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旷课处分决定(通用三篇)

学生旷课处分决定(通用3篇)

学生旷课处分决定 篇1

各单位:

李(学号:120xx248280),20xx级法学专业。该生分别于20xx年9月9日和10月20日在宿舍内存放、使用违规电器,违反校纪校规,并造成安全隐患。

为严肃校纪,本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目的,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试行)》(20xx版)第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经学院20xx年学生事务处理领导小组会签拟定,20xx年第10次院务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记过处分。

本处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xx大学新华学院

年11月9日

学生旷课处分决定 篇2

本学期开学以来,本系大部分学生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按时上课,但等35名同学不遵守校纪校规,纪律观念淡薄,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经常无故旷课,为严肃校风校纪,及时教育违纪学生,也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根据《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考勤制度》和《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规定,经过经济管理系学生违纪处理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现决定给予等5名同学记过处分;给予黄柱豪等8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玄礼等22名同学警告处分。受处分的35位同学如果对处分有异议,请于一周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如无异议,所有处分决定全部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报送: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学生处、教务处。抄送:各班级班委。

经济管理系

十二月六日

学生旷课处分决定 篇3

各学生班级、各系、各辅导员班主任:

根据学院第2-5周《课堂考勤督察通报》,依据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本科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我院《本科生课堂考勤管理办法》,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研究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决定对2-5周严重旷课的16名学生给予相应处理(具体名单见后)。请各辅导员和班主任传达此文件至全体学生,并将处分决定书送达当事学生本人,同时对重点学生进行重点谈话,认真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教育督促工作。

。。。。。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xx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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