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本文是小编醉清风帮家人们找到的13篇最新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仅供借鉴,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技术资料的管理,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
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的技术资料管理体系,实现技术资料的统一管理、分类存储、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确保技术资料在公司内部的共享和传承,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
三、管理原则
1. 统一管理:公司技术资料实行统一管理制度,确保技术资料的规范、有序管理。
2. 分类存储:根据技术资料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存储,便于查找和利用。
3. 保密原则: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4. 有效利用:积极推广技术资料的共享和利用,促进公司内部的技术交流和合作。
四、管理内容
1. 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各部门应定期收集与整理相关的技术资料,确保其真实、完整和准确。
(2)对新收集的技术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确保资料的有序存储。
2. 技术资料的存储与保管
(1)建立技术资料档案库,对技术资料进行统一存储和保管。
(2)对存储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3. 技术资料的借阅与使用
(1)员工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2)对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技术资料,应严格控制借阅范围和权限。
4. 技术资料的更新与淘汰
(1)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更新,确保资料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对过时或无效的技术资料进行淘汰,避免资源的浪费。
五、管理实施
1. 公司应设立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技术资料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员工应遵守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借阅、使用、归还等手续,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六、监督与考核
1. 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对违反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如有与公司其他规定相抵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一、总则
为规范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提高技术资料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
1. 安全性原则:确保技术资料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或破坏,保障资料的安全存储和使用。
2. 完整性原则: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避免资料丢失或损坏。
3.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敏感信息的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三、管理职责
1. 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保密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保密管理,制定保密措施,监督保密工作的执行。
3. 使用部门: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技术资料,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四、管理流程
1. 收集与整理:技术部门应定期收集各类技术资料,按照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整理,确保资料的条理性和易于查找。
2. 归档与保管:技术资料应按规定进行归档,存放在指定的场所,确保资料的安全存储。同时,应建立技术资料台账,记录资料的流转情况。
3. 使用与借阅:使用部门如需使用技术资料,应按照规定程序向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间,应妥善保管资料,不得私自复制、传播或用于其他用途。
4. 更新与修订:当技术资料发生变更或更新时,技术部门应及时进行修订,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五、保密措施
1. 设定权限:对技术资料的访问和使用应设定权限,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接触和使用相关资料。
2. 加密存储:对涉及敏感信息的技术资料,应采用加密存储方式,防止非法访问和窃取。
3. 签订保密协议:对于涉及重要技术资料的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六、监督与考核
1.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技术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湘桂铁路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有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企业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行业、公司技术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内容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所产生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等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它是工程质量评价、竣工交付、施工索赔及结算的必要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项目按国家、行业统一规定格式,未有统一规定的,可根据需要自行拟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
1、资料室应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工作的管理和领导,由工程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2、资料室要设专人管理施工技术资料。日常技术资料的提供和整理工作由施工技术人员共同负责。
3、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技术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及顶岗顺序。
4、各级技术资料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4.1总工程师负责对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领导,负责主持竣工文件、技术总结的编写,督促过程控制中相关阶段性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对资料的正确性把关。
4.2指挥长主持项目管理,督促过程控制中相关阶段性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对资料的。正确性把关。
4.3指挥部工程部对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进行系统安排,并根据监理要求,督促和指导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具体实施;具体组织竣工文件、技术总结的编制和汇集工作,负责科研总结、项目管理总结等资料的收集和编撰工作;负责业主、公司施工技术资料的移交工作,对移交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
4.4各项目部工程部负责按指挥部要求,收集全部的原始施工技术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理、编撰工作;负责妥善保管所有的原始施工技术资料;所有资料均分类建立台帐和目录;负责在规定周期和时间内,向指挥部提交阶段性资料和编撰成果资料;对提交资料的正确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负责。
四、质量标准及要求
1、所有资料(含图纸)必须建立及时有效的收、发登记,并由收、发人双方签字确认。
2、进入竣工文件的资料,在资料收集时,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按竣工文件规定的要求和份数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3、所有施工技术资料应使用碳素墨水书写(测量记录手簿采用铅笔记录除外),严禁采用圆珠笔记录和签字;当采用打印机打印时,应采用针式打印或符合归档规定的喷墨(原装墨水)打印。
4、文字材料除有特殊要求的外,一律采用不低于80克的A4白纸;表格纸张不低于70克白纸,大小为最大不超过2倍A4纸;图纸原则上按施工设计图的规格,当业主另有规定除外。
5、各级责任部门都必须妥善保管所有的施工技术资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料丢失、霉潮、虫蛀、鼠啃等;对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玩忽职守造成资料不合格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纳入工作业绩的管理范畴。
五、施工技术资料的主要内容
1、涉及安全、质量、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文件等。
2、设计图纸、变更设计、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技术规范、检验与试验规程等技术类文件(标准)。
3、与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地方政府往来的文、函,各方会商纪要(记录)。
4、施工日志、地质情况描述、监控量测、质量验收、隐蔽工程签证、检验与试验[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验报告,施工试验报告,功能试验报告等]、测量记录与成果书、施工工序检查记录等。
5、项目策划书、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工序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各种预案、环境保护方案、特殊施工方案等。
6、成果资料:竣工文件(包括地亩、环保水保)、技术总结、科研总结、项目管理总结、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质量验收证书、工程环保水保验收证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技术资料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复制、销毁等管理活动。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艺文件、试验报告、技术协议、技术标准等。
三、管理职责
1. 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复制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技术资料的生成、审核、提交及更新,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全体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爱护技术资料,不得私自复制、泄露或损坏技术资料。
四、管理要求
1. 收集与整理
(1)各部门应及时将生成的技术资料提交给技术资料管理部门,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应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建立资料目录,方便查阅。
2. 归档与存储
(1)技术资料应按规定格式进行归档,确保资料的有序性和规范性。
(2)技术资料应存储在安全、干燥、防火、防潮的专用场所,防止资料损坏或丢失。
3. 借阅与复制
(1)员工如需借阅技术资料,应填写借阅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间应妥善保管资料,不得私自复制、涂改或损坏。
(2)技术资料的复制应严格控制,确需复制的,应经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注明复制目的、数量及去向。
4. 保密与销毁
(1)涉及公司核心技术的资料应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2)过期或作废的技术资料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确保资料不泄露。
五、监督检查
1. 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检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各部门应配合技术资料管理部门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制定补充规定,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养护中心技术资料管理,依据《公路养护技术》、《养护纲要》等资料,结合养护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养护中心所有技术资料的管理,包括文书、声像、科技、电子资料。
第三条养护中心技术资料管理本着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力求管理规范、归类准确、保存完整。
第二章资料分类
第四条养护中心技术资料分为以下几类:
1、工程管理类:
⑴专项工程资料;
⑵养护工程月报:
①施工单位上报;
②报高路集团;
⑶年度计划;
⑷季度计划;
⑸养护工程台帐;
⑹来往函件;
⑺养护计划总结资料;
⑻招标文件;
⑼合同文件。
2、巡查检查类:
⑴安全巡查简报;
⑵质量检查简报;
⑶文明施工检查结果。
3、养护评定报告类:养护质量评定报告。
4、计算机管理类:
⑴路面管理系统路面分析报告;
⑵桥梁管理系统报告;
⑶电子文档(所有存档文件的电子备份)。
5、技术类:
⑴桥梁类;
⑵路面类;
⑶路基类;
⑷绿化类;
⑸交安类。
6、科研开发类。
7、四新技术类:
⑴新材料;
⑵新工艺;
⑶新设备;
⑷新方法。
第三章管理方法
第五条养护中心建立专门的工程技术档案室存放各种技术资料(文书、声像、科技、电子),同时统一购置档案柜、档案盒、录音笔、刻录机、光盘等。
第六条内业管理员应认真负责,及时记录、收集有关资料,定期整理,分类归档,对于日常管理类资料可按需汇编成册,对于规模较大的工程资料应装订成册;对于计算机管理的重要资料,应定期用软盘或光盘备份,以保证各项资料的准确、完整、有序。
第七条文书版的资料要求保存其相应的电子版,声像资料要求保留相应的光盘。
第八条保密资料要专门放置在专门档案柜中严格进行管理。
第四章资料报送及收集方法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按照《养护中心公文处理办法》定期向养护中心报送施工资料,养护中心各相关负责人将其整理后送至养护中心工程技术档案室存档。
第十条所有函件必须统一到养护中心内业管理员处进行统一编号。
第十一条工程办公室负责每月施工单位例会会议内容的记录整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养护中心技术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1、新建工程所有的技术资料、图纸应由相关人员交由技术资料管理员管理、归档。
2、进入公司的设备开箱清点后,全部随机资料应交由设备技术部技术资料管理室存档。公司任何部门、个人都不得擅自保留。如工作需要应先存档,后借阅或复制。
3、设备迁移、调拨时,其资料档案均应随设备调出;设备报废后,其档案由技术资料管理室另行存档,以备存查。
4、基建、技改的项目投产后,其竣工图纸及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交由技术资料管理室管理存档。
5、各种技术资料的交接须履行手续,注明交接人、交接日期、单位及人数。
1、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各类文件;
2、项目所有设计施工图纸、竣工图、变更设计、施工日志;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本、技术协议等;
4、设备安装操作使用说明书、各类操作规程、技术规范等;
5、设备履历卡号、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6、工程会议记要、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施工资料、竣工资料、与建设、监理单位来往的技术性文件;
7、设备运行记录资料;
8、设备的维护资料等。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提高技术资料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
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的技术资料管理体系,实现技术资料的规范存储、便捷查询、有效共享和安全保密,为公司的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和市场服务提供有力支持。
三、管理原则
1. 标准化管理:制定统一的技术资料分类、编号、存储和查询标准,确保技术资料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2. 保密性管理:加强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确保技术资料不被泄露、滥用或非法获取。
3. 有效性管理:确保技术资料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及时更新和维护技术资料,避免使用过时或错误的技术资料。
四、管理内容
1. 技术资料的分类与编号
(1)根据技术资料的性质和用途,将其分为产品设计资料、工艺资料、试验资料、标准资料等类别。
(2)为每个技术资料制定唯一的编号,便于存储、查询和管理。
2. 技术资料的存储与保管
(1)建立专门的技术资料库,按照分类和编号进行有序存储。
(2)制定技术资料的保管措施,包括防火、防潮、防盗等,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完整。
3. 技术资料的查询与借阅
(1)建立技术资料查询系统,方便员工快速找到所需的技术资料。
(2)制定技术资料借阅制度,明确借阅流程、期限和责任,确保技术资料不被损坏或丢失。
4. 技术资料的更新与维护
(1)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审查,及时更新过时或错误的技术资料。
(2)建立技术资料维护机制,对损坏或丢失的技术资料进行修复或补充。
5. 技术资料的保密与安全
(1)加强技术资料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
(2)制定技术资料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
(3)采用技术手段,如加密存储、访问控制等,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
五、实施与监督
1. 公司应设立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2.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的落实。
3. 公司应定期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如有与公司其他规定相抵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一、总则
为规范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提高技术资料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技术资料管理的职责、流程和要求,为公司的技术研发、生产和经营提供有力保障。
二、管理原则
1. 安全性原则:确保技术资料不被非法获取、泄露或损坏,保障公司的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
2. 完整性原则: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因资料缺失或错误导致的损失。
3.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公司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技术资料,实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三、管理职责
1. 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档案室:负责技术资料的归档、借阅和销毁工作,确保技术资料的有序管理和合规使用。
3. 相关部门:在使用技术资料时,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四、管理流程
1. 收集与整理:技术部门应定期收集、整理各类技术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归档与保管:档案室应对收集到的技术资料进行归档和保管,建立技术资料档案库,确保资料的安全和有序。
3. 借阅与使用:相关部门如需借阅技术资料,应向档案室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间,应妥善保管资料,不得私自复制、传播或损坏。
4. 更新与修订:当技术资料发生变更或更新时,技术部门应及时对资料进行修订,并通知档案室进行更新。
5. 销毁与处置:对于已过期或无需保留的技术资料,档案室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和处置,确保资料不被泄露或滥用。
五、保密措施
1. 对涉及公司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技术资料,应实行严格的保密措施,如加密存储、限制访问等。
2. 借阅技术资料的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3.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监督与考核
1. 公司应定期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技术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一、总则
为了规范技术资料的管理,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提高技术资料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资料的管理和使用。
二、管理原则
1. 保密原则:技术资料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应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2. 完整原则:技术资料应保持完整,不得随意删除、修改或遗失。
3. 准确原则:技术资料应准确反映技术现状,避免误导和错误使用。
4. 共享原则:在保障安全和完整性的前提下,实现技术资料的共享,提高使用效率。
三、管理职责
1. 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编制、审核、归档和更新,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存档、保管和借阅管理,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3. 使用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使用技术资料,确保技术资料的正确使用和保密。
四、管理流程
1. 编制与审核:技术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技术资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2. 归档与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对技术资料进行编号、分类、归档,并妥善保管,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3. 借阅与使用:使用部门如需借阅技术资料,应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私自复制、传播或用于其他用途。
4. 更新与废止:技术部门应根据技术发展和公司需要,及时更新技术资料。对于过时或无效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废止并通知相关部门。
五、安全保密措施
1. 技术资料应存放在专用档案室或档案柜中,确保防火、防盗、防潮、防鼠咬等安全措施。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借阅技术资料时,应严格履行借阅手续,记录借阅人、借阅时间、借阅资料名称等信息,确保资料可追溯。
4. 对于涉及公司核心技术的资料,应采取加密、限制访问等安全措施,防止泄露。
六、考核与奖惩
1. 公司将定期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管理不善、造成资料损失或泄露的行为进行追究和处罚。
2. 对于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1、设备技术部负责设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员对公司全部的技术资料、工程图纸进行管理。
2.技术资料管理员应对各类技术资料、各工程图纸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编号,并应按专业分类存档科学管理。工程图纸进入资料室后,首先必须分出二份作为原始资料归档,为最低存档数量,不得外借。原件资料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有分管领导批准),借用单位可用原件复制使用。
3、技术资料的。管理应遵循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归档,以便于资料的保管和利用。
4、技术资料的归类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把每个建设程序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进行组卷归档。
5、卷内的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一、总则
为规范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技术资料的分类、存储、借阅、保密和销毁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提高技术资料的管理水平,为公司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技术资料分类
1. 研发资料:包括产品设计、工艺流程、技术实验、专利等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资料。
2. 工程资料: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施工记录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
3. 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与技术相关的标准文件。
4. 其他技术资料:包括技术培训资料、技术交流资料等。
三、技术资料存储
1. 技术资料应统一存放在指定的资料室或档案库中,确保存放环境干燥、通风、防火、防盗。
2. 各类技术资料应按照分类、编号、归档的要求进行整理,确保资料有序、易查。
3. 纸质资料应定期进行防霉、防虫处理,电子资料应定期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四、技术资料借阅
1. 借阅技术资料需填写借阅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阅。
2. 借阅人应妥善保管所借资料,不得私自复制、传播或损坏资料。
3. 借阅期满后,应及时归还资料,如需续借,应提前办理续借手续。
五、技术资料保密
1. 涉及公司核心技术、商业秘密的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2. 保密资料应设置专门的存放区域,严格控制借阅范围,确保资料安全。
3.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技术资料销毁
1. 已失去使用价值或保密期限已到的技术资料,经审批后可进行销毁。
2. 销毁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确保销毁过程安全、彻底,防止资料的泄露。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加强技术图样及技术资料的管理,使图样、资料的收集、登记、分类、保管的分类存档、销毁等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图样和技术资料的管理。
2、相关文件及术语
相关文件:《文件和资料控制制度》、《质量记录的控制制度》
技术图样:是指放工图样、设计技术图样、国家省部标准图样、设计重复牌号利用图样、专业图样等。
技术资料:是指原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材料、构件理化、力学试验、复验报告等,施工过程的各类工程项目的检查记录等。
3、职责
3.1计工部负责技术图样、资料、文件的归口管理。有关部室和施工(生产)单位协助配合。
3.2施工(生产)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技术图样、资料、文件的管理。
3.3档案室负责归档后的技术图样、资料、文件的管理。
3.4计工部负责质量检验、试验和评审资料的管理。
4、管理内容和方法
4.1技术图样的管理
4.1.1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图样,由需方提供,收到后由计工部做好登记、分类、分发,按规定的份数发给施工(生产)单位。
4.1.2施工(生产)单位所需技术图样复制,重复利用专业图样、标准图样,向计工部申请计划,由计工部统一复制、购买和发放。
4.1.3计工部对每项工程项目的技术图样,必须保存一套完整图样,以便提供有关部门查、借、阅。
4.1.4技术图样的销毁对已过时、作废或不再需要的图样,先登记造册,写出申请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必须有见证人员,并作好记录。
4.2技样资料的管理
4.2.1所有技术资料,由施工(生产)单位施工单位收集、登记、分发、保存、统一管理。
4.2.2所有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联络单,必须经施工单位、计工部统一登记,并加盖“更改核定章”后方可使用。
4.2.3各类施工技术检查记录表格,由计工部统一印刷,分发给施工(生产)单位使用。
4.2.4竣技术资料,由施工(生产)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逐卷装棕,报计工部审查,计工部组织归档。
4.2.5施工(生产)单位负责与需方办理竣工资料交接手续。
4.3.1凡属于公司级的技术文件,由计工部组织制、修订,发布、实施,并登记造册。
4.3.2定型的技术文件,由计工部收集、购买、统一发放。
4.3.3施工(生产)单位自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特殊工程技术措施,必须报计工部审批,一式三份,返回两份。施工单位也必须登记造册,保存、归档。
4.4施工(生产)单位的图样、文件资料,也按本制度规定的原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