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最新4篇)

现如今,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最新4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条 业主有权对业委会的账目进行预约查询,分管的委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财务工作。 篇1

第八条业委会委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经业委会全体委员会议研究过半数以上同意呈报业主代表大会决定,终止其业委会委员资格。因个人行为造成损失及属业主公产共产流失的,由个人完全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条 财务开支范围 篇2

1、支付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

2、维持正常工作必须的工具、办公用品及有关费用;

3、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费用和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

4、小区物业招标费用,包括宣传广告费、评估费、公告等费用;

5、小区维权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取证等费用;

6、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用,须在资金充盈的情况下Ь业主代表大会审批后有计划地安排;

条 资金管理 篇3

业委会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由专人负责银行现金存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保管、私存业委会(☆)的资金。除业委会共同议定的款项外业委会资金不得用于因私或挪作他用。超过20xx元的大额备用现金必须存入业委会指定的银行账户。更换现金保管人或出纳,要在业委会指定的委员的监督下进行交接,三方必须签字确认。提取20xx元以上的现金,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出纳,提取2万元以上的现金ケ匦胩崆2天通知出纳,经主任委员及分管财务副主任同意出纳对现金金额确认并登记然后转交办理人或当事人。

其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额外开支。 篇4

第三条 账目管理

业委会财务专委须监督做好现金收支日记账以及收支单据的填制、审核、财务公开的工作。支出票据必须注明发生事项、时间、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做到手续齐全。所有财务收支账目由会计或负责财务工作的`业委会成员保管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经手保管和干预财务账目管理工作。账目保管人更换的,须经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名认可监督下进行交接,由三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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