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业务区域代理协议(通用3篇)
杂志社广告业务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办公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广告内容
刊出面积?刊出次数?刊?出?时?间
设计费用?制作费用?加?急?费?用
费用总计(大?写)
付款方式
1.银行转账()?2.邮局汇款()3.现金()?双方同意并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向本刊提供刊登证明,并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凡因内容不实、产品不合格等,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广告,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须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本刊,如未及时通知,广告照登,设计费、广告费照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付。
三、广告发布后,因本刊责任发生的差错,本刊负责对差错部分更正,不另收取费用,属甲方责任发生的差错,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本刊对广告内容有依照法规进行删改权,征得甲方同意后发布内容。
五、甲方须在签订合同时付清全款,如未按合同中的付款时间交付广告费,视甲方违约,每逾期一日,即按未付款部分的5%加收滞纳金,同时有权停止其广告发布,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
六、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本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结算方式:
1.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_________》杂志社
地址:
编码:
收?款?人:
2.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如有疑问,请与本刊财务部联系。如违反本结算方式,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负。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单位全称: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
单位全称:《_________》杂志社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订立区域代理合同,条款如下:
一、代理权
甲方同意将中国广告网的______区域代理权,在本合同条件下授给乙方。
二、区域代理的期限
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愿意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______月协商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取得该区域代理的优先权。
三、乙方取得区域代理权,必须履行如下承诺
1、乙方取得区域代理的第一年,必须完成______条/月的广告业务。第二年______条/月以上,以后每年完成条数以______%的速度递增。
2、设立专门机构部门,专职人员开展推广销售工作。
四、运作形式与结算
乙方将广告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服务费以电汇形式传给甲方,甲方收到服务费用后上传广告内容。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取代理范围内总费用的_____%,如不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取代理范围内总费用的______%,其余为汇给甲方的服务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为乙方上传广告内容。
2、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广告宣传。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迅速建立本区域的销售网点,对本代理区域实行统一市场体系、价格体系的管理。
2、负责在本区域推广中国广告网,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3、服务价格按网上公布的全国统一价。
七、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
1、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相关内容;
2、其它违约行为。
八、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补充条款
1、本合同管辖权属_______市人民法院。
2、从本合同生效开始,甲方给予乙方______个月的考察期,如乙方未完成全年量的______%,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甲方:________网络科技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
甲方:
乙方:
广告类别 执照文号
广告内容 生产许可号
发布期限 广告批号
刊例价 发布数量 总价
优惠后总价 折扣 付款方式
发布要求
总计金额
甲、乙双方协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所发布的上列广告,甲方必须保证广告标的物的合法性,否则责任自负。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广告费用 ¥ 元;
三、双方约定实际广告发布开始日期后,甲方如超过30日未能发布广告,乙方有权终止甲方广告发布业务,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有权拆除所有发光字及钢架广告设施,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所付款项概不退回,乙方保留向甲方追究未发布广告期间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四、广告发布期间,甲方应按时支付广告款项,若未能按约定时间付款,甲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至付清所有欠款为止,若超过30日即视为违约,乙方有权终止甲方广告发布业务并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所付款新项概不退回。
五、甲方负责合同约定发光字广告设施制作;并承担制作工程的所有费用,发光字广告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及广告发布期间产生的电费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安装独立电表,独立漏电保护开关。并在电表粘贴标识(注明站点位置、第几块发光字、管养责任单位);乙方承担制作工程的审批费以及本合同广告发布费的税金等。
六、甲方施工安装前必须把具体设计及施工方案报乙方审核同意,并确保结构设计及龙骨等用材规格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七、甲方负责发光字广告设施制作的工程质量,确保使用广告材质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确保工程施工工艺规范不影响破坏候车亭钢结构安全,确保工程完工后候车亭顶部发光字广告设施不坠落、不漏电、符合防雷要求,确保候车亭顶部不漏水。并提供有专业资质公司出具荷载合格和防直击雷的认可监测报告。
八、甲方负责发光字广告设施的安全责任,甲方必须保证工程施工人员拥有高工施工资质、电工作业人员拥有电工资质,甲方承担发光字广告设施施工使用过程中人身财产安全责任,承担发光字广告设施施工使用过程中第三方人身财产安全责任及公众安全责任。甲方在施工前确保购买施工人员工伤责任险、意外责任保险、公众责任险,并提供保险单和高空作业、电工等相关施工资质的复印件给乙方报备。如发光字广告设施施工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所有的事故责任及赔偿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有乙方垫付赔偿费用,可以向甲方追偿。
九、甲方负责购买本合同约定发光字广告设施的施工及存续期间的公众责任险并报乙方备案。
十、如遇政府征用或城市规划执法拆除广告设施,甲方无条件配合执行。双方协商以发布顺延或以同等级或同类或等价广告资源补偿发布。
十一、因用电线路故障、供电部门临时或计划停电等引起的停电,造成发光字夜间无法正常显示的,双方应友好协商由乙方顺延发布时间对甲方进行补偿。
十二、乙方保留在本候车亭空余广告位置,发布包括且不限于跟本合同广告内容相似、相近的其他广告的权利,甲方不得加以干涉。
十三、凡甲方所提供的广告用语、文字、图像、内容,涉及版权、使用权、肖像权等问题的相关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十四、甲方如有续约的意向,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优先续约权;广告发布到期后,广告设施资产归乙方所有,乙方可对其例行拆除,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十五、甲方开票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①单位名称:
②纳税人识别号:
③地址电话:
④开户行及账号:
十六、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业务代表:
地址:
电话:
承办方(乙方):
业务代表:
地址:电话:账户名:开户行:
帐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