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实用三篇)

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通用3篇)

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篇1

学校一切财产属国家所有,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为此学校的财产要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效益。使校产管理能起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作用,特制定校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一切财产必须登记入帐,对财产的使用和保管由校总务处统一调配和管理,任何处室、个人不准擅自挪用。校总务处负责对学校财产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学校固定资产的变卖和赠送,外借和外调,必须先经校总务处核准,由校长室审批后方可进行,并报会计室办理财务处理手续。

三、学校一切固定资产的遗失,破损报废,都要经一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作好登记和帐务处理。

四、学校添置设备、购物、验收、报销等都要按学校规定手续办理,以不违反财务制度为原则,所增一切设备都要登记造册,纳入学校固定资产。总务处应不断完善“二帐”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帐和低值易耗品帐。)

五、教室内的所有财产由校总务处统一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按学校制订的.保管制度保管。各班可自行制订保管办法

六、各处室、备课组的电脑、仪器、设备、用具由各主管人员负责。确定专人保管,对所有财产除有登记册外,必须根据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

七、教职工领物要登记,保管人员发出实物一律要登记造册。

八、教工借物一律要写借条,并要按期归还。凡属集体使用的物品,一律不得由个人带回家中使用。

凡属学校贵重物品,重要的仪器设备,电教设备、音响设备,稀有(紧、缺、少)物品或新购置的物品及配套设备等一律不准出借。如遇上级机关、协作单位确需借用的,必须经总务处核准,校长室批准方可出借。学校出借的一切财物,如遇遗失,损坏,要视该物品的新旧程度,贵重程度及市场供求情况,按原价或高于原价赔偿。

九、学校领导变更,各处室负责人(或财产保管人员)的调换,都要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学校教职工的外调、外借、退休、出国、退职、辞退等,必须先做好公物归还或接交手续,才能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篇2

1、建立校舍校产管理基金,健全管理机构。全校的校舍校产由后勤处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包干到人。

2、实验室、图书室、器材室、电教室等由各室的负责人负责管理;办公室、教室及专用房屋由各室负责人、班主任及有关人员负责管理。

3、学校门窗钉牌挂图、教师办公室所用桌椅、橱架等由学校统一编号贴签,固定学生个人使用,班主任负责管理,有意损坏者追究责任,并按规定赔款。

4、校产校舍管理员要坚持对房舍及时检查,如需维修及时向后勤主任报告。要注意对水电设施的修理,及时检查修理疏通下水道。

5、校产管理员要负责全校的财产分类登记、建帐、设卡工作,新增加固定资产由学校管理员和部门管理员验收、登记、填表、建帐、设卡后方可使用。各财产使用单位每学期进行一次财产检查,做到帐物、帐帐相符。如果损坏或遗失,要写出书面申请,经校长批准,赔偿处理后,方可填报减损报表。

6、办公室、教室的固定资产使用一律实行承包责任制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借,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加倍赔偿。

7、建立校舍设施维护基金、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普查,搞好校舍设施的维护、管理,杜绝危房。

8、搞好教职工社会宿舍和管理,不乱建、乱修房屋、禁止私自拆卸水、暖、电设施。

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篇3

一、学校总务处负责全校财产的`登记保管工作,包括校产的添置、验收、保管、修缮工作,定期清点,有专门的财产保管室;

二、在总务处负责下实行财产分类管理,班级财产由班主任负责保管,体育、音乐、美术、电教、实验器材由相应的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工会财产、党、团、队物资由相应组织负责保管,图书、教学用书由教导处负责保管,厨房财产由炊事员负责保管,办公桌凳由使用教师保管,花草树木分班管理;

三、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报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并登记固定资产帐,方可使用;

四、财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要查明原因,按责任大小赔偿;

五、校产一般不得随意借给私人或外单位,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并打好借条,按时间归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凡职工进调出和离退休,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七、宿舍门市使用学校水电要照价收费,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八、财产报损,要办理报废手续,经校长同意和审批;

九、校内师生(包括家属)不得叫学校泥、木工等做私活;

十、提倡师生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表扬爱护公共财产的好人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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