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值班制度(精选3篇)
为规范学校值班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学校教学和休假期间安排轮流值班,由学校统一安排领导和教师值班,并发放值班安排表。
二、值班领导必须提前签名报到参与值班,不得迟到、缺席。认真检查当天校容校貌,督促有关班级、有关人员做好当天应做工作。
三、值班领导要认真维护校园内当天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阻止无故闯入校园内的车辆、人员;巡视校园内学生课间纪律情况及早读、课间操、眼保健操情况;每天入学、放学时监查并维护学生的秩序。
四、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要忠于职守,不得随意离校。值班期间须不间断24小时巡视,特别在晚上尤其要提高警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切忌麻痹大意。
五、及时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发现有不良行为或不安全现象应及时、严肃阻止,及时上报,不留后遗症。
六、热情接待来访客人和学生家长,尽力解决客人和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和困难。
七、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教师必须在校住宿。
八、若遇飓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和其它恶性安全事件,安排值班的领导要随时待命,服从学校安排任务,保护师生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九、每天做好值班记录并按时交接值班记录簿。
一、上岗前对交接班的检查
1、上班次遗留问题。
2、本班出勤率。
3、预订情况及预定的菜单,有关vip客人的情况。
4、营业用品的'准备情况。
5、有关贵重物品的移交。
6、上级交办,关照的特别事宜。
二、对本班营业前的检查。
1、工作人员到岗情况。
2、当餐准备情况(即营业备料、推荐菜、酒水的配备,调味品准备)。
3、备用餐具、用具准备情况。
4、用餐设备完好程序(照明、电源开关、空调、服务车等)。
5、营业场所的清洁程度。
6、营业家私的的完好。
7、对管辖区域的整体形象检查。
三、对本班营业当值的巡视。
1、客流量及其分布。
2、当区员工的工作状况。
3、当区客人的就餐反应。
4、保证服务的标准化。
5、及时处理客人的投诉和突发事件。
6、服从上级临时调配。
四、对本班营业后的巡视。
1、营业后的收尾工作。
2、对贵重物品的清点的回收、存放。
3、营业后人员作息状况及值班安排。
4、检查电、煤气、火、水、门锁等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5、做好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员工工作评估。
6、当日报表的编制。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常、有效的进行,特制定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汛期期间,特别在台风期、暴雨、连续降雨或者上级通知要求值班期间,每日24小时不间断。
二、值班人员安排及要求
(一)值班人员:由各镇(街、园区、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自行安排人员值班。
(二)各镇(街、园区、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应设立值班室和联系电话,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三)各镇(街、园区、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应将地质灾害值班电话和联系人在管辖范围内公布并上报市政府和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值班工作职责
(一)及时、准确登记好有关地质灾害情况的来电来函,并及时报告当地镇(街、园区、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必要时立即报告市政府和市国土房管局等。
(二)及时、正确地接受并认真记录好上级机关、部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示、指令、命令、要求以及交办事项的电话、电报和电传等,并加以落实。
(三)每天适时收听“天气预报”,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随时和市气象局取得联系,获得气象信息。
(四)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要把已发生的情况、正在进行中的工作和可能发生的情况交接清楚,使每个值班人员情况明、反映灵、上报准、处理稳。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人员因事或休假,需经批准,并由主管领导统一安排人员顶班后方可离岗。
(二)因失职、玩忽职守等原因导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耽误或失误的要严肃批评,认真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