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服管理制度集锦(通用7篇)
一、目的
为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统一的整体形象,进一步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车间工作员工(包括仓库、品管)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三、职责规范
1、资材部(仓库)为工作服的主管部门,负责工作服的采购、发放、登记、回收、保管等事务。
2、综合部负责制定工作服配置标准、制定工作服管理办法。
3、各部门负责部门员工工作服登记备案、工作服需求统计和申报。
四、工作服种类、发放以及使用时间
换季时间
夏装: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装: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五、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1、正式入职的新员工,可在入职30日内由车间负责人填写领用申请表,经综合部核实后,仓库方可配发。
2、夏季工作服配发期间为1年,冬季工作服配发期间为2年,自配发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车间负责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由仓库进行审核、配发。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成本价)。
4、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服一起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费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费用;
(3)一年以上离职者,不收取工作服成本费;
5、员工应每周定期对工作服进行清洗(不得随意在厂区内清洗工作服),不得出现穿着污渍、破损工作服上班的现象。
六、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工作服制作费2倍进行赔偿处罚。
3、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工作服,不得随意在厂区内清洗工作服;发现在厂区内清洗工作服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同时作为个人以及部门绩效考核依据之一。
4、员工穿着工作服以及仪容仪表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七、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6、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综合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每发现1次予以20元的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8、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作服的责任。
八、附则
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制定修订及解释权归属于公司,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企业文化氛围,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第二条、职员着装、挂工牌管理办法: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2、男员工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衬衣不得挽起袖口。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它鞋类,衬衣原则上每天清洗,领、袖口不能有污迹;女员工着装要求:上班穿着公司配发的制服,不得穿牛仔服、超短裙、低胸衫。
3、所有员工上班都必须戴挂工牌。如有损坏,重做费由个人承担,如丢失,按所造成后果的轻重处以制做费5倍以下的罚款。
4、制服在使用期限内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使用者个人按月折价从工资中扣回制服款,并由办公室统一补做制服。
5、 员工如有离职,按规定的使用期限,折价扣回制服款,不收回制服。
6、 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从试用期满之日算起。
7、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员工5元/人次、部门经理10元/人次。
8、所有员工大型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
第三条、工服折旧
1、工服的折旧定为两年,两年后将不再计折旧。
2、如员工因个人原因工作未满一年离职,按80%扣除服装折旧,(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工作服归个人所有。
3、如员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按70%交纳服装折旧,工服归个人所有(不包括因违反公司制度而被开除者)。
4、试用期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按服装价值全额交纳。因公司内部调整或试用人员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雇者,将从其工资中扣除80%的服装折旧,工服归个人所有。
第四条、除清洗、修补外,工作服不得带出公司。
第五条、员工午休、外出会客或办事,都须穿工作服。
第六条、工作服应保持清洁,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如损坏严重,则员工必须自己付钱重新订做。
第七条、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作服的样式,不得穿着跟工作服颜色相同或式样不同的服装。
第八条、员工领取工服一律填写工服申领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九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第十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工作服必须穿戴整齐,保持干净。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员工工作服分夏装和冬装两种。
二、工作服配发原则。
1、除经理级别(含副经理)外,其他员工的工作服由员工自费,公司统一购买。
2、外套工作服(含领带、领结)全部由公司出资统一购买。
3、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使用一年以上的员工不承担工服费用,但使用未满一年的,则员工离职时扣除其工作服全部成本费用。
4、人事部有对工作服制度执行的监督权、审批权。
5、夏季(元/套)冬季(元/套)
一般员工工作服费用:100元以内150元以内
基层干部(领班、主管)150元以内300元以内
经理工作服费用:200元以内500元以内
三、工作服的管理。
1、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补修的责任。
2、工作服清洗由个人负责。
3、工作服丢失、失盗或破损时,如系个人原因,应由本人全部赔偿。
四、遵守事项。
1、员工上班时必须统一着装,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应自费清洗或修补。
2、工作服如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应直接上报部门经理。
3、工作服配发一人二套,分夏装和冬装两款。
4、工作服配发、使用期限原则上为两年,自配发日算起。但未到换发期,工作服破损不能穿用时,不在此列。反之,到换发期,工作服尚可穿用时,应继续使用。
5、新员工从正式上岗,试用期起部门方可配发工作服。
6、部门申请更换工作服时应填写《工服报批申请表》。
7、工作服使用未满一年,离职或辞退的员工,其工作服归个人所有,使用满一年,离职或辞退的员工须交还工作服。
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
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3-7天日内到行政部领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应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工作服成本价/套,工作牌20元/个);
3、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牌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工作未满六个月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费用;
2)工作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费用;
3)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离职者,不收取任何工作服费用。
四、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原价补换;
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或修补;
6、行政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将进行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7、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指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作服的责任。
六、附则
1、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属行政部。
为了加强酒店工服管理工作,确保酒店员工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表仪容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标准化要求,经行政人事部研究决定,特制订本酒店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一、工服配装
1、前台配装
冬季:蓝黑西装,白衬衣,小黑跟皮鞋(不准穿亮色鞋和休闲鞋)
夏季:t恤和黑蓝色一步裙,小跟黑皮鞋,头花。
2、工程保安:上衣黑蓝色夹克,黑蓝色裤子。
3、客房服务员冬季:米黄色上衣和深色裤子,小黑布鞋,头花。
夏季:t恤休闲裤,小黑布鞋,头花。
二、冬装管理
1、新入职的员工如无合体的工服,自行准备,等试用期过后,将由单位配装。
2、客房、工程、保安员工入职时到酒店领取各岗位统一制服,领用时工服如是旧的,员工离职时交回,如损坏或丢失,则按照工服折旧价格进行赔偿。工装发放时如果是酒店新购置的,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如不满一年,将会在离职时工资中扣除。
3、前台、管理人员须需进行量体裁衣,工服由酒店统一配发。员工在入职后每月在工资中扣除100元,扣完为止。如员在离职时,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酒店退还员工工装费用。如员工未做满一年,离职时工装自己带走,酒店不承担费用。
4、所有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时必须按要求着装。
二、夏装管理
所有员工在夏装发放起之日,做满三月后,工装将归个人所有,酒店承担该费用。如未满三个月离职个人将承担该工装费用。
1、管理范围
包括员工工作服的制作、领用、更换及着装要求等。人事行政部设立“服装管理员”具体负责员工工作服装的管理工作。
2、服装制作
2.1服装分类
员工工作服分四类:即“职员服装”(指办公室人员和管理人员)、“工员服装”(司机、配送员、物流员工、厨师、清洁工、保安人员)“销售人员服装”(销售人员)“活动服装”(指工会活动时的运动服、旅游服、促销广告衫等)。
2.2制作计划
“职员服装”、“工员服装” “销售人员服装”由人事行政部拟定计划;“活动服装”由活动主办部门拟定计划;所有服装制作计划需报行政副总、总经理审批后,交服装管理员安排厂家制作。
2.3款式设计
2.3.1人事行政部职责
服装管理员负责与服装制作厂家联络,了解面料、款式、价格等信息,根据我方要求选择2-3家符合要求的厂家服装设计师提供2-3套设计样稿。服装管理员将设计样稿交人事行政部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组织相关部门主管对服装样稿进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再将征求意见汇总后与厂家再次沟通,要求厂家根据我方意见再次出具设计样稿以满足我方要求。
2.4加制申请
服装管理员负责随时掌握工作服库存情况,对工员服装和生产服装要合理控制库存。新员工所需的职员服装,待新员工转正后,由服装管理员提出申请,填写“物品制作申请单”交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加制申请尽可能为多套服装集中提出,公司统一采购时间为夏装4月1日,冬装9月1日。
2.5合同签订
人事行政部经理与服装公司签订合同,内容包括确定的面料、款式、价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违约责任等。具体要求见《合同管理制度》。
2.6制作跟踪
服装管理员负责对服装的款式、面料的.质量、做工的精细等进行监督跟踪;
2.7服装验收
工作服制作完成后,由人事行政部按照合同要求验收。符合要求,服装管理员填写一式两联“采购物品检验单”并签名,人事行政部经理在检验单上签名后,第一联存根联(白联)由服装管理员留存,做服装台账登记凭证,第二联财务联(红联),与服装结算发票一起交财务部做记账凭证。
3、服装保管
3.1建立台账
服装管理员将员工服装分“职员服装”、“工员服装”、“销售人员服装”、“活动服装”四类,根据分类建立“员工工作服装库存台账”,根据“采购物品检验单”记服装库存增加,根据“服装领用登记本”记服装库存减少。
3.2库存保管
服装管理员将尚未发放的服装统一集中保管,收藏存放服装的房间和箱柜保持干净,要求没有异物及灰尘,以防污染服装。服装管理员定期进行消毒灭菌,同时放置樟脑丸,注意防虫、防鼠、防潮。服装发放后由领用人自行保管,领用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未经人事行政部许可,不得擅自改动工作服大小。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应自行清洗或修补。清洗服装时,避免用碱性较大的洗衣粉。合成纤维类面料遇水温过高时,会出现收缩、发粘和表面皱巴等,不得用高于30℃的水温洗涤。在收藏存放前要充分晾干,对于衬衣衬裤可以平整叠起来存放,对于外衣外裤要用大小合适的衣架裤架将其挂起。悬挂时要把服装摆正,防止变形,衣架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可乱堆乱放。
3.3服装报损
3.3.1自管服装
对于员工自行保管的超过使用期限且严重磨损以至无法使用的工作服装,由领用人申请报废,服装管理员检验无误后填写“财产减损单”报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后,服装管理员将需报废的服装收回,发放新服装并在“服装领用登记本”上注明,领用人签名。服装管理员凭“财产减损单”在台账内作减损登记。对于未超过使用期限因员工保管不善导致工作服无法使用或使用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后,由服装管理员强制收回报损,发放新服装并在“服装领用登记本”上注明,领用人签名,服装管理员凭“财产减损单”在台账内作减损登记,将“财产减损单”财务联交财务部按服装原价从领用员工工资中扣除。
3.3.2库存服装
服装管理员每半年清理一次库存服装,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服装提出处理意见,报人事行政部部长审核、行政副总审批后进行处理。对于确需报废的服装,服装管理员填写“财产减损单”报人事行政部部长、财务部部长、行政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做报废处理。服装管理员凭“财产减损单”在台账内作减损登记。
4、服装领用
4.1领用手续
新进员工将“试用员工派遣单”交服装管理员办理当季服装的领用手续(试用职员不领用工作装);转正员工凭“转正派遣单”到服装管理员办理所有工装的领用手续。服装管理员审核符合要求后,办理领用手续。服装管理员将发放的服装明细登记到“服装领用登记本”上,领用人签名。
4.2工员转职员
上岗前2天,领用人凭“人员异动通知单”将“工员服装”交服装管理员,办理工员服装注销手续后,再办理“职员服装”领用手续。服装管理员检查交回的工员服装是否数量相符、完好无损,检查符合要求后在“服装领用登记本”备注栏内办理注销手续,否则,领用人必须折价赔偿后方可办理。服装管理员将发放的“职员服装”明细登记到“服装领用登记本”上,领用人签名。
4.3职员转工员
原职员装不需退回。领用人凭“人员异动通知单”到综合部办理工员装领用手续。服装管理员将发放的“工员服装”明细登记到“服装领用登记本”上,领用人签名。
5、着装要求
按公司规定的统一着装时间、要求着工作装上班;大型活动或其他要求统一着装时应着工作装。要求所着工作服整洁有形,充分体现公司员工的良好精神风貌。换装时间夏装5月1日之后,冬装10月1日之后。如因其他问题视具体情况调整。
5.1公司员工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及工作牌;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5.2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要保持工作服的整洁整齐干净,如有污损,应自费清洗或修补。
5.3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4着西装时,须着衬衣;(着)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5.5工作时间男员工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女员工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5.6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制服若有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应及时上报本部门及人事行政部,如因此须重新申请工作服上报人事行政部,费用
则由员工本人全额承担。
6、费用核算
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6.1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含两年)以上者,离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6.2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含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离职时,收取服装50%费用。
6.3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离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
7、监督考核
7.1服装管理员对员工的着装和服装管理进行检查和考核;人事行政部部长对服装管理员进行检查和考核,填写“平时(现场)检查考核记分表”;
7.2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7.3工作时间不着工装者,视为当天缺岗,并乐捐50元/次。
7.4该部门负责人乐捐100元。
7.5乐捐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乐捐款全部作为公司工会费用。
7.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5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
8.相关记录
8.1物品
制作申请单
8.2试用员工派遣单
8.3服装领用登记本
8.4转正派遣单
8.5人员异动通知单
8.6离职手续办理单
8.7财产报废申请单
8.8平时(现场)检查考核记分表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种类和使用时间
工作服种类季节使用人穿着时间归属权备注
夏装/冬装工作服2套/2套全体员工上班时间员工离职后归还
接待服2套/1套行政、内勤人员,客户来访接待公司统一管理
换季时间
夏装: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装: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四、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三日内领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工作服配发期间为贰年,工作牌配发时间为贰年,自配发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经人事部核实后,准予提前换发。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批发价)。
4、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费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费用。
五、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30元/次;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工作服制作费2倍进行赔偿处罚;
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6、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人事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每发现1次予以30元的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8、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作服的责任。
附则
本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属于人事部,经总经理审批后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