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方案【优秀10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

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1

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深入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拓展平安上思县建设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市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方案【优秀10篇】

二、工作目标

在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使我县社会治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得到有效铲除,成功摘掉我县被国家禁毒委列为“重点关注地区”这顶帽子,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取得符合中央、自治区和市要求、人民满意的效果,实现我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上升,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四、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强力推进禁毒严打整治。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充实禁毒办工作力量。全面推行“情指行”一体化侦查打击模式,强化区域联合作战,实施精准打击。加强禁毒信息化建设,将吸毒人员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狠抓毒品通道、毒品中转集散和外流贩毒等突出问题的重点整治,我县要摘掉被国家禁毒委列为“重点关注地区”的帽子。加强堵源截流,落实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路查和重点行业场所的监管。实施统一收戒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在全县所有中小学校、村(社区)、住宅小区建立固定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园地),夯实全民禁毒人民战争的基层基础。

牵头单位:县禁毒办(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二)持续加大行业系统乱象问题治理力度。各乡镇、各单位要准确掌握所辖范围、系统内人员、社会动态情况,关心关注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及时发现、防范和治理各行业各系统如:木材运输、敲诈勒索、赌博、毒品犯罪、交通运输、征地拆迁、非法采砂、放高利贷、工程建设等领域出现的乱象问题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向政法、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提供问题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摸底排查、调查取证和依法打击。

牵头单位: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责任单位:县政法机关、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三)强化治安混乱地区、单位、场所和社会面防范管控。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定期排查辖区治安混乱地区、单位和场所,重点对城区乱停乱放、施工车辆和渣土车违法乱象,酒驾毒驾、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群众反映拐骗偷盗抢、黄赌等问题突出的住宅小区、农村地区、社区和KTV、洗浴场所等娱乐服务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和场所,以及企业周边的治安隐患问题,全面落实综治督导问责措施,认真开展重点整治。要稳定和发展专职治安联防队伍,增加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加大社会面治安巡逻,对城乡结合部等治安防范薄弱点开展常态化巡查,最大限度地打压各类违法犯罪空间,防止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四)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坚持和完善大协同多锁链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打、封、堵“走私邪门”,扎实开展“国门利剑2019”联合专项行动,继续推进“断臂行动”,坚决防止走私活动反弹。不断巩固反走私综合治理成果。

牵头单位:县打私办;

责任单位:县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五)全力开展打击整治传销工作。坚决以“传销不绝、绝不收兵”的勇气和决心,抓好传销综合整治。提升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把打击整治传销作为“治乱”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力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空间。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既要强化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手段查大案,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又要坚持打击清理常态化。按照县委提出的“周周有行动,月月大清查,季季有战果”的要求,以铁的手腕坚决执行“五严禁五严惩”规定,对每个住宅小区开展“清零”行动。在人员处置遣返时,各乡镇、各单位要共享信息,加强联防联控,防止传销组织和人员流窜回流。

牵头单位:县打传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六)积极创建“六无”平安小区。在所有住宅小区,开展无非法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刑事犯罪、无“黄赌毒”违法犯罪、无邪教非法活动、无传销违法犯罪、无安全责任事故等“六无小区”创建活动。

1、全面排查:督导各物业公司开展有关排查,登记造册并报辖区公安派出所。一是小区业主、住户的姓名、居住人数、工作单位、机动车牌号、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二是排查小区内涉传销、吸毒、精神障碍等重点人口情况;三是排查小区及周边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牵头单位: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等部门。

2、集中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开展重点整治,并跟踪检查落实。督导各物业公司深入开展常态化防火、防盗、防投毒、防破坏、防爆炸、防恐怖袭击、防事故为重点的内部单位安全大检查,强化小区及周边治安巡逻防控。

牵头单位: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信访局等部门。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扫黑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

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我县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的做法,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公室牵头,从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以及县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各单位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了解行动进展情况,对行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是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重要抓手,也是服务我县实施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大招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摒弃敷衍应付思想,思想上要严肃认真对待,行动上要真抓实抓细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共同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共同扛起这个政治责任,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联动,及时反馈信息,及时通报情况,及时会商案件,形成快速顺畅的联动机制和强大的工作合力。政法部门之间、政法部门与职能部门之间、执法部门与执纪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加强联动协同,各成员单位在配合政法、纪检、组织等部门加强线索摸排、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也要进一步提高协同性,做到无缝对接,确保高质高效推进各项工作。

(三)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和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与日常各项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定期研究解决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管理细化、责任细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行“每月一报”制度,各乡镇、各单位于每月3日前将上个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县扫黑办

拆违实施方案 2

关于拆除xxx路xxx号内

违法搭建的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根据区、镇查处违法建筑的有关精神和镇拆违工作的总体部署,为保障拆违工作的顺利推进,有序、妥善和快速的处理拆违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特制定本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一、拆违内容:xx路xxx号内1幢2层楼房及2道围墙。

二、实施拆违时间和集中地点:2012年1月16日(周一)上午8:30时在工贸公司门口集中,统一前往。

三、组织保障:总 指 挥:xx

副总指挥:xx;

现场指挥:xxx

xxx

四、人员、车辆及施工机械的安排

1、城管分队:队员20人,协管员10人(队长、教导员带队);

2、派出所:民警10人,协警10人(副所长xx带队);

3、社事社区办:3人(其中1名教育负责人);

4、安监所:2人;

5、村镇办:2人;

6、xx公司工作人员3人(其中1名水电工);

7、平安办:2人;

8、民工:10人、挖机一台(由城管分队安排);

五、要求

1、思想统

一、行动一致。

2、责任明确、各司其职。

3、安全第一、保障有力。

xx镇违法建筑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xx年一月xx日

农村违规建房整治实施方案 3

为切实做好我镇被湛江市挂牌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坚决维护良好的土地秩序,严格规范土地管理和房屋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牢牢守护18亿亩耕地红线,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做好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规范土地管理使用秩序,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空间布局,实现我镇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实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处理20xx年7月3日以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新建、扩建、续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真正落实自然资源执法“严起来”的要求,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通过全面排查、拆除违章建筑、复耕等方式对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有效治理,恢复土地原貌,还田于民,有效震慑违法侵占耕地行为,进一步推进土地有效管理,规范我镇用地秩序,扩大宣传教育成效,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效能,坚决打击违建行为,确保违建点复耕有序顺利完成。

三、整治范围、时间

(一)整治范围:主要整治全镇17个村委会20xx年7月3日以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

(二)整治时间:20xx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

四、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推进整治攻坚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石城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攻坚行动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陈明波同志任总指挥,镇委副书记、镇长朱海霞同志任副总指挥,副镇长王鉴同志任总指挥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小组:

(一)信息收集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违建点基本情况的信息收集,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二)宣传教育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土地综合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单张、进村入户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违建拆除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组织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和镇规划建设(社区建设)办协调相关单位和村委会做好违法建筑的拆除。

(四)耕地复耕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组织镇农业农村办、镇规划建设(社区建设)办和村委会、违法用地户主做好耕地的复耕工作。

(五)稳控工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组织镇综合治理办和各村委会做好村民的稳控工作,及时处理现场的矛盾纠纷。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组织镇党政综合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10月11日起至12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1日)。各有关单位部门、村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整治专项行动,把相关人员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质成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1日至11月底)。

1.信息收集(10月11日至10月20日):对石城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开展调查,全面摸清基本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2.违建拆除(10月20日至11月底):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村委会依法依规对石城镇农村违法用地建筑进行拆除。3.复耕(10月20日至11月底):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村委会干部、违法用地户主,迅速做好违建点的复耕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底至12月10日)。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有关单位,镇属有关部门要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总结,加大宣传,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和浓厚氛围。

六、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摸底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规划建设(社区建设)办要按照边清查边整治的工作原则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研究部署,通过实地核查、信息收集等多种手段进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杜绝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的现象,逐宗登记摸排到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有关情况。各村委会要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宗核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定是否属于乱占耕地建房,确保查清情况。要建立违建问题台账及销号制度,按照“一宗违建一个台账”实行问题台账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一宗、核销一宗,确保整治到位。

(二)建立健全土地巡查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土地巡查监管机制,探索创新巡查制止手段,压实工作责任,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与自然资源执法有效衔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案件查处质量,强化执法监督作用,依法从严查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三)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进一步加强农民合理住房用地保障工作,充分了解汇总农村村民建房用地需求,严格审核用房报建手续,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四)强化政策宣传和开展警示教育

加大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力度,公开通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查处典型案例。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公众平台扩大宣传面,引导全民合法用地建房,努力营造全民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镇、村两级要把此次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重大任务,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各村委会要按照“村党总支书记负总责,村委会管片干部对其分管片区负直接责任,镇挂点班子对其挂点村委会负用地监管责任,镇挂点干部对其挂点村委会负连带责任,协同配合、层层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二)注重督查考核。镇规划建设(社区建设)办会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镇纪检监察办、镇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对各个村委会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违法占用耕地工作整治进行全覆盖督促指导,定期进行通报。坚决防范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的,将予以公开通报、约谈等处理;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挂牌整治任务不落实,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将暂停土地开发利用审批工作,并由镇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镇纪检监察办对有关村“两委”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理。

(三)密切配合协作。本次专项行动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镇规划建设(社区建设)办等相关办公室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清查整治工作,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处理。加强对各村委会的业务指导,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四)依法依规审慎处置。各村委会要根据职责,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对存量项目分类处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没收销售耕地违法所得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五)加强舆论引导。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原则上不作宣传报道,各村委会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镇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4

XX 镇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城乡规划要求,规范建设和征收秩序,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严厉打击城乡规划建设领域黑恶势力,深入治理行业乱象,镇政府决定自 7 月 20 日起,集中利用 3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治理建设和征收领域问题及行业乱象,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维护农村规划秩序和法律权威,确保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镇政府决定成立XX 镇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XX

党委书记 XX

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 人大主席 XX 副书记

XX 副书记 XX 纪委书记 XX 副镇长 XX 副镇长 XX

副镇长 成员:XX 新农办主任、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 XX 城建助理 XX 国土所所长 XX 农业站站长、信访办主任 XX 林场厂长 XX 民政办助理 XX 水利所所长 XX

宣传委员 XX 派出所所长 各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主任:XX(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调度、对上沟通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一)镇城建办。

1、通过走访、访问等手段对农村规划控制区内新增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摸排,发现疑似违法建筑报国土所规划部门认定后,上报市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

2、对各村及相关部门摸排认定的违法建筑分类登记、整理汇总、建立档案,履行法定程序。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违法建筑,责令其补办手续,并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依法催缴罚款;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不能拆除的违法建筑,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依法予以罚款处理;对可进行拆除处理的,督促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未自行拆除的,上报到上级部门,并配合相关党委组织开展强制拆除,全面治理行业乱象。

3、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依法征收组织实施工作。

4、深入摸排城乡规划建设和依法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黑恶势力,积极向镇扫黑办提供问题线索。

5、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日常巡查等违建防控日常监管制度,巩固治理成效。

(二)国土所。

1、结合例行督察、环保督察、“大棚房”及上级交办、信访举报、日常巡查等各类线索,开展动态巡查检查,对辖区内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排查在磐桦公路两侧、村庄周边非法圈占土地的违法行为;通过卫星监测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未批先建”“以租代征”等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行为;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擅自在耕地上建窑、建房等非法破坏耕地行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行为;在乡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等违法行为。

2、同城建办、林场等相关部门,对排查梳理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构成犯罪的移交上级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符合涉黑涉恶条件的违法案件,及时上报镇扫黑办。

3、及时做好各村民委员会函询疑似违法建筑认定工作。配合各部门做好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

4、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河道“清四乱”工作。

(三)新农办、农业站。

1、依法依规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等各类农村建设工作的管理,杜绝出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2、负责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构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无害化垃圾处理模式,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及其厕所粪污处理;推进废旧农膜等回收利用;基本完成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负责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3、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河道“清四乱”工作。

(四)林场。依法严格做好占用林地行为审批和监管工作,严肃查处毁坏林地、在林地内违法违规建设等行为,治理违法占用林地乱象;牵头负责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等工作。

(五)农村公路管理站。做好磐桦线两侧违法建设行为的排查、拆除及公路保洁工作;推动农村公路建设;组织开展违法违规营运“黑出租”及利用微信、电话等组客违规营运车辆整治工作。

(六)民政办。配合林业、国土等部门做好违法违规占地修坟建坟行为查处工作,治理殡葬行业乱象。

(七)水利所。做好辖区内河道、水库周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查处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河道“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工作,重点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高杆作物清除工作;指导推进“垃圾围坝”整治;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等工作。

(八)环保所。摸排查处违反环保法的各类施工建设行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九)各村民委员会。做好本村屯内违法建设行为排查工作,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报镇国土所和城建办;做好辖区河道“清四乱”工作;做好辖区内征收过程中遇到的提

出无理诉求、行为过激群众政策讲解、疏导维稳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十)信访办。做好专项行动期间信访群众接待,信访问题协调处置工作;做好提出无理诉求、行为过激信访群众政策讲解、疏导维稳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派出所。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举报,对专项行动中遇到的煽动、组织、实施暴力抗法等治安案件、违法犯罪行为及涉黑涉恶问题进行依法打处;做好提出无理诉求、行为过激群众疏导维稳工作,对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治理行业乱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二)党办。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曝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和涉黑涉恶行为;做好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实施步骤(一)摸排阶段(7 月 20 日至 8 月 5 日)。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责范围内违法建筑、房屋土地征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等进行全面摸排,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并有针对性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 6 日至 10 月 5 日)。针对排查发现的违章建设行为和征收各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组

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集中整治,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和黑恶势力,完成违章建筑查处、征收和环境整治等工作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 6 日至 10 月 20 日)。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工作档案和长效管理办法,确保问题不反弹。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详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本部门工作任务和组织领导机构、人员职责分工,逐个问题拿出治理措施。各分管领导要亲自负责组织实施,亲自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大力治理行业乱象、打击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质性工作成效,坚决完成工作任务目标。

(二)加强协作,全力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为牵头和组织协调部门,要履行好牵头归总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工作的指导和调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统一思想

认识,强化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通力合作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大力度,创新思路。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时效性,既对群众负责,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又要对镇党委、镇政府工作负责,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放开手脚,大胆尝试,在工作执行力上下工夫、想办法,依法用足用好强制措施,着力破解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难题。

(四)遵守纪律,强化督查。各部门单位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镇政府工作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甚至徇私枉法的,将给予严肃处理。领导小组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农村违规建房整治实施方案 5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和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查清我镇20xx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分类清理整治各种存量;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着力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凌文杰主任兼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整治打击、资料收集等三个工作组。上述工作组可依据实际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运转。协调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工作。

(二)整治打击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各村依法制止、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用地行为,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负责督促各村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新的农村乱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坚决打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三)资料收集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资料收集。做好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接待、回应群众诉求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至9月中旬)。按照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和博白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的总体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二)深入推进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实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三)总结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认真总结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的反弹。对未完成处置到位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处置措施等,挂账监管,限期落实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中央和自治区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事件、牡丹江违建“曹园”事件教训,扛牢政治责任历史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思想认识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玉林市委市政府和区厅党组工作部署上来。

(二)全面摸清底数,确保整治成效。做细做实,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底数,充分发挥村屯组织和基层党员的先锋作用,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统筹运用执法机构和职能部门的信息渠道及技术手段,做到清查全方位,无“死角”,信息准确、数据真实,为下一步的整治工作打下基础,确保整治成效。

(三)积极宣传政策,加强舆论引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敏感性高。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和群众诉求。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和疑虑,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对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防止负面炒作和矛盾激化。

(四)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农村违规建房整治实施方案 6

为加强我镇农村宅基地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和管理秩序,坚决遏制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推进农村人民环境治理和美丽家居乡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普定县农村宅基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强化土地监督、严守土地红线、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为目标,对农村宅基地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未批先建、批少占多、无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规范、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建房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建设魅力新马场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证的原则;坚持先党员和干部、后群众的原则;坚持思想教育为主的原则;坚持把握政策、依法清理的原则;坚持按法定程序办理的原则。

三、清理时段、内容和重点区域

(一)清理时段:20xx年1月1日至今农村个人占地建房情况;

(二)清理内容:

1、农村“一户多宅”情况;

2、未批先建和乱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建房等违法用地情况;

3、拆旧建新应拆未拆、少批多占宅基地情况;

4、非法转让、买卖宅基地情况;

5、无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规范、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建房情况。

(三)重点清理整治镇中心规划区域、马场大河及流域河流沿岸、普(普定)六(六枝)公路两侧、各公共道路两侧等区域的建房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相关工作有效推进,特成立普定县马场镇农村宅基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国土所,由杨仕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国土所、村管所、镇综合执法组全体成员组,主要负责办公室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包括全镇清理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宣传工作,提请领导小组审议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事项。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9月6日至9月11日)

印发工作方案,宣传清理整治政策,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熟悉清理整治工作流程和技术规程。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9月12日至20xx年4月30日)

根据宅基地专项清理整治任务和内容,对20xx年至今新增建房农户核实户主信息、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建设时间、权属来源、一户一宅、报建审批、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等基础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分门别类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相关部门核实现状数据、基本农田及规划情况、生态红线情况。最终形成全镇农村宅基地情况汇总表报县宅基地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8月30日)

根据调查摸底阶段建立的基础台账和县宅基地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整治措施,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后,按照“民申请、村把关、镇审核、县审批”的原则办理不动产权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该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

(四)完善工作机制阶段(20xx年9月1日至9月10日)

根据县宅基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农村宅基地共同监督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各司其职,形成监管活力,共同遏制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清理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村要高度重视,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村级宣传动员工作部署会议,落实调查核实工作责任制,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村区域清理整治工作全面完成。

(二)强化保障。宅基地专项清理工作是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土地调查部署的一项具体任务。各村要配强人员力量,专人负责,多人协作,确保任务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管理。镇村管所、国土所及两违办要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村民宅基地建设用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新增土地违法行为。对本区域发生的。典型顶风违法建房案件要进行公开曝光,达到“处理一起、教育一方、震动一片”的目的。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严格村民宅基地的申请核实和村民违法违规占地建设行为的劝止、报告等工作,强化与村管、国土及两违办的随时沟通与协作。

农村违规建房整治实施方案 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县工作要求,将我镇峰坝村作为全县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试点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试点村20xx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耕地、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等情况,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并进行分步整治、分类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行为,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以达到“去存量、遏增量”的工作目标。同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整治经验,为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探索有效途径。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推进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试点工作,特成立闵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由徐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启华、李璞、张彩3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张敏奎、敖永阳、丁超、胡朋、袁泽华5位同志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统一在镇政府四楼集中办公,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工作步骤

(一)核实自查(20xx年1月1日至1月29日)

镇农房领导小组要组织驻村工作队对摸排出的存量问题再次认真核实,确保摸排信息表中每一要素准确无误,核实后需要修改的,及时、积极对接县工作专班在摸排系统中进行修改上传。采取实地核查分类立档,严格按五类分类建立档案,遏制新增并采取遏制新增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同时,要同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制定方案(20xx年1月30日至2月28日)

对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分类处置政策,结合试点村实际制定分类处置方案,逐个房屋提出处置措施、时间表、责任人。处置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审定后,报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三)处置报告(20xx年3月1日至6月12日)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镇村联合巡查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包村干部责任,发挥村级组织和驻村干部作用,真正做到责任到岗到人,依法依规开展处置工作。20xx年6月12日前完成所有存量问题处置工作并上报处置情况报告

(四)检查验收(20xx年6月12日至6月30日)

于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对试点村的检查验收工作,并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全面开展处置工作的建议。20xx年6月12日前向县农房办报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处置试点工作情况报告。

四、分类处置措施

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明确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这一指导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形成如下初步处置措施:

(一)确定处置的性质及类型。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等三类进行处置。

一是明确重点整治性质,主要针对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二是经镇城规委会认定严重影响村庄规划、破坏村容村貌和闲置的,一律进行拆除。

三是其它构筑物类暂不纳入处置范围。

(二)按时间节点分类处置。

一是对20xx年1月1日以前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依法完善相关手手续;

二是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前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

三是对20xx年7月3日后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实行“零容忍”,一律予以拆除,并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复耕。

(三)接是否强占多占、非法买卖等情况进行具体分类处置。1.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建设的住宅类(房屋主体结构安全):

一是要结合实际现状,如数据库中为耕地、基本农田,但实际是二调划定不实、现状为非耕地不应按占耕和占用基本农田处置,经依法处置后完善相关手续;

二是对于一户多宅将其空闲的住宅进行拆除并复耕,将现有住房依法处置后完善相关手续;

三是符合一户一宅但超出《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若房屋是修建在自然寨子中而不是单独占用大田大坝,房屋本身占地面积不大,坝子只是利用房屋周围的空地进行围合,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

四是对城镇居民和外村村民建房私下买卖的,符合规划的,对买卖双方进行处罚,并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对规划有严重影响的',必须依法拆除,没有严重影响的依法调规并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

五是对国家干部(离退休干部)非法买卖占耕建房的,经调查属实,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依法没收土地和拆除房屋外,还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管理不严的责任。

六是本村村民住房经所在的村(社区)认定为刚性需求、符合一户一宅占耕或占用基本农田建房需依法拆除的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拆除的建筑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按照建筑物建造成本价的50%子以救助,资金纳入财政统筹解决。

试点村要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落实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村庄规划预留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空间等措施;完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制度,探索多部门宅基地联审联批机制;落实宅基地管理属地责任,镇政府要依法履行宅基地审批职责,探索建立规范审批管理、简化申报材料、提高审批效率工作机制,为农村村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村两委办公房、农村教育设施、养老设施、卫生文化娱乐设施等):

一是属于国家投资公益性、基础设施、民生等建设项目,符合规划的由业主方或其主管部门依法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规划的依法调整规划后补办相关手续;

二是不属于国家投资的,符合规划的处罚后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规划的处罚后依法调整规划后补办相关手续。

3.产业类项目:

一是对非扶贫建设项目,有发改备案或审批手续且符合规划的,处罚后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

二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和扶贫建设项目并有上级部门明确建设的,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三是将住宅改变为产业(山庄和农家乐)的,应按场所的实际情况界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分类处置工作的重要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实施,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严肃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协作、齐心协同推进、保障工作经费、形成工作合力、精心组织实施。

(二)明确分工,全面压实责任

要细化整治责任,将整治任务落实到人。责任人要对整治工作的真实性负责。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并积极协调对接整治工作涉及的户籍、人口统计、项目情况等资料,指导村级开展整治。整治工作中要加强数据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采取微信、电子屏、海报、展板、横幅、宣传车、群众会、小组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及“八不准”“十个一律”等法规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依法建房、规范建房,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等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并充分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律政策解释和引导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同时,设立举报电话,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对打着专项整治名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要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四)强化监督,注重成果运用

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镇纪委对整治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对整治中故意隐瞒事实、包庇纵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通报、约谈等方式处理,对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或故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农村违规建房整治实施方案 8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序高效推进全乡农村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整治攻坚工作,着力形成长效机制,提升农村宅基地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根据《黔西南州农村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攻坚工作方案》和《晴隆县农村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攻坚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吸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教训,聚焦农村“两违”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现状,掌握全乡农村违法违规情况,整合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度,拆控并举,疏堵结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整治全乡农村“两违”行为,逐步实现“管住现在、规范未来,遏制增量、消减存量”。通过全面集中整治,保护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标本兼治,坚决遏制新增,逐步消减存量,实现农村“两违”行为“零增长”;通过进一步规范执法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查处农村“两违”的长效机制,切实推进农村宅基地的规范管理。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整治原则。坚持严格执法、强化司法、全民普法,严格规范查处程序,不断提升基层“两违”整治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严格规范“两违”执法工作制度,健全执法台账,完善“两违”投诉件办理制度、机制及流程,推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二)坚持分类施策原则。聚焦农村“一户多宅”、少批多占、少批多建、旧房翻新等突出问题,正视户籍变化、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历史成因,梳理遗留问题,以易地扶贫搬迁户回迁违法建房、危房改造应拆未拆的老旧房、地质灾害点搬迁户应拆未拆的老旧房、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建房等为重点,分类施策,分步整治,有序推进,有效处置,坚决刹住农村违法占地、违法建筑频发现象,逐步消减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存量。

(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秉承尊重历史实际,尊重客观现实,遵照法律法规,根据历史成因、发生时间,认真分析研判,分类区别对待,分类妥善处置历史遗留的。“两违”问题,保障农村村民安居乐业。

(四)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及时疏导群众合理报建需求,对违法建设不开后门、不留死角、一查到底,确保公平公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严格履职,敢于动真碰硬。坚持党建引领、政府监管与基层自治相结合,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尽可能将“两违”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切实将整治风险降到最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组织领导,成立“两违”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执行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服务中心,岑忠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余林、邢雁婷、张秋华、杨选才、陈冰剑、梁玉、李胜旭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日常办公事务。

四、整治措施

(一)调查摸底。5月15日前,各村指挥所组织网格员、村组干部等力量,运用“四逐四准”工作方法对农村村民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存量开展逐村逐组逐户地毯式排查摸底工作,分类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实行一户一档,分类造册,查清户主、区位坐标、违建面积、违建时间、违建原因以及申请办证等方面情况, 同时,全面、准确完成各类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排查,确保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在摸底核实底数基础上进行统计分析,建立数据库,分类建立农村“两违”工作台账,完善攻坚方案,制定“一户一策”,倒排攻坚时限。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划建设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营造“两违”整治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申报审核。暂定2020年12月30日前(具体时间以州、县级方案时间为准)为“两违”清理窗口期。积极推行容错纠错,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大力开展农村用地、农村建筑申报审核,对按照合法途径合法合规的补全手续,对不合法不合规的由农村村民自行拆除,消除违法状态。

(三)分类整治。制定“一户一策”工作方案,精确找到问题来源,准确进行分类,科学制定措施,完善工作程序及拆除工作手续。组织精干力量,全力攻坚农村“两违”整治拆除,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持续发力,分片、分类、分步进行,有序快速拆除,确保农村“两违”突出问题清零销号,取得实质性突破和进展。

(四)完善手续。采取疏堵结合,畅通农民建房的渠道,开通农民建房的“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宅基地的申报和审批,建立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许可审批,加大报批力度,依法完善用地建房手续,消除违法状态,保障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治成果。

(五)长效管控。在巩固重点攻坚、分类整治“两违”成果基础上,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两违”行为,在全乡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村“两违”整治,建立健全对“两违”日常巡查制止、联动打击、责任追究的长效管理机制,细化长效措施,对全乡“两违”现象严管严控,构建常态化机制。同时开展“两违”整治“回头看”,对农村“两违”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及时监管,坚决遏制新增“两违”,实现农村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零容忍”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部门要将农村“两违”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为重点工作任务,全体人员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两违”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底线思维,直面存在问题,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加快推进,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指挥所负责本村的排查,各网格员负责本网格内的排查,排查出来后以村汇总上报,乡专班分析研判核实上报,及时组织进行处理,对于排查不认真,排查数据不精准的由网格员自行负责,排查出来后专班不进行处理,责任在于专班。

(三)强化工作调度。坚持“乡村联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

农村违规建房整治实施方案 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建房有关规定精神,深挖细找全市农村非法违规建房问题,有效整改全市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现制定xx市深入开展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全市农村非法违规建房大排查大整治,明确整治政策,落实有力有效整治举措,“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建和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问题、严重失职失责问题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腐败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态度坚决、方法科学、突出重点、通盘考虑、稳妥推进,坚决有效遏制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乱象。

二、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范围为: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农村非法违规建房,重点为5个类型:

(一)城市居民(重点是公职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户口迁移方式,占用农村集体土地非法违规建房;

(二)城市居民(重点是公职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假冒或借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非法违规建房;

(三)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法违规建房;

(四)违法占用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森林公园、河湖岸线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非法违规建房;

(五)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违规建房行为,如:超高超大的“花园洋房型”非法违规建房,圈占大量土地的非法违规建房,借用他人名义建成超高超大经营性场所以及建成套房形式非法出租或出售等。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从20xx年8月下旬开始,到20xx年1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排查阶段(20xx年8月下旬—20xx年9月30日)

各乡镇(街道)和xx高新区管委会、xx集团有限公司、xx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以下简称“16+3”)要在上一轮排查的基础上,按照本次专项排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类型,开展全域全覆盖、无死角大排查。各地要深入发动群众提供非法违规建房线索,采取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举报电话(xx),让农村非法违规建房行为无处藏身。大排查要深入细致,全面、准确掌握非法违规建房的房屋及附属建筑情况、建房户情况、非法违规事实,逐户逐栋建立问题台账;市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审核专班,对“16+3”排查问题逐一现场查验、会审把关,由“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并加盖公章后的排查摸底情况和问题台账,于20xx年9月25日前报市委、市政府及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清理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1.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规定、因审批环节滞后导致的非法违规建房行为,20xx年12月31日前依法完善审批手续,消除违法状态(已纳入国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的,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按照相关政策处置)。

2.城市居民(重点是公职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户口迁移方式骗取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的,由公安机关对户口迁� 已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骗取批准论处(撤销原批文);未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非法占地论处,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回土地,并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

3.城市居民(重点是公职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假冒或借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非法违规建房的,已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非法骗取批准论处(撤销原批文);未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非法占地论处,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回土地,并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

4.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非法违规建房,区分两种情形处置:一是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出原有宅基地(原有宅基地上建筑物破旧,不适合居住),并对原有宅基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对拒不退回宅基地的按非法占地论处;二是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出新建住宅上的宅基地(原有宅基地上建筑具备良好居住功能),并对新建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对拒不退回宅基地的按非法占地论处。

5.违法占用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森林公园、河湖岸线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非法违规建房,由市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从速严肃作出处置,确保整改到位。

6.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违规建房行为,如:超高超大“花园洋房型”非法违规建房、圈占大量土地的非法违规建房、借用他人名义建成超高超大经营性场所以及建成套房形式非法出租或出售等,由“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拟定处置意见,报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审定同意后,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确保整改到位。

“16+3”清理整治情况,经其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于20xx年12月25日前报市政府、市纪委监委。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1月31日)

按“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深刻剖析产生农村非法违规建房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严格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要求,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农业农村部门配合、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一线把关的农村建房管理机制,着重围绕审批、监管、查处等关键环节,科学合理完善农村建房审批流程。各地要统筹考虑以下4个方面因素,着力构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新格局新思路:

1.乡级政府要合理保障正常工作经费,采取务实举措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坚决堵死乡镇(街道)、村(居)收取建房费用的利益驱动。

2.乡镇公安机关要对城镇居民户口迁往农村居民户口认真甄别、严格控制,提级至市公安局审核把关。

3.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建房“开绿灯”、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处理,将相关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负面清单及廉政意见回复。

4.建立市级农村建房大数据平台,整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机关及乡镇村居等数据资源,健全多部门联审联批制度,提升审批效率、堵住审批漏洞。

“16+3”建章立制情况,由其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盖章,于20xx年1月25日前报市政府、市纪委监委。

四、工作要求

(一)态度要坚决,操作要稳妥。

针对农村非法违规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依规按政策处理,做好风险评估,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避免发生群体的性事件和恶性的事件。

(二)严格属地管理,逐级压实责任。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是具体操作主体,“16+3”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上述责任人务必靠前指挥,组织各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审查排查、整治成果,对排查、整治结果的真实性、全面性负总责。市、乡两级纪委(监委)要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对发现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虚报瞒报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三)“零容忍”管住新增项目。

20xx年8月下旬及之后新开工和在建续建的农村非法违规建房,按“顶风作案”问题坚决拆除,并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有关责任人。对重大典型案件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强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等部门执法力量作用,开展动态巡查和全天候监测,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对新增违建问题“零容忍”。

(四)强化联合处置举措。

“16+3”要建立行政、纪检和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联合处置工作机制,畅通联合处置渠道。各有关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违建问题线索,要集中力量开展调查取证,依法依规作出拆除、没收等处理,提出生态恢复要求,利用综合执法、专业执法等力量,坚决执行到位。行政机关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并开展审查工作,对在整治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要依法严厉打击处理。人民法院要及时受理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依法审判刑事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案件、行政公益案件。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对符合受案范围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和人民法院受理、审查、裁定和实施强制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五)明确处置政策。

“16+3”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森林等法律法规,根据生态环境破坏程度、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依法采取完善手续、拆除、部分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主体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置;对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权益;对建房主体和地方政府“互有瑕疵”的,要厘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

(六)严肃执纪问责。

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市、乡两级贯彻落实上级农村建房管理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整治工作涉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市纪委监委有关指导意见处理。坚决防范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违建的,要带头自查自纠。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理,为整治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农村违规建房整治实施方案 10

为有效推进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和早处置”,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根据连协调机制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各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及人员,负责组织落实专班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逐项细化分解、逐级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人,实施点对点跟进,建立台账,办结销号。要加强与连城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县际协调机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区域

巡查区分为三级。一级巡查区为集镇和省道以东往城区、园区、文亨镇的衔接部的村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二级巡查区为省道以西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及村庄;三级巡查区为未划入一、二级巡查区的区域。

(二)巡查责任主体

镇人民政府行使辖区巡查监管职能,对辖区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建巡查工作负总责。镇主要负责人是动态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村两委、村级自然资源协管员是动态巡查的实施主体,对巡查工作负具体责任。

(三)巡查频率

村两委对所在辖区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队对所在辖区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职责

各村按各自实际制定明确各片区组责任人,进行网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级协管员每天将巡查情况报告村两委,各村每周定期将巡查周报表汇总上报至镇里(委托自然资源所收集),镇里每月定期将巡查整治月报表提交至县自然资源局监察队。

三、加大宣传力度

要坚持“集中与日常”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横幅标语、乡村广播、宣传手册、微信、电视台等不同形式,大力宣传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深入宣传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和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引导形成依规划、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识和氛围。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与县融媒体中心加强配合,制作强拆正面宣传专题片,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曝光一起”。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举报并经查实的,每次奖励300元。

四、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村级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将按以下方式追究村书记的工作责任,第一次警示约谈,第二次依情况问责,第三次就地免职。

(二)对村级谎报、瞒报、包庇、纵容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涉及违反党纪政纪的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

(三)对辖区内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将案件线索移交纪委监委,追究相关领导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1.对国家和省级下发卫片图斑经核实确定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

2.对辖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导致被省市通报批评的;

3.对辖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导致被国家通报批评或省市问责的。

(四)主动拆除违法建筑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依纪依法从轻处理或免除有关问责。

(五)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乱占耕地建房、纵容亲属乱占耕地建房等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对工作中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