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实现良性循环发展阶段性目标,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国“五五”普法检查组的检查验收,为实现合肥跨越赶超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提升维稳工作水平,促进社会长治久安
1、认真贯彻落实监管“首要标准”
坚持把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放在第一位,大力加强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探索建立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2、确保监狱劳教所安全稳定
突出抓好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稳定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四项机制,狠抓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努力构建“思想防线牢固、人防部署严密、物防设施完善、技防手段先进、应急处置高效”的集管理、防范、控制与一体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
3、继续做好生活卫生工作
加强生活卫生工作,尤其是针对可能蔓延的甲流,完善工作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不断提高疫情的预防、预警反应、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罪犯和劳教人员的健康安全。
4、完成义城监狱体制改革
配合市政府按照“三个分开”、“两个保障”的目标和义城监狱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义城监狱体制改革。
5、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
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劳动仲裁、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领域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以司法所为平台,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治安调处、法律援助五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6、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巩固“人民调解百日会战”、“进万村大服务”活动成果,深入村居,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继续推进“1+4”联防联调工作,维护毗邻接边地区安全稳定
7、强化安置帮教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衔接、协调和配合,防止脱管、漏管,争取有关单位的支持与重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8、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
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体系,认真落实谈话教育、结对帮扶等措施,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严格执行管控措施,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离管理、不脱离监督。
9、开展维稳攻坚行动
以“贯彻落实首要标准、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为主题,开展“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努力实现“三高一低”目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0、加强律师行业规范化管理
建立律师事务所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年度目标考核力度;不断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加强对律师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律师投诉调查、听证和处罚机制;指导市律师协会做好换届工作;指导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律师管理工作。
11、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切实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的“三难”问题,维护律师合法权益,推行律师责任保险制度,加强律师文化建设,扩大律师行业宣传,争取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税收优惠政策。
12、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各项工作
严格按照司法部“规范管理、严格管理、有效管理”的总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司法考试的报名、培训、组织考务、资格申报等各项工作。
13、强化公证目标管理
明确市属公证处发展目标;落实对口帮扶措施,提高县域公证管理水平;制定统一的公证员考评制度,修订公证质量监督与投诉管理制度;强化公证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加大考评、评价结果的应用力度。
14、建立司法鉴定综合评价体系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管理;提高司法鉴定管理水平和鉴定能力,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评估、司法鉴定质量评估和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
15、提高148法律服务水平
认真做好12348法律咨询热线升级工作,重视抓好志愿律师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年”活动和“148”服务进社区、进市场活动。
16、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
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
17、规范基层法律援助工作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点援制”和便民服务站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活动,推动县区法律援助工作平衡发展;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18、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大力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公证等团队,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大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企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千名律师解千难”服务活动,发挥律师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
19、突出做好服务“三农”工作
积极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惠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提供法律服务。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为群众就业、就医、就学提供法律服务。
“五五”普法[/page]
三、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争创全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城市
20、做好“五五”普法迎检和检查验收工作
以“五五”普法总结验收为契机,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同时做好对各县区的检查,确保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国“五五”普法检查组的检查验收,争创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
21、推进“法治合肥”创建
以“法治合肥”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全提升我市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法治广场”、“法治一条街”建设,为创建工作搭建新的示范平台。加强对“法治县区”创建工作的督查,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22、突出重点抓好普法宣传
围绕“江淮普法行”、重点普法目录宣传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纪念等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积极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普法教育。加强对《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列》的宣传。
四、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
23、全面活跃基层业务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省厅司法所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继续以省级示范、市级优秀(模范)司法所创建和基层调委会“六统一”建设为载体,带动司法所基础设施、业务开展、队伍建设、所务管理、经费保障、信息化建设全面发展,提高司法所履行职责能力。
24、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全面推广应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三大业务系统,并加强督查考核。配合省厅开展县级司法行政业务综合平台及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试点工作。完成一机两用及移动储存介质管理系统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的安装部署工作。继续争取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平台和148法律咨询综合平台。完成我局的数据备份系统建设。
25、继续深化双向联系工作
在2017年和合肥监狱双向联系工作良好的基础上,继续按照意见书的要求,全面深化和落实双向联系工作各项内容,争取更大成效。
五、全面提升司法行政人员履职水平,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26、深化党建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司法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拓展党建工作思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扎实抓好市律协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完善市律协党委党建工作制度,深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27、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
加强司法行政三支队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确保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着力抓好监狱劳教民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行为”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律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让广大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受教育、得锻炼。
28、抓好干部的教育培训
组织安排好司法所长和县区司法局科室负责人、监区长和监狱科室负责人、劳教所大队长和科室负责人参加省厅、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局组织的大教育、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坚持周三学习日制度,组织双向挂职培训,推荐干部和法律工作者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充分利用干部教育在线平台,强化理论武装,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29、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
继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干部轮岗、换岗工作制度,做好干部的提拔任用工作。通过多岗位工作、到基层锻炼、抽调参与重大工作等方式加快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激发队伍活力。
30、继续推进作风建设
进一步增强干警集体荣誉感和工作激情,发挥中层干部“传帮带”作用,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31、认真开展2017年度综合考评和评先表彰工作
重新修订《合肥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综合考评办法》,进一步做好综合考评工作并加强对考核结果的应用。开展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七一”等表彰活动。按照公务员管理规定,对局机关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进行记功表彰等。
3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创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机制。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加大对违法违纪现象的查处力度。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拒腐防变能力,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33、强化公正规范执法执业
从严抓好监狱劳教民警执法执纪,严格执行减刑(期)、假释、保外(所外)就医的程序和标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狱(所)务公开、法律服务信息公开等。强化对干警日常执法行为的督察,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加大执业督察力度,提升法律工作者执业公信力。
34、加强信息和宣传工作
加强信息编辑、发布、报送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积极宣传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对全系统典型人物、典型集体和典型经验的发掘、培育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