,外口挑出结构2.6m以上,外高内低,支撑间距不得大于3m,成45度角张设牢固。
4、脚手架及安全网的设置,必须超施工层1.5m。
1、排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皋政办发[20xx]103号)文件要求,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工作方案。
2、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落实通知提出的各项安全整治工作,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隐患,彻底解决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全面堵塞漏洞,全方位夯实制度、培训、管理、设备、现场等各项安全生产基础,致力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较大事故发生。
3、排查范围和重点排查内容
3.1排查范围
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排查,重点排查硝化棉车间、仓库的安全隐患。
3.2重点排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落实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4、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5、工艺运行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巡回检查制度落实情况,装置停、开工的安全条件确认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安全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
6、对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酸罐区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情况;
7、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和使用情况;
8、危化品运输单位资质符合性及安全运行情况,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资质符合性情况;
9、仪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情况,包括液位、温度、压力监测仪表完好情况,是否超温、超压、超液位、管线超流速操作;
10、槽车入槽、装卸车等环节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11、可燃气体报警仪完好情况;
12、压力表、安全阀是否在有效期内;
13、避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情况;
1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外观完好情况,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等。
4、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确保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公司成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排查组,负责组织各有关人员实施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王燕
副组长:张耀兵、冒建全
成 员:马雪峰、陈德兵、王一平、宗建山、薛彩云、蒋保军、陈玉兰
5、专项整治方式
5.1检查阶段
排查组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改,自查自改的清单于6月25日前在公告栏处进行公示 。
5.2整改阶段
根据排查组排查情况,对于一般隐患立即着手整改;对较大和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计划、安全防范措施。
6、工作要求
1、排查组汇总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并将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以书面材料向如皋安监和丁堰安监汇报;
2、各有关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 “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明确检查任务,明晰工作职责,落实保障措施,全面彻底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
3、发现隐患要按“五定”(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资金)立即进行整改,安全部要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总结、通报。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一、工作目标
对河及其、两条支流流域1公里范围内的污染企业惊醒全面排查和整治,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居民饮用水源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河及其、两条支流1公里范围内所有污水排放企业。
(二)整治重点:一是查处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二是查处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严重威胁生活饮用水地表水的企业(包括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三是查处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
三、时间安排
排查整治分两个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面排查,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集中整治。
四、排查阶段工作
由县环境监察的大队成立调查组,对我县河及其两条重要支流1公里范围内的'污水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一)排查方式:采取查阅资料及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排查内容:环评审批、试生产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等环境保护审批手续执行情况;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应急预案、应急机构、应急设施建设情况;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及运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排污总量指标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排污申报和排污费缴纳情况。
(三)、排查要求:对河及其两条重要支流1公里范围内的所有污水排放企业必须逐一现场检查到位,不留死角,不漏报;对每一家企业的基本情况必须全面掌握到位,实事求是,不瞒报;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处理建议。
(四)调查组分工
第一组上水片(县路以北区域)
成员:
第二组下水片(县路以南区域)
成员:
五、整治阶段工作
根据调查组调查结果,对未批先建的企业,正在建设的一律停止建设,已建成投产的一律停止生产;对不执行“三同时”和试生产要求的一律停止生产(试生产);对不能稳定达标伙超排污总量排放污染物的,一律实施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由我局责令其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请县政府关闭);对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转、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一律停产整顿,整治不到位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安排部署,调查组要深入所有排污单位拉网式排查,做到一个不漏,彻底摸清污染企业底数,切实掌握企业污染状况。
2、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视不同情况,提出具体的关停并迁转限期治理等整改意见,特别是对水体有重大污染的企业必须现场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杜绝一切可能对水体造成污染的行为或活动,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我县河流域水质达标。
一、活动目标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活动中,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公司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门站运营及管线巡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摸底,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形成台账并制定解决方案,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排查活动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自纠整改阶段(20xx年1月--20xx年2月)。根据自查摸底阶段整理的安全隐患台账及解决方案,各部门在整改期限内逐项进行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20xx年3月)。公司领导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并做活动总结,从中汲取工作经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 排查内容
依据管输天然气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门站及管线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今年以来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做到实体与行为统一,既查找现场的实体安全隐患,又指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安全行为方面
(1)检查公司是否做到“五落实五到位”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是否依法办理公司营业的有效证照及相关资质,是否存在未办理手续而擅自进行改建门站的行为;
(3)是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4)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5)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6)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形成台账,并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备案;
(7)门站运营部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调压工证等相关行业要求的上岗证。
2、现场实体方面
站场部分:
(1)站场工艺流程是否正确;
(2)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3)关键阀门的开关、开度是否正确;
(4)调压器是否有喘息、压力跳动等问题;
(5)工艺和设备的压力、温度、流量等运行参数是否正常;
(6)压力、温度等仪表的读数是否正常,一次仪表与二次仪表的读数;
(7)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8)现场设备和管线是否有漏气、油、水、电现象;
(9)控制室自动化系统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10)恒电位仪运行参数是否正常;
(11)冬季应及时检查冬防保温工作,检查电伴热系统是否正常;
(12)站场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执行,是否保持完好状态,警示标示是否齐全,张贴位置是否醒目;
注:干粉灭火器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a、铭牌是否清晰准确;
b、灭火器压力是否在绿区,压力表表面是够完好;
c、喷嘴、胶管是否有老化或龟裂现象;
d、筒体、筒底是否存在锈蚀、变形现象;
e、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锈蚀、变形等现象;
f、二氧化碳灭火器需要称重进行检查。
(13)站场内防护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配备是否齐全;
(14)站场内临时用电线路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临时用电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5)排查站场防雷、防静电工作,检查监控系统、线路、仪表接头是否有漏电现象;
(16)排查工艺区内需要效验的仪器仪表是否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效验更换;
(17)是否严格按照进站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及车辆,保证门站内运营人员的正常工作运转;
(18)排查发电机房发电机主体是否有故障或隐患;
(19)排查由自用气撬敷设至锅炉房、厨房处的天然气管线阀门开关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气现象;
(20)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21)管输天然气的工艺区与综合办公楼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达标。
注:在对工艺区巡检中,要按照“看、听、闻、测、查、记”的六字法进行检查。
看:看现场仪表显示(压力、温度、差压、瞬时流量、液位、电压、电流、控制电位)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听:通过听声音辨别设备是否正常;
闻:通过设备异味可判断隐患事故
测:通过肥皂水、可燃气体检测仪对可疑点进行检漏;
查:查看之前的运行参数与现场进行对比;
记:记录现场的仪表参数。
管线部分:
管道有无泄漏或埋深不足处;
标志桩、测试桩、转角桩、加密桩是否完好;
管道两侧5米内有无其他作业;
(4)管道附属工程(水工保护、护管、管堤、桁架等)
有无遭破坏;
(5)管道两侧50米内有无大型工程设施及规划,500米范围内有无爆破作业;
(6)沿线管道有无露管或覆土减少,管道上方、两侧是否有新近挖翻土迹象。
五、工作措施
1、检查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进行如实记录。将整改责任书负责到人,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到位或拖延整改期限,将对整改责任人进行处罚。
2、在排查过程中,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
3、对安全隐患要发现一处,限时整改一处,复查验收一处;同时,要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整治,公司督办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六、工作要求
1、安全技术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站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同时,我们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此次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和迎检工作,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条做到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整治资金、整治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排查过程中,站长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位,自查结果和工作情况要做好记录,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
2、公司内部要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尽职尽责、扎实有效者将予以内部通报嘉奖,对漏查、瞒报和整治不彻底的,特别是对由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疏漏重大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认真填写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并将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情况及隐患整改报告做好存档保存。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深入开展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和场所,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并储存的企业和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开展“打非”工作,重点治理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的企业“三同时”办理和评价备案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1、开展“治违”工作,重点治理“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设施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完成情况,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3、淘汰工艺落后、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4、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否完成整改项的.整改;
5、动火、受限空间、登高等危险作业按章执行情况和票据执行情况;
6、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情况,是否配备相应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培训和演练情况;
7、对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有关要求和规定;
8、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情况;
9、承包商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员持证上岗。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底前),制定方案,排查重点,组织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31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整治重点内容,组织本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彻底消除企业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检查督查阶段(6月1日—6月30),采取联合检查、突击检查和专家检查的方式,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重点整治内容进行检查督查,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协调解决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
(四)整改总结阶段(7月1日—7月31日),对自查自纠阶段和检查督查阶段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人员、时间、措施和资金整改到位,各企业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评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迎亚青”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制定计划,做到企业内部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2、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主要整治内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开展排查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措施计划,限期整改到位,“亚青”会之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予以停车,并安排专人监管,防止隐患酿成事故。对在此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将予以从严查处。
3、落实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相关隐患排查制度和会议制度,对排查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通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进行上报,并且要及时进行登记形式文字台帐,对自查自纠阶段和整改总结阶段企业开展的相关情况分别于5月底和7月底前上报我局。
县政府打击私挖滥采专项工作会议后,通过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县、乡(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我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私挖滥采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出现了反弹,从而影响了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持续稳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为保障全县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订陵川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盛市、县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点(坑口、井),对违法矿主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非法采矿参与者得到依法处理。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含硫铁矿)井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关闭不合格的,要及时按照“八条标准”彻底关死填实。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铁矿、石灰石、铝土矿等)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有超层越界行为和无证非法生产加工石灰石的矿山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实施关闭。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XX年3月1日至XX年5月15日。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XX年3月1日—XX年3月20日)
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拉网式清查和回查(XX年3月21日-XX年4月10日)
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打击私挖滥采联合执法大队及行政村配合,对本辖区私挖滥采矿点、关闭矿展开拉网式回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清查和回查结果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是对所有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不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风井和安全出口,还要查相关区域内有无新的挖掘迹象。要把位于资源整合煤矿矿区范围及周边和以往发生过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煤矿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实测,逐矿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第三阶段:处理(XX年4月11日—XX年4月20日)
对排查出有新的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回查发现的无证私开矿(点),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1.对于规模孝零星私挖滥采矿点、矿硐要严格按照“八条标准”的规定要求,立即取缔关闭。
2.对于规模较大、资源破坏量较多的非法矿井,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2日内进行实测评估工作,按照资源破坏量,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六条标准”及时取缔关闭。对于弄虚作假、伪装关闭、顶风作案继续非法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国土资源部门在接到有关超层越界的报告、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通报后,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井下核查,对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的要立即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并在两日内聘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查清违法事实后,应立即暂扣其采矿许可证,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按照“八条标准”予以关闭,给予相应处罚,并公告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XX年4月21日—XX年5月15日)
县政府将组成验收组,逐乡逐村逐矿进行检查验收,对关闭不合格、未达到关闭标准,要给予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按标准实施填埋、炸毁、关闭。
六、几点要求
(一)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和排查、加强巡查、加大查处和严格执法的总体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好。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协作,联合执法。
1、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对关闭不达标准的私挖滥采矿点(坑口、井)和关闭煤矿重新按标准进行补课,直至达到“八条标准”为止;负责对新发现的私挖滥采矿点、关闭达标后又“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以及越层越界开采的煤矿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监察部门移送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政纪处分的案件材料;并提前介入煤矿关闭工作,对关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公安部门负责查堵并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一切火工品供应渠道,并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采矿矿主先行给予拘留,构成破坏资源罪的,要在十日内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监察部门负责对排查不力、拖延不关或为私挖滥采(坑口)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不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非法开采现象仍然存在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安监、煤炭部门在检查中要将煤矿超层越界行为和列入监管范围之内的石灰石来料加工点作为主要安全隐患,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函告电力、水电部门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要通报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5、组织部门负责对村级主干和离任干部参与、包庇和未落实监管责任、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私挖滥采等不作为行为进行组织处理。
6、工商管理部门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7、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列入监管范围内的铁矿点和粘土制砖企业,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8、电力、水电部门要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开采坑口(矿井)在当日内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并对私挖滥采供电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越层越界的矿山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9、矿产品管理中心负责稽查、没收运输的非法违法矿产品,切断所有非法矿产品的销售渠道。
(三)严格关闭标准,认真做好关闭煤矿的移交接受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3号)“八条标准”要求来进行矿井关闭,特别是井筒的处理,要严格按“平硐、斜井井筒炸毁不少于50米,立井必须填满,混凝土浇灌井筒长度距地面不小于20米”,由县政府组织煤炭、国土、公安、电力等部门对关闭矿井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国土资源部门。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工作不力及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处理的转变。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30号)文的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不力的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辖区内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各相关部门或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或者发现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3、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给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认真贯彻实施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联合制定下发的《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六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规定,对发现的私采滥挖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及时实施关闭,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点处理一批大案、要案,从重从严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开处理。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防范。要按照层层签订的监管责任状,严格按照逐村、逐矿、逐乡镇(所、站)包干,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把监管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遗漏地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采矿的重点矿山、重点乡(镇)、重点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确实做到重点区域和煤矿重点监管、严厉打击。
(七)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下午5点之前,各乡镇要将整治工作进度与有关情况上报县打击非法采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一、主题:
加强农村饮用水监督监测,保障农村饮水卫生安全。
二、目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卫生规范》和《山东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根据山东省卫生厅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结合今年山东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我市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全面掌握水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检查范围
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
四、检查内容
(一)开展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情况,对农村公共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卫生管理情况、饮用水净化、消毒措施配备和使用情况、开展水质检测以及饮用水水质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其中,饮用水水质情况的检测指标应包括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消毒剂余量、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砷、氟化物、硝酸盐。
(二)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和现场快速检测情况。对农村公共供水单位各采集出厂水和1处末梢水(村级供水单位仅采出厂水)进行水质检测和现场快速检测部分指标可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表4执行。
五、工作步骤
(一)培训准备阶段(3月)。各县区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卫生监督人员、供水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培训,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4-6月)。各县区按照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本工作方案,在去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去年未检查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表,对无或未健全分户档案的摸清底数,建立、健全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户档案,完成汇总表。档案应详细记载供水单位的基本信息、各项卫生状况、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表、整改情况和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情况及有关书面材料等内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并督促落实整改。
对农村公共供水单位各采集出厂水和1处末梢水(村级供水单位仅采出厂水)进行水质检测和现场快速检测。
各县区要对本辖区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6月10日前将半年工作总结和汇总表及时报市卫生监督局公共卫生科。
(三)整改审核阶段(7-9月)。针对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验收。对具备《山东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的许可条件且提出卫生许可申请的供水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或要求不予发证的,书面说明理由。对供水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或者不予发证的情况及时通报同级水行政部门。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各县区要将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汇总表于10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公共卫生科。市卫生局将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总结,有效推进。各县区要对照全市生活饮用水安全推进工程的“三年”目标任务,认真总结去年农村公共供水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查找差距,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监督覆盖率和建档率,达到100%;针对供水单位“消毒”和“检测”两大薄弱环节,认真研究部署措施,努力提高消毒率和检测率,突破监督瓶颈,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和卫生许可工作有效推进。
(二)加强监测,务求实效。各县区通过积极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现场快速检测工作,对供水单位进行一次消毒措施配备使用和水质微生物指标合格率的调查,全面掌握当地当地农村饮用水水质微生物指标合格情况。根据水质检测和现场快速检测情况,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保障广大群众饮水安全。
为进一步提升我乡村庄整治建设水平,加快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步伐,根据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完成6个省批建设点整治建设任务(见附件1),并达到省市考评验收要求,其中省建设点5个,市县自建点1个。
2.抓好福村村和谐秀美乡村示范中心村、下坑村竹林和谐秀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点建设。
二、工作重点
1.基础村点:
(1)抓好“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着力抓好“改路、改水、改厕、改栏、改房、改环境”六大关键工作,确保区域内农户100%覆盖,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严格执行村庄建设规划,主推具有客家风格坡屋顶或马头墙的新房型,确保新建房屋100%采用新房型。
(3)积极推广集沼气池、化粪池、有机垃圾发酵池于一体的“三池合一”型沼气池,实现改厕、改能与垃圾处理同步推进。
(4)鼓励有条件的村庄推广普及使用太阳能。
(5)推进“森林村庄”建设,抓好村庄出入道路绿化、村民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6)全面建立“1+3+5”农村垃圾运行机制,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7)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确保省批建设点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上。
(8)组建运作规范、管理有效的农民合作社,有1/4以上的农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
(9)有条件的村庄逐步完善社区服务建设。
2.村落连片点:
(1)对连片村点进行全域性、一体化高标准规划建设,全面完成“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建设任务。
(2)整合资源,充分发掘当地自然景点、古迹保护、特色农业、客家文化、红色文化、客家民俗等元素,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业观光、农家乐。
(3)逐步完善村民议事、文化活动、医疗卫生、警务调解、农资超市、便民服务、休闲广场等社区服务设施。
(4)建立“党支部+合作社”、“党支部+社区”等管理机制,完善村规民约等民主制度,探索创建农村社会管理新模式。
(5)完善村级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化人才培训。
3.村镇联动点:
(1)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好村镇联动点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计划。
(2)按照道路硬化、饮水净化、卫生洁化、街坊美化、环境绿化、产业强化、商贸繁化、服务优化、管理细化、生活现代化“十化”要求,全面加快圩镇整治建设。
(3)按照省批建设点要求,把圩镇周边村庄作为城中村、郊区村进行整治打造,一并纳入村镇联动点范围,重点解决水、电、路、厕和生活垃圾处理等问题,改善圩镇周边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
(4)把圩镇社会事业设施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集镇和周边村庄综合配套、联动建设、同步推进。
(二)市县自建点。
(1)围绕“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重点抓好“路、水、厕、房及周边环境整治”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严格执行村庄建设规划,确保新建房屋100%采用新房型。
(3)鼓励推广“三池合一”沼气池。
(4)大力推进村庄关键区域绿化。
(5)全面建立“1+3+5”农村垃圾运行机制,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6)大力发展壮大“一村一品”,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上。
(7)组建运作规范、管理有效的农民合作社,有1/4以上的农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规划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和完善“三图一书”(村庄现状图、村庄规划建设图、管线图、说明书),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凡涉及到建设用地行为的建设点(含拆旧建新和新址扩建)必须分户书面申请、以点为单位集中向国土、城乡规划部门申报,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根据村庄产业基础,编制村庄主导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好每户致富增收项目,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结合乡村联动、村落联片整治建设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突破村组区域界限,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农村社区。
(二)加快建设进度。各村要切实履行好新农村建设责任主体职责,加快建设进度。根据省批复村点类型要求,结合《县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点操作流程》(具体见附2),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涉及重大公共项目建设的,必须实行项目申报审批制,经县、乡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具体实施责任到人、工期倒排,加紧、加快新村点建设进度,确保在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建设点各项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省、市、县验收。
(三)同步规范台账。把建设点作为一个项目来抓,根据建设进展,同步完善一系列内业基础资料。特别是对“一点一档”和“资金管理台账”的规范建立,做到数据详实、逻辑吻合。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点“一点一档”基础材料(含电子档案)并报送1份材料至乡新村办。做好建设点重要议事会议记录、新村点规划文本、资金到账通知单、资金收支凭证、报账正式发票、项目建设预(结)算合同、农村清洁工程规范运作等相应资料的收集和完备。
(四)严格资金管理。根据村庄规模和建设进度,继续实行资金预拨制和年终结算制度。省建设点,省市县财政支持资金30万元;市县自建点,市县财政支持资金16万元。对照20xx年度奖扶标准,兑现奖补资金,实行多做多补、少做少补、不做不补,不搞平均摊派。加大新农村建设集成资金整合力度,最大限度整合以工代赈、土坯房改造、一事一议、农村沼气、安全饮水、一大四小、土地综合治理、一村一品、交通公路项目、扶贫开发和移民搬迁、卫生改厕、电网改造、土地整理项目等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各集成资金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围绕省批建设点进行项目规划和项目申报,并将集成资金衔接情况每季度报乡新村办。
为贯彻落实《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 政办发〔〕5号)和普质监局发〔〕40号号精神,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县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与重点
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秩序,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地沟油”或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时间、步骤与任务
(一)整治时间(年 月1日至年 月30日)
根据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线索,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违法加工“地沟油”或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情况,有计划地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步骤
1、摸底排查重点打击阶段( 月1日至 月30日)
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各股室对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针对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整治工作。
2、总结提高阶段( 月1日至 月30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建立和完善监管的长效机制。各股室于 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任务
1、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为重点,立即组织开展对食用油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突击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地沟油”的加工窝点,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和回收、使用废弃油脂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2、加大食用油或以食用油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查看企业的原材料进货台账、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销售台账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食用油监督检验中发现的问题产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追根溯源,查清销路,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依法严肃查处。
4、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如发现违法生产加工“地沟油”、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应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使用并销毁,依法严肃查处。
三、工作要求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县局成立以程东局长为组长, 副局长为副组长,沐红剑、杨翔凯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业务股,负责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各股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不力,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或邮箱,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行为。
(二)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整治声势。
组织相关培训与教育,宣传“地沟油”的危害,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发挥质监12365的投诉举报作用,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严格自律、社会广泛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和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查处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进行摸底排查,找准突出问题,排查安全隐患,确定整顿重点,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查处加工的黑窝点,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追溯源头,切断非法供应链,严防流入流通、餐饮环节。对于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查处,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四)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股室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建立健全以自律机制、监控机制和查处机制为重点的长效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督促相关生产企业进行自查自纠,保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要督促生产单位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健全企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立有针对性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单位的销售台账和追查溯源机制,切断地沟油的供应渠道。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指导食品生产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五)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信息畅通。
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股室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各股室每阶段向县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动态和有关信息。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处理情况要随时报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专项整治方案,具体如下:
一、企业概况:
新密市双鑫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米村镇于湾村,由原新密市于湾煤矿和米村镇于湾煤矿照20xx年5月资源整合办[20xx]10号文《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密市资源整合的通知》中的要求整合而成,整合后企业名称为新密市双鑫煤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位战业。
资源整合后,我公司矿井用面积为0.2698km?,保有资源储量为201.4万吨,可采储量为107.1万吨,矿井服务年限为5.1年。
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6m?/h,最大涌水量32m?/h,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4.06m?/t日,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2 m?/min,属低沼矿井,开采二1煤,煤层为粉末状,煤层自燃等级为III级,地质构造简单,无断层,水文地质条件属于中等。
目前,井下各种安全设施完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已验收完毕,证件正在办理中。
二、煤矿职业防治机构设置及职能: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矿成立了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机构,统管我矿井上下作业场所产生的职业危害,具体如下:
煤矿职业危害办公室:
主任:位战业
副主任:邢书亮、赵东升
成员:张军亚、杨战朝、马超峰、刘新建
职责:1、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
2、井上下职工健康体检指导及联系健康检查机构;
3、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4、在矿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5、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6、按时发放劳动者防护设施;
7、按时对职工进行职业危害培训;
三、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井上下、各科室、各施工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把职业于职业性危害防治纳入日常工作管理主要议事日程;
2、公司环卫队是职业危害办公室的下属机构,具体负责井上卫生及粉尘管理,井下防尘队负责井下各工作地点及大巷的定期洒水、降尘、防尘工作;
3、各科室及施工区队积极采用综合防尘、防毒等,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和有毒物质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4、井下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中应预先设计好防尘措施;
5、公司通风科定期对井下施工单位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进行测定,填写测尘报表、测定结果向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报告,并建立资料档案;
6、公司对安排从事降尘作业的在职、离职的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7、对检查出患有煤肺病或肺矽病的人员,安排其外出检查治疗或疗养;
8、职业病诊断由矿防治危害办公室联系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组织进行;
9、对已确认的职业病患者必须调离其作业岗位,并给予治疗或疗养;
10、定期给职工发放防护用品,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并教育职工按规定和要求使用。
四、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宣教、培训、告知和报告制度:
1、利用矿班前会、黑板报、安全办公会议等宣讲职业病的危害,特别是井下粉尘、煤尘的危害,教育职工注意井下作业时使用防尘设施;
2、利用矿会议室在每月1日、11日、21日的职工业务培训会议上,列出单独时间给职工进行防治职业病危害培训、重点培训,井下如何防尘、降尘、灭尘及个体防护工作;
3、通风科对井下作业场所煤尘测尘后要告知在此场所作业的职工,使其知道自己所从事的作业的危害,并进行个体防护。
五、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
地点人数(单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
一部皮带1防尘口罩净化水幕、喷头
二部皮带1防尘口罩净化水幕、喷头
三部皮带1防尘口罩净化水幕、喷头
装载硐室2防尘口罩喷雾、洒水
11011采面28防尘口罩煤层注水、洒水
11012掘面8防尘口罩煤层注水、洒水
井底清煤3防尘口罩洒水
井口放煤2防尘口罩喷雾
煤厂捡碴3防尘口罩洒水
六、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
每月由法人代表位战业矿长牵头从财务科提取8万元现金用于井上下防尘设施的改换,改善及职工个体防护用品购买、发放,并建立专门的财务台帐,用于职业危害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或借用。
七、粉尘及其它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估:
煤矿的职业危害主要为井下采煤、运煤产生的粉尘、岩尘及机械、机器发出的噪声和产生的矿用水,它们都是污染环境及长期接触人员的有害本身,严重的还会引起煤肺病及肺矽病,主要危害因素如下:
1、物理性危害因素:噪声、振动、高温;
2、化学性危害因素:煤尘、岩尘、矽尘等。
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
1、化学性有害因素:请新密市环保局对公司各个岗位每一年进行一次现场监测;
2、物理性有害因素:由我公司通风科人员每半月下井用直读式粉尘测试议对井下作业场所进行测量;
3、对危害因素监测取得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对超标的危害因素,提出改进和预防。
八、职业危害控制措施的落实,特别是综合防尘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
我矿已专门制定出台了综合防尘制度及管理和井下防尘土设施使用标准(见我公司综合防尘制度)。
九、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病诊断情况:
我矿已于8月23日至8月24日对井上下接触危害源的职工在新密市防疫站进行了体检,并为每个职工填写了职工体检表,诊断结果未发现职业病患者。
十、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情况:
我公司距新密市不足5公里,未建立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但我公司已与新密市卫生防疫站达成协议,并委托新密市防疫站定期对我公司职工进行体检、指导、填写健康档案卡。
十一、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好经验:
最好的做法为职工上岗离岗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再有就是做好个体防护,严格使用国家规定的井下降尘防护设施,井下工作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只有这样职工才会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十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
建议上级领导严格要求煤矿井上下防尘设施要安装到位、使用到位、维护到位,给职工一个健康的身体。
总之,我公司一定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强井上下有害作业场所卫生管理,切实、落实好井上下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改善井上下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最大程度的还给职工一个健康的身体,还给大家一个蔚蓝的天空。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食品标签标示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在食品标签标识上标注虚假、夸大内容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按食品安全标准做到如实标注、规范标注,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
二、工作内容
(一)企业自查整改。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对照食品标签标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食品安全标准,对标签标识逐一进行自查,确保所有使用的食品标签标识内容真实、合法,如实反映产品属性、原辅料使用情况等,标注形式规范、符合要求。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所用的标签标识存在问题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彻底清理库存的不符合要求的标签和包装材料,防止继续投入生产使用;对已经流入市场的产品,要立即主动开展召回工作,积极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自查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要及时汇总,填写《食品标签专项整治企业自查汇总表》(附件2),并书面报告企业所在地质监局。
(二)严格监督检查。在日常监管、执法检查、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查过程中,要以食品标签标识真实性、规范性为重点内容、以食品标签标识屡次被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企业为重点对象、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食品安全标准等为监管依据,严格按照《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项目表》要求,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消除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企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召回问题产品,并主动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结合企业自查报告情况,对重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核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重点督办,督促企业及时提交整改报告及见证材料,并实地核查确认,巩固整治排查工作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及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顿工作目标
通过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依法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乱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整顿工作重点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三、整顿工作措施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办大案要案,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得到改善。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的准备工作,摸清本地区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基本情况,待出台后,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换证工作。
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检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标示内容。从源头入手,组织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行为。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统一组织和部署本地区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本地区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社会反映强烈、违法宣传涉及较多的品种加大抽验力度,重点检测与保健食品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成分。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
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保健食品在宣传资料中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对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严肃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在整顿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1.对生产的保健食品在标签、说明书中非法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等未按批准内容标示的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2.对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能的,一律曝光违法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并移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4.对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依法处理。
5.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中发现有涉嫌犯罪的,要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整顿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顿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逐级落实整顿任务,及时组织检查和评估,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构建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
加强新闻宣传。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工作,不但要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而且要适时宣传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加强协作和检查评估。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对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违法案件,要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协查要求;对接到情况通报和协查要求的,要及时办理并按要求回复。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整顿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的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检查和评估考核。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健食品监管部门按要求定期上报,并于20xx年12月10日前将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整治目标
1、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自上而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地搞好安全工作;
2、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矿井应对事故发生的'处理能力和员工的安全保护能力;
3、不断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引深隐患、事故问责制;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 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全矿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
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个专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的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规划方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为重点,全面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和采供血行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违法行为;打击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
(二)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行为。重点查处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出租、外包科室的违法行为。
(三)严厉打击“两非”活动。打击利用B超和染色体检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接生、终止妊娠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严格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发放和审批,严格审查设置诊疗科目的条件及执业人员资格,重点查处诊疗科目超出登记范围的违法行为,查处逾期未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五)整治农村基层及城乡结合部医疗服务市场。重点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证行医、游医药贩和药品零售店内非法坐堂行医行为。
(六)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七)查处非法采供血行为。重点查处违法采集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行为;加强对采供血(浆)机构的管理,规范血液和原料血浆的采集、检测和供应等活动;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管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三、组织机构
成立XX市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行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计生委、市卫生监督所、各区(县)卫生局等部门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副局长阿不都热依木,木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上报、汇总、交流等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专项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为动员部署和清查阶段。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清查工作。并于20xx年XX月XX日以前,将贯彻落实本方案的组织机构建设、工作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上报市卫生局法制处。
第二阶段(20xx年XX月XX日)为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xx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采供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新卫法监[20xx]6号)的要求,针对今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的工作内容和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各区(县)辖区内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次集中整治行动:
(一)开展以“清理无证行医,规范执业行为”为主题的集中整治行动(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这一阶段重点打击无证行医和违法执业行为,认真清理许可证件发放情况,建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
1,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违法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执业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许可证件和违规注册的执业证件,要责令持有证件者限期改正,愈期不改正或达不到有关规范要求的,要及时收回许可证件;对持假证执业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2,市卫生监督所及各区(县)卫生监督所将依照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要求填写统一表格,建立我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库,为今后卫生监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5月3XX日前各区(县)将集中整治小结及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基本情况(电子版)上报至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6月5日前市卫生监督所将各区(县)上报的小结汇总后报送市卫生局法制处。
3,开展以“整顿医疗机构执业,严查出租承包科室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为主题的集中整治行动(20xx年XX月XX日)。这一阶段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出租、外包科室的违法行为,查处采供血机构非法开展采集、供应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违法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存在出租、外包科室等违法行为的,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罚,对血站、单采血浆站、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出现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XX月25日前各区(县)将集中整治小结报送至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XX月5日前市卫生监督所将各区(县)上报的小结汇总后报送市卫生局法制处。
4,开展以“打击‘两非’行为,整治基层医疗服务市场”为主题的集中整治行动(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这一阶段重点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以及非法接生、终止妊娠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行为。对农村基层及城乡结合部医疗服务市场加大整治力度。重点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包括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乡镇无证行医的黑诊所、游医药贩和药品零售店内非法坐堂行医行为,城乡结合部民营个体和社会医疗机构聘请的假医生。XX月28日前各区(县)将集中整治小结报送至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XX月1XX日前市卫生监督所将各区(县)上报的小结汇总后报送市卫生局法制处。
第三阶段(20xx年XX月)为总结整改阶段。
各区(县)要再次开展全面的监督清查活动,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切实做好总结工作。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认真分析,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并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本地的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上报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报送时请一并报送电子版本。XX月XX日前市卫生监督所将各区(县)上报的总结报送市卫生局法制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紧紧围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目标,采取集中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落实。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方案,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采取多部门联动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分阶段、分步骤、分专项内容开展督查工作。要通过督查解决基层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坚决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决不能以罚代刑。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跨地区跨行业的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于群众投诉举报的重点案件实行限期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