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生规章制度(精选32篇)
1、车间工作人员应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
2、所有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坚持清。
3、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4、车间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如发现处以50—200元罚款。
5、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部门同意后,必须由厂内人员陪同可进入。
6、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坚持清洁。
7、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车间。
8、车间内工作区域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包材,必须将其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丢弃。
9、每一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机器设备等,车间内不能遗留任何原材料、包装物。
10、生产车间和其它工作场地内应坚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1、车间内的更衣室、鞋架、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扫,坚持清洁。
为了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进一步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高崖,特制订本办法。
一、落实农户门前四包责任
1、包卫生。各农户负责打扫各自房前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确保无垃圾、无“四堆”、无污水。
2、包绿化。各农户负责门前及周边绿化苗木浇水、修剪、补植等日常管护工作,不得在花坛和绿化带内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堆放杂物。
3、包设施。各农户负责庭院周边道路、花坛、路灯等公共设施的管护,对破损的公共设施要及时报告村上修补更新。对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要积极制止,情节严重的向村组报告处理。
4、包秩序。各农户要负责维护自家门前及周边的卫生秩序,确保无乱对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
二、坚持村庄卫生保洁制度
1、健全村庄保洁员队伍,500人以上的大村至少要配备3名保洁员,500人以下的小村要配备至少2名保洁员。每个组至少配备一名保洁员。
2、各村要对村委会周边、休闲广场、主要路段划分区域、划分路段,由村保洁员分片包干。村庄巷道卫生由各组保洁员分片负责保洁工作。
3、保洁员对包干区域内卫生要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并负责做好区域内绿化苗木的管护、公共设施维护、垃圾清理等工作。
4、保洁员要教育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村庄环境卫生。
三、健全垃圾清理填埋制度
1、实行柴堆、粪堆集中堆放。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利用村庄空闲地,统一划定地点集中堆放,按照“集中、有序、安全、封闭的要求,对农户的柴堆、粪堆实行定点堆放、统一管理。
2、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各村要教育农户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于秸秆按照镇政府同意安排进行秸秆还田;对烂旧衣服、鞋袜等能够填埋等垃圾进行定点填埋;对于报纸、书本、塑料制品、金属器物等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予以分拣;对塑料袋、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统一进行转运处理。
3、实行垃圾定点处理。各村必须按照镇上统一安排进行垃圾清运、定点填埋,严禁随意乱倒垃圾。同时,医疗垃圾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规定处理。
四、完善公共管护办法
1、各村的公共设施按照“产权所有、分类管理和区域范围、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
2、县、镇、村主要干道两边的杂草清除、垃圾清理、树木浇水涂白由,按照“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实施”的原则,由所在村负责。
3、村委会周边、文体休闲广场、村庄巷道等公共设施由各村负责,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各组的公共设施由各组负责日常委会。
五、强化督促检查职能
1、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评比台,每周对农村环境卫生、农户家庭院落卫生进行检查,好的表扬、差的曝光。
2、以村委会为单位,每月对保洁员工作进行考核,对垃圾清运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报酬挂钩。
3、镇政府将建立卫生检查评比考核制度、通报制度,实行日巡查、周检查、月评比,并纳入村干部考核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村和镇属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效果不明显、进展缓慢,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整治任务,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每年有针对性的组织安排科室人员参加医院及护理部举办的全院性业务学习及各类护理学术活动。
二、科室根据专科特点,每月安排两次业务学习。采用多媒体教学形式并对教学效果进行现场评分和点评。业务学习内容为:专科新业务、新技术和发展动态;专科理论及操作技术;质控环节中的重点难点等。
三、根据科室人员结构特点,每年初拟定各层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并跟踪落实,根据培训内容定期进行相应考核。
四、每年科室内择优推荐不同层次的员工参加专业培训学习。
五、鼓励在职员工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学习(包括学历学位学习),以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六、各作业区应根据专业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每年初将培训计划交护士长处备案。由各区作业组长组织实施。
七、妥善整理保管各层次人员的培训及考核资料。各种培训及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聘用、晋升、薪酬、表彰等的依据。
一、时间限定:
未按时(早晨7:40前,下午4:40前,大清洁5:00前)完成当天清洁,每天酌情扣1—2分。
二、室内卫生:
1、窗台、电制有灰尘,一处扣0.5分;
2、课桌凳不整齐,扣0.5分;地面有垃圾,一处扣0.5分;
3、讲台不整洁,扣1分;杂物间不整齐、垃圾没倒净,扣1分;
4、绿色植物脏、枯,扣0.5分;
5、课室布置不规范扣1分;
6、放学后主扫,要求搬开课桌凳清扫干净;将垃圾倒干净,否则扣除2分。
三、公区卫生:
1、地面有垃圾,一处扣1分;
2、栏杆未擦干净,扣1分;
3、电制有灰尘,扣1分;
4、有香口胶,一处扣0.5分;
5、一天未打扫,扣2分;
6、要求早晨主扫,7:40前未干净的,视情况扣1—2分(每天)。
四、卫生检查制度
1、每天由卫生组带领卫生委员(1—5年级轮流)检查评分,主管部门、老师与卫生委员评分相结合,并及时公布;
2、无特殊情况,每月搞一次大清洁,由政教处、卫生组组织卫生委员检查评分,落级行政进行督促、检查;
3、每月由校长室、政教处、卫生组、各年级级长组织一次全校卫生大检查,评估结果与班级星级评比、期末评估挂钩。
一、在公共卫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重大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地方病、爱国卫生、结核病防治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工作。
二、按照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判定当地各种传染病、非传染性慢性疾病、多发病、常见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按时网报传染病和各项工作资料。
四、每月开展一次对乡医的业务知识培训,每月检查指导四个以上行政村,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五、坚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六、定期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和季节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疾控工作资料,年终归档成册妥善保管。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中心性、临时性工作。
孕产妇程序化管理制度
1、由乡级保健员或妇幼工作人员掌握辖区育龄妇女和早孕妇女的摸底、登记工作,并在孕前三个月及孕后三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并上报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2、确定早孕后,对其孕妇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督促和协助孕12周前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早孕随访,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且预约下一次检查时间。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按孕产妇系统管理的要求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查五:12周前、16-20周、21-24周、25-36周、37-40周,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为其进行孕期保健指导。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两周内随访转诊结果,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4、强力推行住院分娩,严禁家庭接生。
5、产后访视:应于出院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
6、产后42天健康检查:对其产妇进行健康指导,发现异常者转至分娩医院或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孕产妇保健手册》归档备查。
7、认真做好孕期、产褥期、新生儿期的卫生营养、科学育儿等保健指导宣传工作。
8、做好各种表、卡、册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备注:相关记录表包括
《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产后访视记录表》
《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儿童程序化管理制度
1、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儿童程序化管理工作,掌握0-6岁儿童基本情况,对其儿童家长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同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
2、根据儿童的具体情况,按规定定期检查,即1岁以内:出院一周内、满月、3、6、8月龄各体检一次,指导新生儿护理和母乳喂养。认真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和《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1-3岁每半岁体检一次,并对其进行健康指导和生长发育监测。认真填写《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和《3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体检及填写必须由内、儿科临床医生参与,并将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
3、统一按WHO规定年龄体重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分析。认真进行体检者的资料统计小结,各种数据必须符合可靠性、科学性、准确性。
4、根据低出生体重、早产、多双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情况增加访视次数,根据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和健康状况增加随访次数。在体检中发现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中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心病、体重 6、结合健康检查,进行小儿常见病、多发病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及防治、科学育儿指导等工作,提高群众的家庭自我保健和优生优育能力。 7、在认真做好程序化管理工作指定内容任务的同时,认真完成其他儿童保健指令性工作。 一、在公共卫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重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地方病、爱国卫生、结核病防治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工作。 二、按照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判定当地各种传染病、非传染性慢性疾病、多发病、常见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加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按时网报传染病和各项工作资料。 四、每月开展一次对乡医的业务知识培训,每月检查指导四个以上行政村,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五、坚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六、定期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和季节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疾控工作资料,年终归档成册妥善保管。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中心性、临时性工作。 一、总则 为加强本厂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各级人员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职业卫生管理的奖励和处罚。 三、管理职责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奖惩归口管理,本公司各部门负责所属范围内职业卫生管理奖惩的具体实施。 四、奖励条件和范围 1、认真完成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并取得良好绩效的单位和个人。 2、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取得明显效果。 3、推广应用职业卫生技术措施项目取得明显效果的班组和个人。 4、及时排查职业卫生隐患、纠正违章,杜绝职业卫生事故发生,确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 5、奖励形成式奖励程序 6、奖励采用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形式。 一、食品卫生 1、不收、不用、不做不新鲜或已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吃任何腐烂变质的食品。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 3、各种干、鲜原料应按其性质不同有秩序地在贮藏室或冰箱内存放,不随地乱放,以免弄脏污染。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有腥味的与没有腥味的也应分开存放。 6、冰箱应经常冲洗,保持清洁干净,随开随关,防止热气侵入。 7、熟食品、卤菜等应妥善保管,经常检查,以免变质。冬天放在外面,应用洁净白布盖住,夏天放在冰箱里。 8、剩饭菜应保管在通风冰爽的地方,隔餐隔夜的饭菜要回锅烧透后才能食用。 9、直接入口食品不得手直接拿取,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10、调料器具应加盖,防沾染灰尘。酱油、醋过滤后,再倒入瓶内或调料器具内使用,并要保持洁净。 11、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二、餐具卫生 餐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否则会直接影响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餐桌上撤下的餐具应分别刷洗消毒。 1、菜盆、汤盆、盆具、汤碗等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干净,加洗洁精洗涤,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餐车上并保持干净,用白布盖好,以防灰尘。 2、餐具柜和点心柜应经常用洗洁精洗涤干净,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三、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2、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餐厅周围早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3、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经常与突击相合,对公共场所一天三小扫,一周一大扫,一月一清扫。 突击与平时相结合,事后检查公布,以互比、互学、互超、促进校园保持整洁。 二、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以“卫生为荣,不卫生为耻”的社会风尚,利用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卫生宣传,使学生获得并增进防治疾病的知识,从而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 三、做好学生的视力保护工作,向学生强调“二要”“二不要”的用眼卫生守则。 (“二要”是: ①读书写字姿势要端正,眼与书本距离应为30-35厘米”。 ②连续读书一小时左右,应休息片刻或向远处眺望一会儿; 二不要是: ①不要在光线暗弱和直射阳光下看书,不要边吃饭边看书。 ②不要躺在床上、走路时或在晃动的车厢内看书。 四、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发现各类各种传染病应及早报告、隔离、治疗。 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体检中发现疾病(或异常体征)者及时采取治疗措施(或提治疗意见),使学生得以疾病的有效治疗。 六、认真做好保健卫生宣传:通过黑板报、讲座等形式,根据时令季节宣传有关保健常识、疾病防治,培养和教育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各班黑板报要有定期卫生知识专栏)做好日常预防接种等工作。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控制传染病发生和蔓延,及时汇报疫情。认真做好防近工作。 班级卫生值日人员职责 一、热爱卫生员工作,积极为美化学校和班级的环境卫生发挥作用。 二、卫生员要以身作则,做好个人卫生,坚持每天佩带卫生员标志,按时参加卫生员会议。 三、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卫生工作任务,每周一次不定期地卫生检查班中同学的个人卫生,并做好记录。 四、管理好班级和公共场所的卫生,发现丢纸屑、果壳的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并向值日教师汇报。 五、定期在班级黑板报园地上刊出卫生小常识,做好卫生宣传工作。 六、及时记录同学因病缺课情况,开卫生委员会议时,按时汇报。 发现有红眼病、麻疹、肝炎等急。 3、卫生角干净,工具摆放整齐。 4、墙壁、走廊、楼梯等要保持洁白,不随便涂写。 5、桌凳要整齐。 6、包干区无杂物、纸屑、果皮等。 三、班级卫生检查各项扣分说明 1、教室地面:有明显纸片、痰迹,每项(一张或一口)均扣0.1分。(20分) 2、门窗、讲台、内墙壁不干净各扣0.1分(20分) 3、卫生角:扫把、拖把、箩筐摆放各扣0.1分。(10分) 4、墙面:外墙壁、走廊、楼梯不干净、有明显涂写迹或新踩脚印污物各扣0.1分。(10分) 5、桌凳摆放:桌椅整齐、桌面干净,感觉不齐,扣0.2分,较齐,扣0.1分,非常整齐,满分。(20分) 6、包干区: (1)未打扫,扣5分。有一张废纸或果皮杂物扣0.1分。(20分) 四、环境卫生制度 1、公共场地按班级划分,分片包干打扫。 2、坚持做好每天三小扫,每周一中扫,每月一大扫,见脏随地扫,节日突击扫。 3、各班必须保持环境清洁,每天上午下午由值周教师和大队部检查教室和公地,并及时公布打扫情况。(共六项)。 4、把清洁卫生纳入教师考核,并列为每学期期终评先进班级。 五、环境卫生检查评比 1、环境卫生实行包干责任制。 2、实行每天三扫一检查制度。三扫:早自修前、中午、放晚学后各一次,一检查:由大队部部值周教师检查) 3、学校领导、值周教师随时突击检查。 4、检查项目:纸屑、杂物等。 5、检查结果周末总结会公布。 厕所卫生制度 一、厕所地面要保持清洁,墙面无破损。 二、早上有住校生打扫,下午由值周班级及打扫。 学校个人卫生制度 个人要养成“四勤五不”的良好卫生习惯。 四勤: (1)勤剪指甲; (2)勤洗澡勤换衣; (3)勤理发、洗头; (4)勤洗手。 五不: (1)不乱丢果壳纸屑; (2)不随地吐痰; (3)不乱涂墙壁; (4)不乱倒脏物污水; (5)不喝生水。 为保持办公室整洁、干净,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专业化形象,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公司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的办公环境,个人办公室及办公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不乱扔废弃物,保持工作区的清洁。 二、保持各自电脑及其他办公设备的干净、整齐,办公桌电源线、插座等要整齐摆放。 三、为保持办公室的空气清新,严禁在办公室内抽烟(客人来访除外)。 四、各人的垃圾筒每天下午下班时要清理干净,严禁留垃圾在公司内过夜。在公司吃完东西后要及时把垃圾处理掉。 五、查阅完毕的图书、资料、报刊等要及时归还原位,不得随意乱放。 六、禁止把个人物品、衣物及包等任意摆放,影响公司形象。 七、办公室内公共区域的日常卫生由行政助理负责安排人员保洁并做好监督工作,做到: 1、地面干净,空气清新、盆景鲜花保持鲜艳,无浮灰、无污点,盆内无枯叶、烟蒂等杂物。 2、要定期组织办公室的大扫除、清理工作,以保持办公环境的干净整洁。 3、维持会议室及会客区的干净、整洁,会议室(区)使用后,要及时清理。 4、负责总经理办公室的全部卫生。 5、公司大门口、卫生间、楼梯走廊、外墙玻璃等由阿姨负责打扫。 八、行政部不定时进行卫生抽查,对于卫生工作不到位的,行政部要给予处罚(处罚款项用于组织集体活动)。具体处罚为: 1、在办公室抽烟一次,为集体活动捐款10元。 2、个人办公室(桌)脏、乱、不整齐,第一次提醒,第二次开始每次为集体活动捐款10元。 3、每次查阅的资料及文件等没有及时归位的,为集体活动捐款10元。 一、清洁卫生的标准和要求 做到七无、六洁、两消毒、一干净。 1、七无:无六害、无积尘、无杂物、无异味、无污渍、无不卫生死角。 2、六洁:室内外环境清洁,床上用品清洁,家具设备清洁,卫生间清洁,工作间、储物室清洁,服务员工作服清洁。 3、两消毒:茶具饮具消毒、卫生洁具消毒。 4、一干净:服务员个人卫生干净。 5、客房卫生每天上午全面清洁一次。 6、环境卫生:包括客厅、走廊前后楼梯、电梯、公共卫生间、工作间、储物室等,实行勤扫、勤扶、勤洗、勤拖、勤吸尘,随脏随清洁。 7、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旅客退房要更换被套、枕套、床单等,常住房的布草至少三天一换,随脏随换。 8、茶具、饮具在客房的每天撤换,在公共区域的每客一换,撤换出来的茶具饮具要实行一冲、二擦、三洗、四消毒、五保管。 9、个人卫生做到三勤,勤洗澡、理发、勤洗手,剪指甲,勤换衣服。 10、定期喷药物灭害,发现六害及时处理。 二、客房卫生整理操作的原则: 先上后下、先里后外、先干后湿、先卧室再卫生间、环形整理,注意墙边角。 三、客房卫生清扫的步骤: 1、房间清洁顺序有以下10项(开、撤、扫、铺、抹、摆、洗、吸、看、关): 开:开门、开窗及窗帘 撤:撤出用过的用品、用具、倒去茶水 扫:扫蜘蛛网、尘圬、清去所有垃圾杂物 铺:铺设床上用品 抹:抹家具、设备 摆:按陈设布置的要求补充好摆设用品、用具 洗:洗卫生间 吸:吸尘 看:清洁完后看卫生和陈设布置的效果 关:关窗、窗帘、关灯、关门 2、客房卫生间的整理规程有以下7项(撤、冲、擦、洗、抹、封、补、): 撤:撤出布草及用过的用品、用具、清去垃圾杂物 冲:用水冲洁具瓷片等 擦:用清洁剂擦、洗洁具、瓷片、地面等 洗:洗去泡沫、污水 抹:抹干净所有的设备物件 封:进行消毒封马桶盖 补:补充卫生间用品并摆放好 要注意:卫生间清理工具洗脸盆和马桶的不能混用。 一、坚持四勤: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毛巾。 二、保持手的清洁卫生,手在生活中要接触各种物品,所以手沾染生物的机会,环节很多。因此保持手的清洁卫生食品从业人员来说至关重要。要保持手的清洁卫生,必须做到工作前和便后洗手,洗手时应使用肥皂并按程序进行,接触直接抓取直接入口的食品。 三、戴口罩:因人的口腔、鼻腔、咽喉、气管等处带有各种病原微生物,这些病原微生物可通过呼吸、说话、打喷嚏排出体外。因此,凡制作和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戴上干净的口罩,以防止食品污染。 四、注意个人操作卫生:为防止食品污染,个人操作卫生应做到:不准在操作场所吃东西、抽烟或随地吐痰;在工作时挖鼻孔、掏耳朵、剔牙;不对着食品打喷嚏;不用勺子直接尝味;不将私人物品带入操作场所。 五、粗;加工场所的废物应及时倒入废物箱内,并严密加盖,防止苍蝇等害虫孽生,废弃物当日清除,保持加工场所及周围环境清洁卫生。 六、各种荤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首先要检查食品的质量,发现食品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掺杂、掺假、有毒害等,均不宜清洗加工。 七、配菜用的工具,容器,盛器保持清洁干净,刀、砧板用后洗刷干净,配菜刀不用时放入清洁的石灰水中,可防止生锈。砧板洗刷揩干后竖起存放,防止发霉。抹布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清洗,用后洗净晾干。盛放菜的容器、盛器、生熟食品、荤素食品分开使用,每次使用后应洗刷干净,用前消毒。 八、每切配完一种食品,应当刮云砧板上的污物,经常搓洗抹布,而刀、砧板、抹布必须洗刷干净后,再切配其他食品,否则会造成污染。 九、灶面及灶台墙壁应经常洗刷,做到无油垢、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工用具的清扫、洗刷等卫生工作,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十、冷盘操作人员操作前要洗手消毒及清洗操作台、砧板、抹布等,操作前先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工作结束后应拖清地面,保持室内清洁。个人生活用品及书报杂志等不准带入冷盘间。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客人用餐后值班人员必须进行表面卫生打扫,坚持每周必须清洗一次; 二、客人用餐后必须及时添加酱醋、牙签、烟缸; 三、台布、口布必须每餐更换,落台、转台每餐要擦洗干净; 四、餐具、杯子用餐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工作时间地板每餐进行清洗打扫; 六、备餐间保洁柜和餐厅工作台面待客人用餐后应及时进行整理; 七、存放筷、匙及工作桶,餐毕须及时清洁整; 八、地毯须待客人用餐后进行吸尘和清扫,检查有无脏迹、油迹,如有发现应及时清洗; 九、保温筒和微波炉等客人用餐后应及时进行擦洗; 十、对餐后卫生要做到一餐一清,保持餐厅正常空气清新,无异味。 总则: 第一条为巩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成果,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镇村分级负责,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管理。 第三条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镇村分级负责,专业管护,队伍管理与农民群众自行维护相结合的办法。 村容村貌管理: 第四条村庄在入村口有标准村名标识,村庄街道整齐洁净;临街住户落实“门前三包”职责制。家庭厕所一律设在庭院内,有条件的村庄可规划出柴草堆放点,集中统一存放;没有条件的村庄,柴草一律垛放在农户庭院。 第五条村庄内实施建筑要按照镇镇、村的总体规划进行。住房要统一标高,房基基本持续水平一致。 第六条村庄内住房建筑施工时,现场材料、机具等应堆放整齐,不得侵街占道,影响交通。建筑施工的建筑废墟以及废弃家具等大件垃圾由施工单位或个人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倒入生活垃圾存放点或垃圾箱,建筑垃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七条村庄内不准乱贴标语、张贴广告、乱设广告牌匾、悬挂有碍村容村貌的物品。 第八条村庄内有排水设施,有垃圾集运点,有公共厕所,无污染源。 第九条家禽家畜一律圈养,引导养殖户逐步向养殖小区集中。推行“一建四改”(建沼气池、改圈、改厨、改厕、改庭院),建立完善村级沼气服务站,推行社会化管理。 第十条农户庭院柴草、杂物摆放整齐有序,院内、室内干净整洁。村庄道路、巷道管理 第十一条村庄道路、巷道由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管护。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道路,不得占道打场晒粮,不得阻碍交通。道路两侧的公共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畜舍或其它设施。 第十三条连村路及村内街道要持续路面清洁,平坦、完整、畅通,路肩的宽度要一致。第十四条、村庄道路、巷道管护人员对村庄道路、巷道实行定段职责制,并签定合同。管护人员按镇村要求或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村委会要经常对村庄道路、巷道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树木花草及文体设施管理 第十六条村庄的树木花草和文体设施由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管护。 第十七条绿化管护人员要及时进行浇水、防虫、施肥、修剪等,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树木花草进行检查,做到不缺株、无人畜损坏。对缺株、折损或被人畜损坏的,要及时报告,并进行补栽。 第十八条绿化管护人员对树木、花草实行定段职责制,并签定合同。管护人员要按镇村要求或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文体设施管护人员要定期对文体活动器材和设施进行修护,确保设施完好无损坏。 第二十条村委会要对绿化树木、花草、文体设施管护状况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一条建立和落实村内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公约,由专职管护队伍管理与群众自我维护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根据实际状况,村庄主副道路要设置足够的垃圾池,村要设立固定的垃圾存放点。 第二十三条农户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或桶装化,每一天定时与村内清扫的垃圾、杂物由保洁员运送到垃圾存放点。垃圾存放点的垃圾要清运及时,日产日清,运输过程中不得造成二次污染。村庄环境卫生要到达无垃圾乱倒、无粪土乱堆、无柴草乱垛、无脏水乱泼、无畜禽乱跑、无杂草丛生,巷道日常清洁。各村垃圾存放点的垃圾由村负责集中清运到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 第二十四条环卫管护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种卫生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无损坏,对损坏的,要及时报告并修复。 第二十五条环卫管护人员实行定段职责制,并签定合同。管护人员要按镇村村要求或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第二十六条村委会对村庄环境卫生的状况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镇人民政府职责 (一)依据本办法制定本镇镇村庄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措施; (二)根据镇政府所在地街道需要,购置必须数量的垃圾箱或修建高标准垃圾池,设置在主副街道; (三)落实部分专项村庄环境卫生管理资金; (四)参照城市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统一组织村庄环境卫生管护的承包工作,有条件的用心推行农村垃圾物业化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健全专业管护队伍; (五)负责检查督导各村村庄环境卫生管理状况,制定落实对各村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要把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好坏与村干部的工资挂钩,与各项评先评优挂钩; (六)负责对各村村庄环境卫生专兼职管护人员履行合同状况,个性是对垃圾清扫清运、储运等环节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履行合同;对专兼职队伍违约状况进行记录并追究职责。 各行政村职责: (一)依据本办法,结合本村实际状况,制定本村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透过后实施; (二)负责根据需要购置必须数量的垃圾箱或便携式户用垃圾桶,合理设置在村街两侧或各户,并确定村村级垃圾临时存放点,同时负责将村垃圾转运至垃圾填埋场或镇垃圾中转站; (三)负责对村庄环境卫生管护人员的监督,确保村庄治理效果; (四)组织开展农户家庭之间的卫生评比活动; (五)落实部分村庄环境卫生管理资金; (六)教育农民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搞好门前“三包”,对维护村内道路、卫生设施、照明设施及花草树木的承包人实施职责监督。 附则: 第二十七条根据季度检查督导的状况,每季度由镇人民政府对各村落实管理制度状况做出评价,作为对各村年度环境卫生管理考核的依据,对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效果不到位 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的分值。 第二十八条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的村,列入本办法管理;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尚未完成的村,从20__年1月1日列入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一、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三、区域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及室内公共办公区,每天根据卫生值日表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自行清扫; 3、领导办公室:由指定人员每天进行清扫。 四、制度内容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3)定期给植物浇水,保证植物茁壮成长。 2、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办公桌面保持整洁,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五、办公区域的维护 1、每天早上在8:30之前,值日人员应将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扫干净; 2、员工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及其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能及时清理污物。 3、会议室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人员在开会前后将桌椅擦试一次、座椅摆放整齐,并将地面垃圾碎片清理干净,关闭电器、电源照明。 4、不得在办公室的通道处摆放物品、杂物,阻碍通行,影响美观。 5、定期整理办公物品、把不需要的、过期的、作废的资料、书记、杂志、报刊、物品、文具等清理出来,把需要的、常用的、不常用的一一分类保管,保持正常办公物品的取用方便、准确。 6、每位员工都应爱护花草等绿色植物,尤其是办公区域的植被,严禁在办公区域的花草植物盆内乱倒茶水、乱扔烟头等影响植物生长。 六、监督与检查公司综合部主任不定期对办公室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劝导责任人及时整改、修正。 七、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制定并解释。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总部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的工作、生活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卫生 二、全公司范围内的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如:办公桌椅、照明灯、电风扇、空调、门窗、四壁、书橱、档案橱及其附属等物品,要求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干净、无蛛网、无灰尘,各类座套干净整洁;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洁实行部门责任制,每日环境卫生以值日表为准,各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办公室的卫生,由办公室自行负责。公共区域卫生实行区域划分并要求责任到人。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由行政办公室随时进行卫生检查。发现当日不做卫生,一次50元,二次100元,多次累计一并扣除,部门领导一次100元、二次200元,二次以上与效益工资挂钩,降职使用或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清洁卫生和卫生检查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洁,不得因卫生清洁而影响各部门整体考核。 六、卫生检查考核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当月及年终考核工作,并与年终奖挂钩。 一、车辆停放有秩序。车辆统一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一律不得进入墓园。 二、治丧祭祀先登记。服从公墓工作人员管理,骨灰安葬和祭祀前先到公墓管理处办理骨灰安葬或祭祀登记手续,在公墓工作人员引导下办理骨灰安葬或开展祭祀活动。 三、文明守规弃陋习。摒弃传统祭奠习俗,积极开展鲜花祭奠、网上祭奠等多形式现代祭扫方式。自觉做到不在墓园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 四、行为举止讲文明。治丧和祭祀时照顾好身边儿童和老人,在墓园不大声喧哗,不攀爬、推拉、跨越墓穴和祭祀设施,不随地便溺。 五、墓园设施要爱护。爱护墓园绿化花木,不践踏草坪,不采摘鲜花,不攀爬树木。 六、公物损坏须赔偿。爱护公墓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废物处理按规定。保持墓园肃穆,爱护公墓公共设施、绿化、环境卫生。祭祀物、塑料袋、逝者遗物等物品在祭祀后到公墓焚烧池内焚烧,不乱扔烟头、垃圾。 八、祭祀安全要牢记。自觉遵守祭扫秩序,增强安全意识,严防事故发生,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文明、和谐进行。 1、公司提供工作餐(限中午餐),全体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准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就餐。 2、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饭前洗手、洗脸,做好个人清洁卫生,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不许替他人打饭。所有就餐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食堂的有关规定,禁止员工在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 3、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4、食堂内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5、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和保安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扣款。 6、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7、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违者1次乐捐10元。 8、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违者1次乐捐5元。 9、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乐捐10元。 10、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人力资源部给予相关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立礼貌、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厂区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部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厂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厂区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厂区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礼貌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厂区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厂区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厂区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职责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职责制管理。 第十一条:厂区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坚持清洁。 第十二条:厂区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厂区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禁止在厂区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职责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坚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异常坚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厂区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厂区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坚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室内应坚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贴合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职责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职责。 第四十条: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坚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坚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景,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行政部要结合厂区的具体情景,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四.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五.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六.不履行环境卫生职责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想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术语和定义 1、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2、“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三、职责 公司企安部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公司生产部门是建设项目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公司生产车间是“三同时”的具体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 四、工作程序 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动工建设。 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 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6、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建设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施。 7、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技术机构承担。 8、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9、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认真整理资料并归档。 一、药品的采购 1、采购药品前必须制定采购清单,经学校领导同意,由校医购买。 2、校医务室药品应由国营医药公司统一代购,不得从私人或非正常渠道进药。 3、购买时要检查药品的合格证、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购入假冒伪劣药品,破坏师生身体健康。 4、建立药品的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二、药品保管 1、设立专门药品存放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存放,(特殊药品按照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2、凡抢救药品,必须放在专用位置,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3、要保持药品柜的干净整洁,药品必须摆放整齐,不能随意摆放,做好药品的防潮、防压。 三、药品的检查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损。 四、药品的使用 教职工及教职工在本校就读子女发药一次不超过一天剂量,不允许开“人情药”。教职工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一、卫生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卫生监督员现场执法要着装整齐,证件齐全,风纪严谨,文书规范,程序得当,适用法律条款准确。 三、认真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相对人的礼品、礼金、物品和有价证卷,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在卫生局的组织下,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境内执行跨辖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五、协助卫生局对大案要案进行查处,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六、卫生局下达或交办监督任务后要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介入现场,不得推诿扯皮和拖延。 七、负责本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得越权执法,随意执法。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接种门诊必须设有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侯种室(宣传教育、副反应观察)、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室或专用工作台)。接种室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通风保暖。门诊内物品摆放有序,公示内容上墙。 二、门诊内应备有必须的相关设施、注射器材和急救药品等。如等候座位、工作台、资料柜、听诊器、血压表、体温表、压舌板、75%酒精、紫外线灯、一次性注射器、1:1000肾上腺素、抗过敏药、安全盒、污物桶等。 三、接种人员必须获得“预防接种资格证书”方可参加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注射,杜绝接种差错及事故;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四、严格按照要求,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建卡、建证(包括流动儿童和计划外生育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的规定,规范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科学履行告知义务,免疫规划内各种疫苗的全程接种率应达到95%以上,按时上卡、上证;杜绝漏卡现象,不断提高接种率。 五、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做好温度记录,各种疫苗按规定温度保存,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做好各种生物制品的领发登记,科学、合理地使用疫苗,严防疫苗浪费;禁止使用非正常渠道购进的疫苗。 六、做好常规免疫接种率、麻疹、AFP、新生儿破伤风的监测报告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数据、报表,并确保完整、准确,无逻辑错误。 七、按时参加市站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等。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其他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前款要求。 第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第五条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第六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下列设施: (一)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二)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四)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第八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一)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二)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三)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四)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机构应当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并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专门档案。 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卫生学评价报告书; (二)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 (三)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 (四)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 (五)空调系统竣工图; (六)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第十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后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应急处理的责任人; (二)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等; (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后应采取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立即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检测、评价合格后,方可运行: (一)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二)空调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 (四)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五)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六)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每平方米大于20克; (七)卫生学评价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况。 第十二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继续运行: (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 (二)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的; (三)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的。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立即停用,进行卫生学评价,并依照卫生学评价报告采取继续停用、部分运行或其它通风方式等措施。 第十三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一)开放式冷却塔; (二)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 (三)空气处理机组; (四)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 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处理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公共场所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公共场所经营者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情况; (三)卫生学评价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情况。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责令改进;经责令仍不改进的,予以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暂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控制措施: (一)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流行的; (三)经检测,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存在重大隐患的。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公共场所经营者,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风管系统清洗规范》由卫生部制定并发布。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术语含义如下: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风管系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用于处理和输送空气的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分。 空气传播性疾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 第二十条本办法颁布实施前已经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达到要求。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村卫生所公共卫生工作制度 一、在所辖村(社区)内,以家庭为单位综合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 二、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程,采用高效、经济、方便的诊治方法,为村(居)民提供常见病诊疗服务,做到合理检查,规范用药。 三、认真执行门诊登记制度,对就诊病人要建立门诊病历(门诊日志);病历和处方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妥善保管。 四、对二次复诊仍不能确诊及病情严重和疑难复杂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转诊。 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保证治疗室整洁、规范,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六、所用药品须由正规渠道采购,科学保管,保证药品质量,避免药品积压、过期失效。 七,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及其可疑病例,必须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上报。 八,遵守工作纪律,在岗着装整洁,实行每门24小时值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九.服务热情文明,工作尽职尽责,加强、业务学习.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小断提高服务水平。 乡村医生行为规范 一、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 二、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衣帽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以爱心温暖病人。 三、服从管理,合法行医。必须具备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乡村医生汪书方可行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虚心接受镇卫生院及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四、确保安全,合理收费。对病人高度负责,强化医疗安全,不乱收费。 五、尊重人格,保守医密。对待病人一视同仁,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搞好宣传,加强防控。多形式、多渠道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村民健康素质;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新农合、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不断学习,提高水平。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八、互帮互学,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好与乡镇卫生院、卫生所和相邻村卫生室之间-白勺关系,团结协作,互相学习,共同发展。 树卫生所药品管理制度 一、按国家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品。定期公示药价,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二、技时清理过期、失效、伪劣、变质药品,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三、凭医生处方配药。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使用方法认真核对后执行配发并正确划价,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禁忌处方等错误时,应及时向开处方医生提出后方能执行更正。 四、中药方剂必须将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另包注明。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五、药品应按作用分类存放,明码标价。瓶签正确粘贴并保持清洁,排放整齐。 人、抢救药品、器械应放固定位置,及时补允更换。 村卫生所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妇幼保健业筹。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七、按时参加乡镇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 村卫生所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所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村乜牛所医务人员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二、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进行报告。 三、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根据有关要求,进行隔离治疗或转入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救治。 四、建立传染病个案登记,传染病登记本报告卡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并掌握病人动态情况,做好跟踪随访。 五、协助上级机构开展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对病人密切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 六、加强对结核病病人发现与报告工作,配合镇卫生院做好辖区内结核病病人的服药治疗和访视工作,提高治愈率,减少耐药病人产生。 七、开展性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协助上级机构做好医学调查、医学随访、医学救助,并妥善保管好工作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八、严格传染病管理制度,对因瞒报、缓报或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造成疫情扩散、传染病暴发流行或严重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本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2、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3、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4、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5、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6、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7、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私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加工、出售、饮食卫生五四制度》,切实把好饮食卫生关,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设专职监控人员,各餐厅设卫生员。公司经理直接领导和检查各餐厅(含库房)及清洗消毒中心的各项卫生工作,接受上级卫生部门的检查和指导,接受就餐者的监督,及时发现并改正存在的问题。 二、非炊管人员(领导、卫生检查人员除外)不得进入厨房、熟食间及清洗消毒中心。 三、新进人员必须先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上岗。炊管人员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不合要求的人员及时调离工作岗位。炊管人员必须经过二级或一级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四、请校医院每学期为炊管人员上饮食卫生和营养卫生课,并委派医生经常对餐厅进行营养卫生和食品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五、餐厅工作场所的卫生实行划区包干,落实到人。 六、各餐厅的卫生工作列入当月的考核内容,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给予相应处罚。 七、餐厅工作场所做到每天几小扫,每周一大扫,每件物品做到“落手清”,保持餐厅工作场所的整洁。 八、库房整洁,食品分类存放,先进先用。 九、荤素菜拣净洗洁,切配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十、根据食品卫生有关规定,要求工作人员做到: 1、食品道道验收――凡腐烂变质(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做到采购人员不买,保管人员拒收,对于易腐烂的食品,注意与其它食品隔离存放,一经发现有腐烂变质食品,立即清除; 2、生、熟食品样样分开――操作人员分开,盛具、工具分开,冰箱(库)存放分开; 3、熟食盛具、刀、出售饭菜用的工具使用前要严格消毒,同时做好消毒后的保洁工作; 4、食物烧熟煮透,烹饪时防止外熟内生,隔餐饭菜必须蒸烧透后方能出售; 5、环境卫生整洁,下脚料及时清理并倒到指定地点,有防尘、防“三害”装置或设施,人人动手灭鼠、灭蝇、灭蟑螂; 6、讲究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开饭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个人卫生除做到“四勤”外,还应做到“四不”,即不随地吐痰和在操作间抽烟、蹲坐、嬉闹,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穿拖鞋、戴戒指和耳环,“四洗手”,即加工食品后再加工熟食前洗手,工作前洗手,大小便后洗手,搞好卫生后洗手。 第一条:总则 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合理的工作场所和空间环境,使公司办公管理及文化建设提升到一个新层次,特制定本规定。5s是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习惯(纪律)等五个词汇,简称为5s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整理 1. 每月对文件(包括电子文档)作盘点,把文件分为必要(有效)和不要(过期无效)的,不要的全部销毁。必要文件归档 2. 每月对表单记录(包括电子文档)作盘点,盘点后的有效表单记录统一归档 3. 对所辖区域的物品、设备、空间做盘点,并区分其“要”和“不要” 分类如下: (1) 物品:个人用品、装饰品 (2) 设备:电脑、打印机、文具、书籍等 (3) 空间:柜架、桌椅、储物箱等 4.依据《必要品的使用频率和常用程度基准表》决定物品的“要”与“不要” 5. “不要”物品经各部门主管判定后,集中报废 第四条:整顿 1.办公桌:桌面除文件、电脑、口杯、电话、文具外,不允许放其他物品;文具必须竖放。摆放顺序依次为电话、传真机、笔筒、文件框等;电脑线、网线、电话线有序放置 2.抽屉:抽屉里尽量不放办公用品。最下层抽屉可以放A4的文件、资料;把这个空间充分利用起来,可以放下面这些东西:个人的东西;个人的参考资料(文件夹、辞典、手册、商品目录等);空白稿纸、不常使用的文具等 3.桌洞下不得堆积杂物 4.饮水机:放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 5.储存公用信息的电子设备采取保护措施,使大家都自觉地小心使用。并且为了明确存储在硬盘里的信息,文件夹应做好标识 第五条:清扫 公司内公共区域分到各部门,各部门安排人员定期清扫,随时保持干净;个人办公区域如桌面,桌洞;办公设备: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等等个人及时清扫,保持安静卫生 第六条:清洁 1.彻底落实前面的整理、整顿、清扫工作 2.保持5S意识 第七条:习惯 通过进行上述4S的活动,让每个员工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第八条:检查 行政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对每次卫生进行检查,授予卫生好的办公室、部门卫生流动红旗 第一条、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所辖区域划分成若干片区分配给各班组承包负责,班长负责指挥、协调、监督、带领本班员工随时对自我负责区域进行日常清洁、整治;车间组织对各职责片区进行检查、评比和考核。 第二条、整理清洁标准可按本规定和其他专项规定要求执行。 第三条、车间工作人员应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服工作鞋必须坚持整洁干净,要防止交叉污染,发现或怀疑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就医。 第四条、要坚持操作区地面和墙壁无垃圾、无污迹,门窗无积灰、无污迹,工作凳放置在制定位置并摆放整齐,电缆沟要坚持清洁。 第五条、控制台无积灰,台面干净,台面上只能放置与工作有关的记录本、当班分析单和传达文件等物品,不能堆放其他物品。 第六条、通讯设备、饭盒、水杯等个人工作生活用品要收拾整齐,放在规定的位置上。 第七条、各班工具箱要坚持整齐干净,公用工具要定位摆放,报废工具要及时处理,无关物品不允许放在工具箱内。 第八条、污水沟要坚持清洁、通畅。 第九条、车间油桶要在专属的区域内摆放整齐,好油桶、废油桶、空桶要区分放置。 第十条、操作时产生的垃圾和洒落的物料当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干净,禁止推至下一班。 第十一条、各槽罐、机泵、管线等设备表面干净无油污,操作中造成设备污染的要及时清理干净。 第十二条、各种操作工具、运送工具、辅助材料等均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并坚持其清洁。 第十三条、未使用的工具、材料要堆放整齐,并且要与回收材料区分开。报废的材料要送到指定地点整齐存放。 1、由乡级保健员或妇幼工作人员掌握辖区育龄妇女和早孕妇女的摸底、登记工作,并在孕前三个月及孕后三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并上报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2、确定早孕后,对其孕妇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督促和协助孕12周前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早孕随访,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且预约下一次检查时间。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按孕产妇系统管理的要求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查五:12周前、16-20周、21-24周、25-36周、37-40周,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为其进行孕期保健指导。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两周内随访转诊结果,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4、强力推行住院分娩,严禁家庭接生。 5、产后访视:应于出院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 6、产后42天健康检查:对其产妇进行健康指导,发现异常者转至分娩医院或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孕产妇保健手册》归档备查。 7、认真做好孕期、产褥期、新生儿期的卫生营养、科学育儿等保健指导宣传工作。 8、做好各种表、卡、册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备注:相关记录表包括 《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产后访视记录表》 《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想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厂 年 月 日 为了提升北三里村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加大社会管理力度,进一步美化村内环境,特制定《东枣园乡北三里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一、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 以村民为环境卫生管理主体,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将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管理。建立以村民自治,市场化运作为核心内容,管理有序,节约高效的环境卫生长效监督机制。 二、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做法 (一)合理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将本村范围的环境卫生、农村村民住宅环境卫生和办公场所环境卫生三大部分。公共场所主要包含村组道路、水渠、村内的区间道路、村办公大楼、三个小区和村、社、农民集中居住区周边的环境卫生。农村居民住宅环境卫生包括:农村居民室内环境卫生和住宅四周统一划定区域的环境卫生。办公场所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村内企业、业主和其它单位的环境卫生。 (二)明确职责,按责任区域管理环境卫生,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共同提高。 1、通过议事会商议,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审定同意,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市场化管理和运作。保洁公司中标后, 按要求承担全村范围内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保洁公司的服务状况、服务质量、服务要求由村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村监事会和村民代表共同监管。保洁公司按保洁合同履行保洁义务。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直接向村民议事会和村委会负责并报告环境卫生工作。 2、深入推行农村居民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集中 居住小区居民住宅环境卫生和小区以外的农民住宅环境卫生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到户。 3、驻村单位、企业、商家及其他业主的门前环境卫生,按照农村居民住宅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 (三)加强监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村域环境卫生要按照上述区域划分情况和管理特性分别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承担下列卫生管理职责: 1、劝阻、制止、纠正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贴乱画、随地便溺、损坏公共设施和占道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沿街叫卖、看相算命、流浪乞讨等违法违规行为。 2、及时向村委会和城管管理相关执法部门举报严重影 响乡村清洁、绿化、村容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并协助执法人员依法查处。责任单位、责任人在其门前三包责任区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由村民委员会和城管等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三、健全制度,完善环境卫生监督奖惩机制 (一)建立环境卫生奖惩机制。村民委员会在全村设立环境卫生奖励基金。每年从上级下拨给本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包干经费列支1万元,政府补助2万元作为环境卫生奖励基金,用于奖励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本村村民,主要奖励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严格推行以奖代补、群众自治的激励制度。 (二)严格实行奖惩挂钩的自我约束制度 一是将环境卫生的管理与农村居民各项评比紧密挂钩。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组织的各类评比,必须以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对农户的环境卫生考核结果为基本依据。否则,村议事会有权否决评比结果。 二是保洁公司每年向村委会缴纳1万元保证金,年底由村委会根据村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对保洁公司的考核情况和村议事会讨论结果确定是否退还环卫保证金。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经费,须提交村议事会讨论,村监事会评定,群众民主评议后,方可按合同支付给保洁公司。 三是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管理人员,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工资补贴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成效挂钩。每月发放上述人员工资补贴时,每人提取100元,作为环卫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考核金,由村监事会和村民代表进行管理和考核,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年终考核结果确定兑现。 四是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村级工作考核目标,严格考核,奖惩坚决逗硬。 (三)完善监督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日常奖励制度。建立以群众自治为基础,村委会、村议事会、保洁公司和全村村民共同参与的`环境卫生监督评价新型监管体系。首先是以村民小组和村民小区为单位,组建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小组,小组组长和成员全部由村民民主推荐产生,接受村委会和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指导,村民每天轮流进行环境卫生值班,交叉检查评比和登记。环卫考核小组成员和流动值班村民负责环卫不良现象的整改,并按规定提出处罚意见。处罚由村委会和镇城管中队负责实施。其次是建立环境卫生监督评比制度,由村委会牵头,村议事会和村民代表参与,可以本村环境卫生实行规范、系统的检查和考核评比。再次是建立日常环境卫生检查奖励具体办法: 1、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处1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 2、倒垃圾、油污、粪便及敞排污水的,处5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 3、在公共设施、树木和建筑物体上悬挂、刻画、张贴、喷涂各类“牛皮癣”广告的,处5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4、门厅、地面、墙面污染物、悬挂物不及时清除的,处20元罚款。 5、违规收集、储存、运输、投放或焚烧垃圾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6、践踏花卉、草坪、树木和攀沿行道树、花坛、树池的,处10元罚款,损毁花草树竹的照价赔偿,并处赔偿金两倍的罚款。 7、擅自张挂布幅广告标语或设置气标、气柱、气拱门,越门伸杆搭蓬、放置广告牌匾、晾晒衣物、摆“骑门摊”,占道摆摊设点、堆物作业、搭桌设座、标牌娱乐、拉场卖艺、游动叫卖、饲养禽畜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50元罚款。、 8、超标排放商业噪声、餐饮业敞排油烟的,处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的罚款。 9、户外设置摊点或擅自搭建棚、房、亭等建筑物及修建花台、洗衣台、阶梯、炉灶、水池等构筑物的,一律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拆除。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质量上乘、环境优良、服务周到的饮食服务,根据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范围 1、师生的膳食服务; 2、师生的开水供应服务; 3、师生的热水浴服务。 二、甲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将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其各种附属设施、锅炉及其辅机设备以零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 3、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乙方反馈、并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4、负责对外有关环保、节能等职能部门工作的接洽与协调。帮助乙方协调与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5、经常督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净化校园内餐饮市场,除了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餐饮项目外,严禁以任何方式出现的餐饮售卖点(外招、留学生楼除外)。 6、根据在校统招生实际人数及物价(指燃煤、柴油、用电量)等实际情况,及时核实并调整对乙方的燃煤补贴款额和用电指标。 7、根据学校实际和饮食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对饮食服务中心现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维修、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项和报批。关于卫生规章制度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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