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乡夏季消防安全任务紧急通告(精选5篇)
目前,正值夏季高温时节,即将转入干燥的秋季,气温居高不下,我市其它区县相续发生了几起火灾事故,带来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为进一步加强该时节消防安全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要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郁的氛围。
各社区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各社区要结合自身特点,找准自身的重点部位,尤其要把木屋、旧屋区作为工作重点,出一期宣传专刊,利用喊话器适时对居民群众进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要发挥义务消防队作用,做好入户宣传工作。要加大对新村楼院居民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以电器安全使用、燃气安全使用、消防通道畅通等为重点,在提高居民自救知识普及上狠下功夫,以提高全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要加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力度,推进新一轮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各社区要针对当前高温和气侯干燥时节,开展全镇范围中“查隐患、抓整改、促提高”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在社区辖区内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尤其要检查公共聚集场所、木屋、旧屋区消防安全硬件设施配备情况,要在抓好木屋、旧屋区总体防范的同时,重点检查零星的木屋、旧屋等单幢建筑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确保灭火器全配到位。要重点检查木屋、旧屋区乱拉乱搭电线、违章使用电炉、电热棒等不安全因素,抓好整改,要结合当前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整合社区力量,形成紧抓严管安全工作格局,以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火灾事故。
三、要保持通信畅通,落实火险事故报告制度。
前一段时间,我镇路沿线连续发生几起火险事故,所幸未引发火灾和财产损失,但在火险事故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检查整改不办、抱侥幸心理,甚至整片木屋、旧屋区未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尤其在通信畅通等方面存在严重的滞后,发生火险后未能及时报告镇分管领导、安监站或值班室,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动。现予以重申,要求各社区要按照既定的火险处理程序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对工作不力、信息不通,造成重大损失,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根据安乡县住建局《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我站计划在14-15日在城区在建工地消防安全开展检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的重点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火灾警告标志设置情况;
3、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情况;
4、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5、消防器材使用情况;民工居住区、易燃易爆材料存放处的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6、消防水源到位情况;
7、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
8、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和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目前是火灾事故多发时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强化措施,消除隐患。各单位要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与质量安全检查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计划、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各监督机构要将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档案,并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跟踪检查。
3、健全机制,常抓不懈。各单位要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员工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与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实战性训练结合起来,组织实施灭火救援应急演练,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和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三、检查安排
自6月14日开始大检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自查自纠,检查结果将记入全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拒不整改的将上报安委专项督办,并移交建设行政执法单位立案查处。
为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消除火灾隐患、应对火灾的整体能力,定于1月9日下午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1月9日下午15:30
二、培训地点
屯溪路校区学术会议中心二楼报告厅
三、培训主讲
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队
四、培训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
2、单位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及使用方法;
4、初期火灾扑救及逃生自救常识;
5、其他消防安全基础知识。
五、参训人员
各教学实体、物业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含各食堂)、能源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幼儿园、校医院、出版社、附属中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相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各楼宇物业管理及值班人员。
六、培训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是加强消防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保护学校和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提高消防技能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全体教职员工要重视消防工作、了解消防知识、消防火灾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2、精心组织,确保效果。请参训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20xx年1月8日前报保卫办公室消防管理科,联系电话:,邮箱:,并认真组织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无故不得缺席,确保培训效果。
为切实落实市军休办“消防平安三号行动”精神,积极开展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工作人员消防意识,提高处理初期火灾的能力,现邀请防火中心老师为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灭火器使用培训。
一、培训时间:20xx年9月xx日(本周三)上午09:30
二、培训地点:消防知识培训:综合楼三层多功能厅灭火器使用培训:东广场
三、参加人员:全体在岗职工(含临时工作人员)
四、注意事项:
1、无特殊情况,在岗职工必须参加培训;
2、培训会场,请大家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保持会场安静;
3、消防知识培训后,集体前往东广场进行灭火器使用培训。
为深入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要求,扎实推进全区消防安全夏季行动和消防安全工作“基础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开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督导组到各镇办、派出所和消防重点单位检查督导消防安全工作。
一、组织领导
抽调区监察局、公安分局、公安消防大队、区消防办人员组成督导组,分别督导各镇办、派出所及消防重点单位防火安全工作的开展。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调度、协调及情况汇总。
二、督导时间
自xx年8月22日开始,到年9月30日结束。
三、督导内容及考评标准
1.各镇办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基础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是否领导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夏季行动;是否落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目标任务;是否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成消防规划编制。
2.各单位是否按照《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夏季行动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对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治;是否建立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台帐;是否掌握火灾隐患存量、底数;是否将排查整治的火灾隐患及时通报了公安消防部门。
3.各公安派出所是否对辖区内的所有“九小场所”进行了排查;是否掌握辖区内火灾隐患存量、底数;是否依法查处了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是否完成消防监督、规范化建设达标,落实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了网上办案及文书录入工作;消防协管员是否全职参加消防安全巡查工作的开展。
四、督导形式及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召集辖区派出所,全面汇报辖区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派出所等单位专题汇报夏季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督导采取以下形式:
1.听取各单位夏季消防工作情况汇报;
2.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3.随机抽查各镇、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内农村、社区,抽查派出所辖区“九小场所”。
督导组要认真做好督导记录,建立督导台帐,及时将督导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各单位对督导组的意见、建议要扎实整改,建立整改台帐。
五、总结考核
督导组要按照全区消防安全夏季行动的要求,扎实开展督导工作,确保各镇、街道办办事处、派出所及有关单位防火安全工作措施到位。在督导工作中,督导小组工作人员因措施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本着“谁督导、谁负责”的原则,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火灾事故,致使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将由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各单位落实情况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