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制度(通用35篇)

学生请假制度(精选35篇)

学生请假制度 篇1

为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安全,特制订本制度,要求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考勤

1、学校对学生实行全食宿,24小时全封闭管理,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住宿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作旷课论。

2、每班设立点名册,每节课(包括上课或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课、晚自习)均应由任课教师(或考勤员)点名登记。每节课预备钟响后,值周班干检查该节课本班出勤情况,上课钟响后,值周班干向任课老师报告出勤情况。科任老师应及时将出勤异常情况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

3、考勤员每周统计,于下周星期一早上把经班主任签阅的'考勤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星期三上午考勤员取回统计表,在班每周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需由班主任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手册,向家长汇报,对全勤学生学校给予鼓励。

4、无故旷课的学生,一学期旷课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通知家长。

二、请假

1、学生因病因事请假,须先到班主任处申诉请假理由,填写“学生离校请假条”并按权限审批。急病或特殊情况无法回校办理请假手续的,需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回校时按门卫要求登记,回校两天内凭班主任开具的补假单到德育处办理补假手续。班主任应及时将学生电话请假情况通知舍务老师。

2、请假经批准后,持“学生离校请假条”先到舍务老师处签字备案再交给门卫方可离校。

3、禁止班主任给门卫打电话让学生离校;禁止家长带没办好离校手续的学生离校;因特殊情况(突发伤病等)无法向班主任请假的,可找校医、舍务老师或其他老师带学生到门卫处进行登记离校,并由老师签名确认,或由门卫主动打电话给班级主任征得班级主任同意后门卫才可放行。

4、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的,经班主任提出意见,由教务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和教务处提出意见,由校长审批。

5、凡学生请假不在学校住宿的须由班主任或该生到舍务老师处备案。

6、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因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继续休学一年。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7、销假:学生提前返校或假满回校,应带备家长证明及时向班主任及舍务老师销假。

学生请假制度 篇2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 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并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 、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 、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

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学生请假2天以上的,在教务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 篇3

一、请假类型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并给予教师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时间,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管理制度《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4、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准假。

5、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6、陪护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7、丧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请丧假,请假期限为三天。周年时准假一天,三年时准假两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师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请此假,期限不超过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二、请假手续

10、教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填写“姜楼小学教师请假单”。

11、请假不超过三天的,本人自行调好课,事后补上;请假超过三天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其他教师上课。

12、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教务处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内的由中心校批准;请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报教育局批准。

13、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要求

14、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15、学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中心校批准,并安排学校部门负责人代为处理学校工作;学校部门负责人请假要报校长批准。

16、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17、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会。

1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请假制度 篇4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并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

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学生请假2天以上的,在教务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学生请假制度 篇5

1、假期间,生活要有规律,按时作息。在无父母陪伴下,不要外出玩耍。

2 、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不骑快车,做一名文明的中学生。

3 、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禁止与社会上的不良少年来往。遇到敲诈勒索、拦路抢劫及时告诉父母或打电话报警。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参与违法违纪活动,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语所迷惑,不被其威胁吓倒,防止被拐骗、拐卖。

4 、禁止到游戏厅、录像厅、网吧等不健康场所玩耍。这些场所往往格调低下,不利于同学们的身心健康;而且,这些场所常混有坏人,不少同学就在这里被敲诈勒索,甚至学坏的。

5 、严禁到水库等危险地方滑冰。外出要告诉父母:到哪里去、和谁一起、什么时间回来。严禁几个同学私自相邀外出玩耍,严禁在外边留宿。

6 、严禁不在父母监护下,燃放烟花爆竹。每年,被烟花爆竹炸伤炸残的很多。这点应引起同学们的足够重视。

7 、严禁吸烟、喝酒。提倡节约,禁止铺张浪费。不穿奇装异服。

8 、注意用电安全,防止被电击伤;注意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注意用煤气安全。

9 、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乘车、骑自行车等交通安全。不乘坐车况差的'车。

10、要认真完成假期作业,搞好复习和预习,为新学期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11 、讲文明,有礼貌,待人接物体现二中学生风貌。

12 、听从父母教导,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寒假结束后,各班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假期生活情况,通过交流汇报,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引导学生争做合格公民。

学生请假制度 篇6

1.请假必须以假条或填单的形式写明请假类别、事由和时间,请假类别指调休、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而外出,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2.调休的前提是必须自行完成本职工作,一线教师必须自己完成课务。申请者填写好调休单并请课程处或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递交校务办,一天(含)以内校务办进行审批,一天以上须报校长室审批。调休原则上不得连续2天以上。

3.事假必须由校长室批准,申请者需递交事假申请,校长室一经批准,由课程处或所在组室安排好代课、顶岗等事项。长期事假者的学期(年度)考核、奖励等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病假必须由区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病休假证明,申请者同时递交病假申请,并须经校长室审批,在校务办办理相关手续。若特殊病因而不能前往办理的,可由家属办理;或预先告之校务办,事后适时补办手续。长期病假者的学期(年度)考核、奖励等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5.婚假、产假、丧假等原则上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法定假期期限则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参照执行。

6.凡符合享受探亲假条件的教职工,所请探亲假时间一律安排在寒暑假进行。学校根据有关探亲假政策,给予相应的探亲路费补贴。

7.所有请假都必须到校务办备案,请假结束须主动到校务办销假。

8.教职工因公出差,须经校长签字同意,并由出差者本人报课程处备案(是班主任的还须报学生处)。出差者未在课程处、学生处等部门备案而影响工作的,按旷工、旷课论处。由学校各部门通知的教研活动、外出考察、培训学习等,不需办理因公出差手续。

9.本制度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3月18日起执行,原来的请假制度中止执行。

杭州市杭余高级中学

2x年3月14日

学生请假制度 篇7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员、工人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室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

2、教职工的考勤由所在处室进行。

3、考勤员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每周向职能科室上交记录情况;职能科室按月将统计情况报校长室,并记入教职工工作档案。学校校行政值班领导坚持定期检查岗位,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作为考评依据。

4、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办公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5、教职工因事、因病离岗、离校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填好请假单),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按矿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考勤员,并作好记录。

6、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矿工论处。

7、教职工集体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均列入考勤之列。

8、学校将教职员工的考勤情况同考评、奖金、凭先评优等挂钩,对违反学校劳动纪律,情况严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除名。

学生请假制度 篇8

1、请病、产假须特约医院证明。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有困难的,经本人书面申请(需提前半个月),可同意请哺乳假三个月之内。请事假一般要安排好工作。课节假得到年级组长同意并登记,三天以内得到校长同意,三天以上得到区教育局同意。

3、教职工的探亲假安排在假期进行,教职工的婚假一般安排在本学年内进行。

请事假的补充规定

为贯彻落实“双休日后取消事假”的文件精神,对原规章制度中关于请事假的条例作以下修改与补充:

1、原“每月允许半天事假不扣奖金”取消。

2、原全年请假不超过五天作全勤,应不含事假。

3、原40课时课节假,可以用于每月半天(3课时)一天(6课时)用。这不作事假,但同样要经校长批阅,与年级组长打招呼,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请假。

4、看病的情况仍作登记,教导处统计,张榜公布,以便了解情况,实行群众监督,不作课节假处理,对于病假酌情处理。如发现挪作它用,作旷工论处。

5、必须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看病,若到半天作课节假处理。特殊需要半天者,事先打招呼须经同意。

6、全年超过40课时后,按事假处理。课节假不写明情况,作事假累计。

7、事假半天(3课时)扣除月奖金10元,一天(6课时)扣除奖金20元

学生请假制度 篇9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病假凭市级医院证明或就医收据),事假半天班主任批准(家长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一天由年部主任批准,两天由政教科批准,一周以上由校主管领导批准。必须上报教务科、政教科共同备案。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须由学生家长到校请假并带回。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时由家长打电话联系后方可准假。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院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年部主任审批,最后交政教科审批。

2、批准后,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班级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3、其他特殊情况由校值班领导处理。

4、学生请假统计将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分认定表修习时间记载之中。并将做毕业证发放的依据。

四、制定本规定目的在于保护学生自身安全。营造一个安心求学的环境,维护学生的学习利益,以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生请假制度 篇10

为进一步明确疫情期间的请假制度,根据校学生处相关要求,严格实行“非必要不外出”和“无极特殊情况不出省”的原则,现整理修订成《资环学院20xx年3月29日起疫情期间请假制度》并发到各班,请全院本科生严格遵守。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离校,在未正式放假之前,我院学生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将按《贵州大学学生手册》、《贵州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规定(暂行)》和学校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请假手续办理要求

1、病假。因疫情防控要求,暂停学生干部审批病假的权限。

2、事假。任何学生干部无权批准事假。

(1)非毕业实习期间。由班主任老师在父母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审批,再由年级辅导员老师、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校学生处审批。

(2)由学院或专业老师组织的离校实习期间。听从带队老师和学院安排进行实习,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讯畅通,集中住宿的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基地!三天以内的事假,由带队老师在父母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审批;三天以上的事假,须在父母和带队老师同意的基础上,由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实习期间累计请假时长或次数不得超过学院或带队老师对实践环节的规定和要求。

(3)毕业实习期间。听从论文指导老师和学院安排进行实习,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讯畅通!离校须在父母、班主任和论文指导老师同意的基础上,由年级辅导员老师、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校学生处审批,否则将按照旷课处理。

二、请销假手续办理流程

1、请假流程。

(1)请假但不离校的':学生本人打印并如实填写《疫情期间请假条》——班主任联系家长核实情况并在假条上签署意见——学生本人在易班“校本化-请销假”,按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班主任签字的假条照片后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到院学生科(资环楼435)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处——辅导员老师在易班上审核——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校学生处审核——请假手续办理完成。

(2)请假且离校的(含贵阳市内):学生本人打印并如实填写《疫情期间请假条》——班主任联系家长核实情况并在假条上签署意见——学生本人在易班“校本化-请销假”,按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班主任签字的假条照片后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到院学生科(资环楼435)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处——辅导员老师在易班上审核——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校学生处审核——请假手续办理完成,学生方可离校。

2、销假流程。

(1)请假但不离校:请假时间结束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师报到,并到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销假,老师在易班中为学生进行销假。

(2)请假离校(贵阳市内):学生返校前联系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将本人14天内的国务院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截图发给班主任、辅导员,只要离开校园的,必须持返校前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报告方可进入校园(如若贵阳市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确诊病例,按照贵州疾控要求执行)。进校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师报到,并到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销假,老师在易班中为学生进行销假。

(3)请假离校(贵阳市外):学生返校前联系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将本人14天内的国务院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截图发给班主任、辅导员,按照贵州省疾控规定执行完相关疫情防控手续(如“五天三检”等)后方可进入校园。进校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师报到,并到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销假,老师在易班中为学生进行销假。

三、注意事项

1、请需要请假的同学,提前持请假条到相关老师处办理请假手续。

2、如因疫情发展,学校学院有进一步补充通知,则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学生请假制度 篇11

第一条请假范围:

凡因病、因事、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任何教学活动的学生,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类别:

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1、病假学生因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病假。

2、事假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事假。

3、公假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公假。

第三条请假程序:

1、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直接找任课教师办理病假审核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先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备案,但必须在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并由任课教师确认是否准假。

2、事假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急特殊情况,须让家长致电辅导员说明情况,先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备案,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再由任课教师审核确认是否准假。

3、公假须持相关活动负责部门(教务处认可)开具的'证明,并由任课教师确认是否准假。

第四条批报权限:

1、所有请假事宜的批准权限仅归任课教师所有,辅导员没有请假批准的权利。

2、请假在三天以内者需向辅导员报备,以便学生日常管理;

3、三天以上到七天内者需向辅导员报备,再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

4、超过七天者需经院党委副书记审核,再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5、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因紧急事件不能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者,应事后持有关证明补假。假期满不能及时归校时,应及时打电话给辅导员说明理由,并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事后必须持有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未经获准擅自离校、旷课或缺席有关教学活动的一律按缺勤记录在案,累计缺勤达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配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守则》一并实施。

学生请假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指导、规范学生请假管理工作。

第二条学生要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或学校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的,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第二章考勤

第三条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宿舍就寝、上课、自习、劳动、军训、课外活动和*等均实行考勤。

第四条学生考勤由值班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值班教师应督促考勤班长将上课迟到、缺勤的学生和不按时就寝的学生登记在册并签字确认,对于无故不到的学生,值班教师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考勤班长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每周将考勤登记汇总交到年级组,由年级统计出勤情况,并记录入学生电子档案。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并把学生出勤情况及时记录在《学生成长手册》。

第三章请假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五条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事先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三联单),要说明请假原因或附上相关证明,请假时间需准确到某时某分,然后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请假条应包括: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条必须由值班教师签字审批。请假条一式三联,第一联学生请假申请联,由班主任做存根;第二联学生离校放行联,作为学生离校时校警核对的依据,交门卫值班室存档;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联,作为学生返校的依据,并凭此联到班主任处消假。

第六条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至六天由班主任签意见,年级组长批准;请假七天至一个月,由班主任、年级组长签意见,报政教处批准;超过一个月由教务处审批办理休学手续,并报校长室,由校长室报市教育局备案。如果要申请续假,则申请续假的时间与原请假时间合并计算,批准权限同上。

第七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确具有充足理由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学校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八条学生因病请假须申请,有条件的须持有家长证明。请假超四周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第九条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告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特殊情况可告知有关教师或班干部),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在请假期满一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一条一学期中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达总学习时数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因慢性病或住院请假时间较长而需要休学的,必须由学生或家长持医生证明并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能保留学籍,病愈经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复查批准后,方可复学。

第十二条未经请假或请假(含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以课堂学时统计,每天按旷课8节计。

第四章学生离校

第十三条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疾病需请假回家的同学,必须写好请假条,经班主任或教师同意,在班主任或教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可凭班主任或教师签字的放行条离校。

第十四条学生获准请假后,不能在宿舍或教室等校内场所逗留,必须由家长或代理监护人即时领回。

第十五条学生凭离校放行条到门卫值班室办理离校手续,家长或代理监护人要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接受检查并做好登记后,方可领取学生离校,学生不得单独离校。离校放行条交由校警值班室存档。

第五章学生返校

第十六条学生请假期满回校时,必须向校警值班室报到并出示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经批准后方能进校。

第十七条学生凭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向班主任报到并消假,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交由班主任存档。

本办法自2x年5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江阳市第一中学

学生请假制度 篇13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向班主任出示请假条或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也务必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二、班主任在得知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上课的情况后,应立即查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并进行追踪,作好学生病情状况的记录,同时上报学校备案。

三、任课教师发现堂课有学生缺课时,必须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及时上报学校。如发现上课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应该及时报告学校。学校负责人要及时登记备案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病情。

四、教师因病不能到校要向学校请假。学校防控办要登记备案,并安排专人跟踪调查了解教师病情。教师病愈到校后及时销假,备案。

五、生病学生病愈后,应到班主任处销假,并说明情况,班主任到学校负责人处说明、销假。

六、班主任填写《学生因病缺课情况登记表》,学校填写《师生因病缺课情况登记表》备案归档。

学生请假制度 篇14

1、学生应自觉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学习或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2、学生因病请假者,需凭医院就诊病历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请假者,须电话与班主任请假;无正当理由者,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3-7天由年级组长批准,7天以上由教务处或主管校长批准。学期内病、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超过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办理消假手续,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5、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严格遵守出门时间及返校时间。门卫应在规定时间准其出门,并做好登记手续。

6、严格会客制度,学生上课期间严禁让家长进校会见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同意后再做安排。

7、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达一定程度者,按《学生违纪处罚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学生请假制度 篇15

1.请假前必须先写申请书,写明请假原因(请病假,必须有校医或医院开具的证明)、请假时间,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经家长同意。

2.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或学校领导根据学生所写申请书,与家长核实后,方可批假。

3.请假2天以内的由正副班主任审批,正副班主任因事不在学校,由级部管理人员或德育处审批。请假2天以上至3天(含3天)的由年级部领导或德育处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德育处或校级领导审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请假手续一律无效,请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4.请假学生必须认真填写三联请假条,若要请假离校则必须将请假条交一联至宿舍值班室,另将校章和另一联请假条交至校门值班室,方可离校。

5.请假期间需要续假的,必须经过家长同意,由家长向正副班主任续假(续假超过2天的必须上报级组并由级组审批,超过一周以上的必须上报德育处并由德育处审批)。未经准假,擅自延长请假时间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6.请假结束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销假。

7.制造虚假请假条或冒充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学校领导签名的以及欺骗宿舍管理员和校门门卫的,一律按旷课或是擅自离校处理。

8.每位学生每学期请假离校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不含3次)。请假次数必须记录到学生的学期综合鉴定表中。

9.请假条必须规范填写,字迹要清晰,存根要保存好。

10.请假条由学校统一印制,正副班主任可到德育处或级部处领取。请假条要妥善保管,如果因工作失职导致请假条遗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学生请假离校要遵守《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进出校门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违反《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予以扣分、处分。

学生请假制度 篇16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1、学生因事(病)请假时,必须出具家长签名的请假条。超过一周的请假手续要存入***;超过3个月的请假时间,要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2、学生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病)在请假离校前,凭班主任签名的.假条出门,出校门时把班主任签名的假条交门卫,回校时到门卫处销假。门卫将记录请假学生的出、入时间,供班主任查对学生是否按批准的时间按时返校;对不按时返校的学生,门卫有义务及时向班主任反映。

3、需续假或急病、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过后到班主任处补齐请假手续,用于备案。

4、请假审批权限:两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至一周内由级部主任批准,并告知教导处;超过一周由教导处批准,并告知分管校长。

5、不按学校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学生请假制度 篇17

一、 教职工(含临时工)因病、因事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职工、行政干部请假由办公室审批。

二、办理请假手续的程序:

1、本人填写请假单;

2、请假1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3、由教研(备课)组长签名落实代课(代工)后,报教务处。

三、一周以上的病假,须持人民医院病假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四、教职员工亲属中,父母、子女、岳父母、配偶死亡给丧假七天,兄弟死亡给丧假三天,教职工结婚,结婚假七天,产假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给假。

五、事假一天扣资金20元,扣目标管理分0.1以上,事假三天,不发当月出勤奖,超假者扣除请假期间内的全部奖金与福利。

六、病休一天扣奖金5元,扣目标管理分0.01分,病休七天以上,不发当月出勤奖,全年累计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者,扣除病假期间内的全部奖金。

七、全年累计事假在10天以上(含10天),病假在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年终不评先进。

八、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课)处理:

1、不假;

2、请假未批;

3、请假手续不完备;

4、请假超假。旷课一节,扣资金100元,旷工一天, 扣奖金100元,停发当月出勤资,并通报批评。

学生请假制度 篇18

1.病假:因病假请假必须写病假条,病假一天或一天以上必须有家长假条或医院诊断

2.事假:事假必须有家长假条,经批准方能请假,否则视为旷课。 3.迟到、早退、旷课:每天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论处,早退与迟到同等论处,旷课将给予纪律处分。

4.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全学期课程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5.凡因患有严重疾病,伤残不能参加剧烈活动和免体育者须提前向体育教师申请,并附医院证明。

6.能到校上课的同学,体育课需请病假事假,应事先得到教师的批准。

7.已到校上课的同学需临时请病假、事假必须事前得到教师的.批准,事后无效。

8.学生因临时请假不能到校上课,学生家长应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学校,而后补书面假条。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学生请假制度 篇19

一、请假原则

本着以学习为主的思想,望全体同学谨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不请假则不请假”的原则,珍惜能在学校学习的.每一分时间!

二、请假步骤

1、学生有事需请假,先电话致家长要求家长来接;

2、写好请假条,待家长来之后,到班主任处请假;

3、班主任斟酌请假理由,若确需请假,准予请假;

4、学生待家长来之后,搬凳子到班主任处,并取请假条到值班室签条,与家长一起回家;

5、假满后,家长致电班主任告之学生返校时间,学生返校;

6、学生返校后,到班主任处销假,并搬回凳子;

三、请假纪律

1、请假一次,返校后值日一天(擦黑板);

2、若学生无按班级规定程序请假,按情况严重程度,加倍值日或视作旷课处理或作其他处理;

3、若父母确实比较忙没有时间来校接学生,电话致班主任由其他亲属来接学生回家,若感觉请假不值得有人来接,则说明此假可请可不请,则班主任将不准假;

4、对于请假频繁的学生,班主任将作另外处理;

学生请假制度 篇20

1、各科考试前同学们准备好相关的文具。

2、考试预备铃响后,各班调出的同学在教室门口整队,由一名班干部带队前往考场,不得擅自调出或与其他同学调换。

3、进入考场后,服从监考老师安排座位,不得顶撞监考老师。

4、发卷铃响后,同学们拿到试卷,检查试卷的页数全了没有,卷面内容有无空缺漏印,若发现上述现象举手向监考老师请求调换试卷,若无上述现象,则在试卷相应的.位置写好姓名、班级、考试号。如果本场考试有答题卡,同学们还必须把答题卡上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好,不能出现卡号只填不涂得现象,否则答题卡成绩按零分计算。姓名、班级、考试号填写好后,可浏览试卷,但不得答题。

5、开考铃响后,同学们开始答题,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楚,画图清晰、规范,保持卷面整洁。

6、考试过程中,严守考场纪律。不得讲话、交头接耳,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开考场。严禁舞弊,一经发现成绩作零分计算,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7、考试结束铃晌后,所有同学必须停止答卷,安静地坐在位上,等监考老师收齐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8、考试期问,调出的同学要爱护考场的公物,对破坏公物、在公物上乱涂乱画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学生请假制度 篇21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请假,但必须覆行请假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使教师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时限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条件的教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适当延长至半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请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10天。

(4)婚、丧假期问的工资照发,除此以外经严格审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工资待遇。

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不予准许。

(1)每学期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终一个月的奖金。

(2)如系医院确诊为癌症、精神病等重疾病的患者(均凭医院证明),工资待遇可作特殊对待。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情况,凡有借治病休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3、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0天,符台晚婚规定的(己婚女24周身岁生育第一胎者),产假为120天,产假期间,采取了节育措施、并领取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超计划生育者,不享受产假,休息期间停发工资。

(2)违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旷工的有关规定论处。除正常的事、病、产、婚、丧等假之外,凡超过假期或非正常请假者,每学期假期累计计算,1个月以内每天按本人日工资的50%扣除,一个月以上按每天本人日工资的70%扣除,学校扣除请假教师工资,应按日计算,当月扣除。

二、审批权限

教师请假三天以内由小学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本人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三、请假必须写请假条

先经本校校长签字后到中心校审批登记,方可离岗。凡不履行请假、销假手续,随意离岗或既无正当理由,又不办理请假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扣发日均工资,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一个月的,除扣发工资外,本年度不予考核,三年不得评模,评优,晋升职称。

以上条模,评优,晋升职称。款,望各学校严格遵照执行。

学生请假制度 篇22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的一切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要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为旷课处理。

三、非重病或特殊事故不的请假,更不得以口头或他人代请假,请假时须由医生正经和家长亲笔签名,可由家长代请。

四、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在校内外出必须经主管人员签字方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管部门审批,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凡正常休息日学生必须离校,特殊情况不走的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

六、凡开学后,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按时到校者,需用电话迅速说情理由,并在第二天之前由家长到政教处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七、有病需长期治疗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凭医院证明办理付息手续。

八、凡请假期满仍不能上课或会回校者,须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以旷课处理。

九、请假手续

1、请假须由班主任调谐请假条,签署意见报政教处审批。

2、请假期满返校后,须到主管部门销假,逾期不销假者,以旷课处理。

3、请假条一式三份,主管部门、班主任、班长各一份。

4、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十、每班设立点名册,即每节课均考勤登记。考勤情况每周公布一次,切忌把考勤表上报主管部门,学期结束后将出勤情况记入***。

十一、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缺勤情况通知家长,未经请假批准,学生整天缺课,班主任要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报。

十二、一学期内无故旷课24节课(三天)给与警告处分,旷课满40节(五天)给与记过处分,旷课满80节课(十天)做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家长,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学生学籍。

学生请假制度 篇23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

2、学生因故缺席,必须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家长要在请假条上签名。返校后应销假。

3、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

4、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

5、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

6、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7、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学生请假制度 篇24

一、请假程序

学生家长(本人或打电话)到班主任处确认学生请假学生本人到班主任处领取学校统一制作的请假条填写本人基本信息、请假的理由、请假时间学生本人签字班主任核实签字并作记录学生科登记盖章将一份请假条交宿舍生活老师并填写离校登记将另一份请假条交门卫填写离校登记离校。

二、请假规则

1、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和公假三种。

病假:

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而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

事假:

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请事假并须由学生家长亲自提出。

公假:

1、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学会、班主任证实后并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确实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以上原因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请假制度 篇25

为加强并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希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学生请假一般由本人或监护人亲自履行,非特殊情况不准请他人代交假条。请假条需得到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

二、一般情况要做到事前请假,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且一人一假条,不得多人共用请假条。

三、急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向班主任及校长请假。

四、学生在放假返校时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应由监护人向班主任或学校办公室告诉事由请假。

五、学生在校上课期间除因病外,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缺课出校,如有监护人陪同离校办事可由监护人陪同请假,且一样需要书面请假条。

六、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事回家,需由监护人书面告知请假事由写好请假条,非直系亲属的重大事项一般不得请假。

七、学生在上课期间中途书面请假后得到批准后独自回家的,应在安全抵家后向班主任老师报平安,未报者班主任老师应主动与其监护人联系。

八、请假条应格式规范,注明请假事由,出校时间及回校时间。应交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值日教师处)。

学期结束后,班级将对出勤情况作统计,计入本学期学生素质评价报告单,对严重旷课者将根据情况予以严肃批评。

附:请假条格式。

学生请假制度 篇26

为严格执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本院学生考勤,特制定本请假制度。

第一条 请假范围: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报到注册,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办理请假手续时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不得与正常教学秩序冲突。

第二条 请假类别: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1.病假 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病假。

2.事假 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可请事假。

3.公假 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公假。

第三条 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相关证明,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 批报权限:

1.病假在三天以内者由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行政秘书兼辅导员签字经系主任批准;超过一周者须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2.事假、公假在一天以内者由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行政秘书兼辅导员签字经系主任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3.行政秘书兼辅导员不得向学生提供内容未填写完整的请假单(含未填写请假时间、学生未签字等)。

第六条 请假程序:请假需由学生本人至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详细填写《学生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具体如下:

1.病假 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并提交给任课教师。超过五个工作日不给予补假。

2.事假 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紧急特殊情况方可准假。学生在填写《学生请假单》前,须让家长亲自与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需在请假单上注明与家长确认的情况。

3.公假 须持相关活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到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完成相关手续方可批假。

第七条 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持有关证明补假。假期已满不能归校时,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并持有关证明,申请续假,经获准后方为有效。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病假、事假因特殊原因无法当场补假者需要提前向辅导员说明原因,由辅导员向家长核实情况。学生于假期满之后,至辅导员处补办请假单,病假补办时间不超过五个工作日,事假补办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第八条 《学生请假单》需加盖院系请假专用章方为有效。

第九条 假满返校后,要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否则,自请假终止之日起计为旷课。

第十条 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利用寒暑假出国探亲,逾期返校者,按旷课论处,逾期超过二周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二条 当学生的缺勤次数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总课时数三分之一时,取消其考核资格,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在一学期内请假时间达到或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获准免听部分除外),应予休学。

第十三条 相关部门可根据教学改革和学生管理的需要,对本细则做出具体解释或补充规定,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配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课堂考勤制度》一并实施。

学生请假制度 篇27

德顺一中学生考勤、请假制度

为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安全,特制订本制度,要求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考勤

1、学校对学生实行全食宿,24小时全封闭管理,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住宿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作旷课论。

2、每班设立点名册,每节课(包括上课或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课、晚自习)均应由任课教师(或考勤员)点名登记。每节课预备钟响后,值周班干检查该节课本班出勤情况,上课钟响后,值周班干向任课老师报告出勤情况。科任老师应及时将出勤异常情况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

3、考勤员每周统计,于下周星期一早上把经班主任签阅的考勤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星期三上午考勤员取回统计表,在班每周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需由班主任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手册,向家长汇报,对全勤学生学校给予鼓励。

4、无故旷课的学生,一学期旷课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通知家长。

二、请假

1、学生因病因事请假,须先到班主任处申诉请假理由,填写“学生离校请假条”并按权限审批。急病或特殊情况无法回校办理请假手续的,需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回校时按门卫要求登记,回校两天内凭班主任开具的补假单到德育处办理补假手续。班主任应及时将学生电话请假情况通知舍务老师。

2、请假经批准后,持“学生离校请假条”先到舍务老师处签字备案再交给门卫方可离校。

3、禁止班主任给门卫打电话让学生离校;禁止家长带没办好离校手续的.学生离校;因特殊情况(突发伤病等)无法向班主任请假的,可找校医、舍务老师或其他老师带学生到门卫处进行登记离校,并由老师签名确认,或由门卫主动打电话给班级主任征得班级主任同意后门卫才可放行。

4、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的,经班主任提出意见,由教务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和教务处提出意见,由校长审批。

5、凡学生请假不在学校住宿的须由班主任或该生到舍务老师处备案。

6、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因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继续休学一年。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7、销假:学生提前返校或假满回校,应带备家长证明及时向班主任及舍务老师销假。

学生请假制度 篇28

教师外出、请假课务安排管理条例

一、教师外出、请假

1、教师因私外出:每位教师每学期允许有2次2小时以内的私出,私出必须向级部主任请假,并在门卫处登记,登记时必须注明私出事由、出门时间,返校时间由门卫登记。私出超过2次的按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有关规定处理。

2、教师因公外出:必须在门卫处登记,登记必须注明公出事由、出门时间,返校时间由门卫登记。如不再返校,要在外出时刷卡。

3、教师事假或病假:1天以上(含1天)必须向校长室请假。未满1天的向年级组长请假。

二、教师外出、请假的课务安排

1、基本原则:教师病假以代课为主,事假和公出调代结合,私出不得影响课务。

2、调代课原则:病事假3天以上(含3天)的调代课由分管校长、教导主任商议安排,再由分管教导执行安排。病事假2天以内(含2天)的调代课由级部主任负责安排,实在有困难的,由分管教导协调安排。教师不可私自调代课。

3、调代课要求:

⑴调代课由级部主任或分管教导开具通知单。

⑵级部主任和分管教导要及时做好调代课登记记录。学期末由分管教导负责汇总。

⑶代课原则上要按照课表安排组织教学,可以与原任课教师商议教学内容。

级部主任:______

教导主任:______分管教导:______

分管校长:______

学生请假制度 篇29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三、准假权限

1、两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3、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学生请假三天以上的,在校长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 篇30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病假凭市级医院证明或就医收据),事假半天班主任批准(家长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一天由年部主任批准,两天由政教科批准,一周以上由校主管领导批准。必须上报教务科、政教科共同备案。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须由学生家长到校请假并带回。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时由家长打电话联系后方可准假。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院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年部主任审批,最后交政教科审批。

2、批准后,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班级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3、其他特殊情况由校值班领导处理。

4、学生请假统计将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分认定表修习时间记载之中。并将做毕业证发放的依据。

四、制定本规定目的在于保护学生自身安全。

学生请假制度 篇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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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顺一中学生考勤、请假制度

为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安全,特制订本制度,要求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考勤

1、学校对学生实行全食宿,24小时全封闭管理,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住宿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作旷课论。

2、每班设立点名册,每节课(包括上课或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课、晚自习)均应由任课教师(或考勤员)点名登记。每节课预备钟响后,值周班干检查该节课本班出勤情况,上课钟响后,值周班干向任课老师报告出勤情况。科任老师应及时将出勤异常情况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

3、考勤员每周统计,于下周星期一早上把经班主任签阅的考勤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星期三上午考勤员取回统计表,在班每周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需由班主任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手册,向家长汇报,对全勤学生学校给予鼓励。

4、无故旷课的学生,一学期旷课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通知家长。

二、请假

1、学生因病因事请假,须先到班主任处申诉请假理由,填写“学生离校请假条”并按权限审批。急病或特殊情况无法回校办理请假手续的,需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回校时按门卫要求登记,回校两天内凭班主任开具的补假单到德育处办理补假手续。班主任应及时将学生电话请假情况通知舍务老师。

2、请假经批准后,持“学生离校请假条”先到舍务老师处签字备案再交给门卫方可离校。

3、禁止班主任给门卫打电话让学生离校;禁止家长带没办好离校手续的学生离校;因特殊情况(突发伤病等)无法向班主任请假的,可找校医、舍务老师或其他老师带学生到门卫处进行登记离校,并由老师签名确认,或由门卫主动打电话给班级主任征得班级主任同意后门卫才可放行。

4、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的,经班主任提出意见,由教务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和教务处提出意见,由校长审批。

5、凡学生请假不在学校住宿的须由班主任或该生到舍务老师处备案。

6、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因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继续休学一年。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7、销假:学生提前返校或假满回校,应带备家长证明及时向班主任及舍务老师销假。

学生请假制度 篇32

一、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即课表上排定的上课及各种活动时间和政治活动等时间)如不能到校,须办理请假手续,按要求填写请假单。

二、学生请假分为公假、事假、病假三种:

公假--须带有关部门证明。

事假--须有家长证明。

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

三、学生请假必须事先请。假设没有充分理由不得补假,补假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四、请假参照学籍管理规定三。请假三天至六天,由年级组长批准;请假一星期以上由教务处主任批准,批准后登记,方算手续完毕。但新生报到期间,考试期间请假一律经教务处主任批准。

五、凡未经请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校或私自冒用家长名义请假,均作旷课论处,无故迟到三次或早退二次作旷课一节处理。

六、一学期旷课时数十课时或累计二十课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二十课时至三十课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一周时数者,给予记过处分;达两周以上者,不得参加学期考试;达三分之一上课时数者勒令其退学。

七、请假时数累计达上课时数三分之一者,一般不得参加学期考试。

学生请假制度 篇33

1.学生应自觉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学习或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2.学生因病不能到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向班主任请假,严禁不请假而擅自离开学校;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请假者,须电话与班主任请假或事后补假;无正当理由的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3—7天由年级组长批准,7天以上由教务处或主管校长批准。学期内病、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超过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办理消假手续,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5.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校门,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核实后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开出门证方可出校,严格遵守出门时间及返校时间。门卫应在规定时间准其出门,并做好登记手续。学生出门所持的请假条,门卫应妥善保管,每周末送交政教处,用于班级考核。学生在校突感不适,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亲自将孩子交于家长。

6.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班集体活动,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处理。一天按八节课计算,一周按五天计算。

7.连续旷课两天或累计旷课三天,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课三天或累计旷课七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两周,给予记过处分;连续旷课两周或累计旷课四周以上,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有经常性缺勤现象,但尚未构成以上情节的,给予通报批评。

学生请假制度 篇3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指导、规范学生请假管理工作。

第二条 学生要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或学校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的,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第二章 考 勤

第三条 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宿舍就寝、上课、自习、劳动、军训、课外活动和集会等均实行考勤。

第四条 学生考勤由值班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值班教师应督促考勤班长将上课迟到、缺勤的学生和不按时就寝的学生登记在册并签字确认,对于无故不到的学生,值班教师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考勤班长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每周将考勤登记汇总交到年级组,由年级统计出勤情况,并记录入学生电子档案。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并把学生出勤情况及时记录在《学生成长手册》。

第三章 请假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五条 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事先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三联单),要说明请假原因或附上相关证明,请假时间需准确到某时某分,然后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请假条应包括: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条必须由值班教师签字审批。请假条一式三联,第一联学生请假申请联,由班主任做存根;第二联学生离校放行联,作为学生离校时校警核对的依据,交门卫值班室存档;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联,作为学生返校的依据,并凭此联到班主任处消假。

第六条 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至六天由班主任签意见,年级组长批准;请假七天至一个月,由班主任、年级组长签意见,报政教处批准;超过一个月由教务处审批办理休学手续,并报校长室,由校长室报市教育局备案。如果要申请续假,则申请续假的时间与原请假时间合并计算,批准权限同上。

第七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确具有充足理由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学校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八条 学生因病请假须申请,有条件的须持有家长证明。请假超四周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第九条 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 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告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特殊情况可告知有关教师或班干部),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在请假期满一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一条 一学期中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达总学习时数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因慢性病或住院请假时间较长而需要休学的,必须由学生或家长持医生证明并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能保留学籍,病愈经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复查批准后,方可复学。

第十二条 未经请假或请假(含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以课堂学时统计,每天按旷课8节计。

第四章 学生离校

第十三条 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疾病需请假回家的同学,必须写好请假条,经班主任或教师同意,在班主任或教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可凭班主任或教师签字的放行条离校。

第十四条 学生获准请假后,不能在宿舍或教室等校内场所逗留,必须由家长或代理监护人即时领回。

第十五条 学生凭离校放行条到门卫值班室办理离校手续,家长或代理监护人要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接受检查并做好登记后,方可领取学生离校,学生不得单独离校。离校放行条交由校警值班室存档。

第五章 学生返校

第十六条 学生请假期满回校时,必须向校警值班室报到并出示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经批准后方能进校。

第十七条 学生凭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向班主任报到并消假,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交由班主任存档。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学生请假制度 篇35

第一条学生应在每学期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不按时注册者以旷课论处。

第二条在节假日离开学校应按规定时间返校。假期在外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返校,可用电话或书信请假,需班主任征询家长意见后,经学院领导同意方可,学生回校后须补办手续,并提交必要的证明,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请病假须持有校医或医院的证明,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除外,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因事请假,必须填写《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经批准后有效,否则以旷课论处。请假一天的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内由学校教导处审批,五天以内的由学校业务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校长审批。

第四条请假期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如未办理销假手续,超假时间按旷课处理,病假销假时应出示诊断说明。

第五条学生在请假期限内要求中止假期,应事先到学校办理销假手续。

第六条除按本规定授权请假批准人外,任何干部、教师均不接受学生的请假要求,或以其他理由批准学生的病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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