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执行制度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执行制度有哪些作用呢?为加强管理,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执行制度,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执行制度(篇1)

一、总则

为加强管理,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请各员工遵照执行。

二、考勤

1、公司实行月考勤制度,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特殊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如需调整,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2、管理办法

(1)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行政人员以考勤记录为依据,汇总成个人考勤记录。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个人工资计算、假期计算以及实施奖惩的依据。

(2)外出办理业务的员工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理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外出办理业务的员工必须事前向经理申明原因,否则按外出办理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日标准工资,并扣发当月全勤奖。

(4)员工因公出差由经理批示,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未与公司及时联系或超出出差期限扣除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

(5)出差时不打招呼而办理私事者,不予报销此次出差费用,办私事时间将按照旷工处理。

(6)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50元。

3、迟到、早退: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一次罚款5元;10-30分钟罚款10元;月累计超过3次(含3次)的扣除当月全勤奖金50元;月累计超过5次,公司将予以书面警告,另行罚款50元;月累计超过8次,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2)因工作不能按时到公司时,员工须事先或在上班前30分钟内告知经理,否则,视为缺勤,按相关制度执行。

4、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准者;

(3)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到工作岗位者;

(4)一次迟到30分钟—2小时内按旷工半天计算,3小时—5小时按旷工1天计算;

(5)处罚办法:

A、旷工1日,扣除当日标准工资的三倍,并扣发当月全勤奖,记警告一次。

B、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日(累计24小时),半年内累计旷工4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并且公司有权直接辞退该员工。

5、涉及罚款内容的上报经理,从违纪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请假

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的请假,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指定职岗代理人,办妥工作交待事宜,按权限报请批准,将批准后的《请假申请单》报行政人员登记考勤,无请假手续自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每年限请假天数累计20天,超出规定限请天数,除扣除请假天数工资外,另罚款50元/天。

请病假、事假应本人亲自履行请假手续,因生病或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可委托他人代请或在上班前30分钟内打电话通知经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报行政人员备案;

2、病假、事假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计,超过半天不足1天的以1天计。

3、病假、事假、公休每月累计十天(包含十天)以上者按出勤天数基本工资70%发放。

4、请事假、病假,提前向行政部门申请,员工申请事假,要本人提前1-3天填写请假单,员工申请病假,要提前或者上班前30分钟告知领导,事后补请假条,如没告知公司领导,以旷工处理。

5、员工在病假、事假期间,应扣工资:

月基本工资÷30天(31天)×实际请假天数

6、请假批准权限:

A、部门负责人有权批准本部门员工1日以内的请假申请,并报行政人员备案。

B、员工、部门负责人2日(含2日)以上的请假申请,须上报总经理批准,并报行政人员备案。

四、加班

1、公司提倡员工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在上班时间内完成当日工作。

2、加班达3小时—4小时以内,计加班半天;达6小时以上,计加班一天。

3、根据工作安排给予员工调休,并交行政部门登记考勤。无法安排调休时,给予加班补贴。

4、对未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自行加班工作的,不计加班。

5、加班补贴的计算,以基本工资为基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五、休假

公司每周正常休息日为一天,实行周六、日两天轮班休息制度。

1、每周正常休息为计薪假,休息前应与相关人办理好交接工作,工作交接清楚,方可离岗休假。(新员工试岗期内无调休)

2、员工休假时因未交接清楚而导致工作失误,由休假者承担责任,视不同程度给予处罚;若是因接交人的疏忽,则由接交人承担责任,并给予处罚。

3、休息期间,休息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六、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1、婚假、丧假

(1)司龄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申请七天带薪婚假,未满一年可申请三天带薪婚假。(须提供结婚证明)

(2)司龄满一年以上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请带薪丧假三天,未满一年可申请一天带薪丧假,如是岳父母或公婆,带薪丧假为1-3天。

(3)符合条件的婚、丧假期间,工资、福利照发。

3、婚假应提前一周向直接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按批准权限报批,报行政人员备案后方可休假。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执行制度(篇2)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制定本规定。

二、考勤规定

(一)公司所有员工必须实行指纹考勤;

(二)外勤员工考勤:

1、工程部员工考勤以施工日志为准;

2、市场部考勤按《市场部出勤办法》执行。

三、工作时间

除特殊情况外,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7.5个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8:00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考勤管理

(一)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自每位员工入职当天,即进行指纹考勤;

2、指纹考勤是必须早晚上下班各刷一次,在所有打卡记录中取最早的打卡时间作为上班时间,最晚一次的打卡时间作为下班时间,所有考勤记录均是记录在考勤系统中。如遇上、下班忘记指纹考勤者,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前填写《补打申请单》交部门经理签字后交综合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除特殊情况外,每月补打卡情况累计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签字无效,自第四次开始,则每一次扣除当月工资10元。)

(二)所有员工严格按时作息,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发生迟到、早退者按以下处理:

1、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扣除当日工资10元;

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次扣除当日工资20元;

3、所有员工必须在休假完毕之后立即至综合部办理销假手续。

4、请假以0.5天为基数,请假时间必须是0.5的倍数。如0.5天、1天、1.5天、2天,以此类推。

5、员工休假结束后续假的,应再次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办理审批手续不便,经领导批准后可以先休假,请假期满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执行制度(篇3)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和效率,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据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3.权责

程序修改: 人力行政中心

监督稽查:人力行政中心、总经办

4.定义说明

生产体系人员: 生产部。

特殊岗位人员:品管部、设备动力部、仓储物流部、技术研发部。

5.流程图

6.出勤制度

6.1出勤制分为正班出勤和加班出勤

6.1.1出勤打卡时间:办公室、后勤打卡时间:8:30—17:30;保安、食堂人员打卡时间:7:00—19:00;仓储物流部(中午根据具体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调配工作)、设备动力部、制程品管科人员打卡时间:8:00—18:00;生产体系人员(具体以生产实际情况安排为准,依工序要求提前到岗准备)。

6.2正班出勤

6.2.1正班出勤天数=当月总天数一规定的休假天数(正常出勤为全勤)

6.2.1.1工作制:

6.2.1.1.1月薪制: 后勤及管理人员周一至周六出勤,加班费已包含在综合工资中。

6.2.1.1.2保安人员:月休2天, 12小时白夜班两班制,加班费已包含在基本工资中。

6.2.1.1.3特殊岗位人员需积极配合生产工作,周日值班/加班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安排调休;管理干部、销售人员周日根据岗位工作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加班。

6.2.1.1.4特殊情况加班特殊处理。

6.2.2正班出勤之说明

公司实施考勤系统,以打卡机打卡来记录上班、下班、加班时间,考勤系统内所记录上、下班的时间为计算员工薪资的原始凭证。以上必须严格遵守打卡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正班时间需打卡2次,所有人员因工作需要须加班追加2次加班卡(含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生产一线员工可只打上下班2次卡)。

6.2.2.1迟到与早退

6.2.2,1.1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的,均视为迟到。

6.2.2.1.2下班时间未到,未经允许而提前离开工作区域或提前打下班卡,均视为早退

6.2.2.1.3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10元,1小时以内扣款30元,1小时以上按0.5天事假计算,并负激励30元/次。

6.2.2.1.4因公迟到、早退需部门出示证明签批《补签卡申请单》方可视为正常出勤。

6.2.2.2旷工

未经请假、请假期满未续假、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到岗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均视为旷工,旷工0.5天扣除1.5天工资并负激励50元/次,旷工天1天扣除3天工资并负激励100元/次,连续旷工3天或当月累计旷工5天或当年累计旷工15天(含)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对自动离职者暂扣工资,完善手续、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发放。

6.2.2.3擅离职守: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擅离职守0.5天以内扣除1.5天工资,并负激励50元/次,1天以内按旷工1天处理,扣除3天工资并负激励100元/次。

6.2.2.4旷工扣减工资计算公式:综合工资-(综合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当月旷工天数×3),并减去负激励及当月全勤奖。

6.2.2.5以上所有都列入年终考核项。

6.3加班出勤

6.3.1加班之说明。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6.3.1.1因工作需要,公司计加班对象针对于“生产体系及特殊岗位”人员;公司计件员工的加班费已含在计件工资中(如搬运),不另行计算加班工资;销售人员计算提成,不计算加班工资;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6.3.1.2对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上级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调休。

6.3.1.3 确因工作需要,办公室职员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值班、休息日加班须部门合理管控),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以调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6.3.1.4法定假之加班费计薪标准参照公司原相关制度执行。

6.3.2加班之申请

6.3.2.1确因工作需要,员工申请于非正班时间进行生产工作,则需申请加班,经部门主管/经理/负责人同意后进行,公司依员工自愿申请加班之时数支付加班费10元/小时。

6.3.2.2法定假日需申请加班者,需报批签核总经办,核准后方可加班。

6.3.2.3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负责人签字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部门经理/负责人签批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6.3.3考勤系统将根据加班申请时数及实际打卡时间自动核对后取数,计算加班工时之依据如下:

6.3.3.1如打卡时间≥加班申请提报之时间,则需核对确认加班时间。

6.3.3.2如打卡时间<加班申请提报之时间,则以实际打卡时间为准。

6.3.4排定加班而请假者需经部门经理/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加班者以不服从工作安排处理,视情节轻重处以每次负激励50--200元,生产体系部门之管理,技术,设备工程,品质等人员需随部门加班。

6.4考勤打卡制度

6.4.1所有人员一律实行打卡制度【含经理级及以上人员,请假人员须事先签批《请假申请单》,出差人员必须签批《出差申请单》,否则不予以计算考勤,特殊情况除外;因工作原因界定在外销售人员(营销经理在公司内时指纹打卡)、驾驶员(在公司内时指纹打卡)、董秘(在公司内时指纹打卡)如遇外出或出差须事先定位打卡】。

6.4.2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打卡的人员,相邻下班-加班打卡时间间隔必须超过10分钟,否则会出现重复打卡于某一时间段上,造成打卡异常。若不遵守执行, 人力资源部有权拒绝签卡,不计加班。

6.5补签卡申请流程

6.5.1因指纹原因打不上卡的,人力资源部确认属实后将更换手指纹给予补卡,不计扣薪。

6.5.2如遇系统出现故障,时间有误、出差、公务、工伤或突发急病而未能打卡者,应于当日或次日到人力资源部补签卡:不论任何原因,员工如非因公务和卡机坏未能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视为漏打卡,需填写《补签卡申请单》于次日12:00点以前由部门直属主管证明上下班时间,并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卡,每月前三次漏打卡者负激励10元/次,第四次漏打卡负激励30元,第五次漏打卡负激励50元,六次及以上漏打卡作旷工处理,若发现故意制造漏打卡者罚款100-200元/次,屡次违反者无偿解除劳动合约,并扣除相应工资。

6.5.3出差人员凭《出差申请单》为考勤依据,出差仓促回厂后及时补单,无单以旷工论处。

6.5.4《补签卡申请单》之签核:由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负责人核准, 人力资源部处理。

6.5.5工牌/饭卡遗失,由部门经理/负责人签批《工牌/饭卡遗失补办申请单》给予签批补办,补办工牌/饭卡扣工本费10元/次。

6.6工作时间、休假,每月之出勤以此规则为准,如因季节工作需要,停电或停水、自然灾害及其它原因需与正常工作日调换班时,以公司人力行政中心通告为准。

7.休假与请假制度

7.1法定假日休假

7.1.1公司员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假日

元旦1天:1月1日

春节3天:除夕、初一、初二

清明节1天: 农历清明节当日

劳动节1天:5月1日

端午节1天:农历5月初5

中秋节1天: 农历8月15日

国庆节3天:10月1、2、3日

7.1.2法定假日在职人员享有相应工资待遇。

7.2请假/调休制度

7.2.1请假之规定

7.2.1.1请假必须提前、亲自申请,需填写《请假/调休申请单》说明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者作旷工论处,确有特殊情况或紧急事务不能亲自请假的应先请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由他人代请假或事后补请假,但必须知会人力资源部,否则旷工论处。【注: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任何形式(电话、短信、微信等)的请假】

7.2.1.2事假最低以0.5小时计。

7.2.1.3请假天数超过公司规定休息的天数0.5天(不包含)以上者不予以发放当月全勤奖。

7.2.1.4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得批准擅自缺勤者,依旷工论处。

7.2.2调休

7.2.2.1员工调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调休需填写《调休申请表》,由人事专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部门经理/负责人签批。

7.2.2.2当月调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7.2.2.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调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调休天数。

7.2.2.4员工自行调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7.2.3请假/调休之代理

7.2.3.1代理人之设立:

为使工作之安排及调派不因个人请假或调休假而导致停顿,发生异常事件能及时处理,请假前需设立职务代理人。

7.2.3.1.1班组长、职员级(含)以上人员请假者,部门内部需设立职务代理人,并在《请假/调休申请单》上注明。(副)主管级以上(含)以上人员请假者,请假前需以微信群信息的形式知会其它部门请假时间及期间之联络电话,以及工作代理人及联络电话。

7.2.3.1.2排定代理人之后,须对部门内部宣达,以便让部门人员知悉代理人及工作代理事项。

7.2.3.1.3若职务代理人有变更,其部门主管需知会到其它部门。

7.2.3.2代理人之职责

7.2.2.2.1代理人于代理期间,遇案须积极处理,不允许有规避、积压案件、推卸责任之心态,如发现有以上情形发生时,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代理人及部门主管适当之处分。

7.2.4请假之类型

7.2.4.1事假

7.2.4.1.1事假指员工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而需请事假者,事假不支付工资。

7.2.4.1.2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者,则需带有相关证明请示部门主管及部门经理/负责人,获得批准批后方可执行,否则以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7.2.4.1.3请事假超过15天(不含)以上,还须到人力资源部签订《请长假协议书》,签订后方可执行。

7.2.4.2病假

7.2.4.2.1病假是指员工因身体原因不能工作而需请病假休养者,需提供医院证明或发票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发现伪造证明的论旷工处,请假天数依实际情况及相关有效证明而定。

7.2.4.2.2如遇严重病情需延长假期者则需带有相关证明请示部门经理/负责人,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以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7.2.4.3工伤假

7.2.4.3.1工作中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或因维护公司利益致使身体受到伤害,无法上班的称之为工伤假。如经查明属故意违章操作的按事假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7.2.4.3.2工伤假期长短依据医院开出之医疗证明,视具体情况给予。

7.2.4.3.3工伤假期间工资参照相关标准执行,不影响全勤。

7.2.4.3.4工伤非住院治疗者,每天都要到公司报到打上下班卡。

7.2.4.4 婚假

7.2.4.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婚假7天;

7.2.4.4.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7.2.4.4.3婚假需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7.2.4.4.4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2.4.5丧假

7.2.4.5.1公司正式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7.2.4.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7.2.4.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2.4.6产假

7.2.4.6.1公司正式员工已婚女员工可享受。

7.2.4.6.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天数和工资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7.2.4.6.3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7.2.4.6.4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7天陪产假;陪产假期间工资按日全额工资发放。

7.2.4.6.5产假、陪产假均须履行相关请假手续,并完成签批。

7.2.4.6.6产假的薪资,在正式返岗后工作满3个月后发放。

7.2.4.7年休假

7.2.4.4.1员工累计工作(从_年1年1日起计算)已满1年,年休假5天逐年递增1天,12天封顶 ;休年假最低以0.5天计算。

7.2.4.4.2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予以其他方式补偿。

7.2.4.4.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批。

7.2.4.4.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3(含)次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经理/负责人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7.2.6请假之签核需按以下请假审批权限,审批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处理考勤及备案。

7.2.4.1高管及以上请假、调休者,均需呈报董事长/总经理或授权代理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视为请假,否则为旷工。

7.2.4.2职员及主管级以上人员请假,部门负责人审批时需设立职务代理人,并在请假申请单上注明代理人及联系电话。

7.2.4.3所有人员请假需按规定时间提前呈报相关权责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视为请假,否则为旷工。

8.相关文件

9.表单附件

9.1《请假/调休申请单》 《请长假协议书》 《出差申请单》《工牌/饭卡遗失补办申请单》 《补签卡申请单》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执行制度(篇4)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上下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结算工资、福利补贴等提交准确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以下全体员工。

三、考勤:

(一)考勤时间:

1、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起至当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总经理外,均应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规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内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主管及以上人员在表上予以登记,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月底前签字确认),在次月1号前仍未登记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早上未打卡视为上午半天旷工,下午未打卡视为下午半天旷工。

3、一般人员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时,应征得直接上级同意;所有外出人员外出前应在前台处《外出登记簿》上予以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如遇特殊情况未在登记簿上登记的,由行政助理询问外出人员直接上级后代为填写(主管以上人员询问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据打卡记录、《请/休假申请表》、《未打卡情况登记表》,一并审核并编制《月考勤统计表》,报财务部作为薪金计算依据,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考勤记录不全的,以考勤记录为结算依据。

(三)公司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四)考勤设置及基本定义:

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2、迟到: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公司规定工作时间打卡上班延迟30分钟(含)以内的行为。

3、早退: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含)以内离岗;

4、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旷工

(1)未办理妥善请假手续、外出手续而私自离开岗位或不到岗位;

(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手续的行为;

(3)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5)被公安部门拘留的;

(6)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不能到岗的;

(7)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

5、请假:因个人行为或个人因素不能在岗位上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手续离开岗位之行为。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假、考试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工作,并由部门主管指定必须继续工作的行为。

7、出差:因公司公务或领导指派外出,不能在办公室或指定岗位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离开公司之行为。

四、请假管理:

(一)请假流程:

1、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2、其他部门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1)三天以内(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员请假流程:

(二)员工请、休假的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假期审批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按以上流程报批,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处置。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须电话请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于直接上级口头请假得到同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在到岗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经权限人批准外,请、休假期满而不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假应安排好职务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经批准方可离岗。员工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公司内部联系。

4、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经核实属实,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处置。

5、《请/休假申请单》由行政部存查并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办理销假手续。

6、请病假2天以上者必须在上班后一天以内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7、无直接上级的,审批人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

(三)出差:

员工外出出差的,凭《出差申请单》到行政助理处予以登记;如时间有调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

(四)加班: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计划内的工作不计加班,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按以下流程之一进行确认:

1、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据《加班申请单》进行统计、核定,以此作为加班计算的书面依据。

2、加班计算单位为:小时/次,1次加班不到1小时不计加班。

3、加班统计:加班时间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请单》为依据,以打卡记录为准,以小时为单位进行累计。

4、加班可安排在阶段性工作后换休,换休假当年有效(春节假前)。

(五)考勤扣款标准

1、无故缺勤(包括迟到、早退和旷工等)等情况,按如下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行为:

1.1员工每月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2次不计迟到,2次以上的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2员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3当月内迟到/早退达3次公司将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之方式对员工进行教育,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及以上的,扣罚工资50元/次,以后每次迟到/早退累加50元罚款。迟到早退一个月内达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责令改正,对于屡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内达到30次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加倍处罚或对其作出辞退处理。

(2)旷工:

2.1按照旷工实际时间扣除两倍的工资和各种补贴,并由行政部给予警示。

2.2累计旷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倍处罚。

2.3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累计旷工3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辞退处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内(含),发放病假当日基本工资;7天至15天以内(含),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病假工资,超过15天按事假处理;

(2)病假原则上一次性不得超过一个月。

3、事假:

扣除当日薪金全额及当日补贴。原则上事假单次不得超过5天,请假时必须有工作接手人,续假不得超过2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无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委托他人代打卡:

一经发现,委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罚款50元。违纪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权取消员工本次晋升、加薪机会;情节严重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种类: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调休、考试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体系中的工资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节假日(全薪):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年满23 周岁,男年龄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须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请,并出示结婚证书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当年内有效。

4、丧假(全薪):

(1)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丧假3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给予1天带薪丧假。

(2)员工到外地办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增加最多不超过2天的带薪假。

5、产假(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持准生证、出生证等):女员工产假为90日。

(1)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原则上产前15天)

(2)已婚女员工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奖励晚育假15天。

(3)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职工婚后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产假:流产给予7天产假,引产给予15天产假。

6、陪产假(全薪):男员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产假3天。

7、工伤假(全薪):若因公受伤,工伤医疗期内薪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支付。

8、调休(全薪):调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

(2)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连续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试假(全薪):公司鼓励员工个人参加有助于本职工作的进修和培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凭准考证原件,经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可于工作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假全年不得超过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执行制度(篇5)

一、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的范围

1、被考勤人员:公司所有管理人员。

2、考勤地点:公司办公室走廊。

二、人脸识别考勤时间

正常工作日内,上班每人每天四次人脸识别考勤,具体考勤时间:上午8:00前、11:30后,下午14:00前、17:30后。

如遇上、下班时间调整,则另行通知。

三、人脸识别考勤规定

1、考勤机全天固定位置开机,被考勤人员只要上班,不论迟到与否,均须录取面像考勤。上班后30分钟内录面像考勤计为迟到,超过30分钟计为缺勤,既无面像又无请假单者计为旷工。

2、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公司录面像考勤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负责考勤人员于每月1日上午9点前,将上月相关人员记录上报至办公室,便于汇总考核。

3、每月1日上午下班前,办公室将上月员工上下班人脸识别考勤记录送给公司财务科,财务科按相关规定对缺勤、旷工行为进行处罚。考勤结果将作为干部考察和年终考核考评的依据之一。

四、关于请假、出差等情况的管理规定。

(一)请假。凡需请假不能考勤的,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表》。

1、请假半天以内的,须填写《请假审批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留存办公室备查。2、请假超过1天(包括1天)的,须填写《请假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留存办公室备查。

(二)出差。因出差不能考勤的,须提前填写《出差审批表》。如单位正常业务出差的,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留存办公室备查;如开会或其它出差,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留存办公室备查。

(三)特殊情况。因特殊情况不能考勤的,须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分管领导,并补写《请假审批表》或《出差审批表》(特殊情况包括:1、因公突击开会、出差、外出办理急事等来不及办理相关手续的;2、因公加班至深夜致第二天不能按时上班的;3、因处理突发问题不能按规定请假的;4、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不能按规定请假的等)。

五、奖惩办法

迟到或早退的罚款10元/次,旷工罚款100元/天,工作日中午未经批准喝酒的罚款200元/次,在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大会上检讨,并降低年终奖金系数。每月全勤的给予一定奖励。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执行制度(篇6)

一、上下班时间:上午8:15-12:00;下午为14:00-17:30、签到超过20分钟后为迟到、超过1小时后为旷工,签退提前20分钟以上为早退、1小时以上为旷工,不签到(退)视为旷工。迟到3次、记旷工1天,早退2次、记旷工1天。

二、个人全年出满勤者,年度考核时可结合工作实绩给予表扬。

三、全年病假累计超过半年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者、旷工累计超过10天者,不得参加年度考核。

四、旷工、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连续达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予以辞退。

五、全年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者,年度考核时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全年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0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六、考勤管理人员必须实事求是、秉公正直、当日及时记录考勤;不能徇私舞弊,将矿工、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为正常出勤。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考勤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执行制度(篇7)

1.打卡人员:在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打卡要求: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并通报批评一次。

4.其它情况: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须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行政部签字核实。

5.奖罚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并全年存档备查,作为其它福利发放的参考依据。

1)全月无迟到、早退及旷工情况,全勤奖100元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奖10元,第二次扣2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3)员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为忘打卡者),同时有相关人员证明,视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视为迟到一次。

4)员工凡在工作日无假条、又不打卡的均计为旷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6.执行时间:本制度执行时间从_年5月1日起至_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订调整,以公司另行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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