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电视新闻评论策略(精选7篇)

《做好电视新闻评论策略(精选7篇)》由精心整编,希望在【电视新闻评论】的写作上带给您相应的帮助与启发。

电视新闻评论 1

[关键词]电视新闻评论;舆论;引导

当前,微信、微博、各家媒体的新闻客户端等各种新媒体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使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变得更加快捷,与此同时也对受众的媒介素养提出了新的挑战。海量的信息呈现在受众面前,受众缺少权威声音的引导,大大增加了其选择信息和接受信息的难度。同时,在新媒体环境下传播的信息大多为碎片化信息,受众接收信息为浅阅读的方式。在这种阅读氛围里,很容易导致轻信和盲从,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受众对信息的批判能力。这时,评论节目就迎合了受众对信息解读的需求,同时在舆论引导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电视新闻评论是如何引导舆论的呢?我们将从电视评论对议题的选择、突发事件的处理、社会热点事件的处理这三个方面分析电视新闻评论的舆论引导作用。

一、通过议题选择引导舆论

1972年,麦库姆斯和肖提出了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媒介是新闻的把关人。媒介虽然不能主导受众的思维但是却可以影响人们对哪些事件进行关注。大众传播议程设置的核心就是选定一个话题,引导人们对话题的关注,并强化话题在公众心中的重要程度。对于传统媒体的新闻评论而言,媒体选择针对怎样的新闻事件发表评论以及在评论时进行宣传的强弱程度,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新闻舆论中心的形成。例如,有关民生问题的电视新闻评论,民生议题不同于其他议题,受众对民生领域的关注度极高,导致民生议题很容易爆发成为公众领域的热门问题。如果没有对民生问题进行准确解读,受众对政府颁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与措施的理解就有可能发生偏差,对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缺少理性的分析。这很有可能诱发更大的社会问题,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加剧了舆论引导的难度。所以,对民生议题的舆论引导应格外重视。

二、通过突发事件引导舆论

突发性事件比一般新闻表现出了更高的新闻价值,这就需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声,在对整个事件做出报道的同时,做好相应的新闻评论工作。由于受众对突发事件表现出十分高的关注度,如果媒体的报道和评论不慎、不及时,有可能会导致更大的社会动荡和负面效应。那么,在对突发事件进行新闻评论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想真正提高新闻舆论的指导性,就要求新闻评论者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把握受众的需求,在第一时间为受众解答疑惑,阐明媒体的见解和态度。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时间”并不意味着盲目抢发,及时的电视新闻评论也必须在新闻事实真实报道的前提下进行。如果媒体只是捕风捉影,未经核实就马上报道并发表评论,那么即使新闻评论做到了及时迅速地,也可能使新闻评论的媒体失去公信力,同时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团结,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其次,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在揭示事件真相的同时,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公众的信心产生冲击,可能引起缺乏安全感、恐慌心理加剧等问题。这个时候,新闻事件的持续关注和报道以及及时而深刻的新闻评论的解读就显得尤为重要。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电视媒体对突发事件的评论及时、准确、影响力大,它不仅发出了电视台权威、公平、正义的声音,也代表着中国媒体对相对敏感事件的敏锐的洞察力与鲜明的立场和态度。

三、通过社会热点问题引导舆论

社会热点事件是指一段时期内被社会公众广泛了解和传播,引起社会强烈的舆论反应的新闻事件。在当前的媒体环境下,社会热点事件的形成通常是由当事人或者网民通过网络等各类媒体将事件进行曝光,引起网民和受众的关注和热烈的讨论后,事件开始在社会上广泛快速地传播。之后再经媒体的传播、网民的议论,使受众的情绪、意见不断高涨,从而形成舆论,导致事 那么电视新闻评论节目是如何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舆论引导的呢?首先,在热点事件的传播过程中,尤其是针对互联网上广泛传播的热点事件,传统媒体一定要有鲜明的立场和态度,不能盲目跟随网络舆论推动热点事件的传播。在面对不断升温的社会舆论时,作为主流媒体的传统媒体不能失语,而是应该思考该事件是否应该报道、应该从什么角度什么方向来报道,绝不能被事件牵着鼻子走。其次,当今社会受众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网络媒体的兴起的同时也带来了虚假信息日益泛滥的负面影响,新闻评论者应帮助受众对在社会群体中广泛传播的信息去粗取精、分类汇总,积极揭露虚假信息,澄清真相,进行电视媒体的“话语议程设置”。最后,新闻评论一定要“接地气”,倾听民意、反映民意,从受众的角度、立场出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老百姓接受和信服。电视新闻评论节目自从其诞生起,就赢得了观众的喜爱,电视评论节目以其深度的解析,对事件全面的分析以及声画并茂、形象直观的表现方式得到了受众的认可与青睐。舆论导向的正确与否事关重大,关系着国家和人民的切身利益。电视作为主流媒体,其舆论引导作用仍在不断增强,只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才能够使人民安康、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董琳,贺勇。发挥电视新闻评论节目的旗帜作用[J].理论观察,2002(1):107-108.

电视新闻评论 2

新闻评论员的“收”与“放”指的是话语权空间的范围,有着诸多的影响因素,而一个国家新闻评论员话语权的空间也是这个国家新闻自由空间的反映。本文主要从节目的选题,大的舆论环境的影响,评论员构成,主持人的控制,“口径”要求,探讨当下影响新闻评论员话语权空间的因素。就目前来看,我们的新闻评论才刚刚开始,话语权空间的受限比较多,评论员还在探索中前进,寻找中国新闻评论的底线与上限。

【关键词】

评论员;话语权空间;舆论环境

在我国,以评论员观点为栏目观点,评论员为节目核心的新闻评论节目并不成熟,尚处于星星之火阶段。电视新闻评论类节目中的评论员,一部分来自媒体从业人员中的记者、主持人或主编,另一部分则来自其他领域的学者型评论员。全国有影响力的新闻评论类节目更是少之又少,而这星星之火能否燎原,又与舆论环境有着密切关系。电视新闻评论通过很自然的叙述技巧与视觉方式使观 评论员的话语在多方面都是权威的、令受众信赖的。就目前而言,本文要探讨的评论员话语权空间,主要指评论员的评论方式和评论内容上的空间,而这个空间是受多个方面影响的。既有社会舆论环境的制约,也有评论员自身表达习惯的制约;既有节目性质的规定,也有主持人提问的控制;既有管理者的要求,也有媒体人职业素养的自律……种种因素构成了评论员的话语权空间。

一、评论员话语权空间影响因素

新闻评论表达观点和立场,关键在于它通过什么方式,怎样“说”。从节目的制作过程来讲,决定评论员话语权的因素方方面面,既包括有形条款,还涉及“无形意会”;小到选题方向,大到社会舆论环境空间;既有评论员自我底线,也包括主持人的现场发挥。

(一)选题是新闻评论类节目话语权空间的起始点选题作为节目开端,直接影响评论员。选题初期便考虑到评论员因素,本期节目评论员是谁?怎样将评论员的专业优势与新闻选题有机结合?怎样才能为评论员提供最大范围的话语权空间?1.编导前期策划对评论员话语权空间的“限制”。节目策划过程中,编导的前期调查采访,积累事实依据,为评论员提供“论据”,编导的“解读”角度,无形中影响到评论员的言论方向。评论员的话语权空间以编导所提供的事实依据来决定。评论员不能信马由缰地说“自己想说的话”,需要根据编导找到的点展开评论。2.评论员选题。《新闻1+1》采用的是“编导选题”与“评论员选题”相结合机制。“评论员选题”策略的使用考虑到,评论员敏感触角第一时间捕捉其最擅长的话题,有效发挥专长。评论员掌握着最大的话语权,原创性观点易成为节目的亮点。如今的新闻竞争“,独家”和“第一时间”早已不再是新闻遭遇战中获胜的法宝,而对新闻的深度解读,不同角度解� “观点新闻”时代已经来临。因此,评论员的选题更能突显这一优势,评论员从自己擅长的角度提出“独到的见解”。评论员的“观点”的唯一性、不可复制性成为了当下新闻竞争的砝码。

(二)评论员自主话语权空间的拓展在新闻评论类节目中,评论员作为传播者和把关者,评论员的话语权空间的大小对节目的传播效果有着直接影响。简单地说,就是在节目中,评论员能表达多少自己的看法,言论的自有多大,能否用最直接、最简单的话语说出自己的观点,这些因素对节目的收视有着直接影响。影响把关者的因素很多,“政策因素”是最重要的因素。在我国,大众媒介是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评论员的言论表达的目的不是为了图一时之快,而是面对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媒体意见。面对“口径”要求,很多某些时候为了“安全”而说出“话中话”,或者绕着弯子说话。白岩松从一个记者型主持人成长为新闻评论员,20多年的从业经验使得其熟知电视语言的表达规律,在央视的多年打拼更让他熟知自己话语权空间的范围,有人说他是“常在河边走,从来不湿鞋”。多年来他在评论员话语权的空间上进行着探索,“我觉得我要去为大家更多地去触碰一下我们的底线在哪,我们可以走多远。”

二、舆论监督节目评论员话语权的评论底线

监督的力量是无形的,为其无形,所以无处不在。新闻评论类节目的社会价值更多地在于舆论监督。从收视率的反映来看,舆论监督类的选题往往有更高的收视率。在中国电视新闻真正发展的十多年中(以1993年为起点),无数次的印证舆论建设在推进法律制度完善、社会制度建设、伦理道德树立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目前的舆论环境下,新闻评论类节目处于夹缝当中求生存的阶段。节目性质的本身让其承载着社会责任,整体社会舆论氛围,又使其不得不在尖锐度上做妥协。很多新闻评论节目的同仁们,想得更多的是怎样给“危险”的题找到一个“安全”的出口,怎样在不失自己立场的情况下,通过平台传播我们的观点。而评论员话语权空间的探寻,是这个节目存在的意义。

在目前的评论员中,除了专家学者,更多的都是媒体的从业者或者新闻业界的人士。不可避免地,这些人担负起了捍卫“新闻的底线”、“评论的底线”的任务。这里的“底线”也分为从业人员的底线和管理者的底线。首先,对于从业人员来说,底线就是必须遵循新闻发展的规律,新闻事实的真实性是一切的基础和保证只有事实清楚,评论员的评论才成立。而脱离新闻事实的评论是危险的和不负责任的。没有事实的依据,评论员则变成了“空中的评论员”,飘得越高,摔得越惨。没有事实的观点,只能被定义为瞎说。而事实不清的新闻事件,也不适合做评论。优秀的电视新闻评论类节目的制作过程中“,核实新闻事实”是每期节目必须的工作,每一个数据的使用,每一句话的引用,都要做到有原始出处,而且是可信的,具有权威性的原始出处。“主观臆断”“、猜测”“、大概”“、差不多”等情况是绝对不能出现的。其次,要坚守新闻伦理道德的底线评论员作为媒体的一份子,必须遵守新闻伦理道德的底线,特别是在大众媒体这样一个极具影响力的播出平台上。评论员在“真实性”的前提下,必须考虑到自己言论可能会造成的社会影响。积极的、有建设性的言论是电视评论类节目的底线。而至于管理者的底线,在这里借用白岩松的话说是这样的:“这个底线就是,要有助于这个新闻是向前走而不是往回走,要有助于有理想的人不变成现实主义分子,现实主义分子不变成投机主义分子。随着时代的进步,(传统的新闻管理)它只会越来越宽松。”

三、结论

从现阶段来看,新闻评论类节目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来讲,或者说从节目样态上来讲,仅仅处于萌芽阶段。在这个阶段中,评论员的话语权空间同样也是处于探寻的阶段。无法回避的问题是我国的评论员“严重不足”,更加专业化的评论员队伍急需完善。目前处在社会转型期的评论员们,讲真话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还有智慧。发展中的中国需要批评的声音,更有勇气面对批评。发出批评是媒体的责任之所在,是评论员话语权的存在理由之所在。对于目前的现状,央视评论员白岩松在一次采访中这样说:“彩色的电视变得越来越花哨,能辨别黑白的人却越来越少,黑白问题将是电视人永远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段鹏。传播学基础:历史、框架与外延[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

[2]胡正荣,段鹏,张磊。传播学总论(第二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3]罗莉。实用播音学教程4:[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3

[4]李法宝。新闻评论:发现与表现[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

[5]南都。白岩松:当你不畏惧的时候,就会说真话[N].南都周刊,2010年3月29日

[6]南都。白岩松:为大家去触碰底线在哪里[N].南都周刊,2010年1月4日;

电视新闻评论 3

上个世纪80年代第一个电视评论节目《观察与思考》开播以后,中央、省、市、县各级电视台纷纷开办自己的评论栏目,1994年4月1日《焦点访谈》的开播与1996年《实话实说》的出现,更进一步推动了电视评论节目的发展。电视评论这种后来居上的发展态势与电视声、画、文一体的特征是分不开的。作为电视媒体与新闻评论相结合的产物,电视评论充分发挥了电视自身多符号传播的优势,一改产生之初作为报纸评论的“电视版”的状态,形成了自身的特点,�

电视评论舆论监督的特征

舆论监督的对象具有广泛性。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因此从总体上来说,一切违背人民根本利益的权力行为和社会行为都是新闻舆论监督的对象。具体来说,新闻舆论监督的对象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国家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二是国家各级公务员的施政活动,三是一切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多年来,新闻评论大多是以国家政策的宣传者的面目出现的,以报纸评论、广播评论为“母版”的电视新闻评论,在出现的初期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这种问题,这样的评论所起的舆论监督作用微乎其微。随着我国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范围的不断扩大,电视评论的监督范围也向扩展。电视评论监督既有对政府施政活动的监督,比如四川阆中广播电视台的《安置房为何不能安居》,也有对不良社会行为、社会现象的监督,比如吉林电视台的《免费体检:馅饼还是陷阱?》等。

舆论监督的力度大。近年来我们一直强调要加大新闻舆论监督的力度,因为从媒体的角度来说,舆论监督的力度是衡量一个媒体舆论监督水平的重要尺度,从执政者的角度来说,舆论监督有利于揭露、促进解决社会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与经济的发展。新闻舆论监督的力度,主要通过报道和评论的量与质两个方面来体现。具体到电视新闻评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大,一方面就体现在的电视评论中属舆论监督性质的作品数量居多。

舆论监督的时效性强。“新闻评论区别于其他文字评论的最大的特征,就在于新闻评论依赖新近发生的事件、现象和问题。”①通过评论进行的舆论监督,也因此具有了时效性特征。比如说,世纪之交,“”进行蛊惑人心的宣传,很多人为了“圆满”,做出了伤害自己及他人的举动。为了帮助人们认清“”的本质,2001年中央电视台制作播出了《本质 残害生命》一片,及时地帮人们廓清了事实。

电视评论舆论监督的作用

舆论监督不是唯监督而监督,监督的目的是要发现问题、揭露问题并促进问题的解决。报纸评论、广播评论、电视评论进行舆论监督的目的莫不如此。而电视评论凭借着电视自身具有的优势,在舆论监督方面发挥着更大的作用。

首先,鲜明的形象性使电视评论给观众留下了更为深刻的印象。“电视是声、画、文相统一的媒体,它既传递声音信息又传送运动的图像信息,必要时还可以配上字幕,传递文字信息,这三类信息分别作用于观众的视觉、听觉和思想,将形象的东西与抽象的东西融合起来,从而产生一种立体的接受效果。”② 这种立体感以可视性的形象与真实的同期声等,冲击着电视观众的心理与视觉,给电视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增强了新闻评论的现场感。

其次,更广大的受众群扩大了电视评论舆论监督的影响范围。在传统的三大媒体中,报纸靠文字传播,这对受众的文化水平提出了要求,而电视则不同,电视是一种通俗媒介,对受众使用媒体的能力要求低,只要你能看、能听就可 电视的这种� 同时,电视在揭示、评论某个问题时不同于报纸、广播依靠编辑、记者、主持人依据某一新闻事实进行的“一言堂”式的评论,电视往往是让普通百姓出现在画面上发表自己的言论、让专家学者走进演播室发表意见,这在一定程度上拉近了观众同节目之间的距离,增强了电视观众的亲切感与参与感。

“新闻媒体作为新闻批评的工具,肩负着进行舆论监督的神圣使命。传媒的这一使命履行得如何,直接关系到经济兴衰和社会安危,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和心态的稳定。”③作为新闻舆论监督的有力武器,电视评论仍然需要不断地改进,以便更好地履行自己的神圣使命。

注释:

①赵振宇:《现代新闻评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2月版,第22页

②杨新敏:《新闻评论学》,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10月版,第305页

电视新闻评论 4

研究电视新闻评论,要遵循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原则。评论作为新闻报道的一个类别,其共性要求主要有:选题广泛、是受众所关心的,论据充分并具有典型性,作为评论主体的论证要科学准确。但要使电视新闻评论具有鲜明的电视特色,则应该在共性的基础上努力探寻电视新闻评论的个性。

长期以来,我国电视新闻节目中的评论采用广播或报纸的评论形式。

面对收视环境的变化和网络新闻评论迅猛发展的态势,电视新闻评论更应该发挥个性优势,强化“电视特征”,在激烈的媒介竞争中应对挑战,保持和强化自身的独特魅力。

一、选题的贴近性电视传播对象广泛的特性,决定了电视新闻评论的选题应该具有广泛的贴近性

电视观众是多层次的,直接面向老百姓的电视新闻评论不宜离开具体的新闻事实泛泛而谈;而是要紧密结合新闻事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选择大多数人关注、最能动人心弦、事关社会大局、迫切需要唤起人们注意的问题,从剖析具体事物着眼,层层递进,深入人心。

二、论据的形象性电视声像兼备的特点,决定了电视新闻评论中的论据应该具有形象性

电视新闻评论与报纸评论相比较,两者的目的都在于引导舆论、弘扬正气、针砭时弊,但由于表现方式不同,导致效果不同。具体来说,报纸上的评论以论证的深刻性见长,其思维方式是逻辑思维。文字符号和表达意见,使得报纸评论要有严密的逻辑性。正因为多是理性的概括叙述,较为抽象,因此报纸评论在提供论据上只有一个渠道——撰稿人的文字叙述。这在形象性、具体性、生动性上自然有所欠缺,因而也在感染力上打了折扣。

当然,电视新闻评论也必须遵循评论论据方面的共性要求——论据的典型性。如果说形象性是解决感染力和生动性的问题,那么,典型性则是解决说服力的有效方法。电视新闻评论中合格的论据必须是形象性与典型性兼备的。

三、电视新闻评论的群体性电视节目参与性强的特点,决定了电视新闻评论中的论证应具有群体性

组织各界人士参与评论新闻事实,充分展示电视的个性,在电视评论里实现主体和客体的融合,已�

报纸上用文字传播的评论是评论员的主体意识传播,虽然引用受众的意见,但完全是主体转述,缺少形象性和感彩。而电视新闻评论恰恰是以它论证的群体性见长,有评论员的主体传播,也有各界人士的客体参与,充分显示评论论证方面的电视特性。

电视新闻评论成功的论证往往是由具体的人在镜头前讲述来完成的。论证的主体是评论员(记者),由他来把握论证的主题并加以论证,同时还有两个客体,一是群众(参与),二是专家(参与)。电视新闻评论的论证群体性这一特征,在实践中常常表现为主体与客体的互相转化。

受众的参与论证,主要是由记者通过现场采访来实现,受众从自己的角度就主题的某一方面来评说,作为对评论员评说的补充。有些时候也可以转化为主体,由受众主评,记者(评论员)来串连、补充、引伸。

专家参与论证在电视新闻评论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专家(参与)在评论的核心部分作精辟的论证,对保证评论的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成功的电视评论应该是评论员、专家、受众三方面形成的合力共同完成论证任务。光有群众的逐个讲说,易失之过散;光有专家的讲说,易陷于专业性强或失之抽象;光有评论员的讲述,则成为记者的“独角戏”,显得单调。三方形成合力,才能相得益彰。

四、电视新闻评论员的核心作用电视能实现和观众面对面交流的特点,决定了电视新闻评论的主持人——电视新闻评论员具有核心作用

电视新闻评论的一大优势是评论员直接出面述评,而不是像报纸评论员那样靠文字来传播。他既是评论节目的主持人,又是现场采访的记者,同时又是论证主题的评论员。其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总体策划。在确定评论选题时,电视新闻评论员就要参与选题的总体策划,开拓题材资源,捕捉社会焦点,并根据电视特性,选择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选题。

2.即席评说。电视新闻评论员出镜讲评,是电视新闻评论中经常运用的一种电视语言形态。电视新闻评论员出镜讲说任务有三:

(1)参与提供论据,电视新闻评论中的论据相对讲是比较丰富的,有图像提供的论据,有现场采访提供的论据,也必然要有评论员提供的论据。

(2)组织、串连作用。电视新闻评论既然是多种电视语言的合力,那么在图像、群众参与、专家论证方面需要有评论员来组织、串连,作简洁的必要补充、引伸,通过必要的有声语言使图像与现场采访人,使论据与论证都和谐的结合

(3)对被评论事物的直接论证。

在镜头前真实地讲自己对事物的剖析意见,而这必须是评论员深入调查研究的结晶,只有深入调查研究,才能把握事物的主要矛盾,并加以具体分析。

3.现场采访。

电视新闻评论员经常在现场以记者身份进行采访。他既要懂得现场采访的一般要求,还要十分明确电视新闻评论中的现场采访的特殊要求,认真按照特殊要求来展开现场采访活动。

4.是否说到“点子上”。

这是电视新闻评论要遵循的共性原则,因此电视新闻评论员既要善于展开评述,深入剖析,又要能在最后提炼出精粹的思想来。

五、用多种电视语言贴近观众电视语言的多样性,决定了电视新闻评论必须使多种电视语言形成合力来完成评论任务

电视新闻评论 5

电视新闻评论最主要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直接说出观点,二是用事实说话。第一种方式用日常生活的语言,容易被广大观众所接受。第二种方式既可以看到事实的采访和展示过程,又可以看到当事人和有关方面的责任人,或者专家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同时还可以得到媒介对这个问题的点评和议论。实际上电视评论所传播的意见是一些立体化的、多方位、参与式的整合后的观点,它的论据与论点,无论来源还是表现形式,都要更为丰富和多样,这些有别于报刊的评论,使这类节目具有更强的易受性和感染力。

网络对电视新闻评论的影响

网络媒体作为新崛起的第五媒体,对原有的媒介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还在逐渐加深。对于电视新闻评论来说,网络媒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上:一是功能层面,即评论的意义及影响的问题;二是操作层面,即评论内容和评论方式的问题。

目前,中国电视承担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功能。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电视的宣教色彩逐渐淡化,电视的产业属性、盈利职能越来越得到媒介经营管理者的重视。与此同时,电视所应该具备的文化传承功能,一直以来就被人们所关注。以《南京零距离》为代表的电视民生新闻的出现,放大了电视的另一属性――社会属性。作为电视的一种形式,电视新闻评论理论上应该履行相应的职能。但是一直以来,以《焦点访谈》为代表的电视新闻评论节目仅仅扮演着舆论监督的角色。随着网络媒体的兴起,电视新闻评论的社会属性得到张扬。电视新闻评论充分重视了网民的呼声,同时将一些网民关注的新闻事实和观点在电视上再度评论,从而放大了呼声。不同媒体的评论交相呼应,形成舆论关注的焦点,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推动事件的解决。

电视新闻内容的拓宽

第一,网络媒体的出现增加了电视新闻评论内容的丰富性。首先,通过网络评论者可以便捷地浏览国内外各大媒体的网站,及时获知外媒的报道,获得更多的事实和观点,评论本身的内容变得丰富。其次,评论者通过网络可以随意选择自己需要的事实,发现有意思的细节,增加评论本身的故事性和趣味性。再次,网络传递新闻的即时性,决定了在事发之后与节目播出时间间隔内,新闻事实的最新进展能够为评论者所知,而受众有可能没有及时获知这些信息。将这些相对新鲜的信息在节目中直接披露并分析,可以引起观众的关注。

第二,网络媒体的出现增强了电视新闻评论的时效性。网络媒体的出现使得新闻传播的时间大大加快,因此,对于一些较为重大的新闻,电视新闻评论者必须第一时间做出解读。这当然能够有效地吸引受众的眼球,但是新闻发生的时间太短,事实的全貌还不足以全部展现,因此评论者也不足以看清事实的全貌及其发展趋势,需要担当一些风险。如果评论者长期对新闻事实的解读不符合事实发展的趋势,观众就会流失。第一时间评论,对评论者来说是一个鸡肋。

第三,网络媒体设置了电视新闻评论的议程。在今天极其丰富的媒介环境下,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都在争夺受众的注意力。媒介从业者必然关注受众的关注点,而网络是现在唯一不受干扰表达了部分群众观点的媒体。因此,网络上关注的事件是电视新闻评论必须关注的。一些原本不会得到关注的事件,通过对网络话题的关注,媒体共同推动了事件的发展。

第四,网络媒体扩展了电视新闻评论的空间。在现行体制下,政府对电视媒体采取相当严格的管制,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电视新闻评论的言论空间。但是,电视新闻评论者可以直接将网络上流传的观点和看法当做论据或者由头,巧妙地用在新闻评论中,言论的尺度在某种程度上得到拓宽。

电视新闻评论语言的改变

电视新闻评论依赖着视听语言的多种组合,有丰富的表现形式。网络媒体的出现,对电视新闻评论的语言产生了影响。虽然电视是一个大众媒体,但是电视新闻评论的语言并非是完全大众化的,无论是专家的评论还是《焦点访谈》主持人的点评,都是非常精英的语言,这种语言对大众来说有很强的说服力。在网络媒体影响日益巨大的今天,电视新闻评论的语言也受到影响。流行的网络语言“雷”、“打酱油”等开始进入电视新闻评论的话语体系。此外,一种反讽、无厘头、解嘲的语态也在电视新闻评论中出现,这固然是对群众语言的回归,但是这种语态,对新闻评论的核心――理性、建设性也造成了一定意义上的消解。

电视新闻评论 6

社会舆论,林林总总。既有正确、进步的舆论,也有错误,反动的舆论。这样,要求进行舆论引导之前。对诸多舆论,进行鉴别和筛选。对错误、反动的舆论进行驳击和引导,并向正确的方向转变;同时,对正确、进步的舆论予以积极有力的支持。我国电视新闻评论担负着舆论监督的神圣使命。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社会利益大于经济利益。对社会舆论的引导,我们坚持的影响是政治方面的保证,而不是市场或者商业行为的保证;应该是公众利益的维护,而不是公众利益的损害。人民利益原则,要求新闻评论旗帜鲜明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代表人民群众发言,发出强有力的声音。一是要求新闻评论紧紧跟随新闻事实,而不是成为“马后炮”;同时还强调评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将引导的对象和需要向公众传播的内容和观众有机联系起来。

一、电视评论最大的特征在于它的视听互补和声像兼备

电视新闻评论的传播符号既有声音和文字、更有图像的直接展示。电视新闻评论是综合运用画面、字幕、实况音响和论说语言的评论。符号的多样性,决定了电视新闻评论具有不同于报纸文字、图片、广播语音的特点,只有把听觉上的声、和视觉上的流动的画面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出电视新闻评论的独特优势。实际上,电视新闻评论画面与声音结合是一项比较困难的工作。要想使画面贴近声音,编者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

例如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在节目报道中,很善于捕捉细节,通过镜头的推拉摇移和景深的运用,以及特写镜头的使用,将人物的内心世界巧妙地展现在观众眼前,例如一则揭露执法办案人员在办案中徇私枉法的节目,当记者采访当事人时,表面上看去似乎镇定自若,但镜头摇到他的手上时,观众可以看到他的手正在不停地颤抖。这一个细节,就真实地反映出他作贼心虚的内心世界。这一个画面抵得上许许多多的文字所表达的内容。使观众直截了当地明白了画面所表达的内涵,细节最能够体现事件的实质,揭示事件意义,也是最能引起观众共鸣的部分。因此,抓住细节,以小见大,是电视评论常用的手法。这也是电视画面的优势所在。

二、突出真实、突出现场、突出感染力

电视评论的记者可以到达新闻事件发生的现场,跟踪拍摄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将现场发生的情况通过画面准确、全面、集中地传递给观众。现场性越强,真实性就越强,就越能打动观众。抓现场,对电视评论来说至关重要。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里的“生活时空”中报道了北京最大的家具城失火的新闻。记者与消防车同时到达火灾现场,对火灾情况、灭火情况、灭火后现场的情况作了完整、连贯的报道。记者在现场进行解说和采访,画面冲击力很大,现场感很强,紧紧抓住了观众的眼球。

电视新闻评论不仅要晓之以理。还要动之以情。《焦点访谈》的记者在采访麻风病村时,记者主动与麻风病人握手。打破了人们对麻风病人的疑惧,非常有感染力。同时也改变了观众对麻风病人的偏见。记者以平等的态度与这些受人歧视的病人们交谈,并通过报道这些人的生活和被人们孤立的现状。唤起人们的关注和同情,来帮助这一特殊的群体。观众在观看这期节目时,情感受到了很大震动。

三、注重独家报道

现今的独家报道有两层含义。一是独家发现的报道,即完全由自己独家发现的新闻事实和过程。这是真正的独家报道。二是独家表现的报道,即新闻事实和过程的各种素材是各家新闻频道共有的,但是它们在组织和分析素材、报道新闻方面表现出差异和高低。这则是独家报道的另外一个竞争领域。前者主要看策划和记者的实力,后者则主要看编辑、智囊和主持人的实力。

在媒体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要讲素材新闻,即谁能拥有独家的新闻素材,谁就能独占鳌头。恐怕越来越没有这种可能性了。当代讯息传播渠道、手段迅速多样,很多新闻资源可能同时在被众多媒体利用,要比素材的原创独家,具有相当的难度,只有在寻找自己原创的观点和言论上,发展的空间才是巨大的。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以追求信息含量、逻辑力量和故事性取胜,以创立典型的“电视调查主体”作为自己在新闻改革中的突破口,这种调查理性的基本特征是:冷静、平视的调查视角;厚重、大气的调查风格;探寻、求证的调查样式。《新闻调查》栏目有意避开其他媒体争夺的焦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另辟蹊径。电视新闻评论的选题往往都是一些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上到国家大事,下到百姓生活,牵涉面比较大,冲击力、震撼力、影响力可想而知。就新闻性和社会性而言,《新闻调查》和《焦点访谈》在选题上有共同之处,共同关注在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事件和现象。但在具体新闻事件的选择上,《新闻调查》要求事实富于变化、大容量、多层面,层层递进。

四、电视评论所传播的意见是一些立体化的,多方位,参与式的整合后的观点。它的论据与论点。发挥电视现场感的优势。无论来源还是表现形式。更为丰富和多样。这也是有别子报刊评论和广播评论的特点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发展进步,许多社会现象已经由过去较为简单化而逐渐向多元化转变,人们的思想也更趋于多元化和复杂化,这使得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和敏感问题本身就相对复杂,而且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也更是多种多样。而许多观点之间也并非泾渭分明,观点的交叉融合成为重要的特征,而人民群众对社会规则和生活质量要求的日益提高,又使得这些观点的论争具有了特殊的社会意义和时代感。由于广大群众对观点争鸣具有天生的偏好(曾经风靡一时的争鸣以及目前报刊上流行的时评言论便是证明),而这种形式可以使百姓观点得以尽情发挥,形成争论的局面,可以有两种甚至更多的观点论争,由专家评说。这种电视评论方式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媒介观点隐于节目背后,各种观点百家争鸣,增强了评论的客观性,更易为观众信服和接受。

而这种评论的关键是发挥电视现场感的优势,有电视评论员,具备渊博的知识和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有专家见解,发表时评、解疑释惑。有群众声音,发表观点,表达心声。有主持人穿针引线,画龙点睛。使观点交锋更为热烈,而不是“每人一两句话,一两个观点,主持人从中调节”式的。

需要界定的是,在电视新闻传播中,在节目中发表个人观点的人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在电视新闻信息采集过程中,出现在镜头里、对新闻事实直接发表观点的人,包括新闻事件的当事人和知情人、乐于发表观点的群众,他们对于新闻事件表达直观而浅显的观点;另外一种是因新闻采集的需要,记者对

相关专家的采访,以及在演播室环境中主持人邀请嘉宾就某一新闻事件或社会现象直接发表观点的访谈类节目,专家和嘉宾提供对新闻事件和某一社会现象深层次的解读。

1998年2月美英联军对伊拉克“沙漠惊雷”行动期间,中央电视台邀请军事战略专家张召忠直接参与新闻评述,这是我国内地第一次有关战争题材的综合评论性电视直播。2003年伊拉克战争报道以及“神五”报道中,中央一、四、九套节目、凤凰卫视普遍采用了“新闻报道+专家点评”的新闻报道模式,由相关专家评论新闻事件的性质、国际影响,以及对发展趋势做出判断。

普通人作为嘉宾走上电视,直接表达老百姓的心声,成为电视新闻评论中一个有益的趋势,这表现出电视评论在“精英论坛”的强大话语权之外,开始注重民间,关注民间杰出分子的声音。

电视新闻节目的主持人在电视评论的形成中发挥的作用包括对新闻事实做出点评,在演播室访谈节目中对嘉宾的言论做出适当的引导。在一些成功的电视新闻栏目中,主持

五、以“平视”的视角。突出“人文关怀”的特色

平视与“俯视”、“仰视”不同,“俯视”是宏观观点的播发,站在一定高度上,进行宣讲和立论“仰视”是站在下级的角度上,聆听、接受与领会;而平视是不论对方的地位与角色,传播者始终是站在平等的角度上交流、探询和对话。

当前的电视新闻评论节目除了以“焦点访谈”为代表的一事一议型的节目以外,多采用的就是以“平视”的角度,将人际交流按照电视的特性引入到节目中,不论是主持人、嘉宾还是现场的观众以及场外的参与者,始终都在进行的是交流与对话。甚至是一些庆典和直播节目,都采用这种形式体现出平等的特点。例如凤凰卫视对“9・11”恐怖袭击事件的直播中央电视台一套和四套同时直播的美国对伊拉克的战争,采用了谈话节目的形式出现的,整个过程营造一个“观摩现场旁观评论”的氛围,由主持人担当谈话的中心组织者,引发嘉宾积极的谈话状态,尽可能地将话题深入,并通过联线、热线、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增加观众评论。紧紧追随事件发展,直播过程中突发事件层出不穷,嘉宾妙语连珠,观众集思广益,时间性、故事性,悬念性强,互动性强,牢牢吸引着观众。

电视新闻评论 7

时事背景:根据交通运输部几天前刚公布的新修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约车驾驶员也须透过从业资格考试。这一规定随即引发争议。反对者认为网约车本质是一种“分享经济”,对从业者过多设置进入门槛,不利于新兴业态的发展。支持者则认为,必须的从业资质限定,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使行业的规范有序。

时事评论:监管被监管,总是会产生某些榫卯不合的矛盾。对网约车司机资格考试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单纯地“站队”支持或反对一方而不思考现实状况,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网约车本质上的确是一种“分享经济”。表面看,其借助技术的重大突破,显著接近于物尽其用,从而实现从业者、消费者乃至社会闲置资源的多方共赢。但如果更深一步探寻就会发觉,与其说“分享经济”是一种技术突破萌发的新型业态,不如说它带给的是关于“理想社会”的巨大想象空间,所谓人人 相比于其他业态,“分享经济”更多地流露出社会伦理好处,那就是人之为人的善良、善意陌生人之间的信任。

不得不说,“分享经济”给人描绘的前景,近乎极为诱人的大同社会。还不得不说的是,其当前面临的挑战,必须程度上是技术水平远远超前了社会的发展水平。

如此态势之下,尽管“分享经济”在许多地方得到追捧,也几乎没有什么人否定其重大价值,但“分享经济”在各国的发展,却基本上都遭遇了程度不同的监管障碍。当然,现行规章体制落后于行业发展是一个重要因素,监管者思维陈旧、监管水平有待提高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但是,换个角度看,也未必全是监管者监管得上了瘾必须要去管一下,还应承认现实社会的发展水准仍然离不开监管。

因此,网约车司机须透过必须的资格考试,在现阶段就应是必要的。问题在于,怎样个“考”法的确费思量。有报道说,网约车司机资格考试要求或低于出租车。这自然是思考到网约车司机更多不是职业司机,门槛太高不仅仅把大多数人挡在了外面,也失去了“分享经济”的好处。用意当然很好,关键是低到什么程度才算适宜。

按照现行规定,网约车司机资格考试这类规范,就应由各地自己决定。这就面临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出于对网约车认识的差异,也不排除监管者自己便利的思考,网约车司机资格考试很有可能背离“分享经济”的初衷。有消息说,有的地方出现把网约车当做出租车来管理的倾向,实际上已经预示了“分享经济”在地方自主权面前面临的可能障碍。

新型业态超前于现行规章机制,从而使得监管松紧不一、左支右绌,这种局面虽然能够理解,但也昭示出管理者应对的挑战:网约车司机资格考试看似是在考司机,但实质上也是在考监管者、考出题者。如何看待网约车、如何理解“分享经济”,那一纸考题就能考出监管者、出题者的真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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