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课堂教学是我们的工作之一,在写教学反思的时候可以反思自己的教学失误,那么问题来了,教学反思应该怎么写?本页是爱岗的小编山仔为家人们整编的4篇最新数学《乘法分配律》教学反思简短,欢迎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学中通过解决“济青高速公路全长多少千米”这一问题,结合具体的生活情景,得到了(110+90)x2=110x2+90x2”这一结果,教学中只注重了等式的外形特点,即两个数的和乘一个数=两个积的和。缺乏从乘法意义角度的理解。这时教师可提问“为什么两个算式是相等的?”这里不仅要从解题思路的角度理解两个算式是相等的,还要从乘法意义的角度理解,即左边表示200个2,右边也表示200个2。所以(110+90)x2=110x2+90x2。
乘法结合律的特征是几个数连乘,而乘法分配律特征是两数的和乘一个数或两个积的和。在练习中(40+4)×25与(40×4)×25这种题学生特别容易出现错误。为了学生更好地掌握可以多进行一些对比练习。如:进行题组对比15×(8×4)和15×(8+4);25×125×25×8和25×125+25×8;练习中可以提问:每组算是个有什么特征和区别?符合什么运算定律的特征?应用运算定律可以使计算简便吗?为什么要这样算?
如:计算125×88;101×89你能用几种方法?125×88①竖式计算;②125×8×11;③125×(80+8)等。101×89①竖式计算;②(100+1)×89;③101×(80+9)等。对不同的解题方法,引导学生进行对比分析,什么时候用乘法结合律简便,什么时候用乘法分配律简便?明确利用乘法结合律与乘法分配律进行简算,乘法结合律适用于连乘的算式,而乘法分配律一般针对有两种运算的算式。力争达到“用简便算法进行计算”成为学生的一种自主行为,并能根据题目的特点,灵活选择适当的算法的目的。
针对典型题目多次进行练习。练习时注意练习量和练习时间的安排。刚开始可以天天练,过段时间以后可以过1-2天练习一次,再到1周练习一次。典型题型可选择(40+4)×25;(40×4)×25;63×25+63×75;65×103-65×3;56×99+56;125×88;48×102;48×99等。对于比较特殊的题目可间断性练习,对优生提出掌握的要求。如68×25+68+68×74,32×125×25等。
上课教师先出示:(1)8×(125+11) (2)(100+1)×23(3 )648×5+352×5
老师和同学们做一个比赛,王老师口算,你们用计算器算,看看谁能获。
结果教师又快又对,学生都很奇怪,教师顺势导入:同学们都特别想知道在比赛过程中,学生用计算器都没有老师口算得快的原因吗?是因为老师又运用了乘法的一个法宝,知道了乘法的又一个定律可以使运算简便,你们想知道吗?今天我们就来探究其中的奥秘。
这样的导入让学生充满了求知的欲望,激发了学习的热情。
出示例题后,学生独立解答,然后教师出示思考问题,学生自主探究。
讨论:
1、这两种方法有什么不同?两个算式的结果如何?用什么符号连接?
2、那么等号连接的这两个算式有什么特点和联系呢?请同学们带着老师给出的三个问题展开讨论。(课件出示问题)生a:我发现左边括号外的那个数,写到右边都要乘两次。
生b:两个数的和同一个数相乘,可以把两个加数分别同这个数相乘,再把两个积相加,结果不变。
整个教学过程通过学生观察、比较、分析理解乘法分配律的含义,教师引导学生概括出乘法分配律的内容。
在本课的练习设计上,我力求有针对性,有坡度,同时也注意知识的延伸。练习的形式多样,课本上的填空题解决以后,设计了判断题和练习题,把学生易出错的问题提前预设好,而且通过练习让学生明白乘法分配律也可以两个数的差,也可以是三个数的和,使学生对乘法分配律的内容得到进一步完整,也为后面利用乘法分配律进行简算打下伏笔。为了让学生初步感受乘法分配律能使一些计算简便,我特意把开始和老师比赛的题目让学生运用今天所学知识进行计算,学生非常有兴趣,在练习中培养了学生分析、推理、概括的思维能力。
总之,在本堂课中新的教学理念有所体现,是一节本色的数学课堂。但在具体的操作中还缺乏成熟的思考,自主探究环节对问题的设计不够简洁,还可以再做斟酌。实际分配律的揭示过程与教案设计顺序有些出入,感觉效果没有预想的好,上课时对于教案的熟悉程度还有待加强。
乘法分配律是继乘法交换律、乘法结合律之后的新的运算定律,在算术理论中又叫乘法对加法的分配性质,由于它不同于乘法交换律和结合律是单一的运算。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其抽象程度要高一些,因此,对学生而言,难度偏大,是计算的一个难点。因为它不仅仅是的乘法运算,还涉及到加法运算。这节课刘老师教学目标定位准确,没有把目标定位局限于探索理解乘法分配律,而是又引导学生应用乘法分配律进行了简便计算,通过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相启发与补充,老师的及时点拨,实现对“乘法分配律”这一运算定律的主动建构。整节课的学习氛围轻松愉悦、学生思维活跃、教学效果非常好。基本完成教学任务。
刘老师对本课的教学设计很科学,思路清晰,发现问题——观察比较——举例验证——归纳规律——运用规律,让学生经历了从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到具体的知识推理方法,这节课不仅教会了乘法分配律,更教会了学生一种数学思想和数学方法,这也正是新课标强调的对学生其中两基培养的体现。
一共25个小组参加植树活动,每组里8人负责挖坑和种树,4人负责抬水和浇树。重组教材,改变每组的人数,由(4+2)个25,变为(8+6)个25更能凸显出应用乘法分配律后带来的方便,也为乘法分配律的应用打下伏笔和基础。并且把“挖坑、种树”“抬水、浇树”更改为“挖坑和种树”“抬水和浇树”减少了文字对学生理解带来的困难。
通过引入解决问题让学生得到两个算式。先捉其意义,再突显其表现的形式。
如(4+2)×25其意义就是6个25与4×25+2×25所表示的也是4个25再加2个25也就是6个25,它们的表示意义一样。因此得数也一样故成等量关系。然后观察它们之们的形式变化特点,两个数的和乘以一个数可以写成两个积相加的形式,再捉住因数的特点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我并没有急于让学生说出规律,而是继续为学生提供具有挑战性的研究机会借助对同一实际问题的不同解决方法让学生体会乘法分配律的合理性。这是生活中遇到过的,学生能够理解两个算式表达的意思,也能顺利地解决两个算式相等的问题。
让学生亲历规律探索形成过程。对于探索简洁分配律的过程价值,丝毫不低于知识的掌握价值。既然是“规律定律”,就是让学生亲历规律形成的科学过程设计中,不着痕迹的让学生不断观察、比较、猜想、验证,从而概括出乘法分配律,在探索、归纳过程中,渗透着从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的数学思想和方法。
相对于乘法运算中的其他规律而言,乘法分配律的结构是最复杂的,等式变形的能力是教学的难点。为了突破这个教学难点,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出发,开放引入的情境,一共25个小组参加植树活动,每组里人负责,人负责。一共有多少同学参加这次植树活动?
学生主动去设计、解决,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想法,选择自己喜欢的方案,开放给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性,通过去发现、猜想、质疑、感悟、调整、验证、完善,验证其内在的规律,从而概括出乘法分配律。让学生能自由地利用自己的知识经验、思维方式去尝试解决问题,在探究这一系列的等式有什么共同点的活动中。
在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的。基础上,一起来研究抽象的算式,寻找它们各自的特点,从而概括它们的规律。在寻找规律的过程中,有同学是横向观察,也有同学是纵向观察,目的是让学生从自己的数学现实出发,去尝试解决问题,又能使不同思维水平的学生得到相应的满足,获得相应的成功体验。
当然,对乘法分配律的意义还需做到更式形结合解释,那就更有利于模型的建立。
建议:在教学中不仅要注意乘法分配律的外形结构,更要注重其内涵。如两个算式为什么会相等?缺乏从乘法意义的角度进行理解。在理解这一概念时,尤其要抓住关键词“分别”加以分析,以此深化对数学模型的理解。否则,象38×99+38这样的形式,就会成为学生练习中的拦路虎。
乘法的分配律学生在本册书中是接触过的。譬如第42页的应用题第7题,其中就渗透了乘法的分配律。在数学一课一练上也有过这种类似的形式。以前在讲的时候是从乘法的意义上来帮助学生理解。
教材按照得出两道算式,把两道算式写成等式,分析两道算式之间的联系,写出类似的几组算式。发现规律,用语言或其他方式交流规律,给出用字母式子表示的运算律。这样的安排,便于学生经历观察、分析、比较和根据的过程。能使学生在合作交流的过程中,对简洁分配律的认识由感性逐步上升到理性。教学用书上写道:教学的重点和关键应是引导学生自主发现规律,用语言或其他方式与同伴交流规律。
在教学时,我是按照如上的步骤进行教学的。可是在我引导学生把算式写成等式的时候让学生观察左右两边算式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之后,学生就根本不知道从何下手。在他们的印象中,联系就是根据乘法的意义来进行联系。根本没有从数字上面去进行分析。可以说,局限在原先的思维中,而没有跳出来看。而让学生写出几组算式后,观察分析几组等式左右两边的区别之后,学生也还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一规律。场面一时之间很冷,后来我只好直接让学生用字母来表示,变化为这样的形式之后,有很多的学生都能够写出来。
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时间我给了,小组也交流了,在小组交流时我已经发现我们班上的学生根本无法发现其中的规律,所以也根本无法用语言来进行表达。难道是坡度给得不够吗?还是平时的教学中出现了问题。这些都要一一地去分析。
总之,这个关键今天并没有完成好。
在引导学生把两道算式拼成一道等式之后,我让学生交流,结果学生给出了两种(65+45)×5=65×5+45×5。和65×5+45×5=(65+45)×5。我把这两种方式都板书上黑板上。教材上要求的是第一种,即把(65+45)×5写在等式的左边,是为了方便学生对乘法分配律的意义的理解。我认为,从乘法的意义这个角度上来说,意义的理解我们班级可以做到。既然是从意义出发,那么两种方式其实都是可以的。所以在用字母来表达时,我们班的同学也有了两种的表达方式:即(a+b)×c=a×c+b×c和a×c+b=(a+b)×c。我都板书在黑板上,只是在规范的那一道上面画了个星,告诉学生,乘法分配律的表示一般性采用的是这一条。
乘法分配律的意义是用,是为了计算的简便。所以,在练习中我注意让学生说清楚怎么使用的。尤其是想想做做第2题中的74×(20+1)和74×20+74。一定要学生说清楚括号中的1是从哪儿来的。但是简便的思想渗透得还很不够。学生在完成想想做做第5题的时候,一大半的学生都没有采用简算的方法。哪怕他们在经过了第四题的练习时也是一样。
今天教学了运算律——乘法分配律,对于例题的解决,学生能列出不同的算式,45*5+65*5和(45+65)*5,通过各自的计算得出计算结果相同,然后把这两条算式写成等式45*5+65*5=(45+65)*5,学生还能用自己的语言表述自己对等式的理解:45个5加65个5也就是(45+65)个5,然后又让学生再仿写了几个算式后让学生观察等式总结自己的发现,学生会用字母表示出这一规律,但用语言表述有困难了。想想做做第1题只有几个学生把第3小题填错,其实包括后面的练习中,把a*c+b*c改写成(a+b)*c的正确率要比把(a+b)*c改写成a*c+b*c的正确率高,可能还是学生受以前:45个5加65个5也就是(45+65)个5的理解方法的限制而没学会用自己的语言表述乘法分配律,从而也没能真正掌握乘法分配律含义的缘故吧。想想做做第2题的第3小题74*(21+1)和74*21+74部分学生没有发现它们是相等的,我让认为相等的学生表述理由,学生能把算式改写成74*21+74*1再运用乘法分配律变形成74*(21+1),学生理解后我补充77*99+77=□(□○□)让学生填空,完成情况好多了,在拓展练习时补充了a*b+b=□(□○□)和a*b+b=□(□○□)让学生进一步真正理解乘法分配律的意义。但学生在完成想想做做第5题时,学生多习惯列式48*3+48*2来计算,却不能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列成(3+2)*48来计算,虽然运用乘法分配律进行简便计算是下一课的学习内容,但我也由此反思出我教学的不足之处,在例题教学时只关注了得出等式,却忽略了让学生比较等式两边的算式哪边比较简便。于是在第4题的算算比比中才补上了这一点。