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公司章程(实用三篇)

合伙企业公司章程(精选3篇)

合伙企业公司章程 篇1

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就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与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与发展总体目标;

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与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与责任人;

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

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与一定范围内适用;

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与废止权。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就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就是:

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与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8、负责规章制度编号的管理工作;

9、负责规章制度的保管、存档工作。

八、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规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审核工作;

2、负责规章制度的行文规范审核工作;

九、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与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年度计划。

十一、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作出专门说明。

十二、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组协助。

十三、 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她企业的相关规定;

2、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3、撰写草案;

4、将草案发至集团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5、汇总意见,修改草案;

十四、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与内容。

2、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与活动。

3、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与权限。

4、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5、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6、支持性文件与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十五、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十六、规章制度草案完成后应送相应职能部门、基层企业与员工代表征求意见。

十七、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修改意见存档备查。

十八、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并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十九、规章制度草案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核表,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组审查。

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1、就是否符合法规的基本原则;

2、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就是否协调;

3、草案结构、条款就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与技术规范;

4、就是否切合企业实际与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二十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组送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组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公司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二十三、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据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公司档案室备案。

二十五、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十六、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二十七、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及时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组。

二十八、规章制度的修改与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建议,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二十九、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1、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2、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3、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4、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5、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6、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三十、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1、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2、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4、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5、其它情形无保留或继续适用必要的。

三十一、每年一季度,由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企管部对上年度公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编纂,并印刷成卷。

合伙企业公司章程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b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公司由2个股东组成:

股东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货币方式出资____________万元,共计出资__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一次缴足。

股东二: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货币方式出资____________万元,共计出资__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一次缴足。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1次,时间为每年的12月30日召开。

2、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3、会议表决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三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需要召开股东会。股东转让股权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公司股权转让的其他事项按《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至第七十六条规定执行。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原件一式五份,其中每个股东各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验资机构一份,公司留存二份。

合伙企业公司章程 篇3

一、工作时间管理:

1、正常上班与下班时间要按公司行政规定执行:

a:____:____------ a:____:____;

b:____:____------b:____:____。

2、鉴于外贸部门具有特殊的工作时间原因,涉及到与国外买家沟通的时间差,外贸业务员会自己利用晚上工作的时间,工作晚了次日上班时间可以迟些,但原则上不能超过10点。无理由,或理由不充分未向上级申明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公司者,交行政部以旷工处理。

二、部门行政管理制度:

1、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2、不得上班时间内大声喧闹,闲聊影响别人的工作。

3、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聊天工具可使用,如发现聊天现象者,重罚。

4、不得在公司规定的办公区抽烟,发现者交行政部处理。

5、不得上非法网站。如引起一切后果者由自己负责并交与行政部处罚。

6、不得在上班时间与其它部门的员工闹意见及作非法举动,情况严重者交与司法机关处理。

7、穿着要规范,不能与公司形象不相符与穿拖鞋上班。

8、按公司行政要求正常进行打卡,写出门单等,无记录者一律按旷工或早退处理。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

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9、按公司规定不得泄漏公司商业机密,如有发现交行政办处理。

10、要遵守公司行政部所规定的公司员工准则。

以上各条为外贸部门的基本准则,如发现情况严重者将直接交与人事部,则其退出本部门。

三、部门请假管理制度:

1、不得口头或电话进行请假,如特殊情况事后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交纳申请报告,三天内有部门经理批准。超过五天以上必须上报总经理申报批准。

3、国家法定节日及婚假、丧假及产假或其它重大节日等,根据公司行政部门通知统一执行。

4、未请假离开公司三天以上者一律按离职处理,三天以内按旷工处理。

5、请假超过指定期限未回者一律通知部门经理及行政部,如果不通知都按第四项执行。

四、部门电话制度管理:

1、不得在上班时间内拨打私人电话,特别原因须经过申请。

2、一般电话的使用时间不能太长,特别原因必须跟上级主管说明情况。

3、在接到电话的时候必须用标准的中英文你好,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有什么可以帮到你吗

4、如接到电话的时候负责人不在必须留下联络方式,并交与专门负责人。

5、个人手机费用应用于工作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打单报销。

6、外贸部门的国际长途的控制必须在标准以内,除特别原因必须向主管申请。

7、外贸部门可用、Faceb等网络电话软件为公司控制成本。

五、出差管理制度:

1、任何出差行为都必须事先交纳一份出差计划和费用预算申请,由主管及财务部门核定,总经理审批。

2、出差国内各大展会时应由主管核实批准出差计划及审核出差费用。

3、出差国外展会时,必须由主管、总经理,董事办三方审核批准。

4、出差回来的前半日,或后半日可自行补休半天或____日时间作为调整时间。

5、出差回来后____日内必须提交出差总结报告及市场分析报告书。

六、销售管理制度:

1、部门所有员工每天认真记录当天的工作情况,当天完成所有工作的进度。

2、部门所有员工必须按时交周、月总结计划表。

3、部门所有员工必须在月3号前交纳上____月的销售总结报告分析书。

4、部门所有员工必须按实填写所有报告内容,发现做假者一律行政处分。

5、部门所有员工必须在月底前将收集客户信息资料,客户反馈信息表总结,下月计划等相关报告交外贸主管存档归案。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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