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范文(合集六篇)

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精选6篇)

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篇1

第1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和秩序,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以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住宿条件

2.1员工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请宿舍。

2.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2.2.1患有传染病者。

2.2.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2.3不得携眷住宿。

2.4保证遵守本制度。

第3条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职、退休等),应于离职之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补偿费或搬家费。

第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

4.1留宿亲友。

4.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

4.3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通知主管及行政部的同时,应通知其亲友并及时送至医院。

第5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6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出租借予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终止其居住权利。

第7条公司主管和行政部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8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机、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好.如因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承担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9条住宿员工应遵循下列规则

9.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9.2室内禁止烧煮、烹制食品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9.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9.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9.5烟灰、烟蒂不得随意丢弃,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9.6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9.7洗涤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

9.8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9.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9.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9.11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

9.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9.13不得随意在墙壁、橱柜、门窗上张贴字画或悬挂物品。

9.14废弃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9.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9.16节约用水、用电。

9.17不得在床上抽烟。

9.18不得于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10条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11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单位和行政部论处。

11.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管理。

11.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酒。

11.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11.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

11.5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11.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11.7无正当理由经常夜不归宿。

11.8有偷窃行为。

第12条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13条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篇2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分/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

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篇3

一、卫生责任范围

1.各宿舍卫生由入住员工轮流打扫,个人区域卫生有入住员工自己负责;

2.个人使用的`橱柜均由个人自行打扫;

3.床上用品按规定统一方向叠放;

二、卫生管理要求

1.员工入住期间,应维护本宿舍环境清洁,轮流打扫卫生(轮值表由宿舍长制定并张贴于门后),行政人事部将会同各宿舍长不定期检查,如有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将依照本制度予以处理;

2.宿舍卫生做到“六净”、“六无”:“六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床、洗漱用品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3.床位做到“四齐”:即每天被褥统一方向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床下鞋子摆放整齐;

4.保持墙壁清洁;

5.使用和保管好电器,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就关灯;

6.室内所有物品摆放整齐;

7.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清理,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或其他公共区域;

8.保持卫生间、浴室的卫生,便后放水冲洗;

9.各宿舍实行门前三包,门外走廊由值日人员打扫,严禁将自己门前垃圾堆放在他人门前。

相关费用

一、宿舍及其配置

1.公司为有需求的员工提供免费宿舍;

2.宿舍永久性配置包括四个上下层铁床、人均一个衣柜、一台1.5P空调、两个风扇、一台热水器,以上物品员工免费使用;

3.宿舍临时配置包括扫帚、拖把、垃圾铲各一个,一年可免费更换一次,一年之内损坏或丢失由宿舍人员自行购买。

二、水费、电费

1.用水

公司每月为员工提供免费用水1吨/人;

2.用电

2.1公司每月(除7月、8月、9月)为员工提供免费用电5度/人;

2.2考虑到每年7-9月为高温季节,故在此3个月份内,公司每月为员工提供免费用电20度/人;

2.3宿舍住宿人员低于3个人,在此3个月份为每个宿舍免费提供60度电;

3.煤气

煤气费用公司与员工各承担一半,需要购买煤气时,宿舍长填写申购单,并全额收取费用,申购单由厂长签字后与购买费用一并交与采购员,采购员安排煤气,由公司承担的一半费用在当月工资中补给。

4.水电超出以上规定数量由每间宿舍员工平均分摊,财务人员负责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篇4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道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篇5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分/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

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篇6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定本制度。

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可自行选择是否入住;凡是住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行政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入住宿舍人员。

入住条件

一、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住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总则

一、员工离职(自动辞职、自离、辞退等),应于离职交接完当日搬离宿,不得借故拖延。

二、每间宿舍设立宿舍长,其工作任务如下: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护整洁,维护秩序,水、电及门户管理;

三、住宿员工必须服从行政人事部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反可处以5-20元罚款;

四、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居住权利,有违反可处以5-20元罚款。

五、人事行政部汇同各宿舍长检查宿舍环境卫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若有违反可处以5-20元罚款。

六、宿舍所有器具设备,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若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担负全部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10-30元罚款。

宿舍基本管理制度

一、住宿员工应当服从行政人事部及宿舍长的管理与监督;

二、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员工关系及出入时间;

五、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

六、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七、废物、垃圾等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八、宿舍卫生,住宿员工轮流负责打扫;

九、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人事行政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5-30元罚款。

十、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可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1.屡次不服从管理人员监督、指挥;

2.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3.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或留宿外人;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5.严重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6.有盗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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