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通用6篇

法院工作报告 篇1

20xx年1月任县法院纪检组长,主抓纪检监察工作,协管执行工作。近两年来,围绕岗位职责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针对本院执行工作现状,完善执行工作流程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基本履行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院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现将近两年来的工作作如下述职:

一、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任法院纪检组长以来,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违法违纪的查处力度,促进本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管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连续两年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院党组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指导和监督责任,并在院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之间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近两年来的落实情况良好,有效地增强了院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开展多项活动,增强全院干警的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自去年年初以来,主抓了“两个条例”主题教育活动、“司法公正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教育活动、“严格自律、秉公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两禁”专项教育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市中院和县纪委的充分肯定。

三是多措并举,构建监督网络,注重建立长效管理机构。通过实行“开门评议”,针对全院在民主集中制、机关作风、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寻找差距,倾听群众呼声,同时,加大对省、市两级法院“禁令”的贯彻力度,增强禁令的透明度,将省高院的“六条禁令”、市中院的“九条禁令”在院门口、审判庭挂牌上墙,公布举报电话,并组织对严禁酗酒和在工作日中午饮酒进行专项检查,改变了少数干警过去工作日中午饮酒,影响下午正常工作的不良作风。四是严格落实法官法惩戒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去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违纪2件2人,其中给予撤销助理审判员职务1人,行政记大过1人,适用“四告”制度2人,通报批评1人,既教育了违纪者,又教育了全院其他干警,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执行工作针对案件多、干警少、外界反响大的现状,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流程管理,推行裁决权、实施权分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执行程序,去年制定了《关于恢复执行的若干规定》、《强制执行措施适用规则》,填补了执行工作的法律空白,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xxxx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720件,结案率达xx%,其中实体结案率达55%,执行标的到位率达45%,在全市法院系统均居前列。今年以来,结合省、市两级法院安排部署的专项整改活动中,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制定了《执行来访接待暂行规定》,《关于执行程序公开的实施办法》,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利。为了缓解由于案件太多带来的矛盾,最大限度地提高权利人实现权利的程度,今年6、7月开展了近两个月的执行会战,对利用早、晚、夜间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数十名债务人采了了拘传等强制措施,执结案件102件,标的额到位130余万元,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截止今年1——11月,共执结案件1082件,执结率达71。68%,标的额到位率达73%,在全市法院系统居前列。

二、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自20xx年1月任法院纪检组长以来,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抓的不够紧,导致理论水平不高、素质能力不能较好地适应本职工作。二是工作标准不高,缺乏创新意识和进取意识。三是在廉洁自律方面有时对自身的要求不够严格,存在公车私用、接受有关乡镇、单位宴请的情况,忽视了自我约束。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将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树严谨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树立牢固的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从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要求其它人做到的,自己坚决做到,要求其它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针对法院纪检组长的岗位职责,今后的工作重点是探索法官与法律之间的“隔离带”、“反腐墙”,制定相关事前防范措施。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着力建立一套“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构建制度监督制约体系,为推进全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努力。

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报告 篇2

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报告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院党员大会,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进行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下面我代表法院机关总支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法院机关党总支现有党员162人,其中在职党员91人,提前单列(离岗)党员37人,离退休党员31人,家属党员3人。下设机关、后勤、城关法庭、相州法庭、石桥子法庭、朱解法庭、辛兴法庭、老干部等8个党支部。自2002年6月换届以来,在市直机关党工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保障和促进了全院审判工作的开展。三年来,全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39428件,处结37721件,收结案件数量位居潍坊各基层法院第一。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被济南军区政治部和山东省高院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潍坊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连年保持潍坊市文明单位、诸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届在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创新机关工作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我院创造的远程立案、简单民事案件即收即审即结、制度化的民事诉讼调解等民经验,在全省及至全国法院进行了推广,信息化建设经验在潍坊政法系统得到了进一步推广。

一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素质。几年来,我们一直把思想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先后开展了“三个代表”学习教育、“实践三个代表、争做服务模范”、“建设‘四型机关’,争创人民满意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党员主题活动,进一步解决了“权力是谁给的、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保持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尤其是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使广大党员干警的政治素质、党性观念、司法能力、宗旨意识、纪律作风明显增强,理论修养、执法水平、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在三次群众满意度测评,一次民主评议中,满意及优秀票均获得全票,受到上级的肯定和好评。

二是抓组织建设,确保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始终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制定了党组织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了党组织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责任制,并列入全院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全院岗位目标责任制,与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同时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确保了党的组织生活的正常化。注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积极与上级党委联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三年来,共发展新党员7名,进一步壮大了党的组织。

三是抓学习教育,着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我们结合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规范化管理年”、“大练兵”和“司法能力建设年”等活动,狠抓了党员干警队伍的学习教育。着重加强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官法和《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学习。并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依法办案自觉性。

同时,注重党员教育的灵活性、多样性和趣味性。利用我院的网络资源和技术优势,积极构建网上党员活动室,开辟了网上党建工作阵地,在院网站建立了《党建工作》专栏,将党的基本知识、有关党建制度规范、《党章》、《十六大报告》等制成网页,图文并茂,供全院干警随时浏览。还针对党建活动内容,将每个干警的心得体会、剖析材料、整改措施等制成网页,在网上交流,被省委宣传部授予“先进党员活动室”。

四是抓作风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司法形象。几年来,我们把作风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最高标准,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做起,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以公正司法、热情服务、雷厉风行的作风,赢得群众信赖,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度,树立起高效、文明、利民、便民、护民的司法形象。为严格庭审规范,在全院推广学习了普通话,专门成立了“庭前准备室”,庭审时,要求法官必须着袍、书记员必须着装,严格溜庭脱岗。结合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等活动,深入查摆影响法院形象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加强内外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立、审、执、监“四个分离”机制、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审判工作“四

法院五年来工作报告 篇3

各位代表:

我代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和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按照市五届人大各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市法院案件大幅增长,审判执行任务十分繁重,共受理各类案件985313件,办结968087件,比前五年(2005-2009年)分别上升30.4%和31.5%。其中2014年受理案件225400件,办结207700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19.88%和16.1%。市中院五年共受理案件150997件,办结145952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7.8%和23.9%。其中2014年受理案件40060件,办结35015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22.58%和25.53%,均创历史新高。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0455件,判处罪犯12735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1413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案件8104件,判处罪犯13616人,审结沙井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犯罪案等多起涉黑案件。严惩经济领域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结走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案件2799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109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725件,判处罪犯950人,同比分别上升13.1%和24.8%。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从宽情节的21871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9272件,严格实行裁前、裁后双公示和报备制度;从严控制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等罪犯减刑、假释,2014年办理上述减刑、假释23件,同比下降11.5%。

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89041件,诉讼标的金额2100余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7.9%和116%。妥善处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审结人身损害、财产权属、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案件165714件。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对市场行为的规范、引导和调节作用,审结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纠纷案件73565件,票据、证券、股权、信用卡等纠纷案件51626件。优化我市国际化投资营商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940件。加强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工作,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审结公司破产清算案件199件,清偿债权243.6亿元,安置职工4173人。其中大鹏证券破产案为全国首宗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南方证券破产清算模式、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得到最高法院肯定推广。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970件,比前五年上升96.2%,占全省21.1%。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719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诉讼请求3948件,以协调撤诉方式结案3356件。办结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7781件,其中准予并强制执行5647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26件,决定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给予赔偿73件,赔偿金额1351万元。

依法加强执行工作。执结案件264014件,结案标的金额447.76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4.62%和42.51%。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力,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04人,限制出境1284人次,罚款、拘留1119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6人。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建成具备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的执行指挥系统,案件平均执行周期缩短1.5个月,执行标的到位率58.24%,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9.31个百分点,比前五年提升16.65个百分点。

努力提升审判质效。推进标准化办案工程和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87个覆盖主要案件类型的裁判指引,发布93个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促进裁判标准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加强审判质量监督,开展案件质量、庭审、裁判文书“三评查”,评查案件6752件、庭审2096场、裁判文书6752份。积极应对案件大幅增长态势,进一步加强审判效率管理,促进均衡结案。龙岗法院推行精细化管理,从严把握各审判节点的时限。建立审判质效评估分析制度,办案质效情况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五年来,全市法院以不到全省十分之一的法官,办结全省法院近五分之一的案件,法官人均办案数量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案件质量、效率稳居全省和全国法院前列。

二、立足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立足全局谋划法院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管理创新和“三化一平台”改革主攻方向,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依法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部署,及时制定贯彻意见,细化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有序推进。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为制定地方法规规章提供建议。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选派法官为党校学员授课35次,为各级行政机关举办法律讲座123场,提出司法建议795件。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推广罗湖法院试点经验,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选派597名法官挂点632个社区,指导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加强普法宣传工作,选派法官为深圳法律文化大讲堂举办讲座13场,与《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媒体合办普法栏目“法官说法”147期、“罪与罚”70期。配合市委积极协调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落户深圳,促进特区法治环境提升。

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在全国率先实施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发挥司法保护合力,最高法院《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充分肯定深圳法院这项改革。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市中院成立知识产权高交会巡回法庭,南山法院成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审理中心”。五年来,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5539件,约占全省三分之一,华为公司诉美国IDC公司案确立的司法规则得到国际认可,被评为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市中院被确定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被评为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服务前海开发开放。积极参与前海合作区制度设计,协助确定了前海总体规划的法律框架。2012年成立前海法庭,推行港籍调解、港籍陪审制度,创设E送达司法服务平台,为前海早期开发开放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针对前海的特殊定位和司法需求,积极推动设立前海法院,2014年12月2日获批,今年1月28日成立,胡春华、周强等领导同志出席揭牌仪式。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两警协同”机制,维护诉讼及信访秩序。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安排38名信访人通过远程视频向最高法院反映诉求,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信访投诉量下降3.1%。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704万元,为刑事被害人、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3799万元。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公安、劳动保障、卫生行政等49家单位建立联调关系,通过诉前联调成功调解案件50927件,一大批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宝安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省委政法委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推广深圳诉前联调工作经验。

三、深化司法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五年来,全市法院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司法体制机制试点改革被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评为2014年度优秀改革项目、最佳实效性改革项目。

率先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在市委直接领导和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法院率先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法官按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实行单独薪酬体系,初步实现了不同人员分途发展。这项改革迈出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第一步,为全国法院改革提供了制度借鉴,受到孟建柱、胡春华、周强等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作了专题报道,被南方报业集团、广东省社科院评为2014年度深圳十大改革创新榜单第一名。

率先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办案责任制改革。2012年市中院指定福田法院率先试行审判长负责制,盐田法院试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先行探索审判权运行新模式。2013年10月,经中央批准,最高法院确定市中院为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2014年市中院和指定试点的基层法院在全国率先启动改革,选任优秀法官担任主审法官或审判长,直接签发裁判文书,院庭领导不再审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制定《办案责任追究办法》,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建立“权责统一、全程留痕”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谁审谁判谁负责。这项改革突出了法官、合议庭的办案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促进了办案质效的明显提升。

率先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改革。开展以“分权、集约、阳光”为核心的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执行裁决权、实施权和监督权分离,事务集约办理,权力阳光运行。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建成全国首家“法院查控网”,率先将外资银行纳入司法协助网络,协作联动单位达40家,累计完成财产查询任务117.7万件,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1亿元,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法院查控网”在全国法院推广。

率先推进简易案件速裁机制和裁判文书改革。经全国人大授权,深圳被确定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地区,全市法院积极创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有效提升办案效率。按照“繁案细审,简案快审,繁出精品,简出效率”的思路,对民商事案件进行调解前置、繁简分流,在基层法院设立速裁法庭,集中裁决标的额较小的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与改革前相比减少2个月。推行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民商事案件简化裁判文书,实行“门诊式”、“要素式”庭审。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改革被列为我市2012年度法治惠民工程项目。诉前联调、审前调解、裁判文书改革成果被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采纳。

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成立家事审判庭或家事案件合议庭,对家事纠纷实施“柔性、专业”审判。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方人身保护;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遏制隐匿财产现象;推进家事纠纷综合解决平台建设,创设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制度,协调工会、妇联、社工、义工参与调解,促进家事纠纷和谐化解。共审结离婚、继承、抚养、赡养等家事纠纷案件30469件,调解撤诉20231件,调撤率达66.4%。这项改革被评为我市2013年度“十大政法创新”项目。

深入推进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改革。会同市公安局出台规定,禁止刑事在押被告人穿着囚服出庭,去年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率先在全国实施,今年3月最高法院推行了这项改革。积极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机制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完善冤假错案防范机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市中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完善“圆桌审判”方式,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设立未成年缓刑犯社工帮教工作站,探索建立义工与少年犯“一对一”帮教机制。市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单位,宝安法院失足少年帮扶项目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法治保障制度创新奖。

积极推进前海法院综合改革。市委高度重视前海法院建设,专门成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市中院立足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定位,认真研究制定前海法院综合改革方案,对管理体制、机构设置、运行机制进行全面创新,打造八大改革亮点。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法院工作报告肯定“按新模式设立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为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坚持从严治院,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五年来,全市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法院文化建设,注重干警人文关怀,关心干警身心健康,队伍活力不断增强。加强党建工作,全面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书记项目”被评为全国法院50个优秀党建工作案例。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创建“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部门”,制定教育培训五年规划,通过委托高校培训、干警自选培训、“法官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抓好新颁布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各类专题学习,累计培训干警2万余人次。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实行初任法官、新任中层干部到信访窗口锻炼制度,提升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针对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组织调研,完成全国、全省、全市法院重点课题88项,其中最高法院重大课题3项。市中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

加强廉政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坚决反对“四风”,市中院领导班子向社会公开作出八项承诺。深入整治“六难三案”,确定44项重点整治内容,努力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编制“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建立廉政监察专员制度,实行任职回避“双备案”。通过专项检查、审务督察、网络举报等方式,拓宽违纪违法线索发现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五、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五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促进公正司法。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制度,先后就司法改革、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等工作向市人大会作了专项报告。加强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坚持定期走访、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共邀请代表参加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评查案件等活动2040人次,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代表建议73件、关注案件202件。

依法接受检察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主动畅通检察监督渠道,重视检察机关监督意见,落实重大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五年来共对39件出现新证据或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发回重审或改判。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全国第一。加强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开展庭审直播1225次,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14次,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37场,发布司法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审判等白皮书14个。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76.8%。市中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最高法院在我市召开全国法院会议推广深圳经验。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在省法院委托第三方开展的满意度调查中,人民群众对市中院整体工作的满意率为95.3%,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全市法院142个集体、13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优秀法院福田法院,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巾帼奖章获得者汪洪,全国模范法官曹林等一批先进典型,市中院3次被评为全省先进中院。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判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四个全面”新要求,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干警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欠佳,廉政意识淡薄,极个别法官甚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干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压力越来越大;作为特区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2015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建成“二区三市” 的宏伟蓝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抓好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司法办案。今年1至5月,全市法院新收案件超过11万件,同比上升近40%。全市法院将紧紧抓住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尽力完成各项审判执行任务。依法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严惩腐败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廉洁城市建设。继续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和激励创业创新,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全面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二是全面深化法院改革。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继续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强化司法责任制,尽快启动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改革,加快前海法院综合改革步伐,积极推动实施我市法院《重点改革规划》确定的28项改革任务,争取在2016年底提前两年完成属于地方事权的改革项目,努力形成综合、全面、配套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样板,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借鉴。

三是继续强化司法公开。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实现案件流程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对接、文书全上网,依法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公开法院工作情况。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四是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手机客户端和短信主动推送服务,推广电子送达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执行工作,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坚决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制定《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若干规定》,切实保障律师法定执业权利。主动加强法治宣传,继续组织法官进社区、进行业协会,加快推进法官进校园活动,实现全市677所中小学全覆盖。

五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多元化教育培训,积极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制度,确保廉洁司法。完善业绩评价体系,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推动完善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下,深圳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更为重大,任务更为艰巨。我们深知,群众的期盼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代表的建议就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重点。我们决心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为深圳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 篇4

我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大精神和全国及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富民、宜居、平安、和谐”新通州建设的大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发展大局

(一)、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

稳定。我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_案件53件,抢劫和抢夺案件73件,盗窃案件190件。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面广、危害性大的犯罪,审结销售假白蛋白、假狂犬疫苗重大犯罪案件3件,20名销售假药的罪犯受到惩罚,其中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严厉打击职务犯罪,12名贪污、受贿的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把握惩治与教育挽救结合点,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酌定从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促进罪犯改恶从善,减少社会对立面。对82名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且取得受害人谅解的交通肇事罪犯适用缓刑,自诉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0.59%。注重运用多种刑罚手段惩罚犯罪,特别是加强罚金刑的适用,单处罚金11件,并处罚金319件,判处罚金454万元。

(二)、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促进民生改善。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维护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的提升。审结离婚案件1343件,其中,维持婚姻关系的有268件。审结赡养、抚育、扶养关系和探视子女权纠纷案件230件,其中,“三养”费纠纷151件,标的额10.8万元。妥善审理涉及交通、医疗、劳动等事关民生的案件,设立专业合议庭,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审判效率,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230件,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7件,劳动争议和雇佣合同案件230件。邱某等9人诉上海某公司劳务输出合同纠纷一案,审执并举,及时为劳工挽回损失26万元。妥善审理拆迁、土地流转等利益冲突性强、矛盾激烈的案件,依法平衡各方利益,确保拆迁顺利进行,促进土地依法流转。审结拆迁、土地使用权流转纠纷案件13件。

(三)、发挥商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审理好传统合同类纠纷案件,尊重合同自由和行业惯例,促进公平交易。审结买卖、加工承揽、运输、借款等合同纠纷1078件。某服饰公司两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权,恶意逃避债务,被追加为所在公司欠款一案中的被告,承担法律责任,向某纺织公司支付货款160万元。审理好新类型案件,拓展商事审判领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审结公司股东纠纷、信用卡纠纷、保险代位权纠纷等案件81件。某肇事车主怠于行使保险理赔权,依法支持二甲镇一交通事故受害人直接起诉保险公司,使其获得赔款8.5万元。在审理好案件的同时,密切关注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事关全局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企业闭停、业主出逃相关问题的应急处理方案,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增强了服务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四)、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审理各类行政纠纷,审结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84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有5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有7件。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有1件,督促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有16件。积极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干群关系改善,本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强化行政诉讼协调,有效化解行政纠纷,成功协调行政诉讼案件32件,占比59.26%。拓宽服务渠道,积极预防行政争议,为市重点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拆迁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为城管、环保等行政部门作法律讲座5场。

(五)、发挥执行工作职能,力克执行难题。认真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尽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结案件2572件。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之中。试行法庭民事审理和执行工作双轨运作模式,提高执行工作协同性。公开执行期限、监督电话,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明确界定消极执行行为,通过督办、督查、通报批评和更换执行人员等措施,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健全财产申报、媒体曝光、联动执行、举报奖励等制度,公开曝光被执行人97名,司法拘留82名。实施执行救助,为12名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救助基金16.1万元。

二、拓宽司法领域,务实推进工作创新

加强民事调解工作。强化调解意识,在遵循自愿原则的前提下,案件不论大小,除缺席审理外,未经调解的一般不径行裁判。引导当事人调解,凡当事人不愿调解的,认真分析原因,向当事人释明调解与判决的利弊,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民商事案件调撤率77.68%,同比上升2.95%。预防恶意调解,注重考察义务人诚信

度,允许在调解协议中附加违约责任条款,提高调解协议履行率。讲究调解效果,案件涉及其他纠纷的,将案件的前后、内外矛盾“一揽子”调处,促进了社会和谐。通过诉讼调解,化解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如宙辉大酒店建设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停工纠纷,是我院民事审判历史上争议标的额最大的案件,在耐心细致的调解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得到了妥善解决。

(一)、在加强民事调解工作的同时,务实推进诉调对接。确立“和谐对接”新理念,坚持与社会调解组织等距交往,尊重对方,争取理解,求得协作。真诚支持社会调解组织工作,社会调解组织也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帮助。构建“整体对接”新格局,继续保持与市、镇两级调处中心的对接,新设医患纠纷巡回法庭,整合医患维权资源,形成法院、调处中心、卫生局协作调处医患纠纷的新模式。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搞好劳动仲裁与审判工作的衔接。拓展“基层对接”新空间,逐步建立村级民调联络网络。通过基层诉调对接,一些社会矛盾纠纷在基层得以化解。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设立知识产权庭,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99件。成立南通家纺城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取得海门市叠石桥市场知识产权纠纷的管辖权,巡回审理双方当事人都在两个市场及附近地区的案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即立案,当日转知识产权庭审理。针对家用纺织品花型市场经济效益周期短、侵权证据易灭失的特点,加大证据保全力度,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在立案后一小时内组织实施,为家纺业知识产权提供便捷、有效的司法保护。这一做法,得到最高法院领导肯定,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员好评。

(三)、组织“司法维权、激励创新”行动月宣传活动,改进工作作风,走进企业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企业人士法律咨询;扩大办案的社会影响,依法公开开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典型案件的庭审;利用新闻媒体、流动展板、法律手册,宣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

(四)、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在南通法院系统中,率先将涉少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划归少年法庭审理,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维权力度,审结涉少刑事案件39件,涉少民事案件45件。

(五)、审理涉少刑事案件时,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搞好审前评估、缓刑听证、特邀监护人出庭和专家心理矫治等工作。强化庭后的跟踪回访,推行未成年被告人信息登记卡和思想汇报制度,定期回访考察,向适用缓刑的少年犯家长提出监管建议,为被判处缓刑、管制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重返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审理涉少民事案件时,注重快捷、便利和实效。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通过庭前调解尽快化解纠纷;对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案件,组织法官上门办案,减轻当事人讼累;对可能难以执行的案件,审案时早作考虑,依职权采取保全或先予执行措施,尽量避免少年当事人现实利益受损。提升少年法庭服务功能,组织“送法进校园”活动,积极预防少年犯罪,提高少年自我防范保护意识,注意在校安全、交通安全和重大活动安全。开展“法官妈妈助春蕾”活动,了解资助对象学习、生活情况,送去生活和学习用品,勉励其好好读书、积极进取。

三、把握社情民意,努力适应社会需求

方便群众诉讼。改进诉讼费收取方式,立案时减半预收诉讼费,少数确需全额收取诉讼费的,在案件审结时补交,当事人因诉讼退费而往返的现象明显减少。对“三养”、劳动报酬、工伤等案件中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确保老百姓打得起官司,缓交、免交诉讼费28.25万元。法庭设专人负责立案工作,依托计算机局域网,由立案庭统一编号管理,既方便当事()人起诉,又防止自审自立或先审后立,法庭共立案近_件。利用假日法庭、电话调解和网络视频开庭等方法,解决少数当事人因工作日或在外工作难以到庭诉讼的困难。

注重司法效果。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衡量审判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努力争取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认可、理解和支持。强调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并考虑案件发生的社会因素、环境因素等,尽量提高裁判的公众认同性;强调法官居中裁判,并考虑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做好诉讼引导,到事发地和群众中去核实关键证据;强调司法用语的规范化,并充分考虑当事人对法律的理解水平,把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的语言,让群众听得明白。

加强社会沟通。向社会公开作出“三承诺”:畅通救助渠道,保障纠纷可诉求;维护审判公正,保障利益可维护;强化执行举措,保障利益可实现。深化“阳光”审务,公开立案条件、审判纪律、收费标准、司法鉴定程序、审判执行流程等。开展巡回审判,讲法析理,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发挥审判的社会教育功能。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实行涉诉信访领导包案责任制,主动下访和回访,并积极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化解多年积累下来的5起进京涉诉信访案件。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联系群众的优势,根据每个陪审员的特长和审判工作需求,合理指派人民陪审员参审,陪审案件170件。

四、激发干警潜力,不断增强队伍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思想大解放为主题,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认清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司法指导思想。通过学习和讨论,增强了党性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为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奠定了政治思想基础。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落实审判人员回避制度,引导干警算好廉政帐,抓好廉政谈话、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搞好法官教育培训,组织80余人次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和轮训。重视干警学历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78%,其中硕士和在读硕士研究生19人。提高审判实务能力,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先后开展庭审观摩评比、百日办案竞赛、优秀法律文书和办案能手评比等活动,不断提升法官判断事实、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调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规范司法礼仪,制定《通州市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则》,从法官仪表、庭审礼仪、接待礼节等方面规范司法礼仪,制作示范光盘供干警学习遵照,增进司法文明。培育先进典型,引导干警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理念,激发勇于创新、勇争一流的工作斗志,有11名法官年度办案超200件,出现了全省十佳司法警察郭永健,南通法院系统十佳审判长步静宜、十佳审判员李振南等一批先进典型。倡导奉献精神,积极组织干警支援地震灾区,向灾区捐款7万余元。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的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各级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在平时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离市委的要求、人民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

1、是对当前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服务大局、化解纠纷的工作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

2、是审判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审判质量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

3、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法官队伍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

4、是执行难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执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5、是基础建设相对滞后,法庭规范化、科技化建设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

六、今后工作发展规划

以上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克服,切实解决。在今后,我们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贯彻党的_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履行审判职责。密切关注因金融危机引发的企业破产倒闭、合同不能履行、执行不能到位等问题,注重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考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依法处理好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制度以及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农民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案件,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促进行政管理关系的和谐。

第二,落实“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协作配合。采取悬赏执行、公告执行、审计执行等多种执行手段,穷尽执行措施,压缩被执行人躲债、赖债的空间,打消其侥幸心理。对因为被执行人偿债能力差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

第三,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创新务实、服务优质、形象良好”的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干警的职业尊荣感和职业价值观。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监督制约权力,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适度缓解干警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能,注重领导艺术,改进管理方法,增强审判人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加紧增员补编,促使审判队伍的年龄结构趋于合理。

第四,改变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状况,重点推进法庭基础建设,努力实现法庭规范化。三余、平潮和张芝山法庭的建设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镇领导的高度关注。我们一定会抢抓机遇,争取各方面对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更多的支持,积极改善法庭审判、办公条件。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始终高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_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项目建设、民生建设、效能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破审判难题,重司法服务,求工作创新,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基层法院工作报告 篇5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全区法院在自治区党委领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自治区政协民主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执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着眼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全区法院共受理案件434616件,审执结385776件,同比分别上升33.3%和33.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9%。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6754件,审执结6173件,同比分别上升20%和17.5%。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促进平安新疆建设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2810件,审结39979件,同比分别上升32.7%和35.5%,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12352人。深入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依法审判了轮台县“9·21”、莎车县“12·30”、疏附县“12·15”等一大批暴力恐怖袭击和组织新疆籍人员非法出境犯罪案件,狠狠打击了“三股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保障了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进行。高级法院针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出惩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立法建议,多数被采纳,为深化“严打”斗争提供了法律依据。依法审结孟传杰、朱信义、齐德香、苏继赏等贪污、贿赂、渎职职务犯罪案件557件,推进了反腐败工作。依法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伤害、强奸、盗窃、毒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险驾驶、重大安全事故等刑事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和破坏环境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绿色发展。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保障刑事被告人辩护权,做到罚当其罪,罪刑相适应。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特赦案件24270件,促进了罪犯教育改造。通过公开庭审、公开宣判、以案讲法活动,震慑犯罪分子,教育鼓舞群众,推进“去极端化”和“三非整治”。

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153509件,审结137904件,同比分别上升40.5%和42.1%,涉案标的额369.4亿元。高级法院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保障经济稳定增长的意见》,妥善审理金融、民间借贷、小微企业融资纠纷案件,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规范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妥善审理投资股权纠纷、企业破产和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妥善审理涉及中小企业案件,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妥善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促进对外开放;妥善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611件,审结3271件,同比分别上升24.9%和23.2%。坚决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已结案件中确认、撤销、变更违法行政行为占13.1%,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从“不愿出庭”向“主动出庭”转变。加大行政案件执行工作力度,行政诉讼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84.8%。审结国家赔偿案件95件,决定赔偿19件,赔偿金额284.7万元。

二、坚持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始终把“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理念贯穿于民事审判全过程,依法审结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医疗纠纷、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继承、抚养、赡养等涉民生案件99616件,充分保障各族群众民生权益。依法审结建筑施工、城镇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与房屋流转纠纷案件3798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依法审结涉及农村土地、草场和林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等“三农”纠纷案件3050件,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牧业协调发展。

优化便民利民措施,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全区法院全部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加强立案信息化和诉调对接中心建设,着力提升立案窗口综合服务功能,努力为群众提供形式多样、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去年5月1日至年底,通过登记立案新收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执行和国家赔偿等案件207820件,同比上升34.8%,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高级法院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深化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专利民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4114件。针对边远农牧区群众诉讼难问题,积极开展巡回审判21108人次,办理案件13199件,把诉讼服务送到农牧民家门口。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院长电子信箱、执行信息短信平台和网上远程立案,为群众提供在线诉讼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4281.6万元,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着力解决执行难,依法保护胜诉方权益。进一步改进执行作风,强化督查指导,规范执行行为,共受理执行案件98048件,执结76144件,分别上升70.5%和67.6%。加大网络查控力度,114个法院开通全国法院统一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执行案件22150件,查询69886个被执行人账户,将平均结案周期缩短到34天,提高了执行效率。加大社会信用惩戒力度,将12109个单位和个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系统,并通过报纸、微博、微信、电视、户外大屏幕向社会公布,有4042名“老赖”被限制乘飞机、贷款和参与招投标。依法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有1895名被执行人受到罚款、拘留或者刑事处罚。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6628件。

三、严格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效

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关切和期待,充分发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作用,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生效裁判文书93976篇,召开新闻发布会216次,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392次,开通官方网站107个、官方微博微信173个,网上发布信息13.8万条,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

坚持科学精准,创新审判管理机制。高级法院注重“大数据”在审判管理中的运用,将精细化、标准化、动态化管理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在全区法院推行新版审判管理软件系统,构建统一的审判流程信息网,推行网上办案、网上管理、网上监督,对案件办理实行全程动态跟踪,严格控制审限,强化均衡结案,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8.1%。

统一司法尺度,构建标准化办案机制。高级法院制定下发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全区法院反家暴审判工作的通知、重大案件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意见》的实施办法,认真执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展案件评查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编发典型案例23篇,统一司法标准。

四、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切实做好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将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要求,细化为146项具体任务,制定了《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任务细化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落实部门和完成时限。配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修改完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哈密中院、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库车县法院、伊宁市法院为先行试点单位。高级法院兵团分院及所辖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也同步启动。

积极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应承担的审判责任。落实院长、庭长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28158件。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区人民陪审员达到4428名,参审案件36900件。改进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指导功能,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通报审判执行工作情况等措施,提升审判质效。探索跨行政区划案件管辖改革,在伊犁州直法院和乌鲁木齐市基层法院开展行政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醉酒驾驶犯罪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

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按照“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总体要求,坚持“诉访分离”和“多元化解”原则,落实院长接访、专人接访、巡回督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接访等措施,探索网上申诉和远程视频接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化解信访案件1415件。高级法院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8.6%,全区法院进京访同比下降40%。

五、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

坚持从严治院。一手抓教育管理,一手抓惩处。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对查找梳理出的“不严不实”问题,列出清单,下发全区法院逐一对照整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内部监督、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举报核查,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司法腐败,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高级法院大力加强司法培训,举办培训班35期,培训3703人次。完善网上培训平台,实现远程视频培训全覆盖。狠抓双语法官培训,通过设立专项经费、开展委托培训、编写双语法官培训教材、与高等院校合作建设双语法官培训基地等措施,培训双语法官228名。狠抓高层次法官培训,用好法官教育培训基金,落实“新法英才”工程,选送362名优秀法官参加国家法官学院调训和清华大学高层次培训。深入开展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引导各族干警自觉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新疆特色政法好干部。有15个集体、24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有5个集体、12名个人受到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表彰,有53个集体、163名个人受到高级法院的表彰。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力解决基层法院人才匮乏问题,将公开招录法院工作人员权限下放到各分中院,去年共为基层法院公开招录472人,高级法院新招录32人全部下派基层法院锻炼。建立南北疆法院互派法官交流制度,选派119名有经验、能力强的法官到南疆四地州基层法院挂职。加大基层经费保障力度,协调财政部门下拨转移支付资金4.12亿元;协调有关部门审核批复“两庭”建设项目28个,总投资1.53亿元;筹措信息化建设资金7852万元,完成高级法院信息中心、数据中心建设和全区法院专网扩容。运用法治思维,扎实推进“访惠聚”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配合做好全国法院对口援疆工作。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逐条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并在全区法院工作会议上做了安排部署,及时向人大报告反馈。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调研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以及规范司法行为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制度,认真办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5件。进一步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全区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1459人次。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65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高级法院在全区各地州市新聘28名特约监督员,开通民意沟通信箱,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一年来,高级法院兵团分院及所辖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兵团党委的决策部署,立足审判职能,深入推进法治兵团和平安兵团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共受理各类案件59784件,审执结52060件,为兵团更好地发挥“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作用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人民法院的发展进步是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和自治区政府大力支持、自治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人民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人民群众反映诉讼周期长、裁判标准不统一、执行难等有待进一步解决;二是个别法官在大是大非问题认识上与中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矛盾水平还不高;四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不实,对当事人生冷硬横推,极个别法官违背职业道德,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被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恶劣影响;五是案件量持续快速增长,今年受理案件同比增长33%以上,新类型案件大量增加,办案压力越来越大,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六是双语法官、法院翻译人员、民语司法业务资料短缺,影响民语案件办案质量;七是两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办案装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xx年主要工作思路

20xx年,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依法治疆方略,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平安新疆、法治新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就是我们的任务,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族法官要在严峻复杂的反恐维稳斗争中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发声亮剑,冲在一线。认真贯彻实施反恐怖主义法,深入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恐怖犯罪和宗教极端犯罪,依法惩治各类犯罪行为,深入开展以案讲法宣传教育,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要主动为“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围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牢牢把握“五个发展”理念,深入认识我区发展环境深刻变化的阶段性特征,按照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总要求,加强司法应对,依法妥善审理好投资消费、对外贸易、物流运输、知识产权、金融保险、基础建设、资源环境等领域的各类案件,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三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要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从人民群众反映多的问题改起,以解决诉讼周期长、裁判标准不统一、执行难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和审判指导,着力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要为律师履职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律师作用,促进公正司法。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努力创造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司法业绩。

四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在中央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抓好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职业保障和人财物自治区级统管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加强监督制约,加速推进审判信息化应用转型升级。

五要坚持从严管理队伍。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各族干警坚守法治信念,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人员招录和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司法能力。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用新疆特色政法好干部标准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既是强国梦,也是法治梦。我们要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扎实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 篇6

我是20xx年从xx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到xx区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的。到任后,我很快适应了角色转变。近两年来,在各级党组织的亲切关怀下,在院党组一班人的真诚帮助下,在全院干警的大力支持下,我时刻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认真履行院党组的分工职责,我分管的刑事审判和审判监督工作在四个刑事审判庭和审判监督庭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有了长足的进展。同时,我还主动完成院党组交办和班子成员委托的其它事项。为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一方平安作出了主动的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知识就是力量,学习是进步的台阶,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完善自我,才能适应时代发展需求。一方面,我主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信念时刻保护与党中央高度一致。特别是参加区委党校在职干部理论培训期间,上课能认真听讲,领会授课内容并做好笔记,做到了一课不少,一堂不漏,从没旷课或迟到早退。党校的学习使我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和驾驭领导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增强法学理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强化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条理性。这也是我多年来坚持不懈养成的优良习惯,我从不抹牌赌博,很少闲聊,争取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业务学习中去。只要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我总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力求掌握其立法本意和法条内容,通过平时的学习和积累,不断更新知识,丰富自我,提高了我胜任本职工作的本领。另外,我能在学习中做到常看、常思、常问、常做,以发挥最佳的学习效果。到任后,我发现由于人员超编等历史原因,我院干警年龄结构老化、文化底子较弱,但审判工作实际经验丰富,在实践工作中我十分注重虚心向他们学习,向他们请教。在听取案件汇报时,我经常提出有争议性的问题与他们共同探讨,相互辩法析理,取长补短,以保证正确地适用法律,谋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统一。

二、埋头苦干,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区法院人少案多的状况与我原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单纯性有着很大的反差。来区法院之后,如何完成好院党组分配给我的工作,是我经常思索的问题。我个人认为,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态度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并想以实际行动感化、带动全院干警争做工作中的“老黄牛”。为此,我坚定不移地用戒骄戒躁、平等相处、果断干练、创新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做“四好”,即自已份内的工作主动干好,领导安排的工作必须做好,协助的其他工作配合好,党组成员委托的工作用心办好。因为深感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懈怠,我坚持每天按时上下班,遇有工作繁忙时,我经常利用中午晚上时间,有时甚至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自调入区法院后,我从未休过一次年休假期。庆幸的是,在刑事审判庭和审监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所分管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刑事审判工作成效显著。20xx年至今,全院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900余件,已审结审判各类罪犯1000余人,严惩了各类刑事犯罪。其中审理了为首的、强迫卖淫团伙案件和以等为首的盗掘古墓葬团伙案件,对多名被告人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七年、十二年及以下不等的徒刑。针对xx市城区非法传销活动猖狂的情况,我院还审理了因非法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68件,判处96人,狠狠地遏制了非法传销活动。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实施,为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醉酒驾驶行为,我们还审理了危险驾驶案件90件,对醉酒驾驶者起到了警示作用,改善了道路交通安全的软环境。

(二)量刑规范工作扎实推进。我院是全省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为完成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在试点期间,我主动向上级汇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并争取各部门配合支持。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我亲自参加并执笔拟定了《xx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试行意见》、《xx人民法院量刑程序试行意见》、《xx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后又四易其稿,为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组织审判人员、书记员有关量刑规范化培训学习中,我不厌其烦,详细向他们解读量刑规范《试行意见》的操作要领。20xx年10月1日,量刑规范化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开。10月21日,市中级法院组织全市刑事法官和全市基层法院审委会委员培训学习《xx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会议期间,应市中院的安排我院以量刑规范的新模式对敲诈勒索一案开庭示范,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自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以来,我院审理各类刑事案件387件,占受理案件92%,适用量刑规范化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上诉率和改判发回率较以前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刑事审判格局有了三大改变:一是最大限度实现量刑公正和均衡。提高了刑事审判工作效率,进一步树立了法院的司法权威,较好地实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预期效果。改变了过去估堆量刑,经常会出现的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通过“加减乘除”的量刑统一标准,量刑过程公开、透明,更加规范、科学。二是通过量刑答辩程序,让当事人明白法院对被告人刑事处罚如何量化,使被告人服判息诉率明显提升。三是通过从轻情节的量化,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赔偿更主动,受害人满意效果显著提高。

(三)注重刑调法律社会效果。我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中,涉及附带民事赔偿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占有较大比重。我在处理这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从不把民事诉讼部分当作“附带”,始终把民事诉讼摆在一个重要的位置,急受害人之所急,想受害人之所想,时刻把他们的冷暖挂在心上,对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只要是合理合法的,我们总是竭尽全力去挽救和弥补。在审理这些案件中,我总是要求干警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反复多次地调解,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的机会,有时,只要双方当事人有丝毫的调解意向,我就会不厌其烦地亲自进行调解,使95%以上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都能在刑事判决宣判以前得到调解并将赔偿款兑现。近三年来,我院在刑事附带民事方面共为被害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受到了受害人及其亲属的高度评价。例:在处理交通肇事案和被告人因索债非法拘禁章致其跳楼身亡二案中,我与办案人员召集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数十次的调解,最终使二起案件得以妥善处理,取得了优良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狠抓审监促进维稳和谐。审判监督工作是一项既繁琐而又久抓不易见成效的工作,号称法院最头疼的老大难工作。日常面对的是对抗情绪激烈的申请投诉当事人,这些当事人不仅经历了一审、二审,有的甚至多次到省会、北京上访、闹访。我们所接触的申请投诉当事人既有心灵和肉体受到伤害的被害人,也有“人人喊打”的犯罪分子,有时还有这些当事人的亲属临场助力。在接待这些当事人时,我对“被害人和罪犯”一视同仁,以情感人,特别是在对待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时,注重尊重他们的人格,把他们当亲人对待,时时为他们着想,处处为他们排忧解难。在接待这些当事人的过程中,我忍受来自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甚至对我个人不理解的委曲,把自已当成当事人的出气筒,强忍少数当事人的指责、谩骂、中伤,有时甚至是暴力威胁。几年来我在接待处理了汪、王、吕交通肇事案、陈被包过失致成重伤案,刘索赔案等涉诉缠访的几十起案件当事人,没有一起因我们的处置失当而引发矛盾激化,通过我们鲜为人知的辛勤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主动努力。

三、遵章守纪,时刻保持清廉品德。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法院审判大权,法院工作接触的社会矛盾最为集中,法官处于解决矛盾纠纷的风口浪尖上。这个职业注定了我们稍有不慎就会受到社会公众与网民以及媒体关注的质疑,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影响着我院整体形象。为此,到任以来,我遵章守纪,廉洁自律,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在廉洁方面,自觉抵制“吃、拿、卡、要、派车、派钓、派玩”,切实做到了“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枉法之事不为”。在勤政方面,兢兢业业干好每件事实,不追求干大事,但求干实事。在工作中我能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乐于奉献,始终保持主动向上的工作姿态。在个人品德方面,我处事公道正派,待人诚挚友善,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和老同志,工作时间之外不赌博,不汹酒、不参加不健康活动。

四、扬长避短,再创新年度工作新辉煌。

近几年来,承蒙各级领导的关怀和全院干警的大力支持,我所分管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个人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亦有一定的提高,但这些并未给我带来的丝毫的成就感和轻松感,心情反而愈觉沉重,感觉工作还不尽人意,工作中大多是忙于应付,以完成任务为目的,缺乏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距一名共产党的标准和组织上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与党组其他成员相比,我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要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勤奋学习;注重积累经验;注重锻炼能力;注重工作方法。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再鼓干劲,再加措施,扬长避短,为审判工作再作新贡献,再创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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