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心得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心得而烦恼吧,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东汉时,汉明帝召见班超,派他到新疆去,和鄯(shàn)善王交朋友。班超带着一队人马,不怕山高路远,一路跋涉而去。他们千里迢迢,来到了新疆。鄯善王听说班超出使西域,亲自出城迎候。东道主把班超奉为上宾。班超向主人说明来意,鄯善王很高兴。
过了几天,匈奴也派使者来和鄯善王联络感情。鄯善王热情款待他们。匈奴人在主人面前,说了东汉许多坏话。鄯善王顿时黯然神伤,心绪不安。第二天,他拒不接见班超,态度十分冷淡,甚至派兵监视班超。班超立刻召集同来的36人商量对策。班超说:“只有除掉匈奴使者才能消除主人的。疑虑,两国和好。”可是班超他们人马不多,而匈奴兵强马壮,防守又严密。
班超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这天深夜,班超带了士兵潜到匈奴营地。他们兵分两路,一路拿着战鼓躲在营地后面,一路手执弓箭刀枪埋伏在营地两旁。他们一面放火烧帐篷,一面击鼓呐喊。匈奴人大乱,结果全被大火烧死,乱箭射死。
鄯善王明白真相后,便和班超言归于好。
这个成语说,不进老虎洞,怎能捉到小老虎。比喻不亲历艰险就不能取得成功。
常言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读书感悟。其中道出一个深刻道理:文章源于积累。只有语言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才可能文思如涌,笔下生花。否则,纵有思绪万千,笔下也难有只语片言。
我喜欢读书。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拿着书给我讲故事,让我对书充满了好奇。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从连环画看到《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世界名著,从幼儿园的教科书学到小学五年级的教科书,从儿童图书馆的书海里畅游到常州市图书馆的书海里,我愈来愈喜欢读书了。因为,我深深地感悟到书能使人增长知识、受益终生,能让人汲取智慧、陶冶性情,还能领你去寻觅古人、广交良友,更能让你心旷神怡。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枯燥烦闷时,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我就是从书中认识了聪明的诸葛亮、顽强的海伦……了解了四大发明,八大行星……
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假如世界上有一天像恐龙灭绝一样,书被灭绝了,不知人类会变成怎么样?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真的能帮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我爱读书!
老马识途
公元前663年,齐桓公应燕国的要求,出兵攻打入侵燕国的山戎,相国管仲和大夫隰朋随同前往。齐军是春天出征的,到凯旋而归时已是冬天,草木变了样。大军在崇山峻岭的一个山谷里转来转去,最后迷了路,再也找不到归路; 虽然派出多批探子去探路,但仍然弄不清楚该从哪里走出山谷。时间一长,军队的给养发生困难。 情况非常危急,再不找到出路,大军就会困死在这里。管仲思索了好久,有了一个设想:既然狗离家很远也能寻回家去,那么军中的马尤其是老马,也会有认识路途的本领。于是他对齐桓公说:“大王, 我认为老马有认路的`本领,可以利用它在前面领路,带引大军出山谷。” 齐桓公同意试试看。管仲立即挑出几匹老马,解开缰绳,让它们在大军的最前面自由行走。也真奇怪,这些老马都毫不犹豫地朝一个方向行进。大军就紧跟着它们东走西走、最后终于走出山谷,找到了回齐国的大路。
老马识途比喻有经验的人熟悉情况,能在某个方面起指引的作用。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每次读书,就像是去一个美丽的地方旅游,让我回味无穷。下面,就来讲讲我的有趣的书之旅吧。
“我扑在书上,就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说到看书,我是一看就入迷。记得有一次,我看书入了迷,妈妈叫我拿个盘子过去。我隐隐约约地听见了,就顺手拿起餐桌上的一样东西走进厨房。妈妈看了看,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说:“小书迷,你看看手里拿的是什么呀!”我没听见,妈妈用更大的声音说了一遍我才回过神来,看了看手里拿着的东西,“啊!这不是我放在餐桌上忘了收的《木偶奇遇记》吗!”呵呵,闹笑话了。
我书柜里的书就是看三天三夜也看不完,书桌上、书包里、枕头边、下铺的'抽屉里都有几本我喜欢的书,就连洗漱盆旁的吊柜我也不放过,在里面我也藏了书,就是为了方便每次洗脚的时候看。
我家里这么多书,可还是不能满足我,每到周末我便会来到了书店,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畅游。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一走进书店,就闻到了一股书的“香味”,这股香味让我如痴如醉。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一本厚厚的《西游记》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书中故事情节曲折生动,读起来却是妙趣横生。我最喜欢孙悟空了,他聪明勇敢、武艺高强、嫉恶如仇,他是为人间解除魔难的英雄。为保护唐僧取经,他和八戒、沙和尚一起,在重重困难面前顽强不屈,随机应变,一路斩妖除魔,最终到西天修成了“正果”。人生不也是这样吗,不经历风雨,见不到彩虹,不闯过黑暗,怎能沐浴阳光呢?
不知不觉,一天就过去了。书店要关门了,我仍是恋恋不舍,于是掏出了我的零花钱,《十万个为什么》《世界上最好看的美文》《世界通史》《淘气包马小跳》……成了我的囊中之物,真恨不得把整个书店搬回家。
凯勒说,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獈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书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它带领我敲开了知识的大门,丰富了我的视野。读书让我的学习变得轻松,更是大大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现在,我的作文经常作为范文在班上传阅,心底里当然是窃喜了。
读书给我带来这么多乐趣,为何不爱?
老马迷途
春秋战国时期,齐恒公率军出征,却在途中因大雾迷失方向,找不到出路,靠一匹老马才能平安回国。从此,齐国上下对这匹识途老马倍加宠爱,渐渐地,老马迷失了自我。它常这样想,原来我有如此异能,我可是匹宝马啊!老马陷入了自我陶醉中。
过了一个月,齐恒公再次出征,为了防止迷路,齐恒公又带上了这匹老马。老马得意极了,把头抬得高高的,连正眼也不瞧那些战马一眼。不出齐恒公所料,途中又遇大雾,只好就地扎营。因大雾久久不散,粮食也吃完了,齐恒公只好率人回城取粮,又把老马牵了出来,让它带路。老马心想:我有异能,肯定能带大王回去。于是,老马随便选择了一条路,扬蹄前行,不料走了几个时辰,却发现是条死路。齐恒公怒极之下,一刀杀了老马。原来老马太骄傲,没有在沿途做下标记,因此迷了路。
老马刚醒悟,已是含泪于九泉之下了。
记得高尔基说过:“当书本给我们讲到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人物、感情、思想和态度时,似乎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新世界。”确实是,一本书就像一扇窗户,你只要能打开窗户,那么就能看到新知识的美好世界。但是在面对像汪洋大海一样的知识时,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变得智慧,而是那些能吸收知识能筛选知识的人才能好好的欣赏、享受知识在、世界带来的好处。这样说来,好的读书方法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我的读书方法是首先我会默读一次课文,接着大声读一次课文,再默读一次课文;接着标出段落,重复读不熟悉的段落和词语;然后再快速浏览课文一次,并回想这篇故事的大概内容,我还会回过头来品味自己最喜欢的部分,最后我会想像最精彩部分的情景。
介绍了我自己的读书方法,那么作家的。读书方法又是怎样的呢? 我参看了本单元第3课文章英国作者尤安·艾肯的读书方法。首先,他会思考故事中的人物什么这样做,思考作家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然后,他会再脑子里继续把这个故事编下去,回过头来品味他最欣赏的一些片段,并问问自己为什么喜欢它们。他还会再读其他部分,并从中找到他以前忽略的东西。做完这些,他会把从书中学到的东西列个单子。最后,他会想象作者是什么样的人,作者会有怎样的生活经历。
介绍完大作家的读书方法,我把自己的和他的作比较,我和作家有一处很大的不同就是作家艾肯会思考故事中的人为什么这样做,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而我会想像文章的精彩部分的情景。我与作家艾肯的不同很多,但是我觉得作家在浏览完文章后,会回头找到忽略的地方,这种方法很好,因为这样我就能得到课文的全部信息了。
通过对比,我有了新的读书方法。以后我会多读几次课文,接着标出不会读的段落和词语,然后快速浏览一次,回想这篇课文的大概内容,并试图说出来,再回过头来读自己最喜欢的部分,最后想像最精彩部分的情景,还思考故事中的人为什么这么做,作家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我最后还要再读一次,找到以前忽略的地方。
我相信,现在的读书方法一定会让我受益匪浅的。
舍生取义
春秋时,晋国有个勇士名叫豫让,投靠在智伯门下,很受重用。后来,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躲了起来,下决心要为智伯报仇。过了几个月,豫让装扮成仆役混进赵府,伺机刺杀赵襄子。结果在茅厕里被发现,赵襄子见豫让为主人报仇就放了他。豫让说:“你虽然放了我,但我还会刺杀你的!”
豫让回去后,剃去眉毛和胡子,又吞食热炭,把声音弄嘶哑,以便从形象到声音都不让人认出来。朋友们对他说:“你如投靠赵襄子,得到他的信任后,再行刺他,不是更方便吗?”豫让回答说:“作为一个勇士,怎么可以做这样不仁不义的。事呢!”
这一天,豫让得知赵襄子外出办事,他就预先埋伏在桥下,赵襄子来到桥边,马匹突然惊叫起来。赵襄子命人到处搜查,在桥下把豫让抓了出来。赵襄子说:“你舍生取义,确实令人尊敬。但这次我不能饶恕你了!”豫让说:“多谢赵公厚义,但我临死前请求你能把外袍脱下来,让我刺三剑,偿我为主复仇的意愿。我死而无怨了。”赵襄子见他这样忠诚,大为感动,便脱下外袍。豫让刺了外袍之后,自刎而亡。 豫让甘愿舍弃生命,也要完成道义的行为,便成了“舍生取义”的成语。
大器晚成
出处:《三国志·魏书》此所谓大器晚成者也,终必远至。
释义:形容成名较晚。
故事:袁绍身边的一位门客,名叫崔琰,他从小喜习武艺,到了23岁才开始读《论语》、《韩诗》,求师学习。
由于他刻苦努力,学问也逐渐多起来。当时袁绍的士兵非常残暴,掘开坟墓将尸骨暴露出来。崔琰劝说袁绍不要这样做,袁� 后来,崔琰跟随曹操,为曹操出了不少主意。
在他作尚书时,曹操想立曹植为嗣子,而崔琰反对,他说:“自古以来的。规矩是立长子,怎么能立曹植呢?”曹植是崔琰的侄女婿,尽管是亲属他也不偏袒,曹操十分佩服他的公正,崔琰有个堂弟叫崔林,年轻时既无成就也无名望,亲戚朋友都看不起他,可是崔琰却很器重他,崔琰常对人说:“才能大的人需要长时间才能成器,崔林将来一定会成大器。”后来,崔林果然当上了翼州主簿、御史中丞,还在魏文帝手下任过司空。
读一本书,有人觉得乐趣无穷,有人觉得单调无味,同是一本书,为什么会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看法呢?原因在于自身的习惯,如果一个人读书能品出其韵味,就能进入乐之境。
我是一名读书爱好者,我已经习惯了读书,我起初读书的时候,对其厌烦之至,而使我改变这种看法的是一本外国名著《长腿叔叔》。
这是母亲送我的生日礼物,当我收到这本书时,我觉得它肯定与其他书一样,枯燥乏味,但在母亲强烈渴望我爱上读书的心下,我只好硬着头皮翻开第一页。但我以极其不愿意的心情读完第一章时,我突然发现读书也能给我带来愉悦。接下来,我怀着好奇的心读完了这本书——这是第一本令我读了一遍又一遍还不愿丢下的书。就是这本书,使我爱上了读书,从那以后,我每次放假都要去一次书店,对买回来的每一本书都爱不释手,每一次读书都觉得津津有味,对每一本书的内容的历历在目。书,已� 书,使我伤心的时候欢快起来;书,使我无聊的时间变得其乐无穷;书,使我的生活变得充实起来;书,使我又多了一个知心的朋友!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如此,书,使我的语文成绩步步攀升,也使我表达能力强,素质水平高。每当打开一本书,书中的每一个字都像一个个小精灵,向我招手,向我微笑,一本书就是一个精灵王国,每一个小精灵都用魔法令我的课外知识丰富起来;每一个字也像一个个跳跃的音符,演奏出一首又一首优雅的小曲,每一个音符都充满着幻想的色彩;每一个字还像一个个优秀的导游,带着我遨游知识的海洋……当我失落的时候,书安慰我;当我无聊的时候,书陪着我去知识公园旅游;当我生气的时候,书平静我的心情;当我犯错的`时候,书给我讲人生的大道理……书,已� 书,我已经离不开你了,让我用心去倾听的你声音,让我做第一个真正了解你的人,让我们做永远的朋友!
《长腿叔叔》让我爱是读书,习惯读书,我希望我的文章能让每一位读者与书教朋友。书,让我们做永远的知己,永远永远……
我是一个山村小学六年级学生,读一直四年级在一个点校学习,条件极差,除了课本以外没有课外书籍阅读。那时候我对读书没什么兴趣。两年前,我转入高桥乡中心小学学习。学校有读书阅览室,我在老师的熏陶和同学们的带动下,渐渐地尝到了读书的甜头。
现在我最喜欢读书了,同学们说我是一个“读书谜”,的确是这样,课余时间我就常常扎在阅览是里读书,我感受到读书不仅能让人学到好多知识,而且给我们带来了许多许多的欢乐。从书中我们可以了解许多信息,也了解了许多自己不知道的人和事。
读书可以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人都充满智慧。那样,我们的学习生活就会逐渐地丰富起来。如果人人都爱读书,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充满欢声笑语;如果人人都爱读书,那么全世界的人都不用再为什么事而苦恼,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就处于欢乐的海洋中,我们的生活该会多么多姿多彩!
高尔基有这样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这句名言中,我们可以看出,书的作用有多大呀。古往今来每一个对社会发展起过巨大作用的人,几乎没有一个不是个爱书的人。
我喜欢读书还因为它教我学会了怎样做人。一个个伟人的成才故事,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我知道要成才,就要立大志,树立雄心,要做一个胸怀天下的人,还要不怕吃苦,要磨练出顽强的毅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如果只看到眼前得失,自私自利,品行不端,那无论如何也不
我知道,一个人是不能读完所有的`书的,人的寿命有限,而书是无限的。没有人能与书共存。即使这样,我们也要尽自己的可能去多读书,只要我们多读一点,我们就会多了解一点,我们的未知领域就会减少一点。古人说的“开卷有益” 的道理大概就是这样的吧。等到明白读书的重要性的时候,恐怕已经来不及了。所以,从现在做起,从小做起,让我们来尽情的读书吧。
我读书,我快乐。鲁迅先生在《给颜黎民的信》中写道:不要光看一个人的著作,不要专看文学书,必须要像蜜蜂一样采过很多花才能酿出蜜来。我谜上了读书。我要看各方面的书,来丰富的知识,使书中的内容让我充满了无限的好奇与智慧,我让我明白许多奥秘。以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让我的生活充满智慧,充满欢笑。
寿比南山
弘治十二年(1499年)皇帝朱见深的第五子就藩青州,称衡王。
当年,衡王过寿,发出告示:寿礼最珍者,请首席首座。届时,青州的文武百官,豪绅贵族为了讨好衡王,抬猪羊,携厚礼,蜂拥而至,好不热闹。
献礼必,百官们各怀鬼胎,但无一人敢去首席就座,全在偏席吃茶。时近正午,从大门外进来一个人,他衣衫褴褛,身材矮小,其貌不扬,且两手空空,却旁落无人的径直到首席坐定。众官见了即惊又妒,挤眉弄眼,咳嗽扬声:何许人也,献有何礼?其貌不扬者不慌不忙地站起来,对大家说:“鄙人礼品最珍,诸位请随我来!”
至午朝门外,挥手向南,口称:愿衡王寿比南山,福如东海。众人抬眼看去,只见云门山峭壁上有一巨大“寿”字闪闪发光,光芒直射王府。
众人惊叹不已,目瞪口呆。过了多时,衡王细看那字,只见那“寿”字下面的`“寸“部少了一点。衡王忙问那人这是怎么回事,衣衫褴褛者笑曰:“众官以貌取人,不辨贤能,那一点就随她去吧!”衡王整衣上前,纳头便拜,口称:“知错知错,先生有何补救之术?”那人说道:“好说,我自有办法。”
他命文武百官一起动手,撩水磨墨,众官虽有不快,但又不敢不从,个个累得汗流浃背,精疲力竭,一天一夜之后,那人吩咐取来绸缎两匹,卷作一团,向墨盘中一抹,信手向南抛去,绸团凌空飞起,直朝大“寿“而去,正好补上了那一点,众人拍手叫绝。随着那一点的形成,又是一阵强烈的金光闪耀,耀得众人眼睛都睁不开。
据说这光向北一直照射到渤海之滨,于是老百姓都说在青州城的北边便出现了寿光县。这神奇的现象让大家惊叹不已。那衣衫褴褛之人就是雪蓑,在宴席上出尽了风头,让文武百官羡慕极了。酒足饭饱后,衡王带领大家浩浩荡荡地来到了云门山上,一路上还暗自盘算雪蓑用了多少金子才铸成了这个寿字。可到了寿字前一看,衡王才发现自己上了当,原来这个寿字是用红泥巴糊在山崖上,外面贴了一层麦秸皮,阳光照在上面一反射,便金光闪闪。衡王恼怒之余,却又舍不得这个寿字,于是找来青州最好的石匠,把寿字刻在了山崖上,寿字留住了,金光却永远消失了。
云门洞旁的悬崖上镌刻着巨大的“寿”字,它通高7.5米,宽3.7米,为天下第一寿。寿字座南朝北,端庄大方,“寿比南山”亦来源于此。
1、中华文化的先驱
孔子他用最锐利的智慧开启了那一道道尘封的门,阳光从那错开的门缝间挤出来,于是门外面铺满黄金;他用最朴实的教诲铸造了一把坚韧的利斧,劈成了一道道深深的印痕,它留下的不是疼痛,而是刻骨铭心!于是,子子孙孙有了一条光明的大道。
2、俞伯牙、钟子期
一挥手,一拨琴,一段旋律;一高山,一流水,一段传奇。他们艰难地跋涉于七根琴弦,他们用紧扣的十指敲开了心灵之门,他们的生命也由此产生了共振。即使远隔千里,即使天上人间,但在他们人生原始的画卷里都巍峨着山,清澈着水,飞舞知己的音韵。
3、永恒的美丽
王昭君你海棠般娇羞的容颜,你菊花般孤高的傲世风骨,你柳絮般飘飞的沉思,你桃花般红消香断的泪痕,都在这广漠中消隐。你的聪慧,痴迷着汉赋唐诗的韵律,怎能不如履薄冰?你的深刻,承受着岁月无痕的忧伤,怎能不形销骨立;你的清高,拒绝着蝇营狗苟的生活,怎能不心力交瘁?你默默地离�
4、青梅煮酒论英雄
曹操成,如朗月照花,深潭微澜,是不论顺逆,不论成败的超然,亦是扬鞭策马,登高临远的驿站;败,仍滴水穿石,江流入海,有穷且坚,不坠青云的傲岸,不“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的倔强;荣,江山依旧,风采犹然,恰沧海巫山,熟视岁月之流,浮华万千,不屑过眼烟云;辱,胯下韩信,雪底苍松,宛若羽化之仙,知暂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肯因噎废食。荣辱成败,尽显英雄本色。
5、笔尖上的舞者
鲁迅一个漫长的拯救,一段思想的斗争。一双眼看透世态炎凉,一支笔写尽悲情苦难,一身青袍衬出他的颀长傲骨,嘴角的烟斗,悠悠冒出的丝丝缕缕,让沉默不再是沉默。鲁迅颁奖词“把生命献给中国,让世界为之景仰。矮矮的身躯,创造出崇高的事业,瘦削的肩膀,承载着千年的使命!从狂人的眼睛里,我们读出了历史的沉重;从阿Q的身影中,我们体会到变革的艰难;从坟头的花环上,我们看到了未来的希望;从铁屋的呐喊中,我们听清了奋进的声音!你在孤独中呐喊,你在市声里彷徨,采一片朝花为自己送行,荷一杆长戟向黑暗进攻!大星陨落,天地同悲;巨著行世,千秋共仰--我们知道任何奖项也不足以涵盖你的贡献,但谨以此菲薄的礼品献给你--世纪伟人鲁迅。”
6、金兵未灭,何以为家
北宋末年的民族英雄岳飞,在金人入侵的动乱年代里,立下了“还我河山”的壮志,他一生征战沙场,死而后已。当岳飞率领军队屡败金兵,建有大功的`时候,有人 赠送美女以示慰劳,岳飞说:“金兵未灭,难道是大将安乐的时候吗?”宋高宗要为他建宅第、立家室,以褒奖他的赫赫战功,他又辞谢道:“金兵未灭,何以为 家?”岳飞一生矢志不渝,终于留下千古美名。
7、成功与一小截树枝
有一种鸟,它能够飞行几万里,飞越太平洋,而它需要的只是一小截树枝。在飞行中,它把树枝衔在嘴里,累了就把那截树枝扔到水面上,然后飞落在树枝上休息一会儿,饿了它就站在那截树枝上捕 鱼,困了它站在那截树枝上睡觉。谁能想到,小鸟成功地飞越了太平洋,靠的却仅是截简单的树枝!
8、李宁带伤比赛夺金牌
在奥运会上连夺3块金牌的李宁是带伤参加比赛的。1984年5月,严重的伤痛使他放弃了在南昌举行的全国体操赛。奥运会临近,伤痛稍有好转,他就参加训 练,去洛杉矶后,有一天做双杠后滚翻直倒立拉臂时,一使劲,胸肌拉伤了,肩背也受伤,痛得他痉挛抽搐,攥紧拳头。可他瞒着教练,暗暗发誓:“拼吧,就是比 赛后肩膀断了,我也认了!”就这样,李宁不仅靠他的体力、技术,还靠他的坚强意志夺得了3块金牌。
9、炙肘练笔
当代画家潘 觐缋于上海艺专毕业后,回到家乡卖画为生。他在恶劣的环境下刻苦练画,常十几个小时不停地练。晚上他就在煤油灯下练画,还找到了治瞌睡的最好办法。每当夜 间作画困意缠绕,难以自制时,他就把臂膀伸到灯罩上,滚烫的煤油灯玻璃罩发出“嗤”的一声。剧痛驱散了他的睡意,又提起精神继续作画。久而久之,他的左膀 肘上留下几块黑色瘢痕。他刻苦学画作画,终获成功。他的鱼类画,风格特异,独树一帜,蜚声中外。
10、“提灯女郎”南丁格尔
19世纪中叶,护士地位低下。出身 名门的南丁格尔决心以身作则,改变这一现状,自愿当了一名护士。
1854年,英、俄在克里米亚开战,南丁格尔亲自奔赴前线。她替伤员清洗、消毒、包扎、按时换药、改善伙食,还经常跪在地上擦洗地板,洗涤带血的衣裤。每 天晚上她都要提一盏灯,在4公里的巡诊线上,挨个查看病情,给伤员唱歌,送去安抚和爱心,从无间断。为此,她经常工作20小时以上,累得头发掉光仍然坚持 不懈。由于她的努力,伤员的死亡率从60%降为0.3%。后来,直到英、俄停战,最后一名士兵离开战场,她才回到家园。回国后,她又把英国 她还著书立说,为现代护理学的创立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有鉴于此,国际红十字会在她逝世后,将她的生日5月12日定为“国际护士节”。英国
11、祖逖闻鸡起舞
祖逖,晋朝人,胸襟开阔,不怎么讲究仪表,但却胸有大志。一天半夜里他忽然听到鸡叫,祖逖说:“这是吉祥的声音呀!”边说 边下床,走到院子里舞起剑来。晋元帝时,祖逖任豫州刺史,北伐渡江之际,他叩着船桨发誓说:“不收复中原,誓不为人!”渡江以后,他率领部下与后赵石勒的 军队相持,收复了不少失地,恢复了东晋黄河以南的许多领地。
12、李清照夫妇典衣治学
李清照夫妇二人勤俭度日,常典当衣 物,“取丰千钱”,买来一些碑文古迹,回家研习,且全身心投入。她给自己立下规矩:不吃第二道荤菜,不穿第二件绸衣,更不置办贵重饰物。有时她在街市上碰 见珍贵史料,宁肯脱掉身上的衣服典当,也要买回。
卧薪尝胆
春秋末期,越王勾践每天睡在柴草上,临睡前,用舌头舔舔鹿胆的苦味,以此来提醒自己过往苦日子,要发奋图强,报仇复国。
原来吴王夫差发兵打败了越国,越王勾践被捉来吴国当了马夫,日夜侍候马匹。
对于一个君王来说,这实在是非常难堪的。但是勾践暗下决心,一定要恢复自己的国家,所以他没有露出丝毫的`抗拒神态,老老实实养马。
勾践还装出对夫差忠心耿耿的样子。用心替他驾驭马车,态度谦卑。夫差认为勾践真心归顺了,就放他回国。
勾践回国后,决心要使越国富强起来。他亲自参加耕种,和百姓同甘共苦,他怕眼前的安逸消磨了志气,就“卧薪尝胆”,还常自问:“你忘了在吴国的耻辱吗?”
勾践又给吴王送去美女西施。吴王夫差就更加只顾吃喝玩乐,无心国政,弄得国家日渐衰弱。经过二十年的充分准备,勾践看时机已经成熟,就在吴国没有防备的情况下,领兵把吴国打得大败。夫差感到很羞愧,举剑自刎而死。
浇花、看报、打电脑;吃饭、睡觉、看电视,这些都是我的爱好,尤其是对于睡觉情有独钟。如果你要是不管不问,我能睡个两天两夜。
我的爱好,除了它,还有另一个,那就是读书。它真让我着迷。下面这个事情,你就能知道,我是如何的“走火入魔”。
话说四月某一天,我正好要去学素描,刚到画室门口,我才发现,门还没有开,不用说,老师一定也没有来。还有半个多小时才上课,我该如何安排这个时间呢?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我正巧发现旁边还有一个书店,我心里早已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我心想着:“反正还有这么多时间,看一小会儿,没有省么大问题!只要不超时就可以了。”我匆匆跑进了书店,寻找我的知识锦囊。
“糟糕了,快到点了吧!”我突然想起,是不是到点了,我一看表,还有二十分钟呢!不急,慢慢看。
我又沉浸在书的海洋里,翱翔在书的天空中。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滴答,滴答……”
“这回真是惨了。”这已经过了半个小时了。我连忙放下书本用超过刘翔的速度,飞奔到画室;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坐到了我的画架旁。
我刚一坐到位置上,老师就对我说,你干什么去了,这么晚才来。我连忙说,我去看书了,那书可好看了,那书名叫……老师也拿我没办法,就说:赶快画吧!
这一次的经历真是太冒险了,我以后要是在这样的话,都快得心脏病了。
不过,古人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想,我为什么会这样着迷呢?我想这又是一道千古难题。
在我的生活里,有很多很多这样的事情。
那一天上午,我刚写完作业,急急忙忙拿起一本是津津有味的读起来了,连妈妈喊我吃饭的声音都没听到。妈妈生气的。过来吼道:“吃饭了!”不过,谁能在大结局的时候放下书本吃饭呢?我也一样,我把书藏到衣服里,偷偷的看了起来。不用说,书看完了,菜也凉了。
浇花、看报、打电脑;吃饭、睡觉、看电视,这就是我的爱好,(别忘了读书这一项)这就是我的生活。
读书令我着迷,我着迷于读书,读书真让我着迷啊!
我爱读书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在这多彩的世界中的世界中,我爱的太多太多了:我爱我的父母,是他们养育了我;我爱我的老师,是他们给了我知识;我爱我的小宠物,是它陪我度过了许多沮丧的日子;我爱我的一切用品,是它们为我赢得了许许多多羡慕的目光;我爱堆雪人,是它们在寒冷的冬�
书滋润着我的心灵,每当我读书时,一种说不出的感觉,那感觉是那样亲切,仿佛是一位久别重逢的故。可就是因这“亲密”的朋友,我也没少受苦。
夏日的。一天,楼下的大桑树下发出了许多“扑扑”的大蒲扇声;树伤到知了也在竞相媲美地叫着“知了知了”;大黄狗对着炎热的天气也无可奈何,只能无奈地吐吐舌头。我坐在沙发上,打开空调,往沙发上一倚,拿起一本《汤姆.索亚历险记》看了起来。文中,汤姆的调皮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正当我看的如痴如醉时,妈妈的一声河东狮吼把我从“探险中”拽到了现实中。“你把水接到水桶里去,回来把地擦了,快点。我拿起书,以和蜗牛赛跑的速度,蹭到了水池边,打开水管,又有滋有味地读起了书,继续我的“探险之游”。当我看得兴致勃勃时,我感到我的脚底有一些清凉,我没太在意,可不一会儿,这种清凉便发展至脚面。我漫不经心地往下一瞥,不禁“啊”地大叫了一声,并跳了起来,急忙把书放好,关掉水管。什麽“清凉”呀!根本就是跑水了,我家都快成养鱼池了。“到底怎样做才好,可千万不能让妈妈发现呀!唉!我望“月”长叹。于是便马不停蹄地开始抢救“失水现场”。可天公不作美,门“咯吱”一声响了,妈妈走了进来,看着满地的水,脸立刻阴沉沉的。带我收拾完,妈妈教育了我,并罚了我两个月的“薪水”。可我每每看到书,总是忘记教训,以至于酿成大祸。
唉,书,你让我又爱又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还是选择了爱你,抛去了一切杂念的去爱你,你将成为我一生一世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