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石油成品油库(以下简称油库)是接卸、储存、供应石油成品油的基地。为了提高油库的科学管理水平,做好成品油的供应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石油成品油(以下简称油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于集聚静电荷的特性。油库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第三条
油库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油库现代化技术水平。
第四条
油库必须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水平。
第五条
油库必须贯彻执行勤俭办企业的方针,改善经营管理,减少油品损耗,降低流通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油库必须根据设计规范,制定布局总体规划。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审定批准后,作为扩建和更新改造的依据。新建、改建油库时,油库管理部门要参与方案论证、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油库及其主要设备拆迁,要按程序上报批准后,方能实施。
第七条
油库必须认真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遵章守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
油库必须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身实际情况,建立起从油库主任到每个岗位职工分工具体、职责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到严格考核,保证贯彻执行。
第一条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条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并进行考试。
第三条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
第四条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
第五条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
第六条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
第七条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
第八条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
第九条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32℃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
第十条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第十一条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内。
第十二条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油类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1、护校队应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负责校内日夜正常巡逻和节假日护校工作。
3、不定期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全面了解隐患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校长室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相关负责人员。
6、随时掌握校园及周边治安动态,发现打架、斗殴、侵害师生人身财产、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应主动前往制止,及时报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必须从思想上明确一点:确保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条生命线。
2、必须确保幼儿园硬件设备设施及活动器械质量的安全;装饰装潢材料必须是国家安全生产质量检测合格的产品;必须确保房屋、场地、玩具、用具、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要绝对避免塌伤、砸伤、撞伤、卡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3、在幼儿全天的活动中,三个老师要有明确的分工,在开展每项活动前和活动结束时,要认真清点人数,不得漏缺1人;开展活动中要将幼儿严格控制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不得擅自离岗,不准放任自流,不准失控。
4、早上接幼儿入园时,要严格检查幼儿,要求家长密切配合,不得将石子、圆珠、硬币、火柴、打火机、小刀、铁器及容易伤人的物品带入幼儿园。
5、生活消毒品、卫生消毒品、灭蚊药、灭鼠药及有碍幼儿健康和安全的物品、药品,必须由保育员专人保管,放置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6、家长委托老师代管幼儿吃药的药品,要严格标明幼儿姓名和药品名称及药品用法、用量,妥善放置在幼儿不易触摸的地方,确保不出任何差错。
7、幼儿餐具每天必须进行两次消毒;室内每天1次空气消毒及喷洒药水消毒(灭蚊、灭鼠),必须在幼儿离园后进行。
8、对幼儿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儿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骂人,不猛跑,不乱刻乱画,不爬树,不上墙,不乱扔石头,不***,不将异物放进耳鼻口,不擅自关门开门,不用手摸电插座,不攀登阳台栏杆,不从高处往下跳,不在楼梯上玩耍,不离开集体私自出走,不乱采摘花果吃,不随意捕捉昆虫放入口里,发现问题当场纠正。
9、细心照料幼儿进餐和午睡,进餐时必须先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营造用餐气氛;再由教师将饭菜端送到幼儿面前;教育幼儿进餐时,不讲话,不哭笑,不打闹;工作人员对幼儿吃饭不要催促过急,放止梗塞或烫伤。午睡时,要勤巡视,注意观察,给幼儿盖被,纠正不正确睡姿;值班人员严禁睡觉、看书,干私活或擅自离开幼儿。
10、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确保万无一失。要求家长送幼儿入园时,必须送到班上交给老师教师,家长因特殊原因中途接走幼儿时,教师应在《班务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幼儿离园时,必须组织好幼儿在教室安静有序地等待;幼儿离园时,老师师必须确认接幼儿的人是该孩子的监护人﹙或监护人代理人﹚和固定受托人,准确无误后方可放行,严防幼儿丢失和拐骗幼儿事件发生;如是其他人员来接幼儿,教师必须给家长打电话确认无误后,方可准予接走,否则老师不予放行。
11、组织室内外活动前应检查幼儿衣着,鞋带及运动器械,活动时随时清查幼儿人数,放止幼儿单独离开集体,防止幼儿丢失,活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严防幼儿拥挤疯闹发生事故。
12、要认真仔细照顾幼儿的衣、食、住、行,仔细观察幼儿情绪,发现情绪不正常的幼儿,必须及时处理;加强各种传染病的预防措施,发现幼儿生病,要及时告诉家长,及时诊治,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13、对幼儿哭闹、不听话等现象,必须坚持正面教育,语言亲和、动作温柔、眼光体贴、态度和蔼;不准吼叫、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防止因管教方法简单、粗暴而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故。
14、特别要注意幼儿上下楼梯的安全;有组织、有秩序地管理幼儿入厕,卫生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注意防止幼儿跌倒摔伤。
15、严格管理室内的电视、电脑、空调、电钢琴等设备用的电开关、电插座的防护,杜绝幼儿触摸、触电;做到人离电灭,关好窗,锁好门,防止火灾及盗患等意外事故发生。
16、凡违反上述任意一条,出现一次事故扣工资30元至100元,造成不良后果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
一、档案收集制度
1、接收档案时要坚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保证安全档案的质量,使安全档案符合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需要。
2、要定期接收现行机关的档案和有关资料。
3、要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
4、案卷要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移交的检索工具、全宗介绍和材料要齐全。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保管必须设置适应需要的档案库房、专用橱具,并有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措施。对发生褪变和破损的档案要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橱具排列要自左至右,并便于管理和通风,是五节橱的要自上而下地编制橱具顺序号。
3、案卷排列要自左至右、从上而下地顺序进行,排列要整齐、美观。
4、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禁止乱放杂物,库房内外要设温湿度计,每天上、下午定时测试、记录。
5、每半年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严格档案的出入手续,做好日常登记,统计工作,按规定搞好年报。
7、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库房管理人员要提高警惕,并配合有关保卫人员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平时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禁止入内。
8、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将所保存的档案数量、状况详细交待清楚,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三、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切实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资料要严加管理,经常清点,不丢失,不泄密。
3、不准随便摘录档案资料,私人通信,谈话不得涉及机密档案内容;不准把机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
4、私人不准在办公室或存档案、资料的地方会客。
5、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要集中存放,统一销毁,以免泄密。
四、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资料的收进和移出随时进行登记。
2、全宗和案卷数量要每年年底汇总、核对一次。
3、及时准确地掌握并记录档案资料的情况。
五、档案利用制度
1、凡查阅档案资料者,特别是查阅机密档案资料,要说明查阅目的,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借阅的要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薄》,并且只限批准的内容,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摘抄、复制档案资料,要注意保密,做好登记,用完后退交销毁。
2、利用者在查阅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污损、圈划、涂改、折角、拆卷或撕页。
3、利用者必须在阅览内查阅档案资料,非经批准不得带出室外。
4、查阅完毕,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进行清点、核对、办理退还手续。
8、档案资料利用后,查阅者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我们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发展规化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 ,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一)、值班人员应熟悉学校各重要部位所在的位置,以确保发生情况及时应对。
(二)、值班人员应确保于当日7:30至次日7:30,在监控室通过荧屏监控全校安全情况,不得擅离岗位,在岗时不得关灯,下班后关好灯及门窗。
(三)、关注'110'红外报警器布防。有特殊情况与相关科室人员联系后及时做撤防处理,待人员离开防区后及时布防,并做好记录。
(四)、值班人员在当班日内无论有无情况都应做好每天的值班记录并及时反馈。
(五)、当发现有刑事、治安案件或火灾等突发事件,应立即报警,并同时向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报告。
(六)、做好室内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
(七)、严守保安纪律,保护相关密码。
安全保卫工作科在政教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在分管校长领导下,政教处主任、副主任有权决定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有权决定工作人员的校内职级评定、优劣等级评价,工作人员应无条件接受并努力做好主任、副主任安排的一切工作。
一、安全保卫工作科主要职责
1、安全保卫工作科科长全面负责本科工作的安排、协调、督促、检查和落实,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自身及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情操,指导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卫制度,并坚决贯彻执行。
3、负责检查记录学生出入校门情况。进校门必须佩带校徽或《自律手册》,出校门必须持规范的请假条,对于迟到者应查验身份并做好记录,凡无任何证明者一律不予放行,有特殊情况者应通过电话向班主任询问并做记录后方可放行。
4、负责管理检查记录校园纪律。凡课间 、上学、放学期间,门口留1人值班,另2人到校园巡逻,发现违纪情况(如:追逐打闹、玩球、骑车、破坏公物等)应立即予以纠正并作好记录,严重者叫到保卫科处理并与班主任或级部主任取得联系。发现的问题应于当天报政教处公布。
5、负责违纪事件的调查并有初步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后报政教处审批。
6、负责校园安全保障。夜间保证有3人值班,每两小时巡逻一次,发现不关灯、不关门窗及其他违纪事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作好记录,第二天予以公布或通知班主任;严重情况应立即报政教处或分管校长处理。对于校内货物出门,需查验货物品类、验明出门证明并做好记录。
7、负责外来人员的盘查登记工作。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凡有公事、参观或找人的,应首先通过电话询问接待部门或接待人,征得同意后,先办理登记手续,并让外来人员持出入凭条进入,出门时应收回由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签字后的出入凭条。
8、负责来访家长的接待工作。除学校放假领导同意外,一律不允许家长进入校园,凡家长给学生送东西者,应一律安排在家长接待室等候或将物品放在接待室但一定作好登记,学生领物品时应让学生签字;属于来找班主任座谈的家长,应电话通知班主任到接待室接待。
9、负责外来车辆的盘查登记工作。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出校门时应予以检查或由接待部门同意后放行。下列情况应区别对待:①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工作,应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办公室或接待部门;②紧急用车应有用车部门事先通知方可放行;③校内食堂、门市部进货车辆应办理出入证,证上应贴照片、写清车型、车号、有效期、接受单位等,并要求一律熄火后进入;④外单位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10、负责自行车管理工作。自行车区域划分,车牌发放,每天三次检查有无违规摆放的自行车,对未上锁和违规摆放的自行车进行扣留或扣分。
11、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规定,保持校门内外整洁、畅通,严禁在校门两侧设摊,及时清理校门内外的违规停车。
12、负责学校的消防工作,及时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积极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地开展消防演练;确实做到防火、防盗、防爆,经常和上级有关部门联系,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13、负责教学楼、办公楼的开门、关门,锁门前要细致检查各楼层各教室,保证门关、窗关、电关、人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登记和汇报工作。
14、安排专人负责学校教职工及家属、子女的户籍工作。
15、健全工作台帐,记录工作情况,定时向政教处汇报。
16、做好政教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保卫工作科工作纪律
1、全体人员要遵守“合作、公正、友善、诚信”的工作信条,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求实务实”的工作精神和“奉献敬业”的工作态度。
2、全体人员要以服务为宗旨,尊重服务对象,既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又要热情和蔼、耐心周到,做到不徇私、不发火、不违规操作,树立良好的值班形象。
3、当班期间,严守岗位,着装整齐(着制服),站姿坐姿端正,语言文明,服务规范到位,严格执行保卫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全体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尊重领导,遵守校规,服从安排,勤恳工作。
5、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班,严格履行上下班交接手续。
6、有病有事要做到请假并填写请假单,半天之内要经科长批准,一天之内要经主任批准,三天之内要经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要经校长批准。
7、实行24小时轮班制,科长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正常上班,其他人员分三组轮班,每组设一名组长,因病因事需换班者必须经科长批准。
8、值班期间严禁出现空岗、睡岗现象,凡出现空岗、睡岗及其他管理责任事故的,应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9、值班期间严禁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在保卫科酗酒、打牌、打麻将等,否则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安全保卫工作科考核办法
1、坚持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服务对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考核内容:
(1)个人修养:(10分)包括政治思想、精神境界、品德素质等。
(2)工作态度:(30分)包括敬业精神、服务与服从意识等。
(3)工作水平:(30分)包括方式方法、有无工作事故等。
(4)考勤:(3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工一个值班日(24小时)扣10分(不足12小时扣5分,超过12小时扣10分);旷会及缺席学校或部门组织的其他集体活动一次扣5分;请事假一天扣5分;请病假者需出示医院或卫生室证明,否则按事假对待每天扣5分;30分扣完为止。
3、考核形式:
(1)考评小组由政教处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保卫科负责人、级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考核成绩:主要考核个人修养、工作态度、工作水平三项,满分70分,占总成绩的70%。
(2)出勤考核:由科室负责人记录考勤,每月向主任汇报一次,满分30分。
(3)政教处每周至少应对保卫科全方位不定期抽查一次,抽查结果作为奖惩和考核依据。
(5)考核成绩=考评小组考核成绩+考勤成绩
(6)工作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安排在下一个月的1—3号进行。
4、职级工资发放办法:
(1)每月考核成绩和工作责任事故为发放工资的主要依据。
①月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并且无责任失误,职级工资全额发放,可由处室负责人向学校建议增加一级浮动职级;
②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工资全额发放;
③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下的,每缺10分(不足10分的按10分计)扣机动工资10元;
④出现工作责任事故从结构工资中另行扣除。
(4)出现下列工作责任事故,从结构工资中直接扣除:
出勤:迟到、早退: 扣5元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论处,扣20元
会议:迟到、早退: 扣5元
旷会: 扣10元
工作失职:
①迟到学生未登记入校: 1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②上学期间学生离校不查假条、不登记:1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③经允许入校的外来人员未登记: 1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④未经允许入校的外来人员: 5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⑤仪容不整、语言不文明: 5元/每人次
⑥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的: 扣10元/每人次
⑦值班室杂乱不洁、校门内外地面不洁 扣10元/每人次
⑧社会车辆、推销商、小商贩、收购杂物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进入校园的,发现一次扣值班人员10元,
⑨外来人员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事故的,视情况分别扣值班人员和科长50—100元
⑩空岗、睡岗、酗酒、打牌、打麻将等违规事件的,每次扣科长工资20元,扣值班人员40元
11、对职责范围内的校园违纪现象视而不见(如校内骑车、乱放自行车、学校内外周边打架斗殴等)或管理失当者,每次扣值班人员10元
12、凡属学校财产未经主管部门开具出门证明而私自放行的,每次扣值班人员10元,造成学校损失的视情况分别扣值班人员和科长50—100元
13、工作记录、台帐不健全的,扣科长工资20元
14、不能按时开关楼门、自行车棚者,扣值班人员10元/每人
15、不能按标准检查自行车排放、及时上报者,扣值班人员5元/次
16、校内发现乱放车辆,扣1元/车/每人
17、在车棚丢失自行车,扣值班人员20元/人
18、出现其他工作失误,将视情节扣款;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者,加重处罚
为了加强保卫消防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综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
2、行政主管、法人代表对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室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各室经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
4、各室须明确一名同志协助负责保卫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
6、对各办公室的降温、取暖用电、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等电器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控制大功率用电设备,电源设备由专人负责。
8、在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苏州工业园区东港实验幼儿园
二〇〇五年九月
为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幼儿园的各项工作都以法律为依托,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责任是指在幼儿园内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重大事故,造成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和幼儿园财产安全及师生身心伤害的,从而追究其责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二、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四防工作,法规教育等工作会议和有关工作要求,不传达,不执行或拖延执行,不及时汇报,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三、教育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对依法治校工作态度不好、不能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布置关于依法治校的宣传、学习造成师生缺乏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违法事故的。
五、对所负责的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漏报、不按规定呈报的。
六、对事故不能及时汇报和应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影响严重的。
七、不服从上级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控、渎职,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若经哪位批准,由哪位承担主要责任,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
八、对幼儿园安全防火器材设备设施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九、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开关、电路电器、电闸、保险丝等不按时检查、检修、校验造成事故的。
十、不经允许擅自使用电器、私自接电线、装电器造成事故的。
十一、食堂、饮水不执行食品卫生法,造成事故的。
十二、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保管使用不当的。
十三、在校内点燃明火、吸烟、随地丢烟头造成事故的。
一、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1、教育学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打火机、火柴、鞭炮、香烟等;教育学生严禁吸烟,乱扔烟头。如发现,班主任立即制止并没收。
2、加强对教室内电器的管理,教室内所有电器开关要明确专人负责为安全员,教室无人时,必须关掉教室内所有电器、电源的开关。
二、加强本班安全措施的管理
1、本班前后门钥匙,要明确专人管理,不得外借。
2、班内所有门窗,要明确专人开关,窗户打开要用撑钩撑好,关窗时,必须把窗户用插销插好。
3、每天安排一人放学时最后离班,负责检查本班教室内电源、门窗是否关好,易燃处是否有明火。
4、严禁本班学生带外班、外校人员进入本班教室。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班主任不得将本班教室转借他人使用。
总之,班主任有责任按照《21中安全条例》内容及以上逐条内容,经常对本班学生进行教育、检查、督促,使其严格遵守执行。
保卫处签字:
班主任签字:
x高中保卫处
20xx年9月10日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公司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4、公司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印发宣传品、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应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6、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一般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
7、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组织实施。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9、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须通过相应的车间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
⒈实行幼儿园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全园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⒉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楼各要害部位防盗、防火巡逻。
⒊遇有节假日,由幼儿园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平时由护园队巡逻。
⒋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⒌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幼儿园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⒍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给予处罚。
⒎值班巡逻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1、预案演练的类型: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
2、桌面演练:按预案及标准工作程序,讨论紧急情况时采取行动。仅限于有限的应急响应和内部协调。事后口头评论形式收集参演人员建议,并提交简短的书面报告。
3、功能演练:针对某项应急响应功能或其中某些应急响应行动。检验应急人员以及应急体系的策划和响应能力。事后除口头评论外,还应向地方提交有关演练活动的书面汇报,提出改进建议。
4、全面演练:针对应急预案中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事后除口头评论、书面汇报外,还应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
5、应急演练的参与人员共5类:参演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观摩人员。
6、建立应急演练策划小组是成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的关键。参演人员不得参加策划小组,更不能参与演练方案的设计。
7、综合性应急演练过程可划分为:准备、实施、总结3阶段。
8、演练结果评价:不足项、整改项、改进项。
9、不足项:应急准备缺陷、可能导致事件发生时不能确保组织体系有能力采取合理应对措施保证公众安全健康。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纠正。
10、整改项:应急准备缺陷、单独不可能造成影响。在下次演练前予以纠正。
11、改进项:应急准备过程上应予改善的问题。不会对人员安全与健康产生严重影响,视情况予以改进,不必一定要求纠正。
12、职业危害因素分类:按来源分为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生产环境;按性质分为环境因素(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与职业有关的其他因素、其他因素。
13、职业性危害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从业人员健康的因素。
14、法定职业病共10类115种。10类: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化学因素所致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15、生产过程中生产或使用的有毒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
16、非电离辐射:射频辐射、红外线、紫外线、激光。电离辐射:X线
17、白内障:红外线;电光性眼炎:紫外线;白血病:电离辐射。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18、异常气象条件:高温作业、高温强热辐射、高温高湿;其他异常气象条件指低温作业、低气压作业等。
19、成年妇女禁忌参加连续负重,禁忌每次负重超过20kg,间断负重超过25kg.
20、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IV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在幼儿园安全是工作中的重点,特别是幼儿的安全。幼儿园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全园各个部门的工作,幼儿园作为集体保育和教育机构要对全体幼儿的安全负责,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保证幼儿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特别是幼儿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幼儿年龄小缺少安全知识经验,缺乏独立行为能力,然而又好奇、好动、好探索。在活动中对危险事物不能作出正确判断,不能预见行为后果,面临危险时不会保护自己。幼儿园作为集体保育和教育机构要对全体幼儿的安全负责,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保证幼儿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幼儿园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全园各个部门的工作,如:门卫,场地设备安全,活动安全等,在管理上高度重视,要教育全园教职工认真对待这项工作,同时加强有关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落实,使园内各项活动的开展均能以孩子为中心,注意各种活动的安全保护问题。
一、安全工作管理要求
1、强化全园教职工的安全意识。
幼儿园安全工作涉及全园各个部门。因此,要提高全园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形成全园重视安全工作的局面,园领导及个部门负责人应注意随时督促,提醒教职工要做到人到心到,不擅离岗位,对孩子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2、清除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加强预见性。
幼儿园的设施、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是造成幼儿意外伤害的原因之一,要注意设施、设备的经常性维修,定期检查,控制环境中的不安因素,将园内不安全因素降至零,事先预料可能发生的危险,加强防范,保证幼儿安全。
3、注重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规和重视组织幼儿活动中的不安全问题。
好奇、好动、好探索是幼儿的天性,不能因重视幼儿的安全而限制禁止幼儿的活动,应该在重视环境和组织工作安全个前提下,注意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加强幼儿安全常规教育,从根本上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教育孩子在游戏中不能拥挤,避免碰撞。
4、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完善。
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并坚持严格执行,要明确规定各个岗位安全工作的内容,及各环节要注意的问题,要注意对幼儿、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使安全制度广而周知。还应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经常性督促指导,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找原因。
二、安全管理与教育:
(一)、维护幼儿安全的原则:
1、防患于未然,加强预见性。事先预料可能发生的危险,如:对户外活动场地或设施能意识并发现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这是维护幼儿安全的首要原则。
2、组织有序、稳定幼儿情绪。幼儿情绪浮躁,往往是因为组织不力,秩序混乱,这也是一种不安全因素,应注意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生活制度与常规的建立,组织活动要有条理、有节奏。形成和谐有序的环境氛围。
3、提供充分与足够的活动时间与空间,应注意为幼儿提供充分的活动时间和足够的活动空间,避免幼儿由于过于拥挤而发生危险,造成意外伤害。
4、教育与信任并重,处理好“管”与“放”的关系,教师应注意使幼儿了解行为规范,加强管理与指导,于此同时又不过分限制幼儿身心发展的需求,要以活动促发展,促进运动和协调行为能力的提高,在此过程中使幼儿
掌握安全常规,培养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而不能硬性限制,单纯禁止幼儿的自由活动。因殪废食是安全之大忌,教师要避免焦虑心态,这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会影响幼儿情绪。要注意在各项具体的活动中给予积极引导。班级教育管理上应从消极防范转变为积极促进。
(二)、安全管理与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在班级保教管理中,应注意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进行适当的安全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1、玩具的安全:
玩具是幼儿每天都要使用的,应该避免玩具给儿童带来的伤害,从玩具的购置、使用到保管上都应首先从保证幼儿安全考虑。
(1)避免购置危害幼儿安全的玩具,如:边缘锋利的玩具、容易破损或断裂的玩具,用有毒的材料或涂料制成的玩具等。
(2)幼儿玩玩具的方法,尤其是户外大型玩具,应让幼儿掌握游戏常规。对于需成人指导才能玩的玩具,一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如:一些需插电的电动玩具。
(3)玩具的维修和保管,如:要定期给玩具消毒,对残旧玩具要及时修理或丢弃。对大型户外玩具要经常检查、清洁、沙池要清理,避免某些尖锐物体刺伤幼儿的手指。
2、活动安全:
在使用剪刀等危险性工具时,要注意教幼儿掌握操作技能、要领。如:将剪刀交给别人时,要把剪刀的尖端握在手掌心,将剪刀柄递出去,以防刺伤别人,剪刀用完后要合好,放归原处。不能拿着剪刀乱跑。
除特殊情况规定,不准幼儿玩弄电源插座、插头、电线不能***柴、打火机等。不能随便吞吃非食物的东西,不把钱币、玻璃球等小东西含在嘴里,放在鼻子里。
使用户外活动器械要遵循正确的运动技能和方法,遵守活动规则,不得做任何危险的动作,如:爬、攀登时抓紧护栏,不相互推拉,走路奔跑时要注意四周、不猛跑、猛停,要会躲闪,防止与同伴碰撞,上下楼梯靠右边走,不能与同伴相互推拉、挤,不到阳台、窗台、双层小床等高处玩耍,不玩带刺或有尖角的物品,不把这些东西带在身边,户外游戏时,不远离集体,不到水池、游泳池附近玩耍,外出活动要整理好衣着,提好裤子,系好衣扣,不得拖拉着鞋,鞋带要系好,以免活动时绊倒发生危险。
3、交通安全:
引导幼儿学习认识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在街上乱跑,横穿马路不慌张,注意看清左右有无车辆,才可以过马路。
乘车时,不可将头、手伸出车外,在车上不得大声喧哗,不在车上玩耍和跑动,要扶好车把,以免发生危险,不玩弄车门和车窗,顺序上下车,不可相互拥挤。
教师要加强安全意识,注意安全防范,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隐患。
教师要随时关注幼儿的情况,幼儿园要把好门卫关,入园、离园时要有接送卡,没走的幼儿要有值班教师守侯,不得让幼儿单独离园,不能让陌生人接走孩子。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关系到全体幼儿的生命安全,牵动着家长的心,一定要把安全工作置于首要位置。实践证明,积极有效的管理是确保幼儿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最重要的因素。
4、着装安全:
(1)幼儿着装要舒适、安全,避免穿太长的裙子、太长的衣服,以免影响幼儿活动,一旦绊倒就会发生意外。
(2)教师不能穿太短、太窄、太长的裙子,以及太高的高跟鞋,以免当幼儿发生意外时,影响教师及时反应成功动作。
5、防火安全:
(1)、幼儿园按消防部门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有足够的走火通道。
(2)、每个班贴出依仗走火通道示意图,并组织教职工熟悉通道及消防知识和紧急事故电话。
(3)、幼儿园应预先拟订紧急状况疏散计划,并让幼儿实际演习,以应付失火、地震等紧急状况。可通过比赛等方式进行,教师听见紧急讯号后迅速带幼儿离开课室集中到室外空地(操场等)这种练习可每学期举行一次。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厂安全可靠发电,保证电网稳定运行,保证国家资产和投资者的权益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发电行业的特点和我站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电站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电站实行以法人代表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四条电站应在工作范围内,树立“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按照统一的部署,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标准,制定适合本站实际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六条电站必须贯彻“企业安全责任主体”、“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七条电站对安全生产事故及异常情况的处理,执行“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电站从事发电、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目标
第九条电站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电站员工造成伤害、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以下几种事故:
(一)人身死亡事故;
(二)电站垮坝事故;
(三)特大设备事故;
(四)其他特别重大事故。
第十条电站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四)不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
(五)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六)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七)不发生由本单位责任造成的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第十一条电站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企业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一般设备事故;
(二)班组不发生未遂和异常;
(三)个人无违章,实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第三章责任制
第十二条电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制度,每年上一级行政正职与下一级行政正职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基层企业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逐级负责。
第十四条电站法人代表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第十五条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职责:
(一)负责组织本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五)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每月至少一次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汇报。按本规定第五十六条定期主持安全分析会议,研究解决生产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六)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的配备符合要求,确保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七)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等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投入、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发放;
(八)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第十六条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法人代表负责。
第十七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逐级到位,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规定。
第四章安全监督
为了加强局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的管理,确保网络安全稳定的运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管理部门,履行管理职能。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局计算机(包括外部设备)及网络设备的选型、安装、维修;应用系统及软件的安装、维护;负责局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的工作。
计算机使用管理
第一条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所使用的计算机及其软硬件设施,享有日常使用的权利,负有保管的义务。
第二条计算机开启关闭应按规定步骤进行,工作人员应规范使用计算机设备。如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设备损坏,将视情节处理。
第三条各科室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使用统一分配的口令进入局域网,发现不能进入局域网须及时报告网管人员,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的IP地址和CMOS设置参数。
第四条各科室、各单位确需增加计算机设备或网络终端接口,应向局信息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网管人员负责接入。
第五条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关闭杀毒软件和网络防火墙,应确保防火墙处于激活状态。防病毒软件要定期进行更新升级,定期和及时对电脑进行杀毒,清洁,除尘,保证电脑能安全运行。工作人员发现计算机病毒应及时清除并报告网管人员备案。
第六条禁止私自拆卸和擅自修理计算机,禁止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设备。如需修理或更换,应先报局信息中心经审批后由网管人员或计算机公司专业人员负责修理或更换。
第七条为保证业务系统安全工作,软盘、光盘等存储设备必须经病毒检查后方可使用。
网络系统安全管理
第八条严格遵守信息传递操作流程。各终端计算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共享硬盘或文件夹,设立的共享硬盘或文件夹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取消共享设置。
第九条网络用户密码及共享权限密码严禁外泄。严禁擅自查看、修改、拷贝其局域网内其他计算机的程序及内容。
第十条不浏览和发布反动、黄色、邪教,反动言论等信息,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停止使用互联网权限。严禁在线播放或下载电影、电视剧等,禁止擅自安装使用游戏。
第十一条局信息中心网管人员要定期检查各计算机终端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十二条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机关计算机设备和存储涉密信息的软件、磁盘、光盘及其他存储介质带离机关。因工作需要带出工作区域的,须经批准后登记备案才能带出。严禁将与工作无关的存储介质在单位的计算机上使用。严禁存储介质在内外网计算机,以及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间互用。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发现、报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维护制度,对机关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进行经常性的病毒检测。
第十四条未经允许,禁止开设文件服务器、共享服务器、下载服务器、FTP服务器、WEB服务器、E-MAIL服务器、游戏服务器、媒体服务器、网络磁盘、聊天服务器等各种对外服务器。
第十五条禁止使用各类群发、抢占网络带宽、强迫他人下网的软件;局域网内的计算机禁止使用多线程下载文件而造成网络拥堵、系统瘫痪、影响别人正常使用。
数据库系统管理
随着信息化工作的深入开展,不同格式、不同内容的数据库也将越来越多,市局数据中心涉及20多种不同类型的数据库系统,因此对于数据库系统的管理也应进一步规范。
第十六条网络系统用户,须做好自身用户密码和权限的保密的工作,新用户系统启用后两天内必须更改初始密码,不得将密码随意告诉他人。
第十七条数据库管理员不得将数据库管理员密码随意透露给他人;不得将数据库一般用户密码泄漏或随意修改其用户权限;不能向任何人泄露数据库存储的内容。
第十八条若因用户名和密码泄露造成数据库信息被更改或流失的,由泄密者承担责任,情节严重者递交局党组处理。
第十九条数据库管理员随时做好数据库的备份,核心数据库的进入必须设置准入的用户名和密码,只有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输入正确时才能更改、导出数据库信息;数据库管理员对不正当的数据库信息更改行为做好记录,并由提出更改要求的'人员签字。
第二十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纸质或电子版的数据库信息,如确须提供的,需经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审批同意,并经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供。
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机房设备是国土资源广域网、局域网和门户网站赖以运行的载体。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确保机房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2、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严禁出入机房。除信息中心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接触和使用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网络设备。网络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系统。
3、网络设备参数为局内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系统管理员须定期更换服务器登陆密码,并做好记录。
4、凡在服务器上开通FTP的,须报信息中心和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工作人员使用的计算机拟接入互联网,须经局领导同意,信息中心人员不得擅自实施。
5、机房所有设备仅为全局工作服务,禁止利用机房设备对外承接业务,严禁将机房设备带出机房使用。
6、加强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等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等原因造成火灾。定期检查更换消防用品。
7、保持机房的`温湿度,特别防止温度过高对设备造成损害。
8、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9、机房内禁止吸烟、用餐、吃零食、打牌下棋、嬉戏喧哗等行为。
10、进入机房必须换拖鞋或用鞋套。机房设备、桌椅等确保没有积尘和污迹,地面无尘,保持机房整洁。
11、建立机房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要对当日值班期间网络运行情况、温湿度情况等做好详细记录。交接班时须履行相关手续,注明交接时间。
12、建立运转灵活、反应灵敏的网络应急处理协调机制,确保发生突发网络安全紧急事件时,能够准确判断、快速反应,尽可能避免、减少突发事件给广域网和局域网运行带来的影响。
13、建立机房管理责任人制度。责任人要加强管理和监督,落实以上制度,建好网络设备及线路端口分布(变动)、设备故障排除等台账。机房管理责任人必须于周一上午上班后和周五下午下班前,对所有设备运行状况和运行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网络发生故障或隐患时,须对所发生的故障现象、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记录。
14、中心机房是局重点防盗、防火部门。大楼值班人员必须重点关注。非正常上班期间,如遇长时间停电,须提前告知信息中心,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15、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中心机房值班制度
1、信息中心人员每周轮流值班(如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可进行调整),值班人员须模范执行《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2、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开,可请其他机房工作人员代班。代班人员履行值班人员职责。
3、值班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最后离开前,必须对机房进行全面检查,关闭工作间空调、电灯等设备,关好门窗。
4、值班人员须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发生火灾时能先期处置并及时报火警。
5、值班人员要对当日值班期间网络运行情况、温湿度情况等做好详细记录,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注明交接时间。
6、值班人员负责机房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机房整洁。
7、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后果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为了贯彻落实新乐市教育局关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要求,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努力构建文明和谐单位,为幼儿园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度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永玲
副组长:王红娜
组员:徐瑶、赵莲、张梓婷、张雪莲、侯秋霞等
2、各班教师为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人。
3、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为: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指挥、协调处理各类涉及幼儿园安全稳定的事件;决定启动、组织实施勤得利幼儿园处置突发事件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调动中心力量维护中心安全稳定。
4、各班级负责人职责为:
贯彻落实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适时分析研究本部门安全稳定形势并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密切关注本组室内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可能引发事端的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妥善处理本年级涉及安全稳定的各类事件,及时上报涉及幼儿园安全稳定的各类信息。
5、单位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维护幼儿园安全稳定,不得传播影响幼儿园安全稳定的谣言;不得散布有违国家法令法规、基本政策的言论;不得从事破坏幼儿园各项工作秩序的非法活动;不得参加幼儿园内外未经公安部门批准的游行、示威、集会活动;不得加入各种非法团体组织。
二、安全稳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①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安全稳定工作。
②各班级应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使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④以上各级会议均可根据需要决定召开,适时研究解决事关幼儿园安全稳定的重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幼儿园安全稳定。
2、安全隐患排除制度
①幼儿园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园长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排除。
②幼儿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主管领导接到报告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排除。
③幼儿园内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主管领导要责成有关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
④排除幼儿园内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后,由主管领导检查验收,并署意见,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签名,以示负责。
3、信息调研、报送和发布制度
①各班级收集的信息,要相互沟通,信息共享,集体分析。
②遇有可能影响幼儿园安全稳定的信息,各班级均应第一时间向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和中心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③凡涉及安全稳定的有关信息,均统一向幼儿园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其他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向幼儿园内外报送有关幼儿园安全稳定的信息。
④对媒体发布涉及幼儿园安全稳定的新闻或信息,均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发布。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中心的名义对外发布和传播。
7、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①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治安保卫工作的相关规定。
②对单位的重要部门增设防盗设施,夜间和节假日定期巡逻检查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对档案、现金、票证、重要文件和贵重物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④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和巡逻制度。
⑤遇到重大治安案件坚持先向单位领导报告,由单位向上级报告的制度。
⑥建立健全经常性和定期性的安全检查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安全稳定追究责任制
对因为玩忽职守、疏于防范、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维护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重大过失的人员,幼儿园将追究其相应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①对不重视安全稳定工作,不履行相应职责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②对误报、漏报和瞒报突发事件信息造成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
③在维护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④凡经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在维护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过错的人员,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
⒈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按要求仔细巡查、检查幼儿园的重点场所。
⒉白天、夜间均有专门人员对校园进行全面巡查,夜间巡查每小时一次。
⒊加强重点部门、重点场所夜间巡查工作,要善于观察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做出正确判断。
⒋针对幼儿园公共设施、消防安全、综和治理进行全面巡查,若有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应急处理,并将情况认真记录和上报安全保卫科。
⒌结合幼儿园监控录像,每天进行安全巡查情况分析,排查安全隐患,制定预防措施,并落实到实处。
(一)加强检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二)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安全负全面责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三)找出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四)从事动火作业,应先通过动火三级审批后方可实行。
(五)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六)在易燃、易爆区域的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七)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动火作业前,对动火点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八)非公司指定人员禁止从事焊接作业。
(九)进入设备内之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它设备隔绝,并进行清洗、置换等有效处理。
(十)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和器材。禁止用氧气或富氧空气吹风。
(十一)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本规定中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具留在设备内。
(十二)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安全员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
1总则
1.1为加强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容器、特殊容器内工作、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执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及华亭电厂《消防管理制度》、《防人身伤害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及火灾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公司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华亭电厂所属各部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
3受限空间范围
3.1容器类:凝汽器清洗,热交换器内部检修,酸、碱罐、凝结水箱检修,主油箱检修,除雾器内部冲洗,储油箱、罐检查、检修,汽包内部检查、检修,各类容器、罐内部检查、检修等;
3.2管道类:各种管路内部作业,燃烧器校正,原煤斗清理,煤粉粗、细分离器内部检修,输煤系统落煤管、斗内检修、清理、检查,封闭母线内部检查等;
3.3其他类:各类封闭地下设施、设备、排水沟道、管沟、地沟、水井清理、检查、检修等。
4工作规定细则
4.1特殊工作及作业场所工作时,必须制定三项措施、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必要时在措施中加注进行小动物试验条款,严格控制作业点人数;
4.2易燃易爆场所工作中需进行电火焊作业或其他动火时,办理动火工作票,检测合格,作业点人数控制在2人及以下,灭火器材据工作点的危险程度配备充足;
4.3特殊工作及作业场所的工作,工作班组要及时告知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告知的内容:作业始、终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内容),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告知公司主管领导;
4.4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在汽包、除氧器、粉仓、原煤仓、煤粉分离器、球磨机筒体内、化学阳床、阴床、油箱、电除尘灰斗等区域进行电、火焊工作时办理一级动火票;
4.5容器内作业前,要对容器内进行强制通风,保证有效的通风时间,必要时要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并合格,检测仪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校验;
4.6控制容器内作业人数在2人及以下,安排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岗;
4.7容器内作业监护人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内外呼应;
4.8在盛装过有毒、有害、惰性气体介质的容器内工作,作业人员佩戴正压呼吸器进入作业;作业人员佩戴安全绳,安全绳的另一端交由监护人;
4.9容器内作业人员要轮换作业,作业人员自觉身体不适时,及时停止作业,返出容器外;
4.10酸、碱、油罐体、系统上不准随意进行电火焊;
4.11酸、碱罐容器内作业前,必须进行介质置换、检测,用大量清水冲洗、蒸汽吹扫合格,并进行良好通风;
4.12在置换、冲洗、吹扫合格的酸、碱罐内,进行电火焊作业时 不准连续施焊,要间断作业,保持良好的通风;
4.13氢、油罐内、氨气系统进行动火作业,执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安全要求、规定;
4.14清掏原煤斗时,斗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作业人员轮换进行作业,作业人员使用双安全防护(安全绳、防坠器),安全绳控制在作业人员活动的作业半径内,不准放入过长;
4.15原煤斗内进行检修、施工,原则上不搭设木质脚手架,采用钢制脚手架,临时电源线路绝缘层完整良好;
4.16原煤斗内检修、施工,作业点灭火器材充足,若采用木质脚手架,要接好水源管定期对脚手架进行洒水措施,工作完毕检查现场火种遗留情况,切断临时电源,达到现场无安全隐患后方能离开现场,作业监护人始终在场监护;
4.17工作中使用油漆、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易爆材料时,严格控制领用量,做到用多少领多少,作业点不准超量存放;
4.18地下沟、管内工作时,先打开两端检查孔进行通风,检测有毒、有害、易燃气体含量合格,方能进入工作;必要时可放入小动物进行试验观察,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4.19地下沟、管内作业,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始终与内部作业人员内外呼应;
4.20各部门、班组库房、工作间,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清理易燃垃圾,定期检查电源线路的完整良好,人员离开及时关闭照明,照明灯不准超过100w;
4.21冷却塔内工作时,应制定安全三项措施,监护人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4.22易燃易爆场所作业,必须使用防爆电动工器具及灯具;容器内工作时,必须使用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电压≤12ⅴ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绝缘良好,并使用漏电器;
4.23作业人员进入易燃易爆场所,操作、使用、配合进行挥发性的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时,禁止穿化纤工作服、并使用防爆工具;
4.24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要对作业区域进行隔离,保持良好的通风,严禁同时进行动火工作;
4.25禁止将氧气瓶、乙炔瓶放置在吊篮内、移动平台上进行工作,严格按照西固华亭电厂脚手架作业规定控制作业人数;当遇恶劣天气大风、大雨、大雾、冰雹时停止作业;
4.26禁止在容器内使用汽油、柴油、煤油清洗设备、设施的零部件;
4.27炉内及超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使用防坠器及安全绳,采用双保险安全措施,原则上不采用悬吊钩挂脚手架平台作业;
4.283人及以上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施救人员熟知救援环境、技能、方法;
4.29禁止在不具备救援条件,且不能保证施救人员生命安全时,盲目进行施救。
5附则
5.1各部门依据本规定细则,制定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实施细则。
5.2本细则厂标准化委员会,委托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5.3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严格遵守我园作息时间,上午7:40分迎接幼儿入园、下午5:30分幼儿离园。
二、严格实行早晨入园晨检制度,由行政值班人员、保健医生、门卫把关,密切观察幼儿身体情况、严防不法人员混入、防止闹情绪幼儿跑出等情况。
三、门卫、保卫人员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有权对携带大小包裹入园的人员进行开包检查。对公事来访者问清事由后仍需进行指定登记(来访单位、人数、来去时间等)。教职工上班时间严禁私人会客,严禁私人串门者及推销人员进入园内,幼儿在园时间段我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幼儿家长进出园门一律出示接送卡,特殊情况由别人代接送的,更应认真检查接送卡和随身物品,否则一律不予放行。
五、门卫、保卫人员上班时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岗,擅离职守。幼儿上课期间幼儿园大门、小门必须上锁,出现意外必须及时汇报,不得隐瞒。
六、严禁上课期间教师带幼儿外出散步,在操场进行户外活动前讲明要求,清点人数,注意安全,以防事故发生。
七、严禁教师安排幼儿独自送餐具到厨房或倒垃圾以及到园内任何办公室替老师办事。
八、实行全天制行政值班人员轮流值班,处理突发事件。
九、教师必须加强对幼儿进行各方面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教育幼儿知道幼儿园名称、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单位及电话号码。
十、教育幼儿不得带尖锐和危险物品入园,有因带病带药入园的幼儿早晨入园时家长必须亲自将药物交给班级教师。幼儿午睡时间及中途一律不接待家长送药。保健医生、教师对带药幼儿作好记录,以免服错药。
十一、如果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教师必须保护好周围的幼儿。
十二、我园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对园内房屋结构,设备、桌椅、床、玩具等每周检查一次,发现损坏及时报告、修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十三、禁止腐烂、变质等一切不符合卫生要求及幼儿生长发育的食物进入幼儿食堂。
十四、全园教职工必须按照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有责任、有义务同一切不法行为作斗争。
第一条正常下班后没有特殊原因(工作需要加班、开会、培训等)不允许逗留公司上网聊天、打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条下班前须切断个人办公区域所有电源,公用设备(公用计算机、打印机及饮水机等)如确认不再使用,须提前关闭电源;
第三条会议室使用完毕,请自觉将座椅归位并请及时将照明、空调关闭;
第四条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有责任通知保安进行安全检查锁门,并有义务检查所有门窗及电灯、设备是否安全关闭;行政将根据每天的刷卡记录督促落实;
第五条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办公区域所有空调由行政统一管理:夏季只有室外温度超过30摄氏度、冬季室外温度低于零摄氏度时方可使用空调,且温度须设定在指
定范围之内;
第六条严格杜绝办公区域空调开启的同时门窗打开的现象,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对此现象予以监督并及时制止;
第七条公司将责成保安对用电使用及安全情况进行不定时的巡查,一经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部门进行通报并处以每次100-500元的罚款(从
当月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第八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加强学校专项工作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和学校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外集体活动安全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xx市xx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根据教学计划,自行组织学生集体参加在校外进行9人以上(含9人)的社会实践、考察参观等活动)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为了做好报批审核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两种申报表:《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审核表》、《xx市xx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审核表》(附件1、2)。
2.参加活动人员花名册(附件3)。
3.安全预案(含活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及职责;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的情况)。
4.租用车辆须附上承办方的安全责任承诺书(安全保障作出的书面约定),及所用车船合格证明的复印件(指在出发使用车、船的)。
(二)申报程序
1.校内申报:提前8个工作日办理好校内申报后,将申报材料交安全处。
2.报区教育局审核:由安全处提前7个工作日报区教育局安全科审核。
(三)相关要求
1.活动须是教学活动中的内容。
2.活动前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必要时,配足所带的生活用品与药品等。
3.明确活动责任人,配足陪同人员。活动过程中,加强现场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校外活动须办理审批报告手续,经所有责任部门同意后方可出行。否则,责任自负,并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5.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一般性庆典活动。
二、安全应急预案
(一)所有大型活动,均须审批
属于学校组织的应提交校分管领导或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属于校区组织的应提交负责的校区主任或校级领导审定。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须按照外出活动审批相关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活动。租用的车辆必须具备正规的行车安全条件,严禁租用无证驾驶或有问题的车辆;学校或活动负责人须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其中要有明确的安全责任。
(二)制定大型活动安全预案
所有大型活动,均要制定活动安全应急预案,成立临时安全管理组织,安排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安全工作职责,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三)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属于学校或校区组织的学生大型活动,应由活动负责人做好组织,落实责任,做好各环节安全工作。属于班级组织的学生活动,班级安监委员要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活动安全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事前查改隐患,确保活动安全
要在举办大型活动前排查隐患,对发现隐患及其它不利于安全的问题,学校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出妥善处理,确保学生安全。同时要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
(五)出现重大隐患,须终止活动
属于校外大型活动,在举办之前,学校应与活动场所管理部门联系,检查活动场所安全措施,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组织者要及时终止活动。
(六)遇意外事故,应有序疏散
活动期间,如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活动无法顺利地开展,要在有关领导、活动负责人的统一组织下,按事先的职责分工,迅速、安全地将参加活动的学生撤离现场,指挥他们有序疏散;同时,利用广播等途径对学生进行安全应急教育。
(七)确保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建立安全通讯网络,确保联络畅通。遇突发事件,第一知情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活动负责人,活动负责人及时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安全副部长(副主任)及相关处室负责人;要报告保安队长,以做好现场保护、防护和协助救护工作。若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活动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全力抢救,同时,必须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学生监护人,学校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其它事项
在校内任何场合、部门、时间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当事者(目击者)有责任在采取力所能及措施的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值班人员、领导,并视情况尽快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以便事故迅速得到排除和解决。
(九)责任追究
没有制定活动安全预案,活动前查改不彻底,活动中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问题,又处置不力,造成学生意外事故的,要追究活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进出校园安全
(一)车辆进出校园
1.校内车辆凭“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停车卡”进出校园。
2.进入校园内的车辆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场地。若停车位已满,任何车辆不得进入校园,也不得停放在校门口黄线内。
3.任何车辆在任何时间(含工作日、节假日等)不得进入校园内的教学区域。
4.特殊情况,如接送教职工大巴、学校运送货物、承办考试等车辆,须进入教学区域,有关部门须事先报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审批。经审批后在保安员引导下方可进入。但在学生课余活动期间,任何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教学区域。
5.教职工车辆尽量避开学生上学、放学时段进出校园。每天在学生放学的15分钟内(上午第四节课及下午第二节课下课铃响后15分钟),任何车辆不得进出校园。
6.未经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批准,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经批准进入校园内的外来车辆离开校园时,必须接受值班保安员检查,确认无私带校内物品后方可离校。
(二)各类人员进出校门
1.学生
(1)在学校上学、放学时段,外宿生须凭校卡有序进出校门。禁止内宿生外出校园,各部严把请假关,如有特别情况,内宿生(含请假学生)须凭校卡、凭请假条进出校园。
(2)学生进出校门应走人行通道,不得走车辆进出的大门,做到人车分行。
(3)中午13:30前,外宿学生不准进入校园(周五除外);午休期间,禁止学生滞留在操场、教学区等校园区域活动。
2.外来人员
严格按照外来人员“凭证登记,核实确认,非请勿入”原则进入校园。
(三)带物品出校门
1.任何人员携带物品离校,须凭行政部总务处出具的物品放行条,在值班保安员核验物品(这里所指的物品包括:送校外维修的设备和废品等)后,方可放行。
2.保安员要严格按照学校物品放行手续规定,做好查验工作。
3.凡不履行放行手续,或不接受保安员
查验的,保安员有权阻止相关人员擅自将校内物品带出校门。查验中,保安员要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行政部总务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反映,由相关处室做出妥善处理。情况严重的,要向学校领导反映解决。
四、学生宿舍安全
(一)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毯、电热棒等具有危险的用电器及大功率用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私改电路。
(三)严禁存放、带入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内不得点明火、严禁吸烟。
(四)安全用电,人走电关。
(五)严禁在电线、照明设备上悬挂物品。
(六)严禁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等。
(七)严禁在宿舍内喂养宠物。
(八)不得损坏应急照明灯、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九)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十)须具有安全意识,应急能力,会报警、灭火、逃生。
五、学生体检与患病就诊
(一)新生入学健康状况普查程序。每位学生在校医室看病均需有病历记录。新生入学,校医室发病历到班主任,班主任监督学生如实填写各栏目,包括既往病史。收齐后交校医室,校医根据上报情况,统计需要进一步由医院检查病情的学生名单并报班主任,班主任转交学生及其监护人落实。学生向班主任反馈医院检查结果和需要注意的事项,班主任将院方提出的意见转交校医室及相关教师。
(二)白天上课时间患病学生诊病和送院程序。校医负责学生疾病的检查和诊断,决定处理方案。可以在校医室处理的,一律在校医室诊治,不批准请假回家;需要转送医院诊治者,原则上一律由班主任负责送医院陪同诊治(东校区)或联系其监护人来接,重急病患者或有潜在危险者,校医须陪同班主任紧急送医院,交至院方医生,并立即通知其监护人(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应拨打120紧急救护)。
(三)晚修期间患病学生的诊病和送院程序。晚修期间,校医室安排一位医生值班,值班校医负责学生疾病的检查和诊断,决定处理方案。可以在校医室处理的一律不批准请假回家;需要转送医院诊治者,原则上由值周行政安排晚修教师负责送医院陪同诊治或联系其监护人来接。重急病患者或有潜在危险者,校医须陪同晚修教师紧急送医院交至院方医生,并立即通知其监护人,与其交接后,方可返回(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应拨打120紧急救护)。
(四)晚修后夜间患病学生的诊病和送院程序。晚修后夜间学生看病须先找宿管员,由宿管员陪同找住校校医检查诊断,决定处理方案。可以在校内处理的先在校内处理;需要转送医院诊治者,一律由宿管员负责送医院陪同诊治或联系其监护人来接。重急患者或有潜在危险者,校医须陪同宿管员紧急送医院,交至院方医生,并与其监护人交接后,方可返回(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应拨打120紧急救护)。
(五)学生每年参加一次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常规体检。校医室协助专业部负责组织安排常规体检工作。班主任协助发放和收齐体检表格并上报校医室,由校医负责体检结果的统计分析,并将有异常、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学生名单,以书面形式反馈班主任。班主任将通知单转交学生,并通知其监护人,督促其带学生到医院复查,并在半个月之内将医院复查的诊断,以及能否参加剧烈运动等结果、保护措施等,反馈校医室和相关科任教师。
(六)按区教育局规定,校医一律不给学生和教师做注射治疗,不接受教职工家属患者诊治。
六、学校与体质特异学生及其监护人签订协议书
(一)体质特异学生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学校建立特异体质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了解学生身体状况,科学、合理安排其活动量。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清楚,并附医院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具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教师。各学科教师组织教学活动时,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学生的活动量。校医有责任澄清学生的特异体质。
(二)学校与其监护人签订协议书。体质特异和特定疾病的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有保护和及时救护的责任,但学生在自然情况下或不听从学校的要求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校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专业部与其监护人签订有关协议书,一式两份,专业部与监护人各执一份。另外,校医室与专业部处各存一份(复印件)。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行,由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1.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集体外出备案审核表
2.xx市xx区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审核表
3.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外出活动人员登记表
4.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八、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九、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十、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人。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务室,必要时送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一)、防治水现场牌板管理
1、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表牌板、物探钻探管理牌板和西大巷超前探底煤图表:物探钻探施工结束和成果分析安全确认后,工作面掘进前必须更新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表牌板和物探钻探管理牌板相关内容一次;西大巷每次物探钻探施工结束和成果分析安全确认后,3天内必须更新一次西大巷超前探底煤图表并悬挂到工作面附近。
2、探放水孔(帮孔)牌、物探钻探起点牌板和物探钻探标志牌板:工作面掘进超过探放水起点位置20米前,必须悬挂并上锁管理物探钻探起点牌板,物探钻探标志牌板要和物探钻探起点牌板悬挂在一起(连掘面只悬挂中间巷道,综掘面都悬挂);必须悬挂探放水帮孔管理牌,专项探放水孔施工结束后,能保留的探放水孔必须悬挂管理牌。
(二)、煤矿地质日常管理
1、工作面地质观测素描图:工作面生产期间,每三日观测、更新一次,遇构造跟踪观测、更新。
2、工作面地质联系卡(过构造通知单):工作面地质观测、升井洗澡后,两小时内下发地质联系卡(过构造通知单)。
(三)煤矿测量日常管理
1、日常测量业务联系制度:每日8:30左右,各基层队值班人员提出放线要求,测量组专人核实进尺,审查图纸、计算放线参数,商讨放线时间及具体要求,按标准要求完成测量放线任务,并发送技术交底单。
2、汛期地面采空塌陷区巡查(地质灾害、雨季三防):每周巡查一次,并记录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