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了一本好书,它令我受益匪浅,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讲的是绿山墙的马修和玛瑞拉想领养一个男孩,帮助他们做家务。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富有幻想,喋喋不休的女孩安妮。她不断地闯祸,也不断地改正错误,她改变了兄妹俩牵动着她们的爱心。后来安妮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并拿到了奖学金,因为要照顾玛瑞拉,安妮没有去上学而是在村里教书。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地被安妮的幻想给惊住了!安妮经常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而在她的幻想中,樱花是白雪王后;有苹果味的天蓝葵是邦妮;巴里家的池塘是闪亮的相互;她把自己的影子和回声想像成两个特别要好的朋友,读着这些幻想,我仿佛进入了这个童话世界,我常常会幻想着天空上的白云,把自己的一切都说出来,随着白云飘走在某个地方,我整天沉浸在童话世界里,忘了世界,忘了一切,忘了自己,世间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那么美好。
安妮虽然是个孤儿,但是她却以乐观的态度去迎接每一天,她靠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奎因学院,并拿到了奖学金,她靠着自己的努力,将自己的一个个梦想渐渐变成现实,我和安妮相比,简直是太差了,遇到困难,我就只会退缩,我应该像安妮一样变得勇敢起来!
安妮就像一盏明灯,为我们照亮前进的方向。
我曾无数次期待过,可以背着行囊四处流浪……在夕阳笼罩的原野上,在茫茫无边的沙漠里,在潺潺流淌的小溪边,在百鸟齐飞的山林边,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让这些地方都留下我的身影。
读《美洲纳粹文学》,我赫然发现几乎所有的作家都有四处流浪的习惯,他们喜欢把自己的足迹印遍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然而,现实生活中,在无边的时间里,我选择看书。
我读了《百年孤独》,恍然发现,这世上有很多人比孤独的旅人还要孤独。
马尔克斯笔下的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更孤独。
你看,他来无影去无踪,在沙漠上得热死病后,还把孤独的灵魂留在人间,留在那间曾经居住的屋子。他孤独的灵魂乞求的不过是有人跟他对话,有人了解他的世界。他在不朽的羊皮卷上预知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的历史: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他使布恩迪亚家族的几个男人都跟他一样陷入“实验”的疯狂和探索未知的狂乱。在那无人理解的无边的科学的、带有无穷魔力的世界里,他和布恩迪亚家族的男人们交流的其实不是生活的科学,而是彼此抚慰无法安放的灵魂。
乌尔苏拉是布恩迪亚家族里活的最久的人,应当也是这个家族里最孤独的人。
她的孤独,在于有一个陷入无穷无尽探索世界境地的丈夫,这个丈夫时而有指点江山的魔力,时而又陷入梅尔基亚德斯设置的怪圈,只要梅尔基亚德斯一出现,他的生活之钟就停止了旋转。不仅如此,她的儿子、孙子、孙女以及孙子、孙女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无不纠缠在自我的世界里,以至于乌尔苏拉一说起家里的男人,常常恨恨地称家里生活着一群疯子。读书笔记.她死在圣星期四早上,死之前本已经失明的她彻底失去了理智,走进卧室,会遇见生命里经历过的无数人,她在与这些亡灵的对话里,迷失在自我的世界里,也彻底迷失在亡灵的迷宫里。她死得很凄惨,只被放进一口比当年装奥雷里亚诺的篮子略大的小棺材,也只有很少的人。
课余时间,我饶有兴趣的简读了一本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著作可以说的上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出这点之外,此书还详细的阐述了黑洞效应和大爆炸及宇宙奇点问题。
倘若这本书以数学公式、证明过程和科学术语为主,那么我认为它不可能这么畅销全世界。这本书正是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读者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
《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读书笔记.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中国台湾著名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随笔集《目送》是一本适合情感细腻的人阅读的一本好书。《目送》收录了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等等,在刚读完第一篇的时候,我就不忍释手,深深为之吸引,为之感动。
当我读到“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时,我的心有种难以言喻的痛楚!当读到“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我的心再一次被刺痛,“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一个人听音乐。”我们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对我们是如此的排斥与冷漠!“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到中年,当你读到这段话的时候,你的心会不会剧烈的颤动一下?
任谁看到这样的文字,都不免在心里发出一个共鸣的震颤,这让我想起现实中的自己,现在我们总在抱怨孩子粘人,总希望能让自己多一点自由的空间,少一点孩子的纠缠,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当孩子一天天长大,我们想要跟她们亲近都将成为一种奢望了。
在《我村》、《火警》、《手镯》等文章里,我还读出了世间的人生百态。所以说,读散文,是需要有一定的人生阅历的,更需要有一种对散文情有独钟的心境。这样的文字,才会触动我们的心灵,震颤我们的神经。阅读,才能变成一次快乐的旅行,实现一种深刻的人生体味。
也许是岁月增长,人的心也越来越容易忧伤。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在不知不觉中,也在心中烙下了深深印迹。开始在乎起父母越来越多的皱纹,也开始担忧起孩子越走越远的脚步。所以,这样的文字,才这样的令人心痛起来。放下书,闭上眼睛,在苦涩的眼泪中,更多的领悟到生与死那一瞬间的界限。无法忍受,却需要面对的是:到底什么才是最宝贵的?
这是关于光阴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就慢慢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当我们再不能为过往的遗憾一一买单的时候,彼时的目送就成了眼下的悲凉。做儿女的要明白,在父母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渐行渐远。做父母的也要明白,孩子不是你的附属物,“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你能给孩子的只是精神上的慰藉和支持,让他(她)自己体会孤独、挫折、失败等种.种坎坷,这才是真正的爱,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
读《目送》总有想流泪的感觉,为逝去的或正在远去的亲情,挽留不住的是匆匆的生命脚步,能留下的就是记忆;读《目送》懂得了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读《目送》有些更深的感悟: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面对两个孤儿乞求的眼神,手执一份语焉不详的破烂文书,如果你是一个航海家,你会心生怜悯,答应他们出海冒险吗?途中又有多少艰难险阻在等着你呢?你许下的承诺会不会实现呢?凡尔纳的科幻小说《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就给我们描述了这样一个情节曲折、脍炙人口的故事。
故事讲述的是苏格兰航海家格雷那万在海上拾得一份文书,得知大航海家格兰特尚在人世,在船长儿女罗伯特与玛丽的恳求下,驾“邓肯号”游艇出海寻找。他们横穿美洲,改道澳洲,当他们遇到格兰特船长的水手艾尔顿,却上了这个海盗的当。之后他们前往新西兰,又被食人族俘获,侥幸逃脱后,抓住了艾尔顿,并把他扔在荒岛悔过自新,结果巧遇格兰特,一起返回故乡。
读完此书,我感慨万分。作为一个勋爵,格雷那万拾到文书后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然而他为什么如此执著地去寻找格兰特船长呢?而且经历多次失败,仍然不气馁呢?答案其实很简单,因为他有一颗博大的爱心。当得知罗伯特与玛丽无依无靠,母亲已死,父亲又生死未卜的惨状时,他不但伸出援助之手,而且不惜一切代价陪同他们去冒险,实现他们的心愿。这种行为是多么难能可贵!也因为这种无私的爱,帮助主人公每次都化险为夷,平安度过难关。爱,正是战胜一切困难的力量。扪心自问,我们否拥有这种力量,以助人为乐为准则?在别人遇到难题时,我们可曾耐心地帮助他们,多少次看到别人摔倒时,我们可曾上前扶过他们一把?《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中格雷那万的故事,让我明白了真诚关爱他人的人,肯定会得到人们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同。一个篱笆三个桩,世界需要热心肠,让我们以格雷那万勋爵为榜样,热心帮助他人,共建和谐社会。
今天我读了一本是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讲述 了 鲁 滨 逊 在 一 次 航 海探险中,船撞到了岩石,船上10人淹死,鲁滨逊用自己的勇敢和智慧,终于回到了英国。鲁滨逊特别的勇敢。有一次,有十二个野人乘船从对面的小岛上过来,准备吃人肉宴。其中有一个人质,解开绳子,朝我在岛上居住的地跑来。 野人 发现 有人质逃跑,有三个野人去 追人质。四人从我家门口跑过,我用枪把三个野人打死,人质十分想感谢我,我让他做了我的仆人,我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很聪明。有一次我正在 捕捉猎物,猎物把我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这里很美,树上水果特多,有满树葡萄,可口梨子。我又想了想葡萄吃多会的病死亡,我把他晒干成葡萄干,又好吃,又不会的病死亡。鲁滨逊特别机智。我们的船只撞上了岩石10人淹死,我上了岛在岩洞里安了家。因为我的东西太多,只能把洞扩大。但没有斧头,我用刀从铁树上砍下来一块木头,做成了斧头我把山洞挖,得的特别大有100平方米。
鲁滨逊真的特别勇敢,很聪明,十分机智,令我钦佩。
读完沈从文先生的《边城》让我进入了一个美好的世界,在那一个世界里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一切都那么可爱,我喜爱里面的一切。东晋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中记载: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而在作家沈从文先生的笔下,也淌开了一副美轮美奂的世外桃源图画。这幅湘西茶峒景致,不仅沉淀了淳朴自然的边城而又弥 漫着浓郁的爱情诗意。
湘西茶峒,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淡远的牧歌飘绕着翠翠朦胧的爱情。渡口少女翠翠是小说的主人公,她的触目清明如水晶,她的性格也犹如河水一般清澈纯净。湘西茶峒掌水码头顺顺彼年豆蔻的两个儿子同时爱上了她 ,天保知道翠翠心里爱的是傩送,主动离开却意外殒命。后来傩送出走离去与爷爷的离世使翠翠的梦击得支离破碎。梦的碎片,翠翠何时能拾起拼合?
边城的美源自于自然的美。她与我生活的都市生活具有截然不同的魅力,她没有高耸入云的大楼遮住耀眼的太阳,她只有天空的辽阔;她没有让人喘不过气的压力和痛苦,她只有让人放下心来的安然和自得;她没有使人烦躁不堪的烟尘和噪音,她只有清爽的空气和鸟鸣;她没有硬硬的水泥地和公路,她只有能孕育大自然生命的土地。当我们痛苦不堪、失落惆怅时,也许在辽阔、美丽的边城都能找到回应和解答,总能感到一股强大和解脱,这是心灵宽阔能装满人们各种情绪抱怨的边城所具有的魅力。说实话,读完《边城》谁不被这块神圣的土地所吸引呢?
书中的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淳朴、勤俭、友善的女孩,从小就有着一颗助人为乐的心,她的行为与友善使得那里的人都赞叹不已。特别是她那颗单纯的心,就像一块洁白无暇的玉,她似乎看起来没有烦恼,整天都与小黄狗相依为命的她好像不懂得表达自己的爱意,遇到心上人心理渴望、嘴里拒绝、脸上害羞。也许她正是传统女性的代表吧,总把纯洁的爱情掩藏在心底深处。但是在书中她的可爱与无知更使读者深深喜爱着这个小主人公,在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
书中的另一条感情线就是翠翠与她爷爷之间浓厚的孙女之情。老人诚恳、淳朴,在自己的女儿与一个军人结为夫妇抛下翠翠和他走后,他没有任何的怨言,只觉得照顾孙女是他该做的。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之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用样显得那么狭窄,空气都能阻挡人心灵的沟通。可在边城里,老人一个一生为人拉船的却能架起一座让整个乡村心灵拉近的桥。它与我们当今社会不同,它推开了空气,自己建立心中的桥。我感觉当今社会越繁华,人们之间心灵的距离越遥远。而在边城这样朴素的环境中,人们之间的心距几乎为零,这很值得我们学习。
书中另一个动点,就是翠翠与傩送之间的感情。我最喜欢的一个镜头就是在夜间:傩送在桥的那头唱着山歌,而在桥的这头,美丽善良的翠翠恬静地睡着了。这种感觉很飘渺、很浪漫。其实他们之间有过几次心灵的摩擦,但都是因为双方勇气的渺小给打败了。翠翠心中爱着傩送但却不敢表示,傩送只懂唱情歌加误会,他们之间的童话爱恋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那么赋有魅力。
但是,最后的结尾都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有的人说:“越是美丽的东西,越要摔破给人看,让人们永远记住它。”也许,《边城》的结尾就是这样,爷爷那么善良、那么淳朴却最后在雨中悲惨死去,并且连自己的愿望也没有实现。傩送那么痴情那么诚恳却也要遭受河水的袭击。而翠翠美丽、善良、纯真、聪明、大方、孝顺却失去亲人的爱与自己渴望的爱情,其实,在这里,翠翠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却一直得不到实现,是那一个社会里某些人的写照。
山风,河流,翠竹及繁华的市井码头,白河沿岸静谧悠然的边城,翠翠的梦倾泻在字里行间,点染了湘西的江清月近,浸润了流水汩汩。她在情窦初开后,坚持地追求爱情。一场爱情的邂逅,改变了诸多人的一生。我们 总是在最不懂爱情的时候,遇到最美的爱情,然后错过。不仅是翠翠,现代社会的人也同如此。谁不想拥有完美的爱情,可命运的捉弄使两人失之交臂。翠翠是画中人,她的爱情是画中一道风景。或陈韵悠长,或淡然清新。 所有心思浮动,沉积画中。
《边城》那淡淡的忧愁,浅浅的思绪,让我感觉到在缓缓流倘的小河旁,有一个为了完成爷爷的愿望和寻找自己幸福的女孩在耐心地等着她的心上人,可是,那个人会来吗?
《谁动了我的奶酪》是一本寓言故事书,每页都配有彩色的插图。这本书有四个主人公;小矮人“哼哼”“唧唧”和小老鼠“匆匆”“嗅嗅”,他们都住在一个迷宫里。虽然他们很小,可是如果你细看,就会发现一些很有趣的事情。哼哼、唧唧、匆匆、嗅嗅都用各自的办法找到了一个奶酪库;奶酪C站。每天,他们都早早地从家出发,到达奶酪C站。到达奶酪库后,匆匆和嗅嗅就脱下慢跑鞋并挂在脖子上,享用起来奶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如法炮制。也脱下慢跑鞋并挂在脖子上,开始享用美味的奶酪。后来,哼哼和唧唧把家搬到奶酪C站的周围,搞起了社交活动。有时他们和朋友一块吃奶酪,有时他们自己吃奶酪。可他们没有发现;奶酪正在一点点变少。突然有一天,奶酪C站里没有奶酪了。匆匆和嗅嗅立即随机应变,穿上慢跑鞋,出发了。很快,匆匆和嗅嗅就找到了更大的奶酪库;奶酪N站。但是,哼哼和唧唧则在奶酪C站辱骂偷奶酪的贼,因为他们认为;奶酪是在一夜间被偷走的。他们没办法接受这样的现实,一直想;“这只是一个噩梦。”“奶酪总会回来的。”这也导致哼哼和唧唧烦恼丛生。有一天,唧唧的眼前突然呈现出一幅画面;他正躺在奶酪堆里吃奶酪。于是,他战胜了心里一次又一次的恐惧,终于跑出了奶酪C站,穿过迷宫,找到了奶酪N站和小老鼠匆匆、嗅嗅。而哼哼则一直站在奶酪C站里怨天尤人。
其实这本书里讲的就是当今复杂的社会。“奶酪库”就是你想要的东西。他可以是汽车、电脑,也可以是房子、家庭。而“迷宫”就是你找到“奶酪库”所花费的经力和时间。这本小小的童话寓言书立刻就把当今复杂的社会简单化了。在这里,我们不仅要向小老鼠“匆匆、嗅嗅”学习,还要向小矮人“唧唧”学习。最后,送给大家几句《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话;
变化总是在发生。
他们总是不断地拿走你的奶酪。
遇见变化,
随时做好奶酪被拿走的准备。
尽快适应变化,
越早放弃旧的奶酪,
你就会越早享用到新的奶酪。
记住:他们仍会不断地拿走你的奶酪。
今年暑假,老师让我们阅读冰心奶奶的作品,带着这一任务,我认真又仔细地阅读了一篇又一篇,《烦闷》、《繁星》、《春水》等。其中,冰心奶奶的《小桔灯》,带给了我无尽的思索和深深的启迪……
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七八岁的小姑娘。他的爸爸是一位地下党员,不在家;妈妈因为遭到特务的殴打而吐血了。面对这些困难,小姑娘不但不害怕,还表现出了无比的乐观、勇敢和镇定。她跑了很远的山路,去帮妈妈找医生,希望能治好妈妈的病;她坚信爸爸一定会回来的,妈妈的病也一定会好的!所以她对冰心奶奶说:总有一天革命会胜利,大家的生活会好的!多么乐观开朗的小姑娘,多么坚强勇敢的小妹妹啊!快过年了,虽然她和她妈妈的年夜饭只有红薯稀饭,可是,她还做了一个特别精致的小桔灯送给冰心奶奶。有了这盏小桔灯,走山路就更安全了。她的周到、乐观和坚强,让冰心奶奶打从心里佩服和喜欢这位小姑娘。再想想自己平时的表现,遇到困难总是退却,理所当然地让爸爸妈妈代劳了;每天早晨看着整橱子的衣服还要挑三拣四的,真是不懂事啊;
而我虽然比小姑娘大,却是多么的幸运、多么的幸福。革命胜利了,大家的生活好了,过上了幸福地生活!我也知道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像小姑娘的爸爸妈妈那样的英雄用许多鲜血换来的;我们忘不了这些英雄的先烈们!我更知道,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让我们的祖国越来越繁荣、越来越昌盛!
小桔灯,你是一盏永不熄灭的明灯!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我很喜欢看冰心奶奶的散文,尤其是《小桔灯》。那个山村小姑娘纯洁的心灵以及她助人为乐的艺术形象时时会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那年冰心奶奶到重庆郊外去看一位朋友时,碰到了一个七八岁的山村小姑娘,她家境并不富裕,年夜饭也只是红薯稀饭,家里只有她和卧病在床的妈妈两个人。在冰心奶奶要回家时,那个山村小姑娘用冰心奶奶送给她的橘子做了一盏小桔灯,给她照明。情节虽然简单,但让人回味良久。
小姑娘的生活是贫穷的,但她是那么坚强。她用那柔弱的肩膀承担起家里所有的家务,还要照顾卧病在床的妈妈。而我呢,虽已经是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了,但还是成天依偎在爸爸妈妈的怀抱里,时不时地撒个娇,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跟小姑娘比我感到很惭愧。我要以她为榜样,自强自立,不去依赖别人,要经常地帮家人做一点家务。不把贫穷当作自己的绊脚石,而把它当成是磨砺自己的磨刀石。
虽然只是一盏普普通通的小桔灯,但它震撼了冰心奶奶,震撼了许许多多人,当然也震感了我。小桔灯流露出小姑娘对素为平生的冰心奶奶的关心以及美好善良的心灵。这样一个心灵美,情操美的人,怎能不让人心中升起一股暖流,又怎能让人忘怀。当然冰心奶奶也是这样的人,不然怎么会写出那么好的文章。如果在我的生活与学习中,也能像那个山村小姑娘一样,经常帮助别人,我就会交到更多的好朋友,给更多的人送去温暖。假如人人都能向小姑娘一样,那么我们的社会就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
我看了一下萧红的生平,1911——1942,32年的人生历程,作者在《永久的憧憬和追求》一文中写道“从祖父那里,知道了人生除掉了冰冷和憎恶而外,还有温暖和爱。所以我就向这”温暖“和”爱“的方面,怀着永久的憧憬和追求。”
环顾其一生,颠沛流离,逃婚、屡次的遇人不淑,婚姻不幸,身心分裂……“短命的小鱼死了!是谁把你摧残死的?”(见《同命运的小鱼》)这应是作者对自身命运的悲叹!她的写作风格,用尼采的一句话来形容是:“血写的文学”,杜鹃泣血,血尽了,32岁的生命画上了句号。萧红,用女性作家十分的难得的写作风格,写作视角,留给后人无数个问号、无数个叹号以及无尽的思索!
因风而生,因风而灭,缘生缘灭本非卿心,纵有千般不甘,奈何!——同为女子,惜萧红才情为其浩叹!
突发奇想,想挑战自己。我竟然从长长的书架上取下了这本《时间简史》。一扇通向宇宙奥秘的窗户随之向我打开。
史蒂夫·霍金,那个在轮椅上以一种奇怪姿势坐着,身体只有极少部分可以动的男人,却在思考着我们的宇宙。
在他之前,还有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伽利略、亚里士多德……
人们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去认识这个宇宙,尽管我们对于这个宇宙来说甚至连大海里的一滴水都算不上。
这本书给我的感慨不仅仅是惊讶于宇宙的神奇,还发现了自己的渺小。平时对物理数学不屑一顾的我从翻开书的第一页就碰了钉子。
我臣服于他们天马行空但却又切合实际的猜想。
举个例子,你也许从没思考过速度这个问题,至少是深入地思考过。以下是一个简单的猜想。
在一列飞驰火车上打乒乓球,假设击球者为观察者A,他向另一个球手击出球的速度假设是10km/h。这便是观察者A看见的速度。假若这是铁轨旁站着一个人,假设为观察者B,而且这时火车的速度为80km/h,那么观察者B看到的速度又是多少呢?显而易见是90km/h。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不同的观察者对物体的速度的感知是不同的!而且对那个物体本身并没有改变什么,我们甚至可以看远些!地球也在自转和围绕太阳公转,那么那个颗球的速度对于一个在月亮上的观察者C来说又是多少呢?也许会比音速还快得多呢!速度到底究竟取决于什么呢?
不得不说,世界很神奇,而这些科学家却更为厉害,从这些平常的事件中发现神奇。
也许你会觉得有些糊涂了现在。
不过还有更玄的呢!
在众多科幻电影、图片中,黑洞都被幻想成了一个洞,但事实并非如此。我觉得黑洞依然是一个球状的,是质量无比大,密度无比大的球状,那是恒星的最终结局,并且根据牛顿的万有引力和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物体的引力由它的质量和密度决定。对于恒星坍缩而成的黑洞那么它的引力自然是无比的大!
更恐怖的是,光是被人们看作粒子或者波,所以光同样也会受到引力的吸引,所以在黑洞连光也无法逃逸,会被强大的引力吸想黑洞。
这篇我觉得根本算不上是读后干,我只是想把我说的一点点写出来,甚至还有许多是错的。
现在每当我翻开《时间简史》我都会-一次我的观点,感觉在接受一次洗礼,人类智慧的洗礼!
读完《威尼斯的小艇》这篇课文后,我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威尼斯这座水上城市。
这篇课文通过向我们介绍威尼斯小艇的模样,船夫驾驶小艇的高超技术以及小艇在威尼斯的重要性,展示了着名水上城市威尼斯特有的风光。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这本书讲述着一只雄鹅带着只有大拇指这么大的瑞典小男孩尼尔斯遨游了他的祖国的故事。
小男孩尼尔斯只有十四岁,他的家住在瑞典的斯耐康省,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劳而又贫困的农民,但是他不爱读书学习,经常作弄小动物,让动物们很讨厌他。在初春的一天,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为作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大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在空中飞过,家中的一个雄鹅也想在空中遨游,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地抱住鹅的脖子,结果不但鹅飞走了,还把尼尔斯带上了天空。
从此尼尔斯就开始了自己的骑鹅旅行,他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方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他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山异峰、秀丽的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知识,听了许多祖国的传说,也饱尝了许多危险。在漫游中,尼尔斯培养了机智勇敢、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学习知识的精神,虚心向别人学习,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这本书对我很富有教育意义,它使我的心灵变得更纯洁更善良,更富于同情心。与此同时,我从尼尔斯的漫游中也饱览了瑞典的美丽风光,学习了它的地理历史知识和文化传统,也熟悉了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各种动物和植物,同时增进了我对伟大的祖国——中国的热爱。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而且我也想变成大拇指般大的小人儿骑在鹅背上遨游祖国。
今后,我要多多阅读这样的优秀童话作品。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政府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子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故事讲述的是1866年,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带着自己仆人和一名捕鲸手去追捕海上的一只大独角鲸,在此过程中,意外发现那是一只构造奇异的潜水艇,船长尼摩邀请众人周游海底世界,中途碰到许多深不可测的事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了印度洋、红海、地中海……整整有两万里。
最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的科学性,凡尔纳的各部作品均由此特点。书中涉及了许多生物知识和部分物理知识,例如说:动物的分类、光的反射……故事情节非常出色,不仅使我们开了眼界,对世界有所了解,而且也让我爱上了科学,真是受益匪浅啊!
最让我感动的一幕出现在海底,那天众人潜入海底去采珠场采珍珠,正当他们高兴奋兴回来的时候,发现有位印度人也在一旁采珠。忽然间,一只目光贪婪、张牙舞爪的巨鲨出现在印度人的上方,猛地向他直扑过去,他往旁边一闪,鲨鱼的尾巴向他一扫,他摔到了地上。正当鲨鱼想吃掉他时,尼摩船长主动出击,展开了一场人鲨大战,尼摩船长不断攻击,却一直没有刺中要害部位,而鲨鱼张开它那如同工厂里的大剪刀一样的大口,将船长掀倒在地上。此时,尼摩船长自称跟人类断绝了关系,但在要害时刻,却为一位普通的采珠人和鲨鱼搏斗,不仅说明他神秘莫测,而且有很强烈的正义感。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人物并不是尼摩船长,而是仆人康塞尔,他有个特点,每当他们捉到鱼时,他总是主动分类,习惯虽小,但充分说明他有强烈的求知欲,对学习很感爱好。我不禁想到了现实生活中我的情况,别看我现在学习成绩不错,但是我仅仅是依靠自己的优势——记忆力好坚持到现在,平常根本不怎么用功,我想:假如我和他一样该多好,我不就可以名列前茅吗。所以我应当拿他为榜样,向他学习。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可以让我们获取更多知识, 书可以让我们懂得许多道理, 书可以让我们提高文学水平,可以让我们变得更睿智。
这本书主要说了:鲁滨逊小时候就梦想航海当水手,年轻时多次离家远航,最后一次远航时船触角,乘客和水手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被海水冲上了孤岛。他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克服重重困难,自力更生。学会了自己制作许多生活用品,他也曾和野人多次作战,还帮助一个野人俘虏成功逃跑,而那个俘虏也成了鲁滨逊的一位忠实的仆人和伙伴。他们在岛上整整生活了20--年,终于有一天他们发现了一艘英国船,才有机会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我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正是如此: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记得有一次,我去爬山。爬到半山腰的时候,已经是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大汗淋漓了。我有了放弃爬山的念头,想径直走向山下。可是,这点小困难我都克服不了,我还是个男子汉吗?我转念一想,继续坚持着,努力地爬到了山顶。虽然我气喘吁吁,但是看着山下的无限美景,我感到无比自豪。是我凭借着自己的毅力站在了成功的顶峰!是我通过自己的努力战胜了自我,超越了自我。
“困难是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面对生活道路上的种.种挫折与坎坷,要乐观向上,正视它们,凭借自己的努力去战胜它们。这样一来,你就会获得成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犹药也,可以医愚”,看着这些名言,我觉得读书多么重要啊!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我的小书架上已有七十多本书了。空闲时间,我都在书海漫游!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刚看到书名时,我就被它迷住了。我如痴如醉地读,我发现我就是书中聪明的爱丽丝,我跟随她一起渡过了一次惊险的旅程。“我”首先被一只白兔吸引,闯入了老鼠洞,喝了奇妙的饮料,变小了;又吃了不可思议的面包,变大了。“我”扇了白兔带来的扇子,迅速来到花园,遇到嘴里叼着烟斗的毛毛虫,吃了它给的蘑菇,竟然恢复了原来的身高。“我”眼睛一眨,来到扑克牌王国,被无名氏拉去参加棒球比赛,又莫名其妙地被怪物带到法庭,参加了一次审问……最后爱丽丝说:“你们只不过是一些纸牌罢了,”这话如同出自我的口。
爱丽丝醒来了,原来只是一个梦……可我觉得那不是梦,是我奇特的旅行,是我绚丽的想象。听了我的感受,你们也很想看这本书吧,那就赶快去书店买吧!
变化会不断的发生,这是很自然的事,不管你是否希望如此。只有当你不希望变化,也不想追寻变化的时候,变化才会让你感到吃惊。
――引子
“当你发现你会找到新的奶酪,并且能够享用它时,你会改变你的路线。尽早注意细小的变化,这将有助于你适应即将来临的更大的变化,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并享受变化……”
你或许会惊讶一本看似平凡且短短只有4万多字的寓言故事却着实无法忽视的巨大能耐,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给人们带来的前所未有的视角震撼。无论你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这则寓言都简单而贴切的为你的生活阐述了这样一个挥之不去的真谛。
我喜欢这本融合了不同口味又轻松愉快地澄明了混沌生活的寓言书,因为它有着看似不起眼却耐人寻味的独特气质。
书中叙述了以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为主人公的哲理故事。
他们生活在一个神秘的迷宫里,竭尽所能地寻找能滋养他们身心、使他们快乐的“奶酪”。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奶酪莫名消失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这样一片共同的蓝天下,在终有一天会安静的世界里,你可曾听见那些微弱的呼唤,象是独自穿越了冗长黑白线条的五线谱,为来不及回首的过去温柔地画上休止符。
“如果你不改变,你就会被淘汰,如果你无所畏惧,你会怎样做呢?”
我们所亲眼目睹到的每一块“奶酪”都将是在人生道路上的无形障碍抑或是所谓的虚拟幸福,世间万物往往稍纵即逝,世界从某个不明的开端就开始变化无常,我们唯一可做的就是穿上跑鞋蓄势待发。
那么,现在的你是否仍经历着奶酪带来的那些不得不的漫长等待呢。是否对未知的人生而手足无措呢?
如果你说是。
《谁动了我的奶酪》会给你一份完美的答卷。
如果阳光开始在脚下庞大的城市里融化出金色的街景,如果傍晚开始有大朵大朵红色的云朵毫无畏惧地汹涌而来,如果无数成灰的蜡距开始亮过密密麻麻的闪烁灯,如果指针开始悄无声息地逆向行走……无数的如果,在千变万化的世界纵横交错成茂密的绿荫。这一切一切的未知的预言是否就证明了‘世间唯一不变的就是变’这个真理呢。
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萧红的著作《呼兰河传》。整本书主要描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黑龙江呼兰河县的特色,风俗及小时候熟悉的人物和印象深刻的事。
《呼兰河传》全书分七大章和尾声,第一和第二章节主要写了全县的三条街与当地跳大神,放河灯,看野台子戏和庙会等风俗,其余五个章节写了与作者同住一条街的邻居和亲人,把祖父的和蔼可亲,冯歪嘴子的辛勤质朴,有二伯的古怪性格描写的淋漓尽致。
这个小城并不繁华,而且十分的封建和落后,在那里,由于人们的迷信和愚昧无知,发生了一个个悲剧,另我印象最深的是命运凄惨的小团圆媳妇,她生了病,高烧不退,婆婆不仅不带她去看病,反而还请了个骗人的“法师”,最后把她丢到滚烫的开水里洗澡,结果不但没有治好她的病,反而还要了她的性命。那里的人们宁肯顺从天意,也不愿相信事实,名知道可悲也不愿意反抗,我看着看着也增添了很多怜悯和痛恨。
作者还描写了很多童年的趣事,在房顶上采蘑菇那段就非常有趣,好好地去房顶采蘑菇,却弄的鞋子掉进了锅子里,弄了一锅的泥浆汤。还有一次,作者把花儿插在了祖父的帽子里祖父非但没发现,还笑着说:“今年花儿真香,隔着几十米都能问道香味
儿”。这也让我联想到了自己,童年的美好时光是多么的让人留恋,我们都要好好地珍惜,长大了才不会后悔。
《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那里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但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美好都包容了,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属于自己的美好童年。
当邓稼先面临设计两弹的稿图时,他鼓动大家不放弃。而我们呢?连个课堂发言,一部分同学就缩在下面,你的手是用什么做的?是金子还是银子?连这么个小苦难都克服不了,何况是国家机密呢!没把你吓破胆就好了。
是啊!同样是人,同样是中国人,同样是炎黄子孙的后代,别人的肩很重,而你呢?为什么别人学习针么好,而你不行。为什么邓稼先有爱国精神,而你却在升旗仪式上连一首国歌都唱不响呢?
你可以说,邓稼先是个大人,我们还是小孩,不能互比。哪我更要问了,邓稼先幼时学习条件比我们还差,他能次次名列前茅,而我们为什么不行?
其实,我不是把我们贬得一文不值。在这个社会里竞争更激烈,如果你只把眼光放在自己将来这个点上,那当然成了井底之蛙了。
虽然现在我们的国家已有改进,但与美国、日本比起来,还差得远呢,为什么邓稼先留学得“娃娃博士”竟急着赶回来,而我们现在的中华儿女留学后又是一去不复返,睁大眼睛看清楚,中国才是生你养你的地方。为了功名,为了钱财,抛开一切,这就是我恶魔内中国人的秉性吗?难道中国就只有一个邓稼先急没有第二个吗?
让我们反思反思,重新找回中国人的志气,重新确立目标,以邓稼先为榜样,拾起我们的尊严,让中国再创一次辉煌!
近来读了曹禺的《雷雨》,也许是以我现在这个年龄还不足以了解吧,看完后只觉得一阵战栗、一阵心酸。写《雷雨》时,曹禺还只有23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吧,所以才会如此彻底地披露出封建时代中国家庭内里的不堪,才会采用如此极端的结尾,短短一天之内,两个家庭,八个人里,一下子死了三个,疯了两个。该赎罪的死了,可无辜地盼望着美好事物的人,也死了。
一切的源头,或者说,最该死的那一个,却健健康康地活着,贯穿了整本书的始末。这样的情节,恐怕也只有23岁的曹禺,才写的出了吧。书的最前面,有学者写的序;最后,有曹禺自己写的后记。这两篇小文章里都提到了书中的各个人物,无一例外的,周蘩漪最为他们所倾心。我不明白为什么,在我看来,天真无辜的周冲才最令人感叹,他向往着美好,但在那样一个家庭里,他无法去追求美好,他不能像鲁大海一样,有那么激进的精神,他毕竟是周公馆的二少爷。他也太天真,他想当然地幻化出一个美丽的、无瑕疵的世界,并认为这世界真实存在着,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在最后幻想破灭时,茫然不知所措,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令人惋惜。其他的人物,例如周萍,几乎令人爱恨交加。
他犯下了错误,他也愿意去改正,可他又在不知不觉中犯下了更大的错误,在最后认清四凤是他的妹妹后,他该是恨透了自己吧,那一声枪响,也许是他赎罪后的叹息。四凤,她同她的母亲一样,有着刚烈的性格,这种刚烈又不同于周蘩漪,蘩漪几乎是病态的,她爱就爱到骨子里,恨,也要恨得彻头彻尾,不留一丝喘息的机会。四凤不同,她很年轻,她没有蘩漪那么疯狂,最后的死亡,也只好是她的归宿。看完《雷雨》,不知该做什么评价,只好这样胡乱评了几句,抒发一下内心的不安吧。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龙应台的《目送》一书,包含写父亲、母亲、儿子、朋友、兄弟的七十三篇散文,深邃、美丽的文字,吸引我在这个七月盛夏用几个晚上读完该书,共鸣之处颇多,最是印象深刻的还是跟孩子有关的《目送》和《十七岁》。
首篇《目送》,讲述儿子华安上小学第一天目送其消失在门里;十六岁机场送别一寸不移的跟随安检的儿子终没等候到儿子消失前的回头一瞥;大学时不搭同路的母亲的车,留下母亲高楼俯视其等公交车的身影。叙述着孩子的成长过程及其变化,透露着作为母亲的落寞无奈与对不必追的选择。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孩子的成长中要不断顺应孩子的变化呢?
《十七岁》那篇读到华飞从德国飞到希斯罗机场与剑桥演讲的妈妈相会时那段,华飞拒绝妈妈为他预备的雨伞;笑说妈妈对欧陆早餐与英式早餐的大惊小怪;提醒妈妈只说就可以不要用手指牛顿苹果树后代……让我想起前一日儿子挂掉我没有说完的电话以示对我管束他的抗议,再打过去,直呼神经病随即挂断来对付我的啰嗦,跟十七岁时的华飞不同的是,儿子七岁就开始了跟妈妈意见不一时的应对,就那么不轻不重不咸不淡的应对着,让你爱不来气不起的。还在为儿子挂我电话的事情耿耿于怀,计较着儿子对我不尊的时候,从《目送》的文字中读出作者在面对孩子时,跟所有的母亲一样有困惑,不同的是她懂得控制,使得她在孩子独立和疏远时,懂得用自我调整的方法尊重孩子作为独立的人所应有的自由和尊重,这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犯的一个错误,总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导致跟个性独立的孩子发生冲突时鲁莽的给孩子定义为叛逆。我们要像作者那样,做一个睿智的家长,把孩子当做一粒种子,给予足够的阳光、空气和水,爱护他、滋养他、保护他,让孩子感觉到自己不是在被塑造被管制被约束,而是在溢满爱的环境中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一切不能应用到实际生活教育的理论学习都是无用的。好读书,读好书,重在应用,尊重孩子的成长变化,做好孩子的好父母。
《呼兰河传》,作者萧红。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常想出去走走,多些感受阳光、芳草、感受那些单纯而温暖的笑脸。萧红——这个内心敏感丰富外表刚强的女子,在写完《呼兰河传》后心中的炉火逐渐无望的熄灭了。
但丁说:“生活于愿望之中而没有希望,是人生最大的悲衰。”我体会着萧红心中那个叫“呼兰河传”的悲哀:冰冷深入骨髓,笼罩着作家的后半生,然后她滑入黑暗、无边无际。
萧红是以对家乡小镇的体验进入写作,这种写作与童年深刻独特的记忆有关。萧红有着真切的乡村体验,作品中充满原始的气息,这种原始的血气构成另外一种美学意义上的美。
她的文字是生命的体验,在作品中渗透的是粗糙的生命体验,充满苦难,她的文字很少文学的修辞、粉饰。这种作品风格在五四以来表现启蒙、小资的作品中找不到。
今天,我要给你们介绍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宝葫芦的秘密》,讲的是一个名叫王葆的小学生,好吃零食,又爱幻想,希望自己也能得到一个像宝葫芦一样的宝贝,可以不费事不操心地获得一切。一天,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他有了一个宝葫芦,心里想要什么,那个东西就会摆在他的眼前,什么金鱼、画报、玩具……要什么便有什么。
得到宝葫芦后,王葆很开心,从此以后,似乎变成了一个“闲人”,自己不再做任何事情,宝葫芦简直是万能的宝贝。但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情,一次次的出丑,让王葆认识到自己这样做是不对的,于是就把宝葫芦给扔了。最后,王葆发现自己只是做了一场梦,他非常庆幸自己只是在做梦,明白了不劳而获,不动脑筋,凡事靠别人是不对的,他决心要做一个好学生。
其实在生活中,我也有和王葆一样的经历,多么想有一个三头六臂的机器人,帮我写字、洗衣服、搞卫生……这样该有多舒服啊!但是,这样是不对的。我想,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付出才会有收获。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要努力学习,不怕苦不怕累,要做一个有用的人,能帮爸爸妈妈做家务,帮老师分担点责任,自己也会学会许许多多的本领。
书籍是智慧的源泉,知识是梦想的翅膀。我要多读书,多练习每一样本领,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活着读后感。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小说的最后写到过了20xx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我常常沉浸于作者所描绘的奇妙玄幻的荒岛世界。而随着年龄的推移,再品《鲁滨逊漂流记》,除了对荒岛世界的无限向往,我还从中感受到了勇士的感恩之心。这份感恩之心在伴随着勇士成长的同时,也为我的成长之路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成名作,小说是笛福根据水手亚历山大·塞尔柯克的经历创作。这部作品主要描写了主人公鲁滨逊在数次航海中历经磨难,在一个荒岛上通过自己与自然的抗争成功度过20--年的时光,并最终获救回到英国的故事。小说赞扬了人类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不畏艰险、奋勇拼搏的精神,成为风靡世界的一部优秀文学作品。
小说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对航海就有极大的爱好,他没有听从父亲的劝告,执意选择了航海。在一次又一次的旅途中,他遭受了许多难以预料的事故,幸运的是,最后他都有惊无险,成功返航。然而,一次又一次的挫折与磨难并没有浇灭他内心对航海的狂热火焰,反而诱惑他开始了新的航行。可是这一次,鲁滨逊又一次遭遇了重大事故,来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
面对岛上的恶劣环境,鲁滨逊通过搬运大船上的物品以及自己的创造,与大自然进行勇敢的抗争,逐渐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一次土著人之间的战争中,他还解救了一名土著人——“星期五”,并将其作为自己的仆人。后来,有一艘英国船在荒岛附近抛锚,主人公鲁滨逊便成功获救,返回英国。
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我体会到了小说主人公对航海挑战自我的渴望和勇于同大自然抗争的精神;再读《鲁滨逊漂流记》,我看到了那一时期英国殖民者在小说中的影子;三读《鲁滨逊漂流记》,我已学会不再单纯地从一个角度来评价一个人物或一部作品,而是学着从中发掘更多能够给自己带来启示的东西。而这一次,我学会了感恩。
在一次又一次的航海途中,每当一切化险为夷,鲁滨逊都会感谢上帝,感谢他对自己的眷顾。当他流落到荒岛时,每天晚上他都会做祷告,感谢上帝赐予他的一切。也许,就是这种对上帝的感恩,使他撑到了最后。
在现在这个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每个人都在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努力,渐渐地便忘记了对生活感恩。每个人在成长的历程中都有许许多多需要感恩:感恩父母,感谢他们对自己的辛勤培养,为自己的生活开辟一片蓝天;感恩老师,感谢他们对自己的谆谆教诲,为自己的道路指明正确的方向;感恩朋友,感谢他们对自己的劝慰鼓励,为自己的土地增添艳丽芬芳;感恩生活,感谢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片傲游的海洋!
生活中需要感恩的有许多许多,可这一切似乎都被我们所淡化了。失去了一颗感恩的心,现代人便迷失在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中,无法自拔。想想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富士康”事件,倘若那些跳楼的人常怀一颗感恩的心,时时惦念父母朋友对自己的好,又怎能轻而易举地置自己的生命于一时愤慨之间呢?倘若鲁滨逊也不懂得感恩,一遇到狂风巨浪便怨天尤人,恐怕我们也就不会看到他后来在荒岛之上的奇妙际遇了。
所以,让我们常怀一颗感恩的心,将感恩付诸于平时的日常生活之中。否则,或许就会像小说结尾的鲁滨逊一样,空怀一颗感恩之心,却再也找不到那些要感恩的人了。
他乐观向上,热爱生活;他机智勇敢,聪明能干;他不畏艰险,知足安命,他就是——鲁滨孙。
他是一个爱旅行的英国人,在一次远行中船翻了,幸运的是他活了下来,流落到一个荒岛上。他在岛上建房定居,养牧种植,还救了“星期五”。他晕遇到种.种困难,但他都克服过去了,把他自己从绝望的深渊里拉了出来。以乐观向上的态度,愉快地过着每一天。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终于获救,回到了英国。
如果是我,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缺吃、缺住、缺水、缺电、缺伙伴、缺亲人,以及缺少日常用品,我想我会立马奔溃掉,更怎么可能想到什么计算日期,列好处坏处,记自己在岛上发生的事情呢?更别说二十多年,让我待那二十多天我就会垮掉,更怎么可能再去安慰自己呢?拿鲁滨孙和自己作比较,我不禁羞愧万分,突然觉得鲁滨孙好伟大……
他勇于克服生活中的困难,他遇到困难,是思考而不是退缩,这一点,也许很多人都做不到。他在荒岛上呆了二十多年,这二十多年中,他肯定有受过打击,尝过痛苦,忍过孤独。他也许算比较幸运了的,他后来有“星期五”作伴,比独自一人好多了。他也十分乐观向上,有自我控制能力,如果换作我,我也许一天哭一次,而他并没有这样做。他可以让自己从绝望中看到希望,从荒岛中得到生存。他总是理智地面对现实,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乱了头脑;他总是细心地做着一切,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游手好闲;他总是乐观的面对生活,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哭丧着脸。
鲁滨孙让我学会珍惜我拥有的一切,哪怕是一滴水,一粒米饭,我也不敢浪费。我想,当我不再拥有它们的时候,它们是多么珍贵!他还教会了我要独立乐观,要是哪天我也流落荒岛,我也要成为荒岛的主宰者,我要像鲁滨孙一样,让
荒岛换个模样。
他还让我知道:不管结局是不是美好的,只要付出了,过程就是宝贵的!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鲁迅的一篇散文,文章写得非常好,不仅构思严谨,而且文章中的语言极有特色,令人叫绝。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现今,城市里的孩子已经几乎不可能体会到鲁迅幼时的欢乐了;而说起童年乐事,哪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没有一箩筐呢?百草园中的蟋蟀、何首乌,美女蛇的传说,又何曾异于我们穿着短裤下河摸虾、上树捉鸟呢?那别了“野孩子生活”的入学,那听老先生抑扬顿挫地朗诵,“我便疑心那是极好的文章”,又和我们既因留恋“捉蝌蚪”的生活而逃学,却又要享受读书识字在父母面前“显摆”的快乐心理有何不同呢?
只是,城市里已经消失了这梦境一般的儿童乐园。
成年的鲁迅是一个战士,一个不偏不倚的、浪漫的战士。战士不总在冲锋陷阵,战士更懂得享受生活,享受美好的回忆。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不仅语言优美,还能时不时地勾起读者对童年的回忆,真是一篇令人叫绝的好文章。
安德烈是龙应台的大儿子,在他14岁时,龙应台离开德国,应邀回到中国台湾,出任台北市文化局局长。等她4年后卸任,安德烈已经成长为“一个184公分高的18岁的高校学生”,“透着一种独立的距离”。作为作家、作为母亲的龙应台极其敏感地意识到,安德烈已经让她非常陌生,他成为一个独立的人,她对他的一切好像“一无所知”。
这样的局面似乎本该如此:他们是两代人,年龄相差30岁;他们也是两个国别的人,中间横着东西文化。为了“认识成熟的安德烈”,龙应台决定与他协议共写一个专栏,在香港的一家媒体上连载刊发。于是,龙应台母子两人用三年的时间克服种.种困难,互相通信,阐释自己对人生、情感、教育、工作、价值观等等方面的认识,在各自的独立中相互沟通、理解,由此,龙应台“认识了人生里第一个18岁的人”,安德烈“也第一次认识了自己的母亲”。
有媒体说:作为华人世界最有影响的一支笔,龙应台的文章有万丈豪气,然而《亲爱的安德烈》令人赞叹,她的文字也有着万丈深情。其实,任何一对正常的母子之间,都不乏“万丈深情”,但彼此能相互对话到如此坦诚、如此深刻的程度,无疑是寥若晨星。
龙应台说,“我知道他爱我,但是,爱不等于喜欢,爱不等于认识。爱,其实是很多不喜欢、不认识、不沟通的借口。因为有爱,所以正常的沟通仿佛可以不必了。”我觉得对于大多数家长来说就是这样,沟通仅仅是琐事,那不是心灵的沟通。然而,多少伤害都假借“爱”的名义进行!安德烈说,你要明白,你儿子不是你儿子,他是一个完全独立于你的“别人!”应该说,正是有了这样的基础,他们的沟通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可能。
《亲爱的安德烈》收入两人的35封通信,以龙应台《十八岁那一年》对人生18岁的回首开始,以安德烈《伟大的鲍布·迪伦和他妈》对母亲戏谑式的亲昵结束,充满了母亲的认真、知性、关注和中年的犀利,也充满了儿子的玩世不恭、黑色幽默和年轻的真诚。这些被安德烈认为“最私己、最亲密、最真实的手印”,展示了他们为消弭代沟、跨越文化隔膜而进行的深层次的沟通与交流,展现了有着东西文化差异的家庭教育,也让人感叹百年树人之不易。
龙应台在自己的另一篇文章《目送》里写道:“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在给安德烈的信中,龙应台依然对这样的不平等关系深为怅惘:“和你(安德烈)的缘分,在这一生中,将是一次又一次地看着你离开,对着你的背影默默挥手”;“母亲想念成长的孩子,总是单向的;充满青春活力的孩子奔向他人生的愿景,眼睛热切望着前方,母亲只能在后头张望他越来越小的背影,揣摩,那地平线有多远,有多长,怎么一下子,就看不见了”。她对安德烈说,父母亲就像一栋旧房子,你住在它里面,它给你温暖和安全,但你不会和房子去说话,去沟通,去体贴它、讨好它。等足足二十年后,你才会回过头来,对惨败衰弱的老房“深深注视”。但天下父母,不都是这样的老房子吗,心甘情愿、无怨无悔?《亲爱的安德烈》的根基,也不外“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普世原宿。
万丈红尘,熙熙攘攘的来往中,多是名利的追逐者和被奴役者。所以,真的看破红尘,归根结底的,是快乐。大概天下所有的父母,都希望子女不被功名利禄所累,能充分享受到生命的快乐。在与儿子的信中,龙应台写道:“我担心的不是你职业的贵贱、金钱的多寡、地位的高低,而是,你的工作能给你多少自由?”;“什么样的工作比较可能给你快乐?第一,它给你意义;第二,它给你时间。你的工作是你觉得有意义的,你的工作不绑架你使你成为工作的俘虏,容许你去充分体验生活,你就比较可能是快乐的”;“当你的工作在你心目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天下母亲的心都是相同的,不同的是龙的表达与总结更趋理性和高度。
为了这样的目的,龙应台认为教育要取向天然。她认为,“一百堂美学的课,不如让孩子自己在大自然里行走一天;教一百个钟点的建筑设计,不如让学生去触摸几个古老的城市;讲一百次文学写作的技巧,不如让写作者在市场里头弄脏自己的裤脚。玩,可以说是天地之间学问的根本”。可是,她又认为,“玩”不能没有限制和规则。当安德烈说,生活中有最凡俗的快乐:“性、药、摇滚乐”时,她大惊失色,单刀直入地问他这样的说法是“现实描述”还是“抽象隐喻”;在得到儿子“当然是隐喻”的回答后,她才长舒一口气,放下心来。
安德烈怎么解释这些隐喻?他说,所谓“药”,可以是酒精,可以是足球或者任何让你全新投入、尽情燃烧的东西;“摇滚乐”不仅只是音乐,而是一种生活方式和品味的总体概念:一种自我解放,不在乎别人眼光,自由自在的生活,对不可知的关于探索,对人与人关系的联系加深……从此也可以看出,安德烈果然是“独立”的成人,其思考问题的深度、表达意思的清晰度,都不能不让人刮目相看。但于此,我们也可以看到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他们更能独立思考,强调“自我”,西方的社会土壤培植着这样的种子。
比如,他们在谈到“文化”时,安德烈认为“香港没有文化”,因为“文化”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生活情趣”,“为了喝咖啡而喝咖啡,为了聊天而聊天”,是很重要的生活艺术。龙应台就在回信里说道,文化来自逗留——逗,才有思想的刺激、灵感的挑战、能量的爆发;留,才有沉淀、累积、酝酿、培养。“闲暇和逗留”是“创造力的有机土壤”。“钱学森之问”大概需要这样的答案;何兆武先生在《上学记》也一再强调,有自由,才有创新。
龙应台是东西文化的理解者和融会者,她将它们的精髓消融在一起,然后悄然注入孩子的血液。她跟孩子交流的某些话题,完全是知识分子之间探讨的“大问题”。比如,她谈归属感:“全球化的趋势这样急遽地走下去,……愈来愈多的人,可能只有文化和语言,没有国家;很可能他所持护照的国家,不是他心灵所属的家园,而他所愿意效忠的国家,却拒绝给他国籍;或者,愈来愈多的人,根本就没有了所谓“效忠”的概念?”她谈权力与理想:“不要无条件地相信理性主义者,除非他们已经经过了权力的测试。”不能不感叹,龙应台女士这番与孩子说的话,放在咖啡馆里与知识分子交流也是毫不逊色的吧!
毫无疑问,在思维的对撞中,龙应台大胆地意识到,自己的孩子已经成熟,可以与他谈一些“大问题”,比如她说“人生最核心的‘目的’,是自我的表达。这个世界有那么多的邪恶,多到你简直就不知道谁最值得你同情:非洲饥饿的小孩吗?某些伊斯兰世界里受压迫的妇女吗?被邪恶的政权所囚禁的异议份子吗?而这些人共有一个特征:他们都无法追求自己的梦想,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无法过自己要过的人生。最核心的是,他们表达自我的权利被剥夺了。”在这里,龙妈妈又“原形毕露”了。但这点,才是龙应台之为龙应台的根本所在。
“万丈豪情”与“万丈深情”本是相通的,爱与恨都不会无缘无故,龙应台与安德烈的对话可以给人很多的借鉴与思考。要知道,两代人之间的差别容易淡弱,两种文化之间的差异却难消除,龙与儿子的四手联弹,给我们提供了弥减文化与代沟的范版。
我喜欢龙应台的书,不是因为她犀利的《野火集》,是我读了她的这三本书:初为人母时,读了她的《孩子,你慢慢来》这本书,在安安和飞飞(龙的两个儿子)一点一滴琐事的记录中,我体会到一个母亲的款款柔情;追随者孩子成长,我又读了她的《亲爱的安德烈》,这本书让我提前作了思想准备—孩子终将长大,我们要知道如何与十八岁的他沟通;最近,我关注了她的《目送》,说实话,看到思考“生死大问”这样的推荐语句时,我真的不想看这本书,因为我不愿思考这么沉重的问题—虽然我们终将面对。最后,还是难以抗拒龙应台的魅力,我买来此书,读完书中第一篇文章《目送》,我已经满眼含泪,难以抑制的想写些什么了。
《目送》前半部分是写的妈妈目送安安的几个场景:他上小学的第一天,妈妈送他到学校,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十六岁安安到美国做交换生,机场的告别,安安“闪入一扇门,悠忽不见。我一直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也没有。”他二十一岁时,妈妈目送安安坐公交车去上大学,“一会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文章的下半部分,写到了自己的父亲: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到中国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的那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离开时,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后来父亲生病了,龙应台去看他,“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父亲辞世送别时,龙应台写到:掠开雨湿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孩子是父母永远的牵挂,从小到大,我们会有很多次的送别:他入托的第一天,看着他被老师领进教室,含着泪回头看着你,口里无奈的说着:“妈妈,早来接我。”上大学时,他消失在一群欢快的孩子中,快乐的挥挥手给你道别;工作了,他回家探望你,离开时坐到车上,摇下窗户,对你说:“回吧,妈妈”,然后你就看着他的车子一溜烟离开,留下你孤独的站在路口,朝着远方,久久凝望。
可是,我们又都是孩子,年少时,我们需要父母的呵护,或许离开父母时,会回回头,向身后的他们告别;但当我们长大成人时,在一日日的忙碌中,着急赶路,或许我们都忘记了向身后的背影挥挥手,或许我们忘记了儿时的我们是怎么样的离开。而他们,却默默地远望着你的背影,似乎要站成一座雕像,在你人生的道路上,他们永远在凝望,他们在说:孩子,虽不必追寻,我却永远牵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