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演讲稿范文(精选30篇)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快乐成长”。
可能有人会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约束。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鸟在空中飞翔,鱼在水中嬉戏,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在水中,让鱼儿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失去生命。而在校园里,这种追求所谓“自由”的现象比比皆是。有人吃完了零食便将食品袋信手丢弃,为原本干净的校园涂上了一抹刺眼的白色;自习课上,有人迟迟不能安静,依旧和着mp3的节拍,哼唱着流行歌曲;校园内有人无视学校规定,骑着自行车横穿过往的人流。
同学们,“无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当你走进静悄悄的楼道路,对于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当你踏入干净的教室,对于认真读书的同学来说,这片整洁多么舒畅;当你自觉排队打饭,对于心急如焚的我们来说,这份井然的秩序多么可贵。同学间总会有矛盾与摩擦,我们要相互关心和尊重,决不可出口伤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和他人。
同学们,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_年,12月4日我们将迎来第_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而法纪不仅以法律条文、纪律规定的形式出现,更多的时候,是以道德规范的形式与我们亲密接触,所以,我们应该这样时时反问自己:我今天上学的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了吗?我今天在校园里乱扔垃圾了吗?我今天影响课堂纪律了没有?我按时出操了吗?我按时搞卫生了吗?我迟到早退了吗?我在家里合理安排好玩耍和预习、复习的时间了吗?我按时就寝了吗?诸如此类,学习生活中的细节,看似不起眼,却足以体现我们的素质修养。
同学们,毋以善小而不为,毋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大的失足。生命像一条河,我来了,我走过,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生活也会更加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只有遵纪守法,才能快乐成长。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知识,今天中午12点,我们五年级3个班在多媒体教室里听讲了“小学生法制安全讲座”,由东栅派出所的张敏张警官为我们主讲。
首先,张警官告诉我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伤害、投毒、贩卖。。。。。。罪行同样要负刑事责任。”张警官还根据我们身边的一些案例来告诉我们必须引以为戒。有一件案例让我难以忘怀,讲得是有一次,两个男孩和他们的爸爸去田里,然后,两个男孩感觉田里不好玩就回家了。但是,就是因为他们回家才惹出了大祸。他们居然模仿起了《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灰太狼烤羊的情节。几个小朋友前几次把火点起来时,这位弟弟都把火踩灭了,但是等再一次把火点起来的时候来了一阵风,火越来越大,因为这哥哥和弟弟已经被绑了起来,所以大火烧到了身上,等着爸爸回来的时候,这哥俩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经过这一件案例,我知道不要轻易模仿电视中的情节。张警官还为我们介绍了遵纪守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及自我防范和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通过今天的讲座,我们明白了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怎样预防犯罪。我们一定要做一个懂法知法的小学生。
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
国不可一日无法,校不可一日无纪。我们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必须要做到遵纪守法,文明做人。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保障。作为一名学生,更要严格遵守我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诚实守信,礼貌文明;仪表整洁,热爱劳动;遵守公德,爱护公物;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关心他人;团结友爱,热爱学校。
良好的纪律也是创造和谐社会的条件。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罗兰般清恬的文明;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的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共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当诚实守信不再因我们忽略而仅仅是一个词汇时,实践诚信脱身成一种如百合般怡人的文明。
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历来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五千多年悠久的历史,不但创造了灿烂的文化,还形成了讲文明,懂礼貌的传统美德。那么文明是什么呢?文明就是路上相遇时的微笑;就是同学困难时的热情帮助;是平时与人相处时的亲切;是不小心撞到别人时的一声“对不起”;是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的举动;是不随地吐痰,等等……总之,文明是一种品质,一种修养,一种习惯。
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一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让我们同法一起走向社会!
老师、同学们:
法律是保证社会安定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基础,它是经济生活平稳的纽带。
青春都是花季少年,不知法、不懂法、往往都是在事后才知道自己是犯法,如三年前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犯罪者因家境贫穷,受到社会的污辱,从而让这位花季青年走上了黑暗之道,也有一些青少年因为年龄的增长,随着时间的流速不得不去做那些违法之事,那是因为他们不懂法,没有规范自己的行为。
我们都知道育和素质的普及是对全社会的贯彻,它完善各个领域中的立法,使法律法规更具有严密性,只有法律认识淡薄的人才会认为法是不可行的,法没有严明的认识,法只是社会人们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最终走上犯罪之道。
同学们可知道这样一件事,在今年的2月份,南京有一位18负的女孩,她在一节体育课上突然倒下,经医生的'确认她严重患有肾全时,当时她是那样的安静,可谁会想到她却独自一人来对抗人生,有谁会想到她会走上犯罪之道,她很纯洁,但是一场大疫将她送往死亡之路,就这样,她开始去做一些自己从未做过的事情;一天,当她来到一家百货商店门前看见里面珠宝成群,她不干于此,却偷了一些东西,谁知当她未走出商店门口时却倒下了,人们将她往医院,在她口带中发现了些东西,当她醒来时,发现床头的一张彩纸,上面写着只有养成好的教育才能获得新的生命,当她看到那张纸时,她全灰的改变了思想,感觉到了自己的行为。
社会是规范化的,对于青少年来说,我们首先,要知道违法犯罪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为了更好的远离犯罪, 们必须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护法,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地必严的青年,向社会各个角落进行传播,让教育与法伴随我们共同走过世间的每一个角落,让我们共同欲扬法育之得。
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尊敬的老师:
诚信是人类社会共有的一项根本性道德原则和行为准则,是我国自古以来尊奉的道德原则和立身治国之本,早在春秋时期,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就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这样的话。诚信也是当前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司法、教育等活动中的一条重要原则。但是由于客观的、主观的等原因,“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诚信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青少年的诚信教育问题更成为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关注的重中之重。年3月25日教育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诚信教育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了诚信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阐明了诚信教育的主要内容,要求学校必须作为一件大事,认真抓紧抓好,把诚信教育与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充分挖掘和利用传统美德中有关诚信内容的格言、楷模、典故、故事等,通过诵读、故事会、表演等形式,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中,使学生感受、体会诚信是做人的根本。同日,教育部发布了新的《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诚实守信作为重要的内容要求学生遵守,诚信教育是新时期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
诚信是一切美德的基石,一切良好道德品质都必然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待人以诚,立信于社会,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人立身于社会的最基本的为人准则,也就是说诚信是青少年道德发展的基本要求。
对中学生来说,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诚实,就是讲真话,不说假话,即实事求是,是什么说什么,有什么说什么;守信,就是信守自己承诺,做到承诺与践诺的统一。今天的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肩负重任的一代,你们的诚信品位与祖国在新世纪的前进步伐紧紧相伴,事关祖国事业发展成败。
同样“诚实守信”也应作为我校学生的一项道德、行为的基本准则,在诚实方面同学们应做到:诚实待人,以真诚的言行对待他人、关心他人,对他人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一致,表里一致、不说谎话,作业和考试要求真实,不抄袭、不作弊;在守信方面同学们应做到:守时、守信、有责任心,承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遇到失误,勇于承担应有的责任,知错就改。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知法守法,严于律己》。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名小学生,人们常把我们比喻成幼芽、花朵,但我们又是娇嫩的,经不起风吹雨打,因此,必须有人呵护,才能长成大树,而保护我们茁壮成长的正是逐渐完善的法律法规。
同学们,知法守法,严于律己,是我们成长的必经之路。我们作为开元分校的一份子,要特别注重增强法律意识,必须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对于学生来说,《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告诉我们:无故旷课、辱骂他人、打架斗殴、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故意毁坏、偷窃财物;进入未成年人不适宜的营业性吧等场所等是未成人的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我们:应该警惕坏人的威胁、教唆。如果遇到有不法分子威胁、指使、教唆你做坏事时,应坚决拒绝,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并在老师或家长的陪同下,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可是在生活中,有的同学却认为法律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排队不讲秩序、喧闹扰人、脏物到处乱扔、骑车乱闯红灯等,这些都是法规所禁止的。法律法规并不是文本的东西,而应该是心里实实在在的准绳。我们不能奢求每时每刻由他人来约束你,来纠正你。更多的时候要学会自我约束,这也是法律这根准绳所期望的最好伙伴。
为了我们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同学们紧密相关的法律常识,本周学校还特意聘请济南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大队长为全校同学做一次法制教育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我们在学习生活中,时刻防微杜渐,谨小慎微。
“从小恶到大恶,再到罪恶,其实只有一步之遥”。今天的不良行为,如果不及时改正,明天就可能发展成为严重的危害性行为,甚至走向犯罪。在此,我们向全体同学提出几点建议:
一、我们应该增强“守法”的意识,养成“守法”的良好习惯,按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定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二、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行为合法,什么行为违法,才能明辩是非;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我们应该积极运用规章制度,冷静处理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维护校园和谐。
四、遇到各种侵害时,我们不要忍气吞声,也不可采用野蛮的报复行为,而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神圣的,它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刻守护着我们;法律也像是孙悟空,用他的那双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
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在此,我号召全校同学:让“遵纪守法、严于律已”真正成为一种习惯,始终贯穿于我们美好的学习和生活。
同学们!请记住:知法守法,严于律己,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对于学校来说,这个规矩就是纪律。
一个文明的校园,必然是一个纪律严明的校园,一个文明的人,必定是一个守法的人,一个文明的学生,必须是一个严格遵守纪律的学生。我们要特别注重增强法律意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思考这是否合法,合法当行,违法必禁。
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增强纪律意识,时刻注意遵守校纪班规。树立起强烈的法律意识、纪律意识,遵纪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要学法、用法,懂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怎样才能做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呢?首先,我们要知法、学法、守法。法律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的。我们小学生更要从小知法,学法。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上、读书、看报、看电视……我们只有做到知法,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样的事我们应该去做,什么样的事是法律禁止做的,才能真正做到懂法、守法。其次,我们要懂法、用法。我们只知法、守法,是不行的。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在日常的生活中,常常会碰到许许多多违反法纪的事。如: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这些违纪违法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它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不便,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混乱。那么,我们要及时上前劝阻,还可以叫大人或是民警叔叔来处理,防止小事闹大。我们还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
2、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同学之间要友好相处,要互相帮助,不打架,不斗殴,不做伤害别人的事。
4、不以大欺小,不敲诈勒索。不能见到别人的财物就想据为己有,甚至强行索要。
5、遵守纪律,遵守班规,不顶撞师长,老师批评要虚心接受。
6、不随意进入吧、电子游戏室。不去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场所。
7、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
8、讲文明,讲礼貌,不骂人,不打架。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9、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要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
10、晚上要早睡,早上要早起。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
11、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
12、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整洁。遇到不懂的问题要及时请教老师或家长。
13、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14、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墙壁涂抹刻画。拾到东西要及时交给老师或学校。
15、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追逐打闹。
16、公共场合遵守公共秩序,不拥挤,不大声喧哗。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
可见,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同时也会成为我们的秘密武器,是我们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我们与法同行,摆脱鲁莽,拥有理智;让我们与法同行,远离脆弱,变得坚强;让我们做个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在法制的蓝天下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20__年4月26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在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当中,首先我们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守法。我们青少年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我们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增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第三,在交友方面,更要增强判断力,谨慎交友,从而更好地发展自我。
同学们,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国有国法,校也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同学们平时应该认真学习并实践我校常规工作五个方面的要求:即打造“一个阵容”,抓好升旗仪式和大课间活动,塑造学生良好精神面貌;建立“一种秩序”,即课堂秩序、课间秩序和集会秩序的文明有序;养成“一种习惯”,即语言文明,待人接物大方礼貌;坚持“一项制度”,即卫生包干区区制度,确保学校环境的整洁优美;树立“一个观念”,即遵纪守法,尊敬长辈,讲究团结,刻苦学习,做文明的南中人。
同学们,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就会有良好的秩序。”众所周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就有法治一词,所谓法治,即是依法治国,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法律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强制性规范。我们常说法律无情,可我们每个人又处在法律的保护伞之下,它如一把无声的钢尺,规范着我们的言行,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利。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是根据其法律的完善、民主程度来衡量的。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最后我想身为学校的学子,虽然“能做事”但是要做不违规不违法的事,就算犯了错也还应该有我是学子我“敢担当”的那份担当,孔子七十岁时能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最后希望每一位“有智慧”的学校人能效仿孔夫子能随心所欲而不越出规矩,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而不是勉强去做。
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我讲话的题目是《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
这几个星期以来,学校周边出现了一些不安定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个别学生骑自行车搭载同学,有极少数同学与社会或外校不良青少年接触、交往,更为严重的是同学之间因小矛盾引发严重的打架事件等等。这些不良因素的`出现,对学校安全敲响了警钟,甚至直接危及到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的安全。
针对学校周边出现的治安安全隐患,德育处及时出台了一些应急的措施,并对校园周边路段实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应急小分队和整治行动值周小组。学校领导和各年级长以及部分老师在放学时间参与巡查。由于措施得力和行动迅速,及时遏制了校园周边不良现象的再度发生。
为了确保学校周边的安全,保障师生人身及财产的平平安安,学校重申:校园周边一旦出现不良人员,公安机关将出动警力予以打击,如学校发现有我校学生同这些不良人员私自接触、交往,学校将对这些违纪的同学做出劝退或转学处理。同时学校也希望同学们如发现周边有违反纪律的学生应及时报告给老师和保安人员,学校将对这些举报的同学大力表彰和奖励。
同学们:今天你们能够成为深圳特区的一名中学生,能够成为深圳市松泉中学的一名学子,能够在漂亮的校园内读书和同学们愉快的交往,应该珍惜并引以自豪和骄傲。更应该以“在校做一名好学生,走出校门做一个好公民、到家做一个好孩子”的新三好要求,从严要求自己。同时还要做到:
1、善交益友、不交损友。
要与正直、诚实守信、能够帮助自己上进的人交朋友,不要对自己道德品行产生不良影响的人交朋友。
2、注重仪表、自尊自爱。
保持个人整洁、讲究卫生、举止文明按规定穿着校服,这样才能符合一名中学生的身份。
3、礼貌待人、诚实守信。
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负同学,不戏弄他人。遇见老师主动行礼、问好。
同学们:今天你们以松泉为荣,明天松泉以你们为荣。我充分相信:在松泉的三年,只要大家认真学习,按成人、成才、成功的方向努力,你们一定会创造出灿烂而美好的未来。
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法律——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是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执行的行为准则。”这是字典中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我们很模糊,并不具体。作为中学生,我们要争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就要从生活中做起,学法.懂法.守法.遵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
曾有古训:“无规矩不成方圆”。小得来说,学校没有规矩,就没有秩序,更不可能培养出优秀的学子;大的来说,社会没有规矩,就没有稳定,更不可能社会发展.国家繁荣。而法律正是国家制定的规矩,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学习和遵守的规矩。
法国教育家卢梭曾说过:“人生当中最为重要的时期是从出生到成年时期,在这个时期如果不摧毁种种恶习和错误的话,他们就会发芽滋生,一直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他们已经扎下了深根,可能永远也除不去了。”可见,少年时代养成一个好习惯是多么重要。只有从小养成好的习惯,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一个国家栋梁之才。
那么我们应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呢?
作为尚在象牙塔的我们,很多法律都离我们很远,而此时我们应该遵守的就是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应该作为行为准则的就是道德的要求。
在学校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是我们应该时刻遵守的行为准绳。很多学生都能按照它来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品行优良的中学生。而同时却也有一些学生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如有的人自私自利,损坏公物,侵害集体利益;有人顶撞教师,打骂同学,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有人沉迷吧,整日不思进取,堕落,没有中学生应该拥有的积极进取之心;有人在其他人困难是不能伸己友爱之手,不能奉献自己的爱心。各种不文明、不道德的人和事,尽管是极个别,但严重破坏了学校应有的良好道德氛围。这些都是我们要改正的。在学校里,我们应保有一颗积极进取之心,努力学习,刻苦奋斗,同时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道德规范“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我们要培养自己良好的道德品行,让自己成为团结同学.尊敬师友.行为规范.有美好道德的标准中学生。
我们应做的不仅是这些,我们也是社会的一员,所以也应遵守社会的各项纪律要求。当我们出行时,要谨记交通规则并认真遵守。当别人有困难时,我们应助人为乐,积极奉献自己的爱心,热情的伸己的援助之手,帮助他人度过难关。公交车上为老人让座,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为贫困的学子捐献一点自己的爱心……这无一不体现出我们新时代青年应有的道德素质。在家里,“百善孝为先”我们要尊老爱幼,孝敬父母,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自己做。为父母多洗一次碗筷,为父母少添一份担忧,这都是一个道德高尚的小公民应该做的。
一个表情,一句言语,一个动作,一件小事……都能体现出我们的道德风尚。所以,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举手投足之间都要遵守要求。要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有道德.有文化.有理想.有素质的新时代青年。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我们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
早上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学规范见行动,让春天永留我们的校园》。春天,悄悄的来到了人间,大地绿意盎然,春光明媚,令人精神舒爽。同样,我们学校迎来了另一个美好的春天。你看,清早,同学们兴高采烈的来到了学校,春天写在了同学们的脸上;你看,红领巾在整洁校服的衬托下,是那么的鲜艳夺目,春天飘在了同学们的.胸前;你看,地上的垃圾少了,垃圾桶的肚子胀了,校园整洁多了,春天站在了同学们的手里;你再看,同学们从老师、客人们的面前走过,“老师好”“叔叔好,阿姨好”,汇成了一支动听的歌曲,飘荡在校园里,这时,春天在哪里?噢!春天已钻进了同学们的心里,美好的春天就在同学们的身上。
这美好的一切,是谁带来的?是学校领导、老师带来的,是《小学生守则》《小学生行为规范》带来的。为了规范学校的管理,更为了把我们培养成懂礼貌、守纪律、爱学习、讲卫生的好学生,学校从第一周便开展了行为规范、文明礼仪教育。领导给我们明确要求,老师给我们苦口婆心的教诲。渐渐地,我们变了,记得《小学生行为规范》中有“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的规定。这让我想起了以前的我:时常讥笑、戏弄他人,有时说话语气很不友好。上课有同学回答错误时,我会哈哈大笑,全然不顾同学的感受。记得有一次,同学小楠在回答问题时出了错,下课后我指着她的鼻子说:“你呀,累死也学不好了!”结果她听了伤心地大哭起来。类似这样的事情还有不少现在,我已把《规范》记在心里,用它们来对照我的行为,让我不断地改正缺点,完善自我。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俗话说“万物生长靠太阳,国家管理靠法制!”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基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为了普及小学生的文明守法意识,我们学校开展了依法治国的主题读书教育活动。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往事犹如一幕电影,再一次在我眼前回放!
那是一个周末,我去县城的姑姑家玩。那天风和日丽,我哼着小曲欣赏着窗外的景色,鲜花,绿柳疾驰而过,扬起的尘土在车后轻舞飞扬,看来这位司机叔叔也像我一样心急的想快点到县城呢,我兴奋的想着。忽然我听到了一个不和谐的语音提醒“您已超速”!超速?这不是违反交通规则了吗?这样做会给所有乘客的安全带来隐患啊,叔叔有没有听到提醒呢?或许他会减速的吧?我暗自猜测着,也在观察着客车的速度。“您已超速”!我再次听到了语音提醒,我按耐不住的看了看司机叔叔的表情,他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依旧神色焦急的开车赶路。我惶恐不安的扭头看了看其他乘客,希望有人也听到了电子语音,能去提醒一下司机师傅,然而事实情况让我失望了。有的人淡然的看着窗外,玩着手机,还有的人 貌似有些紧张,但并没有起身去提醒司机的意思。我内心挣扎着,要不要去告诉司机,他超速了,他的行为已经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了危险。可是,我只身一人坐车,奶奶也告诉我在外面要乖乖的不惹麻烦,我只是个小姑娘,司机叔叔肯定对我的话不屑一顾,车上还有这么多乘客,他们肯定也着急到目的地,但是他们也没有人提醒司机超速了。我一个小学生挺身而出,他们会不会觉得我瞎操心多管闲事?想到这里,我挺直的身子又缩了回来,把头扭向了窗外。绿柳依旧抽打着车窗,鲜花肆意的笑着,像一张张恐怖的脸要把我吞噬。
突然我又想起了依法治国读本上的案例,长沙市一所幼儿园的校车,因为驾驶员违法超速超载,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与一辆大货车迎面撞上,导致21人死亡,多名幼儿受伤。这个案例像尖刀一样刺痛了我的心灵。刺耳的刹车声,震天的碰撞声,凄厉的叫喊声„„车祸现场的景象在我的眼前急速的飞转重现!不行,我必须去制止可能发生的惨剧!“您已超速”!语音第三次提醒到,我再也忍不住了,站起身快步走到前面,大声地告诉司机师傅:“叔叔,您超速了,语音都提醒三次了,您这样违规驾驶会给我们所有人带来危险,我们是想快点到达目的地,但是更希望是平平安安的到达。超速造成的车祸有很多了,您不能再这样了,我们大家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才是!”一口气说完所有的话,我才注意到,师傅的脚抬离了油门,脸色变红,也没像想象中的斥责我。在众人的关注下,我回到了座位上,车厢内此起彼伏的响起了赞扬的声音。“这小姑娘真勇敢”,“我刚才也听到超速了,没敢去提醒”,“我们是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太心急”,“这小姑娘真让我佩服”听到这些表扬,我心里也由衷的自豪。
生活中因为车祸酿成的惨剧还时有发生。我们都知道交通规则但是为什么还要违背?!流泪之后,痛心之后,我们不仅要看到违规造成的车祸之殇,更应该关注惨剧背后折射出来的漠视造成的重大影响。消防器材不按规定摆放,食品里添加化工原料,网络谣言以讹传讹,校园暴力屡禁不止„„这些我们司空见惯的事情,现在回想起来都让我不寒而栗。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法治无以立国。作为小学生,我们要做到心中有法律,让它们融化在心灵里,彰显在行动上,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为建设强大的法治国家添砖加瓦,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
同学们,每年的12月4日是宪法日,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要求我们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在学校《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们自身的仪表仪容、言谈举止、学习行为、与人交往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为我们保驾护航。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所以,我们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再说了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老师、家长及社会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我们还要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我们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做自己该做的事,那么我们的生活质量将会越来越高,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我们的家园将会越来越好。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
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我们是在法制社会成长起来的,法律是社会安定的保障。那么,我们的法律知识如何呢?我们又如何靠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所以首先要知法、懂法才可以守法,做法制社会里的文明小公民。
从我们懂事开始,就开始了解各种事物的规章制度和规则,并逐渐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道德约束。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是对我们这些阳光少年的督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只可惜现在很多的少年罪犯,他们心中没有道德标准,受到不良环境或者事物的影响,漠视法律,犯了罪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的人生才开始短短十几年,还有漫漫路途,还要享受阳光的沐浴以及父母亲人对你的关爱,老师对你赞许的目光,只可惜,一切都荒废了。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规矩。比如:教室的桌椅板凳,不可以踩踏损坏;公共设施,不能随意破坏或者据为己有;不能打架斗殴;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平时在我们周围,还是有很多不守规矩的人,比如:升国旗时,同学们本应该乖乖站好敬队礼,可是有些同学嬉皮笑脸,无所事事,好像国旗和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还有些同学像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他们哪有一点敬仰祖国的意识?爱国守法,就是要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
前些天,我在报纸上看了一篇文章:一个上初二的学生文文,他嫌妈妈对自己管教太严,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同伙抢钱包,溜网吧……一天晚上,妈妈发现他又进网吧了,就冲进去当场给了他一个耳光,他觉得妈妈不给自己留面子,就密谋同伙,几天后一起拿菜刀杀了自己的妈妈,并且第二天若无其事上学了。这件事我看了后很震惊,“人之初,性本善”,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真是法理难容!
这就是没有法律意识才造成的悲剧,破坏了几个家庭的完整,也毁了自己的前程。所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让法律永存心中,从小在心中播种善良与爱的种子,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尊敬的法官、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
众所周知,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中华民族自古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生在新时代,就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这个名声!同学们,祖国和社会都要求我们做有道德、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现在我们正处于身体和知识成长的黄金时期。我们要学习小学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荣知耻,培养新风,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立,自尊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守法的小学生,做一个有道德、自尊的人。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路虽然漫长,但临界点往往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保护自己,学会依法自律,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违法,法律无情,我们会后悔莫及。家长会难过,老师会不安,社会会担忧。一失足成千古恨!
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再强,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制和守法的公民,也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
古今中外,守法者层出不穷。苏格拉底,像古西拉一样的著名哲学家,用一生去遵循他心中的神圣法则。当逮捕他,以不尊重上帝的罪名判处他死刑时,他的弟子们决定帮助他越狱,一切准备就绪。但是苏格拉底说,“我的信仰之一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了我死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忠于法律和纪律的微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却永垂不朽。他成为古代人遵纪守法的榜样,也成为当代人遵纪守法的榜样。
“遵纪守法”的光辉足迹在也随处可见。从为了大部队的行动坚持纪律,忍火至死的邱,到为了捍卫法律尊严,忠实履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神圣职责的任长霞...我们从来不缺少可以学习的榜样:我们的老师到校早,从不迟到早退,即使生病也坚守岗位;我们学生诚实,按时上学,认真听讲。即使我们拿起存折,付了很多钱,我们仍然可以拿到钱。我们身边的居民,要么老实经商,要么老实做官。哪一个不是遵纪守法的典范?!因为大众的守法,我们才有了现在的和谐社会!
而有些人骨子里不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成为和谐社会不和谐的音符。他们不仅不把违法乱纪当成耻辱,反而把善于钻法纪空子的“空孩子”当成自己的“本事”!我们应该为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
那么可能有人会问:如何守法?如何做到遵纪守法?很显然,我们每天都可能面临一个对与错的选择:今天的考试,有一道题我不会做。是靠作弊得高分,还是承认自己不会,认真去补习?过了路口,是停下来服从信号灯还是冲?看到别人有困难,你是热心帮助还是无动于衷?面对困难,是自强还是自暴自弃?……
其实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点滴滴,看对错,荣辱。只有做好身边的一切,才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傲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让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那我相信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可爱!
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自律克己,遵纪守法》。
古人云:“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鱼在水中嬉游,离不开大海之浩瀚;鸟在空中飞翔,离不开天空之辽远,自由是它们的理想,天地是它们的准则。人也一样,无人不向往自由,自由需要法律的约束,法律是人们共同的准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法律看似离我们很远,实则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排队不讲秩序、喧闹扰人、脏物到处乱扔、骑车乱闯红灯等,这些都是法规所禁止的。法律法规并不是文本的东西,而应该是心里实实在在的准绳。同时,知法守法也并非成年人的责任和义务,知法守法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也非常重要。法国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以致到了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根,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那么,要想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自律克己。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不注意约束自己,在学校不遵守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作为一名小学生,在学校里,我们要自觉认真地学习、贯彻和执行《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时刻用它来约束我们的行为,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并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习惯。当我们做某件事情时,首先要想一想,我们的做法是否对同学、对班级、对学校有利,损害集体和他人利益的事我们坚决不能做。在社会上,我们要用社会公德来约束自己,例如热爱祖国维护祖国尊严,尊重生命爱惜生命,珍惜资源保护生态,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务保护公共设施,乘车购物自觉排队,公共场所安静不大声喧哗,文明上等,努力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其次,我们还要做到知法守法。我们要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不断提自己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作为一名小学生,除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外,我们还应该主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为了强化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学校每年也都会开展相应的主题教育活动,今天下午将面向三至六年级同学开展“法律伴我行”青少年法制报告校园公益巡讲活动,让我们以井然的秩序,百倍的热情投入到活动中去,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法规,做遵规守纪的小学生,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同学们,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昨日的习惯,成就了今日的我们,而今日的习惯,必将决定我们的明天。那就让“自律克己,遵纪守法”也变成我们的一种习惯,贯穿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从身边小事做起,从学习每一条法律法规做起,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让法律守护我们健康成长。
俗话说“无以规矩,不成方圆”。之所以有了现在的美满幸福的生活那是因为在多年前的“法”。其实遵纪守法说的轻巧,可是做起来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个呢?——教师节,同学们都纷纷给老师送花儿。但是嘴上说的会努力,没过几分钟又有几个淘气的孩子在跟老师吵架了。这,是嘴上说的努力吗?难道这就是我们报答老师的方式吗?现在都是法治社会,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了解一点法律。但我从未想到,就算了解一点法律知识,这世上还是有许多不遵纪守法的人。这若让外国人见了,又得让他们给嘲笑和讽刺,我们能视而不见吗?
当今,犯罪分子虽然只是少数害群之马,但这些家伙、特别是那些不听悔改的犯罪违纪人,对整个世界的道德影响不是渺小的,正是这些家伙破坏了法律,摇晃了我们的道德之根,不仅自己不遵纪守法还给别人灌输犯罪意识,让别人也跳进犯罪的火坑里。所以说,要把遵纪守法的知识深深刻进我们的心里,而且还可以做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在叛逆期的孩子们。但这还不怎么够,还要继续加强道德教育,不仅仅是要让那些害人之狼和社会蛀虫受到法律的严重惩处,还要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让他们尝尝犯罪的苦头,使他们今后不再犯罪。否则,该惩罚的不知道惩罚,该批评的不知道批评。只有如此,才能让人们知道触碰法律的后果,也让他们看到遵纪守法对自己的益处。
我们都知道,我们如果酿成了什么不好的习惯,想要改正过来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需要自己的毅力和决心。所以,我们得从现在开始养成良好的习惯,克服那些对自己以及他人不利的行为,学会自我调节、也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完善自己,预防及减少犯罪违纪的行为。国法国规、规章制度毕竟是我们行为的底线了,是触犯的“高压线”。提高我们自己的道德修养,这就是更高的境界,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不断的进步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加的完美。我们要共同遵守社会道德,提高公众遵纪守法的意识。不做损人不利己的事,还要学会经常关心自己身边的人。不做损害他人,社会,学校,自己的事,我们还要学会多参加公益活动和乐于助人。成为对这个社会,自己身边的人有作用的人。我们大家都要学会辨于是非的能力,知道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有鲜明的荣辱观。对恶鄙夷不屑,对善云集响应,扬我们祖国遵纪守法的规矩。
现在社会中的法律就如亚里士多德说的:“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做贡献的责任。所以我们青少年,作为祖国的接班人,更不能忘“遵纪守法”。我们要大声地喊出:“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每个国家,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一份规矩。要建设高度文明、富强的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梦想,就必须在全中国形成“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守规矩成为我们的习惯。作为一名青少年,更应该知法守法,为小弟弟小妹妹们做好表率,尽自己最大努力让自己做得更好。
有一次,我赶去补习的路上。我边看手表边“飞奔”着,忽然,到了一个红绿灯口,我连忙“踩了急刹车”,才停了下来。看着红灯,还有60秒,我特别焦急。这时,我的心里萌生了一个不好的念头,时间快来不及了,如果去迟了,会给老师留下不好的印象的,要不,闯红灯吧!可是,闯红灯既不安全又不文明,但是,这也是没办法的。纠结了半天我终于决定了:哎,算了,算了,等这一分钟就一分钟,大不了跑快点就是了。就在我作出决定的时刻,一位身穿T恤,破洞牛仔裤的年轻小伙看了看周围的车,马上跑到了对面。什么?他居然闯红灯了,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好青年,现在更是如此。几秒钟前我身旁一位专门守在红路灯旁指挥的婆婆看到他正准备闯红灯,就马上吹了两声哨还提醒了那个人,可是那个年轻小伙完全不当回事儿,还是闯了红灯。我身边的人都对刚刚那位年轻小伙指指点点的,我突然觉得我刚才的那个想法是多么的愚蠢,多么的不道德。我们小时候经常背:“红灯停,绿灯行。”可是在我们身边不止那么一两个人闯红灯。是啊,要是我们在世上的每一个人都犯一次错误的话,那这个世界早就乱套了,并且,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后果是不敢想象的。要是这一点小事都不能做好,那还说什么遵纪守法!
遵纪守法,就应该从我们自身做起。比如,现在的我们能做好的就是,好好学习,不打架,不违反校规和班规。在日常行为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道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时时刻刻牢记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自从爷爷提出“八荣八耻”以后,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得点点遵守国法,滴滴做好自己,这样就会慢慢长成一片文明的花海,在—个穿花蛱蝶的春天,遵纪守法变成了我们的习惯,文明也就像一个人的文凭一样,他的人品如他的学历一样重要了。其实,规章制度束缚着人们,也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可怕,他不难做,只是看你愿不愿意做,它如柔和的春风;它如双温暖的双手,帮你看你选择的道路正不正确,温柔地引你快速正直的生长。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只要你认真做好每一件事,你就不用担心哪儿出错。诚信也是,只要你不出尔反尔,言诺必行就行。总而言之,做一个举止文明,遵纪守法的人,不是那么困难和遥远的。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
当我们看到鸟儿在空中飞翔,鱼儿在水中嬉戏,会觉得它们是多么自由。有的同学还会想:“要是我们也能那样,不受任何条件的约束,该多好。”这些同学的想法对不对呢?当然不对。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所以,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怎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首先必须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别人东西,不进网吧,游戏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弄,上下楼梯靠右行,注意自身安全等。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还要在生活中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有的同学在课余时间,无所事事,就会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如交上坏朋友,沉迷于网吧,从违纪到违法,从犯错到犯罪,一步步走向深渊。常言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学们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先想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能不能做,一定三思而后行。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看见地上的果皮纸屑,伸手去捡;看见小朋友摔倒了,扶他(她)起来;看见同学在打架,勇敢地上前阻止;看见没关紧的水龙头,伸手关上。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发言,不做小动作,及时做课堂笔记;见到老师热情地打招呼;在同学无助时,给予他们一些帮助;尊敬长辈,尊重同学,热情待人,彬彬有礼。给身边的人一份关爱,自己也会多一份快乐!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尊、自强、自爱,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播下一个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所以,我们从现在起要养成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然而哪些是我们小学生要养成的好习惯呢?那么如何才将校规校纪内化成为我们自觉的习惯呢?首先是意识要到位。在生活、学习中我们有着各种不同的习惯,当我们做某件事情时,首先要想一想,你的做法是否对集体、对他人有利,损害集体和他人利益的事我们坚决不能做。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课堂上,专心听讲是对老师最大的尊重;升旗仪式上,你全神贯注、目送国旗冉冉升起,是对祖国最深的敬意。只要我们以《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的校规校纪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小学生,我们的学校就一定能蓬勃发展、蒸蒸日上。
遵守纪律是一种尊重,遵守纪律是一种美德,遵守纪律更是一种责任。同学们,当我们获得成就和荣誉的时候,当我们取得成功和胜利的时候,你是否想过正是因为有了纪律这位严肃的朋友从早到晚伴随在我们身旁。正是因为它的魔力,我们的秩序才更加井然,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愿同学们养成文明守纪的习惯,与纪律同行,去实现我们的理想。与纪律同行,使我们的人生更加灿烂辉煌。同学们,昨日的习惯,已经造就了今日的我们,而今日的习惯将决定我们的明天。让我们从今天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各种良好的习惯,遵守纪律,明天就能成就我们的大未来!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的如此安定。
例如:与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税收等有关的是:经济法;与保护环境、防治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有关的是:环境法;与结婚、抚养、赡养、家庭暴力有关的是:婚姻法……
除此以外,驾车、交通等都与法律有着直接的关系。
今年的3月11日,我跟着爸爸参加了他朋友搬家宴会,在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是家中有车的,但那一天却为了防止酒后驾车而没有开车来。而开车来的有七八位左右,他们都自觉地在自己的杯中倒满了饮料,没有一个人倒酒,因为大家知道,喝过酒的人是不能开车的。根据交通法规定:酒后驾车最轻被处以罚款200元,重则被扣分甚至处以刑事拘留。虽然有些司机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内心存在着侥幸心理。可是他们却不是这样,因此,不管别人怎么劝,他们都坚决不喝,一个劲的和劝他喝酒的人打圆场,最终是滴酒未沾,我也真的打心眼里佩服他们,这是对自己、对家人、也是对他人负责的一种积极的表现,可见这些叔叔们肯定是无论做什么事都会很认真很负责的!我为爸爸有这样的朋友而感到自豪!
通过这个小故事,你们是不是也认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一定是个有着高度责任感的人,更是一个高素质的人呢?答案是肯定的。
然而,同样是遵守交通规则方面,不同的人都有着不同的表现。我们全家几乎每个星期都要到政府广场打羽毛球。尽管去政府广场的路上人、车都很少,但是红灯挺多的,并且时间也很长。有的司机一看没人,就闯红灯、横穿马路,违反交通规则;有的行人在指示灯为红灯的时候,不顾自身的安危,旁若无人、大摇大摆地穿街而过,好像马路上只有他一人,更象是他不是肉身,而是金刚不坏之身,每当有这样的行人过街时,常令一些正常行驶的司机猛踩刹车,那尖锐刺耳的磨擦声听起来可真很恐怖。每到这时,爸爸就会再三地教育我:“千万不要乱闯红灯,你瞧,多危险啊!”
由于一些人为了自己的方便,连小学生都能做到的“红灯停,绿灯行”他都做不到,间接地造成了各种交通事故,每年在交通事故上死伤几十万人,这些血淋淋的数字难道不可减少或避免吗?我想,随着人们对法律、法规的认识逐渐加深,由被动执行转变成主动遵守,全民素质提高以后,应该是可以的吧!
在21世纪,全社会都提倡要和谐发展。我认为,和谐发展除了在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方面下功夫,还应当在提高全民的素质方面多下功夫。当然,要想提高人们的素质,则必须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我立志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所以,我们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再说了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老师、家长及社会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我们还要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我们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做自己该做的事,那么我们的生活质量将会越来越高,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我们的家园将会越来越好。
各位领导,同道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
,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那些终极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反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假如当初多一点遵纪遵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
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遵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遵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正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尽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尽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尽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我们是在法制社会成长起来的,法律是社会安定的保障。那么,我们的法律知识如何呢?我们又如何靠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所以首先要知法、懂法才可以守法,做法制社会里的文明小公民。
从我们懂事开始,就开始了解各种事物的规章制度和规则,并逐渐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道德约束。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是对我们这些阳光少年的督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只可惜现在很多的少年罪犯,他们心中没有道德标准,受到不良环境或者事物的影响,漠视法律,犯了罪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的人生才开始短短十几年,还有漫漫路途,还要享受阳光的沐浴以及父母亲人对你的关爱,老师对你赞许的目光,只可惜,一切都荒废了。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规矩。比如:教室的桌椅板凳,不可以踩踏损坏;公共设施,不能随意破坏或者据为己有;不能打架斗殴;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平时在我们周围,还是有很多不守规矩的人,比如:升国旗时,同学们本应该乖乖站好敬队礼,可是有些同学嬉皮笑脸,无所事事,好像国旗和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还有些同学像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他们哪有一点敬仰祖国的意识?爱国守法,就是要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
前些天,我在报纸上看了一文章:一个上初二的学生文文,他嫌妈妈对自己管教太严,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同伙抢钱包,溜吧……一天晚上,妈妈发现他又进吧了,就冲进去当场给了他一个耳光,他觉得妈妈不给自己留面子,就密谋同伙,几天后一起拿菜刀杀了自己的妈妈,并且第二天若无其事上学了。这件事我看了后很震惊,“人之初,性本善”,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真是法理难容!
这就是没有法律意识才造成的悲剧,破坏了几个家庭的完整,也毁了自己的前程。所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让法律永存心中,从小在心中播种善良与爱的种子,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
当我们看到鸟儿在空里飞翔,鱼儿在水里嬉戏,我们会觉得他们是多么的自由。有些学生还会想,“要是我们也能这样,不受任何条件的约束就好了。”这些学生的想法对吗?当然不是。俗话说:没有规则,就没有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人在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走路不小心,被车辆撞倒,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所以,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和保护自由。如果走进阅览室,很安静,只能偶尔听到书的沙沙声。对于想读书的人来说,这种寂静是多么珍贵啊!因为每个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每个人都可以不受干扰地享受冥想和阅读的自由。如果有人不守纪律,大声笑,这种自由就会消失。因此,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如何做一个守法公民?
作为中学生,首先要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能打架、欺负、占别人便宜,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不能进吧、游戏厅,不能看不健康的读物。要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在马路上玩耍,上下楼梯要靠右走,注意自身安全。
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提高自己在生活中明辨是非的能力。有些学生在课余时间没事做的时候,会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如结交坏朋友,沉迷吧,从违纪到违法,从犯错到犯罪,一步步步入深渊。俗话说“不为善不为恶。”学生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思考,是否正确,是否应该做,是否可以做。你必须三思而后行。
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我们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我看到地上的果皮碎屑,伸手去捡;当你看到一个孩子跌倒,把他或她扶起来;看到同学打架,勇敢地上前制止;如果你看到水龙头没有关上,伸出你的手去关掉它。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小事不做,上课及时记笔记;见到老师要热情问候;在同学无助的时候给他们一些帮助;尊重长辈,尊重同学,待人热情,有礼貌。给身边的人关爱,你会更快乐!
遵守法律是一种公认的美德。国法、家规、校规、纪律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于成长和学习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努力做一个自尊、自强、自爱的守法公民。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用规矩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遵规守纪的好公民!从现在开始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这是和谐校园的保障。我们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升旗制度、两操、集会制度、进出校门制度、请假制度、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也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使自己安心学习、安静学习。
我们在学校里学习、生活和工作,和谐的校园能使我们振奋,人际之间具有极强的亲和力,心情舒畅,提高学习、工作的效率。让我们携起手,用和谐凝聚人心,用和谐团结力量,用和谐孕育希望,在和谐中,体验共同成长!
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为创造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各位,同志们: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我们是在法制社会成长起来的,法律是社会安定的保障。那么,我们的法律知识如何呢?我们又如何靠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所以首先要知法、懂法才可以守法,做法制社会里的文明小公民。
从我们懂事开始,就开始了解各种事物的规章制度和规则,并逐渐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道德约束。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是对我们这些阳光少年的督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只可惜现在很多的少年罪犯,他们心中没有道德标准,受到不良环境或者事物的影响,漠视法律,犯了罪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的人生才开始短短十几年,还有漫漫路途,还要享受阳光的沐浴以及父母亲人对你的关爱,老师对你赞许的目光,只可惜,一切都荒废了。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规矩。比如:教室的桌椅板凳,不可以踩踏损坏;公共设施,不能随意破坏或者据为己有;不能打架斗殴;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平时在我们周围,还是有很多不守规矩的人,比如:升国旗时,同学们本应该乖乖站好敬队礼,可是有些同学嬉皮笑脸,无所事事,好像国旗和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还有些同学像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他们哪有一点敬仰祖国的意识?爱国守法,就是要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
前些天,我在报纸上看了一文章:一个上初二的学生文文,他嫌妈妈对自己管教太严,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同伙抢钱包,溜吧……一天晚上,妈妈发现他又进吧了,就冲进去当场给了他一个耳光,他觉得妈妈不给自己留面子,就密谋同伙,几天后一起拿菜刀杀了自己的妈妈,并且第二天若无其事上学了。这件事我看了后很震惊,“人之初,性本善”,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真是法理难容!
这就是没有法律意识才造成的悲剧,破坏了几个家庭的完整,也毁了自己的前程。所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让法律永存心中,从小在心中播种善良与爱的种子,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当今社会,人口素质,社会风气在不断提高,人们在为了创建更和谐的社会而不断的努力着,从古到今,像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为了维持统治的秩序,保持内部的一致,增强战斗力,都是非常注重纪律并带头遵守的。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曹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一次曹操带兵出征,路过一片麦田,曹操当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践踏麦田,违者斩。”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来。偏巧,曹操的马受惊了,奔到麦田里去,官兵见状,都站在田埂上,路旁边,默默的看着。曹操牵回了马,立即把行军主薄叫到马前,让其议罪。主薄言引《春秋》说“罪不加于尊”。这件事就算了。曹操说,我自己下的令,自己带头去破坏他,怎么让三军执行?但我是全军之主,也不好自杀,只有处于刑法了。说着他拔出自己的宝剑,割下胡须(古人是不割须不理发的,这是当时的一种刑法)。曹操自刑,全军震动。此后,曹操的威望就更高,曹军的纪律也更严明了。
尽管这样,还是又美中不足的地方,不断的在有人以身试法,挑战法律
江西有一个例子,一个13岁的在校未成年人听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于是计划在年满14周岁之前犯罪。经过准备策划,他于14周岁生日前一天杀害了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当然,这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但能说明一些问题。青少年的认识水平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低,他们能够很快理解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却未必会遵守。他们叛逆的心理有可能会促使他们知法犯法,以身试法。
所以,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与责任,作为祖国新一代的建设者,我们更应当去遵守去普及。和谐,大同的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的,都追求的,但不能只靠嘴上功夫,要用实践去努力的创造。
普及法律知识,是提高素质的基础,扫除法盲,让大家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保护自己的权利,遵从自己的义务。法律与道德也是并存的,一个人有道德有修养,有了良知,才会遵守法律,才能使自身的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和道德只会给自己和家人,甚至别人的家庭带来悲痛。
当今社会多已被金钱和名利淹没,作为祖国觉醒的心一代建设者,我们绝不可以被名利与金钱打败,绝不可以为了这些埋没了道德与良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能做的也有很多,从我们的身边做起,校园里,图书馆,公车上,随处可见,举手之劳。《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更是身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应该遵守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这里,我写的不仅仅是一篇文章,我希望并不是我一个人在为这些而努力,我想带动更多的人来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未来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我们向往的,追求的社会才会更早的到来。
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步入了21世纪;随着中国逐渐地与世界接轨,我们也加入了WTO。正因如此,当前中国最令人注目的字眼就是“遵纪守法”。
还记得20xx年公民道德规范中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四个字“爱国守法”在我看来,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须具备的道德规范就是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而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就更应该时时牢记它。
说到爱国,似乎人人都知道,那就不必多说了。因此,对于我们中学生最重要的就是“遵纪守法”了。“遵纪守法”它可以诠释为遵守纪律,遵守法律。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作为21世纪主人公的我们,作为祖国新世纪花朵的我们,更应该人人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从实际出发,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我们应该关心与重视校园、社区、城市等公共场所的纪律。自觉维护纪律。我们不能单单的将它看成一种纪律,更多的要将它看成一种道德、一种品格。遵守纪律必须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直至它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并且这棵树必须越长越茂盛,不仅影响着自己,还要影响着他人。
对于我们这些年龄的孩子,最容易冲动,而其后果更是难以想象。这就要求我们应该时时刻刻的牢记法律以及其严重的后果。我们必须了解国家的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并掌握与我们生活、学习等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条文。了解这些法律的前提就是我们必须明辨是非,要能够利用这些法律来解决问题。对于生活上的一些小矛盾、小纠纷应合理解决。但对于一些违法犯罪的人与事不应该单凭自己及所学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必要时须寻求警察帮助。因此,从这里就能看出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时应该守法。
只了解不会用是不行的。在日常生活中,违法乱纪的事情特别多,例如,闯红灯、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等。如果遇上这些事,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地球的环境、卫生靠大家共同努力。我们应该勇敢的上前阻止。如果真的阻止不了,应该寻求大人和警察的帮助。
在我们了解法纪后,不仅要学会用,还必须牢记,将它印在心底。只有当你时刻牢记了“遵纪守法”这四个字后,才会在自己的生活与学习当中来更好地运用它们,利用它们来保护自己,来惩治违反者,取得应有的成效。所以,我们应该把祖国的强大,祖国的繁荣昌盛,祖国与世界接轨作为一种压力,再把压力化为一种动力;为我们美好的目标而奋斗,为我们美好的理想而追求,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而努力。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携起手来,心连心,把“遵纪守法”时刻印在心中,让全社会、让全中国都来为祖国的安定、祖国的繁荣富强而“遵纪守法”,让我们 中学生做一个真真正正的“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