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汇总三篇)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篇1

l、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2、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教室,不拖堂,反之,由此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将由该堂任课教师承担责任。

3、修身养性,涵养师德,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4、任课教师要落实课堂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学生应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通报。

5、实验课教师和实验员要组织好学生的实验教学,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有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示范和演示;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要求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不懂就问,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老师汇报。

6、学生到专用教室上课,一律排队前往,整队和安全在由任课教师负责。

7、体育课上课铃响之前,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等待学生开课之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课堂教学中注意做到:

(1)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戴金属或玻璃配饰品及穿皮鞋。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制较弱学生和特异体制学生。

(3)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4)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①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事情稳定后汇报学校领导,情况复杂者,第一时间汇报。

②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立即在校医指导下送往医院并通知家长。

③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书面情况报告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5)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列队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散乱行动,擅离场地等不严肃、不安全行为。

8、体育教师每十天对自己岗位自责范围内的教学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填写自查表;体育组每月对体育设施全面检查一次,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核实准确后安排整改、维修。

9、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10、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课和体育锻炼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施、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监控。

1l、学生到校外参加各类活动必须做到:

(1)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年级段为单位的活动,要在活动前一周向主管部门上报活动方案,主管领导必须进行安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2)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3)重大活动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一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并指定学生安全员协助教师工作。

(4)带队领导、年级主任要保持通讯正常,确保联系通畅。

12、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的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13、室外课一定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加强对学校教学管理过程的检查与监督,以便学校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使本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原则

成立学校课堂教学巡查小组(附名单),巡查采取学校领导为主,教师参与的原则。

二、巡查内容

(一)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检查任课教师是否按时上课。

(二)学生的上课情况。检查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

(三)若是体育课或课外活动课必须有教师在场。

三、巡查方式

随机性巡查:学校领导不定期对上课情况进行巡查,每月巡查四次。

四、巡查要求

(一)巡查人员每次巡查时要认真巡查。

(二)对于巡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做相应的记录。

(三)巡查前要事先了解当天上课的班级、课程名称及任课教师等情况。

(四)及时总结反馈巡查意见,和任课教师交流。

五、奖评方法

为规范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奖勤罚懒,巡查情况每月一通报,对没有出现以上任何情况的教师,奖励30元,出现一次违规现象的,则不奖励。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为了加强对我校教学区、家属院的安全管理,根据公安局对暂住人口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凡来我校工作的、临时工、承包基建、总务各项任务的施工队伍及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安分守法。

2、临时工、外来人员,入院门卫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3、施工队、临时工、应由用工单位和带队负责人对其加强管理,做到三知,即知每个人的现实表现、个人经历、家属情况,对来历不明者一律不能使用。治安管理,应坚持谁用工、谁教育、谁管理的原则。发现有违法乱经盗窃等不良行为,应立即妥善处理或辞退。

4、严禁在教学区、家属区、工地住区使用电炉,明火做饭要经学校领导同意。违者罚款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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