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实用3篇】

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总结(精选3篇)

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篇1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元宵”两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杜绝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管理,在市、区局领导的指导下,对钦南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在20xx年1月31日开始至2月底期间对全区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共出动车辆30次,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60多家,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10起。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形势平稳,没有发生任何事故。

二、保持长效监管机制:专项检查小组要求执法人员严肃认真,依法办理,对所有检查场所必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加大隐患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超量储存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停产整顿,对拒不执行监察指令、隐患不整改或改正不及时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广泛宣传,增强市民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宣教活动,在执法过程中深入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为鼓励市民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引导群众遵纪守法、文明燃放,自觉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坚决抵制非法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篇2

为切实做好站前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定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及《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我局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临时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层层落实监管监察责任

按照《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监督管理职责,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局、区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前大队等部门参加,组成站前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区应急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领导及上级部门对于20xx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区设置临时经营摊点60处,从业人员均为往年经营业主。

二、严格把关、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

按照《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站前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销售人员承诺制培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应急局分别对各自部门的规章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归纳,对20xx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变化进行解读。经营业主通过主动申请,签字承诺完成学习。对于违反培训内容的业主,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处罚。按照国家、省、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由区审批局一站式办理,同时为规范经营,加大了执法力度,弱化审批、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努力维护我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三、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业主和公众人身财产安全

我局从2月4日至今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认真检查,局内执法监察人员分成两组每天对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夜间加班巡查,春节假期期间每天由两名执法人员对各摊点进行值班巡查,真正做到执法监察地域无死角,时间无空白。截至目前,我局联合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次,共计出动车辆50车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共计20余处,并当场全部整改完毕。在监管过程中,严格对照临时销售许可,没有履行承诺制培训内容的业主,严禁销售异地烟花爆竹。

此期间,检查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摊点灭火器和水桶摆放不及时,而且摆放在不易取出的位置;二是烟花爆竹摆放过高,超出规定高度;三是警示标志不规范不醒目;四是个别业主的安全意识不高,忽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个别灭火器和水桶不符合相关规定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站前应急局采取重点地点、重点人员监管为主和分组依次检查的方法,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将烟花爆竹监管持续至2月26日烟花爆竹经营结束,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篇3

寒假将至,即将迎来我们最盛大的节日--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的重要习俗,为提高幼儿及家长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20__年1月5日,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开展“禁燃烟花爆竹 安全度寒假”安全教育活动。

活动中,老师通过让幼儿观看图片及视频,认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标志,让幼儿知道什么地方是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对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危害。老师还告诉孩子们现在年龄小是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学会保护自己,孩子们纷纷表示不会去做危险的事。

同时,老师们通过微信群发送宣传通知及视频向家长们宣传如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高家长们的安全意识,为保护孩子们的生命安全提供了保障。

通过此次安全教育活动,让幼儿及家长们充分了解了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会带来的危害,把安全意识牢记心间,保障幼儿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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