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职工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企业凝聚力,推动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公司法》、《工会法》、《工会章程》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基层各单位工会工作的开展,作为检查、指导考核全公司工会工作的依据。
第二章 工会组织建设
第三条 公司工会在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广大职工的利益,认真履行建设、维护、教育和参与各项职能,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并对分公司和项目工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第四条 分公司和直属项目工会工作委员会(简称工委)、分公司所属工会委员会(简称工会)是分公司工会派出机构,随着分公司和项目部的设立而组建。分公司和项目工委对参建单位工会履行指导、帮助、协调职能,并对本单位使用外部劳务公司工会实行托管。
第五条 分公司、项目工委(工会)一般由5—7人组成,工委(工会)委员会由项目党工委组织进行xxx选举后报派出单位工会批准;工委主任(工会主席)一般由分公司、项目部党工委负责人兼任。工委(工会)应指派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六条 凡有会员25人以上的分公司、项目部,应当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可以设立工委主任或工会主席,人员较少的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第七条 凡有10名以上女职工的分公司和项目部,应当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不足10名的应设女职工委员。
第三章 xxx管理
第八条 公司和分公司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公司和分公司的重大事项须经职代会审议,职代会评议企业领导干部要形成制度。
第九条 各级工会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形成制度。积极反映职工群众对企业管理、发展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公司制企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中,有工会组织职工xxx选举产生的一定数量的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并通过制度保证职工代表有效地行使职权,切实发挥作用。
第十条 公司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节组织,形成协调企业劳动关系问题的有效机制。
第十一条 项目要建立xxx管理大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参会人员为项目部机关全体职工、施工队党政领导及技术人员和工班长等。xxx管理大会重点解决施工组织方案、项目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及施工过程中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管理经验和存在问题等,同时xxx管理大会要让职工了解掌握项目的总体进度、质量、安全、业主评价及成本核算等情况,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和xxx管理大会程序要规范,资料要齐全,同时要坚持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完善推荐后备领导干部程序。
第十三条 落实企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技术、组织机密的事项均应公开,包括项目实施性组织方案、施工队的选择、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成本控制、工资奖金、质量安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都要以xxx议事会、情况通报会、企务公开栏、内部刊物等为载体,及时真实地向职工公开,确保职工的知情权和xxx监督权。
第十四条 企务公开要有组织、有制度、有内容、有形式、有台帐,内容全面具体,真实可信。
第四章 权益维护
第十五条 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公司研究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七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国家和企业总体利益的同时,要更好地代表职工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并执行劳动合同,自觉履行并督促行政贯彻落实企业集体合同。遇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进行维权,并与行政达成一致意见予以改正:
(1)克扣职工工资和拖欠职工工资超过3个月的;
(2)不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种社会保险费的;
(3)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4)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5)侵犯女职工特殊利益的;
(6)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第十九条 参与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问题和行为进行调查,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
第二十条 突出维护职能,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按时收缴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一条 按职工工资总额1%提取“三不让”承诺专项资金,把送温暖和“三不让”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章 建家建线
第二十二条 坚持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的思想,真正按照职工的`意愿开展活动,努力推进工会工作群众化、***化、社会化,形成上下联动、合力运作、内外协调、富有活力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体现特点,创造亮点,保障职工利益得到最大实现。
第二十三条 加强《工会法》和工会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加强工会工作的分类指导,注重培养和推广典型,及时总结工会工作经验,以点带面,为开展工会工作和发挥作用畅通渠道,创造条件。
第二十四条 公司成立建家建线领导小组,公司党政主管任组长,三总师和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公司机关各部室部长或负责人任组员,建家建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工作部。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建家建线工作制度,成立建家建线领导小组。坚持“依法治会,突出维护,改进创新”的工作思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完善工作内容、评价体系、维权机制和依靠职工办企业的***管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政治、经济、文化权益等方面有所作为。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要切实抓好“三线”建设。根据项目周期、投资、队伍规模和所处地理环境等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和配置,组织开展有利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满足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的基本需求。
第二十七条 公司工会今后对新上场项目拨付建家建线资金的原则是:结合公司工会经费年度收入情况,确定新上场项目按合同额的0。1‰比例拨付建家建线经费。各单位要建立建家建线经费使用台帐。公司工会每年要通过职工代表巡视方式进行检查和指导。公司建家建线领导小组要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建家建线资金进行审核和指导。
第二十八条 建家建线资金使用范围:建家建线资金专项投入职工“三线建设”,具体使用方向是职工宿舍生活用品购置、职工文体活动器械及用品购置、职工业余文化设备及用品购置、职工澡堂建设、职工食堂建设。不得用于其他渠道。拨付建家建线专项资金之前,各单位必须报公司工会本单位建家建线情况及购置计划,待批复后下拨专项资金。
第六章 劳动竞赛
第二十九条 引导和教育职工“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职工”,不断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三十条 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劳动竞赛、技术革新、读书自学、建功立业、合理化建议、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等活动,确保完成公司生产经营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第三十一条 劳动竞赛工作要有组织机构,有竞赛目标、实施方案、评比标准、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和保证措施。
第三十二条 利用各种会议和多种宣传形式进行教育和思想发动。施工现场要有竞赛公布栏、板报、标语、口号、彩门等,营造浓厚的竞赛气氛。
第三十三条 要有定期和阶段性检查总结评比,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同时要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1、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指导做好二级教代会和各分工会的工作。
2、负责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协助党政组织发动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积极为学校的'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4、协助党政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发挥宣传阵地和职工之家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活动提高教职工的素质。
6、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组织教职工疗休养。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会工作,切实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在团结组织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中电投集团公司工会工作条例》和上级工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办法适用于公司经营管理,本办法对所属各单位由要求的,各单位遵照执行。
工会岗位职责(优秀19篇)
第二章、公会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工会及其所属各级工会组织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第五条、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六条、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各专项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和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第七条、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第八条、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做好职工互助保险基金、送温暖救助基金和职工特重病救助基金的管理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第十条、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
第十一条、坚持群众化、民主化,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二条、按照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愿,依靠会员和职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会活动。
第十三条、工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需要占用生产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的同意,工会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建立会员评议建家工作制度,增强工会凝聚力,提高工会工作水平,、推动企业关爱职工,引导职工热爱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第三章、公会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公司工会及其所属各级工会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企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1、在上级工会和站支部领导下主持工会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工会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
2、根据工会章程,负责制订工会工作计划,定期总结汇报工作。
3、根据上级工会要求,围绕救助管理站中心工作,制订工作计划,配合站支部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职工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
4、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搞好分工协作,同心协力开展工作。
5、完成上级工会和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工会的“四项”职能,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辖业务机构(以下统一称“公司”)。
第三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工会是以《宪法》为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建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公司应支持工会依法行使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侵害。
第二章、工会组织
第七条、公司依法建立工会,并受上级工会组织监督和领导。本司工会组织设兼职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含组织委员会、宣传文体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财务委员会等)、经费审查委员。
第九条、工会主席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所产生人需要上报上级工会组织批准,经得同意,予以任职。
第十条、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各分、支机构成立下级工会或工会小组,接受公司工会领导和管理,选举一名专职工会主席及一名专(兼)职工会干事,负责与省公司工会组织沟通联系。
第十二条、工会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离或撤换,确需调整其工作,应事先征得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意和书面征得上一级工会同意,并按程序免去其职务。
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对上级工会和党委讨论研究有关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党委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围绕、“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协同公司开展员工思想政治教育、法制道德建设、专业技术培训等活动,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升公司形象。
第十五条、依法维护员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与公司管理。
第十六条、协助和督促相关部门办好员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开展同事间互助互济活动,为员工排忧解难;积极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员工的工作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第十七条、认真做好“五必访”和“四互助”。职工结婚、生育、生病住院、死亡、遭受灾害时必访,及时慰问;组织职工思想互助、工作互助、技术互助、生活互助。
第十八条、开展有益于员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坚持业余自愿、灵活多样、勤俭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充实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质量。、第十九条、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第二十条、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第二十一条、加强工会干部自身建设,坚持工会工作群众化、民主化。、第二十二条、搞好工会小组活动,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
第四章、工会经费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工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企业依法拨缴的经费。
(三)、其他收入。
第二十四条、公司工会会费管理制度
1、凡本公司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积极主动交纳工会会费。会员会费按本人基本工资的0.2%交纳,奖金、各种津贴、补贴等不计在内。
2、工会会费每月交纳一次,从本人当月发放工资中扣取。
3、工会会员升级加薪后,应从加薪之日起补交会费。
4、工会会费收取应及时列出清单和入账,会费使用情况应按年度公布,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报告,接受审议。
第二十五条、工会经费预算制度
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预算的编制要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原则。工会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编制下年的经费预算。
(一)、预算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
2.拨交经费收入;
3.其他收入等。
(二)、预算支出包括:
1.会员活动费;
2.员工活动费;
3.工会业务费;
4.工会慰问费;
5.其他支出等。
会员活动费:用于会费支付的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的各项费用。
员工活动费:用于开展员工教育、文体、宣传及其他活动等费用。
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包括拔付各工会小组的费用。
工会慰问费:主要用于职工结婚、生育、生病住院、死亡、遭受灾害的慰问费用。
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第二十六条、工会经费的使用和报销制度
1、工会经费的使用坚持集中管理原则。使用工会经费者,必须经工会主席审批,方可使用。在报销单上要有经手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会主席、公司行政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1.抓好女教职工(特别是青年女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女教职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政府法令。教育女教职工发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拒腐防变,永做“四有”新人。
2.组织女教职工经常开展“四有”(自强、自爱、自尊、自重)教育的活动,树立革命人生观。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女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发挥作用。
3.根据女同志的特殊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女工保护制度,关心她们的身心健康,协助卫生搞好妇科检查和进行妇幼卫生知识的教育。
4.组织女教职工开展创“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等多种创优争先活动,抓好总结评比,并注意总结推广她们的先进经验和宣传她们的先进事迹。
5.教育女教职工提高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教代会的女代表,征集女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6.维护女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同歧视、迫害女教职工的行为作斗争。关心女教职工在生产、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7.组织女教职工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术知识,及时表彰岗位自学成才的女教职工,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8.经常组织女教职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政治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丰富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
9.教育女教职工正确处理好恋爱、婚姻家庭和孩子问题,帮助她们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做好子女的`第一任教师。
10.关心女青年的成长,帮助未婚大男大女解决婚姻问题。
11.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中的调解工作。
12.教育女教职工积极响政府计划生育的号召,协助计生办做好计划生育的工作。
13.完成领导和部门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校女职工委员会每学期召开女工委员会议1—2次,每年结合我校女职工工作的特点,制定计划、布置工作、总结、表彰和进行工作经验交流,理论研讨等。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工作
更好的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职工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实现工会工作的民主化、制度化,围绕公司的中心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和动员员工努力工作,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
第三条工会的基本任务
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对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和宣传教育,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的奉献。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生产经验。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了解职工的政治工作及思想动态,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职�
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协助公司做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障工作。
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建立健全民主制度,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
关注职工业务特长的发挥,协助公司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劳动保护、技术创新、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
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以人为本,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第四条工会组织建设
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协调劳资关系,完善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引导职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推进职工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
对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技术改造等方面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接受上级工会组织和公司党委的领导,协助上级工会和公司党委的工作,缔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五条工会的女职工工作
女工委员会,是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的女职工组织,同时履行妇女工作的一切职能。
积极引导和教育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
结合公司实际,负责对女职工进行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女职工的`素质,增强女职工的自我维护意识。
接受上级女工委的业务指导,积极配合工会组织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活动。
做女职工的贴心人,关心女职工的工作和生活,负责女职工的信息资料的统计与管理。
第六条困难职工救助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乐于助人,帮贫扶弱”的传统美德,营造“团结友善、和谐稳定”的企业环境,充分体现党的温暖和工会组织的关怀,真正把补助资金用于困难职工。
职工因特殊原因生活确实有困难的,本人提出申请,并实事求是的填写申请理由,凡虚报、瞒报者,将不予考虑。
各部门要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要认真核实,并报公司工会,最后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适当补助。
此困难补助年终一次性发放。
七、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依法收好、管理好、用好工会经费,建立工会经营账目,实行单位核算,按程序审定后进行工会经费开支。
2、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工会经费重点用于职工福利和维护职工权益方面。
3、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定期公布工会账目,接受会员监督。
4、坚持为职工服务的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开支活动。
第八条本办法从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1、在上级工会和公司党支部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工会委员会工作;
2、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决定、指示,制定工会工作目标和计划,适时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
3、参与公司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制度的制订及劳动争议的协调,努力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积极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贯彻落实《工会法》所规定的会员代表大会和各项职权的有关条例,搞好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充分发挥工会民主渠道作用;
5、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企业凝聚力;
6、依法抓好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定期召开工会例会,及时部署好工会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的审批使用,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工会财产。
(一)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学校工会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完善学校的教代会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协助校党委抓好师德教育,促进专业发展,全面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
(四)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教职工体质,陶冶教职工情操。
(五)关心教职工生活,开展互帮互助和送温暖活动。
(六)协助学校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女教职工的特点,开展相关活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权益。
(七)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做好工会干部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
(八)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按时收缴并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九)协助学校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提高广大教职工法律素质。
工会充分发挥学校工会这一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搞好民主管理,特制定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理论。
2、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任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传,做好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教工的积极性,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定期召开教代会,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增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履行主人翁权利和义务,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4、定期对办公室纪律、卫生进行检查。
5、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开展各项群众性文体活动。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文体比赛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时反映教工的意见和要求。
7、定期对教师进行考勤:教师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1天内临时病事假跟校长请假,如校长不在学校,要跟副校长请假;病事假在1——7天之内的由学校准假,超过7天则向教育局请假。
8、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总结交流经验,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9、学校帮助教师的双方父母及子女的婚丧嫁娶、升学、参军办理相关事宜。
10、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4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11、丧假: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工资待遇: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12、子女升学准假一天,子女结婚,父母可以请假三天。
13、协助学校做好教工的纠纷调解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
3、工会经费的来源
3.1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留存公司工会使用,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3.2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结合工会法及公司职工工会情况,工会会员(职工)按照规定每月缴交会费统一为10元/人(实习、试用期员工除外),此款项将直接从工会会员每月的工资中扣除。
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4.1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4.2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5.1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5.2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5.3工会财务审批与作业;
5.4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理审批。
6、经费使用范围
6.1结婚、生育礼金、6.2住院慰问金、6.3丧亡慰问金
6.4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6.5员工困难补助费
6.6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不在此表中的其它如活动经费、困难补助等,标准由工会主席召集工会主要负责人,在经费范围内给予标准的核定,并由工会干事负责按流程审批。
备注:直系亲属包括员工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8、申请流程
8.1结婚礼金及生病、丧亡慰问金由员工本人或其它同仁知会工会干事,工会干事获悉相关事件后,统一办理礼金或慰问金申领手续。
8.2工会干事按上述各类礼金、慰问金及其它经费的标准,填写相应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表》,提交工会主席、公司人力部及工会财务进行审批。、8.3工会经费审批通过后,由工会干事负责向出纳领取相应的慰问金或礼金。如需购买礼品、慰问品的,事后向工会财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票据充帐。
8.4对于每次的经费使用情况,由工会干事负责在《工会经费使用登记表》中进行明细的登记及备案。
8.5申请补助须在事实发日起3个月内提出,逾期视同放弃。
9、超过工作经费限额的款项,需按公司以下流程单独申请:
由工会干事提出申请,提交工会财务审核后,提交工会主席、人力部、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审批。
10、其他未尽事宜依上级工会规定或公司工会另行规定。
11、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表
经费申请审批单
一、组织开展职工的业务文体活动,促进员工的`友谊和凝聚力。
二、组织好职工娱乐活动的相关事宜,负责组织、安排、管理,并做好卫生清扫工作的安排。
三、委员应在每年组织23次的象棋、台球、健身运动的比赛以及每年组织23次小型娱乐活动(节假日)。
四、做好文体器材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工会充分发挥学校工会这一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搞好民主管理,特制定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理论。
2、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任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传,做好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教工的积极性,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定期召开教代会,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增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履行主人翁权利和义务,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4、定期对办公室纪律、卫生进行检查。
5、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开展各项群众性文体活动。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文体比赛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时反映教工的意见和要求。
7、定期对教师进行考勤:教师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1天内临时病事假跟校长请假,如校长不在学校,要跟副校长请假;病事假在1——7天之内的由学校准假,超过7天则向教育局请假。
8、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总结交流经验,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9、学校帮助教师的双方父母及子女的婚丧嫁娶、升学、参军办理相关事宜。
10、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4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11、丧假: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工资待遇: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因为上述规定包含了“岳父母或公婆”。
产假:根据《黑龙江省产假条例》第四十六条正常产假:剖腹产100天,自然产90天;职工晚育(25周岁以上)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产妇享受的假期指第一胎,如生第二胎参照第一胎办法执行。)
流产: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摘、带环:各准假3天。
送奶:哺乳期的职工每天送奶时间为上午、下午各1小时。送奶前及时开出请假条。
12、子女升学准假一天,子女结婚,父母可以请假三天。
13、协助学校做好教工的。纠纷调解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1、负责主持校工会工作,并制定工作计划,做好期终工作总结。
2、支持校长行使职权,协助党支部和校长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正确意见和要求,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4、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
5、关心教职工生活。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反映群众呼声,维护学校稳定和团结。
6、负责“教代会”筹备及其日常工作,做好“教代会换届选举工作”。
7、负责向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1、坚持社区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负责主持社区工会的工作,执行工会大会决议,制定全面工作计划和检查、验收、落实、总结及汇报工作。
2、熟悉社区广大职工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有关档案资料。
3、广泛学习宣传《工会法》、《劳动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形成社区人人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4、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组织职工和会员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积极做好职工的培优、推优工作。
5、加强与上级工会、司法部门及辖区有关单位工会组织的联系,经常深入社区了解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精细化管理和教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2、校工会要认真贯彻学校发展进程中的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3、校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4、校工会的工作目标是“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聚人心、反映民心”,优化学校舆论氛围,号召广大教职工同心同德、团结一致、一心一意谋发展。
第二章 基本任务
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临沂大学工会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的协商制度,通过教代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共谋学校发展。
3、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定期召开不同规模的职代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重大工作发布会等形式,传达党委的有关决议精神,为学校行政提供政策解读的平台,进行工作通报,发布工作信息,解除广大教职工在学校发展过程中的疑虑和困惑,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坚定教职工推动学校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4、通过了解、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教职工对学校发展和学校事务中的看法、建议,把零星的、分散的批评和建议系统整理,整合上升为集体的意见定期向党委、行政汇报沟通,让教职工积极参与到学校的改革、发展中来,进一步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职工的参与权,强化教职工的发展意识和大局意识。
5、工会对事关学校全局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务,如新校区建设、精细化管理、校内的检查、考核、评聘、招投标、教代会议案落实等方面,创造各种有利条件,鼓励工会委员、工会组长及教职工代表等参与进来,形成合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督促,强化教职工的民主监督权,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感和责任意识。
6、充分发挥每个教职工的能力和水平,依靠教职工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让教职工做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评判者,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7、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化解教职工工作、生活中的矛盾,从全局上教育、向好处引导,维护学校的和谐发展。
8、积极配合学校党委、行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带头维护大局,有利于团结、有利于凝聚人心的话多说,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教职工利益的事多做;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业务理论的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9、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做好教职工工作,完善校务公开工作,办好校务公开栏;建立校长联系工会委员、工会组长与工会委员、工会组长联系教职工制度,为工会委员、工会组长上引下联搭建平台,为学校和教职工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女教职工的身心发展规律,做好女教职工特殊保护和计划生育工作。
11、争取学校的支持,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向会员公开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工会委员的审查监督。管理好工会财产。
第三章 工会自身建设
1、工会要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委的大政方针和有关决议,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工作,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学校党委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校工会组织要认真讨论,组织实施;教职工的呼声、工会工作的情况,在向校党委报告的同时,一般应向临沂大学工会报告。
3、工会对临沂大学工会的工作部署,应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并向党委汇报,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4、工会是学校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教代会每年应按时召开,代表大会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要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维护学校行政的指挥权威,宣传和动员教职工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
5、校工会委员,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校工会常设工会干事一名,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
6、工会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合理安排工会的工作进度,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大家对于工会组织的意见,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提高工会工作效率,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为学校其它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做出积极的榜样。
教职工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为在学校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大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第四条 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
第二章 教职工大会职权
第五条 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 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有关基金和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第六条 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 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教职工大会成员
第八条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全体参加 。学校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职工大会,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应向大会请假。
第九条大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离退休教职工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大会。特邀代表由工会小组提名,经教职工大会筹备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 教职工大会成员权利:
(一)按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和方案,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可以就大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可以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可以参加对学院有关部门或各级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
(四)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向工会及有关上级部门申诉、控告。
第十一条 教职工大会成员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实际,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合理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职工大会决议,做好教职工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工)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根据学校教代会召开的时间安排,教职工大会每年举行两次,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学校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教职工大会必须按期召开。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作说明,取得多数教职工的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者根据三分之一以上学校教职工的提议并报经校党支部同意,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一)教职工大会召开的程序和工作规范是:
1 、确定议题
由学校工会主席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议程,报校党支部批准、通过。
2 、征集提案
由工会委员会围绕中心议题,在会前组织征集提案;提案须明确写出所提问题的理由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并由三人以上联名提议或一人提议二人以上附议提出。
3 、起草报告
(一)根据大会中心议题,校工会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和其它有关文件。
(二)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预备会议。会议的内容;通过大会主席团,教代会会议议程,决定教代会会议其他事项。
(三)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大会通过决议和议案时,采用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教职工大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大会表决必须有出席会议的全体教职工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
(四)会议闭幕后,将组织检查、监督会议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主席召集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职工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十六条 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工会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参加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宣传教职工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作用,组织学校教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二) 参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
(三) 制订召开教职工大会方案,提出教职工大会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
(四) 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议。
(五) 贯彻落实大会的决议;检查监督大会决议的执行与提案的落实情况。
(六) 指导工会小组民主管理的各项工作。 对违反教职工大会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
(七) 接受和处理学校教职工的申诉和建议,维护教职工及其代表的合法权益。
(八) 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九) 处理教职工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宜。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十)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职工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它条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了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作用,搞好我校的各项工作,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学校的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二、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行使职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开展工作。
三、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教育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做好工作。学校支持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
四、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五、教代会要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权,五项职权。
六、教职工代表需以年级或教研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选举方法由工会委员会视学校的规模而定,征得党组织同意后实施。
七、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每次会议必须有1/3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要事项,经校长、工会或1/3以上的教职工提议,学校党组织同意,可提前、推迟开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八、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小组具体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各专门工作小组的成员,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
九、教代会闭会期间各组应建立活动制度,在各组工会小组长和教职工代表的主持下开展活动。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研究处理,必要时可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工作小组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届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使党支部更好的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使学校更加全面的开展民主管理,校务公开。使校工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我校制定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工会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政加强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民族团结及稳定工作。
二、在学校重大事件决策的会议,必须有工会参与。
三、工会要及时向党政反映教职工意见、或思想倾向。
四、在召开教代会前,必须先召开党政工联系会议。
五、每年召开联系会议不少于2次,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教代会会议所提交的提议,要经过党政工联系会议研究落实。
七、此制度若有不足之处,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八、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工会活动制度
一、全体会员要自觉遵守工会会员职责,积极主动按时参加工会各项活动,参与率要求100%。
二、工会活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小组活动要有活动记录,教职工参加活动要记考勤,有特殊情况可向工会请假。
三、工会小组活动情况可做为评选先进科室的条件之一。
四、教职工出操,参加各项工会活动与年终考核挂钩。
五、积极参加上级教育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各工会小组年初要有小组活动计划,年终要有小组活动总结。
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格遵守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执行上级工会规定,贯彻为工会建设服务,为教育服务,为群众服务,切实抓好收、管、用三个环节。
一、按期收好各项经费:工会经费和工会会费
二、记帐及时、切实做到内容、数字真实、摘要清楚、经常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据相符、帐表相符。
三、对报销发票严格审查,禁用不规范的发票或白条为原始凭证。
四、会员慰问费不超过会费的20%
五、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帐目帐务、凭证,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和各项经费的开支情况,主动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供有关的财务工作资料,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六、工会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新《会计法》和工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务纪律,按《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一、工会经费由工会独立管理,并开设工会专用银行帐户。
二、设置工会财务,对工会经费的收支和帐目进行具体管理。
三、工会财务按规定收缴和上缴工会经费,按要求编制各项财务报表。
四、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审批。
五、工会经费开支,必须坚持少花钱、多办事,最大限度量入为出的原则。
六、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
七、每年年终向工会经费审查小组通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八、工会经费审查小组,可随时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九、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五必访”制度
给教职工送温暖是校党支部、校工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重要体现。我校党支部及工会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为确保“五必访”工作的有效实施,我校特制定“五必访”制度如下:
一、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各族职工的基本情况,(包括婚姻情况、家庭情况、经济情况、身体情况、民族等)为“五必访”活动奠定基础。
二、工会要切实承担起对特困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职责。
三、及时了解教职工情况,对职工的经济、生活困难,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都要给予及时的帮助和慰问。
四、对出现思想问题或犯错误的教职工,要有有效预防、预警。经常进行走访,开导、教育,帮助其改正。
五、对少数民族职工要经常交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在重大民族节日期间进行慰问。
六、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五)准生证发放,应先由本人写出申请,报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按有关程序逐级审批。
(六)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如实填写各类计划生育档案和统计报表,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为了更好的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的管理统一化,工作程序化,言行规范化,行动自觉化,使全校教职工在民主评议中发挥作用,我校设置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并制定民主评议制度。
一、民主评议小组在党支部领导下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其工作任务是每年根据职工评议结果,对全校教职工的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进行测评和民主评议。
二、开展民主评议时必须及时制定方案,并就开展评议时间,形式和方法及时上报教职工大会并与党支部和行政领导取得联系协调工作。
三、民主评议采取实事求是。首先提高认识,明确民主评议的意义和作用,对优秀和先进的工作者可由教职工大会推荐给与奖励。
四、民主评议采取由群众意见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民主集中制办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抱着对领导干部负责的态度搞好民主评议工作。
五、民主评议可采取测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也可采用投票填表民主测评的办法。不论采用何种办法,但必须通知本人测评结果。让其在工作中发扬成绩,纠正错误。
六、民主评议的时间根据本年度的工作情况,一年评议一到二次,一般在年终工作总结和教职工大会召开时间。
工会奖励制度
1、奖励原则
(1)奖励原则 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2) 及时奖励,注重时效的原则。。
2、奖励的基本条件
⑴ 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
⑵ 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
⑶ 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⑷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贡献突出;
⑸ 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⑹ 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
⑺ 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
⑻ 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的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
⑼ 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治安,表现突出;
⑽ 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
⑾ 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
信访工作制度
一、对教职工来信来访分别予以登记,摘录、编号;对重要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应作记录,重要的来信来访记录均应及时送有关领导审阅、,并注意保密。
二、对来信来访记录应据其内容和缓急情况,做好拟办、转办、催办工作。来信处理后,应做好报结等工作,须向有关领导及有关单位汇报的,应及时进行汇报。
三、除匿名外,应将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及时答复本人(一般问题一个月内,重大问题三个月内),如来信来访提到问题一时难以解决,或按政策不能解决的,应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
四、对教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
校务公开制度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是贯彻__大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办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办学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在实际工作中,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根据市教育工会的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校务公开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教育服务,为市五中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意识,内强教师素质,外树教育形象,树立廉洁、高效的办事形象,使教育工作更上一个阶段。
二、学校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监督校务公开事宜。
三、公开内容:
1、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和决策公开。学校制度改革方案、决策都要公开并经教代会通过。
2、学校管理制度条例修订情况。先由各部门、各处室拟订,后公开,最后经教代会通过实施。
3、关于学校收费情况。开学前把市教育局下达的收费标准在校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家长公布。
4、财务收支大的物资采购情况。每半年公布预算内外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
5、学籍管理情况。初中学生入学、转学、借读、留级、毕业、休学条件、程序,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
6、职务评审、职务晋升情况。包括各类职评指标、评审条件、程序,上送市教委名单等向教师公布。
7、各类评优情况。各级先进的名额、条件、评比程序、送上级名单,向教师公布
8、校内教职工福利分配、奖惩条例,及结构工资公开。
9、其他需要公开项目,向教师公布。
以上项目及主要办事程序,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定后,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
四、办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镇党委、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等。
五、办事纪律
1、端正办事态度,做到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2、对分管的工作,必须有计划,提高办事效率。
3、公开办事结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4、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处处为人师表。若有违反师德的严重行为,在职评、提干、聘任等问题上,采用一票否决。
5、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违反 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6、推行责任制。对来信、来访的家长,除热情接待外,负责调处或及时转告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六、公开监督、投诉处理程序
如有违反学校校务公开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学校校长投诉,校长在一周内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七、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发展目标公开制度
1、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校办、教务处、政教处
2、主要公开内容:公开学校的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学校整体改革方案;校长任期目标、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学校章程、学校内部管理和各项制度,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和实施情况。
3、公开时间和办法:在学校网页校务公开专栏、学校教职工大会公开学校的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学校整体改革方案及校长任期目标、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校务公开栏张贴学校内部管理和各项制度,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和实施情况。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校务公开反馈整改制度
一、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工会、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二、主要任务:
1、认真及时搜集教职工对公开事项的意见与建议,由监督小组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
2、每位教职工可把对公开事项的意见与建议反映给年级组长或监督小组,再由他们在每周五的党政例会上提出来。最后由相关部门答复。
3、对来源于多种渠道的意见与建议,领导小组裁定后,由监督小组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教职工反馈。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校务公开工作报告制度
根据校务政务公开要求,每年学校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总结要接受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家长监督,学校特制定工作报告制度。
1、学校在召开教代会、家长会之前,必须认真征求教
职工、家长和学生意见和建议。
2、学校根据工作实际和师生意见认真撰写报告。
3、每年由校长向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或家长会汇报校务政务(包括财务运行)公开或廉政建设情况。
4、学校班子成员接受教师、学生和家长咨询和建议。
5、将每年校务、政务公开报告或汇报材料公开,对群众提出意见或建议在适当场合给予答复和解决。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财务公开制度
主要负责部门:校财务和总务处
(一) 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收费公开:
包括收费项目、内容、标准、范围、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向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财务管理公开:
包括年度财务预算、财政拨款、正常收费、勤工俭学、社会捐赠、房屋租赁、财务支出
(三)公示的形式及内容
1、学校的重大财务事项,利用教职工代表大会通报。
2、学校3000元以上的开支,利用公示栏通报。
3、每学期收费情况,利用公示栏公示。
4、收费项目每学期利用家长会或其他形式向家长公开一次。
收费项目公开制度
一、主要负责部门:教务处、校财务室和总务处
二、主要公开内容:
1、收费政策要依据有关文件进行公开。
2、收费项目与标准要进行公开。
3、公开代收费收支情况要公开。
4、所有收费要符合上级文件规定并进行公开。
5、大宗物质采购要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间和办法
收费政策依据、项目和目标在校务公开专栏或负责收费的办公室张贴,代收费收支情况和大宗采购(5000元以上)情况在校务公开专栏中张贴或在学校职工(代表)大会上做说明。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招生情况公开制度
主要负责部门:招生办
主要公开内容:
1、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公开;
2、学区外的录取分数、人数公开;
3、招录新生名单张榜公布;
公开时间和办法:招生情况及学校相关规定在公开专栏中公布,录取标准、录取结果和分班情况张榜公布。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民主评议学校班子成员公开制度
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工会、党政办公室
主要公开内容:
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党委安排的一年一度民主评议学校中层以上班子成员的工作要求,学校党支部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民主评议班子成员公开制度》如下:
1、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开展一年一度民主评议班子成员的内容要求,并结合自己岗位的实际,每位班子成员必须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廉洁情况,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写出书面发言材料,接受校教职工的民主评议。
2、组织好一年一度的教职工民主评议班子成员工作。学校党支部、工会、人事配合上级组织部门组织好全体教职工听取班子成员中党政正职的述职发言,座谈交流。
3、全体教职工认真听取党政正职的发言后,要认真对待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班子成员的工作,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徇私情,从大局出发,从学校工作出发,对每位班子成员从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情况,给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认真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做好民主测评工作。
4、班子成员要正确对待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工作,不要心有余悸,不敢大胆工作。要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办事要公道、正派,不滥用权力,要清正廉洁。
5、班子成员要正确对待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结果,要发扬成绩,纠正不足,进一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6、一年一度的民主测评结果将在校党政例会上进行通报。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民主评议公开制度
1、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工会、人事
2、主要公开内容: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领导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适当范围公开。
3、公开时间和办法:每年年底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对学校领导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反馈给个人,并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中公开。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廉政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中央、自治区和市局常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制度如下:
一、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工会、人事、财务
二、公开内容和方法:
1、学校领导的住房、通信工具配备要严格按照市局有关文件执行。
2、学校领导不能公车私用,但因工作需要除外。
3、学校领导出差考察必须按照市教育局党委规定执行。学习、考察等费用必须按照文件规定报销。
4、学校领导干部公费学习、考察等费用报销情况要在学校党政例会上进行通报。
5、学校领导干部必须在年度述职中向教职工公开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和执行廉政规定情况。
6、学校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八字规定和补充规定。
7、公开时间和办法:每年年底学校领导在民主评议大会的述职报告中加以说明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教职工利益公开制度
保证教职工利益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的需要,有利于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学校校务公开办法,学校就以下项目向教职工公开:
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校办、教务处、工会、总务处
主要公开内容:
一、学校发展目标:
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学校整体改革方案。
二、教职工队伍建设:
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培训,派外学习、教职工业务考核、违纪处理。
三、教职工福利:
工会会费使用、福利费使用、劳保、体检等决定教职工有关生活福利的管理原则、办法和实施方案。
四、教职工利益:
1、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优评先评选的条件、名额人选要公开。
2、教职工工资、公积金、医保、投保等有关政策、评选或分配方案、审批程序和结果。
3、结构工资及奖金分配和福利费使用情况等有关政策、分配方案、审批程序和结果公开。
4、外出学习人员名单要公开。
5、公开时间和办法:所有涉及教职工利益的事都必须在相应的地方及时公布。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学生利益公开制度
主要负责部门:教务处、德育处、团委、少先大队
主要公开内容:
1、收费内容要公开;
2、三好学生、特优生、进步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人选要公开;
3、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要公开。
4、公开时间和办法:在校务公开专栏张贴有关政策、制度、条件和结果或在班会、家长会和全校师生大会公布政策、制度和结果。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校务公开档案专管制度
一、主要负责部门:校务公开所涉及到的所有部门
二、主要任务:
1、校务公开档案分类管理;
2、及时收集档案资料,按时立卷归案;
3、档案的查阅严格履行手续,做好登记。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校务公开工作报告制度
一、 主要负责部门:校务公开所涉及到的所有部门
二、 主要任务:
根据校务政务公开要求,每年学校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总结要接受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监督,学校特制定工作报告制度。
(1)学校在召开教代会、家长会之前,必须认真征求教职工、家长和学生意见和建议。
(2)学校根据工作实际和师生意见认真撰写报告。
(3)每年由校长向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或家长会汇报校务政务(包括财务运行)公开或廉政建设情况。
(4)学校班子成员接受教师、学生和家长咨询和建议。
(5)将每年校务、政务公开报告或汇报材料公开,对群众提出意见或建议在适当场合给予答复和解决。
(一)根据上级工会的指示及工会委员会的决议,草拟并认真实施工会委员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安排工会活动,讨论、研究有关问题。
(二)在党支部领导下,配合学校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协同学校党、政有关部门,有效地组织生动、丰富、有意义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职工的事业心、责任心。
(三)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学校。
(四)关心教职工生活和身体健康,负责协助和督促行政领导努力解决影响教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办好“教工之家”;搞好教职工困难补助,协助做好离退休教师和职工的工作。
(五)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和女教职工的保健工作。
(六)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帐目公开,民主理财,开源节流,为解决教职工后顾之忧多办实事。
(七)抓好工会自身建设,指导工会小组的工作。
(八)工会付主席协助工会主席工作。
(九)定期向党支部书记汇报工作。
一、遵照上级要求,编制工会财务预决算,做到及时、准确、齐全,不迟制、漏制、错制。
二、严格掌握各项资金的使用,维护工会的'财经纪律。
三、收好、管好工会的会费、经费,做到账目清楚,按月公布。
四、做好工会物资管理,做到帐物相符。
五、完成临时交给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