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实习日记推荐(精选3篇)
今天我们在聊城中院新审判大楼前隆重举行北京科技大学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聊城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北京科技大学客座教授吴声,以及北科大文法学院党委书记张颖、文法学院法律系主任侯登华、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张家盛出席仪式,聊城中院干警和北京科技大学部分师生参加。这次揭牌仪式标志着聊城中院成为北京科技大学在山东省首家合作成立教学实践基地的单位。在揭牌仪式中吴声副院长致辞,向参加仪式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并指出聊城中院与北科大学合作建立北科大实践教学基地是两家单位共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它的成立有利于充分发挥北科大的教学实践优势和聊城中院的实践优势,促进北科大教学科研水平和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也为聊城中院的审判实践提供了良好的智力依托,为双方之间的相互合作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平台,也为双方之间的合作探索出了一条重要渠道。
揭牌仪式结束后,我们观看了聊城中院的信息化介绍短片,随后参观了科技化法庭,亲身感受到聊城中院各项工作特别是信息化建设的先进性。通过实地参观进一步拉近了法学理论知识与法院审判实践的距离。
在法院实习,的方便就是可以经常去旁听庭审。虽然已经学习了四年的法律,但在旁听的过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们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由于年轻气盛,我们很容易凭感觉办事,很多事情容易想当然!缺乏理性与经验,使我们做事时很容易犯错误。而作为司法工作者,除了要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法律专业素养外,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理性。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案子莫过于审一位涉嫌藏毒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时,检查官尽量用温和的语气与其交流。刚开始这位犯罪嫌疑人还是非常的不情愿与不耐烦,但到后来检查官提及到他的家庭情况时,他却垂下头沉默了良久,慢慢地道出了他所知道的所有犯罪事实。原来陈某某自小便与乡下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两位老人含辛茹苦地才将他拉扯大,而他的亲生父母竟然在他只有1岁半时便撇下他,从此再无任何联系。他在十多岁时便来到了城市打工,可惜的是不久就误入歧途,犯抢劫罪被判入狱。在监狱里蹲了几年,去年刑满释放后便只回了一次家,而这一次却也是他爷爷的葬礼。却未料到一年不到他竟然又被捕,说及此,他也悔恨不已。临提审结束时他一直在追问这一次法院会判他多久,他的奶奶也已80多岁了,他还未曾尽过孝道啊!
今天事情不是很多,联系了在民庭实习的室友,得知今天民庭有案件审理,便跑去旁听,坐到审判庭旁听席的位置上来听取民事案件的审理是另一种感受,不同于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少了一丝紧张与内心的诰问,今天开庭审理的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担保合同纠纷案。原告一方是一个合作信用社,被告则是两家公司(信发集团、浩申公司),及市国资委,还有6个自然人(未到庭)。在审判正式开始前,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及代理人代理权限,之后宣布开庭。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审理流程,确认是否回避,随即开展法庭调查。在原告递交起诉状,被告递交答辩状之后,法官总结了案件争议焦点:1、原告诉讼是否存在错误;2、信发集团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3、市国资委是否将浩申公司资产转移至自己名下?是否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是否应当中止审理?在提出这四个争议问题之后,原告进行举证,被告质证。最后,由当事人做最后陈述,法官宣布休庭。总体来说民事审判比刑事审判更加随意,自己也算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