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之家的管理制度(优秀6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职工之家管理制度(优秀6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职工之家的管理制度 篇1

一、进一步加强精神礼貌建造,常常展开礼貌、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以增进员工的身心健康,陶冶情操。

二、自觉地保护员工之家的一切设备、器件和用品,人为损坏公物者须按价补偿。

三、本室活动器件和用品由专人保管,借用者须作登记,并限在本室使用。

四、持续员工之家整齐美观,不得随地吐痰,室内不得抽烟,乱扔杂物。

五、员工之家实施专人管理,管理者应认真负责,保管好各种活动器件和用具,按时开放,并搞好室表里卫生。

六、开放时刻:每一天下午二节课后,时刻为二小时。

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篇2

为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禁在宿舍内以任何理由使用酒精炉、煤油灯、电炉、应急灯等炊具或大功率电器;

二、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乱装电灯、乱安插座等行为;

三、在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源插座、更换灯头及改装宿舍内线路等行为;

四、禁止以任何理由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一切违禁电器和其他违禁物品,发现一次当场没收;

五、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篇3

一、医疗救助对象

凡属平顶山市管辖的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医保范围的在职会员职工(含农民工)、下岗职工、待业人员、离退休职工,且在工会帮扶系统中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特困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属住院医疗救助对象。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平顶山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

2、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年平顶山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30%以内的“低保边缘户”。

3、职工本人患大病、重病、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各类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边缘户”。

二、申请医疗救助所需材料

1、《平顶山市特困职工爱心医院医疗救助申请表》

2、所属基层工会对申请人家庭经济收入状况证明,需注明每个家庭成员的月收入金额。

3、申请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参保职工住院确认表。

5、工会会员证。

三、医疗救助申报流程

1、申请“医疗救助”的特困职工在住院5日内(节假日顺延)持医保住院确认表到平顶山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以下简称“市总帮扶中心”),按规定填写《平顶山市特困职工爱心医院医疗救助申请表》。

2、市总帮扶中心根据申报材料,认真核实,履行审批手续。

3、特困职工爱心医院接收医疗救助对象,进行医疗诊治。

4、特困职工在爱心医院治疗结束后,有爱心医院直接对特困职工进行医疗救助。

四、医疗救助的方式以及结算方法

1、特困职工住院应享受的医疗救助费用,由市总工会与爱心医院共同负担,通过爱心医院补贴给住院的特困职工(受助对象)。

2、参加医保的特困职工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按医疗保险核定基数的20%部分中,再享受70%的医疗救助(最高限额为2万元),医疗救助部分由市总工会和爱心医院各承担50%。

3、特困职工因病住院次数不受限制。

4、市总工会依据爱心医院出具的医疗救助凭证和《平顶山市特困职工爱心医院医疗救助申请表》每半年对医院结算医疗救助资金。

五、医疗救助工作要求

1、特困职工爱心医院要向医疗救助对象明确医疗项目和自费药情况,并提供优质服务。

2、市总保障部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审批情况和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履行指导、监管职责。

3、市总保障部负责向基层工会宣传医疗救助工作政策,督促基层工会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做好申报工作,把工会组织对特困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

4、市总帮扶中心负责审验申请医疗救助对象的身份,并帮助医疗救助对象完善各项手续,必要时要深入受助特困职工家庭实地走访。

5、市总帮扶中心负责与爱心医院的无缝对接,切实做到对住院特困职工家庭的优质服务。

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住宿须知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整理备案。

(2)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自备。

(3)员工必须按照公司安排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4)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住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有关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行政部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登记表》。

(7)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品类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8)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9)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

(10)住宿人员有义务定时轮班打扫卫生(卫生值日表见附表),自觉将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宿舍清洁整齐。

(11)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必须到行政部办理手续,退还公司所发的一切物品,并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12)公司行政部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结果对内公布。

第四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上班时间除工作原因外,员工不得私自返回并滞留宿舍。特殊原因必须返回宿舍的须经过行政部经理的批准。无特殊原因员工私自返回宿舍滞留,按公司有关规定按旷工处理。技术服务部的员工因上夜班,白天需在宿舍休息的不在此例,但需提前通知自己部门负责人后告知行政部。

(3)员工自己的贵重财物应自己妥善保存,自己的物品只能自己使用,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4)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5)使用电视、收音机、电脑等电器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不准随地吐谈、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

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篇5

一、职工之家活动室作为学校教职工文化、体育、健身活动的场所,以满足教职工文化娱乐活动为基本职责。同时,也为学校对外交流、活动服务。

二、活动室的'所有设备器材归公司所有,资产管理处代表公司、学院行使监督管理职责,并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三、活动室的所有设备器材由工会落实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在管理和使用中做到账物相符,不得私自挪用、转移和外借。

四、活动人员应爱护活动室所有活动器材与设备。健身器材、音响设备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杜绝粗暴行为。

五、设备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属使用不当应及时进行整改,无故人为损坏,追究使用人和保管人并照价赔偿。

六、管理人员负责设备器材的管理、操作、保养及维护。定期对活动室设备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七、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11:30—13:30。

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篇6

为了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有序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休息,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住宿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按指定房间住宿。住宿房间及房间内设施不得随意改造和变更。

二、宿舍所有设备(包括床铺、门窗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损坏者,由其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住宿员工应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用火及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预防事故发生;发现问题或隐患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

四、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安排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拉私接用电设备。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床被要叠放整齐。

5、果皮、杂物不得丢弃地上,不得随地吐痰,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使用电视以及其他音响设备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7、宿舍不得私自留宿亲友,会客应进行登记并注意时间。

8、个人贵重物品应尽量不在宿舍存放,必须存放时,应采取安全保险措施,防止丢失、损坏。

9、不准随意在墙壁、门窗、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0、房间清洁由住宿员工轮流负责,废物、垃圾应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11、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用煤(指冬季取暖)。

12、不得在宿舍内酗酒闹事、聚众赌博,不得从事各种不健康的违法活动。

13、个人行为不得影响公司和其他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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