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店员工制度范文(通用3篇)
第一章 劳动条例
一、 招聘
餐厅以任人唯贤为基本原则,凡有志于餐厅服务工作的各界人士,都可对照餐厅招工简章,报名参与。餐厅将通过考核面试体检等必要的程序择优招聘员工。被录用者需按不同工种交纳相应的工作及生活用品保证金。
二、 试用期
员工需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将终止试用。
四、 个人档案
A 所有职工在应聘前及时提交有关简历、学历证明等。填写包括个人简历、家庭成员情况等在内的登记表。
B 对于家庭住址、婚姻状况等情况的变更应在五天内告知办公室门。
五、 工作时间
A 参照有关法规,结合本地情况和餐厅工作特点编排工作日和工作时间。
B 对加班超时的员工给予合理的补偿。
六、 发薪方式
每月未发放工资。如遇周未或法定假期,工资将提前一天发放。
七、 岗位变更
根据工作需要,餐厅有权在内部调整员工岗位。
八、 员工辞职:
员工辞职必须(试用期提前7天,正式聘任后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餐厅批准方可离岗。
九、 解聘:
(1)员工无任何过失而自动辞职,符合餐厅规定程序,获准后,餐厅将退还保证金并
发给当月工资。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餐厅有权解除合同,不再退还受聘员工保证金。
A 不遵守劳动纪律,玩忽职守,严重违反餐厅规章制度。
工3天以上,伪造病假、事假。
C 服务态度恶劣,责任心不强,营私舞弊,给餐厅信誉带来严重影响者。
D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
第二章 有关权益
一、 假期。
1、国定假:
按国务院规定,员工享有十天法定有薪假期(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三天、国庆节三天)。如法定定假日需要员工加班,餐厅将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假期或薪金补偿。
2、病假:
员工生病必须在市级以上的医院就诊,凭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并于当日通知所在部门主管(病情严重者,可由家属代请)方属有效。病假期间的工资将工资考勤制度执行。
3、事假:
无充分理由,员工不得请事假。事假不发薪。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无薪请假,必须提前二天申请,经部门主管、办公室、总经理批准。
4、店内培训:
店内培训主要有:业务技巧、工作态度、语言训练等。员工必须根据安排参加培训,课程结束时要进行考试,成绩合格,将发给结业证书,成绩在分数线以下要扣浮动工资或奖金,无故缺课,按失职处分。
三、 员工餐:
1、每个工作日餐厅负责免责供应员工一餐工作餐,只
准员工本人用膳。
2、未经部门经理许可,员工不得把工作餐食口和餐具带出员餐厅。
3、工作餐时间为半小时,用膳时间表由办公室门经理统筹制订。
4、 员工凭餐券用膳,加班加点员工将由办公室另外发给餐券。
5、 不准在员工餐厅内喝酒和浪费饭菜。
第三章 员工守则
一、 工作态度:
1、按餐厅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
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餐厅。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
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打电话到各部门办公室。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员工通道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 制服及名牌:
1、员工制服由餐厅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员工除工作需要外,穿着或携带工作衣离店,将受到失职处分。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币10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名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2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办公室,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 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div>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男色皮鞋、深色袜,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1、 员工上班时间上午9:00-------14:30下午:17:00------22:00正常上班如有早退或迟到一次5元(一小时内)。员工必须按照领班的排班上班,如需要调换班次须先征得领班同意。
2、 不得用手机或他人代替请假,如有违反将视情节扣除(半天或一天工资),员工如果有事不能按时上班或来请假,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 员工工作牌丢失,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工牌,在工作时间不经批准不得离开本店。
4、 员工因病假或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领班申请批准,请病假三天以上者必须提供医院证明。请事假必须提前写请假条。
5、 员工负责各区域的卫生,必须打扫干净,否则扣除5元,值班人员必须把所有卫生(余留)打扫干净,否则将连续值班,直到打扫干净为止。员工在值班结束后,必须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关掉,否则一次扣除5元。
6、 员工必须淡妆上岗,如有违反者扣除2元,上班时间不许接打电话。
7、 住宿员工必须在1:00之前回店休息,晚者不于开门,若外出不回的须争得老板同意,离开店后有事后果自负。员工之间不准骂人、打架,违者罚50元。造成自己或他人人身伤害,由本人员全部责任与本店无关。
8、 不得擅自翻拿别人床上的物品,如发现私自偷拿其他人物品者,本店一律开除处分,情节严重者送交派出所处理。
9、 男女不得窜寝,违者罚款50元,累计违反宿舍条例两项者,本店将其不再允许在宿舍住宿,任何原因离职,离职之日搬出宿舍。
10、 严格遵守开餐时间,(如遇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用餐时自备碗筷,如用本店碗筷洗净放好,自觉保持员工就餐秩序,领取饭菜须依次排队,不可争先恐后,不准乱倒乱吐饭菜残渣,用餐须保持桌面清洁,将残渣自行清理倒到餐厅垃圾桶,对浪费粮食的员工应劝阻如再犯将扣除5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生效
1、 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2、 不准迟到、早退、旷工、不准擅自换班、私自脱岗。
4、 工作期间不准高声喧哗,做到‘‘三轻,说话轻、操作 轻、走路轻。
5、 上班前检查自己仪容、仪表,工作期间严格要求自己的 站姿、坐姿、走姿。
6、 工作期间要保持愉快的微笑和舒畅的心情。
7、 工作期间禁止玩手机、发短信或接听私人电话。
8、 餐厅内不准奔跑不许穿私人服装进出工作或客用区域。
9、 上班时间不准打架斗殴,不许嬉笑,不许将手插在口袋。
10、 当客人面不许抠鼻、掏耳、挠塞,咳嗽、打喷嚏尽量避 开客人或用纸巾遮挡。
11、 不准带情绪上岗,对客人不准用不愉快的口气和客人说 话,不准和客人争吵。
12、 工作期间不准表现出不耐烦、不情愿、不理会的心理, 影响服务质量。
13、 不准做有损害酒店和客人利益的事情。
14、 严禁在工作时间聚堆闲聊、会客和擅自领人参观酒店。
15、 员工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费、礼物或侵吞客人遗留物品。
16、 员工不得偷盗酒店公私财物。
二、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记录
1.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月底由部门主管将考勤表交到财务部,负责打考勤的人不得徇
私舞弊。
2.考勤表是财务部制定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5—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打扫卫生。
2.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5—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将被扣罚
5—30元。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者,按
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单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旷工采取3倍罚款办法。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 准假权限:
(1)员工在8:00—17:00之间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资(如:外出办事、 回家等)。
(2)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
(3)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4)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