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岗位规章制度(精选5篇)
一、加强财务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财务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加强财务人员的再教育,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学习财务法规。
二、建立健全严格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人员行为,完善确保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不走过场,责任到人,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
四、会计工作管理是医院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地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活动,不仅可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而且使医院管理得到加强,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五、积极采取措施,调动广大财务人员积极性,激发财务人员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建立一个经常性考核制度,在会计基础规范中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水平和质量。
一、遵守会计统一核算,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库存现金不坐支、不超支、不白条抵库、不私借公款。
二、差旅费的使用及报销办法:
因公出差预领现金,须由出差人填写借款凭据,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借款。出差返回后须在三天内与财务结报,遇特殊情况的,结报时间不能超过一星期。
三、子女医药费报销的审批办法:
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子女医药费报销,由报销人员填写医药费报销单,经办公室财务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四、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发放审批办法:
五、行政、事业、合同用工性质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由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明确标准编制发放清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六、车辆维修费用及出车补贴的审批办法:
1、车辆维修由负责该车辆的司机提出,征得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对车辆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司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2、出车补贴的支付。由司机根据出车情况,于次月5日前填写《出车补贴申报表》,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3、财务根据领导意见进行支付。
七、会务及业务招待费的审批办法:
1、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业务招待时,必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由经办人签字,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2、在酒店(饭店)进行业务招待时,限局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签单,其余人员一律采用买单结报的方式进行;招待费用统一结算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无误后,由经办人员签字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3、财务根据领导意见支付相关款项;未按上述规定的业务招待费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八、购置办公用品的审批办法:
1、常用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各部门采取领用制,并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高额办公用品的购置,由科室提出申请并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
2、办公费用支付审批程序:经办人员签字,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九、票据由办公室财务会计统一保管,并及时向核算中心办理结报手续。不符合规定的票据,财务会计有权拒付。
十、项目经费的开支情况,由财务人员负责按月汇总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副局长和局长。
十一、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药店应设置专职财务人员对门店医保款项进行监督、管理及核算。
二、财务人员应建立相关往来账目对门店医保款项进行登记核算。应建立应收账款——医保款二级明细账,用来专门核对当月医保IC卡销售额、当月应收财政医保款项回拨金额、当月应收医保保证金金额往来情况。
三、药店应建立专用银行账户用于医保款项回拨管理。
四、财务人员应将医保数据核对准确及时打印每月职工、个体《定点零售药店销售费用情况申报表》并报送医保中心。
五、财务人员每月应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表》进行整理、核对数据开具收款收据报送财政局。并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表》留存联进行审批、挂账做账务处理。
1、参与制订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根据总体发展战略制订财务战略;
2、利用财务核算与会计管理原理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战略,并主持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主持对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的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财务风险控制;
3、财务报表的审查;全面负责公司财务工作;
4、负责公司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联系,寻找融资资本,全面规划融资项目;
5、辅助总经理制定投、融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并向总经理提供相关的解决方案;
6、协助总经理进行投资业务管理,优化项目结构,提高投资回报率,保障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达成;
7、负责组织完成引进战略投资者、资产重组、并购、信托等投资事宜;
8、负责进行项目的投资谈判、签约等工作;
9、负责投资方案和投资报告的审核;
10、负责拓展并维护公司与资本市场的关系。
9、审核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3.移交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有关电子数据应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同时系统管理员在会计交接之日更换岗位操作员。
4.资金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资金专员交接由资金主管负责监交;资金主管交接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5.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6.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离岗者对继任者面临的问题可提出解决建议,并可协助解决。
7.及时对轮换岗位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使轮岗人员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业务知识,保证工作能顺利进行。
8.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对轮岗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轮岗效果进行调查评估,进一步完善轮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