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管理通告范文(精选3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就农村安全隐患事故频发问题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防范和遏制农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政办明电〔20xx〕61号)精神和市政府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目前,国内农村安全隐患仍较突出,导致农村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枯井、河塘等农村公共领域安全事故频发,农村自建房、交通、冬季取暖安全问题较多,农村自办宴席卫生安全、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等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农村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汲取有关事故教训,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农村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加强农村枯井河塘安全治理。 按照“谁受益、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对正常使用的河、塘、井等农田水水设施,全面落实管护单位和管护责任人,明确管护责任,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牌,防止溺亡事故发生。对枯井、废弃的村塘等,工程所有权人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并将相关情况告之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和家长要共同做好青少年安全防范教育。(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水利局、市农委)
(二) 加强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治理。 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确保农房建设选址安全,不得在易受洪水、山体滑坡等灾害侵袭的地段选址建房。县级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做好三层以上和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不含300平方米) 的农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负责做好两层以下和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农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服务工作。对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乡镇政府应督促其在20xx 年春节前全部拆除原危房。对居住在D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先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标不足的在后续计划中安排。加强对农村自建房抗震设防的技术指导,督促落实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城建委)
(三)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为主线,加强农村公路窄路面路段拓宽改造,完善公路标志标线、护栏等设施。加大路面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置公路通行风险隐患。强化农民自备船舶以及渔业生产、渡运、水上旅游等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行为。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在节假日、赶集、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针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较为集中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车型,科学布控警力,切实加强对电动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面包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教育部门牵头加强农村地区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教育局) (四)加强农村冬季取暖安全治理。 将农村放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排查,重点检查电路有无老化破损、煤炉烟囱是否完好、房间通风状况等,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引导群众购买、使用合格的取暖设备,防止中毒、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冬季取暖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养老福利机构、留守家庭、空巢老人、残疾人等逐户进行宣传,普及安全取暖知识和避险逃生知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供电公司)
(五)加强农村饮水和自办宴席安全治理。农村规模以上水厂水源点要做到每天巡查一次,规模以下每周至少巡查两次。加强水厂清水池及制水设施安全管理,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水质日常检测工作,确保消毒设备正常运行,保证供水水质安全。针对元旦、春节期问农村集体聚餐增多的特点,严格落实农村自办宴席申报登记和备案制度,重点加强对集体聚餐承办单位和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督检查,严禁不具备承办能力的餐饮单位和农户承办集体聚餐事宜,改进加工清洗、设施设备、场所卫生等条件,严把厨师健康、原料购进、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关。切实消除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食药局、市环保局、市城建委、市农委) 各县区政府要立即行动,迅速组织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对农村枯井、河塘、自建房、交通、冬季取暖、饮水和自办宴席等分类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逐项登记,明确每处隐患的危害性、防范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设、公安、交通、教育、食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要下发通知,并组织督查,指导各县区具体做好隐患排奢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三、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化保障指施 各县区政府是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和村,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消除,要落实安全预防预警指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按照规定程序立即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处置。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提高农村居民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委宣传部)
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12 月23日
尊敬的学生家长、各界朋友:
您好!
首先,感谢一直以来您对我们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
高中生活是您孩子成长的关键阶段!伴着春风,我们迎来新的学期,为做好相关工作、帮助您及孩子更好地了解我校、新学期的学习生活做好充分准备,为了给您的孩子创造一个安全、静心、舒心的学习环境,使您的孩子能够安心、静心的坐下来读书学习,特将有关事宜通报如下:
我校地处城郊,且实行封闭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准学生擅自请假离开校园,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校园的,必须班主任电话告知家长,家长同意学生请假离校的情况下,学生持政教处正规请假条方可在学校门卫处登记离校(如果学生请假,班主任不在学校时,可以让班主任给政教处值班老师打电话给您的孩子办理请假手续)。学生无请假条,一律不得离校。即使您前来接孩子也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除周六中午学校开放时间外,其它时间禁止学生家长进校园探望学生。周六中午来校看望学生时,也请您在门口耐心等待放学后方可进入,并且要在午休之前离开。
对于强行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谩骂闹事等影响校园安全管理的学生家长,学校除对相应学生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外,还将按照量化积分考评细则对学生和班级进行量化积分考评扣分。
对家长进校(含通过围栏递饭)送饭的学生直接做劝退处理,对叫外卖的学生也直接做劝退处理。器,微信编辑首选。
学生家长给孩子送物品一般不得进校,由家长把物品交给门卫,由门卫负责及时处理。老师在上课时不会客,家长须在门卫等候。
接送学生的车辆禁止入校,敬请停放在校门外区域的安全位置。
以上规定,重点是保证校园安全,也是保证师生在校平安工作、学习,不便之处,请家长及社会人士谅解支持。
另外,请家长能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防范未然。
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s第一高级中学
年2月10日
关于开展食盐市场安全大检查的通告北海盐务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盐市场监管,防范私盐回流反弹,有效遏制私盐贩销势头,确保节日期间食盐市场安全稳定。根据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盐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从20xx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对辖区范围内的饭店、饮食摊点、机关学校企业等食堂、食品加工用户和单位(如酱料厂、饲料厂、冰厂、猪牛皮厂等)、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食盐销售网点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整顿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食盐(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实行专营管理。食盐零售经营者必须从当地盐业公司或者盐业公司指定的销售网点购进食盐。食品和副食品的加工、酿造、腌制和畜牧、水产养殖、饮食业经营者及单位食堂用盐,必须使用碘盐,并向盐业公司或者食盐零售经营者购进食盐。违反相关规定的,没收违法购进的盐品,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食盐以外的其他用盐,由盐业公司统一经营,确保供应。用盐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当地盐业公司申报用盐计划,并从当地盐业公司购进所需用盐,不得擅自从制盐企业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调运。违者没收违法购进的盐品,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海产品腌制用盐属于食用盐范畴。严禁将工业盐及其他不符合食盐标准的盐产品作为腌制用盐销售。违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的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食盐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承运人不得承运无食盐准运证的食盐和无有效凭证的其他工业用盐。违者没收违法运输的盐品,对货主处以违法运输的盐品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对承运人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承运人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难以查实的,对承运人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我局将与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密切协作,严格执法,加大盐业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购销、储运、使用盐产品行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要严格依法查处;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行为。有奖举报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盐务管理局
20xx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