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合上这本《老人与海》,不禁思绪万千,我的心早已随着这书飘到那波涛汹涌的大海。这本书,给了我生活的信心和面对生活的勇气;这主人公(圣地亚哥),使我明白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老人与海》的故事很简单,写的是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84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鱼实在太大了,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老人把它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可想而知,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意志啊!
他这种坚持不懈,自信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俗语道:不以成败论英雄,他那坚强的意志,勇敢的精神不比英雄的行为逊色,他将成为经历磨难而战无不胜的巨人,值得每个人倡导。古时的愚公移山,他明知开山绝非易事,也非一朝一夕就可完成,他“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仍坚持带领子孙后代来开山。终于感化天帝,命山神搬走了这几座山。还有“水滴石穿”,“铁杵成针”,“冰冻三尺”等等,不都意味着“有志者,事竞成”吗?
《老人与海》中有句名言:一个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衬托出了老渔夫的勇敢意志。在现实生活中,碰到困难是难免的,最重要的是要勇敢面对,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从失败中吸取教训。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因考试的失败而失落,对自己没有信心;也许会因为朋友的背弃而伤心,自暴自弃。但是,自从我读了《老人与海》后,想想渔夫,再想想自己,就觉得自己碰到的不是问题。同学们,人生谁没有失败过,最重要的是在失败过后重新勇敢的站起来,积极的去面对,去寻找失败的根本原因,并改正。
我们要全力以赴,以全心的面貌去挑战,坚信成功将不再遥远。“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当我们大家碰到困难而灰心丧气时,一定要坚持,古人云: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们要满怀信心的去迎接挑战。因为我相信成功永远属于我们自己!
抿一口茶,心情略微激动地开始阅读一本书 《昆虫记》
很奇怪的感觉,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明显感觉到法布尔的看法与大部分的人不同。大部分的人觉得:蜘蛛有毒,而且会致人与死地。但在法布尔的手中合理正确的角度上把许多昆虫的特点、爱好、外形、生存等等写的栩栩如生。他把他看见的所有虫子,包括爬行的、飞行的、会变色的等等都写了进去。并把这些昆虫的一生给写了出来,让人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个虫子有毒没毒,或对你有什么帮助,你都知道。
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通过这本书我了解了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法布尔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
昆虫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
瞧!雪地忙忙碌碌的瓢虫,优雅翻飞的蝴蝶,身影矫健的蜻蜓,还有那树上狂热唱歌的蝉和那尽兴弹琴的蟋蟀。仿佛就在眼前似的。使我印象最深的昆虫是:食粪虫屎克螂。它会把粪做成小圆球滚回家的家伙。看了才知道,原来这些家伙运粪球的时候居然是倒着走的,为了不引人注意通常还挑难走的路回家,除了要克服漫漫长路上的艰难险阻,还要时时刻刻留神可能来抢夺劳动果实的拦路劫匪或装扮成搭档的骗子。功亏一篑是常事 好不容易搬到家里,暂时放一放,先把藏匿的洞挖好,谁知什么都做好以后粪球不见了,在家门口被偷了,可是它并没有受命运的打击而沮丧,它搓搓双颊,伸伸触角,吸吸空气,然后飞向附近的斜坡又开始觅食了。
《昆虫记》,带给我的启示是:要热爱大自然,不伤害昆虫们;在作者法布尔的身上我们因学习他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坚持不懈,即使条件再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黑奴的悲惨,和人们对于奴隶的不屑并且恶毒而造成的。这种现象在很多书内有所体现,《汤姆叔叔的小屋》可以说是代表作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全书以汤姆的命运为主线,写了一个黑奴的一生。汤姆一出生就是黑奴,长大后因为主人欠债而无奈被卖出。但他遇到了可爱又善解人意的小伊娃,伊娃的爸爸花重金买下了他。但不幸的是伊娃和男主人接连着去世了,家里剩下的唯一能做主的女主人从来没有对他正眼相待过。于是,可恶的女主将其卖给了一个庄园的主人,在那里,汤姆帮助两个向往自由的女工逃跑。而他,却依然忠心耿耿地留下了。当乔治少爷赶来赎回他时,他已经奄奄一息了。
其实这本书内最打动我的是伊莱萨带着孩子逃跑时的情景,那一段的细节描写十分细致,让我觉得眼前都是一片血红。光着脚跳过浮冰,这对于一个虚弱的女子来说,几乎不可能做到,但她做到了。是什么样的情节让她变得这么勇敢?除了她对孩子的爱,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恐惧。这是对债主的一种恐惧,她一定知道如果此时被抓会被打的体无完肤,所以她选择了放手一搏。
伊莱萨没了命似的逃跑,两个女工费尽心思地逃跑,这也显现出社会对于黑奴的瞧不起和轻视,正是这种轻视,使得汤姆忠心耿耿却惨遭厄运。
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或许伊娃的笑脸和小乔治的诺言,给了他坚持到最后的力量吧。
今天,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斯托夫人写的一本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书中着力刻画了具有崇高牺牲精神的黑奴汤姆,他的主人谢尔比先生为抵债不得不将其变卖,汤姆最终被第三任主人毒打折磨而死。这本书揭示了奴隶们的悲惨命运,控诉了奴隶制度的罪恶。
读完这本书,我既愤慨,我又伤心,为什么白人就可以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过着悲痛,痛苦的生活,今天卖给你,明天卖给他。在像雷格里庄主的眼里,黑人的命一文不值。这个世界应该是公平的!黑人和白人不应该有区别,我们要反对这种种族歧视,为自由奋斗。
由此我想到了《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他到哪里都会被人看不起。别的小孩都是吃饱穿暖,而三毛却在大街上流浪。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让人欺负,但他们都在黑暗社会里保持天真的心,而我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人人平等,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消失。
读了《老人与海》,我便被主人公乐观,勇敢与执着的硬汉形象所深深吸引。
主人公桑迪亚哥是位“背运”的老人,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第85天出海,经过两天三夜的搏斗,终于捕获一条一千五百多磅的大马林鱼。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归航途中,多次遭遇鲨鱼袭击,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在这期间,老人以非凡的勇气,惊人的毅力,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孤独,饥饿,疲劳和伤痛,一次次地超越人类的极限。但我们从中没有看见一滴失败者的眼泪,却分明看到强者失败时高傲的微笑,他是一个硬汉,是一个虽败犹荣的英雄。
这是一场孤独的历程,一个人划着一条小船缓缓地驶向远海,被大鱼拖着在漫无方向,复杂的洋流中四处飘荡,那种令人恐慌的迷失感,就像一个人在黑夜森林中寻找出路一样,老人只能和自己对话,和鱼对话,和大海对话。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被打败的可以是肉体,但绝不能是我们的意志。最大的敌人永远都是自己,当一个人的意志坚不可摧时,那么便没有任何事物会再让你畏惧。
所谓的“背运”,从未在老人心里起过一丝涟漪,他在大海上时刻面临着生与死的挑战,却始终没有产生退缩的心理。而反思我们现在所定义的挫折,磨难,难以跨越的荆棘,是何等的肤浅。或许,面对这些,老人的脸上只有淡淡的不屑。
尽管老人最终并没有将大马林鱼安全地带回家,不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老人难道就不是一个令人崇敬的胜利者吗?因为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他在精神上取得了虽败犹荣的胜利。在暗潮汹涌的海面上,残破的小船,冷冷的海风夹杂着浓烈的血腥味,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能与大海对抗,与自然对抗,与命运对抗,这才是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在一篇篇辛辣的讽刺话语中,我仿佛看到了旧时被科举毒害的怀才不遇的人们对封建顽固礼教的不满、愤怒的呐喊。
《儒林外史》,中的周进令我印象很深。刚出场时,周进已经六十多岁的老童生。在汶上县做了三年西席,学生顾小舍人都进学成了秀才,他再无资格继续教下去,沦落到薛家集观音庵私塾中来坐馆糊口,饱受秀才梅玖和举人王进的嘲弄和冷遇。不久,他被生活所迫替一群商人当账房,飘过贡院,触景生情。大半生追求功名利禄却求之不得与所受过的夹杂着悲愤的情绪一下子全部发泄出来,化作一厢老泪纵横,一头撞在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读到那里,我不禁心感酸楚,周进只就是一个代表,世上以前有多少人被封建礼教毒害,又有多少人去钻令人费解的深奥古经而耽误青春,使得人性荡然无存,尊富鄙贫,社会不得安宁!
周进道:“若得如此,便就是重生父母,我周进变驴变马也要报效!”爬到地下就磕了几个头。(l)可见他已深陷科举毒害中,不得自拔。这就是一种社会“浓厚”的风气。
自此,周进的人生陡然发生了喜剧性变化。如果说从前沉沦落魄受尽冷眼,此后可谓春风得意一帆风顺。中举人,中进士,做御史,做学道,一路升到国子监司业。他节节高升的仕途更加显现出世态丑陋,这就是对整个士人阶层和市民社会的批判。
周进用钱买来了监生,读一个叫范进的老童生的文章。正因无事可做,便多读了几遍,这才领悟到文章玄机多,变化妙,加上遭遇与自己甚就是相似,立刻产生共鸣。从字里行间也体现出对考场监生的讽刺:他们囫囵吞枣,漫不经心,不识人才。
其实,从辛辣的讽刺中,我还读到了欣慰的一点,就就是已经有人开始意识到危害,并且想要革命去改变现状,这就是思想的升华。
《范进中举》讲的就是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最后考上举人,欢喜至疯,最后被平日最怕的老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清醒的故事。十分简单的故事,但纵观全文事实上却并不就是那么简单。
中举从范进身上来看就是好事,苦考了三十四年最后出头,从他发疯来看足以看出那时的读书人对功名痴情一片,像周进哭号着为秀才名分磕头撞板。但他们的痴情并不就是为了道德理论上的治国之经,而就是纯粹的个人升官发财。还有范进中举前后判若两人,中举前萎缩地向老丈人低头称事,中举后便有了老爷大人们的官腔。甚至在为母亲守丧时,在打秋风的筵席上大吃大喝。而他仅仅就是中举,不出两个月,什么房产、田地、金银、奴役,不请自来。范进就是千万得中读书人的代表之一,封建政府用他们的荣华为不得中的读书人做榜样,加深科举对他们的毒害。
中举对胡屠户来说,也就是好处非凡。对范进中举前要打要骂由着性子来,一旦中举后,因范进发疯让他打范进一巴掌,他却说:“(范进)虽就是我女婿,如今做了老爷,就就是天上的星宿。天上的星宿就是打不得的。”如此便把一个势利小人的嘴脸清晰的勾画了出来,胡屠户就就是那些满脑子也就是功名,中了科举余毒的市井小人的化身。
还有那些乡绅,都在第一时刻忙不迭的为范进送金送银,正就是他们为政府传播科举毒推波助澜。跳出范进的故事,作者详细描述了临死伸着两指头,唯恐两个灯芯废油的严监生和强抢人猪,用云片糕当药讹诈船家的严贡生兄弟俩作为代表。
综上所述的人物,无一不受科举的毒害。事实上不只这些人。还有举着科举饭碗的名士们,还有科场屡屡落败的如看西湖风景都要挤出几句经典的马二先生之类的人。还有佛门弟子,一听胡屠户为女婿范进母亲做法师,屁滚尿流地立刻安排起来。甚至就是贾宝玉最最推崇女子亦就是如此。鲁小姐受其父影响只认八股文,什么都以八股文马首就是瞻,自己终日练习八股,之后正因丈夫对科举毫无兴趣,终日长叹。书中充斥着讽刺味,辛辣尖刻,这与作者生活背景很有联系。
作者吴敬梓慷慨好施,被族人看成败家子。他后半生十分潦倒,但就是旁人几次三番找他参加科举,他都不应。他的书桌下有八股细绳,每根下都有一个臭虫,一个蚊子,就就是“八股臭文”之意。正因贫困无法取暖,他常邀请朋友绕成行走还“歌吟啸呼,相与应和”,并称其为“暖足”。这样的背景下,无怪乎书中描述如此地耐人寻味了。
如今时代不一样了,我们生活的时代很少有人提及科举这类的话,也没有了书中迂腐的现象。但就是,我们常常看见家中老人为了让下下代的认凌晨排队报课外班,诸多考生正因中考高考日以继夜读书,有些考上的扔书庆贺,有些考不上的跳楼自杀。没有人为了什么“秀才”、“举人”磕头撞板,却有人为“硕士”、“博士”不择手段。很多人拿着文凭大吃大喝。不知以后就是否还会有一本“儒林次史”来讽刺这个时代的制度。
一、 概述阅读内容,把握适度
读后感总是从“读”入手,一开始就要拎出读的内容,将其放在醒目的位置上。但拎出读的内容不能铺叙,篇幅不能过长,要简洁明了,具有高度概括性。可以采用两种常见的方法,一是概述,二是引述。概述抓住要点,切忌面面俱到。引述,可以直接或间接引述。但不管采用哪种概括方法,都要把握一个适度。内容过多了,会喧宾夺主,影响“感”的分量;内容过少了,不能看出“读”的情况,使“感”失去支撑点。刚刚学写读后感,往往不能把握好适度,要么大段大段地引述所读内容,把“读”写成了汇报稿;要么只有几条筋,瘦得难看,不能反映“读”的概况。“读”要小于三分之一,“感”要大于三分之二。不能把握“读”的适度,会使整个读后感或头重脚轻,或头小肚大,比例失当,让人看了很不舒服。因此,要多看看人家写得好的读后感,反复琢磨其中的诀窍。写读后感应从写好“读”开始,迈好第一步。
二、 拎出感受点,把握亮度
一开始学写读后感,不要胃口太大,写成对整本书或整篇文章的评论,而应该从小处着眼,截取读物中的一个小点或一个片段。因此,在概述所读内容之后,就要水到渠成地拎出感受点,这也是写感受的落脚点、出发点,是全文的核心所在。它像一支路标,偏离了它,就会偏离方向,误入歧途。它又像一根红线,既能贯穿全文,又能拢住全文。它还像一副跳板,借助它,由“读”到“感”。说来说去,不能小看感受点,初写读后感,最容易忽视感受点,直接从“读”跳到“感”上,把介于两者之间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随意丢掉。可见,拎出感受点十分重要。它一般是一两句话,有点像议论文的论点。但拎出感受点也不可随心所欲,因为感受点是“读”浓缩的精华,是最能打动作者的一根弦,必须慎重对待,把握一个亮度,就是说感受点要十分醒目,十分耀眼,既能吸引读者的眼球,又能辐射全文,使整个读后感跟着亮起来。
三、 阐述感受,把握深度
“感”的位置在读后感中最为重要,它是全篇的主体。应该集中精力、笔墨写好“感”。这个“感”不只是作者一个人的感受,也是读者应获得的感受,因此写阅读感受,要把握一个深度。不能浮光掠影,泛泛而谈。写好阅读感受,使它具有一定的深度,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不要就事论事,就“读”而谈“读”,要有明显的针对性。要理论联系实际,有机结合实际问题来谈。与社会现实扣得越紧,就越具有说服力,越能打动读者。
第二,不要架空说理,要有真情实感。读后感的“感”,不只是来自“读”的内容,还来自自己的情感。鲁迅先生有句名言:从喷泉中涌出来的是水,从血管里流出来的是血。“水”和“血”都是液体,最大的不同不在于色彩,而在于内在质量。读后感的感受,就是从血管里流出来的血。有真情实感,才能打动读者,感染读者,具有广度和深度。
第三,不要墨守陈旧理论,要与时俱进,体现新意。读后感和其他文章一样,贵在创新。
四、“读”、“感”贯通,把握梯度
写读后感一开始就要考虑由“读”引出“感”,接着扣住“读”的内容和感受点来议论,最后还要回应开头,再次揭示“读”和“感”的内在联系,一脉贯通。这样,一层一层写下去,就像登山一样,一个阶梯一个阶梯往上攀登,最后到达顶点,给人一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意境。这当中就要把握一个梯度,层层深入,步步推进。读后感的结尾,再次点明“读”和“感”之间的内在联系,不单单是结构安排,首尾呼应,而且也是内容的深化,感情的升华。
一个适度,一个亮度,一个深度,一个梯度,就是学写读后感应把握的“度”,这是写读后感最基本的要求。我们要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多思考感悟勤写读书笔记,特别是写读后感。初写读后感,不一定能达到这几个“度”,但只要持之以恒地写下去,一定会写出文质兼美的读后感来。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