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配电室管理制度合集3篇

井下配电室管理制度(通用3篇)

井下配电室管理制度 篇1

一、配电室除值班维护电工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二、停送电前的准备工作

1、跟清线路,认准所操作的开关。

2、停送电工作影响其它地点时要提前与有关部门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停电必须闭锁开关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

四、送电必须遵守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五、到配电室接火要提前与机电部取得联系,得到值班维护工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任何人不得随意停、送风机专供电源

井下配电室管理制度 篇2

小区低压配电室值班管理制度

1.0目的

规范设备房管理,为设备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

2.0适用范围

低压配电室及水泵房。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责任人:工程主管

3.2值班人员负责低压室及水泵水箱的日常巡查工作.

4.0内容

4.1低压配电室设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两小时巡视各配电柜一次。

4.2值班人员负责对水泵房及水箱水位的巡视检查,每班不少于两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3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室,须经相关主管人员同意,且有工程部专业人员陪同,并在《特殊设备房来访进出登记表》上作好相关记录。

4.4低压配电室内停送电操作必须由持证值班电工按操作规程操作,操作完毕应在值班记录上作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4.5值班电工应按规定对配电室设备进行巡查,做好巡视记录,用电高峰期、风、雷、雨天气时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

4.6配电柜开关供电线路应设有明显标识,如分合闸指示卡、资料卡等;检修停电,必须悬挂标示牌。任何人不得随意移位或破坏标示牌。

4.7配电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运行,如确有特殊原因,应由工程主管或工程部领导同意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短时供电,并应增加巡视的频率。

4.8严禁违章违规操作,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4.9在配电室内进行任何整改或变动必须经工程部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进行,进行较大的变动时还须报告中心领导批准后进行。

4.10照明和通风设施良好,温度保持在40℃以下。

4.11配电室气体灭火系统必须保持随时有效,并应配置手持气体灭火器放置于明显且易于取用的地方。

井下配电室管理制度 篇3

一、配电室必须设专人值班或加锁,硐室口处必须悬挂“要害部位,闲人免进”警示牌。硐室内必须在明显处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二、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和其他非场所用品。

三、室内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齐全、合格。不得任意挪用或丢失。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室必须持有要害证或由机电主管工作人员带领方可入内。

五、应备有出入要害场所登记本,凡公司领导及有关业务人员或外来参观人员都应在登记本上认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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