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放工作会议纪要(热门六篇)

工资发放工作会议纪要(通用6篇)

工资发放工作会议纪要 篇1

根据《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通知》(普府办发[20xx]9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白岩镇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为切实做好我校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实施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学校搞活分配的重点,应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坚持“总量控制、重岗重薪”及保稳定、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特别是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四)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管理中,当发生岗位或工资量等变动时,除有上级安排外,可根据学校岗位变动需要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绩效工资分配任安《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及时间使用范围

1、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不含边远津贴、班主任津贴)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教师个人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额(上级核定金额)÷全校教师绩效考核量化总分教师个人绩效考核量化得分

2、绩效工资的使用范围

奖励性绩效工资(边远津贴、班主任津贴、校长津贴)等均按12个月计发,每学期发放的月数按教育局拨付的月数计算,学校对教师的考核以学期为准。

五、《方案》的制定及考核要求

为确保所制订的《方案》科学合理,能更好地从学校实际出发,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能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具有实效性,充分地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讲义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郭成幸(学校校长)

副组长:吴有林(教导主任)

成 员:郭国民(报账员)陈海燕(班主任代表)徐龙(教师代表)

1、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镇的《分配办法》,与学校实际相结合,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工作量及工作实绩为考核重点,拟订切实可行的分配方案(含考核细则)。

2、将《方案》向全体教师公开并征求意见,修订《方案》,在全体教职工中通过后报镇基础教育指导办公室审批。将审批后的《方案》再次向教师公示,教师基本无异议后,打印一式二份,盖上学校公章,分别报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及县教育局备案。

3、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与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同时协调解决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中教师的有关疑义及争议,负责学校各种工作量审核、数量统计工作。

4、管理考核方案执行公开透明,期末将各考核项目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各项考核均换算为分数,对教师的绩效考核量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考核结果通过后。按基础教育指导办公室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以考核结果为依据造册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5、本《方案》由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批执行。上级有新的规定出台时,以新规定为准。

(二)学校成立考核监督小组

组 长:牛定凤(学校工会负责人)

成 员: 高晓青 文艳

监督小组将对整个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监督,确保《方案》执行的公开透明。

六、绩效考核基本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德10分;能30分(教育教学过程25分、学生巩固率5分);勤30分(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绩:即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一)、德(10分)

要求: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提高修养,一身正气,为人师表,敬业奉献,团结互助。

1、积极参加教师职业道德学习活动,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缺1项扣0.5分。

2、有事逐级反映,逐级解决,无越级上访事件,否则一次扣1分。

3、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发生,否则扣2分。

4、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尊重家长。不准侮辱、谩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扣2分;主动与家长联系,定期召开家长会,否则一次扣2分。

5、诚实守信,团结友善,协作上进,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对学校安排的工作尽职尽责。否则扣2分。

6、认真落实教师“六禁”“五不准”,违背者发现一条扣1分。

(二)、能(30分)

教育教学过程(25分):

1、教案备写

分为科目数得分和课时数得分,质量差、项目不全者视其情况扣分,扣分内容:首页无进度安排表的扣1分,无时间的扣0.5分,字体严重潦草(或极其简短)的扣0.5分;以旧充新者得0分。

2、作业批改

(1)数量足、质量高为4分(体育教师、音乐教师取平均分)。

(2)数量,得分=实际批改次数÷应批改次数4分,最高4分。

(3)批改错误,每发现一处扣1分。

(4)批改记录,得分=实际记录次数÷应记录次数2分,最高2分;以旧充新者得0分。

3、教学计划及教学进度表

(1)教学计划要有学情分析、教材分析(教材内容、思想教育、重点难点)、教学目标、教学措施,教学进度,项目全质量高得满分,缺一项扣0.5分,不交者0分;以旧充新者得0分。

(2)按时交教学进度表得满分,不按时交者扣0.5分,不交者0分;以旧充新者得0分。

(3)按时交试卷分析得1分,不交0分。

(4)板报(一月一次)缺一次扣0.3分。

4、教研活动

(1)教研组长负责,以教研组为单位,积极开展各种教研活动,要有时间安排,活动专题,活动记录,不参与者一次扣1分。

(2)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并有听课记录,缺一次扣0.2分;以旧充新者得0分。

(3)教学论文一篇,不少于1500字,质量差,字数缺的扣2分。

(4)学校要求的其它材料或活动缺一次扣1分(2分)

5、有学困生辅导计划(1分);学困生辅导记录(1分);以旧充新者得0分。

6、任务完成情况

任务内容:任课、教研组工作、临时工作安排(含学校临时调课)。

(1)指标分配

任课5分;教研组工作3分;值日3分,及临时工作安排3分。

(2)计算方法

①任课:将所任学科全部讲完者得5分(方式是问学生、查作业、查教案、查课);有一科没有讲完者得0分。

②教研组工作:有计划得0.5分;有活动记录得1分(必须有4次否则得0分);有活动得1.5分,缺一次扣0.3分。计划、记录,以旧充新者得0分。

注:任务完成次数最多的教师得该项的满分(5分;得分(用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完成任务、基本完成任务均记作1次,没有完成任务记作0次。

7、家访

(1)、每月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家访面达到2人次,不按规定家访每人次扣1分;

(2)、数学任课教师对所教学生每月家访面达到1人次,不按规定家访每人次扣1分;

(3)、任教学科的教师须根据情况对本学科的特长生进行重点家访;

(4)、以上家访均不限形式,只要能达到预期效果即可;

(5)、经查家访工作特别优秀且取得实质性效果的奖励2分。

学生巩固率: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所任班级学生每辍学一名各扣1分。

(三)、勤(30分)

(1)考勤(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旷会一次记旷工、病假1节扣0.5分、调课一节扣1分、事假1节扣1.5分、迟到、早退、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每次扣0.5分,上课铃响准时到教室,2分钟(含2分)必须到教室,否则按迟到论处。

旷工1节扣10分,本项得分不够扣可计负分。婚、丧、产假期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20分)。

基本课时量: 周课时量以一、二年级节,三、四年级节,五、六节为标准,所有岗位周总工作量节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四)、绩:即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1、名次奖:在本年学期期末考试中,班级人均分居本镇同级同科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6分。

2、提高名次奖:以前一个学年期的统考名次为基数,每提高一个名次加2分。

3、减分情况:在期末考试中,班级人均分居本镇同级同科倒数第一名扣10分,倒数第二名扣8分,倒数第三名扣6分。以前一个学期的统考名次为基数,每降低一个名次扣2分。

5、班级疏于管理、班风差,学生出现安全事故,每次扣班主任5分。课堂上管理不善,出现意外事故的任课教师承担一切后果,并且每次扣4分,同时扣班主任2分。

6、上交材料:必须按保质保量完成,杜绝交差了事,若不认真者扣1分。缺交一份扣2分,每迟交一天扣1分。

7、教职工履行职责差,引起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不良反映的,视其情节轻重扣10至20分。

六、相关规定

(一)工作量应包括课时量、分管工作折算的工作量。由中层干部分管工作、教研工作、团队工作、图书仪器管理工作、远教、总务后勤、实验工作等折合成课时量。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扣发或减发:

1、每学期没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每学期累计旷工达3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含2月)的。

(2)3个月以上(含3个月)脱产学习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受行政开除处分或辞退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6)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7)因管理措施不力,导致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重大传染病事件发生的学校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扣除一定的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四)其它加分规定

活动竞赛辅导教师加分(只按等级加分,不按获奖人数累计加分,凭证加分)。

2、非工作时间加班可根据情节加分。一般一个小时加0.5分。

3、代课一节(公假加2分、事假加1分、病假加0.5分)。

(五)其它扣分规定

1、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根据情节扣5分

2、安排参加镇组织的活动而未参加者每次扣5分。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的扣5分。

七、核算、报批、发放

1、学校实行月考核,期末汇总。期末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分类组织考核,考核领导小组对初步考核结果(含考核项目得分、综合得分、分配金额)进行认真复核。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坚持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全校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领导小组将及时进行核实,属考核有误的,将重新确定。

2、考核结果通过后,学校打印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表(一式二份),经教职工签字,提交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认可后,由学校报账员领取现金并带回一份分配表按册足额发放。

八、本《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执行。

工资发放工作会议纪要 篇2

20xx年1月13日下午,学院绩效工资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在管理楼615室召开20xx年度商学院绩效工资发放工作会议。根据《湖南城市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湖南城市学院技术岗位科研与科技产业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办法》、《湖南城市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管理办法》、《湖南城市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实施办法》、《湖南城市学院商学院教学岗位考核表》等文件精神,结合商学院实际,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科研考核执行准则:按学校和学院考核标准同时执行,但不叠加。具体来说,未达到学校标准科研工作量时,执行学校文件;达到学校标准科研工作量,但未达到商学院标准科研工作量时,执行商学院文件。

2.年度未完成标准教学工作量者,按学校规定和商学院文件执行。即未完成工作量的扣款额=(1-实际工作量/标准工作量)绩效工资。

3.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留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绩效工资按同职级平均标准发放;三个月以上的,绩效工资分段计算,超过三个月的期间,先行发放绩效工资的70%,余下部分待按期回到原工作岗位后再补发。

4.在读博士可以在两种绩效工资发放方式中选其一:第一,无工作量要求,全额工作量算超工作量,基本工资全发,绩效工资不发,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0元;第二,按正常在岗老师要求,完成工作量,获取绩效工资。

5.计划内国内课程进修、访学等,期间不要求工作量,绩效工资全发。

6.员工享受法定假期休假,在法定假期上课全额计算超工作量;

7.20xx年《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贸易实务》两门理论课程的外聘教师,课时酬金标准为100元/课时,补助交通费400元。

8.教务办曹毓能老师完成了教务秘书的全部工作职责,按学校下拨的1个缺编补贴标准发放其工资。

9.继续保留2%项目标时。

10.在商学院双肩挑且带编的人员,完成了标准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根据商学院二级教授的绩效工资标准补齐其差额部分。

11.管理人员绩效工资按学校和学院文件执行。

出席人员:

工资发放工作会议纪要 篇3

为贯彻落实皖发〔20xx〕19号和皖办发〔20xx〕29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安置到省直单位的原地级巢湖市市直单位人员(以下简称省直安置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9月14日下午,省财政厅预算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省编办督查处召开省级财政工资统发联席会议,专题研究省直安置人员工资统发有关问题。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从20xx年9月起,省直安置人员工资纳入省财政工资统发。皖办发﹝20xx﹞29号确定的提前退休人员相关政策待遇中,发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过渡性补助和一次性补发的住房公积金不纳入工资统发,授权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二、省直安置人员租房、交通补助,按省财政厅《关于原地级巢湖市市直单位人员安置后租房、交通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xx〕1391号)确定的标准和范围,纳入工资统发,填入工资统发软件和审批表“其他2”项目栏。

三、统发单位申报省直安置人员工资时,需向省编办督查处提供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人事编制组批复各省直单位安置人员表(附名单)、有关安置人员的编制和职数批复、省直单位有关安置人员任职文件、安置人员报到证以及统发工资变动审批表一式三份等;向省人社厅工资福利处提供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人事编制组批复各省直单位安置人员表(附名单)、省直单位有关安置人员任职文件、安置人员报到证、省编办编制审核材料和统发工资变动审批表一式三份等。

四、原地级巢湖市辖区内地税、质监、工商等垂直管理部门和监狱、高速交警、检察院派出院人员津补贴暂按原标准执行,待新标准出台后再按新标准执行和补差。

参加会议的有:

工资发放工作会议纪要 篇4

20xx年12月7日上午,在办公室通过全体教师讨论,经大家一致讨论并同意后,通过以下决议:

一、李杰和石昌林绩效由中心校考核确定等次数额。

二、除校长和新分配教师外,其余9名教师按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确定绩效等次。

三、按本校方案,9名教师等次确定见附表。

工资发放工作会议纪要 篇5

20xx年1月18日上午9:00,计科院教代会在明理楼b306召开会议,专题讨论学院20xx年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教代会应到正式代表29人,因出差出国等请假7人,实到正式代表22人,另有5名列席代表出席了会议.

现将会议讨论及决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计科院院长赵刚关于《计算机科学学院20xx年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整体思路和政策导向的说明.赵刚介绍,学校基础绩效的划拨以20xx年7月份学校核定的学院编制数为依据,奖励绩效以20xx年度的单位考核为依据.学院把基础绩效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教学工作,第二部分是科研(含教育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旨在全面考核教师教学科研等各个方面的业绩且突出科学研究的重要性.赵刚还对20xx年度的学院考核情况作了介绍,并将学院每项考核指标与学校平均水平作了对比.

二、会议听取了计科院副院长龚捷对“方案”的详细介绍.龚捷对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的发放方案,超工作量的计算办法,重点奖励方案等做了全面介绍.较往年变化较大的主要是降低了教学超工作量部分的课时津贴、上调了对发表sci论文的奖励、增加了对新增科研(含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的奖励.

三、会议审议了“方案”,与会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参会的学院领导就代表提出的问题做了解释说明.到会22名正式代表全票通过了《计算机科学学院20xx年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四、会议要求各集体项目负责人应于20xx年1月19日之前将绩效分配方案报学院.

五、会议决定及时将个人绩效奖金额及组成情况通知到本人,下学期开学后在学院会议室公示全院教职工的绩效金额及各部分组成情况.

工资发放工作会议纪要 篇6

20xx年12月31日上午,在会议室通过教代会关于教师聘任、评优评先、前半年绩效工资发放等情况的讨论,经教代会与会代表一致讨论并同意后,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职称聘任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决定中学高级聘、中学一级等职称聘任教师的先后顺序:

1、职称评定时间;

2、职称评定时间相同,按年龄(以教育局人事档案为准),年龄大者优先;

3、前两项相同,按参加工作时间(以教育局人事档案为准);

4、前三项相同,按原始学历,学历高者优先。

二、前半年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从前半年的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班主任费、副校级津贴、值班费后平均分配;

2、上半年没有上班的教师,也进行平均分配;

三、后半年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严格按照考核方案执行。

四、1、关于男教师年满58周岁、女教师年满53周岁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教学成绩奖、班主任费、副校级津贴、值班费后的余款的总人数平均款额进行发放;

2、关于男教师年满55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由于年老体弱出勤率达到全勤的80%,享受第四项第1条待遇,出勤率超过全勤的90%,超出部分按加计考核分数,出勤率低于全勤的80%,低于部分减计考核分。

五、优秀及先进指标的发放方案:

1、评优秀的指标:由每年度的下半年的考核分数确定;

2、评先进的指标:由每年度的上半年的考核分数确定;

3、评优秀的教师积分前2名的仍有资格可以参加第二年教师节前先进的评选,其他的教师没有资格再参加第二年教师节先进的评选。

邯郸县第十二中学

20xx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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