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21篇)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为和平镇丁字口社区佳佳幼儿园;办学地址:沿河县和平镇丁字口社区肖家巷子。

第三条本幼儿园的办园宗旨是“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给孩子一个美好的人生开端,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是一所以“情感教育为前提,以素质教育为根本,编织爱的心网,让社会放心、家长安心、幼儿开心”为培养目标,可容纳2-6岁一百名左右的幼儿,共有三个教学班(大班、中班、小班各一个)的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理事会的产生:由法人(或其代表)、教职工按要求推选出的部分教职工代表作为理事舍的成员。

第五条理事会的构成:由法人代表、园长、教师代表一名、保健医生一名、保育员代表一名、财务人员一名共同组成理事会。第六条理事任期为五年,任期满后再进行推选、聘任,可连选任。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议事规则:每年至少一次会议,l/3以上可以提议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章程决定,但部分事项要2/3以同意通过。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直接聘任,每年一聘。

第十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第十一条园长的职权:

(一)执行幼儿园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计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

(六)幼儿园决策机构的其他授权。

第三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二条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增值部分不得私自分配,解体时财产不得私分。

第十三条本单位依法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和本单位的内部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单位的资产,同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杰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本单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十八条本单位的总资产为60元,全部来源于个人投入。

第十九条本单位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幼儿园自定,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公示。

第二十条本单位经费支出项目有办公费、修缮费、差旅费、业务费、师资培训费、教职工工资福利等,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程序都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自行解散、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须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在终止前,须在业务主观单位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注销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仃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属幼儿园理事会。2/3以上理事

提出章程修改意见时可按规定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章程,须经2/3以上理事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蔺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佳佳幼儿园

x年3月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2

1.严守使用时间,非活动时间不得随便进入,由专人管理,定时开展活动。

2.非小组成员严禁进入室内,以免扰乱纪律。

3.室内一切用品(电子琴、手风琴、豉、号、桌凳等)要注意保持干净,摆放有序,保证完好无损,如有破损,按原价赔偿。

4.小组成员活动时,非自己使用的乐器不得擅自角摸其它乐器。

5.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小组成员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清理,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3

一、安全防护小组负责全园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每逢假日前对全园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二、实行领导带班,行政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对全园各部门安全防护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三、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四、静园后及节假日,门卫及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巡视,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重点部门要随时关锁好门窗(会议室、电脑室、库房)等确保安全。

六、值班人员要了解消防栓的位置,会使用消防栓,灭火器。

七、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开大门后、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防止幼儿擅自离开。

八、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九、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水龙头、电灯、电灯、电扇、录音机、洗衣机、电视机、煤气等,检查完毕将门窗锁好,下班后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一次巡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园内出现安全事故后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不同处罚。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4

一、遵纪守法,依法执教,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努力提高保教质量。

二、热爱事业,忠于职责,乐于奉献,乐业敬业,更新教育观念,探索教育规律,完成教育任务。

三、爱护幼儿,精心育苗,关爱每位幼儿,平等、公正对待每位幼儿。不讽刺、不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四、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欣赏他人,宽于待人,互慰互勉,携手共进。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团结的事。

五、尊重家长,廉洁从教,积极主动开展家长工作,为家长提供服务。

六、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仪表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作风正派注重身教。维护社会公德,不参与赌博、迷信、邪教活动。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5

为保证我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幼儿园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幼儿园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6

一、学前幼儿体育锻炼的卫生原则

1、经常锻炼体育锻炼必须经常进行。学前幼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每天都应有1小时以上的户外体育锻炼。

2、全面锻炼必须选择对学前幼儿有益的多种项目进行科学的锻炼。

3、循序渐进学前幼儿的体育锻炼必须循序渐进,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增加运动量和动作的复杂程度。

4、注意个体差异学前幼儿的体育活动应使每一个幼儿得到锻炼,但是,由于每个幼儿的体质条件、营养状况、家庭的教养方式、健康现状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幼儿的运动承受能力是不同的,因此,在组织活动时,要随时观察幼儿的反应,对体质较弱的幼儿要格外关心,降低要求,如发现异常,要分析原因,并作适当调整。心脏病及肾脏病患儿一般不宜进行锻炼。

5、注意准备活动和整理活动的组织锻炼前的准备活动和运动结束时的整理活动是进行一般性体育项目所必须的。锻炼前作适当的准备活动,使运动量逐渐增加,对于逐步提高心血管系统的.活动水平、消除肌肉及关节的僵硬状态、减少外伤的发生是有益的。而在大运动量的锻炼以后,为了使躯体和内脏比较一致地恢复安静状态,必须进行一些整理活动逐步减轻运动量,通常可为幼儿选择慢跑、散步、放松体操达到这一目的。

6、注意运动与休息的适当交替学前幼儿的神经系统和运动系统都易产生疲劳,锻炼过程中必须安排适当的休息,避免因运动时间过长而导致身体机能不能及时恢复,防止因生理负荷过重而引起的运动创伤。

二、学前幼儿体育锻炼的基本途径及卫生要求学前幼儿体育锻炼的基本任务是增强幼儿体质,发展基本动作。体育锻炼的形式以游戏为主。

1、体育活动

(1)学前期的体育活动,应着重发展幼儿大肌肉群的协调运动能力,多进行增强背肌、颈部肌肉、肩胛带和腹肌的运动,以及提高幼儿的心肺机能、增强身体的平衡性和反应的灵活性方面的运动。由于幼儿骨骼、肌肉和韧带较为柔软,所以在组织体育活动时,应注意培养幼儿正确的姿势。

(2)体育活动的内容因年龄而异,体操、户外自由活动、体育游戏等对学前幼儿的身体锻炼都有好处。

(3)学前幼儿的体育活动应有合适的运动量,运动量过大或过小,对幼儿身体发展都不利,而在适宜的时间范围内,低强度、高密度、形式多样化的活动有利于达到锻炼目的。

(4)学前幼儿体育活动所用设备和器具在材料性质、内部构造及大小比例等方面都应符合幼儿的身心特点及其他卫生要求。

2、利用自然条件的锻炼

(1)利用空气的锻炼空气锻炼既可使幼儿呼吸到新鲜空气,又可增强机体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当幼儿身体暴露在空气中时,体内外温差对身体构成刺激,皮肤血管收缩调节散热,空气锻炼的目的就在于加强幼儿身体对寒冷的反应性。

①空气锻炼必须掌握的原则

a、暴露皮肤。当幼儿裸身时,人体对气温变化更为敏感,而穿衣不易达到空气浴锻炼的目的。

b、在无风的正常气象条件下进行。对健康人来说,空气大致可分为温暖的(20~27℃)、凉爽的(14~20℃)和偏冷的(7~14℃),人体对空气的感觉不仅仅决定于空气的温度,还与气湿、气流有关。风吹时增加了身体的散热,与无风时炼的强度不同。幼儿的适应力、抵抗力都较低,空气锻炼宜在无风的正常气象条件下进行。

c、注意年龄特点及个体差异。年龄较小、体质较差、营养不良者开始锻炼时要特别谨慎。

d、从气温较高时开始锻炼。气温超低、时间越长,刺激越大,对于学前幼儿来说,必须遵守循序渐进的锻炼原则,故宜从气温较高时开始。

②空气锻炼的具体做法

a、户外呼吸新鲜空气。

b、空气浴。空气浴最好从夏季开始,这样机体能较好地逐步适应热、温、冷空气。空气浴宜选择在绿化好、日光直射、空气清新的场所进行。空气浴的气温,对于3岁以下的婴儿来说应不低于15℃,对于3~6岁的幼儿来说应不低于12~14℃。每次空气浴的持续时间依个体特点而定,从几分钟到长于1小时不等,冬季20~25分钟左右为宜。锻炼时,除体质较差的幼儿穿上背心外,其余幼儿均只穿短裤,以不起“鸡皮疙瘩”为宜。

(2)利用日光的锻炼

①气温在22℃以上无大风时均可进行日光浴,应避免日光照射过强,夏季可在上午8~9时进行。

②幼儿应头戴凉帽及暗色防护眼镜,让胸部、腹部、后背、四肢均匀地接受日光浴,每面1~2分钟,每次日光浴时间以25~30分钟为宜。

③由于日光锻炼对机体的作用较空气浴强,故进行时必须注意幼儿的反应,一般在开始直接日光浴前,先进行7~10天的空气浴。

④幼儿也可结合游戏、玩耍进行日光浴。

⑤日光锻炼时应注意饮水;空腹和饭后1小时内不宜进行;注意幼儿睡眠、食欲、情绪等是否良好,反应不良者可出现精神萎靡、头晕头痛甚至血压改变。

(3)利用水的锻炼

①在同样温度下,水对体温的调节影响比空气更大,因水导热性强,约为同温度空气的28~30倍,它能从体表带走大量的体热。健康幼儿在水温低于20℃时感觉到冷,水温20~32℃时感觉到凉,水温32~40℃时感觉到温,40℃以上时感觉到热。利用水进行锻炼,开始时宜从温水逐渐过渡到冷水。

②身体受冷水的刺激后产生的反应分为两个阶段。冷水作用于体表,立即引起皮肤血管的急剧收缩,血流入内脏,引起血压上升和心脏激烈的活动,皮肤苍白,感觉寒冷,这是第一阶段。经过0、5~1分钟,由于体内激烈地产热,皮肤血管重新舒张,血液又流向皮肤,皮肤由苍白转为发红,并发热,这为第二阶段,一般称为“主动充血期”。但当冷水作用时间过长,皮肤颜色又变得苍白,出现“鸡皮疙瘩”,或因血管张力低下,血流迟缓而口唇发青,全身发冷,出现“第二次寒战”,这表明寒冷作用过强。锻炼过程中不能使幼儿出现第二次寒战。患心脏病、肾脏病、贫血及风湿病的幼儿禁止冷水锻炼。

③利用水的锻炼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a、冷水洗脸、洗手脚。

适用于2岁以上幼儿,开始水温34~35℃,两周内逐渐降到25~26℃,夏天可降到16℃。长期坚持冷水洗脸、洗手脚,能加强体内血液循环,特别是能提高鼻腔粘膜对冷刺激的抵抗力,预防感冒。

b、擦浴。

这是最温和的水锻炼,适合于体弱者及年龄较小的幼儿。开始前最好先有两周时间的干擦准备,即用柔软的厚毛巾分区轻轻摩擦全身,到发红为止,但要防止擦伤皮肤。擦时应将上肢、胸、腹、背、下肢等部位轮流擦到,每擦一次均以另一条干毛巾吸干,然后干擦至皮肤发红,总时间约为6分钟。

c、淋浴。

淋浴是较强烈的冷水锻炼,因其既利用了水的温度,又利用了水的冲力,刺激性强。水温在开始时为33℃左右,以后逐渐降至28~20℃。淋浴时可先用湿毛巾擦遍全身,再依次冲淋上肢、背部、下肢、胸、腹等部位(但不宜用冲击量较大的水流冲淋头部),边淋边擦,时间约为20~40秒钟;淋后用干毛巾擦干,使皮肤发红。幼儿如有寒战、躲闪、面色苍白等情况,应立即停止锻炼或适度调高水温。

d、游泳。

游泳是全面的锻炼。游泳可在气温25℃、水温不低于23℃、晴朗无风的天气进行,空腹及饭后1、5小时内不宜游泳。初次下水的时间不要超过5分钟,以后可逐渐延长至15分钟;幼儿离开水后要立即擦干全身,穿好衣服,并做些跑步、跳跃动作。游泳要特别注意安全,幼儿必须有教师带领,一般在水质较好、水温较高的浅水区进行,禁止在受污染的水域游泳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7

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应当通过科学保育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使兴趣、特长、才智得以早期开发,体、智、德、美等方面均衡发展,养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二、幼儿园必须坚持教学活动化、活动游戏化原则,在健康、社会、科学、语言、艺术等五大领域,通过创造性设计各种活动游戏,使幼儿的知识、技能、情感等素质得到全面提升,获得完整经验。不允许提前读写小学知识,杜绝小学化教育倾向。

三、幼儿教育在面向全体的同时必须注重个性差异,对不同龄体质、不同兴趣爱好、不同性格特长的幼儿,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提供不同的游戏平台,确保不同的幼儿同进步。

四、幼儿教师必须学会尊重、理解、欣赏、激励幼儿。要微笑、和善、亲切地面对每名幼儿。严禁训斥、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五、幼儿园要制定教育教学管理评价奖励办法,对在游戏设计、自制玩教具、幼儿心理研究等保育教育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

六、幼儿教师要使用普通话,书写规范字,穿着整洁,仪表端庄,要密切与激的沟通与合作。

七、幼儿园必须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和教育管理档案。,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8

一、各班教师与配班保育员必须按时照顾本班幼儿午餐,午睡及起床。午餐时间为11:40~12:00,午餐期间各班配备两名教师,餐后必须在室外进行15分钟的.户外活动,幼儿活动期间,两位教师一人负责幼儿安全,一人负责清洁卫生。午睡觉时间为12:20~14:00。午睡期间由专人负责。一班一教师。

二、幼儿午餐午睡时老师在现场维持秩序幼儿依次进出,不准互相推搡.

三、教师应及时进入午餐午睡室,维护好幼儿纪律,不能做与午餐午睡管理无关事情。午睡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午睡室的安静,任何人不得因任何事在午睡室喧哗,更不能凑堆闲聊。

四、午餐时卫生情况做到三净,桌面干净,地面干净,个人卫生干净。进餐时要求幼儿井然有序,不说话,不乱抓别人东西,不在室内随意跑动。值班教师及时为幼儿添加饭菜,对挑食的幼儿耐心地进行细心教育。不催幼儿进餐,不训斥幼儿,对个别不能自理的幼儿进行特别帮护。教育幼儿细嚼慢咽。

五.午睡时要注意打开窗户,管理人员要保持午睡室的干净、通风、无臭气、霉味。杜绝幼儿午睡期间易出现的安全事故:如蒙头睡觉、憋气、玩危险物品,不让危险物品进入口腔、鼻腔、耳朵等部位;教育幼儿上、下床的安全;睡觉时不让衣服缠着幼儿的脖子、手脖等部位等等。严禁幼儿在床上乱蹦乱跳,要培养幼儿安静入睡的好习惯。老师在幼儿午睡期间须培养幼儿脱鞋、脱外衣、穿外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

六、教师在幼儿午睡期间要高度负责,教师要每隔半小时对幼儿细致观察,看有无异常,并做好记录。当班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幼儿午睡值班记录情况表,注意发现并消除午餐午睡室的安全隐患

七、保育员要根据季节特点照顾好幼儿午睡,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教会幼儿正确的穿脱衣物的方法及顺序。脱衣服应先脱裤子,用被子盖住腿后再脱衣服;穿衣服应坐在被子里先穿衣服,再穿裤子。有效防止幼儿感冒。

八、午睡室要勤于打扫,保育员要定期为幼儿换洗被褥并定期晾晒消毒,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午睡值班人员定期检查。

九、造成午餐午睡安全事故者,由学校领导和上级领导研究决定处理方案。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9

1、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研究幼儿园与家庭如何取得联系,以及需要解决的大问题,由园领导主持。

2、 新生入园前,老师要进行家访,了解儿童在家情况(生活习惯、个性)以减少新入园时的哭闹现象。

3、 每学期向家长开放一天,请家长来园看自己的孩子在园的学习、生活情况。并组织座谈,留下意见。

4、 每学期召开家长会1-2次,可以是全园或年龄组开,内容为专家讲座或园领导汇报工作,宣传幼儿园的教育思想、改革思路。

5、 每月填写“家长联系本”一次,介绍儿童在园学习情况及生活情况,并要求家长写上家长意见,以取得联系,互相配合,共同向儿童进行教育。

6、 各班定期向家长公布每月目标、周目标的主要活动内容,并根据本班幼儿实际情况撰写或摘抄宣传文章。

7、 儿童生病老师要去家里看望,儿童缺勤老师要去家访或用电话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8、 每次接送孩子时,教师要有计划地向家长介绍孩子的情况,以便更好的取得配合。

9、 设家长意见箱,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

10、 设园长接待日,接待需要帮助的家长。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10

一、健康检查

1、入园检查制度:按照托幼机构要求对新入园幼儿、插班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体检中发现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幼儿,要通知和配合幼儿家长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保健医生,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予以照顾。

2、幼儿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按照托幼机构要求根部不同岗位职责, 检查合格后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

1、在园的.幼儿每年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体组织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对比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 对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幼儿,园方要另外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 100%。

3、 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并标明体检项目。

4、保健医生组织幼儿体检前要进行谈话教育,讲解体检前的注意事项。

5、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发现问题,即采取措施,对法定的传染病, 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做好隔离、消毒措施,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6、设专人做好幼儿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幼儿近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贫血、营养不良、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三、健康档案管理

1、保健医生负责整理、统计幼儿健康体检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幼儿体检表。

2、 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毕后及时归还、归档。

3、 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11

一、教工带班制度

1.进班之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带班时不披长发,不戴首饰,不穿高跟鞋,不穿奇装异服。

2.活动室环境整洁有序,并定期进行玩具消毒。

3.带班时集中精力,做到人到、心到、手到、不无故离开幼儿,不做与保教无关的事,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不接待亲友,不打接电话,不做私事。

4.幼儿午睡时以护理幼儿为主,当班教工不准打瞌睡,确保幼儿安全。

5.中午按时做好交接班工作,晚接班作迟到处理,并组织好幼儿活动。

6.不随意指派幼儿替老师做事。

7.保证八小时带班量(上午游戏活动,下午起床整理)。

8.不随意调班,如有公、私事调班经领导同意,由领导通知。

9.不随意调课,按逐月计划执行,做好课前准备并符合周计划安排。

10.两位教师加强团结,紧密联系,教育一致,互相协作,对班级工作全面负责。

11.严格要求自已,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语言文明,举止端庄,态度和蔼。

12.按时交各类计划,教师交于教研组长检查,教研组长以上交业务园长检查,业务园长随时抽查。

13.各级职称的教师按规定撰写活动反思或案例分析。

二、学习制度

1.全园教职工必须树立自觉意识,努力学习时事政治、学前教育专业理论和教育教学技能。

2.每一位教师需依据个人特点和发展需求,切实制订三年发展规划。每学年结束时,对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反思。

3.外出参加活动观摩、聆听讲座、专题培训等学习必须做好记录,并向相关人员进行汇报、反馈,重要的信息必须整理后上传到网络,实现园内共享。

4.认真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能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大胆提出建设性意见。

5.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主题性征文活动,撰写必要的体会或小结。

三、会议制度

1.按园务计划安排,分层组织各级各类会议。

2.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各类会议,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无故缺席,不迟到、早退,学习时间不接电话、不接待来访来客。

3.学习时带好资料,事先作好准备,积极发言并做好记录,不翻阅与学习无关的报刊、杂志,不打瞌睡。

4.不得无故缺席各类会议,有事先请假,事后应主动补上。

5.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保证会议有足够的时间。

6.各类常规性会议安排

1)教代会每半年召开1次,每三年改选1次。

2)教师政治学习、月工作通报会每月一次。

3)条线会议每月一次。

4)家长会每学期召开2-3次。

5)园领导例会两周一次。

6)党支部召开党员学习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党课学习每季度一次。每学期组织一次民主生活会。

7)团支部会议每月一次。

8)科研会议每月一次。

9)教研活动每周一次。

10)后勤组会议两周一次。

11)膳管会每月一次。

12)组长例会每月一次。

四、教研组活动制度

1、教研组是落实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重要基地之一。教研组长应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方针,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理论和经验,认真落实《纲要》和《规程》精神,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思想。

2、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研究重点,制订学期教研计划,及时吸取先进的信息与理念,有计划地组织保教人员研究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学习与讨论,并在实践中探索,不断交流总结经验,使教研活动有针对性,有特色性。

3、组员要参与教研组计划的制定,积极开展讨论,畅所欲言。

4、教研组活动内容有理论学习,专题研讨、实践活动、参观学习、检查评比等,并做好有关资料的积累工作,学期结束后,根据要求及时整理入档。

5、组织教师学习《纲要》和《规程》,明确各年龄段的主要年龄特点,具体教育目标与主要教育内容。组织教师制订学期计划,安排教学进度。

6、教研组活动要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组长要针对教学实际,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及时总结、交流、推广经验。

7、根据教学实际,确定教研组和组员的研究课题,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并及时作好总结。根据本组教师不同情况,通过老带新、示范教学等方式帮助青年教师和教学上有困难的教师尽快地通过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8、教研组长要负责上述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开学时订好教研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并定期向学校行政领导和教师汇报工作。

9、在无特殊情况下,要保证教研组活动的开展,组员不能随意请假和调休。组员参加年级组活动的态度、成效纳入月考评、学年考核。

五、教师交接班制度

1.无特殊情况,下午班教师每天要准时进教室接班。

2.交接班时,双方必须对上午班级情况:如人数、个别幼儿情况等作好沟通交流,做到心中有数。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全日观察记录本做好记录,并主动与家长进行沟通。

3.对个别患病幼儿要做好全日观察的书面记录。

4.上午班教师必须协助保育员铺好幼儿床铺后才能休息。

六、带教制度

1.新手带教:

针对1-2年的新教师。让她们了解幼儿园一日活动的难点、重点,顺利转换好角色,基本胜任教育工作者的教育任务。

2.一般带教:

针对3-5年的教师。要求掌握一日活动各个缓解的难点,过渡要领,处理好保育与教育的关系,教中有保,保中有教,保教结合,有机渗透。并能积极开展教科研,确立主攻方向。

3.特色带教:

针对5年以上的教师。教师本身在某一方面有潜能,重点培养。要在区、市有一定影响,能形成自己的风格。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12

为了使学校工作正常运转,形成良好的园风。特修订本条例。

一、工作规范

(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准则,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标准,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树立“一切为了幼儿”的思想。勤于学习、勇于实践、敢于创新、乐于奉献,不断完善自我。

(二)全体员工通过竞争上岗,服从组织安排,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园纪园规。不得出现有损于幼儿园形象、教师形象的言行。

(三)为人师表,言谈有度,衣着整洁、大方,带班穿适宜的衣服、鞋子。同事之间以诚相待,不得在背后议论有损于同事人格、形象的言语。做到三轻(说话轻、走路轻、拿放东西轻),人人为创设和谐的环境而努力。

(四)以“爱心、细心、耐心、热心”为工作标准,不得有任何有损于幼儿、家长的言行,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五)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不接待家属,外人一律不准进入幼儿活动区域、食堂,确保幼儿在园安全。(上午7:30—下午4;10)

(六)认真执行请假制度、上下班制度,原则上在不影响大活动的情况下请假

(七)养成物归原处的好习惯,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电、煤、纸。

(八)不得骑车出入园,车子放在指定的地方。保持园貌整洁,做到,美化、净化、绿化、儿童化、安全化。

(九)发现传染病及其它事故应及时报有关领导和家长,不得隐瞒、弄虚作假,否则从重处罚。

(十)每两学年开展一次“优秀班主任”、实行学期考核奖励制度和“文明员工”、“教学能手”评选制度。

(十一)全体员工应树立全局观念,求大同存小异,形成“团结、协作、争先、特色”的园风。

二、保教常规

保教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保教质量是衡量办园水平的标准,因此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是保证保教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条件,也是素质教育得以全面贯彻落实的重要保证。

1、制定计划

(1)建立、健全备课制度和检查、交流计划的制度,教师应按《上海市学前教育纲要》、《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及区、园有关的要求制定各类保教计划。

(2)保教计划按预设与生成的比例自行安排。

2、认真带班

(1)教师、保育员应按《教师、保育员领导一日活动行为》组织好一日活动。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屡教不改者按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直至解除合同。

(3)带班专心致志,不做任何与带班无关的事。

(4)教师应教给幼儿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发生事故,视实际情况和情节轻重扣发一定的常规质量奖。如带班期间擅自离开幼儿,发生事故,扣除当月结构工资及年度目标奖、考核奖。

(5)教师应自觉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学习办公制度

1、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计划,开展政治、业务学习。

2、教职工要认真参加学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请假。

3、学习时积极发言,思想集中,并作有关记录、小结。

4、办公地点不吃零食,保持整洁、安静,讨论问题声音适度。

5、不得串岗影响他人办公,财务重地不得随意进入,每月20号报销。

四、请假制度

1、请事假须得到领导同意,提前一天办好请假手续。如事先无法请假的则必须当天上午来电话或请他人代理。一般事假一学期不超过三天,如超过按有关政策处理。

2、病假要以病假单为准。如连续病假要办好病假手续,并把备课本交给有关领导,便于安排工作。

3、调休要在征得领导同意后办好有关手续,自己安排好工作方可调休。

4、请假上班后到有关领导处做好消假手续。住院治疗要出示医院有关证明。

五、会议制度

教代会:每年召开教代会,讨论、决定、审议园内重要事宜,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行政会:由学校各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讨论幼儿园工作计划、人员奖惩、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废除等事宜。

全体教职工会:由园长主持,各部门总结前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等。

教育、教研、保研、家教、科研会:有分管领导主持会议,研究保教工作质量提高和开展教研工作等有关内容。

5、膳食管理委员会:定期讨论研究幼儿伙食营养问题,伙食费使用余亏情况及有关事宜。

6、家长委员会:由分管家教工作的领导主持会议,由各班家长代表,家教指导小组代表组成,定期讨论研究幼儿园关于家教工作的计划,总结及有关提高家长家教水平等问题。

7、其他:根据园需要召开会议。

六、卫生保健制度

1、生活作息制度:根据《规程》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一日作息制度。

2、饮食制度:

(1)伙食有专人负责,建立膳管会,加强民主管理,定期研究伙食问题。

(2)伙食费用要专用,要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并定期公布伙食使用情况。

(3)根据季节市场供应情况,保健员要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作好营养分析,制定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食谱,保证幼儿摄入足够的营养。

(4)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菜供应主付食,不吃隔夜剩菜饭。

(5)按时开饭。午餐10:50;午点2:50;

(6)加强体弱儿的饮食管理,为患病幼儿做病号饭。

(7)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幼儿伙食。

3、饮食卫生

(1)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砧板、盆、柜、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食物要有防蝇设备,经常清扫,保持厨房清洁。

(2)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品,买来的熟食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发生。

(3)搞好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和儿童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消毒水擦洗。

(4)炊事员上灶前要洗手,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

(5)培养儿童不偏食,不吃零食,吃水果要洗净或削皮。

4、体格锻炼制度

(1)有目的地开展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体育游戏及活动,确保每日体育活动一小时。

(2)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幼儿体格,在正常情况下,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3)锻炼要循序渐进,活动项目和活动量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锻炼时对体弱幼儿予以关心、照顾。

5、健康检查制度

(1)新生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等。新近工作人员入园前也必须进行体检,健康合格方能任职。

(2)定期进行体检,三岁以上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和健康分析,建立每个孩子的健康卡档案。教职工每年体检一次,有传染病者待痊愈后持妇保所证明方能恢复工作。体检率都必须达到100。

(3)作好晨检和全日观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按规定有质量地建立好卫生保健各类资料。

6、卫生消毒和隔离制度

环境卫生

(1)建立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清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消灭蚊蝇、蟑螂等害虫,室外无杂草等生地,做到美化、绿地、净化、儿童化。

(2)经常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定时开窗换气通风。

(3)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做到无污迹、水迹和臭味。玩具柜和玩具要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整洁。

(4)班级中的被子、垫被等要定期先换凉晒,保持清洁,叠放整齐。

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二巾二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饭前便后要洗手,活动后要洗手,早晚要刷牙洗脸,饭后要漱口。

(3)每天带干净小手帕,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脚指甲一次,勤洗澡、换衣。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挖鼻孔,不随地大小便、吮手指,不用手揉眼睛,不乱丢纸屑。

(5)保护幼儿视力,注意教室采光,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6)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保持仪表整洁。

消毒隔离

(1)设立保健室、观察室,用品要专用,对患儿要有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喂饭。

(2)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3)对患传染病幼儿所在班级和与之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不与其他幼儿混合,检疫期满无症状者方能解除隔离。

(4)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医务人员检查方可回班。

(5)工作人员及幼儿的家长中发现传染病应及时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7、预防疾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做好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率达100。

(2)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采取各种防治措施,降低发病率,控制各种传染病的续发。

(3)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8、家长联系制度采取多种方法,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班级知识,幼儿无故缺席及时同家长联系,与家长配合做好幼儿保健工作。

七、安全保障制度

(一)防火

1、学校消防设施到位,并教会员工使用灭火器。对火着重地更要加强防范。

2、每月请专业人员检查电路、开关等用电设施,保持完好无损。

3、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拔掉电线插头,关闭各种电器。(包括蚊香、电蚊香),班级有保育员负责检查,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4、工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范,厨房开火操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灶台,发现漏气即时报修。

5、班级无明火,如要用必须有成人在场照看,加强对幼儿的用火安全教育,不***,不藏有危险的物品。(如打火机、火柴等)

(二)防水、防滑

6、畅通下水道、污水道,及时排除积水。

7、雨天走道有水,及时铺上防滑地毯,幼儿活动场所有水及时用干拖把拖干净。

(三)防走失

8、加强早晚护导工作,保证各时间段幼儿都在成人监护下,幼儿不得寄放门卫处。

9、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全天候不得离岗,定时上锁,幼儿中途离园,班主任必须出具中途离园证明,门卫核准后方可离园。

10、闲人禁止入园(包括精神不正常,小商、小贩等。)

11、家长接送幼儿高峰期,门卫必须站在门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孩子,防止幼儿独自离园。

12、班内教师不得将幼儿交给未见过又无证明的生人。

13、外出活动经常清点人数,防止幼儿走失。

(四)防烫伤

14、厨房工作人员开始点火操作时开小量煤气,防止点火时冲气冲火烫伤员工。

15、幼儿不得进厨房和开水间。

16、厨房夏天先烧汤,待凉后再发送到班上,发送到班上时应加盖,装幼儿食物食品的盆、桶放置高处。

17、各班保温桶内装满温开水,班上不得放开水瓶,教师水杯放在壁橱里。幼儿活动区内不得有任何高温的物品、食品。

18、保教人员为幼儿盛汤、盛面条、盛馄饨时应等到稍凉以后再由老师端给幼儿。

(五)防跌伤、摔伤

19、检查高低铺的防护拦,采取加围措施,加强午睡巡视,确保幼儿不滚下来。

20、检查园内、班内设施,尖锐棱角处、地面高低不平处及过滑之处均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改造不适合幼儿的设施,例如便池太宽的要改窄,并加扶手,门太窄的要加宽,防止撞伤。

21、添置大型玩具时要检查论证是否适合幼儿使用,是否安全。大型玩具下面铺设软质地。使用过程中每周由专人定期检查,发现螺钉松动,玩具脱落、破损,需立即报修。

22、园内尽量减少台阶,有尖锐棱角的台阶均实施软包装或进行改造。

23、幼儿上大型玩具时,教师要加强巡视,保证幼儿在保教人员的视线范围之内。

24、教师带班时不能离开幼儿,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不得聚集闲聊,注意调节幼儿活动量,防止因幼儿活动量失控而跌伤。

25、组织幼儿外出前教师应事先察看,熟悉线路和地形,确保一路无事故隐患后方可带幼儿外出。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保证每个幼儿有座位,注意幼儿头、手不能伸出窗外,防止车内设施伤着幼儿。带幼儿走在马路上时,教师走在靠马路中间的一侧,幼儿走在靠人行道的一侧。在上下楼梯的时候,都应靠右走。

(六)防戳伤

26、班内不置尖锐玩具和有毒的塑料制品玩具,棉签之类的尖锐物品、教师用剪刀、包括自带玩具等需放置高处,幼儿用剪刀需是圆头剪刀。

27、周清洁玩具时剔除破损玩具,防止破损锋利玩具戳伤幼儿。

28、园内班内在幼儿活动之处不得随便牵拉绳子。

(七)防食物中毒

29、不购买变质、腐烂的食品,不购买熟食荤菜,不做凉拌菜,幼儿不吃隔夜食品,豆浆要煮开。

30、严格保管幼儿食品,加强厨房和食品仓库,非有关人员不得入内,厨房内不接待任何生人,下班前厨房上锁。

(八)防药物事故

31、药品放置保健室,并由专人负责,内服药、外用药分开摆放,定期处理过期药品,分发幼儿服用药品时核对班级、核对姓名、核对剂量、核对用法。

32、灭蚊灭鼠时周密安排,确保幼儿不接触灭虫药。不得在校园内散播灭鼠灵等,消毒液、消毒药片等危险物品由专人保管,不得放入食用瓶中,并有明确标志,放置高处并加锁。

落实措施:

1、学校有安全、消防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安全、消防工作,有安全、消防应急预案。

2、制度及有关安全、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到人,警示牌上墙。包括新入园的家长、新进人员。

3、责任落实到部门、到人,层层负责。签订安全、消防责任书

4、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教会到人,自救方法教育到人。

5、保证安全、消防道道畅通,安全出口标志明显,每学期进行一次安全、消防自救演习。

6、制度执行情况与奖惩挂钩,有关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检工作,做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反馈、处理。检查与反馈相结合,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八、档案管理制度

1、根据档案工作要求做好园的文书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收集、整理好各种资料,按类立卷归档。

2、严格做好档案材料的保管、保密、利用工作,防止人为的散失、泄密和缺损,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安全。

3、档案材料外借须经园领导同意,并按时归还,查阅档案资料时,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划线、圈注、涂改、折页和折卷。

4、管理好档案,防止档案材料潮湿、虫蛀。

九、后勤管理制度

(一)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提倡勤俭办园的精神,按照后勤各项工作规范、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从严掌握开支,依法收取有关费用。

(三)加强财务管理,编制好各类财产物品的帐册,落实使用部门、班级、个人的责任制,每学期期末做检查、清理。

(四)购物必须由分管领导统一办理。

(五)购物必须两人以上,购来物品一律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签字。

(六)购物发票必须由分管领导、购物人签字,经园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七)领物要做好出入库手续。

(八)幼儿园购置一切财产必须登记注册。

(九)幼儿园发放的一切固定财产和耐用物品必须落实到各部门、班级、个人专人负责保管并妥善使用,如遗失酌情赔偿。

(十)对于违规操作损坏的财产必须照价赔偿,并及时汇报便作修理。

(十一)认真执行“进库、出库、验收、盘点”四个环节,加强食堂管理。

(十二)做到专款专用,教工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十三)每月十日前,会计必须结清上月伙食帐,并结算报表上报分管领导与园长,按规定时间退费给家长,退伙单由班主任签字,家长签字。

(十四)每月10号按时向家长公布上月幼儿伙食费使用情况。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13

一、建立建全接送制度,老师与家长见面亲手交接,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未经幼儿父母允许,他人不得接走幼儿。

二、上下楼时,必须有两名教师严密组织,要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禁止跑、跳、打、闹,以防意外。

三、严禁在楼道、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四、户外活动时要注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使用,同时要有两名教师在旁照顾。

五、严禁攀爬幼儿园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树木等,不准上楼房顶面。

六、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碍安全物品及带尖等韧利器,发现立即处理。

七、幼儿药品必须妥善保管,服药前必须仔细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法,不得给幼儿误服药品。

八、教师注意保管好班级的消毒液、清洗剂等。暖瓶、刀剪、水杯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以防烫伤、扎伤。

九、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后勤,由专职人员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十、大扫除时注意安全,二楼以上窗户外面的玻璃不要擦拭,以防发生意外。

十一、不准私自外出。

十二、幼儿不准私自到园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活动。

十三、做文明幼儿,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十四、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习惯,进餐进保持安静,细嚼慢咽,防止食物吸入气管。

十五、教育活动要有关安全要求完成教学任务。

十六、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十七、在往返家、园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八、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十九、午休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午睡前教师应检查幼儿衣袋,防止携带小玩具和锐利物品进入寝室;教师组织好幼儿有秩序地穿、脱衣服,安静地午睡;幼儿上床后,对幼儿进行全面午检,写好交接班记录,午班教师注意纠正幼儿睡姿,不得任意离开卧室。

二十、每位位教师都要知道消防栓摆放的位置,并会熟练使用。

二十一、发现幼儿患病等异常现象,及时找保健医并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如遇幼儿在园抓伤、咬伤、摔伤及其它意外伤害,教师要积极妥善处理,并取得家长谅解;一旦发现重大安全事帮,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决不能越级上报或迟报、漏报、瞒报。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14

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四、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五、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七、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15

一、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仅开放校园正大门人行通道闸,校内通勤车和校领导及教职工自驾车全部由国际交流中心大门进入,并一律停放在国际交流中心停车场(开门时间为早7:40具体根据通勤车到校时间,晚16:20离校),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校门口设置检测点。

每日配置保安对出入人员进行逐一核查、体温检测、登记。

三、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

对入校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登记报告,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腹泻等症状登记,且体温不超过37.3℃,方可进入校园。

四、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

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五、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

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六、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

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七、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八、校园封闭管理期间。

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校内所有自动贩卖机、公用吹风机、公用洗衣机等停止使用(防止交叉感染)。

九、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学生在开学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十、学生进校报到后。

原则上禁止离开校园。如需离开校园应向本学院负责人报备,并凭有效证件出入,测试体温。

十一、师生在校园内需随身携带纸巾。

用于手部清洗后擦拭;外出途中须佩戴口罩,进校时要接受检测人员测温,检查有无发烧等症状,必要时进一步确诊(体温检测超过37℃的人员,实行记录跟踪,同时进行二次检测,超过37.3℃的人员采取校内隔离观察措施)。

十二、学校服务单位将服务人员名单报备。

由保卫处负责按人员信息每日放行入校,并进行晨检,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十三、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提高校内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16

一、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条件锻炼婴幼儿的体格。

二、在正常气候条件下,应保证婴幼儿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1-2小时,加强冬季锻炼。

三、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婴幼儿身心特点的游戏及体育运动,要重视二岁以下婴幼儿的`体格锻炼,每天给婴幼儿做1-2次保健操,幼儿做1-2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四、按婴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体质安排锻炼内容,掌握适当的运动量,不强求一律。锻炼的时间应由少到多,动作由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逐步提高运动强度。

五、按婴幼儿年龄制定锻炼计划。锻炼前应做好活动场地、器械、婴幼儿穿着等安全检查准备工作。锻炼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婴幼儿的安全,做好保育护理,观察婴幼儿的反应,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锻炼及时处理。锻炼结束后应观察婴幼儿精神、食欲、睡眠等情况,保证水的供给。

六、遵守合理的生活作息制度,注意锻炼与保健、营养、护理的结合。对体弱的婴幼儿要给予特殊的照顾,婴幼儿有病时暂停锻炼。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17

为增强幼儿园疾病预防防控力度,提高师生防疫意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防治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当前防疫形式和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晨午晚三检制度。

一、幼儿晨午晚三检制度

1.每天早晨入园及午睡后,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体温测量工作,并作详细的记录。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等流感样症状时,立即通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及幼儿家长,同时给幼儿佩戴口罩送隔离室隔离,并等待送医院进行检查确诊;幼儿家长每天晚上9:00前向班主任上报幼儿在家体温情况,班主任每天晚上10:00前上报给张玉红老师并做好体温记录,体温异常者禁止幼儿入园,并建议幼儿家长送医院进行检查确诊,班主任及时上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做好追踪记录。

2.对未到园的幼儿,班主任应及时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确定幼儿的真实情况。如果幼儿有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午检统计表及缺勤幼儿情况登记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幼儿痊愈。

3.班主任填写的晨午晚检统计表和缺勤幼儿情况登记表,班主任签字后交办公室检查。安全负责人张静静如实于每日9:00、15:00和22:00向幼儿园主管领导董志芹上报疫情情况。要做到及时、认真、无遗漏。

二、教职工晨午检制度

1.高度重视教师晨午晚检工作,王非非老师负责晨午晚检信息报表工作。(或通过微信群上报)

2.教师晨午晚检工作必须在每天9:00、15:00、22:00前完成。

3.教师应积极主动配合晨午晚检工作,如果出现发烧、体温异常等症状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尽快隔离自己,并到医院诊断治疗。教师在园外出现病情症状不能到园时,应及时请假并进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4.对生病请假教师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午晚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18

1、幼儿园会计档案的管理应接受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2、幼儿园每月、每年形成的会计核算资料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整理,按程序编号订装成册、归档管理。

3、各种财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届满需要销毁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科共同鉴定、编制造册,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4、财务人员调离和离职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5、借阅财务会计档案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注销手续。

6、对会计业务的重要核算资料要设专柜严密管理。其他会计档案管理事项按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19

(1)保证儿童认真做到饭前便后用肥皂和流水洗手。

(2)儿童每人一巾,每一天清洗并消毒一次,毛巾应放置在阳光通风处晾晒,毛巾挂放有间距,以互相间无重叠为适宜。

(3)刷牙杯与牙刷个人专用,牙刷每3个月更换一次。儿童患上感、肺炎、腹泻及其他传染病后应注意随时更换牙刷。

(4)寄宿制园所每周为儿童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每周洗澡、洗头一次。每一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毛巾个人专用。每次用后消毒,洗屁股盆个人专用,保洁放置,每周消毒一次。

(5)被褥、凉席个人专用,寄宿制儿童每2周换洗床单、枕巾一次。日托每月一次。被褥坚持清洁、干燥,每月晒被褥并洗被套一次,凉席每周至少擦拭一次。

(6)三岁以上儿童在园期间,实行饭后漱口、午睡前刷牙。

(7)保护儿童视力,注意室内采光,照明要贴合要求。看电视时儿童与电视机的.距离应为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一次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电视机的高度与视线平行为宜。

(8)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乱丢弃废物等。午睡时要脱外衣、脱鞋,纠正蒙头、吮手、咬被角等不良睡眠习惯。

(9)工作人员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儿童开饭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长耳环,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不吸烟。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条以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41号)、《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府〔〕4号)为指导,结合我校幼儿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苏州大学幼儿园主要以服务学校教职工为目的',招生对象为学校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制、外籍教师、编外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的子女。

第三条幼儿园招生按年龄编班,大班:5周岁至6周岁,中班:4周岁至5周岁,小班:3周岁至4周岁,托班:2周岁至3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

第四条幼儿园最大规模为12个班级,每班幼儿数上限标准核定为:大班40人,中班35人,小班30人,托班25人。每年招生时,首先满足3—6周岁儿童入园,如有条件再招收托班,托班招生按报名幼儿的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第五条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一般3月起在学校“师生网上事务中心”采集幼儿信息,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子女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出入园申请,并按时办理相关注册缴费等手续。

第六条幼儿园学期中原则上不收插班生,对于学校新引进人才,如其子女符合入园年龄条件,且该年龄班有空额,可按相关要求随时办理入园手续。

第七条幼儿园招生有空额时,可招收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幼儿,具体由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第八条幼儿园收费按江苏省物价局等部门公布的《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及苏州市相关实施意见执行。

第九条后勤管理处每年根据本办法发布招生简章。

第十条本办法自xx年1月起试行,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幼儿园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篇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二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三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的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 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xx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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