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看齐见行动第一次专题讨论发言材料(精选6篇)
看齐是重大的政治原则,是党的力量所在、优势所在。讲看齐,不是党员干部个人的小事,而是事关政治方向的大事;不是一般的品行要求,而是党性要求。只有讲看齐,始终做到上下同心、步调一致,既见思想、更见行动,锻造一支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才能凝聚起同心合力、无坚不摧的磅礴力量。
坚持“讲看齐、见行动”,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崭新载体,是打造大美阜阳的强大动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迅速掀起“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高潮。
今年以来,在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下,全市上下奋力拼搏、攻坚克难,实现了前三季度多数指标争先进位、全省靠前。阜阳发展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但我们绝不能盲目乐观,务必要看到阜阳的差距和不足,看到欠发达的基本市情没有改变,仍然面临着提升经济总量的压力、面临着脱贫攻坚的压力、面临着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的压力、面临着维护和谐稳定的压力。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紧迫感,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齐心协力、奋勇拼搏,为全面推动阜阳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努力。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把握主要内容,全面落实“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各项部署。
要增强思想上的自觉性,坚定不移树牢核心意识。
要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
要增强理论上的先进性,坚定不移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要增强步调上的一致性,坚定不移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把新发展理念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把握关键要求,扎实推动“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健康开展。
要把学习研讨贯穿始终,夯实思想根基。
要把查摆问题贯穿始终,力戒形式主义。
要把边查边改贯穿始终,着力解决问题。
要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当好示范表率。
开展学习讨论,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好地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学习讨论作为提升工作水平、加快发展步伐的重要契机,与完成年度任务结合起来、与谋划明年工作结合起来、与改善民计民生结合起来、与加强社会治理结合起来,更多一份担当精神,更多一份责任意识,锐意进取、奋起直追,以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异成绩向省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12月9日,省司法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围绕“讲看齐、见行动,我们怎么办”学习讨论开展专题研讨。厅党委书记、厅长洪禹候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家厅领导夏月星、胡之春、***霓、杨晏平及厅属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胡之春及厅属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围绕学习讨论第一个专题,联系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洪禹候指出,要不断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投入到学习讨论中来。要充分认识到“讲看齐、见行动”是政治性要求,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讲看齐、见行动”是实践性要求,关系到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讲看齐、见行动”是先进性要求,关系到全社会的安定团结,不断深化认识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的特殊重要意义和现实针对性,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和厅党委部署要求上来。
洪禹候强调,要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努力把践行看齐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要强化理论武装,做到政治上同向。要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精神;要保持绝对忠诚,坚决服从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纪党规;要增强政治定力,关键时刻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要强化全局观念,多从政治上研究问题、把握方向;要准确把握大势,牢牢站稳立场,扎扎实实把我省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稳步推向前进。二要严守党规党纪,做到步调上同频。要强化“齐步”的意识,以高标准的尺度,把党性要求切实贯穿于党性锤炼的全过程;要履行“齐步”的担当,凡是中央部署的重大决策,都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做到不走样、不偏移、不变通;要执行“齐步”的要求,把党制定的一切章程、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内化成行动自觉,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坚决服从组织决定。三要自觉服务大局,行动上同力。要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态度,想办法、出思路、谋发展;要从实际出发,以实招推动,用实效检验,以落实、落细、落小的作风做出让党委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工作成绩;要强化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对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措施,要紧抓不放、一干到底。
洪禹候强调指出,要抓好工作统筹结合,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全省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一要千方百计完成全年任务。要强化工作举措,对纳入到省委考核的重点工作、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明确要求的一系列工作和干部群众关注的大事要事倒排时间进度,务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要落实党建任务,系统梳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从严落实党建责任推进年”等活动开展情况,狠抓工作推进和协调调度。二要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到位。要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整改落实,认真做好整改情况上报和评估工作;要扎实推进督查调研整改落实,紧紧抓住工作推进和基层落实薄弱环节,对存在问题认真梳理、仔细分析、理清思路;要扎实推进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盘点销号整改。三要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工作。要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确保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确保全系统和谐安定;要全面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要科学谋划明年工作思路。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重在立德、重在立规的高标准,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上线和纪律底线,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并制度化、常态化。作为负有监督职责的审计党员干部来说,更要坚持上线,不逾下线,做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先行者、示范者,保持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重点在履行职责、审计权力、个人感情和廉洁自律方面要做到四点;
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切实履行职责。作为国民经济运行监督者的审计机关,站在反腐倡廉第一线,一方面要要牢固树立崇高革命理想信念,忠诚党的审计事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切实发挥审计在维护经济秩序、反腐倡廉的“利剑”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自身的廉政建设,“正人先正己”。只有审计机关自身廉政建设是过硬的、经得起考验,才能有资格、有底气去检查和督促别人,才能通过审计监督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只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从审,审计结果才能真实准确,审计执法才以客观公正,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才能不断提高。只有以加强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来增强审计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才能不辜负党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才能从更高的层面履行好职责。
以落实“条例”、“准则”为保障,规范权力运行。审计干部要以新修订的条例和准则作为审计执法的根本保障,把审计的监督权、查处权关进制度之笼,让一切审计活动都要在法律法规和职责范围内进行,确保客观公正地行使审计职权。第一慎用“权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手中都掌握有一定的权力。但我们始终记得,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权力更是一种责任,审计干部的权力越大,身上责任愈重,人民寄予的期望也就越高,只有把权力正确运用于为人民谋利益中去,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如果审计干部把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忘记自己的工作职责,势必损害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第二是坚持依法、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绘制审计立项、审计检查和监督等权力运行流程,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条件、运行步骤、完成时限、监督措施等,提高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水平。第三要以设置依法执法执纪为起点,以公开为手段,以事项透明、流程透明、责任透明为“分解动作”,实行“阳光审计”,让权力在公开、公正、按既定的程序运行,是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渠道。
善待感情,夯实拒腐思想根基。每个审计干部除了工作圈之外,都有自己的生活圈和社交圈,都有自己的感情,审计干部要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纯洁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把自己置于被审计单位及公众监督之下,严格“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坚守做人、处事、用权、交友底线,如果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走向不归路。只有建立在严格要求基础上的感情,才既是对家属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关心和爱护,更是对自己和人民的高度负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如果审计干部对自己和家人失之于宽,滥交朋友,只讲“哥儿们义气”,不讲纪律原则,抵不住诱惑,耐不住寂寞,感情就可能产生畸变,也就有一步步滑向深渊的危险。
坚守人生底线,作清正廉洁的表率。底线是做人、处事、从审的基本原则和最起码的准则,廉政建设是审计工作的重要政治、道德和纪律支撑,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也是高压线,纪律是完成审计工作任务、依法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前提和保障。审计干部必须切实增强生命线、高压线意识,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观念上绷紧干部“防腐拒贪”弦,坚持“严格管理、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肃查处”的工作原则,面对种种诱惑,一定要敢于拒绝、善于拒绝严守纪律。审计人员要强化学习、爱岗敬业、有所作为、敢于担当,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组织负责,要强化守纪意识,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在工作中要精益求精,加大力度,履职尽责,守审有责,深入推进廉政建设,确保干净做事,廉洁从审,进一步完善国家治理、确保审计队伍的铁面无私的公正形象和敢打硬仗难仗的战斗力,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审计铁军”。
党的xx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两部党内重要法规全面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党的以来管党治党的新鲜经验,顺应时代发展变化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要求,针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作出系统部署,是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标本兼治的重要制度成果。准确把握《准则》与《条例》之间的内在联系对学深学透两大党内法规、深入理解党的xx届六中全会核心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准则》和《条例》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均属于高位阶法规。我们党的法规一共分为7个位阶,分别是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其中《准则》在党内法规中层级仅次于党章,《条例》排在第三位。党章、准则、条例都是中央组织制定的党内重要法规。因此这两部党内法规在我们党的党内法规制度金字塔体系中位阶非常高,权威性也非常高,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准则》与《条例》同根同源都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党内任何法规都必须依据党章来制定。指出,“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这两部党内法规也不例外。《准则》在序言部分明确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条例》第一条也明确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因此《准则》和《条例》是党章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要求的具体化,从而体现出党章作为党内法规法源的重要地位。
《准则》与《条例》目标指向相同。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内监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是第一位的最基本的监督。《准则》与《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两大重要抓手,一个重塑造,一个重制约,一柔一刚同向发力,为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指明了具体的方向,规划了现实路径,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奠定了思想基础和制度保障,其根本目标就是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准则》与《条例》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也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同时,《准则》和《条例》都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突出关键少数。《准则》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条例》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并将党的中央组织监督单设一章。《准则》与《条例》聚焦关键少数,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动作用。
《准则》与《条例》在内容上各有侧重。《准则》是对全党政治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的基本规定,它从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的运行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十二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了明确系统的要求,目标是要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准则》在内容上涵盖了党的五大建设的核心思想,是一个思想性、政治性、综合性很强的文件。《条例》是对党内监督工作作出的全面规定,明确规定了党内监督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党内监督的内容及重点对象,明确了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党员开展党内监督的职责和方式,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准则》对《条例》有引领和组织保障作用。作为党内高位阶法规,《准则》的原则性强,效力层级高,对包括《条例》在内的位阶相对较低的党内法规的制定、实施起着明确的指导和引领作用,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明确了任务、指明了路径。尤其是《准则》中一些“坚决禁止”“决不允许”“不得”“不准”等要求,为党员干部划定了“底线”和“红线”,也标出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和界限。《准则》强调各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承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能够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为《条例》的施行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条例》对《准则》的有效施行提供重要保障。《条例》明确了党内监督的任务,规范了党内监督的内容,范围涵盖了党内政治生活各方面情况,并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健全了问责机制,形成党内党外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进一步夯实了《准则》施行的责任基础。因此,《条例》的有效实施,能为《准则》的施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总之,《准则》与《条例》作为党内高位阶的法规,既相联系、又各有侧重,二者一脉相承有效衔接,进一步扎紧了党内法规制度的笼子。
人心齐泰山移,步调齐夺胜利。全体党员干部紧密团结在周围,坚定不移地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是我们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和有力支撑。当前,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复杂形势,面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治污染、惠民生的艰巨任务,我们要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以实干实政打好河北发展翻身仗,尤需不断增强看齐意识。
不断强化看齐意识,找准基准是前提。基准找准了,队列才能真正看齐。我们讲的看齐意识,是全党向中央看齐,全党服从中央。对此,我们必须在思想上时刻牢记,在行动中时刻坚持,决不能有丝毫动摇,更不能庸俗化地理解,不能随意层层套用。只有明辨了这一点,才能保证最根本的看齐,才能做到真正看齐。
不断强化看齐意识,认同认知是基础。认同,才能有看齐的自觉;认知,才能知道如何看齐、看齐什么。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围绕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问题,系统地学、完整地学、反复地学,努力做到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思想认同、感情认同、责任认同,才能不断增强看齐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才能准确把握看齐的方式、方法和实质内容。
不断强化看齐意识,忠实践行是目的。真正的看齐,决不是一句口号、一句空话,必须体现在行动上,落实于工作中。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在认识大局、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基础上,联系具体工作,联系客观问题,联系自身实际,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的各项重要指示,体现、落实到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切实做到紧跟,紧跟党中央,全力把河北的事情办好。
不断强化看齐意识,经常、主动同中央精神认真对表是保证。随着形势和任务的不断发展变化,我们的很多工作都要同中央精神认真对表,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不断用中央精神校正思想、规范行动、指导工作。这样,才能有过硬的思想定力、战略定力、道德定力,才能使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始终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上坚定自信、思想上同心同向、行动上高度自觉。
看齐,是最紧要的政治;看齐,是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增强看齐意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目标一致、步调一致,更好地推动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更好地做好各项工作,努力谱写精彩篇章。
10月24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xx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是《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二是能够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规定》提出的八项严格禁止性要求,细化了党员领导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充实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有利于党员领导干部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未雨绸缪,廉洁自律;有利于增强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针对性,提高巡视、专项检查、考察考核、信访举报、社会监督等监督方式的效果。
三是体现了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新修订颁布《规定》,在党内早打招呼,早提醒,允许《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更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同时对犯有这些违纪行为的同志也是一种改过自新和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