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推荐4篇)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精选4篇)

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我局认真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大力推进卫生计生部门政务服务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现将20xx年度政务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务服务工作

自XX区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我局是第一批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理业务的部门之一,将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14项全部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我局选派了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2名A岗工作人员和1名B岗工作人员从事窗口服务工作,印制了内容全面的办事指南发放,切实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截止到xx月xx日,我局窗口共受理办结承诺件1387件,其中:医生执业注册、资格认定67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6件;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14件;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32件;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发4件;再生育子女审批1072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147件;成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发45件。我局14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均统一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本年度无监察局或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转办、督办的投诉件。

(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改进政府机关形象、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的重要载体。为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达到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人具体负责的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对政务信息作了全面梳理,不定期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xx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更新政务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并按要求向“一中心两馆”提供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务信息,我局及时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范围,按程序及时向申请人进行公开,对不能及时公开的,在规定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进行了解释答复。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我局高度重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办公室统一负责信息采集,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和网站管理,确保两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局主要领导和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多次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现场检查调研,了解窗口业务开展情况,要求窗口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遵守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我局多次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委、区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办事群众,认真办理事项,争创服务窗口,工作更加主动。今年我局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信函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对本部门提高服务水平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查找窗口服务中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开展行政审批项目联审,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优化办事环境。在政务公开日,局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有关单位人员3人,在覃塘镇〇四街开展了卫生政策咨询和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活动日累计发放卫生计生政策、健康知识宣传单500余份,接受了70人次的各类咨询。加强政民互动,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在政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印制了规范的《办事指南》,公示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方便群众咨询和办事;1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大厅公布办证流程;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承诺办理时限均大幅缩短。在办事窗口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并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工作情况、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检查。

(四)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工作水平。结合卫生部门工作实际,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卫生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组织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参加自治区、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xx年,我局的政务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报送信息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程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的信息利民性、惠民性、便民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也有待进一步充实,公开的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在下年度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同时积极与区政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同志沟通、协调,保障我局政务服务工作更上一台阶。

四、20xx年工作计划

继续深入学习党的xx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的责任感,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培训工作,以高效的运转机制、良好的服务态度为广大群众办事。继续组织参加自治区、市相关业务培训。继续加大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xx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的力度,更新完善各项目内容,为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而努力。

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篇2

201X年我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 根据《关于实行区直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挂钩帮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的通知》(惠区委办发电〔2019〕94号)要求,认真开展对挂钩联系村——永湖镇大坑村计生帮扶工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顺利实现了预期的帮扶目标。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帮扶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帮扶任务的圆满完成,我办将计生帮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一是成立了由办领导杨东胜同志任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帮扶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二是将帮扶工作纳入201X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为帮扶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办公经费的投入,专门筹备计生经费2万元,用作大坑村计生专项资金,有力保证了计生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制定措施,认真落实。

按照帮扶措施,我办领导杨东胜同志率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到大坑村,根据大坑村提出的相关问题,尽量在人、财、物等方面支持帮扶大坑村,落实帮扶任务和政策,多次组织召开计划生育帮扶工作专题会议,解决大坑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督查督办资金落实情况,自查验收被考核的范围和内容。同时,积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帮扶大坑村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村内的宣传栏、横幅、计生品等方式,加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在村内营造良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氛围;二是帮扶大坑村做好已婚育龄妇女参加查环查孕工作,落实节育措施或补救措施,确保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达到要求;三是落实奖扶政策,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实行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对计划生育户特别是只有女孩的家庭进行重点扶持,给予适当照顾和金钱鼓励,对3户新生儿家庭及27户服务家庭,上门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和新生儿护理常识,并送去避孕药具及宣传材料,深入到育龄妇女中,宣传生殖健康知识,了解她们的生产、生活、生育等情况,并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三、进展顺利,效果显著。

一是人员管理更加规范,严把证件关,凡育龄人员都能认真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未发生任何无婚育证明、计划外怀孕等违法案件,婚育证明持证率达100%;二是与上级计生部门实行了信息共享,情况沟通及时,相互配合密切,基本上做到人流手术、结扎手术及验证、查证、补证同步进行。今年大坑村结扎、上环人数6人。三是双向管理服务机制不断完善,通过实行计生措施,即保证了计生对象的查验率,又为群众提供了政策宣传、扶持激励等服务,实现了管理与服务并举,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今后的帮扶工作中,我办将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强化督促检查,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帮扶大坑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确保挂钩帮扶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篇3

区卫生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XX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若干规定》,围绕区委、区政府下达的2019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以及市卫生局有关计划生育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卫生系统的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计生工作责任

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区卫生局及时调整充实了XX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区委、区政府下达的2019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XX区卫生局2019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卫生系统的议事日程,明确了计划生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和工作职责,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注重宣传,增强计生国策意识

区卫生系统始终把宣传教育贯穿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个过程。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设有固定的宣传栏,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计划生育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区妇幼保健院扎实推进“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工作,多次组织医务人员进社区举办各类义诊咨询活动,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免费诊疗服务1500多人次,发放各类妇幼保健知识宣传资料5000多份;深入社区、企业等单位,开展以生殖健康、妇女疾病、艾滋病防治及妇女五期的保健知识为内容的健康知识讲座。区卫生监督所以打击“两非”和无证行医为宣传重点,加强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执业道德教育,规范执业行医行为,防止医疗机构出现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区疾控中心结合预防艾滋病义诊宣传活动,利用大型户外预防艾滋病宣传广告、公交站候车亭滚动灯箱广告,对以务工女性为主的外来人员开展预防艾滋病、保护妇女健康等知识的宣传。

三、规范管理,抓好计生工作落实

1.规范做好信息通报。区妇幼保健院每月15日前收集核对好辖区医院前一个月的出生信息及 14周以上终止妊娠信息,以电子版形式向区计生局通报接生登记情况、出生医学证明完整信息及免疫接种信息;在接诊孕、产妇对象时,登记其个人信息,检查生育证明,对未持《生育服务证》或相关计划生育证明的怀孕对象(包括流动人口),在安全分娩后进行专项登记并在48小时内通报辖区街道计生办;每季度召开一次街道计生信息人员例会,通报计生信息收集情况,加强孕产妇信息的追踪及管理工作;每季度一次检查辖区医院的妇幼信息报送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14周以上终止妊娠工作情况上报市妇幼,每半年开展一次辖区医院出生、信息、“三网”监测漏报调查。一年来,辖区内各医院出生婴儿6226人,14周以上终止妊娠人数77人;各医疗单位均能积极主动向计生协管员通报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

2.做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根据“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把好来厦务工人员的准入关,对聘用外来人员和医疗机构设置申请均查验婚育证明和相关计生证明。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区卫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的通知》(厦湖卫〔2019〕70号),强化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健康权益,促进公共卫生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如我区于今年10月9-18日对2-3岁的非本地户籍儿童开展麻风疫苗强化免疫。

3.落实计生惠民措施。认真做好孕妇产妇系统管理及妇科病普查工作,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一年来,区妇幼保健院共接诊150370人次,上环489人次,人流手术3630人次,取环257人次。为首次孕产期建卡者提供免费保健服务9686人次,为已建卡孕妇提供五次免费产检18907人次,此两项可以为每位孕妇减免184元;对常住人口孕妇实施免费产前筛查(180元/人),至今共免费检测1276人次;免费为孕妇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16457人次,为每位受检者节约45元;免费婚前体检3594对,为每对夫妻减免200元;为计划怀孕夫妇免费孕前优生检测2019对,为每对夫妻减免450元。开办孕妇班、育儿班宣教300余场,约1万余人次保健对象参与,发放母婴保健宣传资料近3万份,另外还邀请伦敦城市大学早期儿童教育专家到我区进行早教专题培训,向广大家长普及先进的婴幼儿教育理念与方法,培育早教知识与技能。

4.做好本系统干部职工计生管理。区卫生局机关和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坚持“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原则,认真抓好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范化管理措施,保证当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办证率、节育措施及时到位率均达到100%。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定期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并在“六一”儿童节给独生子女进行物质奖励。2019年度,整个卫生系统没有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

四、加强监管,持续打击“两非”行动

1.畅通渠道,全面收集非法行医的相关信息。通过开通24时投诉电话、建立网络信息平台等方式,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关于非法行医行为的举报投诉。

2.规范医疗市场,从源头上防范“两非”行为。一是严格标准,认真把好准入关。严格医疗机构许可,认真做好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延续等许可工作,2019年至今,共受理年度校验、延续、变更等申请572件,对25家因不良执业记分超过15分或校验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以暂缓校验处理,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落实。二是健全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开展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做好量化分级监督管理结果的应用,对评价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暂缓校验,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暂缓校验期满仍未整改到位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是规范b超的购买、使用管理。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b超统一进行登记备案,发现未经批准设置b超机、人流吸引器或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处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利用b超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对有开展b超诊断业务的医疗机构妇产科健全b超使用管理制度,配置第二代身份证验证阅读器,在b超室外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行电子摄影录像监控。四是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计生部门的规定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建立终止妊娠药品的出入库和使用台帐,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终止妊娠药品,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禁止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严格执行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

3.重拳打击非法行医及“两非”现象。我局先后10次联合区效能办、计生局、各街道及派出所,采取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对打击非法行医保持高压态势。全年查处两非案件27件,罚没金额55.2万元,没收 b超机23台。其中查处个人开展胎儿性别鉴定案件22件,罚没金额38.4万元,没收b超机23台。查处医疗机构违法终止妊娠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使用 b超等案件5件,罚没金额16.8万元,没收b超机1台。取缔无证行医57户次,没收药品、器械101箱。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了我区非法行医和“两非”的嚣张气焰,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市场,不断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一年来,我们虽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生育证明材料难于登记完整,由于流动人口孕产妇孕期检查等医疗服务时,要求其出示生育证明材料,会遇到种种理由的托词,给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改进措施,深入扎实地抓好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篇4

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民政部门的自身职能,认真抓了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和计划生育贫困户的救助帮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单位育龄妇女上站普查管理情况

我单位管理的育龄妇女36人。为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我局确定了由主管机关工作的副局长主抓此项工作,并配备了计划生育专管员。每次上站普查都由计划生育专管员带队上站,普查率达到了100,无一人漏查,没有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

二、认真组织开展了对计生贫困户的救助帮扶工作。为了做好计划生育贫困户的救助帮扶工作,我们一是及时组织力量深入到乡、村调查,详细了解计生贫困户的生产、生活、产业结构,发展种养业和工副业生产情况。在调查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的前提下,研究制定了对计生贫困户救助帮扶的实施方案,并认真抓了落实。二是注重与计划生育户加强联系,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计生户家中,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调整种植结构、发展工副业生产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为6户计生户无偿提供帮扶资金1200元,提供致富信息25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村计生户,夫妻二人一个孩子,我们帮其办起了养猪场,饲养母猪一头,育肥猪14头,并从多方面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一项就为其增收4000余元,高兴的夫妻齐夸党的政策好,党没有忘记咱计划生育户。通过帮扶确保了每户年内人均收入增长20以上,受到了被帮扶户的一致好评。

三、制定优惠政策,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按县委、政府要求,结合民政部门自身职能,尽努力对计生户给予优惠。按照××县民政局出台的《关于对全县计生户优惠政策》的文件,狠抓了落实。

1、对城乡计生困难户全部按政策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重点给予照顾,并随时对计生低保户进行不定期走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到目前为止共为175户城乡计生困难户办理了低保手续(其中xx年度办理14户),月发保障金31175元,保证了他们的生活。

2、在发放救济款时,对确有实际困难的计划生育户重点给予照顾,今年以来先后对26户计生困难户给予了重点救助,发放救助款2800元,如×村计生困难户,42岁,夫妻二人一个孩子,一家三口均有残疾,生活比较困难,在发放救济款时,经常给予照顾,保障了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生活水平。

3、在福利企业招工时,对符合招工条件的优先给予了安置。

四、依法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和收养登记管理。我局组织婚姻登记人员、收养登记人员认真学习新的《婚姻法》和《收养法》以提高登记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素质及依法行政水平,在热情服务的同时,严格收养手续和婚登手续确认,做到了严格依法办事。自xx年1月1日至今共办理结婚登记3986对,收养登记4人,婚登合格率达到100%,合法收养率达到100%。

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制度,为保证及时向相关计生部门通报婚姻登记及人口收养信息,每半年向县计生部门提供一次婚姻登记花名册,每月向各乡镇提供一次婚姻登记花名册。同时每半年向县计生部门和各乡镇提供一次收养登记情况。真正做到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总之,一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抓了对计生困难户的救助帮扶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计生户的赞扬,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建设和谐××县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