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
雨下的越来越大了。
我撑着一把花伞走回家,一个白色的身影在雨中闪过……
第二天天晴了,在回家时,我第一次看清了白色的身影——一只巨大的白狗用血红的眼虎视眈眈地望着我,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声。它的眼睛!血管清楚,整眼和眼角泛着可拍的血红色。它的嘴巴!咧的大大的,发出低沉的咕噜声。它的牙齿!白而锋利但怎么也掩盖不了血迹……这哪是狗!这是个魔鬼!
我想也没想,转身跑下楼梯,风嗖嗖地刮过,只感到那魔鬼在穷追不舍!二十步远了……十步远了……五步了……
我终于跑到街上,混进人群。那狗站在楼下,就不离去,我只好从另一个楼梯偷跑到家里。
爸妈也看见那魔鬼——狗了。爸爸假装蹲下要捡石头,狗头也不回地跑了。
下午出门没遇见狗,我放学时手里却攥着几块石头。
魔鬼——狗!我也蹲下,扔下石子,再捡起。那狗竟退到一边,行礼似地弯了弯左前腿!我紧张地捏着石子走过,手做好了随时把石子投向狗的准备。
经过那只狗时,我发现他的眼神是悲伤而憎恨不平等的,我想他是被丢弃的吧……我恨丢他的人,也可怜那狗。在白色的皮毛中,隐隐还能看到几道伤疤。我过去后,狗摇了摇它细长、垂下的尾巴,就跑了。
接下来几天,我几乎天天都看见他,也渐渐不怕他了。
一天,我回家看见一队人拿着网冲进楼道——捕狗队?我强迫自己打消念头——别这样想,他们是来抓、抓猫的……可我又听见几声熟悉的狗叫,然后同样熟悉的白色身影跳出来,飞奔而去。那几个人也冲出来,不知出于什么,我故意当了他们一下,等那些人回过神,再没什么白色的狗了,只有一个小小的,白色的点在几百米外上下往前跳动,奔跃,然后消失在街角,我呼出一口气。
在夜里,偶尔会听到一点悲伤的狗的哀鸣声,或许就是那只受尽苦楚,好不容易有了个“家”,却又被逐出,所以憎恨世界的有思想的狗……
世间万物皆有灵性。在这大千世界中万物可真是无奇不有:憨厚老实的猪,活泼机灵的猴,牛气冲天的牛。可对那捕鼠高手的猫,我还真是颇有几分喜爱。
这不,我家也跟这凑热闹,养了一只小猫,小名为“小咪”它长得煞是惹人喜爱;耳朵和背脊是一抹淡淡的黑色;而从鼻头开始,在由下骸漫向肚腹,及至四支脚爪,却是纯净洁白的。最有趣的是那根摇来晃去的尾巴,乌溜溜的,只有尾尖上是一簇白毛,很像一支尚未着黑的毛笔,犹如书法家在挥毫,我时常俯下身来打趣问它:“又在写什么呢?小咪。” 你别看小咪相貌颇有趣味,它那性格也是别具一格哦! 有一天,小咪见到两只黄狗正在为了一根骨头“自相残杀”呢。小咪立马跳下墙去,窜到两只黄狗跟前,它前脚伏地,弓着身子,撅着屁股,混身的毛都竖了起来,眼珠子直盯着两只狗:“喵喵”叫了起来,就好似在管教不听话的孩子。可那两只狗不吃它那一套,依然我行我素。还不时冲着小咪“汪汪”叫,好象在说:“嘿,一边去,小东西,怎么那么爱管闲事呢!”小咪仍不灰心,声音反而更温和了一些,像说:“静一静吧,不就是一块骨头吗?至于吗!”可两只狗依旧不领情,那股气一下子转移到小咪身上,发出低沉的呜呜声,很显然,咪咪这和事佬反倒把这两只狗热惹毛了。无奈,小咪只好三十六计——走为上策,逃也。两只狗穷追不舍,咪咪一下子跳到树上,才逃过此劫。
虽说小咪爱管闲事,但时不时也有管对的时候。 每晚,小咪总是躲在黑暗的脚落,等着天敌——老鼠的出现。一次,目标——老鼠果然出现,正在厨房里优哉游哉呢!小咪双眼紧紧地盯着它。可能是要等待到一定成熟的时刻吧!过了好一会儿,老鼠慢慢的往回走,也许是要回洞吧。说时迟,那时快,小咪一个劲的扑上去。老鼠便自然而然成为咪咪口中的盘中餐。
这就是小咪,一个可爱而又爱管闲事,但也不缺乏强烈“职业心”的小精灵。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猫。因为我觉得猫很可爱,很讨人喜欢心。但是,使我感觉最讨我欢心的动物,莫过于寄存在我家的那只兔子了。
那只兔子全身雪白,两只耳朵竖着,仿佛每时每刻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小巧可爱的三瓣嘴,红宝石般的眼睛,时时刻刻盯着你,让你情不自禁的喜欢上它。它有时在整个家中跑来跑去,有时伏在一处一动不动,有时表演它的“杂技,”有时又不知去向了。
每次放学,一回到家,它就眼巴巴地望着我,在我身旁走来走去,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最后,经过仔细观察,发现它不是望着我,而是盯着我手中的透明袋子。我一下子明白了,透明袋子里装着它的晚餐——菜叶,我嘀咕了一声:“这吃货!”便拿出袋子中的菜叶,它就一下子扑向菜叶,啃了起来。它还挑食呢,它只吃菜叶叶,却不吃下面的菜茎,剩下的菜茎就放在那里,不管了!害得我和妈妈经常把它的残羹剩饭扔掉。它吃饭十分讲究,必须有水才能吃下去,瞧它那吃相,三瓣嘴微微地动着,却咬出了菜叶上的一个个大洞,此时再喝上一小口水,再继续吃,直到吃完为止。
它还失踪过一次。那一天,我刚刚写完作业,想去逗它玩,结果它却不在窝里,它到底在哪里呢?我们家立刻展开了搜查,最后,还是在我的书包里找到了它。原来,它在我写作业时,悄悄地走进了我的房间,蹦上了我的床,见我没有反应,就钻进了我的书包,此时此刻,它正在我的书包里呼呼大睡呢!
有一次,我回到家,却没看到小兔子的身影。爸爸说:“它已经把小兔子,还到二楼奶奶家中了。”还有一个小秘密,兔子只会上坡,不会下坡。有一次它贪玩,跑了出来,门突然被风吹关上了,它不能回去,就一下子跑到了顶楼,也就是我们家门口。也许是小兔子想我了!
虽然这只兔子已经走了,但我恋恋不舍。那个奶奶说:“我可以时常去看它。”我沉重的心,又一下子愉快起来。
在我那豪华的外公家,有一只非常可爱的京巴狗,它的名字叫做点点。
它有一身的金色的皮毛,头又大又圆,白乎乎的眼睛里有黑色的眼珠,像两颗水晶葡萄,眼睛下面有一个圆溜溜的鼻子。虽然小,但是非常的灵敏,有一点气味,它都能分辨出来。它的四肢特别发达,体格矫健,再加上那威武的神态,简直就是一个保家卫国的战士。
点点非常可爱,它吃饭的时候非常奇怪,吃一口就抬起头看一下,再吃一口,再抬头东张西望,好像有人要抢它吃的一样。
点点跑步时,左脚向前一步,再将右脚向前一步,右脚比左脚前面一点,后面的也和前面的一样。它有的时候跑的比我慢,但有时候比我快。
点点睡觉的时候总是习惯把耳朵贴在地上,只有一点点的动静,它就会立刻醒了,然后站起来。家里的人进进出出,它从来都不叫,如果有陌生人进来,它就会“汪汪汪汪”的大叫起来。
点点游泳的时候用的是狗刨式,和我们不一样,比有一些动物游的快多了。不过我游的比她快,但是它跑步比我快了好多。
这就是可爱的点点,也是有趣的点点,它给我的童年生活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
几年前,在旧院中,我养过很多的狗,有这样一只给我留下很多的映像。她在我家生活了6年,陪伴了我6年。
它是我养的最特别的一只,虽然毛发,眼睛并不算美丽,可是,却是最忠实的。每次下学,没到家门口,就见它从门口奔出,跑到我的身边,又蹦又跳。我很高兴和它在一起,每当它奔来时,我总会蹲下身子,抚摸它,然后在它的“带领”下,回到家。
没过多久,我很少见它那样懒洋洋的,趴在狗窝口,晒着太阳。很快,它发生了变化,它的肚子大了起来,本来,我只以为它是胖了,后来,在母亲发现后,和我说母狗怀孕了,我才惊奇的发现。从那时起,我很少见它再出来迎接我。
几个月过去,一个早晨,只见狗窝旁出现了一堆小家伙。母狗产子了。以前的家中,很难负荷很多只狗的饲养,正好有邻居想养狗,母亲便送走几只,只留下2只小狗陪在母狗旁边。渐渐地,小狗也渐渐长大,有一天,母亲外出买东西,有一只小狗偷偷跟在母亲身后溜了出去。母亲在返回的途中,得知小狗被一辆车碾死。回到家,母亲告诉我,我出去看母狗,只见母狗眼睛变得很暗淡,再没有了那时的活泼。我叹了一口气。
又过了几天,小狗嘴馋偷吃了给母狗的肉,母狗经历了反胃,不再害怕吃肉,可小狗并没有,小狗偷吃了肉后,开始了每只小狗都必须经历的事。母亲发现,用那时就母狗的方法去救小狗,可是,小狗抵抗力差,终究没能逃过死亡的面临。小狗去世了,仔细看,母狗眼角里注满了泪水。可是狗死不能复生,只能默默接受。
母狗失去了所有的孩子,变得陌生,它开始凶了。见到我,虽然会跑到我面前,可是再没有以前活泼。不久,母狗离开了人世,母亲说母狗是因为太思念小狗了,抑郁而终。我听到这个消息,跑到狗窝旁,蹲在旁边,眼里流下了泪。毕竟是我养了6年的狗啊,我早已习惯了有它的日子。他离开了,我是不舍得。
母狗思念小狗而郁郁寡欢,终离开人世。这是一种母亲对孩子的爱,人有,其他生物同样有。在那以后,我还养过其他的狗,可是,它还是留给我很深的映像。
前不久,爸爸给我买了一只小狗,我给它起名叫“莱茜”(来西)。
莱茜头部上的毛是黑色的,额头上有一小撮毛是白色的,莱茜的身体前小半部是白色的,后大半部是黑色的,远远望去,像是一只全黑的狗戴着一条宽大柔软的大围脖呢!
“莱茜”“莱茜”,为什么要起这样的名字呢?这还与它的身份有关。莱茜的“莱”是“来自”的意思,“茜”是新西兰的意思,合起来就是来自新西兰。这样的名字,不仅读起来好听,还有意义呢!
莱茜才三个月,就会拾球,跳高,跨栏等其他狗狗都不会的才艺,虽然不是很熟练,但我相信,终有一天,它会被我和爸爸训练出最优秀的狗的!
有一次,爸爸妈妈不在家,我做完作业,想训练莱茜,就把它放出来,我把一只脚往前伸,用一只手在莱茜对面动来动去,莱茜很喜欢动的东西,便立即扑了过来,看见眼前的障碍物,纵身一跃,跨了过去,我赶紧换手,莱茜又一个完美的弧线跨了过去。接着我又拿起莱茜的小球训练它。我先把小球来回跳动,激起莱茜的兴奋,再向一处扔去,莱茜眼疾嘴快,向上一跳便拾到了球,但它捡完球就不给我了,呜呜呜……
每天晚上,全家人都带着莱茜散步,趁着这机会来训练莱茜的跑步是再好不过了。我们来到一个空场地,爸爸到对面看谁获胜,妈妈当裁判,我和莱茜就是参赛者。妈妈一声:“开始!”我便像离铉的箭一样向对面跑去,莱茜也不甘示弱,看我跑得那么快,便使出全身的劲赶上我,似乎在向我威:“哼,哥也不是好惹的!”比赛结束了,我和莱茜并列第一。这让我不得不佩服。
每次放学,我第一件事就是和莱茜玩会儿。当我开心时,向莱茜讲好玩的事,莱茜也认真地听,等我讲完了,他就摇摇尾巴,为我高兴;当我忧伤是,向莱茜倾诉,莱茜低下头,似乎也为我一起分担忧伤。
莱茜就是我的镜子,我开心,它也开心;我忧伤,它也忧伤;我苦恼,它也苦恼。这就是我可爱淘气的小狗——莱茜。
我家有几只可爱“老鼠”,但不是真正的“老鼠",它可比正宗的老鼠小一个型号,别看它个头小,能耐却不小,他还能跟老鼠赛跑呢!那几只比正宗老鼠小的老鼠就是我家小仓鼠啦 !我家那几只小仓鼠什么都好,就是这点不好,睡晚了就跑,跑完了就睡,除非你在他跑的时候捉住,否则,他跑到哪你都不知道,他跑得比较慢的时候,你得在这时候趁机捉住它,把它放在盒子里,不然的话,他可是会藏起来的的哟,它藏在哪里我可不知道,除非你有超能力,能把小仓鼠变出来,否则你是很难找到小仓鼠的,你要是想找到小仓鼠可是很难的,最多要花半天时间才能找到小仓鼠,他可是很难找到哟!
我家小仓鼠的样子也和老鼠也有很大的区别,老鼠的毛是黑色的,我家小仓鼠的毛大部分是棕色的,有些部分的毛是黄色的,大部分是棕色的,肚皮这里的毛是白毛,小仓鼠很可爱。如果小老鼠想跟我家小仓鼠格斗或是比赛的话,那小老鼠一定会被我家的小仓鼠打的满地找牙,必输无疑,小老鼠会被我家小仓鼠“按着打”小仓鼠在老鼠旁边绕来绕去直到小老鼠“晕”过去为止,他就铺上小老鼠身上使用“疯狂乱抓"的技能,这抓一下,那里抓一下,如果小老鼠不服气的话,我家的小仓鼠就把老鼠抓的遍体鳞伤,直到小老鼠“跪下求饶”才肯停手,如果小老鼠最终还是不服气的话,小仓鼠就就直接把小老鼠给打到死为止,否则小仓鼠好像心里不安一样。如果再遇见小老鼠的话,小仓鼠就会按照原来的方法把小老鼠打到说服为止,如果不说的话,小仓鼠就直接把小老鼠打到死为止。
我特别喜欢小仓�
在记忆里里,有一只狗,是隔壁邻居养的,不清楚它叫什么,我只还记得它曾有一个凶悍的主人。
它的主人,并不是什么正经的训犬师,总是对狗打一打骂骂,每天早上五六点就把他那几个狗业渚铁笼,也不一让狗醒过来,马上刚开始训犬。
有一天早上七点钟,我独自一人去上学,又看到了老大爷在训犬。
他一只手上掂着一条又粗又长的绳索,另一只手握着拴狗的铁链,口中叼了根烟草,对那只白色的狗吼道:“起來!快点快点站立起来,你没起來对吧,看打你!”说着,他就掂起绳索,“啪”的一声,甩在了白狗的的身上,白狗的的身上马上出現了几个印子,白狗好像要想跟他对着干,哼了还怎么组词,還是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忽然,老大爷的心态又好啦一些,他蹲下去身体,口蜜腹剑一样对那只狗说:“是不是你不愿练了,那么你下午就不要想用餐了,我们歇着去!”讲完,硬把那只白狗拉来到树杆,把它拴在了树边上。
把我眼下的情景震撼人心了,我一些可伶那只小狗,想喂它吃点物品,可是,我又不可以为了更好地它把自己珍贵的時间丢弃,只能含着泪跟它握手而去。
之后,每每我院校时,都是会从家中带些吃的,给白狗送去,白狗也一直吃得十分轻快,两口就可以把我带的零食全吃完,看见它吃的那麼高兴,因为我爆伤的笑了。
可是,在一个很冷的秋季,它离开了,它咬掉了拴在的身上的铁链,离开了这一凶悍的主人,也离开了它铁笼里的小伙伴。我觉得:它离开了也罢,让它去自身想要去的地区,过着它自身想要的生活吧!我唯一牵挂的,便是它是不是记住了我。
小狗,想对你说,性命仅仅一个全过程,珍惜逃走的此次机遇,不要回家了,爱护自身,我希望之后的狗生已不有抽打和摧残,我希望能寻找一个爱着你的主人。
我家曾经养着两只活泼可爱的小文鸟,他们都是我家的小“机灵鬼”。他们的颜色不同。一只是灰色的,肚子上是白色的,小脑袋上有两颗闪亮的黑宝石,金灿灿、尖利的小嘴喜欢在笼子上蹭来蹭去。还有一只穿着一身绅士服,长着长长的黑尾巴,细细的小腿和爪子在杆子上面闪展腾挪、灵活自如。瞧!他们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显得酷多了!
为啥说他们机灵呢?有一次,喂食的时候,我把一张小纸片从缝隙中塞了进去,两只文鸟好奇而又警觉,偏着脑袋看了看,又轻轻地跳了过来。忽然,他们“叽叽,叽叽”叫了一会儿,然后猛地把纸片捉了过去。灰色的文鸟把纸片叼在嘴里啄来咬去,像是想尝试味道如何。一下子,纸片从他嘴里掉了出来,他吓了一跳,马上飞过去看了好一会儿,明白过来以后,好是懊恼,一闪身,到杆子上休息去了。我的脑子却出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小鸟看东西时要偏过头来呢?我猜想:眼睛长在脑袋两侧的小鸟,更方便看到他们两边远处的事物,当他们想看清楚面前近处一样东西,就用一只眼凑近看来看。
他们还有一副好嗓子,是两个“高音歌手”呢!记得在一个早晨,我被鸟叫声吵醒了,过去一看,原来他们早早就起床了,而且把昨天剩下来的水用来梳理他们那些凌乱的羽毛,显然心情好极了,就在笼四周围的竖杆上对着太阳“叽叽”歌唱,这歌声很婉转,动听,像山泉的流水,像清脆的风铃。鸟儿为什么会歌唱?后来,我通过查找资料才知道:原来鸟儿唱歌就是为了快乐。科学家发现:只有在鸟儿歌唱的时候才能进行蛋白合成。科学家还告诉我们:大自然的生灵,对自然界的感知比一般人灵敏多了,就像公鸡报晓,九九燕回,都有特别的生物钟。多可爱的文鸟啊!
他们给我带来了一个启发:如果有自己不懂得的东西,一定要多思多问,要有顽强的意志,这样才能让自己对大自然、对身外的世界了解得更多。
目前野外到底有多少只大熊猫?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居住在高山区陡坡的密竹林中,大熊猫的统计成为一项很艰苦的工作。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曾经有过两次调查,估计野外有约1000只大熊猫,这个数字可能偏低。
大熊猫分布区域内共有37个县,若按主产、一般和少量三级划分,主产县每县约有100只,共有7个县;一般产县每县约50只以上,共11个县;少产县每县常在50只以下,计有19个县。据此推算,大熊猫野生数量总计约有一千只不到,圈养的数量约为100只,大熊猫的净生殖率为1.06740002,种群增长缓慢。
根据国家林业局2006年的调查,目前全国有野生大熊猫1596只,圈养数量161只。大熊猫是熊科家族 20世纪八十年代调查统计的栖息地的面积约为13000平方公里。根据国家林业局2005年调查报告,现在已经确认将大熊猫秦岭种群认定为大熊猫新亚种。秦岭大熊猫和四川大熊猫在地域上已经分隔1.2万年之久,外形上秦岭大熊猫头部较圆。
根据2000-2001年开展的第三次大熊猫调查,秦岭大熊猫的数量(不含1.5岁以下的幼体)有273只。在秦岭山区,除黑白色大熊猫外,还发现过棕色、白色大熊猫。
大熊猫体型肥硕似熊,憨态可掬,但头圆尾短,头部和身体毛色绝大多数为黑白相间,即鼻吻端、眼圈(呈“八”字排列)、两耳、四肢及肩胛部(横过肩部相连成环带)为黑色,其余即头颈部、躯干和尾为白色,腹部淡棕色或灰黑色。其体长120~180cm;尾长10~20cm,白色;肩高一般为65~70cm;体重60~125kg。前掌除了5个带爪的趾外,还有一个第六趾。背部毛粗而致密,腹部毛细而长。
这样,目前已知的大熊猫的毛色共有三种:黑白色、棕白色、白色。生活在陕西秦岭的大熊猫因头部更圆而更像猫,被誉为国宝中的“美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专属于自己的宠物。
我也不例外,我属狗,爱狗,完完全全是个爱狗如命的人。
我懂事时,我的爷爷便天天往家里塞狗。我从小便在狗堆里长大,对狗也有了无法形容的亲切感。
狗在我的认知里,就是个人,彻彻底底的人。
我啊,一直幻想自己能有只属于自己的狗,这不,我在路上便遇到了一直小狗。
长得很肥,毛茸茸的,浑身白色的毛,眼睛很园,湿润润的一眼就看到我的心坎上了。
我本来就爱狗,一看到这么可爱的狗,脚便不受控制地定在原地。这一刻,我便体会到了真正的“一见钟情”。
后来相信你们都猜到了,是啊,我把它带回家了,爷爷看到他可喜欢的紧呢。
它呢,越来越肥了。有一次就因为晚了十分钟给他吃东西,那肥胖的身子居然一反从前的笨拙,一下子跳到桌子上把我的菜吃了。
我当时可气了,不过他那双可爱的眼睛盯着我时,“呜呜”的声音直戳着我的心,唉,完了,我彻底栽了。
后来发生了一件让我绝望的事。
爷爷居然把它杀了,还把它做成了餐桌上的一道菜。我当时哭得有多惊人我忘了,我只知道,现在回想起来,心口还是惊人的痛。
多少次,我看到《忠犬八公》这部电影泪流不止,只因为,我想到了我的白狗。
对不起,我不是个好主人。
我小时候,非常喜欢毛绒绒的小动物,特别是对小猫小狗情有独钟,但爸爸妈妈不让我养狗啊猫的。只有乡下外婆家会养几只看门狗。在我记忆中外婆家第一次养的狗是一只有点儿像狼的狗。那只狗有尖尖的嘴唇,如旗帜般竖立的耳朵,和一双深邃的让人看了发毛的眼睛。
记得那时,我刚失去奶奶。妈妈把我带到外婆家,希望我能开心一些。我神情恍惚地走进院子,一阵“汪汪”的叫声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一抬头,便看见了一双玻璃似的眼睛,它也看向我。我看它纤细娇小的腰身,断定是一直和我差不多大的小母狗。
当它的眼睛转向我时,我愣住了。这双眼睛,在旁人看来是一双冷冽的眼睛,而我看到的是那眼睛深处的温柔。这温柔的目光让我想起了一个人,那个融化我内心冰块的人。
大家都进屋里去了。我和它就那样静静地对望着。从这一刻开始,我们就似乎成了朋友。那时,我身边没有朋友,又不愿意对长辈说,内心的感受很自然的就想向它倾诉。一阵脚步声传来,把我拉回到了现实。“姐,我们帮狗取个名字吧。”“不,取了名字就有感情了。”“哦,你是怕它离开了会难过,对吧?“我心里一紧,它不会像我最爱的人一样,离开我吧。
那段时间因为这只狗,我又开心起来了,渐渐地走出了那片阴影。每次我心里有话,都对它说。它的情绪也随着我一会儿冲入云霄,一会儿跌向谷底。夏天,我一来定会给它端来一大碗清凉甘甜的水。冬天,我一来就抱起它坐到太阳底下,跟它聊天。吃饭时,我会把骨头上的肉吃得不那么干净,后来索性连骨头带肉的给它。我们就这样愉快地度过了四年。
可就在第四年冬天,它不见了。我问外公,外公说它自己跑了。问家里的人,他们却支支吾吾。它不会跑的,不,不会的,我还在这儿呢。它丢下我了吗?痛苦使我呼吸困难,我坐在门口,看着它的小棚子。昔日我们玩耍的场景又浮现在我眼前。我把头埋在双腿间,呜呜地哭了起来。四年的友谊,化为乌有了吗?直到表妹告诉我,它被卖了,因为它总咬人。其实它不会无缘无故咬人,它咬的,都是那些捉走它狗宝宝的人,直到剩下最后一只小公狗。从那时起,除我之外,任何人靠近它的狗宝宝,它都会呜呜地吼,凶神恶煞地。可我不明白,它犯了什么错?它只是保护自己的孩子啊!难道这也算错吗?
我的狗狗啊,两年了,两年过去了,我还是忘不了你。感谢你在我最孤独无助的时候陪伴着我,把我从痛苦的深渊中拉了上岸,可我却没能保护好你。对不起!你还好吗?你会喜欢和我奶奶在一起吧?你肯定会在天上和奶奶一起看着我的。
我家旁有一个猫馆,每一个周末,我都会风雨无阻前去那报到,只因那里有我的猫朋友——张金龙。这名字,听上去是不是有点土?但事实呢?我的朋友无疑是一位外貌英俊、性格迷人、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讨人喜爱的猫。
它基因优良,属于金渐层系英短猫,长年披一身金灿灿的绒毛,阳光下闪闪发光。它的脸是圆的,眼睛是圆的,四肢也是圆的。它那呆萌的颜值,为它赢来了无数的粉丝,我就是其中之一。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它瞪着一双铜铃般的眼睛,直勾勾地打量着我,那孤傲地模样仿佛在说:哦,又是一个人类,她打算怎么引起我的注意呢?我从猫馆主人处得知,它最爱玩红绳,早有准备的我变魔术似地拿出一根红绳,高高地举到它面前。果然,刚刚还是一副淡定的模样,此刻立即变得丰富起来。它摇着它那丰硕的尾巴,在我的腿上蹭啊蹭,喉咙中发现了“咕噜咕噜”的声音,它那明亮的蓝眼睛,在我和红绳间来回跑。“喵呜——喵呜——”,见我并没有进一步举动,它急切地唤着,它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但我就是想逗逗它。“在给它绳之前,我还要考验考验它”,我心想。我把绳子放在了一个很高的猫跳板上。张金龙早不耐烦了,我刚把绳子放下,它立马一跃而起,在跳起的一刹那,它伸出自己又肥又胖的前爪,把红绳从跳板上刮了下来,紧接着一口咬住,稳稳落地,最后帅气地仰起它那肥嘟嘟的下巴,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好似在对我说:瞧,这种考验对我来说,根本小菜一碟!而我呢,只有目瞪口呆的份。
那之后,一场人与猫关于红绳的游戏,便在每一个周末上演着。很快,我们便成了好朋友。张金龙在得到红绳后,总会用它那带倒刺的、粗糙的舌舔舔我的手臂。我便用手轻轻抚摸它那柔顺的皮毛。我们都享受着对方对自己的亲昵。
每当这时,我总是想:我们人类也是地球上的生物,只不过是高级生物,要是所有的人类都能像我和我的朋友这般友好相处,那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