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丰富我校团员青年的组织生活,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学习、参与活动,以主人翁的精神加强自身团员意识教育,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各二级学院的积极性,发挥自主性,校团委决定将于每学期拟定团日活动的基本主题与主要方向,各院、系(部)团总支根据文件精神自行订立团日活动主题思想,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团日活动。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一、活动过程:
1、每学期校团委将下发一份关于本学期团日活动总体思想的文件,各院、系(部)团总支根据文件领会团日活动开展方向。
2、各院、系(部)团总支围绕校团委下发的文件自行确定活动主题(每学期至少2个或以上)、活动时间及要求,以通知的形式下发于各基层团支部,并将其纸制版交于二号楼5楼校组织纪检部,电子版发送至校组织纪检部邮箱。
3、各基层团支部根据所在团总支确定的活动主题自行确定活动方案。
二、活动要求:
(一)各院、系(部)团总支对各基层团支部的要求:
1、各院、系(部)团总支必须要求各基层团支部在活动开展之前上交团日活动申请表(可登陆校团委网页之下载中心下载)。
2、各院、系(部)组织纪检部根据下发的通知要求对各基层团支部团日活动进行考评,并做好记录。
3、各院、系(部)团总支必须要求各基层团支部在活动结束后上交活动资料和小结。
(二)、校团委对各院、系(部)团总支的要求:
1、各院、系(部)组织纪检部必须将各基层团支部在每次开展团日活动前的活动申请表汇总(汇总表可登陆校团委网页之下载中心下载),并将其纸制版统一交于二号楼5楼校组织纪检部处,电子版发送至校组织纪检部邮箱。
2、校组织纪检部将根据各院、系(部)组织纪检部上交的汇总表,在其写明的时间和地点派干事进行抽查。
3、各院、系(部)组织纪检部必须在各基层团支部每次团日活动结束后收齐上交的活动资料和小结,交至校组织纪检部。
4、各院、系(部)组织纪检部在每学期期末对本院、系(部)团日活动整体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以电子版发至校团委组织纪检部邮箱。
5、各基层团支部每次团日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所有考评结果(校级抽查结果、院、系部检查成绩)都将录入本学年红旗团支部的评比中。
三、校级“优秀项目”和校级“优秀组织奖”评比细则:
(一)评比程序:
1、各院、系(部)组织纪检部根据各基层团支部团日活动开展情况、上交材料和小结进行考评,考评细则自行确定,最终考评结果上交校团委组织纪检部审核并备案。
2、各院、系(部)团总支根据基层团支部考评情况,按规定限额确定候选团支部并上报(见下表),再由校团委进行审核,按名额最多不超过全校班级数15%的比例,择优评出校团日活动“优秀项目”。
候选团支部上报限额表:
系别 限额 系别 限额
国际金融保险学院 5 人文艺术系 2
国际经贸学院 5 国际教学部 2
会计学院 4 数学系 1
信息系 4 外语系 1
工商管理系 3 总计 27
3、校组织纪检部将对团日活动表现突出的院、系(部)团总支在本学年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红旗团支部的同时开展评选,并授予校团日活动“优秀组织奖”称号。
4、评选过程中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评比时间:每学期期末
(三)、奖励办法:
1、校团日活动“优秀项目奖”、“优秀组织奖”由团委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张榜公布获奖团支部,以及院、系(部)名单。
四、方案实行对象:
05春、秋级各团支部;06级各团支部;07级各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